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违法分包行为和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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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违法分包行为和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问题

【编者按】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违法分包以及实际施工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大量存在,笔者曾办理的以下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层层违法分包实例,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中大量存在的以租赁机械为名但本质上机械所有者系实际施工人,其提供机械并实际参与工程建设,从法律性质上已经不再是租赁合同关系。现结合该案件事实、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违法分包行为及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进行简单分析,欲引起大家的共鸣。

【案情简介】

2005年3月4日,某路桥公司项目部与赵某签定《劳务分包临时协议》,将该公司承包的德宏州遮陇二级公路LL4合同段K20+000至K23+500内所有施工项目承包给赵某,该协议约定的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辅助工程及临时设施不另行计量;承包单价按遮陇二级公路工程量清单的200—600章投标单价和施工合同中签证单价的94%计量,税收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2005年10月7日,赵某又以自己的名义与甫某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协议》,约定将其承包的施工工程遮陇二级公路LL04合同段K20+000至K23+500范围内的所有土、砂、石方的开挖、回填、平整、碾压、运输承包给甫某。该协议明确双方签订协议的依据为:1、州交通局与路桥公司签

订的遮陇二级公路LL04合同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工程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补充协议(即总合同);2、遮陇二级公路LL04合同段施工图;3、遮陇二级公路LL04合同段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答疑;

4、路桥公司投标文件及预算书。合同还约定:合同工期为170天,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提前一天奖励500元。合同价款为土、砂、石的开挖分别为2.7元、5.2元、10元每立方;土石方回填、碾压4元每立方。工程价款支付方式为: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工程指挥部拨付给项目部的百分比相应支付给甫某,工程尾款从工程指挥部同意转序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2005年10月31日,甫某与刘某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由刘某向其提供挖掘机在前述遮陇二级公路LL04合同段K20+000至

K23+500范围内使用,月租金4万元,月工作时间240小时,租期6个月。双方还约定:甲方(甫某)在开挖工地必须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和监督刘某施工,机械师由乙方(刘某)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调动及工作安排,认真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如甲方拖欠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停工及退场,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之后,乙方依照约定将挖掘机运到施工现场,并按甲方的要求自行进行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土方的开挖、回填施工。此后,因甲方拖欠款项,乙方退场,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的质量无异议,双方对所欠款项进行了结算。但是甲方未支付所欠款项,乙方因此将路桥公司、项目部、赵某、甫某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

【争议焦点】

本案件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路桥公司与赵某之间、赵某与甫某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分包的法律关系,甫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理由是:路桥公司与赵某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劳务分包临时协议》,因此,双方之间的关系为劳务分包合同关系;因赵某与路桥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因此赵某与甫某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应当是劳务分包合同关系。而甫某与刘某之间签订的合同标题就是《租赁协议》,并且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挖掘机、压路机等机械的使用惯例就是提供机械一方不仅仅提供机械,而且还要安排操作人员根据使用人的要求实际进行操作和施工,因此,刘某的法律地位应是出租人而非实际施工人。

另一种观点认为路桥公司与赵某之间、赵某与甫某之间是均属于违法分包的法律关系,甫某与刘某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名为租赁合同,实际上具有施工合同的性质,刘某在法律上具有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法可以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向发包人主张支付款项。理由是:判断合同的性质不能简单依据合同标题,应当以合同实质内容和实际履行的情况与法律规定的合同类型进行对比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何种合同类型特征,该合同就是对应的合同类型。本案件中,路桥公司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赵某个人,赵某又将其中的部分施工内容分包给甫某个人,甫某又以租赁机械的形式实际上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刘某,其相互之间均是无效的施工合同,路桥公司、赵某、甫某均没有实际进行施工,只是收取管理费,

但刘某对工程进行了实际施工,为实际上的施工人,因法律上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案件解析】

根据本案件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以上第二种观点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现结合有关规定分述如下:

(一)为什么说路桥公司、赵某、甫某之间分别均是违法分包的法律关系?

