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诚信度的管理程序

保证诚信度的管理程序
保证诚信度的管理程序

保证诚信度的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建立以法律为保障、责任为基础、道德为支撑的诚信的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社会信誉,特制定该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涉及的所有各项信息、活动、过程及领域。

3.职责

3.1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均对自己所涉及公司活动的诚信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2公司经理作为公司诚信管理负责人,负责提供良好和谐、诚信的内部环境,使公司逐

步形成诚信教育、诚信因素识别、体系运行、自纠改进、征信评价和失信惩戒的公示机制。

3.3综合管理室为该程序主责部门。

3.3.1负责公司各部门各场所重要诚信因素审核汇总,并组织各部门领导确认重要诚信

因素清单,报诚信负责人审批,并反馈至各部门各场所实施。

3.3.2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征信工作,并定期形成年度征信评价报告。即对公司外部对象

(主要是:市市场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专家组、市建委执法监督及公司大客户)

进行公司形象、接待服务、工作满意度的意见征询;对内部对象各部门之间工作

的衔接服务的意见征询。

3.4各部门和各场所为本程序的相关部门,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对本部门的活动

和服务进行诚信因素的识别,评价出重要诚信因素,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综合管理室备案。

4.程序内容

4.1公司遵循“全员参与、领导作用、过程方法、系统方法、关注相关方、预防为主”的

基本原则,建立和实施诚信管理。

4.1.1“全员参与”:任何一个岗位的任何一名员工不诚信,都将影响整个公司的诚信环

境,造成公司的失信隐患,关键岗位的失信甚至会给公司的诚信形象带来不可逆转

的损失,全员诚信是公司诚信的重要保证。

4.1.2“领导作用”:领导诚信意识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领导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更

是实施、保持和改进诚信管理体系的领导保障原则。

4.1.3“过程方法”: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是下一个过程的输入,任何失信的隐患都应该

在上一过程中得到预防控制。为使过程能够受控并达到预期的诚信结果,应给出过

程控制的方法和准则。

4.1.4“系统方法”:对诚信管理采用系统的方法加以管理,能够实现全局的战略目标,

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诚信绩效。

4.1.5“关注相关方”:公司的相关方包括内部职工和外部接触面。识别相关方,关注相

关方是公司提高诚信绩效的前提,诚信是金,诚信能给公司带来无限的受益,相关

方的满意是公司提高效益的保障。

4.1.5“预防为主”:任何失信行为都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维护信誉最经济、最有效的手

段就是预防措施。

4.2识别诚信因素时以质量诚信为主线,以防范失信风险为重点,从以下方面展开诚信因素的识别:

4.2.1技术管理中涉及的诚信因素,包括:人员、设施和环境、检测方法及确认、设备、

计量溯源、抽样、样品处置、结果质量保证和结果报告等。

4.2.2质量管理中涉及的诚信因素,包括:文件控制、分包、采购、合同评审;承诺、客

户服务、服客户投诉、不符合控制、改进过程、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法律法规、标准、社会责任、评价、声明等;

4.2.3行政管理中涉及的诚信因素,包括:资质管理、人力资源、后勤管理及服务等

4.3相关资料的收集:征信信息的收集;原始失信记录的收集;行业内质量事故报告分析;

以往失信事故相关资料等;相关诚信资料及相关方对公司的要求及投诉记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标准要求;检验检测操作规程,结果报告;改进过程记录;企业的

承诺;第二、三方的评价;专家咨询等。

4.4诚信因素识别及实施

4.4.1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对每个过程按照“制度履行、人员结构、环境设施、信息沟

通”四种因素类别进行诚信因素识别。

制度履行:主要从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考虑。

人员结构:主要人员配备的合理性、人员资格与能力、人员行为与素质方面考虑,且注意考虑管理层人员的识别。

环境设施:主要从设施设备的合理性、环境的符合性、诚信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考虑。

信息沟通:含内外部的沟通。

4.4.2诚信因素识别方法有:现场调查法、问卷调查法、专家咨询法、测量和检验、统

计分析历史资料法。

4.4.3诚信因素识别评价

判定重要诚信因素的方法可采用是非判断法、打分计算法或其他方法。采用是非判

断法必须提供必要的依据。有下列情况这一者即可判定为重要诚信因素:

·没有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检验检测造成出具的检测数据或检验结果不合格;

·管理不严造成公司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虚假宣传的失信事件;

·造成行业内发生重大失信的问题和;

·没有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以及公司相关标准的失信行为;

·造成环境污染不符合环境评价要求的失信事件;

·未能持证上岗;

·现场管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的;

4.4.4重要诚信因素汇总

各部门识别出自己的诚信因素,填写《诚信因素汇总及评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

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综合管理室,综合管理室依据所报《诚信

因素汇总及评价表》进行重要诚信因素识别并形成公司《重要诚信因素清单》报诚

信负责人审批后,综合管理室反馈至各部门重点实施重要诚信因素的控制。

4.4.5重要诚信因素管理

针对各部门的重要诚信因素的实施情况,综合管理室应每一季度对其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5诚信因素的更新

