2017年杨雄刑诉130表完全去水印版

2017年杨雄刑诉130表完全去水印版
2017年杨雄刑诉130表完全去水印版

杨雄刑诉——带答案和解析版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相关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的简易程序中,被告人必须认罪而且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B、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被告人有罪 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 D、追缴、被告人退赔的情况,需运用证据证明,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F、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后,才可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答案:CD A不需要同意量刑建议B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E应当告知F还可以赔礼道歉 2、以下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犯罪控制的审判模式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 B.实行实体真实主义为主、正当程序主义为辅的诉讼目的 C.实行公诉独占主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 D.逐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全面认可自由心证原则 ~~~~~~~~~~~~~~~~~~~~~~~~~~~~~~~~~~~~~~~~~~~~~~~~~~~~~~~~~~~~~~~~~~~~~~~~~~~~ 答案:ABCD A我国在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朝着控辩审判模式发展 B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并重 C公诉独占主义意味着只能公诉,我国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后半句正确 D前半句正确,我国无自由心证 3、关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全面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B、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发回重审。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和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C、加强庭审的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D、“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做法,体现了审判的亲历性和司法责任制 ~~~~~~~~~~~~~~~~~~~~~~~~~~~~~~~~~~~~~~~~~~~~~~~~~~~~~~~~~~~~~~~~~~~~~~~~~~~~ 答案:BCD A都未全面体现 4、小甲(19岁)故意伤害(重伤)小乙(15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小甲的父亲大甲作为小甲的辩护人参加诉讼,小乙的父亲大乙也参加诉讼,丙系该案的证人。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甲、小乙、大甲、大乙均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B、小甲、小乙、大甲有权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C、小甲、小乙、大甲、大乙对第一审判决均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D、小甲、小乙、大甲均有权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提出量刑意见 E、小甲、小乙、大甲、大乙、丙均有权对该案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 ~~~~~~~~~~~~~~~~~~~~~~~~~~~~~~~~~~~~~~~~~~~~~~~~~~~~~~~~~~~~~~~~~~~~~~~~~~~~ 答案:ACE 小甲(被告)、小乙(未成年被害人)、大甲(被告的近亲属、辩护人)、大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丙(证人) A小甲、大甲不可(记住几种不同情况:公诉、自诉、附民、强制医疗) B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可申请

讲义听谁的

讲义听谁的 先讲自己的经验 刑法:徐光华 民法:段波、张翔(题外话太多) 刑诉:杨雄 民诉:杨秀清 三国法:杨凡(女) 行政:赵鹏(听过还好)、林鸿潮、季宏、徐金桂(讲义较详,系统,当阅读)商经:张海峡 首先报分数95 93 97 118 总分403,确实与我预计的相差颇大,显然是有些题想太复杂,反而拖累了。去年复习了一个月,差了3分,今年复习足了1个半月,显然有所提高。 之前好意写了个帖子,声明过仅个人观点,仍是被一些无脑的人指责一通,我再次强调,我作为法学硕士很想公正地来谈,但一定会带有我个人的主观色彩,唯一一点大家可以放心的是,我身后没有纠结任何利益关系,否则,我已经考过了,何必费时费力又不讨好,只想说出心里话,好让后来人少走弯路,欢迎探讨的人,但吵架的自行绕道。 首先分析下整体形势,出题人与我们考生间有着数十家知名补习机构,这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出题人想控制通过率,如果大好考,或是题目被押中太多,颜面何在,补习机构,除非确有门路,很难押中题,另一方面又要忽悠考生来报名,所谓的通过率XX 的,都是自己报的,据某包过班出来的人透露,通过率与社会上的也相差无几。所以最惨的是考生,不只要付出大量金钱、精力,如果能得到回报当然还算好,问题在于,被误入歧途。 所以我的建议还是,尽量回归三大本,官方的才是王道,今年题目,诸君可见,确有