要明确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之间的区别,就首先要了解其各自的概念、特征。所谓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行为。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过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形式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违法分包是针对专业工程分包而言的非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以上对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概念表

述可以看出,劳务分包人必须具备劳务作业资质,劳务分包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标的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劳务分包无须征得发包人同意,而且分包人可以自行管理,只对总包和分包人负责。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为分部分项的工程,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合同约定可以进行分包,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并与分包人一起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

连带责任。本案件中,赵某与甫某均不具备劳务作业资质和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并且,其合同约定的事项均针对工程而非劳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个人不具备建筑作业资质,其最多只能成为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也应当是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单位。因此,路桥公司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赵某,以及赵某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给甫某的行为均属于违法分包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为什么说刘某与赵某之间签订的《租赁协议》是名为租赁,实际上具有施工合同的性质,刘某具有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

首先必须明确租赁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法律特征包括:1、出租人转移财产使用权;2、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客体即标的为有体物;4、是双务有偿合同;5、具有临时性。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

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特殊合同,根据承揽合同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可以分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包括:1、客体是工程;2、完成一定工作;3、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4内容具有特定性。本案件中,刘某实际上并没有将机械使用权转移给甫某,而是自己提供机械、人员、技术独立完成甫某指定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工作,其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不是物,而是具体的工程,刘某实际上进行了甫某向赵某分包过来的土方工程的具体施工。

因此,甫某与刘某之间签订的合同名为租赁合同,实际上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也属于无效的施工合同。但刘某对该工程提供了机械、人员、技术进行了施工,具有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赵某、甫某均没有对工程进行施工,只是进行管理,收取管理费,获取差价。

(三)实际施工人有权起诉违法分包人、转包人,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支付工程欠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条是

保护实际施工人利益的特殊保护。从建筑市场的情况看,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往往又将建设工程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就是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但正如本案件的情况看,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收取一定管理费后将工程又转包给他人,由于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发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而建设工程经过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后,建设工程施工的义务都是由实际施工人履行的。如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与之签订合同的违法分包人,则不利于保护实际施工人的权利。该解释的规定正是考虑了目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一个突破性的规定。结合本案件,刘某实际上进行了违法分包项目即土方工程的施工,因此有权起诉违法分包人,而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情况追加发包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并由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中钢筋施工的常见错误及质量通病

建筑工程中钢筋施工的常见错误及质量通病 一、基础常见错误: 1、基础梁接头位置不对,按楼层框架梁接头位置设置,且没有错开(基础梁与框架梁的受力正好相反,接头亦然) 2、筏板钢筋接头在施工缝处预留长度不够,且接头没错开。 3、基础马凳摆放错误,如果换一方向,每一排马凳可省一固定用通长钢筋。或者,马凳上通长钢筋利用筏板上部同方向纵筋。 4、筏板面积较大,却仍按50%接头百分率,未按25%百分率接头,导致钢筋接头浪费。 5、底板纵筋接头长度有的太长,超过一个搭接长度,有的则太短,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长度。底板通长筋没绑扎成平行直线,导致同截面钢筋根数不同。 6、承台按规范是不缩减的,设计“优化”按独立基础构造搞成缩减,这属于设计的偷工减料。 7、筏板封边构造没按规范和设计,擅自设置筏板上下纵筋弯折长度。 8、筏板纵筋接头设置在后浇带内(纵筋接头不宜设置在后浇带位置)。 9、接桩钢筋并在一块。 二、柱常见错误: 1、顶层边柱均未设置弯折,11G101规定是当采用柱外搭接时,柱外侧可不弯折,但柱内侧钢筋当梁高度小于锚固时均要求弯折。 2、顶层中柱弯折,顶层中柱纵筋如果在梁内满足直锚就不需要弯折。 3、柱梁节点箍筋未设置或间距太大。柱梁节点是核心节点,是抗震的关键节,宁可少放梁纵筋也不能省掉梁柱节点内的箍筋。 4、柱纵筋没有长短交错,这是钢筋翻样问题,对柱上下钢筋根数发生变化时没在下层调整竖向钢筋长度,导致接头未能错开。 5、柱保护层未满足最小保护层厚度。 6、有的暗柱很长,暗箍筋采用U型,增加钢筋接头,应该是封闭式箍筋,可节约钢筋。 7、暗柱箍筋有内折角,这是下允许的。两个箍筋相交或锚固形成的角度不属于内折角。 8、无地下室柱加密从正负零以上H0/3,应该是从基础顶面开始算起。 三、墙常见错误: 1、墙水平筋(外侧与内铡)在同一位置搭接,没有按接头百分率错开接头。 2、墙水平筋接头未设置在受力最小处。外墙外侧水平钢筋应位于跨中三分之一或墙高四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应位于支座及支座附近。 3、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接头位置错误,根据规范外墙外侧竖向钢筋应位于墙高中间的三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竖向纵筋应位于墙高根部的四分之一区域。

