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力行业习惯性违章的预防

浅析电力行业习惯性违章的预防
浅析电力行业习惯性违章的预防

浅析电力行业习惯性违章的预防

作者:秦勇李国祥闫有军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35期

摘要:抓生产首先要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和要求。通过强化安全流程管理,狠反习惯性违章,推进标准化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关键词:违章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X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12(b)-0209-01

2010年4月27日,胜利油田电力总公司印发了《关于对十八起违章行为的处罚通报》,由此可以看出总公司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狠反违章行为的决心,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受到了处罚。各单位也认真组织了学习和反思,通过这些违章行为,查找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举一反三,通过提高管理和标准化操作,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1 树立“安全第一”的牢固思想

要想做到电力生产安全无事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要求电力人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抓生产首先要抓安全,尤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绝对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和要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和条件,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求将安全管理由过去传统的问题发生和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的问题发现和事故预防型,将工作的重点放到预测、预控和预防上,特别是要将查设备隐患、反违章作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工作落到实处,在管理上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 认真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开展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总结事故经验教训、防范事故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传达上级安全精神,学习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制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今年电力总公司以“比学赶帮超暨精细管理年”活动为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星级班组”争创活动,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月”、“雨季安全生产”、“一封安全家书”、“反习惯性违章讨论会”等多项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安全工作的落实,使职工实现了从过去“要我安全”到如今“我要安全”思想的转变,为全年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抓安全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技术做保障,所以安全培训工作尤为重要。电力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是基本的保证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它是电力生产的“生命票”。在进行高低压配电网检修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严

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倒闸操作票制度。杜绝无票作业和违章操作是保证安全的基础。公司每年在春秋两季的电网检修工作中,所有参检人员必须参加《安规》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经过长年的实际运用,效果显著。

4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是电力企业的基石,是企业稳定的保证、企业效益的基础,无论何时,“安全第一”的思想丝毫不能动摇,安全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只有狠抓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才能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在工作中,领导必须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贯彻落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本单位全体员工签订责任书,把安全责任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5 加强安全监察工作,加大反违章力度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固守旧有不良的作业传统与工作习惯。表现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无票作业,无监护作业,不执行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这些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由甲及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以其特有的隐蔽性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然而血的教训一再表明:习惯性违章是事故的温床和祸根,事故往往是习惯性违章的必然结果。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监察工作,加大反违章力度。

5.1 习惯性违章的心理状态

由于习惯性违章不一定每次都造成事故,因而,这种带有守旧传统和侥幸心理的违章行为有时会给违章者带来临时效益,所以,习惯性违章还很有市场。因为习惯性违章行为中90%未造成伤害,使职工淡化了遵章守规的自觉性,甚至把“安规”视为包袱,有意无意地习惯性违章。剖析习惯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有以下几种:

(1)不信规程信经验,抱侥幸心理,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2)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3)图省事,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4)因事先准备不足,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5)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6)因作业时情绪不好或逆反心理而违反安全规程。(7)因外部环境影响而违反安全规程。

5.2 针对习惯性违章采取的措施

一是以教育为前提,使职工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通过开展“安全月”、“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加强正面的常规安全思想教育,不断增强职工遵章守规的自觉性。通过组织观看安全纪录片和违章受害者的现身说法,使职工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论在查处“非法营运”时 如何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论在查处“非法营运”时如何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 论在查处“非法营运”时如何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非法营运”的危害 1、影响交通秩序 非法营运机动车的驾驶者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学习,交通意思淡薄。 2、存在安全隐患 首先,从车辆自身来说,非法营运机动车多为报废车,或改装、拼装的残破车辆,安全系数低,安全隐患大。特别是客运的“非法营运”,一旦出现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藏匿,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方,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甚至有些非法营运机动车还敲诈勒索,让乘客叫苦不迭,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 3、影响社会秩序 因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一些不法车主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帮忙”,形成团伙、帮派,划分“势力范围”,出现了争抢客源、货源,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4、影响社会公平 非法营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对那些规规矩矩、安分守己、遵纪守章的司机是不公平的,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冲击。