不少是按照书上来的,也确有不少老师讲的与三大本不同,难免有异议。至于这些补习机构呢,有何存在意义,固然有,可以帮你串讲知识点,梳理结构,别指望他们能押中题,今年的某些自命不凡的人都信誓旦旦说了必考来着,结果很显然,有兴趣的可以翻出录音来听听。或许他们有个功能是连他们自己都忽略了,就是查找遗漏,根据近几年命题,去翻看还有什么知识点没考再现过,或是有什么新的点将如何出现。 关于新增点与重难点如何挖出并掌握,确实是很大工程,我自己对照着大纲将三大本翻了不下五遍,有兴趣的可以再讨论。特别是经济法和诉讼法基本都是看书的,老师所讲遗漏颇多. 接下来说说老师吧,参差不齐的确实也难选择,我再强调一次,以下我个人看法,把你们喜爱的老师写差了也别跟我急,至少从与司法考试结合上来讲,他们不怎么样。 段波,推荐五,不得不说,此人讲课确实风趣,条理清晰,其实还有好些溢美之词,虽然他所讲的很多难点都未考到,但他至少能以他独到的方法为我们梳理民法的知识,此人有些观点与三大本相违,慎之. 季宏,推荐五,也是讲难点的高手,很透彻,还押中的题,虽然他讲的难点大部分也没考到,但对于行政法的系统强化颇有好处. 李建伟,推荐四,徒有虚名,讲得还行,经常不自觉地笑,笑起来有些傻. 杨FAN,推荐四,她梳理的三国法确实很不错,我后来复习的基石都靠她。 袁登明,推荐四,也是中规中矩. 史越,推荐四,押中了商经的几个点,讲课幽默,就是题外话太多. 郭翔,推荐四,押的题基本不中,讲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说此题必考,但其实讲得还不错 马明亮,基本同上.

刑诉法128表补充讲义杨雄.pdf

刑事诉讼法128表 补充讲义 (2015年司考纲刑诉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 杨雄 (新浪微博@刑诉杨雄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c13166432.html,/yangxiongbnu) 一、网络犯罪案件的交叉管辖,补充在“交叉管辖(表-27)”最后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通交叉管辖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关于办理网络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罪案件适用刑事诉案侦查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经审查,认讼程序若干问题的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意见》第7条)经检察院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 犯罪嫌疑人所犯其他犯罪并案侦查。 二、有效辩护原则,补充在“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6)”之中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辩护应当对保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 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 内容: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有效辩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护原则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 个刑事诉讼过程。(委托辩护中的体现) 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 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 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自行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的体现)三、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增加到“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表-74)”之中 1、网络犯罪案件,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网络犯罪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案件中询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讯)问程 2、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序随案移送。(《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 12 条) 四、死刑复核中最高法院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阅卷、裁判文书的送达,增加到“死刑复核程序(表-114)”之中 死刑复核1、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中最高法立案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院听取辩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内容为 护律师的案件是否立案及承办案件的审判庭。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2019年瑞达法考内部高清视频和讲

18年法考告一段落了,身边有好几个小伙伴通过了18年法考,问了他们的经验心得,都说是购买了中华考资网的课程,非常不错,特别是众合学校和瑞达和指南针这三个学校,这三个学校师资强大稳定,18年客观题和主观题押题非常好! 师资方面,众合的民法李建伟、民诉杨洋、刑诉陈龙、商经法曹新川、理论法陈璐琼、行政法李年清等,瑞达的刑法刘凤科、民法钟秀勇、行政法徐金桂、刑诉杨雄、商经法李晗等,指南针刑法柏浪涛、刑诉左宁、民诉戴鹏、行政法李佳等,都是非常不错的,备考19年课程的学员紧跟着这三个学校来学习,效果肯定会非常好。 内部课程是各个机构的付费课程,不同于市面上的免费课程,内部课程质量高,内容精炼,节省大量时间。由于各个机构改变营销模式,课程免费,以卖书为主,导致免费课程配套的讲义内容很多,少则三、四百页,多则六百多页。而内部课程是删减无用的内容,精炼、直接,节省大量时间,并由名师亲自制作讲义内容,授课质量高。 为了更好的备战2019年法考考试,小编也来了解一下中华考资网的课程。 他们专业提供法考众合内部、万国、瑞达(内部)、指南针(内部)、华旭、厚大等名校全程原版高清视频,配套的电子版讲义也是高清的,以及8余校全程音频和考前内部冲刺包过班培训课程辅导资料。专业提供法考众合、万国、瑞达(内部)、指南针(内部)、华旭、厚大等名校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以及8余校全程音频和