索要工程款起诉状.doc

索要工程款起诉状 索要工程款民事诉状一 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董事长电话:15135116XXX 住所: 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 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X 联系人闫建高 130**** 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巷**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修建祁县梦幻庄园住宅楼工程余款1209893元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45744元(利息从2013年1月23日暂算至2013年9月13日); 2、判令被告返还质保押金300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费用243345.56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1年4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XXX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承建被告山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 县梦幻庄园1#----6#住宅楼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散水以内的给排水、电安装、门窗及室外装饰、1#---4#楼从已完成的施工部位接

起,5#---6#从垫层开始,从2011年4月10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竣工,合同总价款约为2100万元,补充条款:5#、6#从垫层施工至三层封顶,支付工程总值的30%,主体完工(封顶)后付至工程总值的60%,室内墙面粉饰完工后付至工程总值的75%,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回。 2012年10月25日该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17820617万元。 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因其周转困难,于2013年1月22日以该项目工程的13套住宅抵顶部分工程款,现仍有余款1209893元未付,后期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工程完工后,经多次与其沟通结算却迟迟不予接洽。 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应将每幢楼10万元共计30万元的质保金一次性退回,但至今也不予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约定,并且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及资金正常流转,给原告造成很大的损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河南XXXX建筑 集团有限公司 20XXX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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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 。。。。 3、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将你想要求法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注意要简明扼要,抓住要点。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X年X月X日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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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那么,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相关的范文吧! 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一原告××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被告××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20xx 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

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此致××区人民法院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二原告: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告: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在被告处加工的全部护栏板。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由此支出的交通费及相关费用共计*****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口头约定:由被告承揽原告在*****有限公司所采购的一批护栏板的镀锌加工业务,该批护栏板共计***件,净重****吨。*****年*月**日中午,被告负责人******将*****吨的护栏板从******有限公司拉走。当时约定要尽快加工该批护栏板。****年*月**日,被告负责人*****给原告打电话说“你的活干不成了”,并扣留了该批护栏板。经过双方及中间人的多次协商,被告仍然不履行合同并扣留该批货物不予返还,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之规定,原告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原物。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三日

钢筋绑扎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精编版

钢筋绑扎常见质量问题 及处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钢筋绑扎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 工程施工中,常见的钢筋绑扎质量问题分析如下: 一、楼梯梯段部位主筋在楼梯梁内锚固长度不够 1.现象 梯段主筋下滑,在下层楼梯梁内锚固长度超出规范要求,在上层楼梯梁内主筋锚固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或主筋放置位置不准确,一侧梁内长度偏大,一侧梁内长度偏小。 2.原因 (1)下料时,施工人员严格照图计算、下料并制作,而钢筋工在绑扎时,由于主位置放置不准确,造成梯段主筋在楼梯梁内锚固长度有一定的偏差;(2)钢筋未采取防滑措施或由于混凝土的重量作用使钢筋向下位移;(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看筋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改正、补救。 楼梯梯段主筋下料时,建议钢筋长度可以比图纸尺寸稍长一些,以防出现梯段主筋锚固长度不足的现象;或在钢筋绑扎时,在梯段主筋与楼梁箍筋相交部位附加一根分布筋,将分布筋与梯梁箍筋绑扎连接,以防止主筋下移,同时也能够确保此处钢筋保护层厚度;梯段钢筋不如现浇板钢筋位置容易保证,并且梯段部位混凝土留槎应在梯段长度1/3部位,如果混凝土浇筑中出现主筋下移,使上层楼梯梁内锚固长度不足,应对主筋进行搭接或焊接.这样,不仅费工费料,而且施工也不方便,不易保证工程质量。 二、条形基础钢筋垫块加设不到位 1.现象 (1)基础构造柱钢筋上标高标志点不在同一水平面上,部分标志点有下降现象;(2)条形基础厚度不足,实测混凝土条基断面厚度,局部厚度比设计厚度小1-3cm。 2.原因 条形基础施工时,标高往往标注在构造柱钢筋上,由于忽视在构造柱钢筋下加设垫块或垫块强度偏低,在混凝土浇筑时,由于混凝土重量作用使垫块破碎造成钢筋下移,从而使标志点下降,同时造成基础钢筋局部整体下降,使基础断面厚度减小,减小的尺寸基本稍低于垫块的厚度。对这个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制作和加设垫块,使垫块厚度偏差、垫块间距、垫块强度均符合规范要求。 三、吊筋制作、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 1.现象 (1)吊筋水平锚固长度不足,底部水平段长度未达到次梁宽度加100mm,弯起角度不准确;(2)吊筋未正确放在次粱正下方,且每侧宽出次粱50mm,或吊筋未放至主梁底部。而放至次粱底部。 2.原因: 钢筋制作绑扎不接图施工,或吊筋制作形状虽然正确,但各部位长度、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放置位置不准确。 四、混凝土二次浇筑部位钢筋绑扎质量差 1.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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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 o o o o 3、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将你想要求法 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 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 住要点。 此致 201X 年 X 月 X 日 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电话。 ,电话。 注意要简明扼要,抓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xx市xM区xx公司,地址:xx市xM区路x号, 法人代表:xxx系公司经理。 被告xx市xx区xx商店,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号, 法人代表:xxx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 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 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 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X张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市XX区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一月二十日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X份。 承揽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支付工程款民事起诉状

