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

父母健在,儿子要分家可以吗?

案例:我有两个哥哥均已成家,只有我和父母一起生活,最近哥哥突然提出要与父母分家,就要是不分,将来父母的财产就会都给了弟弟,必须先分,我父母都很气愤。请问:我的两个哥哥这样做合法吗?

评析:你有两个哥哥提出分家,如果是分家析产,必须是针对家庭共有财产而言,也就是说针对你两个哥哥的和你父母共同的劳动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源和其他财产。如果是这样,就应按照各自收入的情况划分相应的财产份额。但如果是要求分割你父母的财产,那就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均已成家,不属于由父母供养的未成年人,你父母没有必须支付他们生活费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你父母健在,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因此,他们提出要求是不合法的,你父母完全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拒绝他们的要求。

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立的遗嘱能开始执

行吗?

案例:我的邻居胡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983年6月份,胡的老伴去世。1987年胡患病住院,胡怕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争遗产伤感情,便立下书面遗嘱,2个儿子1个女儿各执一份。胡某出院的便住在大儿子家。胡的二儿子怀疑父亲的8500元钱会被哥哥慢慢花掉,便提出先分割这笔钱。胡不同意,认为自己还没死,钱不能分。为此,胡的二儿子和女儿跑到哥哥家吵闹,提出按照胡立的遗嘱分钱。请问:父亲还没有去世,能按遗嘱开始继承吗?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的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在上面所提问题中,胡某虽然立下遗嘱,但是还没有去世,继承尚未开始,这样立的遗嘱还不能生效。所以,胡的子女在胡生前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外祖母遗产怎样继承?

案例:最近,外祖母病故,我母亲在料理丧事期间,因食物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外祖母遗下瓦房五间,本应由我母亲和舅舅共同继承,由于母亲死亡,有人认为我和组组可代位继承,也有的认为我父亲也可继承。请问,外祖母的遗产怎样继承?

评析: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的,其应得份额有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从继承人的范围来说,转继承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代位继承是由其直系晚辈亲属继承。你外祖母死亡后,应由你舅父和你母亲共同继承遗产,由于你母亲在取得遗产前死亡,这样她应继承的那份遗产,应由你父亲、你姐姐和你本人共同继承,而不是由你姐弟二人继承。

养子继承遗产案

案例:钱某夫妇膝下无子,于1986年收养孙某幼子为养子,改为钱姓,叫钱振兴,在振兴13岁时,钱夫妇先的病故,留下了

住房5间和15万元的遗产,钱某的弟弟见某哥哥留下大笔产业,打着钱振兴是养子。不是钱家血亲不能继承财产为理由,阻挠振兴继承遗产。孙某得知此事后,据理力争,钱弟说:“振兴是你的儿子,只能将来继承你的财产,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孙某说:“振兴已过继给钱某,他姓钱不姓孙,他养父的财产只能振兴继承,我百年后的遗产,他不能继承,两个人争吵不休,无法处分,孙某向人民法院起诉。

评析: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对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与生身父母脱离了关系。在钱家钱某与钱振兴父子,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均为法定继承人,其中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钱振兴依法可以成为钱某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养父母的财产,至于钱的弟弟在其兄养子钱振兴在世时他无权继承其兄遗产。

林某继承了生父遗产还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吗?

案例:林某的生父早年去世,母亲于1985年改嫁,林某当时14岁,姐姐已婚,林某仍与姐姐住生父的房子,生活费由继父和母亲供给。林某16岁到继父家生活,后来又到原籍继承了生父的房屋,但在经济上仍与继父来往。继父建房时林某姐弟俩出资,继父、母亲的生活均由他们照料。继父临终时把房产证给林某并嘱料理后事。继父去世后,他的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周某要求继承全部房屋,其理由是:林某已继承了生父的遗产,母亲改嫁时姐已结婚。请问这些理由对吗?

评析:林母改嫁时,林某虽未和母亲一起去继父家生活,但是由母亲和继父提供了生活费,16岁即和他们一起生活。应该说,林某与继父已形成了抚养关系,双方互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林某有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如果林某对继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继父的亲生儿子周某未尽赡养义务,那么林某和母亲应多分一些遗产,周某应少分或不分遗产。在林某的生父去世后,应由林母、姐姐和林某共同继承生父遗产。继承了生父遗产后,林某又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可以继承。而姐姐在生活中对继父有过照顾,可在遗产中分给她一部分,这属于照顾,不属于继承。

父母有钱不给子女,子女就可以不赡养吗?

案例:武老太的老伴已逝,随女儿女婿一起生活。武老太有点钱先放在女儿手里,后来又要回来自己保管。女儿女婿认为他们已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现老人把钱要回去,他们也不想再赡养老人了。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武老太的钱不是遗产,因而也谈不到遗产继承问题。她的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武老太有权将自己的财产委托别人保管可自己保管,但无论谁保管所有权均属于武老太自己,不随着保管人的转移而转移。武老太的钱放在谁手里保管与她的女儿女婿是否赡养她无关。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武老太将女儿抚养教育成人,履行了做母亲的义务而现在年岁大了理所当然由女儿女婿赡养,这是女儿的法定义务。所以无论武老太的钱让不让女儿保管,女儿女婿都必须赡养她,至于继承遗产一事,应待老人去世之后再议。

这起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案例:索某是某大学教授,早年丧妻,

有一子一女,均已结婚,并都与索某住在一起。但儿子、儿媳总吵着要分家另过,索某无奈,只好给了儿子5000元,让他们分了出去。此后索某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在女儿、女婿出国进修期间,索某心脏病突然发作住院,但其儿子、儿媳却装作不知道,全由邻居肖某一家照顾。索某在病危期间,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亲笔立下遗嘱:自己死亡,将其22000元存款,赠给学校作奖学金15000元;赠给邻居肖某1000元,留给女儿6000元,取消了儿子的继承份额,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索某去世后,学校按其遗嘱处理遗产时,索的儿子却表示坚决反对,说他是法定继承人,遗产应由他和妹妹平分,不能给学校和肖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问:这起纠纷应如何处理?