为确保基础信息的有效性。各部门、各分场所应于每年(或根据综合管理室的通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诚信因素的重新识别,如无任何变动可保持上年记录不娈,但应编写书面说明:如有下列特殊情况,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诚信因素识别与更新,形成新的《诚信因素汇总及评价表》,若重要诚信因素同时有变更,应更新《重要诚信因素清单》,更新后的《诚信因素汇总及评价表》报综合管理室。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较大时;

·诚信因素识别有漏识时;

·内外部相关方就是应诚信问题发生抱怨、投诉时;行业内部有重大曝光时;

4.6诚信因素的评价通过公司的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进行不断地自我修缮和改进。出现

不符合是及时予以纠正与预防,并通过内审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重要诚信因素清单及评价表

RL 087

诚信因素汇总及评价表

填表人:日期:评价人:日期:

12.管理评审控制程序(参考模板)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依据GB/T19001-20**标准编制本程序。 2 范围 适合于本公司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现状及质量方针和目标的综合效果的管理评审。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3.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评审会议。 3.3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和跟踪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随时向总经理或质量负责人报告。 4 工作程序 4.1管理评审会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但遇到下列情形,应进行不定期评审:a)社会环境、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b)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需要调整时; c)组织结构需要调整时; d)销售模式、流程、方法发生改变时; e)连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投诉时。 4.2管理评审准备: 4.2.1综合管理部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其内容包括评审的内容、时间、涉及范围、参加部门及人员。 4.2.2“管理评审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有关与会部门及人员,各部门提前准备书面汇报资料。 4.3管理评审的基本内容: 4.3.1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评审: a)综合管理部负责自我评价组织人员培训考核、变动情况,负责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的评价;负责供方控制的评价; b)管理层负责市场、顾客的变化情况的评价;

c)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符合性评价评价,负责销售过程质量控制的评价。 4.3.2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评审: a)管理层负责市场调查结果与顾客潜在的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的评价。负责市场、顾客的变化情况的评价,负责销售过程控制及质量策划结果的评价。 b)质量负责人负责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的运行状况。 c)质量负责人负责评价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符合市场和顾客潜在的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 4.3.3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审: a)综合管理部负责内、外部质量审核结果的评价;负责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评价;负责人力资源培训、考核与控制;供方过程业绩控制、过程异常等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的评价。 b)管理层负责顾客投诉、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结果的评价。 c)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 d)各部门负责本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 4.4管理评审会议 4.4.1质量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编写管理评审原始会议记录。 4.4.2与会人员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4.5评审报告: 4.5.1质量负责人根据管理评审原始记录编写书面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管理评审报告包括评审时间、主持人、会议地点、参加人员、评审项目、评审结果等内容。 4.5.2综合管理部保存管理评审会议原始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 4.6管理评审需采取的相关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资源需求; d)对现有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评价结论; e)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A0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版本历史

1 目的

对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确保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工作,包括方针和目标的评审。 3 术语与定义 管理评审:最高管理者为评价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 4职责 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建议,编写相应的评审报告,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后的跟踪和验证工作。 行政部:负责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工作,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 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并负责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工作。 5作业内容 管理评审计划 5.1.1年度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但时间间隔不许超过12个月;一般安排在内审实施后1个月内。 5.1.2适时管理评审计划 1)在下列情况下,由总经理提出,适时制定计划,进行相应的管理评审。 a)当本组织机构、产品、资源等发生重大改变与调整时; b)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相关方连续投诉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更时; d)当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如认证前的管理评审。 2)行政部负责编制适时管理评审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批准。适时管理评审计划的内容参照年度管理评审计划,但评审的内容一般针对上述 5.1.2---1)中某一具体事项。

论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论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一)程序公正的概念与特性 程序公正最早是由罗马法自然正义原则发展而来的,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任何人不得做自己的法官;二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称述本方的理由,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世学者戈尔丁提出了程序公正的九项内容 1.与自身利益有关的人不应该是法官; 2.结果中不包含纠纷解决者个人利益; 3.纠纷解决者不应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的偏见; 4.对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给予平等的关注; 5.纠纷解决者应听取双方的论据和证据; 6.纠纷解决者只在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听取另一方的意见; 7.各方当事人都能得到公平机会来对另一方提出的论据和证据做出反应; 8.解决的诸项条件应以理性推演为依据; 9.推理应论及所有的论据和证据。 我认为程序公正又可以称为形式上的公正,也可以被称“为看得见主 义”。它关系到法律尊严和法官形象。程序公正,实际就是讲程序要科学 合理,要充分体现和保障公正。从审判的角度来讲,它首先要求有一个合 理的诉讼结构,对诉讼各方的诉讼权利给予平等保护;其次,体现办案的 质量、效率和效果,这一点是我们应该最终所要达到的目标。程序公正的 含义包括五个方面。 1.程序的中立性。这是保障司法裁判公正性的基础,是最重要的职业 道德之一。若法官偏袒一方当事人,会使公正的法律在当事人心中丧失权 威。利益受损的一方会认为是司法腐败导致司法不公;而得益一方会认为 摘要:打赢官司要靠人情和金钱。因此法官在诉讼中要对双方当事人保持形式上