支付工程款民事起诉状 原告:宁夏全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夫小区商务楼2层401室。电话:1306058 法定代表人:李宝华,系该司经理。电话 被告:宁夏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法定代表人:李华,系该司经理。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元。两项合计为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5年4月1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西区一期地下车库消防、喷淋、自动报警工程》合同,工程内容地下车库及会所消防、喷淋、自动报警,工程造价318257元,工期自甲方(被告)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原告)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内完成。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并交付被告使用,工程竣工后被告拖延决算工程款,直到2016年1月12日经被告《竣工结算造价定案单》确认最终工程造价为295215.39元。对该项工程,被告仅支付工程款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下剩工程款元,但被告借口推诿。 2015年4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西区一期大门及地下车库监控系统工程》合同,工程内容甲方确认的东、北大门及地下车库停车场监控系统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方案。工程造价278605元,工期自甲方(被告)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原告)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内完成。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并交付被告使用,工程竣工后被告拖

延决算工程款,直到2016年10月11日经被告《竣工结算造价定案单》确认最终工程造价为278605元。对该项工程,被告仅支付工程款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下剩工程款元,但被告借口推诿。 2015年12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西区地下车库通风及锅炉房消防喷淋工程》合同,工程内容地下车库通风和天然气锅炉房消防喷淋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造价151300元,工期自甲方(被告)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原告)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内完成。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并交付被告使用,工程竣工后被告拖延决算工程款,直到2016年10月11日经被告《竣工结算造价定案单》确认最终工程造价为151300元。对该项工程,被告仅支付工程款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下剩工程款元,但被告借口推诿。 综上,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三份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并交付被告使用,被告应当按照三份《竣工结算造价定案单》支付下剩的工程款,其拖延支付工程款的行为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债权。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诉诸贵院,请求依法驳如所请。 此致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7.8.25

钢筋施工现场常见错误(基础、柱、墙、梁、板)_0

钢筋施工现场常见错误(基础、柱、墙、梁、板) 1、基础梁接头位置不对,按楼层框架梁接头位置设置,且没有错开(基础梁与框架梁的受力正好相反,接头亦然) 2、筏板钢筋接头在施工缝处预留长度不够,且接头没错开。 3、基础马凳摆放错误,如果换一方向,每一排马凳可省一固定用通长钢筋。或者,马凳上通长钢筋利用筏板上部同方向纵筋。 4、筏板面积较大,却仍按50%接头百分率,未按25%百分率接头,导致钢筋接头浪费。 5、底板纵筋接头长度有的太长,超过一个搭接长度,有的则太短,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长度。底板通长筋没绑扎成平行直线,导致同截面钢筋根数不同。 6、承台按规范是不缩减的,设计优化按独立基础构造搞成缩减,这属于设计的偷工减料。 7、筏板封边构造没按规范和设计,擅自设置筏板上下纵筋弯折长度 8、筏板纵筋接头设置在后浇带内(纵筋接头不宜设置在后浇带位置) 9、接桩钢筋并在一块。 二、柱: 1、顶层边柱均未设置弯折,11G101规定是当采用柱外搭接时,柱外侧可不弯折,但柱内侧钢筋当梁高度小于锚固时均要求弯折。 2、顶层中柱弯折,顶层中柱纵筋如果在梁内满足直锚就不需要弯折。 3、柱梁节点箍筋未设置或间距太大。柱梁节点是核心节点,是抗震的