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查处,是我们运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多年的市场监管中,我们也一直采取源头监管、路检路查等方式致力于“非法营运”的查处。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查处“非法营运”中的运用 1、对“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认识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运政执法人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秉承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原则,以一般的逻辑思维对 道路运输行业中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判断、认定,从而选择性地实施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的权力。由于法律规定存在条文性、稳定性、原则性等局限,有限的立法资源无法列举完美,罗列穷尽,立法技术也无法办到,一部法律无法穷尽规制领域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更不能期望它的自动实施,它必须由执法者这一媒介去将“死”的法律条文与“活”的社情联系起来,这就决定了执法者必须得有一定自由应变的权利,应运而生的就是自由裁量权;它的存在是必然的,是法律授权的,它对于贯彻实施法律精神和规定,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合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2、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处罚不公。由于行政处罚的具体作出者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的局限性及受不良外部因素的影响,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往往发生自由裁量超过一定的标准,或自由裁量超出一定的范围、种类,出现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的现象。 (二)处罚创收。基层一些执法部门因经费不足等原因,存在给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任务的现象,促使执法人员以罚代管、滥用处罚裁量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坏政府形象。

习惯性违章探源与防范(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习惯性违章探源与防范(新版)

习惯性违章探源与防范(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违章即违章作业行为的简称。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规程、条例、指令,或本系统本单位制订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运行检修安装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以及其它明显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行为,均属违章。习惯性违章则是指人们固守陈旧、落后、危险的作业方法和不良习惯,经常、重复违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措施等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行为。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继承性和效法性,往往是一种长期延袭下来的不良行为习惯,所以很难纠正,所以危害性更大。 纵观多年来各种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可以说其中的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都是由于违章特别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换言之,违章特别是习惯性违章迟早或必然要导致事故。这是无可非议的,是毫无疑问的,是为无数事实所证实了的。那么,无可非议的事情,毫无疑问的事情,已经为无数事实所证实了的事情为什么还会发生,甚至屡禁不止?造成习惯性违章现象的原因很多,综合分析起来,主要有以

小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小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太莪中心小学琚转花 活动主题: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活动目的:了解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活动地点:太莪中心小学五年级班级内 活动时间:2014年9月29日 活动过程: 一、典型实例: 11月上旬,小榄镇连续发生两宗群众深夜乘坐非法营运“摩的”,乘客不慎坠地受重伤的交通事故,肇事后摩托车司机借着夜深无人驾车逃离现场。至今,伤者的治疗费用还未能得到赔偿落实。 11月2日凌晨1时许,来自重庆市的16岁姑娘李某,乘坐一辆非法营运的“摩的”沿红山路从小榄镇菊城宾馆往新市路方向行驶,至小榄镇红山路中国银行对开路段,李某不慎坠地受伤,“摩的”逃离现场。伤重的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脑疝、颅骨粉碎性骨折”。 11月5日凌晨4时许,小榄镇一酒吧的女员工丁某(女,24岁,四川隆回县人),下班时乘坐非法营运的“摩的”返永宁的住处,车辆行驶至沙水线与广源路交汇处,丁某不慎坠地受伤,肇事后“摩的”驾驶员驾车不顾而去。事故造成丁某重性颅脑损伤,现在还处于昏迷状态。

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1、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是安全性能差、无牌无证(假牌证)、没按要求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的甚至是报废车辆、拼装车辆,车况极差,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给乘客带来伤害。 2、非法营运人员大多是没经专业培训、没经考试合格、没有合符规定从业资格的人员,安全技能、安全知识都不符合要求。 3、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安全意识十分薄弱,时有超载现象,致使交通事故频发。 三、乘搭者的合法权益难有保障。 1、非法营运人员随意性强,要么因逃避执法而绕道,要么宰客、甩客,造成乘搭者利益难有保证。 2、非法营运车辆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购买营运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法营运人员为逃避赔偿,会肇事逃逸,搭乘者将是最大的受害者,不单是要在身体上蒙受巨大伤害,而且经济利益上也得不到赔偿保障,精神上也受伤害。 所以我们小学生不要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大货车、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营运运车辆和违法违规车辆,上下学尽量步行。

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成因、和防范对策

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成因、和防范对策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当前中国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2013年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均超过以往常规年份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都昌县今年来非法集资案情多发趋势明显,给都昌的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隐患。 一、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 一是高风险化,高回报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风险极高。然而,犯罪分子以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集资人员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以达到“钱生钱,利滚利”的目的,通常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诱惑力。(举实例) 二是人数扩大化,危害扩大化。非法集资类犯罪往往从小额资金聚拢开始,采取先足额兑付高额利息诱使被害人不断扩大