和实体上的中立,不能有先入为主的言行,应当回避的就要回避。 2.程序的公开性。要求诉讼程序公开,诉讼行为公开。除涉及国家秘 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包括向当事 人及向公众公开即对群众、对新闻媒体公开,允许群众旁听案件的审理和 宣告判决,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开庭审判的情况,法院的审理活动应在 法庭上进行,在双方当事人面前进行。 3.程序的平等性。要求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受到平等对 待,这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之一。 4.程序的科学性。 程序的设计符合诉讼行为的客观规律,合理、规范,能有效地限制法官的恣意行为,符合司法效率的要求。 5.程序的及时性。 程序的设计应当以及时实现诉权、终结诉讼为宗旨,避免程序上的繁琐和诉讼成本的增加 (二)实体公正的概念与特性 实体公正就是指实体裁决公正。它包含以下含义:法院在裁判中,法官必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裁判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它在刑事诉讼中表现为认定罪名准确、罚当其罪;在民事诉讼中表现为明辨民事法律关系,合理解决争议;在行政诉讼中则体现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体公正要求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做到: 1、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避免主观偏见。即法官必须以收集到的真凭实据和正确认定的案情事实为定案依据,听取各方的意见,防止偏听偏信,先入为主,以主观想象、推测或无实据的议论作认定事实的基础。 2、正确地适用法律,杜绝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即必须准确地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制度和程序办案,依照实体法的规定作为案件责任分担或定罪量刑的惟一尺度,不能滥用职权违法办案。 3、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法治原则。即对我国所有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等有何不同,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任何人违法,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保证检测公正性程序

保证检测公正性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和维护本公司的检测能力公正性和诚实性。 2.范围 本公司检测能力的维护和行为规范的贯彻、执行与监督。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 3.1.1批准和领导本公司的全体员工贯彻执行保证公正性措施; 3.2技术负责人 3.2.1协助公司总经理维护本公司检测资源有效配置; 3.2.2不断努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监督检测技术活动和结果的有效性; 3.3质量负责人 3.3.1协助公司总经理维护管理体系文件并保持其现行有效; 3.3.2调查违背公正性、诚信度的行为,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3.4其他人员 3.4.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法规进行各项检测和其他活动,自觉抵制来自内部、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权利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 4.工作程序 4.1为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护客户对本公司的良好信心,公司总经理颁布了《公 正性声明》,表明本公司不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判断独立性和工作诚实性的活动,(详见《质量手册》)。本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员工行为规范》(详见《质量手册》),规定了对员工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干扰、秉公办事,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的要求,《员工行为规范》的控制实施,确保公正性、诚实性的实现。本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中明确提出了公正性和诚实性的要求,全面贯彻和落实本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将确保公正性、诚实性控制的实现。本公司向社会、客户做出的服务承诺,接受客户的监督,保证控制要求的实现(详见《质量手册》)。 4.2自律、公正行为和诚实性的贯彻 4.2.1本公司将自律、公正行为准则、诚实性和质量方针作为全体员工的培训课程,对全体员

最新版本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最新版本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管理手 册和程序文件

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目录 0.1颁布令 0.2诚信方针、诚信目标批准令0.3任命书 0.4公司简介 0.5公司诚信管理体系结构图0.6诚信管理体系职责分配表0.7诚信管理体系手册管理说明 0.8诚信管理体系手册管理总则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要求和承诺 4.1诚值管理体系要求 4.2承诺及履行 5策划 5.1确立诚信方针 5.2确立诚信目标 5.3识别诚信要素 5.4应对变化 6支持过程 6.1资源保障 6.2诚信意识培养 6.3诚信信息交流

6.4文件 7管理实现 7.1总则 7.2诚信要素管理实现 7.2.1人力资源管理 7.2.2外部诚信环境变化影响因素分析7.2.3需求或期望的分析、识别和确定7.2.4社会责任履行 7.2.5信息交流与控制 7.2.6诚信风险管理 7.2.7诚信文化建设 8检査与分析 8.1总则 8.2监视和检查 8.3审核与评价 8.4失信评估和处置 9持续改进 附件:程序文件清单

程序文件清单 序号版本文件名称备注1A诚信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和更新程序 2A诚信运行实现控制程序 3A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4A基础设施及实施环节控制程序 5A资源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A企业知识控制程序 7A诚信意识培养控制程序 8A诚信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9A文件控制程序 10A记录控制程序 11A相关方需求和期望控制程序 12A社会责任履行控制程序 13A诚信风险识别评价及应对措施控制程序 14A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5A监视和检查控制程序 16A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7A合规性评价及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8A失信评估和处置控制程序 19A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最新版

