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25公司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车辆管理整改方案

从6月1日大门值班室正式运行以来,在小区治安车辆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社区分管领导及保卫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小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2、车辆由分管领导牵头,保卫部门配合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小区主干道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彻底的整顿,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减少了安全隐患。

3、对19#楼与20#楼之间的进出通道,摆摊设点现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的清理,彻底杜绝了小区进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现摆摊设点,大大方便了广大居民的出行。

4、在进出小区主干道设置六处减速缓冲带,限速标志2块。

5、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经过与黄家村的多次沟通,终于在小区后门(与黄家村结合部)安装了铁门,并规定了开、关铁门的时间,从而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创造了条件。

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进出小区车辆不限速行驶,特别是那些到汽修厂及接送上学学生的外来车辆畅行无阻,乱鸣喇叭,严重影响居民特别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2、在原加工厂开办汽车修理厂,24小时都有车辆进出,但又属湘核建新余分公司管理,很难协调。3、明志小学西门设在小区,每天接送学生的汽车、

摩托车大量进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小区车辆管理整改措施:

一、增设门岗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时。

二、在大门口设置电动横杆,由值班人员控制,车辆不得随意进出。

三、跟湘核建新余分公司协商:1、如何加强汽修厂车辆进出的管理。2、是否可在加工厂闲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车场,为下一步实行收费停车做准备。