中华考资网,位于首都北京,主要向广大考生提供法考、公务员资料。创办以来以价格低廉,服务周到,资料全面而深受广大考生的欢迎。我们的很大特色是能获取北京各大名校辅导班的内部资料及相应的押题信息。 以信誉为根本,以技术为导向,不断创新,研发出颠覆传统法考领域的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体系。中华考资网靠的是技术,追求的是信誉和服务质量。2019年为了感谢广大考生朋友对我们网站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会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地做好2019年的服务,解除考生朋友在资料方面的后顾之忧! 专业提供法考众合、万国、瑞达(内部)、指南针(内部)、华旭、厚大等名校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以及8余校全程音频和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360docs.net/doc/9c13166432.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司考低分掠过经验

买买买先买书~~盗版买买就好~~ 1、三大本:字典废柴 2、三校名师讲义一套:我买的是2010年版的,一般 3、2004-2010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真题必入 4、指南针或一本通 ---法条:必入。后期专攻法条真题,王道 5、张能宝 & 白皮书:错多忽略。 6、学法网司考题库:做到手软,有错题记录 7、众合讲座:老牌、入门必备(尤其李建伟《民法60讲》),不过有越来越厚的趋势,后期可淘汰 8、考试当年要买一本和三大本一个系列的“新增法条与考点”,好像是叫这个, 新法必出题啊每年的分值在2-30分左右。 这个当时没买不过大家墙裂推荐的东西----------指南针攻略“《刑法攻略》是最大的亮点今年多次卖脱货秉持新理论刑法由此本书在手基本不用愁除非你没看。《民法攻略》是命题人温老师的弟子周珺写的和其他民法书编排迥异看后没感觉后期做题回头看才看出此书价值属于入手很难的民法书。行政法是王旭作和民法攻略差不多的感觉。《刑诉攻略》为杨雄作内容基本覆盖所有知识点就是书太厚一本书抵上众合两大诉讼法合辑的高度不过挺不错。《民诉攻略》杨秀清的教案。其他的不需要看看名师讲义够了看多了讲座浪费时间。但是如果是以讲座为主要资料的那么要将讲座看个五遍以上。”

讲义音频我喜欢挑好玩的听~倍速听不二价~ 有几个网站的音频、讲义资料都是很全的:学法网、法法网、考试吧(司法考试专区),鲤鱼网(司法考试专区) 一般都会分成基础xx班、重点学科班、系统强化班、冲刺班之类根据阶段听~ 我基础班听得很少因为妹的没时间!!不过如果有空从头听也不错啊比自己看书有头绪~~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推荐-陈璐琼的表格讲义、淳于闻的法制史讲义 理论法学没什么听头,当时听了宪法组织法立法法那类因为自己看太乱了。 据说“陈老师是有微博的,资料在微盘里都可以下载,非常方便。” 三国法:推荐-杨帆(女)的音频和讲义,三国第一人,不太有趣,但随便一句话都是考点。三国法其他书什么的就不要看了,没什么必要。建议靠后一点点开始复习,考点集中。刑法:推荐-柏浪涛的书、韩友谊%刘凤科的音频 柏浪涛的《刑法攻略》 韩友谊,老牌不解释。 刘凤科激进派,一口四川口音,老喜欢举一些“斧头帮”,“菜刀会”的例子,但理论功底强大据说押题也很牛。 刑诉:推荐-汪海燕的音频和讲义、杨雄的讲义