1.目的 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确保本公司质量、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的评价。 3.发文范围 总经办 奶源部 采购部 生产车间 设备部 品控部 化验室 仓储部 销售部 行政部 4.职责 4.1 总经理批准管理评审计划,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4.2 管理者代表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协调管理评审活动的实施,向总经理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审核 管理评审报告。 4.3管理者代表组织对评审后各项决议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验证。 4.4品控部协助管理者代表准备管理评审所需的信息资料,编制管理评审计划。 4.5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管理评审,提供与管理评审输入要求有关的相关资料,并根据评审 报告的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5.内容 5.1 管理的计划与准备: 5.1.1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两次之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品控部在管理评审之前(应提前10天) 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评审时间:管理评审的时间应在第三方审核之前,年度的管理评审时间应依据第三方审核的计划制定。 2)评审目的: 3)评审的范围及评审重点:

4)参加评审部门: 5)评审依据: 6)评审内容: a.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审核报告、第三方机构监督审核报告; b.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分析; c.不合格报告及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情况; d.公司的反馈信息和要求; e.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贯彻实施情况; f.组织机构、职责分配是否恰当及能否发挥作用; g.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的补充调整; 5.1.2管理评审 5.1.3管理者代表审核管理评审计划,总经理批准。 5.1.4管理者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协调评审活动,品控部具体安排。 5.1.5各部门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并按评审计划做好提供相关资料,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5.1.6当发生下列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增加频次: a.质量方针、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 b.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时; c.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食品安全问题或严重的顾客投诉; d.第三方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时; e.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f.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5.2 惯例评审会议: 5.2.1总经理主持召开评审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提交议题及报告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和 HACCP体系运行情况,对存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5.2.2评审结束时,总经理对所评审的内容应做出评审意见,形成有关改进决策或指令,作为管理评审的 输出,责令有关部门执行。 5.3 管理评审输出 应包括以下有关措施: 体系及过程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过程控制等方面评价;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过程审核的要求;资源要求。

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 司法公正的核心当是促成司法权正当、合理的使用,避免其专横、任意,这就要求司法公正首先体现为程序公正,任何对实体公正的寻求都不得有违程序公正。也就是说,法治意义下的司法公正只能是在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实体公正,即程序公正应当具有优先性。 1.为什么程序公正要优先于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的优先性是指将程序公正作为实体公正的前提和基础,使实体公正成为程序公正下的实体公正。季卫东教授曾经说过,“缺乏程序要件的法制是难以协调运行的,硬要推行之,则极易与古代法家的严刑峻法同构化。其结果,往往是治法存,法治亡。因此,程序应当成为中国今后法制建设乃至社会发展的一个真正的焦点。”[1]之所以强调程序公正要优先于实体公正,是因为:第一,绝对的实体公正难以真正实现。如同前述,实体公正是客观存在的,实质意义上的实体公正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它的实际条件却是很难实现的。这正如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把两片树叶分配给两个人,那么自然就会一个人分得的树叶比另一个人的要好(就算两片树叶之间的差异小到能够忽略不计,但仍然会在两人之间造成实质上的不公正)。更何况不同的人对自己所得或所受的是否正义公平有着不同的感受。因此,我们需要寻求程序上的公正,并以此来达到实体上的相对公正。没有程序的公正,实体公正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 第二,程序公正有助于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虽然不是实体公正的必要条件,即使是绝对的程序公正也未必能够实现实体公正[2]。但是,程序公正有助于实现实体公正,实体上出现不公正的案例,多是因程序不公正而引起[3]。这是因为,一般而言,如果司法人员的行为表明他对于程序规定是充分尊重和严格遵守的,这种行为也能够说明他对于实体法律的态度。如果司法人员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或者案件当事人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他的正义感就会升华起来并影响判断。如果司法人员能够完全依照公正的程序处理案件,就会使实体公正实现的概率大大增强。

诚信建设考题加答案

1、我国正在摸索一条以()为指导,构建诚信社会的新道路。 2、A、科学发展观 3、B、邓小平理论 4、C、毛泽东思想 5、2、()是信用的基础。 6、A、公德 7、B、诚信 8、C、道德 9、3、台湾的“经营之神”是()。 10、A、王永庆 11、B、郭台铭 12、C、王石 13、4、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将()视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原则和社会、国家发展的基石。 14、A、守法 15、B、诚信 16、C、爱国 17、5、考试作弊是一种对()的践踏行为。 18、A、道德 19、B、诚信 20、C、法律 21、6、用()来促进官员负责,从而推动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以良好的作风和扎实的 业绩“取信于民”。 22、A、道德 23、B、法律 24、C、问责 25、7、任何一种道德的产生都要服从()这一基本理念。 26、A、服务市场经济 27、B、服务社会发展 28、C、服务统治阶级 29、8、种种学术造假等失信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某些()的缺失。 30、A、学术体制 31、B、教育体制 32、C、管理体制 33、9、建立()制度,可减少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降低患者择医的边际成本,并形成医院降低成本 的社会倒逼机制,遏止过度医疗服务。 34、A、医务人员个人信用制度 35、B、社会倒逼机制 36、C、医疗信息强制披露 37、10、哪个古人()在《论衡感虚篇》中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38、A、李白 39、B、王安石 40、C、王充 11、依法行政是我国诚信建设的重要原则,我国政府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行依法行政原则,最终建设成()的政府。