“投资”,吸引更多人参与,受利益驱动,非法集资案件的放贷人往往会成倍递增。再者,在非法集资诈骗案件中,放贷人员既有普通公民、个体企业、工商户,也有行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由于受害群众人数众多,被骗金额较大,其中不乏为获取高额回报倾其所有甚至四处借债的,并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滚雪球式的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发现被骗之后极易引发集体阻工、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等社会问题,并极易导致伤害、非法拘禁等其它刑事案件的发生。(举实例) 三是犯罪职业化,组织集团化。为增强非法集资类犯罪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公司运营方式进行违法活动,涉案公司、企业内部都有着严密的组织分工,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犯罪嫌疑人向社会公众大肆鼓吹自己曾在政府部门工作过,集资活动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更有甚者打着为老同志、下岗工人谋福利的旗号,不遗余力地鼓动社会弱势群体参与集资互动。(举实例) 四是犯罪次生时化,集资网络化该类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多、身份复杂、资金流向广、地区跨度大、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甚至案中有案,资金不能收回,往往采取暴力手段收取资金,将次生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等犯罪发生。利用现代电子网

产生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产生、表现及预防措施(重大事故反思活动班组安全学习资料之三)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习惯性违章又是职员思想隐患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充分体现,是企业中最难解决的难点之一。这就给企业如何防止习惯性违章的泛滥并达到消除习惯性违章的目的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同样也是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员努力的目标之一。 一、什么是习惯性违章行为及特征 所谓习惯性违章行为就是指职员在长期的工作中习以为常的、经常性的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的作业(操作)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在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上。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内部也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操作)安全规程。所谓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就是作业者违反、违背或不遵守上述相关制度、规定的一种行为,它是习惯性违章的本质特征。 2、简单、快捷。习惯性违章由于不按作业规程。失去了规程的制约。一般感觉都比较方便,顺手。有省工、省力,简单易行的特点,作业人员往往都比较容易接受。由于习惯性违章作业往往在处理生产中的问题时比较快捷,对正常的生产没有影响,若按规程作业则可能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劳

动力,有时可能对正常的生产会带来一定的影响。这是导致作业人员经常出现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原因之一。 3、不易被发现的隐蔽性。一般的来讲违章作业都是事故的温床,但不安全程度又取决于危险程度的大小。在危险程度较高的环境里违章作业必然会发生事故。但此类作业,作业者比较重视,防范措施相对到位,违章作业机率很小或是几乎没有,发生事故的机率也很小。可是在危险程度较小有环境里违章作业则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习惯性违章作业正属于这一种,不仅发生事故的机率很小,其隐蔽性一般不易被发现,久而久之作业人员认识不到其危害之所在,就将其看作是“规范”的作业程序而被接受,因此,很多事故就容易发生在这些人们认为不会出问题的作业或场所中。 4、有广泛的传播性和较强的生命力。习惯性违章因其有方便、快捷和危险性非常隐蔽的特点,在作业人员中间往往是传播迅速,有的作业人员便是一看就会“无师自通”。更有“聪明”之人能将其“发扬光大”,所以习惯性违章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师教徒、徒再教徒,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永无止境。 二、产生习惯性违章的原因 习惯性违章在作业中的表现形式很多,产生的原因也很多。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产生习惯性违的原因大至有以下几个方面。