四、对小区业主车辆统一登记造册,发出入证,外来车辆禁止随意进出,特殊情况需进入,需办理登记手续。

五、完善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并在大门口、主干道等显眼位置制作宣传板。

六、在球场周围,1号楼与6号楼之间,6号楼后等空地设置停车区域,方便小区业主停车。

七、由保卫部牵头,门岗保安员配合对进入小区车辆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顿。

八、加强与明志小学沟通,学生尽量不要由西门(小区内)进出,如学生确需进入,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九、待条件成熟,对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6.1 停车库守则 小区内停车库,专供已购或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为求停车库秩序良好,保持畅通无阻,避免非法占位、阻塞通道及危害大众安全,所以订立“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便各使用人士遵照执行。 6.2 汽车清洁服务 为保障各车主在停车库免受各类外来人士干扰,除车主自行清洁外,汽车清洁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公司提供,未获得允许的外来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库内工作。 (七)南都房产停车场管理规定 7.1 进场许可 7.1.1 停车场是停车的场所,闲杂人等不得擅进。 7.1.2 无效业主停车证或未向管理处办妥登记手续的车辆,一概按照访各车辆处理。 7.1.3 任何车辆或司机,经常违反管理处的劝告或停车库守则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停车库。 7.2 租/买车库的车辆 7.2.1 租/买车库的业主,均须预先向管理处送交证明文件。另须申办业主停车证。 7.2.2 业主停车证 A.业主停车证不得转让及涂改,过期或复印的业主停车证,均属无效。 B.若业主停车证有任何遗失或损毁,须速向管理处填报及缴付补领,缴费每证20元。 C.有效业主停车证必须放在车头挡风玻璃上,以资识别。 7.2.3 管理处会依据业主停车证申请表,制订车辆登记表,交予车库巡逻保安员,以核对进出及停泊的车辆。 7.2.4 车辆只可停泊于规定的车库(车位)内。 7.3 违例停车 不遵守管理处所制订的指引停车库守则的车辆,按违章停车处理。违例停车情形如下: 7.3.1 未向管理处登记手续而驶入、停泊于停车库之车辆。 7.3.2 未出示或持有无效的业主停车证。 7.3.3 未经同意,占停他人车库。 7.3.4 拒绝遵从管理处的指引,并阻塞公用地方,如通道等。 7.4 违例车辆的被扣锁及拖走。 7.4.1 所有违例车辆,无须事前通知,可被扣锁或拖走。 7.4.2 扣或被拖走所产生的费用,均全部由所属车主负责。 7.4.3 任何由于车辆被扣或拖走,而直接或间接地引致车辆的遗失或损坏,管理处恕不负责。 7.5车辆清洗 7.5.1车辆的清洗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人员提供服务。未获允许的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场内工作。 7.5.2 请勿违反消防条例,擅自从消防喉取水。 7.5.3 清洗完毕,请即清扫积水、污物,以保持车场清洁。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2.其他出借物品出入厂时应凭“物品出入证”请部门经理核准办理。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原小区配发的门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9、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10、原则上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确须停放应该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12、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1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4、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洗车。 15、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办法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办法 一。第一条建立车辆出入证制度。凡居住在山水黔城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凭借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及汽车行驶证(上述各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山水黔城物业管理处家政前台办理登记手续,经核实同 意后,统一发放《山水黔城车辆出入证》。 第二条汽车一律凭《山水黔城车辆出入证》进出小区,《山水黔城车辆出入证》应放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明显位置,以便车辆管理员对车辆进行识别和验证。 第三条临时来访的车辆,必须向管理人员说明被访业主的地址、姓名,由车辆管理人员登记核实后方可准许进入,并按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第四条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家政前台(或管理人员)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驶出小区的车辆携有大件物品时,应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询问。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可将物品滞留,请业主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后放行。 第五条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或业主)自行负责。 二.物业投诉处理流程 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处理流程 为提高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的投诉直接处理率,缩短业主等候时间,缩短全程处理时限,规范投诉处理行为并统一投诉处理口径,降低重复投诉次数,最终达到提升业主满意度的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受理人员必须掌握下列投诉处理流程: 1、接到投诉(电话投诉、现场投诉、前台投诉)的首问人员若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一般人员,能给予解释的当场给予解释,若不能处理的,应将投诉业主领至专门的投诉受理人员。 2、投诉受理人员在接到投诉后,首先安抚业主的情绪,运用"先处理心情,后处理事情"的处理原则,在态度上给业主一种亲切感,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业主的投诉。 3、当业主在陈述事由时,投诉处理人员应将业主所陈述的事由作详细记录,以备查询,同时要求业主出示相关证明作为凭证。 4、根据业主所投诉的事项作业务分类,并立即核实投诉事项是否真实、有效,若有效,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若不能当场处理的,可跟业主协商处理时间,请示上级后,给予限时进行电话回复。 5、如有投诉需其他部门配合方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尽快与其他部门联系,取得解决方案再向业主做出解答。 6、业主不满意处理结果时,投诉处理人员可交上级处理。当值班人员无法现场解决时,可跟业主协商另定时问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并限时给予回复。 7、当业主不同意更换时间时,简要地将投诉处理经过总结,上报和转交上级部门处理。 8、当投诉处理完毕时,投诉受理人员在目送业主出大门后,及时做好投诉处理结果记录。若时间允许可以将投诉事件进行归类、总结。以接听电话为例:一、电话响3声之前接听二、区分是什么来电1、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车辆管理制度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 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关于物业公司车辆收费纪律管理制度 一、凡发现对外来车辆未登记发卡和未收取车辆临时停泊费或车辆过夜费及 未按照小区车辆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费的,私自允许停放的现象将进行 罚款或开除处理。以上情况中有临停车辆(含过夜车辆)未按照临停收 费标准收费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费数额的50倍进行罚款。第二次直接开除。 二、凡对小区搬家车辆和业主携带贵重(电视机、台式电脑等)物品外出 时,未出示《业主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私自放行的情况,根据搬迁的 物品价格等值对门岗当值班人员进行罚款。 三、对小区业主车辆或外来车辆不收取停车费,或收缴费用未上缴或私自同 意业主或外来车辆在小区停放收受业主好处的情况,将根据车辆停车费 数额进行处罚或开除。 四、对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停放的车主缴费时不得有物业公司员工收 受现金代为缴费(除临时停放车辆由门岗收费外),发现一次将进行处 罚。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

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 得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 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 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 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 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 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 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品进行 核对无误可放行。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第十二条门卫交接班时,办理交接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

小区车辆管理公约(1)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小区车辆管理公约(1)(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914小区车辆管理公约(1) Community Vehicle Management Conven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区车辆管理公约(一) 1.0请您按照小区内的行车路线及交通限速标识驾驶您的车辆。 2.0当您驾车进入小区时,请您注意交通及行人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0本小区没有地面停车场,请按小区护卫服务人员的引导泊车,请勿占用固定车位,请勿将车辆在小区地面或地下车库内乱停乱放;请勿占用小区消防通道。 4.0如果您有固定车位请按车位号泊车;泊车后请您关好门窗,拿好自己的物品锁好您的车。 5.0为了您的车辆安全和避免发生纠纷;请您不要将智能IC卡转借别人使用。 6.0地下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一位一卡,如果您的智