A、廉洁 B、廉洁而高效 C、高效 12、社会()观的形成对引导人们为人处世,进德修业,对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塑造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至关重要。 A、职业道德 B、诚信道德 C、忠孝道德 13、我国要加强司法诚信建设就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司法()建设,努力构建完整的司法诚信体系。 A、核心价值观 B、法律法规 C、人文观 14、构建()体制是网络经济活动健康运行的组织保障,也是网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 A、网络诚信 B、网络自律 C、网络信用 15、在我国诚信建设过程中最能体现的是()。 A、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 B、坚持制度保障、规范约束 C、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16、()能否成为当前社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要求,将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整体道德素质的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A、职业道德 B、社会公德 C、诚信道德 17、“钱学森主动请求老师扣分”说明()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A、家庭 B、学校 C、社会 18、传统诚信是在熟人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血缘、地域特征。人们出于相互熟悉而信任,主要靠()来支配,因而相对来说也较封闭。 A、情感 B、道义 C、道德 19、有些人始终坚守诚信,勤奋努力,最终心想事成.因为他懂得“以诚待人,天下信之”的道理,也坚信只有(),才可能成功。 A、诚实守信 B、明礼诚信 C、讲信用 20、在当今社会,真诚遭遇挑战,()缺失严重。 A、社会诚信 B、商务诚信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公司企业标准 诚信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目录 、 修改记录

1 目的 识别、评价本公司能够控制以及可以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诚信因素,确定重要诚信因素,并及时更新这方面信息,以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的诚信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 职责 诚信负责人负责重要诚信因素的批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诚信因素及其影响的识别和初步评价。 诚信管理体系小组组织诚信影响的评价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编制重要诚信因素清单,负责根据确定的重要诚信因素制订管理方案,负责重要诚信因素的更新。 4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a.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诚信评价时; b.以公司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年底前,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 c.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或修改活动、产品、服务以及相关方要求情况下。 初次进行诚信因素识别和评价前,诚信因素识别和调查人员应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小组组织的诚信因素调查和评价培训,掌握诚信因素识别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诚信因素识别 4.4.1 诚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生产经营、产品供应、广告宣传、技术改造、新产品配方和销售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诚信因素包括: ——食用农产品原料及其它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控制,特别是微生物、农残、重金属、环境污染物、违法添加物等; ——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包装材料、标识管理; ——仓储、物流管理; ——其它 b)与新项目有关的诚信因素包括: ——新产品配方与预期用途; ——技术改造; ——其它 c)影响诚信的其他因素 4.4.2 主要以过程方法来控制各部门以本部门职责的工作过程活动为主线:生产厂以工艺流程为主线,加后勤管理、员工食堂的过程活动来进行诚信因

论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论文编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年论文 论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作者 院(系) 专业法学 年级 2005级 学号 指导老师 论文成绩 日期

中文提要: 公正是一个人人都向往的东西。更多的更是一个被理想化了的境界。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学者们都从不同角度予以分析并提出许多方案。但,这些方案最终还是从两个方面入手——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关键词: 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司法公正中西方比较 正文: 序言 本世纪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我国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司法公正是法律之内的正义,而不是法律之外的正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体现了我们对案件事实的证明要求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一直以来,我国有着浓厚的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在实践中过于强调实体,有时不惜以违反法定程序为代价。据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全国法院系统集中教育整顿中,共查出程序有问题的案件74143件,而实体性错误的案件反有12045件,程序有问题案件占85. 86%。过于强调实体否达到目的姑且不论,执法、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实施者公然违反法律,在一个以法治建设为目标的国家里,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司法公正,是人民的强烈愿望和要求,也是司法部门的神圣职责。近几年来,我国立法机关把司法公正的要求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法律规范之中,司法部门也制定了相关措施,要求司法人员必须做到司法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实体公正,即使程序上公正,司法公正也无从谈起;反之,如果没有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也就不能实现,司法公正同样无从谈起。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针对这一问题,作为法律的学习者,本人予之以微浅的探索尝试,以期对此课题有一个较为明朗的掌握。 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定义。 (一)所谓程序公正,是指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程序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 (二)所谓实体公正,是指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 而其实,实体上的公正是最让人心驰神往的。它所追求的就是每个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公正分配。但是,现实条件下这却只是一种理想主义。 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各自有着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相互替代,它们在总体上是统一的,但有时也会发生冲突。就如在有些情形中,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是冲突的,至于那时会产生什么结果,就是一个判断问题。但是,没有理由非得在两种公平之间制造出孤注一掷的选择。① 二、实体公正并不是绝对的公正,真正追求的是使其上升为程序公正上的公正。