非法营运现状

非法营运现状 在市区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城乡结合部和一些乡镇,经常会出现从事非法营运的“黑出租”、“黑客车”聚集候客、上路行驶的违法现象。由于搭乘车辆方便、费用低,吸引了不少群众乘坐。但是“黑车”等非法营运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严重影响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 记者从市运管局了解到,全市现有班车客运路线889条。其中,跨省46条,跨市85条,跨县55条,县内703条,每日运行客车班次2090班。截至2012 年10月,全市有客运经营业户30户,客运车辆4874辆。其中,班线客车1379辆,公交客车190辆,出租汽车3295辆。全市“黑车”非法营运现象比较突出的县区有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非法营运车辆主要存在于县(区)辖区部分客流相对集中的村镇、城镇线路上,以及固原至西吉、固原至彭阳的跨县客运路线上。原州区的非法营运车辆集中在南河滩、市医院前、火车站、各大商城周围、汽车站附近,以原州区为中心辐射到各县和原州区各主要乡镇。全市长期非法营运的车辆有860余辆。其中,私家车占89%。参与非法营运的主要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待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城郊失地农民及其他无稳定生活来源人员,一些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以车养车”,利用空闲时间参与非法营运。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马虎林说,非法营运产生的原因:一是利益驱动。非法营运车辆大部分属于中低档车,车价在3至5万元,这部分车仅投了强制险,相比合法经营者的车辆不承担其他各项税费,成本低,利润空间大。我市的车站搬迁远离城市中心区后,群众乘车出行不便,乘坐班车需要换乘公交或者出租车才能到达城内或车站,非法营运的小客车可以直达目的地,这给非法营运车辆留下了空间。班车客运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在60公里这样的1小时生活圈内,班车的班次密度、运行速度、车辆舒适度、服务态度等各方面都不能适应人们的乘车需求。二是工作人员执法难。从2011年以来,工作人员执法期间共发生围攻、殴打等暴力妨碍执法事件8起,执法人员的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由于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存在取证难、处罚难,非法营运车辆一旦被查扣,车主以家庭困难为由,到管理单位来闹事,甚至以报复相威胁。仅凭运管部门一家查处,无法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现象。 据介绍,近年来,全市运营机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行为。2012年,仅市运管局就出动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0余辆次,查处各类非法运营车辆509辆,罚款110余万元。通过群众举报、暗访调查等方式,对340辆长期从事非法运营的无证“黑车”建立了“黑名单”,实行跟踪调查和打击。加强运政服务热线投诉受理,通过“96779”

社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社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屡屡发生,犯案手法花样翻新,令人防不 胜防。为引导辖区居民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辖区居民的财产安全。近日,中城街道梅林社区在辖区内开展“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发放活动。 本次活动是以直接面向居民朋友交流互动的方式,我们不仅采取 发放宣传材料和公益年画的形式,还给居民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以及投资、财富公司的宣传策略,告诉大家正确识别“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等电信及网络投资项目的真面目,避免上当受骗,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识破非法集资组织者的险恶用心,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如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金融知识,认清了一些非法集资组 织者的真实面目,引导公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了居民们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辖区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营造了良好氛围。

为提升社区居民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 社区居民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元旦"、“春节”期间,九三社区精心筹划了一系列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讲座和宣传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图片、漫画视频、案 例等群众比较容易接受和记住的方式为社区居民做了生动的演讲,详细的向居民介绍了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种类、形式和危害性以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等相关知识,列举了居民身边的例子,提醒居民要增强风险辨别能力,坚决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不接受各类非法集资的资料,不散播非法集资的信息,不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活动,帮助居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以平常心态对待投资理财,对投资项目承诺“收益”越高的越要保持清醒头脑,用审慎的态度进行投资理财,不听信“一夜暴富”的神话,合理合法的进行投资理财,现场还为居民发放了相关的宣传资料。 此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辖区居民的欢迎,特别是深受老年朋友的大力欢迎,社区居民更是高兴地说:“社区举办这么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活动,我们不用担心会上当受骗啦”。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与对策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2839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与对策示范文本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特点与对策示范 文本 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电建企业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比较明显的特点。研究这些特点,可以搞清与预防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规律性,有的放矢地开展反习惯性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它具有顽固性的特点。只要操作人员的不良的习惯动作不纠正,习惯性的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直到发生事故。例如在杆塔上往下抛扔工器具、材料时砸伤了地面的人员,现场指挥却批评杆塔上人员“你为什么不看看下面再扔!”安全规程上规定是“必须用绳索将物件放下、严禁抛扔”。