评析:我国财产继承制度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所谓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定方式立下遗嘱,在他死后将他的遗产转归他所指定的继承人所有的制度。公民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

以外的人,这种方式叫遗赠。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的,则必须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本案就属于后一种情况。索某的作子和女儿都属于其法定继承人,如果索某没立遗嘱,按法律规定应由其女儿和儿子分割财产;但索某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了遗嘱,则必须按遗嘱来处理其遗产,即分15000元赠与学校作奖学金;1000元赠与肖某;6000元留给女儿;索某的儿子没有继承份额。索某儿子起诉无理,应予以驳回,并教育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修养。

再婚的女婿继承纠纷案

案例:刘甲,男,已故,原系河南某县农民。王某,男,35岁,大学文化,某县农机厂工程师。刘乙,男,承德市某工厂会计。

王某与刘甲独生女儿刘女于1982年结婚,婚后夫妻一直与刘甲共同生活,王某视刘甲如亲生父亲。1990年,刘女因车祸死亡。刘甲因悲伤过度,患了重病。王某后虽另婚,但仍像过去那样,照料刘甲,请医送药,料

理日常起居。1992年刘甲去世,王某又为他送了终。不久,刘甲之弟刘乙回来,要继承哥哥的遗产,他认为王某是女婿,不能继承,他是唯一的继承人。王某不同意,起诉到人民法院。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妇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妇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不是血亲关系,原则上不享有继承权,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女婿或儿媳不仅在配偶在世时尽心赡养老人,而且在丧偶后仍尽赡养义务。为鼓励这种尊老养老的高尚品德,本着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女婿与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遗产。本案中,王某与刘女婚后一直与刘甲共同生活,在刘女死后对刘甲尽了所有的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刘甲的遗产。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的刘乙,在王某未放弃继承情况下不得继承刘甲的遗产。

母亲继承儿子遗产纠纷案

案例:刘某,女,河北省某村农民。邵荣,女,37岁,河北某村小学教师。邵华,女,35岁,河北省某村农民。

1955年,刘某与邵伍结婚,生有二男三女,女儿邵荣、邵华先后出嫁。1980年邵伍去世。当年秋,刘某盖砖房五间。1981年带未成年的女儿与他村张强结婚。1984年,两个儿子因犯罪先后被处死刑。刘某找到村干部,要求继承其子留下的遗产。村干部说:“你已改嫁,不能继承。”女儿邵荣、邵华也拒绝其母继承弟弟的遗产。刘某无法,只得上诉县人民法院。

评析:刘某丧夫改嫁受国家保护。她留在邵家的子女和她改嫁时带走的女儿一样,都是她的子女。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刘某对其子的遗产也有继承权,不能因改嫁而消失。同时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刘某之子无配偶和子女,某父又先于其子去世,所以,刘某是唯一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院的审理调解下,村干部和刘

某的女儿邵荣、邵华不再阻挠刘某继承儿子的遗产。刘某也从遗产中分出一定数额给两个女儿,以弥补母女感情上的裂痕。

代位继承遗产的纠纷案

案例:吕甲,男,21岁,山西某工科大学学生。吕乙,男,52岁,某村农民。吕丙,男,已故,原系某村养猪专业户。

吕丙与其妻没有婚生子女,早年收养王某为养子,改名吕乙,吕乙婚后生一子吕甲,1987年,吕乙因病早逝。1992年,吕丙与其妻先后逝世。吕甲以吕丙收养孙的身份要求继承祖父的遗产。吕丙的胞弟吕丁也提出要继承其兄吕丙的遗产,理由是吕甲是吕丙的第三代,而且是养孙,没有继承权。自己是吕丙的同辈人,而且是同胞兄弟,是吕丙的遗产唯一继承人。为此,二人发生争执,吕甲去学校法律教研室请教法律老师该如何办。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母或者母亲有权继

承遗产份额。”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本案中,养子吕乙有继承其养父吕丙遗产的权利,他早于养父死亡,其子吕丙可以代位继承其继承的遗产份额。吕丁是吕丙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在第一继承人有代位继承的情况下,吕丁无权继承遗产。

转继承遗产纠纷案

案例:王丙,男,21岁,河北大学学生。王丁,女,19岁,河北某医专学生。刘某,女,46岁,河北某外贸公司职员。王女,女,40岁,河北某食品商场店员。

被继承人王甲生前系河北某大学教授,曾写过许多专著,其中《遗传法》和《病理学》两本书在他去世时还未出版。1980年他去世后,其子王子和女儿王女对其它遗产进行了分割。1981年1月王子病死,留下妻子刘某和两个儿女王丙、王丁。此后,1981年10月,王甲的遗著《遗传学》和《病理

学》出版,出版社送来了稿费3000元,成为王甲的遗产。王女要求作为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全部稿费,刘某及儿女提出异议,于是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

评析:这是一起转位继承案例。转位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尚未接受遗产就死亡了,因其死亡另外又开始的一个继承法,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有相似之处,但是两种是有区别的法定继承制度,二者在继承发生时间、根据、继承发生的范围、继承主体等均不相同。本案中,3000元稿费在王子去世后才成为王甲的遗产,实际上王子在王甲死亡时,已经继承了王甲的之笔遗产中的1500元稿费,只不过没有实际分割而已。王子死后,他应得到而又实际未得到的遗产1500元,就成为他的遗产了,这1500元只能由他的妻子刘某和儿女来继承。因,王女只能继承稿费的一半。

是先按遗嘱继承遗产,还是先按法定继承遗产?