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在新的形势下,为了提高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在审判实践中,我们法官要正确处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关系,要以程序公正有效地保障实体公正,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统一,才能实现司法公正追求的价值最终目标。最高人民法院院肖扬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指出:“要将实体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将程序公正作为实现这一价值取向的根本保障,坚持两者的有机统一。”肖扬院长的指示精神,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实和谐统一,我们应该: (一)充分认识诉讼程序的内在价值,切实解决轻程序观念 诉讼程序的价值有两个方面,一是程序工具性价值,二是程序本位性价值。程序的工具性价值是指程序对于公平、安全、正义等结果的产生是否有用和有效的价值标准,作为程序实施和实现实体法的工具。程序的本位价值是指不依赖于判决结果而存在的,即使并未增进判决准确性,法律程序也要加于维护的价值。长期以来,我们的立法和司法都过于侧重程序的工具性价值,而忽视程序的本位性独立价值,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通过程序公开,当事人可以看见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是否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是否保持中立,是否平等地重视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举证、质证等,容易使当事人从心理上和行为上接受。程序公正要使当事人感觉在被充分尊重的诉讼氛围中得到他所期待的结果,法官裁判的过程就是当事人感受平等、客观、公平、公正的过程。这样的裁判才能使诉讼双方获得“双赢”的效果,才容易被民众所接受,才能真正体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重视程序的工具性价值,又要强调程序的独立价值,并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要严格按程序法规则办事,要以程序公正有效地保障实体公正。 (二)强化当事人责任,弱化职权主义 由于受我国传统的诉讼制度和程序操作方式过分强制职权主义影响,在审判实践中,还有部分法官庭审以“纠问式的庭审操作”方式进行或为了达到事实清楚违法调查取证用以代替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对当事人诉讼处分权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实践操作随意性很大,影响了诉讼和审判的公正。因此,根据现代法治理念的要求,我们应该强化当事人责任,弱化职权主义。在审判活动中,法官要坚持引导为主,介入为辅原则。应当保持中立态度的同时,应当通过引导或介入促使诉讼结构合理、诉讼力量均衡。引导诉讼各方当事人围绕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从而使当事人积极、主动、充分、正确、有效地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应当对自己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利益的行为负责,如承认对方的主张和请求、放弃某项要求和主张、放弃质证和辩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撤回起诉等,法院可以通过一系列程序加以确认,不去干涉,但对诉讼欺诈、滥用诉讼权利及损害他人合法公益、为逃避法定义务或责任而放弃利益以及撤回解除不合法的人身关系(如非法同居关系)之诉等,要给予必要的职权干预。 当事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主张责任、举证责任和辩论责任等。 主张责任又分为两种:一是对自己权利的主张,即对自己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全面主张,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不能裁判;二是对事实主张,它是权利主张得以成立的基础,是确定是否有权利内容的前提。[4]在审判实践中,法官要保证当事人享有对自己权利的主张,当事人的处分权应以自主、自愿为基础。就民事权利和利益而言,如果原告处分的实体权利和利益,应得权利多而请求少的,除有诉讼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串通或不负责外,法官不能职权干涉。

检验检测实验室诚信度、公正性的保证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 程序文件 (第一版)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颁布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实施

1 目的 防止检测工作受到干扰,保证本公司检测的诚信度、公正性,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各项活动。 3 职责 3.1所有员工均应按照本程序执行。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诚信度的监督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经理应确保本公司检测工作质量所需的资源配置、权利委派、组织形式设置既能满足本公司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的需求,又符资质认定的要求。 4.2本公司制定各部门、各岗位质量职责,授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有相应的资源足以确保他们能履行其职责,能识别其对管理体系和检测程序的偏离,并能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这种偏离。 4.3本公司员工应按岗位职责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卷入任何可能降低技术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的信任程度的活动,必须尊重、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检测人员不得卷入被检测样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工作;秉公办事,以数据说话,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 4.4本公司员工应保证从事检测活动时不受来自财务、商业及行政方面的影 响,自觉地抵制内、外部影响检测公正性的压力。当员工可能受到来自行政或商 业方面影响时,应主动向领导口头申明原因,采取回避的方法,原有涉及的工作 由领导安排他人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4.5对来自客户的任何物品及有关的技术、商业信息或秘密,包括样本、资料、记录等,均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控制,不得向外部泄露,内部人员也不得随意调阅或更改。 4.6对违反上述程序的有关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7本公司根据需要设置检测工作的监督人员,开展为防止员工赎职和各过 程随时间推移而变质或降级的观察和监视活动,以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机密,确 保检测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 4.8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任何形式的财物和服务,抵制不正之风。 4.9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建立起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管理体系,保持其

