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

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力、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八、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包括对透析液和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的监测。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九、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应对手术室、血液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室(ICU)、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消毒供应室、输血科、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医院感染控制的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十、采用各临床医技科室自行采样监测和院感办定期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十一、各科室应及时对采样监测结果进行登记、汇总、分析。对不达标之处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复查,直至合格为止。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以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发生,确保消毒灭菌质量和环境卫生学达标。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 度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W/cm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W/cm2。 2.生物检测 必要时进行 (四)环境卫生学检测

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 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cfu/cm2 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cm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cfu/cm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30min),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15min),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5min)。 ⑩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为无菌生长;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 ≤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吗,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大肠埃希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与要求内容

为了合理规范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比性,特作如下规定及要求: 一、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监测项目,严格遵守规定的监测时限,真实规范采样,完整填写申请单。按时(每月底前)做好报表工作。 二、各科室(部门)对每月监测结果要进行效果评价并将资料妥善保管。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避免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奖、重罚。 四、检验科(细菌室)保证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监测所需合格采样试管、培养皿的供应,并每月做无菌试验。按要求做到培养时限准确、中和剂添加正确、报告结果规范。 五、检验科(细菌室)对各科室(部门)送检的采样标本有不合格,采样不规范,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出示报告结果。 六、感染控制科对全院重点科室(部门)的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并开展随机抽查采样监测。各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对在随机抽查采样中态度不端正、找借口、推诿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奖罚条例进行扣罚。 七、各科室(部门)监测时间具体安排 ㈠重点科室(部门): ⑴Ⅰ、Ⅱ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手术室、新生儿里间、监测时间:每周一次(周二)。 内镜室1w、供应室3w、产一科1w、产二科1w、母婴同室1w、分娩室2w、人流室1w等。 监测时间:每月一次。(第1w、2w、3w)、(3*、9*) ㈡普通科室(部门): Ⅱ、Ⅲ、Ⅳ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外科(换药室)3w、五官科1w、儿一科3w、儿二科3w、儿三科3w、新生儿科3w、妇一科2w、妇二科2w、、检验科3w、血库3w、医疗废物储存室2w、放射科2w、病理室1w、外科3w、注射室2w、换药室2w、泳吧1w、妇科门诊1w、儿童乐园3w、儿科门诊治疗室3w、手足口病诊室2w 监测时间:每月一次。(第1w、2w、3w)、(3*、9*) 注:有*号的月份加紫外线强度监测。 八、各科室(部门)监测项目、监测时限、采样方法、评价(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1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1) 采样方法 1)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C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IM处;室内面积>30M2,设4角及中央5点,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lm处。 2)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盖好立即送检。 3) 检测方法:将送检的平板置37℃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并分离致病菌。

内镜消毒灭菌制度

如皋市人民医院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相关制度 一、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 二、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软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四、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五、内镜室工作制度 六、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七、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技术管理制度 八、内镜室护士职责 九、内镜室院感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十、内镜室护理质量评定标准 六、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 1.从事内镜清洗消毒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并具备内镜清洗消毒的知识及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相关科室每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次,并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学时、内容、签到等。 2.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 3.内镜诊疗室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

4.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室,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分开。 5.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按手术区域要求进行管理。 6.清洗消毒内镜时,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围裙及袖套、口罩、帽子、手套等。必要时戴防护镜、面罩。 7.内镜及附件数量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证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8.基本清洗消毒设备: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五槽、负压吸引器、高压水枪、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ml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签等消耗品。9.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进购批件齐全)、75%酒精(用于干燥)。 a)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就诊 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b)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院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 管理。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膀胱镜、腹腔镜、关节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培训 时间:2017年5月25日 地点:办公室 主讲人: 参加人员: 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 1、可追溯: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溯。 2、大修:超出该设备常规维护保养范围,显著影响该设备性能的维修操作。 示例1:压力蒸汽灭菌器大修如更换真空泵、与腔体相连的阀门、大型供汽管道、控制系统等。 示例2:清洗消毒器大修如更换水泵、清洗剂供给系统、加热系统、控制系统等。 1、小型蒸汽灭菌器:体积小于60L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2、快速压力蒸汽灭菌: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二、灭菌质量的监测 (一)原则 1、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物理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则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3、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和湿包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方可使用。 5、植入物的灭菌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6、使用特定的灭菌程序灭菌时,应使用相应的指示物进行监测。 7、按照灭菌转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8、灭菌外来医疗器械、植入物、硬质容器、超大超重包,应遵循厂家提供的灭菌参数,首次灭菌时对灭菌参数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进行湿包检查。 (二)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1、物理监测法: ①日常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②定期监测:应每年用温度压力检测仪监测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参数,检测仪探头放置于最难灭菌部位。 2、化学监测法: ①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根据化学指示物颜色或形态等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②采用快速程序灭菌时,也应进行化学监测。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法: ①应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遵循附录A的要求。 ②紧急情况灭菌植入物时,使用含第五类化学指示物的生物PCD进行监测,化学指示物合格可提前放行,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③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④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物品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 ⑤采用快速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剂,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⑥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遵循4.4.1.4的规定。 4、B-D试验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厦门市第三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严格按照卫生部2012年8月1日实施《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1、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监测部门和监测频度: 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每季度进行监测; 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 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2、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1)清洁和消毒方法,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 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 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 洁和消毒。 (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 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 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科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物体表面、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2、医务人员手的消毒效果监测 监测部门和监测频度 医院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 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等部门工作的医护人 员手每季度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附:卫生标准: 3、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见表 类别范围空气平均菌落数物体表医务人员手