显然,指挥者与操作者都犯了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错误。所以,反习惯性违章并不是件易事,只有严格执行“安规”,加强学习,努力地去克服才能得以纠正。 习惯性违章有一定的潜在性。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当事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在有些事故案例分析中发现尽管事故责任者对安全上很小心,上杆塔后按规定扎了安全带并系牢在固定可靠的铁构架上,但在对接塔件连接时,习惯地用手指去摸二对接铁件的眼位,结果由于铁件的移动插入的手指被切掉造成事故。这说明事故当事人在长期的实践中养成了这种习惯性动作而并未认识到是违章,也因从未出过问题,所以直到发生事故才发现自己的违章行为。要杜绝习惯性违章就需要拿出毅力来控制自己,持之以恒,才能解决此类的习惯性违章行

最新交通法中对非法营运的规定

最新交通法中对非法营运的规定 一、最新交通法中非法营运如何处罚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营运责任认定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三、非法营运的法律责任 1、客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货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营运不去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执法部门抓住非法营运车辆,一般要发给处罚通知书和处罚的决定书。延期不去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会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在规定处理期限到期之后采取拍卖等方式来处理违章车辆,拍卖所得用以缴纳违章罚款,缴纳完罚款多余的部分退还给车主。 五、对于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什么法律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当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4、处罚部门:非法营运的车辆应该是由交通局下属的运管单位进行处理。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最新)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看,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从我市看,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不同程度滋生了非法集资的土壤,扩散了非法集资的领域,非法集资将成为我市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方案》(X发〔X〕59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和X二中、X、X、X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

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牵头,统筹指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

习惯性违章的心里分析及预防对策(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87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习惯性违章的心里分析 及预防对策(正式版)

习惯性违章的心里分析及预防对策 (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 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它是 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土壤和温床。从这两年我们集团 各所属公司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来看,大 部分的事故与习惯性违章作业有关。由此可见,习惯 性违章的危害性之大,反习惯性违章是当前企业确保 安全生产的当务之急。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 从总体上分析,习惯性违章的形成有以下行为及 心理:

一是行为者对违章行为后果严重程度估计不足,违章时存在有以下心理。侥幸心理: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就是因为偶尔违章没有发生事故导致了一些违章行为演变成了一种“工作经验”而埋下习惯性违章的祸根。取巧心理:一些工作人员贪图方便、怕辛苦,嫌来回麻烦,往往会出现不按规程制度执行,擅自将几项操作内容自行合并操作、不办理工作票或未做好安全措施就开工的现象,以及未使用相应的工器具和安全用具就工作的违章行为。 二是行为者对自己行为能力过高的估计。行为者的个人能力越强,技术越好,经验越丰富,则自认为行为成功的把握就越大,行为动机就越强烈,就是人常说的“技高人胆大”,往往将规章制度抛在脑后。

校园网贷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校园网贷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一、什么是校园网贷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只需动动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贷款几千甚至几万元,从而不必卖肾也能享受智能手机带来的虚荣和快感。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二、校园网贷的案例 (一)其它高校校园网贷案例 见附件一、二。 (二)我校校园网贷案例 我校对各学院网络贷款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排查,多数学生是通过“名校贷”、“拍拍贷”等P2P网贷平台和分期乐、趣分期等为代表的校园分期购物平台获得贷款。我校有近20名学生参与了网络贷款,其中包括体育学院5人、数学与统计学院2人、法社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2人、经管学院10人。学生网络贷款额度不等分别有3万元、2万元、1万元、几千元等;个别学院学生个人最高累计贷款额度高达12万元,最低也为1000元。有的学生初期贷款为1万元,一年后利息和本金合计高达3元多元。另外,在校园中还存在部分学生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借用他人贷款,导致这些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牵连。据统计,我校学生的网络贷款人数中男生居多,达到网络贷款人数的80%,女生近20%。从目前来看,仅有3人已还清网络贷款,网络购物分期付款

有8人。 三、校园网贷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一)校园网贷的危害 网络贷款的危害是不容小觑的。 第一、网络贷款会给自身心理产生极大的压力,让生活陷入网贷的泥潭中不可自拔。 第二、网贷会促使学生不良消费以及连环贷款,容易使其消费理念及价值观产生偏颇。 第三、若学生不能及时还清贷款,可能导致辍学、自杀等情况的发生。 第四、网贷会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网贷的阴影,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以及父母的心理负担。 第五、网贷的学生在同学及朋友间的信誉受损,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 (二)校园网贷的防范措施 1.加强学生校园不良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 (1)开展校园网贷的教育引导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拒绝校园贷、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班会,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网贷的危害性,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广泛开展拒绝校园网贷的宣传活动。各学院利用宣传图片和视频,让学生切实明白网络贷款带来的危害及困扰。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以“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的活动,让学生远离不良网络贷款,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3)拓宽帮扶渠道、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各学院要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认真了解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对其进行成长帮助、生活帮扶、就业帮带,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 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非法营运本质论