能IC卡丢失或损坏时,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物业办公室挂失补办; 7.0小区地下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请您按时交纳车位租金或管理费如要租用或购买本小区车位的业户,请到物业公司办理租购手续。如不想租购车位,请您将车辆停放在地下临时停车位计时收费或停小区外。 8.0请您驾车时爱护停车场和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如果因您的责任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请您照价赔偿。 9.0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当车漏油时请您及时检查、维修您的车辆。 10.0当有客人来访时,请提醒您的客人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临时车位上,敬请您向客人解释,谢谢您的配合。 11.0给您搬家的车辆驶入本小区时,请告诉爱护小区设备设施,搬家完毕后请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停车位。 12.0当您乘坐出租车到达小区时,请您在小区进口下车,出租车请勿进入小区,谢谢您的合作。 13.0若您需要洗车服务,请您按标准付费; 14.0如您没有买(租)车位,请您把车停放在小区外的停

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为有效加强园区机动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秩序,维护园区企业共同利益,确保园区安全,制定本规定。 1.内部车辆 ◆内部车辆,指经园区物业管理部审批备案并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企业公用车辆和员工私人车辆。 ◆鉴于目前园区停放车辆数量达到饱和状态,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已审批的各企业内部车辆指标不再增加,企业可内部调剂,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变更或减少。 ◆内部车辆一律从园区南门出入,门禁道闸系统自动识别后方可进出。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车辆停放按照园区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门禁道闸系统注销该车辆信息,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2.外部车辆 ◆外部车辆,指到园区企业访客、送出货等,没有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临时车辆。 ◆送出货车辆从园区东门出入,访客车辆从南门进出。 ◆外部车辆进出,原则上按照“一车一办、一次一办”的原则,由相应企业填写《临时车辆审批表》,提前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提交包含驾驶人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事由)、车辆信息(号牌、品牌型号、用途)、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的申请材料,经物业管理部审批盖章后方可进出园区。《临时车辆审批表》当日有效。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登记。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搬卸货物、访客车辆停放,按照相应企业工作人员或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的区域、车位临时停放,不得在园区过夜。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3.其他规定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规定,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在执行车辆管理操作时应按Q/CKFW TG301.1/B0—2015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管理区内停车场、车库为机动车车辆提供泊车场地,临时车位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固定车位按规定停放,不应占有其他业户的车位。 第三条保安员发现车辆漏油的,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做好现场保护措施,如造成影响的,要求其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安员应主动告知车辆驾驶员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提醒关好门窗,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应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车库。如有需要,应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第五条保安员应指引大型货车按照指定路线进入管理区域(特许车辆除外),保安员应阻止车库内的吸烟行为。车辆发生事故时,华安原因报保安领班并保护现场,车辆损坏公共设施的,应要求肇事方照价赔偿。 第六条车辆进出时,应一车一卡,不应在车辆驾驶员未刷卡前将道闸打开,对已签订了《机动车车位使用服务协议》的业户,因核查车辆停车证(卡)的进出管理。 第七条对临时停放且超过停放一周以上未动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报保安领班与车辆驾驶员确认车辆情况。

二、摩托及非机动车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在执行车辆管理操作时,应按Q/CKFW TG301.1/B0—2015和Q/CKFW TG301.4/B0—2015的规定执行,应在停放场地公式《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第二条管理区域内为非机动车提供专用场地停放,并配置人防或技防措施。 第三条保安员应主动引导非机动车辆分类整齐停放,保持车道通畅,不应在非机动车库的非指定地点充电。 第四条车辆发生事故,及时向保安领班报告,并保护现场,车辆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设非机动车库等应按项目要求时间锁闭非机动车库。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制定了车位的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