案例:付某死后遗留4000元钱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付有2个儿子,2个女儿,

只有小女儿还在大学读书。儿女们经过协商平均分割遗产。在外地念书的小女儿得知此事后,返回家中,提出父亲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主张应得遗产钱款4000元。其他哥、姐认为做父亲的偏心,不公平,应当按照每人份额分割遗产。请问,继承开始后,因立有遗嘱,是先按遗嘱继承,还是先按法定继承办理?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权遗产得到处分。上例中,付某生前自愿立下遗嘱,把自己的4000元的存款留给小女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遗嘱先

继承,付的小女儿应得到4000元的遗产。对付遗留的其他家庭用品,由2个儿子和2个女儿按份平等继承。付的小女儿按照遗嘱继承4000元遗产后,仍然有权按法定继承其他遗产。所以,有遗嘱的,首先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不是先按法定继承办理。

周某留两份自相矛盾的遗嘱纠纷案

案例:周江,男,39岁,河南省某县某贸易公司经理。周海,男,37岁,河南省某县某村小中教师。周某系河南省某村农民,家有房产在间,老伴早亡。他们生有二子周江和周海。1976年和1978年周江、周海相继结婚。周江无工作,在家务农,财贸固定收入,而周海在村小学任教,经济较其兄要好,并收入稳定。1980年,周某考虑到这一情况下,立下遗嘱,“我死后,房产归周江继承。”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此后,周江进城开办了贸易公司,生意越做越红火,收入颇丰,相比之下,仍当小学教师的周海显得寒酸多了。根据变化了的这一情况,1990年,周某又写下遗嘱,“我死后,房产归周海继承。”写后将遗嘱交给了周海。1992

年,周某去世,周煤、周海因房产继承发生了争执,二人各持一份遗嘱,周江说,我这份遗嘱是公正遗嘱,应当有效;周海说,我这份遗嘱是最后遗嘱,应当有效。各有各的理,争执不下。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新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正遗嘱。”本案中周某有权变更自己的遗嘱为准。但是,周某1980年所立的遗嘱办理了公证,而1990年立遗嘱时未办公正,所以后一份遗嘱不能变更前一份公证遗嘱。本案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房主归周江继承。

案例:董某,男,58岁,杭州市某工厂工会干部。何女,女,28岁,杭州市某局支局职工。

何女之父何某与董某是十几年的同事和挚友。二人都酷爱集邮,并有30多年的集邮史。1992年10月何某患重病,借董某和单位的几位同志去医院看望他的机会,何

某提出立遗嘱,于是他本人口述另一人代书,其他同志作证,立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积攒多年的集邮票品全部赠送给挚友董某。1993年4月,何某去世,在分割遗产时,董某要求按遗嘱接受老友的集邮票品,而何女提出,董某不是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父亲的遗产。董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董某胜诉。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这叫遗赠。遗赠是通过遗嘱设立的,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明确具体地规定遗赠的内容,但遗赠人行使遗赠权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本案中何某所立遗赠符合遗嘱成立的条件,是有效遗嘱。应该执行。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虐待、打骂父母的人,父母死后还有继承权吗?

案例:我姐姐有个独生儿子,结婚后很不孝敬老人,两口子经常呵斥打骂我姐姐,有时还不给饭吃,往外撵我姐姐。我姐姐实在忍受不了儿子儿媳的虐待,只好到我家来

住,不久就患病去世了。可好儿子却以是法定继承人为由,非要继承我姐姐遗下的500元存款。请问,他们打骂虐待母亲,还有权继承遗产吗?

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你姐姐的儿子儿媳不仅不尽法律义务,反而虐待打骂老人,甚至撵母亲,实为道德法律所不容。根据《继承法》第7条第3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因此,你姐姐去世后,她的儿子没有权利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你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取消其继承权。

父亲临终口述遗嘱有效吗?

案例:我的父母生前有私人楼房一幢。1980年我到地质队工作后,母亲于次年去世,父亲再婚。继母带来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由我父和继母共同扶养,他们长大后反而对我父歧视虐待,在我父生病时,被其赶出家门。我只好将父亲接来生活。继母已在原籍死亡,父亲在病危时口述遗嘱,将他同生母的共同遗产楼房一幢由我继承,并邀请了三位部队首长在场作证。请问,口述遗嘱有效

吗?

评析:你父亲的继子女理应在你父亲生病之时同你一起承担赡养抚助的义务。但他们不但不尽义务,反而把老人赶出家门,这是一种遗弃行为。根据《继承法》第7条第3款规定,应当丧失继承权。你父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他的遗产楼房一幢确定由你继承,并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证明,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依法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父亲死亡后八年可以提出继承遗产吗?

案例:1988年1月父亲病故,我由于工作忙未能回去料理丧事,寄回100元钱,直到1996年8月回家才知道两个哥哥已背着我把父亲遗留下的房屋、家具和存款平分了。我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但哥哥说,当时分家我没回来,超过两年不能再分了。请问,我还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

最新常州继续教育创新案例试卷试题加答案

常州继续教育创新案例试卷试题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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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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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吗? 案例:我的邻居胡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983年6月份,胡的老伴去世。1987年胡患病住院,胡怕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争遗产伤感情,便立下书面遗嘱,2个儿子1个女儿各执一份。胡某出院的便住在大儿子家。胡的二儿子怀疑父亲的8500元钱会被哥哥慢慢花掉,便提出先分割这笔钱。胡不同意,认为自己还没死,钱不能分。为此,胡的二儿子和女儿跑到哥哥家吵闹,提出按照胡立的遗嘱分钱。请问:父亲还没有去世,能按遗嘱开始继承吗?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的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在上面所提问题中,胡某虽然立下遗嘱,但是还没有去世,继承尚未开始,这样立的遗嘱还不能生效。所以,胡的子女在胡生前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统计案例试题及答案

10-4统计案例 基 础 巩 固 一、选择题 1.对于事件A 和事件B ,通过计算得到χ2的观测值χ2≈4.51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有99%的把握说事件A 和事件 B 有关 B .有95%的把握说事件A 和事件B 有关 C .有99%的把握说事件A 和事件B 无关 D .有95%的把握说事件A 和事件B 无关 [答案] B [解析] 由独立性检验知有95%的把握说事件A 与B 有关. 2.r 是相关系数,则下列叙述中正确的个数为( ) ①r ∈[-1,-0.75]时,两变量负相关很强; ②r ∈[0.75,1]时,两变量正相关很强; ③r ∈(-0.75,-0.3]或[0.3,0.75)时,两变量相关性一般; ④r =0.1时,两变量相关性很弱. A .1 B .2 C .3 D .4 [答案] D 3.某化工厂为预测某产品的回收率y ,需要研究它和原料有效成分含量x 之间的相关关系,现取了8对观察值,计算得∑i =1 8 x i =52,∑i =1 8 y i =228,∑ i =18 x 2 i =478,∑ i =1 n x i y i =1849,则 y 与x 的回归方程是( ) A.y ^ =11.47+2.62x B.y ^ =-11.47+2.62x