关键节,宁可少放梁纵筋也不能省掉梁柱节点内的箍筋。 4、柱纵筋没有长短交错,这是钢筋翻样问题,对柱上下钢筋根数发生变化时没在下层调整竖向钢筋长度,导致接头未能错开。 5、柱保护层未满足最小保护层厚度。 6、有的暗柱很长,暗箍筋采用U型,增加钢筋接头,应该是封闭式箍筋,可节约钢筋。 7、暗柱箍筋有内折角,这是下允许的。两个箍筋相交或锚固形成的角度不属于内折角。 8、无地下室柱加密从正负零以上H0/3,应该是从基础顶面开始算起。 三、墙: 1、墙水平筋(外侧与内铡)在同一位置搭接,没有按接头百分率错开接头。 2、墙水平筋接头未设置在受力最小处。外墙外侧水平钢筋应位于跨中三分之一或墙高四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应位于支座及支座附近。 3、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接头位置错误,根据规范外墙外侧竖向钢筋应位于墙高中间的三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竖向纵筋应位于墙高根部的四分之一区域。 4、外墙外侧钢筋顶模,无保护层,外墙外侧钢筋露筋后果很严重,最终把整个外墙破坏掉。外墙外侧是直接接触泥土和水,保护层不少于40mm。

民事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范本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民事起诉状 原告:广东*************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方式: 020-********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共193125.64元及滞纳金37134元(从2014年9月13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按拖欠金额的0.1%利率计算,暂计于2015年4月10日); 二、请求判决11月服务费共805.64元; 三、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7日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合同第一章第一条约定原告接受被告委托,原告派遣给被告符合被告要求的、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被告就使用原告派遣的每位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每月付给原告服务费;合同第二章第八条约定被告应按规定告之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并严格按照劳动报酬标准核算并发放劳动报酬;合同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约定若被告无书面的正当理由延期支付综合派遣服务费,原告有权向被告提出书面抗议,同时延期的每天按实际发生金额的0.1%收取滞纳金。 合同签订后,原、被告一直保持着友好合作的关系。但自2014年9月起,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劳务派遣服务员工2014年8月至

2014年12月的工资。原告多次催告未果,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恳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广东******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据清单 证据提交人: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索要工程款起诉状

索要工程款起诉状 如何索要工程款起诉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关于索要工程款的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索要工程款民事诉状一 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董事长电话:15135116XXX 住所: 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 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X 联系人闫建高 130****

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巷**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修建祁县梦幻庄园住宅楼工程余款1209893元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45744元(利息从2013年1月23日暂算至2013年9月13日); 2、判令被告返还质保押金300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费用243345.56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1年4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XXX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承建被告山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县梦幻庄园1#----6#住宅楼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散水以内的给排水、电安装、门窗及室外装饰、1#---4#楼从已完成的施工部位接起,5#---6#从垫层开始,从2011年4月10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竣工,合同总价款约为2100万元,补充条款:5#、6#从垫层施工至三层封顶,支付工程总值的30%,主体完工(封顶)后付至工程总值的60%,室内墙面粉饰完工后付至工程总值的75%,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回。 2012年10月25日该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17820617万元。 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因其周转困难,于2013年1月22日以该项目工程的13套住宅抵顶部分工程款,现仍有余款1209893元未付,后期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工程完工后,经多次与其沟通结算却迟迟不予接洽。

房建钢筋施工现场常见错误(基础、柱、墙、梁、板)