《观德王杨雄传》阅读练习

《观德王杨雄传》阅读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题。 观德王雄,初名惠,高祖族子也。父绍,仕周,历八州刺史、傥城县公,赐姓叱吕引氏。雄美姿仪,有器度,雍容闲雅,进止可观。周武帝时,为太子司旅下大夫。帝幸云阳宫,卫王直作乱,以其徒袭肃章门,雄逆拒破之,乃进位上仪同,封武阳县公,邑千户。累迁右司卫上大夫。大象中,进爵邗国公,邑五千户。高祖为丞相,雍州牧毕王贤谋作难,雄时为别驾,知其谋,以告高祖。贤伏诛,以功授柱国、雍州牧,仍领相府虞候。周宣帝葬,备诸王有变,令雄率六千骑送至陵所。进位上柱国。 高祖受禅,除左卫将军,兼宗正卿。俄迁右卫大将军,参预朝政。进封广平王,食邑五千户,以邗公别封一子。雄请封弟士贵,朝廷许之。或奏高颎朋党者,上诘雄于朝。雄对曰:“臣忝卫宫闱,朝夕左右,若有朋附,岂容不知!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高祖深然其言,察实。雄时贵宠,冠绝一时,与高颎、虞庆则、苏威称为“四贵”。 雄宽容下士,朝野倾瞩。高祖恶其得众,阴忌之,不欲其典兵马。乃下册书,拜雄为司空,外示优崇,实夺其权也。雄无职务,乃闭门不通宾客。寻改封清漳王。仁寿初,高祖曰:“清漳之名,未允声望。”命职方进地图,上指安德郡以示群臣曰:“此号足为名德相称。”于是改封安德王。次泸河镇,遘疾而薨,时年七十一。帝为之废朝,鸿胪监护丧事。有司考行,请谥曰懿。 片段选自《隋书?观德王雄传》(有改动)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B.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C.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D.至尊钦明睿哲/万机亲览/颎用心平允/奉法而行此/乃爱憎之/理惟陛下察之。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刺史,原为巡查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 B.迁,在古代指降低官职,指贬谪、放逐,如“迁客骚人”“迁谪”。 C.丞相,通常指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 D.谥号,指古代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对死者生

水朵考资【讲义】2012年新起点系统强化班刑诉-杨雄

2012年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110表) 绪论 一、命题的重点(表-1) 2011年(1)证据制度;(2)一审程序;(3)死刑复核程序;(4)二审程序 2010年(1)证据制度;(2)一审程序;(3)执行程序;(4)审判概述 2009年(1)一审程序;(2)二审与再审程序;(3)证据制度;(4)执行程序 2008年(1)附带民事诉讼;(2)一审程序;(3)证据制度;(4)强制措施 2007年(1)一审程序;(2)立案与侦查程序;(3)强制措施;(4)二审与再审程序 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明细表 章节共计分值考查细目 基本原则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2分)刑事诉讼主体0 管辖 1 级别管辖及其流转(1分) 回避 1 回避的程序(1分) 辩护与代理0 证据29 证据的理论分类(1分);刑事证据规则(1分);证据的审查判断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分);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2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证明标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规则、证据关联性的判断(22分) 强制措施 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1分);逮捕的证据要件(2分) 附带民诉 1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程序(1分)期间、送达 1 期间的计算(1分) 立案 1 立案监督(1分) 侦查程序 3 通缉(1分);辨认(2分) 审查起诉程序 1 不起诉的救济程序(1分); 审判概述 3 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集中审理原则(1分);合议庭(1分)、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程序(1分) 一审程序10 刑事判决书的内容(2分);量刑程序(2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2分)、自诉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2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法定情形(2分) 二审程序 4 上诉权的行使主体(1分);死刑案件的第二审程序(2分);二审的发回重审(1分) 死刑复核程序 5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法定情形(2分)、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审理程序(3分) 审判监督程序 3 检察院对申诉的受理(2分);再审程序中特殊情形的处理和裁定的适用(1分) 执行程序 2 罚金刑的执行程序(2分) 未成年人刑事程序 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1分)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2 涉外刑事诉讼法程序(2分) 二、刑事诉讼流程图(表-2) 涉嫌犯罪行为