非法营运本质论 什么是“非法营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如此表述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尽管该条例对道路运输经营进行了分类,但对“什么是道路运输经营”并没有作出详细说明。这既成了该条例的“软肋”,也为执法人员查处非法营运留下了“空间”。于是乎,有毛便是鸭,让人见识了少数交通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运用法条的“能力”。在一次又一次的“自我陶醉”中,丝毫感觉不到危机的来临,“钓鱼执法”等变着花样的执法方式开始粉墨上演,最 终在正义的讨伐声中狼狈落幕。笔者也是一名交通执法人员,扬扬家丑的 目的无非是想让我们自己警醒:在依法行政,科学发展的大的政冶背景下,谁也不要把自己的执法工作当儿戏,谁亵渎了自己手中的权力,谁就将在 公平正义声中被淹没。下面开始切入正题。 一.从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中看非法营运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斗争性存在于同一性之中。矛盾双方在统一中对立,只有具有某种共同基 础或共同指向的东西,才能呈现出“排斥”或“斗争”的倾向。“非法营运”与“合法营运”相对,非法营运与合法营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非法 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说到底,就是没有取得那本代表营运资格 的证书。非法营运与合法营运具有不共戴天的斗争性,正是因为非法营运 者对合法营运者的利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经营 与管理秩序,才会构成我们法律、法规的制裁对象,这本身说明了非法营 运和合法营运在行为的特征上具有一致性。“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 独木桥”,“斗争性”从何谈起?经营行为在法律上又称为营业,是指任 何的营利事业,要构成营业必须具备目的上的营利性、时间上的连续性和 前后行为的一致性。也就是说,营业是行为主体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不断地 从事某种同一性质的营利活动,具有重复性和经常性的特点,即使某种行

浅谈非法集资犯罪现状分析及防范对策

浅谈非法集资犯罪现状分析及防范对策 非法集资依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是指 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 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 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一、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特征 (一)受害群众人数众多且涉及社会各阶层 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每一起案件涉及的被害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万人。如我县发的贵州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数多达700余人。不但案件受害人数众多,而且受害人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包括农民、个体户、公 务员、教师甚至律师等社会各群体。 (二)从事非法集资业务的企业数量庞大且布点密集 近年来,民间融资已成为许多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这直接在社会上催生了大量的民间 融资咨询服务机构。如我县发的贵州汇金行融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融资理财服务机构仅仅在我县开展业务3个月,集资参与人就多达400余人,并且汇金行 融资理财咨询公司遍布全省各市、区、县,规模非常庞大。 (三)主要采用虚拟投资项目或夸大经营利润的手段吸收存款 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虚拟投资项目直接进行诈骗。二是常规经营中,经营者为扩大经营规模 而广泛吸纳资金,最终因经营不善而使投资者损失惨重。三是夸大经营项目利润和发展前景,以高息、高提成、高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资本。如贵州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开发房地 产为由,以月利率为3%的高息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1.57亿元。在此类模式中,犯罪嫌疑人 为了支付利息,往往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以后期吸收的资金兑付前期利息,由于后 来不能按时兑现返还本息,最终构成犯罪。 (四)涉及个案金额特别巨大且危害严重 受前几年较好经济形势的影响,民间积存的闲散资金数额比较庞大,群众的投资意愿也比较 强烈,但传统的投资渠道在当前获利期待并不高。对于标榜高额利润回报的非法集资行为, 群众很难正确识别或抵抗住诱惑。在一些地方,不但普通群众,甚至一些单位的全体员工整 体将资金投向了非法集资领域,这直接造成了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现象。许多案件在发 案时,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数百亿。同时,受害群众因到期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进 而指责地方政府监管缺位,容易发生聚集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因 此受到严重损害。 二、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群众手中大量闲散资金渴望稳定、高收益的投资渠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 提高,群众手中有了一些闲散资金。传统的银行储蓄方式已不能满足投资增值的需要,同时 由于缺乏投资知识,对股市、期货市场等正规资本市场的风险性存在顾虑,迫切寻求一种既 有高收益又可以稳定保本的投资方式。而非法吸储者向投资者许诺的正是高额利益的固定收益,使投资者认为既可以得到高额投资回报,又不必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因而踊跃投入资金。