C.y ^ =2.62+11.47x D.y ^ =11.47-2.62x [答案] A 4.(2011·湖南理,4)通过随机询问110名性别不同的大学生是否爱好某项运动,得到如下的列联表: 由K 2=(a +b )(c +d )(a +c )(b +d ) 算得,K 2= 110×(40×30-20×20)2 60×50×60×50≈7.8. 附表: A .在犯错误的概率不超过0.1%的前提下,认为“爱好该项运动与性别有关” B .在犯错误的概率不超过0.1%的前提下,认为“爱好该项运动与性别无关” C .有99%以上的把握认为“爱好该项运动与性别有关” D .有99%以上的把握认为“爱好该项运动与性别无关” [答案] C [解析] 本小题考查内容为独立性检验.

出口报价案例

出口报价案例 案例1 利润=报价金额-采购成本-各项费用+退税收入 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总体积=报价数量÷每箱包装数量×每箱体积 内陆运费=出口货物的总体积×100 保险金额=CIF货价×(1+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FR=CIF×[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CIF=CFR÷[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银行费用=报价总金额×银行费率 FOB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银行手续费+利润 CFR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费+银行手续费+利润 CIF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海运费+保险费+银行手续费+利润 FOB价换算为其他价 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CFR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CIF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FCA、CPT和CIP三种术语的换算: FCA价换算为其他价 CPT价=FCA价+国外运费 CIP价=(FCA价+国外运费)/(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CPT价换算为其他价 FCA价=CPT价-国外运费 CIP价=CPT价/(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CIP价换算为其他价 FCA价=CIP价×(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PT价=CIP价×(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出口报价核算和国际贸易报价及三种术语间的换算公式 出口报价通常使用FOB,CFR,CIF这三种报价.对外报价时,应该按如下步骤进行: 明确价格构成,确定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依据,然后将各部分合理汇总.以下用实例说明FOB的对外报价核算. 背景材料: 吉信贸易公司收到英国一公司求购6000双牛粒面革腰高6英寸军靴(一个40英尺货柜)的询盘,经了解每双军靴的进货成本为人民币90元(含增值税17%)进货总价: 90X6000=540,000元,出口包装费每双3元,国内运杂费共计12000元,出口商检费350元,报关费150元,港杂费900元,其它费用共计1500元,吉信公司的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8%,预计垫款两个月,银行手续费为0.5%(按成交价计),出口军靴的退税率为14%,海运费:深圳到利物浦,一个40’货柜的包箱费率是3800美元,客户要求按成交价的110%投保,保险费率为0.85%,并

常州市创新案例继续教育 题库答案 L

考试时间: 2011 22:00-23:30 当前时间: 2011 22:42:56 星 期一 考生:CL 离考试结束还有45分钟 << 创新案例专题讲座考试 (一) 单选题:每题1分,共30题,只有唯一一个选项正确 1. ()堪称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构筑了一个以境界为中心的文艺理论体系。 A (A) 人间词话 (B) 宋元戏曲考 (C) 殷周制度论 (D) 殷礼征义 2. 等级权力控制是以()为特征。A (A) 等级 (B) 金钱 (C) 权力 (D) 制度+控制 3. 创新型国家创新投入与产出都比较高,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强,国家对外技术依存度一般低于()C (A) 10% (B) 20% (C) 30% (D) 40% 4. 下列关于基线风险评估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B (A) 经济有效 (B) 准确细致 (C) 周期较短 (D) 操作简单 5. 下列不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是()B (A) 金融业 (B) 餐饮业 (C) 物流业 (D) 交通运输业 6. 科学认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理论创新是以()为主线的。 A (A) 问题 (B) 经验 (C) 权威的意见 (D) 知识 7. 智力激励会的人数以()为宜。B (A) 2~4人 (B) 5~10人 (C) 8~12人 (D) 20人以上 8. 科技特派员制度宁夏模式实行的“三线推进”不包括:()D (A) 政府一条线 (B) 社会一条线 (C) 市场一条线 (D) 农户一条线 9. 网络经济环境下,社会各行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许多新难题,()是解决问题的根本。C (A) 本土化的咨询服务理论 (B) 规模化的咨询服务组织 (C) 职业性的思维能力 (D) 高度的职业责任心 10. 以下哪种创新方式跟其他不是一类()A (A) 合作创新 (B) 原始性创新 (C) 再次创新 (D) 整合创新 11. 1976年丁肇中因为发现()而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D

婚姻与继承法案例分析

关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婚姻与继承法 作者 曾益东 考试批次 1409 学籍批次 1303 学习中心 六安舒城奥鹏学习 中心 层次 高起专 专业 法律事务 完成时间 2014.7.1

关于婚姻与继承法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原告刘海18周岁,是被告刘某某与王某某的儿子。2008年刘海高中毕业,未考上大学。经过一年的补习,仍未考上。这时有民办大学招生,每年学费5000元。刘海决定报名,并要求刘某某、王某某交学费。刘与王均是工厂工人,虽然有些积蓄,但是在儿子补习时已用完。最近工厂效益不好,王又内退,两人的工资减少,平时的生活费、教育费已很拮据,一下拿不出5000元。另考虑到大学四年,学费合计2万元,还要负担生活费,确实难以承受,于是刘与王商量,提出要刘海先找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参加自学考试。刘海认为父母不支持自己学习,离家出走,到同学家居住,并起诉要求父母支付学费。问题:刘海要求父母支付学费的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 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抚养是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从出生开始,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不管愿意不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抚养,即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同时也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并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等,这是父母对子女所负义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和物质保障,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历年二建案例真题及答案