2015年厚大讲义勘误

厚大书籍勘误 《杨雄讲刑诉》 【勘误】《杨雄讲刑诉》10页,,基本原则2.“不一定由”四字删除 【勘误】《杨雄讲刑诉》93页,第五节刑事诉讼证明概念……运用证据阐明系争事实……“系争事实”应改为“待证事实” 【勘误】因最高法院前不久废除某些司法解释,请将《杨雄讲刑诉》一书第241页第一段,即“5.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删除 【勘误】《杨雄讲刑诉》第327页倒数第二行中的“原则上”三个字删除 《刘凤科讲刑法》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66页例4中“甲的行为都成立滥用职权罪”改为“甲的行为都成立玩忽职守罪”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76页,“二、预备犯的刑事责任”中“我国刑法虽然原则上处罚犯罪预备”,应该是“原则上不处罚”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112页,不作为的共犯中,例3 导致丙死亡乙(此处应该是甲)属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正犯(实行犯)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173页,(一)放火罪5.(1)如果过失导致第115条……适用第115条第1(此处应该为2)款规定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235页,九行“2.“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包括恶意(重)复保险、……”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305页,十六行“乙到某公司财务室抢劫……甲(此次应为乙)为了逃跑,……”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310页(四)抢劫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2.(1)中,“如果行为人控制被害人,向在场的第三人索要财物的,成立绑架罪”改为“如果行为人控制被害人,向在场的第三人索要财物的,成立抢劫罪” 【勘误】《刘凤科讲刑法》388页例二的2“如果甲与乙说好只支付8万元,之后甲从学校拿走8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贪污罪。”改为“如果甲与乙说好只支付8万元,之后甲从学校拿走7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徐金桂讲行政》 【勘误】《徐金桂讲行政》第237页:四、复议决定1.(1),“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个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为基本相同的行为”一句中的“申请人”之前加上“被”字 《钟秀勇讲民法》 【勘误】《钟秀勇讲民法》第194页第5行特别提示(1)“比如:甲于2013年8月1日死亡,留有”此处“2013年8月1日”应改为“2013年4月1日”【勘误】《钟秀勇讲民法》第265页第6行②后补充上“选择权”三个字 【勘误】《钟秀勇讲民法》第134页例10第5行,“对丁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应该改为“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勘误】《钟秀勇讲民法》第491页第5行的这段话应为:“危险共同体的成员

杨雄刑诉法表最新!

2011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 (刑事诉讼法120表) 杨雄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核心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1) ★二、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2011新增知识点】(表-2)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3) ★四、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职能(表-4) 审判 控诉 辩护 (二)刑事诉讼阶段(表-5) ①公诉案件的阶段: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 ②自诉案件的阶段:受理 审判 执行 (三)刑事诉讼主体(表- 6)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8)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表-9) (二)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3、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1)