房建钢筋施工现场常见错误(基础、柱、墙、梁、板) 一、基础常见错误: 1、基础梁接头位置不对,按楼层框架梁接头位置设置,且没有错开(基础梁与框架梁的受力正好相反,接头亦然) 2、筏板钢筋接头在施工缝处预留长度不够,且接头没错开。 3、基础马凳摆放错误,如果换一方向,每一排马凳可省一固定用通长钢筋。或者,马凳上通长钢筋利用筏板上部同方向纵筋。 4、筏板面积较大,却仍按50%接头百分率,未按25%百分率接头,导致钢筋接头浪费。 5、底板纵筋接头长度有的太长,超过一个搭接长度,有的则太短,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长度。底板通长筋没绑扎成平行直线,导致同截面钢筋根数不同。 6、承台按规范是不缩减的,设计“优化”按独立基础构造搞成缩减,这属于设计的偷工减料。 7、筏板封边构造没按规范和设计,擅自设置筏板上下纵筋弯折长度 8、筏板纵筋接头设置在后浇带内(纵筋接头不宜设置在后浇带位置) 9、接桩钢筋并在一块。

二、柱: 1、顶层边柱均未设置弯折,11G101规定是当采用柱外搭接时,柱外侧可不弯折,但柱内侧钢筋当梁高度小于锚固时均要求弯折。 2、顶层中柱弯折,顶层中柱纵筋如果在梁内满足直锚就不需要弯折。 3、柱梁节点箍筋未设置或间距太大。柱梁节点是核心节点,是抗震的关键节,宁可少放梁纵筋也不能省掉梁柱节点内的箍筋。 4、柱纵筋没有长短交错,这是钢筋翻样问题,对柱上下钢筋根数发生变化时没在下层调整竖向钢筋长度,导致接头未能错开。 5、柱保护层未满足最小保护层厚度。

6、有的暗柱很长,暗箍筋采用U型,增加钢筋接头,应该是封闭式箍筋,可节约钢筋。 7、暗柱箍筋有内折角,这是下允许的。两个箍筋相交或锚固形成的角度不属于内折角。 8、无地下室柱加密从正负零以上H0/3,应该是从基础顶面开始算起。 三、墙: 1、墙水平筋(外侧与内铡)在同一位置搭接,没有按接头百分率错开接头。 2、墙水平筋接头未设置在受力最小处。外墙外侧水平钢筋应位于跨中三分之一或墙高四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应位于支座及支座附近。 3、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接头位置错误,根据规范外墙外侧竖向钢筋应位于墙高中间的三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竖向纵筋应位于墙高根部的四分之一区域。 4、外墙外侧钢筋顶模,无保护层,外墙外侧钢筋露筋后果很严重,最终把整个外墙破坏掉。外墙外侧是直接接触泥土和水,保护层不少于40mm。 5、结构总说明未注明顶板是外墙的简支承还是弹性嵌固支承,施工也没按照按其施工,外墙纵筋弯折按墙厚减保护层,不知施工依据什么,还是想当然。 6、墙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过长,直接按墙高度。墙封顶时墙竖向钢筋应该是减去下面预留长度再加搭接长度。

工程款纠纷起诉状

工程款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被告: 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诉讼请求: 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一)付工程项目拖欠款________元; (二)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工程款拖欠造成的______、_______等各项经济损失

共计_______元。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___项合计,共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____(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______工程合同》,标的是_____为 ______修建______。工程款额为_____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合同签定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工。竣工后工程项目均经 ________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__银行校准,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_________元。 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综上所述,甲方违反合同书的约定,单方面地推翻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无理拖欠乙方工程款给乙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三十