2011二级建造师实务 案例分析一 背景资料: 某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建筑面积18000㎡。建设单位和某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40天。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将施工作业划分为A、B、C、D、四个施工过程,分别由指定的专业班组进行施工,每天一班工作制,组织无节奏流水施工,流水施工参数见下表: 事件二:项目经理部根据有关规定,针对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架)体系,编制了模板(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过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开始实施,仅安排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 事件三:在施工过程中,该工程所在地连续下了6天特大暴雨(超过了当地近10年来季节的最大降雨量),洪水泛滥,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施工单位认为这些损失是由于特大暴雨(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提出下列索赔要求(以下索赔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1)工程清理、恢复费用18万; (2)施工机械设备重新购置和修理费用29万; (3)人员伤亡善后费用62万; (4)工期顺延6天。 问题: 1、事件一中,列式计算A、B、C、D、四个施工过程之间的流水步距分别是多少天?5分 答案: 2、事件一中,列式计算流水施工的计划工期是多少天?能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5分) 答案: 3、事件二中,指出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分) 答案:

4、事件三中,分别指出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说明理由。5分 答案: 案例分析二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两栋15层的框架结构工程。合同约定:(1)钢筋由建设单位供应;(2)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审批。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一: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提出的某批次钢筋使用计划按时组织钢筋进场。 事件二:因工期紧,施工单位建议采取每5层一次竖向分阶段组织验收的措施,得到建设单位认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作了修改,其施工部署中劳动力计划安排为“为便于管理,选用一个装饰装修班组按栋分两个施工组织流水作业”。 事件三:分部工程验收时,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某墙体抹灰约有1.0㎡的空鼓区域,责令限期整改。 事件四:工程最后一次阶段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于2010年9月18日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于当天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问题需要在使用中才能发现为由,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推迟到11月18日进行,并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竣工日期以11月18日为准。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 问题: 1、事件一中,对于建设单位供应分该批次钢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应承担哪些责4分 答案: 2、事件二中,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后,应该什么程序报审?4分 答案: 3、事件二中,本工程劳动力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写出合理安排。4分 答案: 4、写出事件三中墙体抹灰空鼓的修补程序(至少列出4项)。4分 答案: 5、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对竣工日期提出异议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写出本工程合理的竣工日期。4分 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题库及答案

..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单选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以及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上指出,要全、12020 B: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 到(年)中国要成为创新型国家。年夏季达沃斯论坛:2、2014C)上致开幕辞,提出要掀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 新局面。人人创新”、万众创新”“““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3、日,李克强总理考察了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总理说,企业要焕发2015年4月9:工艺创新A)也会使产品更具竞生机,就需要创新。创新不仅指技术开发创新,( 争力。MakerE4、:),是指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来源于英文单词(“创客”为现实的人。、5:专业技术人才D)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和骨干力量,和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关系最为密切。6、:熊彼特C)。概念的人是(最早提出“创新”、A:加法思维7)。、华莱士的(美国《读者文摘》的诞生,就来自于创始人德惠特?:迂回思维B8、)。曹冲称象的故事,充分体现了(9、:奥斯本D年他出版了世界上的第一部创1941 )是美国创新方法和创新过程之父,(新学专著《创造性想象》。、10:无优势E)理论的束缚,大胆创新,率先在国内开展了杂年,袁隆平冲破了(1964交水稻培育研究。11、:专业技B是指(”天津地铁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点两翼七条线”模式,其中的“一点术人才队伍建设)。12、角度来看问题,有“丛林法则”“狼文化”也受到不少批评,主要是从适者生存角度,是从:袋鼠理论A)。些偏激。比亚迪借鉴了狼文化,发展成为(、13:较好的康乐设施B)。天开店的说法,错误的是(关于714、: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C)。关于大连港五项转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15、D:舒适年,洋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市场和消费者进行调查,提出了1999度)的概念。;.. ..

继承法方面案例及分析方法,

继 继承法方面的案例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几个方面。这种案例情节复杂、人物关系繁多、常常使考生无从下手。 例如:李树纲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2间房。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全喜,用自己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全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纲的次子李全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 嫁。李树纲有一友宋建曾帮助过李树纲,李树纲想赠与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纲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给宋建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纲、李全喜、李山三人出海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李树纲惟一子女,要求继承李树纲的房屋 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纲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她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的房产。何慧不同意

他们的意见,她和李洁均请求分割遗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 问:(1)请指出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并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及认定理由。 (2)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林、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方法:案例中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分别适用各自的有关规定和不同的思路。 涉及法定继承的一般思路是: 第一步:首先认定有无遗嘱,无遗嘱的或者虽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未处分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二步: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在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注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他生前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区分开来,把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合法所有

2011年案例试题及答案

2011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事考试中心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O 一一年七月