典型例题:赵某在某商场盗窃张某的钱包,数额达 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模拟题) A、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张某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立案有错误,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B、如果公安机关对赵某未采取逮捕措施,张某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不予采取逮捕有错误,可以直接将赵某予以逮捕 C、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胡某系赵某的堂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黄某以自己的名义当庭向法庭口头提出,要求胡某回避 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交付监狱执行不久被假释,检察院发现假释违法,应当在收到假释裁定书后的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 ★★★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 (一)一般情形及其处理(表-13) 典型例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2006/2/79,多选题)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2017年司法考试杨雄刑诉130表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特征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核心考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 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的特征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表-1) ①由公检法主持进行; 刑事诉讼的②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特征 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④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我国刑事诉①宪法;②刑事诉讼法典;③有关法律规定;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 讼法的渊源⑥国际公约、条约。 ★★二、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2) ①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 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②刑事诉讼法通过明确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主体的权力与职责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与义务,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及适用刑事实体法的活动提供了基本构架;同时,由于有明 工 确的活动方式和程序,也为刑事实体法适用的有序性提供了保障。 具 ③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与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 价 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程序规范。 值 ④规定了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为规范和准确进行定罪量刑提供了标准和保障。 ⑤关于程序系统的设计,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 ⑥针对不同案件或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程序,使得案件处理简繁有别,保证处 理案件的效率。 ①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权 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 标。 独 立 价 ②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③刑事诉讼法具有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 值 ★★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表-3) 刑事诉①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 讼法与②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从而成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 刑诉法 与法治 国家的 关系 法治国而国家权力得以规范行使与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得以充分保障,正是法治国家 家 的基本标志。 ①一方面体现为其在宪法中的的重要地位,以至于宪法关于程序性条款的规定 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 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以至于有这种说法:宪 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刑事诉 讼法与 宪法 ★★ 的关系 ②各国刑诉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和

446分辛勤司考之路

446分辛勤司考之路 1.前言 中华第一考,一场毅力,体力,耐力和心态的大考验。兄弟姐妹,大叔大婶们,我们面对的是一场浩瀚庞杂的大战,几千万字的阅读材料,古今中外的法律法规,请收拾心情,允许我在您享受这场激动人心的战斗之前,斗胆以过来人的身份,汇报一下我的复习感想与经验。由于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太相同,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寻找到对自己有所帮助的经验,祝愿大家一考而过! 2.概述 我是一名普通本一的工科学生,2016年作为一名非法本在职考生,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从2015年12月21日正式全面开启复习之路,经历288天鏖战,取得了446分的成绩,卷一:120,卷二:111,卷三:105,卷四:110。感觉算是给司考之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也开启了一页法律人的新篇章。成绩单见图1。 图1 2016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 简单介绍一下司法考试,方便大家理解我的复习体系。

(1)通过率:从04,05年的10%左右上长升到08,09年的30%左右,又再次降回了如今的10%左右。单看通过率,号称“中华第一考”的司法考试,似乎有点“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意味。但是实际上,要知道通过率是通过的人数比报名的人数,经常能够看到一个考场,考第一卷有1/3的人没来,考到第四卷,只剩下1/3的人在考。然而你只需要在这些花时间去复习的人之中,比其中一半的人更加努力,就够了。 但是说这些,只是希望朋友们在战略上藐视司考,但是战术上一定要提高重视,毕竟剩下的考生们都是真的复习了的。 (2)司考科目: ?? 卷一:理论法学+经济法+三国法 ?? 卷二: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 卷三: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 卷四:主观题 3.思想准备 之所以把“思想准备”单独摆在这章,是因为思想和心态真的是司法考试最为重要的能量核心。几乎所有失败或者放弃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可以归因于思想上出现瑕疵。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杨雄 一、单项选择题 22.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故A项正确。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其核心是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但是并非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故B项错误。“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未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以及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故CD两项错误。在2012海天模考讲题阶段和法条串讲阶段中都特别强调“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并设计相关模拟题。 23.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要求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在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恰当地发挥司法的功能,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多方面社会资源解决矛盾和纠纷。刑事和解不同于传统的公诉案件办案方式,在当事人和解程序中,国家通过其刑罚权的部分退让,促使加害人与被害人通过和解方式化解他们之间的刑事纠纷并在此基础上处理刑事案件。本题中案件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故A项正确。B项的错误在于,甲并非特殊群体。C项的错误,刑事和解并非追求诉讼效率的体现。D项的错误在于,此案