习惯性违章100条

一、火电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28、用吊斗、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运送人员。 29、检修工作时打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未及时加设围栏或盖板,随意在楼板和建筑物上打孔。 30、作业点地面(瓷砖、格栅、水磨石地面)未铺垫。 31、检修人员作业时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相关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 32、执行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未按要求擅自越点作业。 33、检修文件包(检修技术记录卡)现场杠改后未及时签字确认。 34、使用的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35、拆下的设备或零部件未按规定要求保管和存放:泵轴、门杆拆下后其接合面、键槽、螺纹等重要部位未进行包扎;泵、风机及电机拆除后地脚螺丝未戴好螺母;拆下的键、垫片等未妥善保管。 36、解体后的阀门、打开后压力容器的人孔、打开后的管口未及时封堵包扎。 37、焊接作业时未正确接焊机二次地线,使电流流经转动设备、阀门的动静部分;有条件使用二次地线接地钳而未使用。 38、设备检修时,电缆头拆下后未进行绑扎和固定。 39、开关室、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及各类配电盘(柜)和控制盘(柜)等检修或更换电缆后电缆孔洞没有用耐火阻燃材料进行封堵。 40、对于微机控制系统,在其机柜进行控制卡件拔、插或维修或清扫时,维修人员没有采取防静电措施,如戴接地手腕、铺防静电毯等。 41、工作票没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没有执行验收和安措恢复手续,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关于非法运营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分析2(1) 2

关于非法运营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法营运(以下称黑车载客)逐渐取代了合法的出租客运,同时也成了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利益的驱使下黑车载客行为不断演变为交通运输的顽疾,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更有甚者危机搭乘人员的生命健康。除此之外还严重影响了城市风貌。对此现象有关部门亦采取诸多措施进行打黑,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黑车载客行为如此猖獗,如此强大的威胁又为何得不到治理呢?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当前形势,找出根本原因。浅论打黑的方法和治理黑车的途径。为了我们的绿色交通、为了我们的和谐秩序,理性化的整治才是硬道理。 关键词:黑车载客;政府管;交通秩序 近年来,全国各大中小型城市、乡镇,都出现了十分猖獗的黑车载客现象。并且有很大一部分是名牌轿车。这就看到必然有高额利润存在。黑车载客是这样的,黑车车主们利用私家车,不经合法手续,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而非法从事道路客货经营性运输的谋利行为。这是一种利益驱使下的盲目行为亦是政府管理缺失的结果。具体的黑车载客行为有一种存在的必要就是我们的交通运输体系不够健全,那些合法的运输方式已经满足不了现代人的需要,人们要出行需要乘坐公车,而公车又没有这样子就使得所谓的黑车有了空子可钻,就这样不少人通过购买低档车不办理合法证照,开始从事非法经营。在利益的驱使下,或者在旁人的鼓舞下,又或者是再无他路可走的情况下致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这一渠道谋生。那么黑车又究竟有多少利益可赚呢?这就是大问题,首先黑车无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这就减少了必要费用,其次黑车载客不需要车辆维护,不需要保险这样既减少了成本也减免了相关手续,岂不两全齐美。然后,有一个重要原因不需要税收,逃避税收又是重中之重。就这样黑车只需要交一定的养路费,如此黑车载客行为存在的原因就相当明了。当然我们不否认黑车载客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它有市场,而且是一个巨大的利益圈。一般乘客都有的思想就是图个便宜图个方便就很容易上黑车,就是这样也有一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黑车载客行为把乘客拉到偏远地方进行谋财,也有的司机并不把乘客送到目的地,也有的黑车司机利用低价为诱饵,骗生疏的乘客上车,然后在收取高额费用,更有甚者因为逃避运管稽查走小路,或者到处乱闯这样也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总之还是人民利益受到了损害,加之还会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那么就没办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这与我们的以民为本就背道而驰了。同时政府也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治理黑车,例如高价罚款啊、没收黑车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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