一、A焦化厂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200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2人轻伤。该厂因精苯工业废水兑水稀释后外排,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该厂采取的措施是将废水向煤堆喷洒,这样既仰制了扬尘,又避免了废水外排。为防止相关事故发生,该厂于2009年5月20日制定实施了《A焦化厂精苯污水喷洒防尘管理办法》。 2011年5月11日15时20分许,A厂备煤工甲、乙在进行胶带输送机巡检作业时闻到强烈异味,随后两人分别前往不同部位查找原因。15时38分,乙听到从甲的方向传来一声闷响,气浪迎面扑来,发现通廊部分坍塌。乙立即呼救。厂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对胶带输送机通廊坍塌现场进行搜救,在胶带输送机通廊北端发现甲倒在废墟中。甲头部有明显外伤,身上大面积烧伤,经医务人员确认已经死亡。 事故调查确认,此次事故为1号煤仓内苯蒸汽爆炸事故。在含苯废水向煤场内煤堆喷洒1年后,废水管道断裂,废水从管道断裂处流入煤堆底部,经胶带输送机运输,大量含苯煤粉进入1号煤仓,从含苯煤粉中挥发出的低浓度苯蒸汽积累、聚集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点火源后引起爆炸。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4分,每题2分,1~3题为单选题,4~7题为多选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A厂() A.可以只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可以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代管企业安全生产。 C.可以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代管企业安全生产。 D.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可以委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个人代管企业安全生产。 2、A厂招收新从业人员,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A.12 B.24 C.36 D.48 E.72 3、A厂2009年百万工时伤害率() A.1 B.2 C.3 D.4 E.5 4、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作为A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从事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 A、参与本厂组织的事故调查 B、参与本厂厂内隐患排查治理 C、进行本厂员工职业病鉴定 D、参与本厂员工安全培训 E、为本厂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答案:ABDE。解析: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5、根据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该起事故的调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A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国资委组织调查 B、由A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C、由A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部门组织调查 D、可邀请相关专家作为调查组成员参与事故调查 E、A厂上级主管部门、工会参与事故调查 答案:BDE。事故调查组成员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会、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可以邀请人民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还可以聘请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从题目来看,国资委(如果属于国有企业)和环保部门可以参加事故调查,绝对不可能组织事故调查。 6、A厂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包括()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试题及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 试题及答案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判断题 1:[3分]思维定势,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一种比较稳定的思维趋势。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2:[3分]和田十二法,是我国学者和田在奥斯本检核表的基础上,在他原理的基础上,加以创新而提出的一种方法。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3:[3分]“神舟飞船的技术创新主要是功能上的创新,这体现在对轨道舱的使用上”。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避免资源浪费而采取的方案。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4:[3分]苹果公司每周都有两次会议,这两次会议分别运用两种不同的创新方法,第一次是头脑风暴法,第二次是黑帽子思维方法。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5:[3分]医学上“叩诊法”和听诊器的发明,就是类比思维的结果。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6:[3分]法伯的毛毛虫实验,验证了权威定势。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7:[3分]南方电网开展“三讲”活动。即:局领导“每月一讲”,中层干部“每周一讲”,各部门、班组“双周一讲”,促使每位员工都要走上讲台进行授课。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8:[3分]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创新思维水平、创新实践能力,既是专业技术工作规律和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决定的,也是当前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所决定的。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9:[3分]思维定势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思维的参照系太大。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X 10:[3分]天津地铁公司创立了“三通道”发展模式:设立管理通道、专业通道和技能通道共三个通道。 正确错误 我的答案:√ 单选题 11:[3分]关于7天开店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买方便面要下楼去取 B :较好的康乐设施 C :窗户非常小 D :房间面积要比同行均值小一些 E :吹头要走到走廊的公共区域 我的答案:C 12:[3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致开幕辞,提出要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新局面。 A :2014年APEC会议 B :2014年东盟十国会议 C :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 D :2014年海峡两岸经济交流会 E :2014年东亚经济圈高峰会 我的答案:C 13:[3分]天津地铁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点两翼七条线”模式,其中的“一点”是指()。 A :企业管理 B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C :企业文化 D :研究发展 E :新线规划 我的答案:B 14:[3分]()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和骨干力量,和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关系最为密切。 A :党政领导人才 B :能人 C :企业家 D :专业技术人才

婚姻继承法案例分析

1. 被继承人刘三于2001年5月病故。其有二子一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在其父病故一个月后也相继去世,有妻夏桂兰,子刘明川。刘丙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三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言明:次子刘乙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幼女刘丙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另者,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经查明,刘三有遗房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现问: ①本案中哪些是继承人?哪些是受遗赠人?刘乙与刘丙是否为继承人? ②刘三的遗嘱应作何处理? ③剩余的遗产如何继承? 答: (1) 本案的法定继承人有刘甲;代位继承人有马玉花;受赠人有张大叔、赵大伯;刘乙被遗嘱取消继承权,不是继承人;刘丙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也不是继承人。 (2) 刘三的遗嘱应作如下处理: ① 刘乙因被遗嘱取消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② 张大叔可依遗嘱分得遗房1间,现金1万。 ③ 刘丙依遗嘱本来可分得遗房3间和现金3万,但她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遗嘱中为其指定的遗产转为法定继承,由刘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④ 赵大伯作为受赠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赵大伯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人的遗产。 (3)本案遗产除去被张大叔继承的1间遗房和1万现金外,其余遗房16 间和现金11万,应由刘甲与马玉花(代位继承)二人平均分割。 2. 胡平与自幼残疾的儿子胡波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为了在自己死后,胡波有人照顾,胡平立下遗嘱:把自己财产中的3间房屋和4万元存款在自己死后赠给邻居陈强,但陈强必须照顾胡波的生活。胡平在遗嘱中指定居委会主任作为遗嘱执行人。2000年2月,胡平去世后,陈强没有照顾胡波的生活,却提出要胡平的遗产,遭居委会主任拒绝,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居委会主任履行交付胡平的遗产。问: ①胡平对陈强的遗赠属什么性质的遗赠? ②法院应作何判决? 答: ① 胡平在遗嘱中对遗赠财产给陈强附有一定的义务,即陈强必须照顾胡波的生活。此种遗赠是附义 务的遗赠或叫附条件的遗赠。 ②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根据该规定,陈强没有履行照顾胡波生活的义务,法院应判决驳回陈强的诉讼请求,取消陈强接受遗产的权利。