不夸张,熟记这 6 大法谚,刑诉法的精髓就算 get 了! 麦读学园

不夸张,熟记这 6 大法谚,刑诉法的精髓就算get 了!麦 读学园 什么是法谚?法谚及其所体现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条文背后的重要因素,它们经过历史的沉淀,超越了不同的文化,以其简洁、精致的语言承载和表述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乃至法律精神。麦读君通读陈瑞华老师的经典刑诉法学随笔《看得见的正义》后,总结出这 6 大法谚,可以豪不夸张地说,它们就是刑诉法学的精髓所在了。 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 法谚释义 这句古罗马法谚铭刻在作为司法正义象征的正义女神雕像 背后,它所表达的意思是:法官的唯一使命就是实现司法正义,为此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哪怕遇到再大的阻力,法官实现司法正义的信念都是不可动摇的。 案例解读| 为了实现司法正义哪怕动用军队 1952 年,堪萨斯州托皮卡的奥利弗布朗黑人夫妇提起诉讼,要求当地教育局允许他们的孩子在专为白人开办的学校上学,但一审判决原告败诉。1954 年,原告布朗以同样的理由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同时,联邦最高法院合并审理了六个关于中小学种族隔离教育的案件,并做出原告胜诉的最终判决:在公立学校中实行种族隔离是不平等的,是违反宪法

的。然而,联邦法院要求消除种族隔离的判决在南方各州受到白人和州长们的有组织的抵制,专收白人的学校仍拒绝接收黑人学生。面对这种情形,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实现司法正义,联邦法院要求总统调动军队协助法院执行。最后,荷枪实弹的军人进入小石城,赶走了围在学校门口的州长和白人,黑人学生昂首阔步地进入校园。显然,在这起案件中,美国忠实地执行了这句法谚。为了实现司法正义,不惜动用军队。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法谚释义 这句法谚源自1924 年R v. Sussex Justices 案中王座法庭 首席法官休厄特(Lord Hewart C.J.)的名言,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所谓「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 案例解读| 辛普森到底有没有杀人?这个法谚最典型的例 子就是辛普森杀妻案。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辛普森就是凶手!但当时负责案件的警察和检察官们在侦察和取证程序上存 在着太多破绽,给了辛普森豪华辩护团队「梦之队」的强势反击的突破口。

刑诉易混易错228点

刑诉易混易错228点 根据杨雄128表整理@law小晨1.侦查终结前,审查批准逮捕,复核死刑案件,辩护人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意 见。 审查起诉,二审决定不开庭,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2.辩护律师有调查取证权,非辩护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 3.特定证据开示义务:精神病,年龄小,不在场。应当及时告知公检。其余不用告知。 4.【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相关证据。 5.应当指定法援: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 可以指定:共同犯罪,重大影响,抗诉,可能不构成犯罪。 6.证明力对应关联性。 7.对证人使用暴力或威胁,排除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排除。(不包括威胁,引诱,欺骗)8.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民诉只需有异议)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有异议,有影响(没有有必要!) 9.利用间接证据定案规则的条件:查证属实,相互印证,完整证明体系,排除合理怀疑,符合逻辑和经验。 10.取保候审:12个月交两证(护照和驾驶证) 监视居住:6个月交三证(护照,驾驶证和身份证。因为监视居住更重) (二者都是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11.先行拘留适用对象:认预发捕,企毁名流 检院决定企毁 12.逮捕的适用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13.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的情形: 【1】预期的物质利益 【2】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追缴或退赔)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当告知申请国家赔偿) 14.第三人举报,被害人控告,人人都可报案。 15.立案的初查:不得强制,不得技侦。 16.同级复议,上一级复核。 先审查,后调查。 17.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条件:无期,死刑,职务犯罪。