医院消毒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二、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部门。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按规定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季度1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七、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八、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九、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为了合理规范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比性,特作如下规定及要求: 一、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监测项目,严格遵守规定的监测时限,真实规范采样,完整填写申请单。按时(每月底前)做好报表工作。 二、各科室(部门)对每月监测结果要进行效果评价并将资料妥善保管。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避免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奖、重罚。 四、检验科(细菌室)保证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监测所需合格采样试管、培养皿的供应,并每月做无菌试验。按要求做到培养时限准确、中和剂添加正确、报告结果规范。 五、检验科(细菌室)对各科室(部门)送检的采样标本有不合格,采样不规范,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出示报告结果。 六、感染控制科对全院重点科室(部门)的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并开展随机抽查采样监测。各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对在随机抽查采样中态度不端正、找借口、推诿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奖罚条例进行扣罚。 七、各科室(部门)监测时间具体安排 ㈠重点科室(部门):⑴I、U类科室及相关科室手术室、新生儿里间、监测时间:每周一次(周二)。 内镜室1w、供应室3w、产一科1w、产二科1w、母婴同室1w、分娩室2w、人流室1w 等。 监测时间:每月一次。(第1w、2w、3w)、(3*、9*) ㈡普通科室(部门): 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外科(换药室)3w、五官科1w、儿一科3w、儿二科3w、儿三科3w、新生儿科3w、妇一科2w、妇二科2w、、检验科3w、血库3w、医疗废物储存室2w、放射科2w、病理室 1w、外科3w、注射室2w、换药室2w、泳吧1w、妇科门诊1w、儿童乐园3w、儿科门诊治疗室3w、手足口病诊室2w 监测时间:每月一次。(第1w、2w、3w)、(3*、9*)注:有*号的月份加紫外线强度监测。 八、各科室(部门)监测项目、监测时限、采样方法、评价(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1 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 (1)采样方法 1)布点方法;室内面积w 30C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IM处;室内面积>30M2,设4角及中央5点,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Im 处。 2)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盖好立即送检。 3)检测方法:将送检的平板置37C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并分离致病菌。 (2)结果判定 I类区域:细菌总数w 10cfu/m3,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U类区域:细菌总数w 200 cfu/m3,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川类区域:细菌总数w 500 cfu/m3,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注意事项: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 分钟后进行采样。

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监测目的 为有效评价医院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定期对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效果等进行监测,以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 对医疗环境、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紫外线灯、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灭菌后物品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三、监测要求 (一)压力蒸汽灭菌 1.物理监测:每锅登记温度、压力、时间、锅次、物品、消毒员等。 2.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每周一次,有植入物时每锅进行生物监测。 (二)紫外线灯 1.日常监测:登记照射时间、累计使用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擦拭记录。 2.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有监测记录。 (三)消毒剂 1.化学指示卡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监测,有记录。 2.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进行生物学监测。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要求:无细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四)医疗环境、医务人员手的清洁消毒效果监测 每季度对感染高风险部门(病房手术室、外科门诊手术室、妇科门诊手术室、口腔科、检验科、供应室、急诊室)、普通科室的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等部门进行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消毒灭菌后物品的微生物监测一次;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1.灭菌后的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治病微生物)。 2.各治疗室空气中细菌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 3.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物体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4.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1