案例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文员小曹向分管营销业务的孙副经理请示了业务处理的意见后,又遇到了负责宣传的张副经理,小曹又向他作了请示,结果两位领导的意见很不一致,小曹无所适从,两位领导也因此矛盾加深。孙认为小曹与张关系亲近些,支持过张,认为小曹有意与他作对;而张认为此业务是他引介的,小曹应先同他通气。 问题:请你分析小曹这样做对不对?错在哪里?面对这种情况小曹应该怎么办? 1、小曹犯了多头请示的错误。遵照领导职权分工、单向请示的原则,既然向主管 领导请示乐乐,就应该按孙的意见办,不应多头请示。 2、在工作中不应过分亲近或疏远某领导,以至落到尴尬的境地。 3、两位领导都做了指示,如果张通情达理,小曹应向他说明只能按职权分工办事, 求得谅解后,按孙的意见办。 4、如果不能求得谅解是,小曹应向两位领导分别自我检讨,再建议两位商讨一个 方法遵照执行。 5、如果矛盾不能统一,应向总经理请示,遵照总经理的意见办,并请 他对孙或张作解释。这时文员执行主要决策人的意见。 案例二 新加坡利达公司销售部文员刘小姐要结婚了,为了不影响公司的工作,在征得上司的同意后,她请自己最好的朋友陈小姐暂时代理她的工作,时间为一个月。陈小姐大专刚毕业,比较单纯,刘小姐把工作交代给她,并鼓励她努力干,准备在蜜月回来后推荐陈小姐顶替自己。 某一天,经理外出了,陈小姐正在公司打字,电话铃响了,陈小姐与来电者的对话如下:来电者:“是利达公司吗?” 陈小姐:“是。” 来电者:“你们经理在吗?” 陈小姐:“不在。” 来电者:“你们是生产塑胶手套的吗?” 陈小姐:“是。” 来电者:“你们的塑胶手套多少钱一打?” 陈小姐:“1.8美元。” 来电者:“1.6美元一打行不行?” 陈小姐:“对不起,不行的。”说完,“啪”挂上了电话。 上司回来后,陈小姐也没有把来电的事告知上司。过了一星期,上司提起他刚谈成一笔大生意,以1.4美元一打卖出了100万打。陈小姐突口而出:“啊呀,上星期有人问1.6美元一打行不行,我知道你的定价是1.8,就说不行的。”上司当即脸色一变说:“你被解雇了”陈小姐哭丧着脸说:“为什么?”上司说:“你犯了五个错。” 问题:陈小姐被解雇是因为上司说她犯了五个错,分别是什么?她在电话礼仪方面还犯了哪些错? 1、该问的没有问(对方情况,手套的需要量等) 2、该记得没有记录:对方姓名、公司、电话号码 3、该说的没有说:没有及时向上司汇报 4、不该说的却说了:价格上的自作主张,不向上司请示

创新案例试题及答案

创新案例 创新改建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提出来的 A、郎咸平 B、熊彼得 C、德鲁克 D、马克思 002、在很长时间里人们提到创新,多事从技术、经济方面去理解,近年来更多地从()的创新方面去把握 A、人才 B、科技 C、整个社会 D、自然 003、自主创新是指() A、创新主体依赖自身的能力和所拥有的资源进行的创新活动 B、不同创新主体合作推动创新的创新组织形式 C、国家组织的创新活动 D、在率先创新的示范影响和利益诱导下,创新主体通过合法方式引进创新成果并进行改进 004、合作创新是指() A、创新主体依赖自身的能力和所拥有的资源进行的创新活动 B、不同创新主体合作推动创新的创新组织形式 C、国家组织的创新活动 D、在率先创新的示范影响和利益诱导下,创新主体通过合法方式引进创新成果并进行改进 005、合作创新通常以()为基础 A、共享成果 B、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 C、资源共享 D、优势互补 006、以下哪种创新方式跟其他不是一类() A、合作创新 B、原始性创新 C、再次创新 D、整合创新 007、是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是() A、领土和主权完整 B、和谐的社会环境 C、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D、国家创新体系 008、国家创新系统的基本任务是() A、大力促进和广泛进行知识的生产传播以及应用 B、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C、大力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D、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009、项目管理是一种以()为对象的系统集成管理方法 A、成果 B、技术 C、人员 D、项目 010、制度创新的动力来源于() A、对权力的追求 B、对现有制度的不满 C、实行新制度可能带来的预期收益 D、权力的分配 011、实践基础上的()是社会发展的先导 A、理论创新 B、管理创新 C、教育创新 D、国家创新 012、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社会基础是() A、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 B、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C、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D、加大改革的力度 013、创新能力的核心是() A、创新思维能力 B、艰苦奋斗的毅力 C、掌握足够的知识 D、思维创新 014、创新思维的实质是() A、产生新的思维方法 B、开创新的经验 C、指导新的行为 D、自由发展 015、批判性思维是对已有的观点、理论提出问题,也就是从()提出怀疑并进一步加以分析 A、经验 B、观点 C、解放思想 D、新的角度 016、科学家解释所观测到的现象和形成对未来的预期的依据是() A、实践认知 B、经验 C、背景知识 D、理论基础 017、科学知识体系的逻辑问题或者表现为逻辑上的() A、连续 B、跳跃 C、严密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继承法案例 父母健在,儿子要分家可以吗? 案例:我有两个哥哥均已成家,只有我和父母一起生活,最近哥哥突然提出要与父母分家,就要是不分,将来父母的财产就会都给了弟弟,必须先分,我父母都很气愤。请问:我的两个哥哥这样做合法吗? 评析:你有两个哥哥提出分家,如果是分家析产,必须是针对家庭共有财产而言,也就是说针对你两个哥哥的和你父母共同的劳动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源和其他财产。如果是这样,就应按照各自收入的情况划分相应的财产份额。但如果是要求分割你父母的财产,那就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均已成家,不属于由父母供养的未成年人,你父母没有必须支付他们生活费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你父母健在,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因此,他们提出要求是不合法的,你父母完全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拒绝他们的要求。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立的遗嘱能开始执行吗? 案例:我的邻居胡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983年6月份,胡的老伴去世。1987年胡患病住院,胡怕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争遗产伤感情,便立下书面遗嘱,2个儿子1个女儿各执一份。胡某出院的便住在大儿子家。胡的二儿子怀疑父亲的8500元钱会被哥哥慢慢花掉,便提出先分割这笔钱。胡不同意,认为自己还没死,钱不能分。

为此,胡的二儿子和女儿跑到哥哥家吵闹,提出按照胡立的遗嘱分钱。请问:父亲还没有去世,能按遗嘱开始继承吗?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的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在上面所提问题中,胡某虽然立下遗嘱,但是还没有去世,继承尚未开始,这样立的遗嘱还不能生效。所以,胡的子女在胡生前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1 外祖母遗产怎样继承? 案例:最近,外祖母病故,我母亲在料理丧事期间,因食物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外祖母遗下瓦房五间,本应由我母亲和舅舅共同继承,由于母亲死亡,有人认为我和组组可代位继承,也有的认为我父亲也可继承。请问,外祖母的遗产怎样继承? 评析: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以前死亡的,其应得份额有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从继承人的范围来说,转继承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代位继承是由其直系晚辈亲属继承。你外祖母死亡后,应由你舅父和你母亲共同继承遗产,由于你母亲在取得遗产前死亡,这样她应继承的那份遗产,应由你父亲、你姐姐和你本人共同继承,而不是由你姐弟