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全套程序文件汇编

××××××有限公司 GB/T 31950-2015诚信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程序文件清单

诚信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和更新程序 (CXGL-P-01 第1版第1次修改) 1 目的 识别、评价本公司能够控制以及可以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诚信因素,确定重要诚信因素,并及时更新这方面信息,以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的诚信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 职责 3.1 诚信负责人负责重要诚信因素的批准。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诚信因素及其影响的识别和初步评价。 3.3 诚信管理部门组织诚信影响的评价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编制重要诚信因素清单,负责根据确定的重要诚信因素制订管理方案,负责重要诚信因素的更新。 4. 工作程序 4.1 工作流程图 4.2 诚信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a)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诚信评价时; b)以公司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年底前,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 c)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或修改活动、产品、服务以 及相关方要求情况下。 4.3 初次进行诚信因素识别和评价前,诚信因素识别和调查人员应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小组组织的诚信因素调查和评价培训,掌握诚信因素识别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4.4 诚信因素识别 4.4.1 诚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生产经营、产品供应、广告宣传、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销售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诚信因素包括: ——质量安全控制; ——交付时间; ——售后服务; ——仓储、物流管理; ——其它 b)与新项目有关的诚信因素包括: ——新产品预期用途; ——技术改造; ——其它 c)影响诚信的其他因素 4.4.2 主要以过程方法来控制各部门以本部门职责的工作过程活动为主线:生产车间以工艺流程为主线的过程活动来进行诚信因素分析。在识别诚信因素和诚信影响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a)人员结构:包括能力要求、健康状况、对本岗位工作的胜任程度等; b)制度履行:指制度制订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适; c)环境设施:应包括工作环境,诚信环境、设施要求是指设施和设备; d)信息沟通:内部沟通、外部沟通、上下沟通。 4.5 诚信因素评价 4.5.1 评价流程 a)各部门使用《诚信因素识别评价表》针对本部门职责的活动,产品、服务的诚信因素、失信表现、失信结果、失信风险分析评价、控制措施等 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QC080000:2017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含流程图)

1目的 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含HSPM)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并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寻求改进机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含HSPM)。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含HSPM)的定期评审,必要时可以对HSPM单独进行评审。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制订《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3.2管理者代表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及《管理评审报告》。 3.3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及《管理评审报告》。 3.4品管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安排和相关记录的保存,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3.5各部门负责按《管理评审计划》准备并提供本部门相关的管理评审资料的输入,制定并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各项改进措施。 4控制程序 4.1管理评审的频次 4.1.1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4.1.2当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要增加管理评审。 4.2评审人员 4.2.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品管部做好与管理评审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4.2.2管理评审通常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管理代表和各部门及品管部负责人参加。 4.2.3必要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参与管理评审的人员。 4.3管理评审计划 4.3.1品管部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经质量管理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3.2在实施管理评审的前1周,由品管部将《管理评审计划》发给参加管理评审会议的相关人员。 4.4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包括: a)审核结果:包括内部审核、顾客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b)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满意的测量结果、与顾客沟通的结果、顾客投诉的结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最新版本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与公司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统、方针和目标、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的评审? 3.定义: 无 4.职责分配: 4.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4.2管理者代表或其授权人负责组织编写管理评审计划,并组织管理评审所需要的材料,负责将管 理评审会议的记录并对最高管理者在管理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点的整改和效果确认? 4.3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本部门在体系运行中的绩效,并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向管理评审会议报告?

6.流程图: 7.程序内容: 7.1编制管理评审计划 7.1.1管理评审频次 一般情况下,公司于每年的1月份就上一年的工作进行年终总结(管理评审)。在下列情况下,由公司总经理提出,适时进行阶段总结(管理评审): 1)当公司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市场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 2)当公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顾客有重大投诉时 3)当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7.1.2在实施管理评审的前2周,管理者代表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内容包括:评审目的、评审内 容、评审人员、评审方法、时间安排、评审输入的准备等。 7.1.3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参加管理评审的有关人员。 7.2管理评审的输入 7.2.1 管理评审的准备 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在收到管理评审计划后,在1周内按以下准备管理评审输入报告:

7.2.2评审输入资料的提交 7.2.2.1各职能部门/人员应于收到管理评审计划后的一周内将管理评审输入报告提交给管理 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在此基础上,准备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总结报告。 7.2.2.2各职能部门/人员应在管理评审实施前1周,将其管理评审输入报告发送给所有参加管 理评审的人员。 7.3召开管理评审会 7.3.1 按管理评审计划中确定的时间召开管理评审会。管理评审会由总经理主持,管理者代表负责 会议的准备工作,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予以保持。 7.3.2 管理评审的内容。参加管理评审会议的人员,结合各部门提交的管理评审输入报告,就以下