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鲜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表》或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发现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应急物品保管和请领制度 一、各种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醒目。 三、要每日清扫、擦拭各项物品,保证物品清洁。 四、各项物品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库保管。 五、保管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物品的请领和发放登记。 六、物品要保证充足,以备所需之用。 七、当物品回收时,一定要清点好数目再放回原处。 八、保管员要掌握每项物品所存放的方位和数量。 九、对损坏的应急物品要及时上报领导,并保存好做好记录,以备替换新的应急物品,保证应急物品的数量充足。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应到市疾控中心领取。 二、第一类疫苗每月必须下发到各接种单位,以保证应种儿童的正常免疫接种。 三、各种疫苗必须设专人管理、登记、储存、分发。 四、登记包括领取日期、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领取数量、规格等等。 五、领取或接收第一类疫苗或第二类其它疫苗时,必须尽快装入冰箱内。必须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装入冷冻室、冷藏室或低温冰箱内。 六、装入冰箱的疫苗必须距冰箱内壁5—10cm,不得紧贴冰箱内壁。 七、各种疫苗下发时,必须先下发短效期的,后下发长效期的。 八、下发一类或二类疫苗时,必须有登记,有下发日期、数量、批号、生产厂家、失效日期、经手人签字等。 九、每年的第四季度上报所需第一类疫苗计划。 十、指导与培训全县各级接种单位或接种医生对一类或二类疫苗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接种部位、剂量、异常反应等相关知识。 十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双休日除外),随时查看冰箱是否正常运转。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及管理部门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方法见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1、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化学和生物监测。 1)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进行有效浓度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戊二醛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2)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包括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包括各种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活检钳和其他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遵循《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

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 灭菌的要求。 2)化学监测:应进行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 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一次 4)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 灭菌前进行,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5)灭菌器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B-D试验应连续进行三次,三次均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 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 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要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 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断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3. 5、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照射强度或生物监测。日常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2。 2.生物检测 必要时进行 (四)环境卫生学检测 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 ①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②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0.5%。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2 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30),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15),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5)。 ⑩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件,并未检出致病菌。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为无菌生长;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吗,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大肠埃希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及要求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及要求 为了合理规范我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比性,特作如下规定及要求: 一、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监测项目,严格遵守规定的监测时限,真实规范采样,完整填写申请单。按时(每月底前)做好报表工作。二、各科室(部门)对每月监测结果要进行效果评价并将资料妥善保管。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避免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奖、重罚。 四、检验科(细菌室)保证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监测所需合格采样试管、培养皿的供应,并每月做无菌试验。按要求做到培养时限准确、中和剂添加正确、 报告结果规范。 五、检验科(细菌室)对各科室(部门)送检的采样标本有不合格,采样不规范,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出示报告结果。 六、感染控制科对全院重点科室(部门)的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并开展随机抽查采样监测。各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对在随机抽查采样中态度不端正、找借口、推诿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奖罚条例进行扣罚。 七、各科室(部门)监测时间具体安排 ㈠重点科室(部门): ⑴I、U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手术室、新生儿里间、监测时间:每周一次(周二)。 内镜室1w、供应室3w、产一科1w、产二科1w、母婴同室1w、分娩室2w、人流室1w 等。 监测时间:每月一次。(第1w、2w、3w)、(3*、9*) ㈡普通科室(部门): 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外科(换药室)3w、五官科1w、儿一科3w、儿二科3w、儿三科3w、新生儿科3w、妇一科2w、妇二科2w、、检验科3w、血库3w、医疗废物储存室2w、放射科2w、病理室1w、外科3w、注射室2w、换药室2w、泳吧1w、妇科门诊1w、儿童乐园3w、儿科门诊治疗室3w、手足口病诊室2w 监测时间:每月一次。(第1w、2w、3w)、(3*、9*) 注:有*号的月份加紫外线强度监测。 八、各科室(部门)监测项目、监测时限、采样方法、评价(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1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 (1)米样方法 1)布点方法;室内面积w 30C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IM处;室内面积>30M2,设4角及中央5点,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Im 处。 2)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盖好立即 送检。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W/cm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W/cm2。 2.生物检测 必要时进行

(四)环境卫生学检测 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 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cfu/cm2 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cm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cfu/cm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30min),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15min),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皿(5min)。 ⑩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为无菌生长;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 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吗,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第一医院消毒灭菌检测制度