人力资源案例分析题10道及答案

案例1: 林某是一家高科技企业的年轻的客户经理,有着双学位的学历背景和较好的客户资源,但是个性较强的林某,常常是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钉子户”,果不其然在公司新的绩效考核方法推行的过程中,林某又一次“撞到枪口上”。 林某所在的公司所推行新的考核办法是根据每个员工本月工作的工时和工作完成度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效益工资和员工创造出的相关效益挂钩。因为该公司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工时是根据员工每日在信息化系统上填写的工作安排和其直接上级对员工工作安排工时的核定来累计的,员工的工作完成度也是上级领导对员工本月任务完成情况的客观反映。上月月末,该公司绩效考核专员根据信息化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发现林某上月的工时离标准工时差距很大而且林某的工作完成度也偏低,经过相关工资计算公式的演算,林某这个月的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要扣掉几百元钱。 拿到工资后的林某,面对工资数额的减少,非常激动,提出了如下几点质疑:1.工作安排不写不仅是他的错,因为上级朱某没有及时下达任务;2.没有完成相关的经济目标责任也不应该全由他承担,因为这和整个公司的团队实力有关;3.和他同一岗位的同事相比,他认为自己的成绩比别人好,而拿到手上的工资却比同事低的多,这太不公平。 带着一身的怨气,林某走进了一向以严明著称的公司董事长赵某办公室…… 诊断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为绩效评估结果而造成的纠纷,这个纠纷涉及的三个当事人分别是:林某——绩效评估的对象;朱某——绩效评估者;赵某——绩效评判者。简言之就是运动员、裁判和运动会主席之间的故事。 我们先从三者的心理分析入手: 林某:考核不公正。林某对于考核不公正的看法产生于对于考核过程的责任归属有异议,对于考核结果横向比较的内部公平性赶到不满。 朱某:考核真无奈。朱某对于林某一向抱有“惜才”的心理,对于林某平时的一些表现,也仅仅是“点到为止”。对于根据系统计算出的考核结果,朱某也非常吃惊,并且面对这样的结果朱某感到很大的压力。 赵某:考核本应公正严明。面对考核结果,应该公正严明处理,不能因为任何一个个体而违反考核的原则,考核的意义是让员工更好的工作,考核的关键是考核的过程而不是考核的结果。 从董事长赵某的态度和观念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个问题的关键主要在考核的过程沟通和处理。作为林某,在公司推行新的考核办法后,应该予以积极的配合,不能因为上级领导的放松而自我放松,并且对于工作上需要利用的公司资源应主动与公司沟通,而不是消极的等待公司来对责任的认定,至于与同事之间的横向比较也是因为缺乏对考核的理解,考核是对工作过程的一种综合评判,而并非单纯的对工作业绩的反馈,林某所在的公司工作业绩更多的反映在员工效益工资和相关奖金中。作为林某的直接上级朱某,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林某的一些工作行为及时予以提醒、指正,不能自己束缚住手脚,面对管理上的困难,也应该及时和上级请示,寻求上级的支持和方法上的建议,这样也不会将矛盾激化,出现自己被动的局面。 所以就这个案例来说,矛盾的根源是林某自身对绩效考核缺乏理解和认识,同时林某的直接上级忽视了考核过程中的绩效沟通,缺乏管理的力度和方法。针对这样的情况,董事长赵某和林某进行了交流,向其阐述绩效考核的意义和相关方法,并对其工作上的一些行为和观念上的误区进行了指正,这使得林某心服口服,更加深切的明白企业是需要的人才是德才兼备的。对于朱某,赵董事长向其建议了相关改进的工作方法,并对他的工作提供了更多了支持,这使得朱某增加了管理的信心。于此同时,赵董事长降低了朱某和自己的工作完成度,在工资总额上都相应减少了。虽然从结果上看,案例中的三个当事人都扣了工资,但是林某的怨气没有了,朱某的困惑消除了,这个纠纷解决了。 思维纵深

2019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试题及答案

1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 单选题 (3.0 分) 关于 7 天开店的说法,错误的是() 1. A. 买方便面要下楼去取 2. B. 较好的康乐设施 3. C. 窗户非常小 4. D. 房间面积要比同行均值小一些 答案 B 解析 2 单选题(3.0 分) 从比亚迪的发展模式来看,其发展路径属于() 1. A. 模仿—整合—创新—技术领先 2. B. 模仿—创新—整合 3. C. 模仿—发展 4. D. 模仿—整合—发展 答案 A 解析 3 单选题(3.0 分) 以下关于长兴教育券的说法,错误的是() 1. A. 通过教育券,形成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市场调节关系 2. B. 教育券的最终流向是取决于政府的导向 3. C. 只有选择民办教育和职业学校的学生才可以获得教育券 4. D. 教育经费的主体以政府拨款的形式流向公立学校 答案

A 解析 4 单选题(3.0 分) 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海之蓝”上市时间是() 1. A. 2000 年 2. B. 2001 年 3. C. 2002 年 4. D. 2003 年 答案 D 解析 5 单选题(3.0 分) 关于港五项转变的说法,错误的是() 5. A. 由装卸型向物流型、贸易型以及工业型转变 6. B. 由追求数量规模型向追求质量效益型转变 7. C. 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8. D. 由单纯竞争型向合作共赢型转变 答案 C 解析 6 单选题(3.0 分) 以下选项中,属于企业间合作模式阶段的代表理论学说的是() 5. A. 费里曼的创新系统理论 6. B. 希普尔的技术创新理论 7. C. 伦德瓦尔的创新理论 8. D. 德鲁克的管理实践理论

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居住小区由4 座建筑高度为69.0m 的23 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 座建筑高度为54.0m 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条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 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 层住宅楼和18 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 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漏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 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手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 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 分,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 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 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 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 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答案】DE 2.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10m D.1.15m E.1.25m 【答案】BCDE 3.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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