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对审判伦理的影响

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对审判伦理的影响 摘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对于审判伦理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图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加以阐述。本文的主要逻辑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确立了审判的中心地位,继而加深了法官以及相关审判人员坚守审判伦理的重要性,而审判公正又是审判伦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坚守审判伦理就必须坚守审判公正;又因审判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所以整个逻辑贯通起来就是:坚守审判伦理,就必须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最后,对于如何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审判公正审判伦理 一、审判伦理概述 英国的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由此可见公正的审判对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多么的重要,培根将其比喻为水的源头,当公正的审判被破坏之时,也就意味着水源的破坏,导致的结果将是整个河流的破坏,也就是整个司法体系的破坏。在所有的司法活动中,审判活动居于中心地位。特别是在刑事审判领域,随着诸多的冤假错案被纠正过来,司法界对纠正“以侦查为中心”,变更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呼声越来越高,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也是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模式。随着这个趋势,带来的是审判活动中心地位的巩固与加强,审判活动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审判伦理在法律职业伦理中也就居于核心地位,其伦理上的要求要高于其他法律职业。裁判是否公正是衡量法官是否坚持和实现正义的基本尺度,因为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最终解决实体纠纷的在于法官的那一张判决。这张判决的重量很轻,轻到只有几页纸,但同时它又很重,因为这个判决切切实实的关乎到当事人的财产权利、甚至是关乎到一个人的自由、生命,所以裁判的公正与否,从微观上看关乎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从宏观上看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法官裁判的公正,除了法律制度的设计外,还要求法官严格遵守职业伦理的要求,做到自省、自律,坚守审判伦理。 审判伦理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以及在审判活动之外为了保障审判的公正应当遵循的伦理规则。在我国,审判伦理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法官法》和《法官职

诚信管理程序

诚信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的信用管理工作,提高本公司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强自律,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于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2术语 无。 3 职责 3.1人机资源部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并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后考核并记录; 3.2公司各部门负责诚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并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4程序内容 4.1 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诚信的宣贯教育,全体员工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职业道德,相关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作用,有效监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4.2重视企业信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不与明知资信不良的企业合作; 4.3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品德信用良好,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经营理念; 4.4 各事业部、市场部和销售部在订立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合同时,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平等互利; 4.5 公司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力争质量信用良好,在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有标准、实用的质量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能够达到质量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让消费者用到本公司生产的放心产品; 4.6 进一步完善产品售后服务措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7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规范,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无拖欠员工薪资记录,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不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改善提高员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4.8 公司所售产品无侵权,无假冒、伪劣、禁售商品,做到计量准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计量器具的规范要求; 4.9 严格建立财务会计统计台帐,做到填报真实计算准确,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核纳并及时按月缴纳税款,无偷、骗、逃、抗、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实施内容

浅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浅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司法公正要求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结果和最终目的。 一、程序公正是司法活动追求的目标 司法过程本身是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存在的情况下,将各种矛盾和纠纷转化为一定的技术问题,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解决。依据程序进行的诉讼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诉讼。依据程序进行的诉讼,才能保证诉讼的平和和稳定,行为的规则性、进程的连续性、事件的可预测性以及实际结果的确定性。裁判者只有依循法定的程序才能向公众演示其行为不是恣意的产物,其裁定活动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而诉讼参与者只有看到裁判者依循严格的程序才能使其对结果的公正充满信心。此外,程序公正还具有巨大的示范效应,通过公众值的信赖的正当程序,能使裁判结果在社会公众中获得承认,所以实现程序公正,乃是司法活动所应追求的目标之一。 二、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有效途径 马克思曾经指出:审判程序和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就像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审判程序只是法律的生命形成,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由此可见程序和实体是绝对不可分开的,实体的正义只有通过公正的程序才能实现。其原因是:(1)实体正义表现为对法律的严格遵守,而公正的程序则排除了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和偏向,保障了裁判者正确地选择和适用法律。公正的程序本身就是立法者设计的保证法律得以准确适用的规则和常规机制,严格依循程序才能使实体得到完全遵守。如法律要求调解必须尊重当事人的自愿,违背自愿原则而进行调解,即违反了程序也使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未能遵守。 (2)公正的程序是保证审判活动有秩序的进行的手段,程序通常被理解为一定的秩序或有序性,依循既定的程序行为才能形成一定的秩序,所以程序是与无序状态相对立的。而诉讼程序都是依据一定的审判规律和经验所总结出来的规则,而且经过了审判活动的反复验证,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一个案件从起诉、受理、开庭、裁判到最后执行,只有依据一定的程序循序渐进,才能保证诉讼具有秩序。 (3)公正的程序是保障裁判公正的基本措施。程序是诉讼活动规律的总结,依循序渐进的程序进行,才最有可能获得公正的裁判。因为公正的程序充分尊重了诉讼各方对诉讼的平等参与,保障了裁判者的独立和中立,公正的程序要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意志,裁判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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