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二: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小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安全和停放有序,同时避免车辆的乱停乱放,造成堵塞,影响消防通道,给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新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交货车辆凭主管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证”或公司交货的“移转交运单”、“材料调拨单”、“材料领用单”及送修、出借、返工的“物品出入证”,经保安确认,并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交货,并由收料人(或接待人)签章。交货完毕出厂时,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4条提运本公司各种物品的车辆凭经理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材料交运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或主管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运单”、“材料调拨单”、“免列账物品出入证”、“托工交运单”,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 第3章物品出入 第5条物品清点 1.物品出入公司时,保安有权参与清点,所涉项目及方式如下。 (1)成品、半成品 可采取方式有:仓库清点数量,出入公司清点数量、重量。 (2)原料、物料 可采取方式有:出入公司清点重量,出厂时清点数量,仓库收料时除油罐车或特别指定项目外可免于清点。 (3)下脚料、废弃物 可采取厂内清点数量、厂门处称重量的方式。 (4)购置的各种事务用品,可免于清点。 2.为加强对出入公司物品的清点管理,保安应填写“物品清点日报表”一式两联,经保安主管核对签注后,第一联由保安处留存,第二联于次日10时前送财务部门留存。 第6条成品交运 1.客户寄存的成品、赠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无需返厂的成品、返厂再加工或来料加工的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并注明出厂原因。 2.如果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数量非常少,可由主办部门凭“样品证”一式三联,详注出货依据及用途,经主管人员核签后送出货部门发货。发货部门留存第一联,第二、三联随样品经保安查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保安处,于次日10时前转送财务部门核对,第三联随样品出厂送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世邦城市广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小区秩序,保持道路畅通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全体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和整体权益,创建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文明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车辆进出小区管理 第一条建立机动车出入(停车)证卡度,凡业主自备车,公务车、接送车等需经常出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业主必须向物业公司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停车)卡》,凭卡进入停车。 第二条临时来访的机动车辆,必须向保安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姓名,由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车辆进入时必须拿临时停车证方可进入,并在保安员的引导下,按临时停车证指定的停车位临时停车,车辆离开小区时,在出口交出临时停车卡方可出。 第三条营业出租车不得进入小区,如遇有行动不便(老幼病残)人员乘车,或有大件随身物品,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的业主或来访者,在向保安员说明业主(或被访者)的房号、姓名,经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如有业主预约出租车接送病患等紧急情况,业主可事先通知物业部,由保安员及时放行。 第四条货车或10座(含)以上客车不得进入小区,遇业主搬家入住或运送大件物品进入,在向保安员说明业主的房号、姓名,经保安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其他特殊情况,经物业部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

入小区。 第六条建立非机动车出入牌制度,业主拥有的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及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以下统一简称非机动车),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出入牌,无出入牌的,须向保安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姓名、由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短期内需经常出入小区的外来人员(如装修人员、送水送餐人员等),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入,非机动车出入牌和临时出入证由业主向物业部申请办理。 第七条为确保业主的财产安全,驶出小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携有体积较大的物品时,保安员有权询问和检查,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可将物品暂行滞留,请业主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后放行。 第二节机动车行驶管理 第八条机动车辆在小区内必须按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遵循行人优先的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九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得碾压、损坏绿化带以及公用设施、设备,违者赔偿。 第十条小区内禁呡喇叭,禁止进行机动车辆的教练。 第三节停车泊位管理 第十一条经相关部门批准,本小区地面设有停车位个,作为业主固定停车位管理,业主车辆按照统一为其划定的固定车位停靠车辆,不得越位、跨线和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二条固定停车位使用业主由物业部核对信息并组织实施,车位安置结果在小区明显位置张榜公示。

小区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使进出**X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 他行为。 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习、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有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所有项目经理部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 外来人员是指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参观人员、客户,以及临时办事的人员。 外来车辆是指上述外来人员驾驶或乘坐的车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会同保卫部制定、修订并解释本制度; 3.2各基层单位负责督促所属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本制度。 4.管理要求 4.1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出施工现场时,负责联系或接待的本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到工地或驻地大门口接送,并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出入登记,领取和返还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出入登记内容应包括外来人员人数、车牌号码、进出时间,联系或接待人签字。 4.2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每一位外来人员分发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并负责提醒注意遵守安全提示卡所规定的相关事项。安全提示卡应提示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2.1自觉听从施工现场人员的指引,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交底; 4.2.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4.2.3未经施工现场人员允许,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及重要办公和涉密场所; 4.2.4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严禁擅自使用现场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4.3对于需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临时外来人员,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其告知施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以及注意事项,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陪同其从安全通道或指定的路线行走。 4.4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对其陪同的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负责。 4.5外来车辆进出工地或驻地大门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值班门卫或保安的检查。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引路线行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4.6任何人和车辆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值班门卫或保安提交项目经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证明。不能出示物品放行证明的,不予放行。 4.7下列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7.1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4.7.2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身份不明,且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进入的人员; 4.7.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7.4携带小孩的人员及车辆; 4.7.5身体状态或精神状态及神情存在明显异常的人员,包括醉酒人员。 5.相关制度 5.1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5.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车辆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收发出入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主要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临时车位。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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