杨雄《解嘲》翻译

解嘲 客人嘲讽扬子说:"我听说前代士人是众人的模范,不生则已,生就能上使君主尊宠,下使父母显荣,能得到君主办给的珏玉,获得君主赐给的爵位,怀揣君主分给的符节,享受君主供应的俸禄,佩带权贵的印绶,乘坐染红的车子.如今你有幸遇上开明盛世,处在无所顾及的朝堂,与群贤同列,历金门上玉堂已指日可待了。却未能制定一个杰出的谋略,献上一条高超的计谋,向上劝告君主,向下公卿与谈论,您目如明星,口舌敏捷,纵横捭阖,没有哪个争论的人能阻挡得了你。反而创作五千言的《太玄》,洋洋洒洒,独自论说十多万言。深沉的道理直通黄泉,高远的道理直指苍天,大的道理把整个宇宙都包含进去了,理论之细连没有间隙的东西也被贯彻到了。虽然如此官位也不过侍郎,经过选拔才到给事黄门. 想来是黑的莫非还是白?为何官运如此不佳呢?" 扬子笑着答复说:"您只想染红我的车子,不知道一旦失足将血染我的家族啊!过往周王朝崩溃,诸侯争雄,天下分为十二国,兼并后还有六、七国,四分五裂,成为战国.士人没有固定的君主,国家没有固定的臣属,得到人才的就强盛,失去人才的就贫弱。展翅奋翼,任意去留。(指这些士人或仕或隐,任意找寻自己安身的地方)所以士人有的躲身避祸忍辱求仕,有的凿壁辞官以逃逸.这就是邹衍凭借迂怪之词而成为世人的老师,孟轲即使处境困难,还是受到各国诸侯像弟子对待老师那样的尊敬。 "如今大汉朝东至东海,西至渠搜,南至番禺,北至椒涂.东南设一都尉,西北建一关侯.用绳索捆绑,用刑具制裁;宣扬礼乐,用《诗》《书》感化;浪费时间,遭丧者结庐居丧三年方能做官.天下的士人,像雷一样涌动,像云一样聚集,像鱼鳞似的密密麻麻,从四面八方来营求官位。家家自以为是后稷和契,人人自以为是阜陶,士大夫一启齿,都把自己比作伊尹,五尺童子以被与晏婴、管仲相提并论而感到羞耻。当权的青云直上,失势的委弃沟渠.早上掌权就成为卿相,晚上失势就变成平民百姓。比如江湖边际的雀,海旁和断水中的鸟,一只大雁聚集不算多,一只野鸭腾飞不会变少.(这是说朝廷人才济济,来一个不显其多,减一个不显其多)。 从前三位仁人离去殷朝就成为废墟,两位老人回来周朝就旺盛发达;武子胥一逝世吴国就消亡,文仲存在越国就称霸诸侯;百里奚入秦秦国就愉快了,乐毅出走燕国就胆怯;范雎经肋折齿落得说秦昭王来威胁穰侯的地位,蔡泽因面颊歪斜而见笑于算命先生唐举。所以当天下出事的时候,没有萧何、曹参、张良、陈平、周勃、樊哙、霍去病则不能安宁;当天下无事的时候,咬文嚼字的儒生做在一起看管也无可忧虑。所以世道凌乱那么多圣人哲人四处奔走也不够,社会太平那么再多庸夫俗子高枕也不会太多。”https://www.360docs.net/doc/9c13166432.html, “前代士人,有的被去掉捆绑绳索而任用为丞相,有的脱去粗麻衣服而成为太傅;有的是看管夷门的小卒而自得地笑,有的横渡江潭而隐居垂钓;有的年过七十游说而不遇明君,有的交谈之间就被封侯;有的使诸侯国君屈就访于陋巷,有的让诸侯拿着扫帚就前边清道。因此士人能充足运动他们的舌头,玩弄他们的笔杆,堵塞破绽、掩饰过失而无往不利。如今县令不请士,郡守不迎师,众卿不礼贤下士,将相互相不低眉。言语奇怪的被猜忌,行动特别的遭处分。因此想说的收尽舌头不出声,想走的抬起脚比量半天,才看准前人的脚印踏下去。假如让前代的士人处在今天,那么测验不能进甲科,行动不能称孝廉,举止不能属端正,只能上书发表议论,谈论是非,最高的不过得一个待诏的头衔,如果谈不好的,有所触犯,皇帝说知道了,就不予任用又怎能得到到高官厚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