第一医院消毒灭菌检测制度 更多精品:总结第一医院消毒灭菌检测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相关科室(总务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消毒灭菌不合格的物品不得进入临床科室使用。监测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二、对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每月对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每月对使用中的灭菌剂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每日对使用中的含氯消毒剂和使用中的灭菌剂过氧乙酸进行一次化学检测,至少每周对戊二醛进行一次化学检测,并做好化学检测记录。 三、每月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一次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压力蒸汽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检测,并详细记录。 2、压力蒸汽灭菌器(预真空)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每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压力蒸汽灭菌应每包进行化学检测。 3、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干热灭菌应观察记录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温度在设定时间内是否均达到预置温度,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周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5、环氧乙烷灭菌每批次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参数,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6、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每批次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每包进行化学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上午监测。 7、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应详细记录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等参数,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周生物监测一次。 五、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照射强度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100μW/С㎡,使用中灯管30w的不得低于90μW/С㎡,使用中灯管20w的不得低于60μW/С㎡,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七、消毒后的內窥镜(如胃镜、气管镜、喉镜、肠镜等)及其消毒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八、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九、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20cfu/g或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十、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ICU病房、导管介入室、血液净化室、内窥镜室、口腔诊室、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月进行监测。 十一、血液净化系统入、出口水,A、B透析液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一次。透析器入口液

2016年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及计划

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案(2016年修订) 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卫计委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监测目的 定期对空气、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液/灭菌液、消毒后物品、透析液、紫外线灯管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保证消毒效果和灭菌质量,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 全院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及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紫外线灯等消毒灭菌器材,高效消毒后物品,透析液及反渗水、内毒素,医用织物等。 三、监测要求 空气监测: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其他监测:对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消毒后(灭菌后)物品、医用织物等每季度进行监测一次,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各科室院感小组成员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院感科及细菌微生物室工作人员负责采样,采样后及时送检验科微生物室进行培养。院感科负责督导与协调工作,以保证监测效率。 四、监测时间 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中间那个月的中旬,具体时间由院感科与微生物实验室商榷后通知临床科室。 以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若结果超标或出现异常结果时,微生物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与相关科室共同调查分析原因,必要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相关科室应认真参照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及时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五、监测计划(见附表)。医院感染管理科2016年1月5日

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 1、对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 其含菌量必须〈100 时, 不得检出致病原性微生物; 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 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戍二醒的监测, 每周不少于一次 (3)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效果监测, 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5)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 并详细记录。 (6)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 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第一锅需进行试验。 (7)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

生物监测, 合格后才能使用; 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 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 合格后才能采用。 (8)环氧乙: 院气体灭菌: 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 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9)紫外线消毒: 应进行日常照射强度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100 μ2, 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 μ2 。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10)各种消毒后的内镜( 如胃镜、肠镜、喉镜等) 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11)各种灭菌后内镜( 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脱镜、胸腔镜等) 、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 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5982-1995)( 附录三) 中4.2 规定。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5982-1995) 。

消毒供应室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监测制度 一、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监测 1、工艺监测:每锅监测,并详细记录(锅号、压力、温度、时间、灭菌物品、灭菌日期及失效期、灭菌操作者签名等项)。 2、化学监测:灭菌包包外均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物品包内应放置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的,化学指示卡只放包内即可。 3、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必须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投入使用后每晨进行一次B-D测试。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及方法、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每年对压力和安全阀进行检测校验。 二、对器械、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1、日常监测:每日采用目测或用带光源放大镜对清洗后的器械、物品进行监测,做到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对消毒质量的监测 1、湿热消毒: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时间与温度。 2、化学消毒:根据性能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 3、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检

测3-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四、对灭菌质量的监测 1、物理检测和包外化学检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检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检测合格。 2、生物监测不合格时,通知相关科室停止使用,并尽快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分析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3、灭菌植入性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灭菌物品每月进行卫生学监测一次。 五、环境卫生物监测 1、每月对无菌物品存放间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库进行空气监测一次。 2、每月对消毒供应室物体表面进行监测一次。 3、每季度对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手进行监测一次。 4、每季度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一次,每月对使用中的灭菌剂监测一次。 六、对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照射强度监测,不得低于70uW/cm2,新管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

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环境及消毒灭菌监测 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环境及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一、压力蒸汽灭菌 (一)工艺监测:每锅登记温度、压力、时间、锅次、物品、消毒员等。 (二)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三)B-D试验:每日一次。 (四)生物监测:每周一次,有植入物时每锅进行生物监测;低温等离子灭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二、紫外线 (一)日常监测:登记照射时间、累计使用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擦拭记录。 (二)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 (三)监测仪器每年校正一次。 三、消毒剂 (一)化学指示卡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监测。 (二)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菌。灭菌剂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内窥镜 (一)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每季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二)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生物学监测。 六、污水、污物 (一)污水余氯每日2次监测。 (二)每月进行粪大肠杆菌监测。 (三)每月进行一次致病菌监测。 七、重点科室环境按照《重点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表》的要求进行监测。 附件:重点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表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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