钢筋施工常见的45个错误

钢筋施工常见的45个错误,据说90%的“老法师”都不知道! 一、基础常见错误 1、基础梁接头位置不对,按楼层框架梁接头位置设置,且没有错开(基础梁与框架梁的受力正好相反,接头亦然)。 2、筏板钢筋接头在施工缝处预留长度不够,且接头没错开。 3、基础马凳摆放错误,如果换一方向,每一排马凳可省一固定用通长钢筋。或者,马凳上通长钢筋利用筏板上部同方向纵筋。 4、筏板面积较大,却仍按50%接头百分率,未按25%百分率接头,导致钢筋接头浪费。 5、底板纵筋接头长度有的太长,超过一个搭接长度,有的则太短,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长度。底板通长筋没绑扎成平行直线,导致同截面钢筋根数不同。 6、承台按规范是不缩减的,设计“优化”按独立基础构造搞成缩减,这属于设计的偷工减料。 7、筏板封边构造没按规范和设计,擅自设置筏板上下纵筋弯折长度。 8、筏板纵筋接头设置在后浇带内(纵筋接头不宜设置在后浇带位置)。 9、接桩钢筋并在一块。 二、柱常见错误 1、顶层边柱均未设置弯折,11G101规定是当采用柱外搭接时,柱外侧可不弯折,但柱内侧钢筋当梁高度小于锚固时均要求弯折。 2、顶层中柱弯折,顶层中柱纵筋如果在梁内满足直锚就不需要弯折。 3、柱梁节点箍筋未设置或间距太大。柱梁节点是核心节点,是抗震的关键节点,宁可少放梁纵筋也不能省掉梁柱节点内的箍筋。

8、无地下室柱加密从正负零以上H0/3,应该是从基础顶面开始算起。 三、墙常见错误 1、墙水平筋(外侧与内铡)在同一位置搭接,没有按接头百分率错开接头。 2、墙水平筋接头未设置在受力最小处。外墙外侧水平钢筋应位于跨中三分之一或墙高四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应位于支座及支座附近。 3、地下室外墙竖向钢筋接头位置错误,根据规范外墙外侧竖向钢筋应位于墙高中间的三分之一区域,外墙内侧竖向纵筋应位于墙高根部的四分之一区域。 4、外墙外侧钢筋顶模,无保护层,外墙外侧钢筋露筋后果很严重,最终把整个外墙破坏掉。外墙外侧是直接接触泥土和水,保护层不少于40mm。 5、结构总说明未注明顶板是外墙的简支承还是弹性嵌固支承,施工也没按照其施工,外墙纵筋弯折按墙厚减保护层,不知施工依据什么,还是想当然。 6、墙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过长,直接按墙高度。墙封顶时墙竖向钢筋应该是减去下面预留长度再加搭接长度。

民事诉状格式范本

民事诉状格式范本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一)原告为自然人时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日 附:1 .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XX份; 3.其他材料XX份。 (二)原告为法人时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X年X月X日 附:1 .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XX份;

3.其他材料XX份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案由。主要写明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 3.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实,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4.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 5.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甲方拖欠乙方拖欠工程款起诉状

甲方拖欠乙方拖欠工程款起诉状 甲方: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 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县______乡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工区历下办理处。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被告单位(全称): 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 -______路________号 事由:热力公司的室内暖气和室外管道安装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承包额为495125. 74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才正式开工。在长达一百七十七天之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70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双里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8059.73元。甲方虽然承担了25611.43元的误工费,但尚有57979. 30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附原印件)。教学楼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三幢楼均经 ______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21793.06元。 从______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但价值174551. 87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______年______月底撤离甲方工地。 为了收回甲方拖欠的工程款,乙方组织专人多次与甲方交涉。开始,甲方以工程资料不全为由予以推拖,乙方只得将自己的全部资料复印交给甲方。后来,甲方又以有关建材差价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原宿舍楼、教学楼所拖欠的工程款,并推而广之,拒绝审核乙方后期施工的全部零建工程的结算。 综上所述,甲方违反合同书的约定,单方面地推翻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无理拖欠乙方工程款给乙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民法通时》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一至五款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一至五欲规定: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贵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诉讼请求:

个人经济纠纷起诉状范本

个人经济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公司,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欠款/货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约定的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元(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按__________ ;计算)________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并签订《______________》,协议内容明确约定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归还全部借款,利息为_____________元。其后,被告陆续向原告还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元。至今还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未归还。 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拒不偿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总结

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总结、原因分析与防治措施一、柱钢筋工程 (一)柱钢筋工程质量通病总结: 1、梁、柱交接处核心箍数量不足。 2、直螺纹连接漏丝不均匀、电渣压力焊不饱满。 3、柱主筋变径错误、柱截面改变柱子收头不规范。 4、柱筋定位箍施工不规范,有钢筋偏位的现象。 5、柱箍筋规格、间距、加密区高度不符合图纸规范,柱箍筋 漏绑等。 6、柱纵筋没有长短交错、露出长度不符合规范。 7、柱保护层未满足最小保护层厚度。 8、层边柱外侧钢筋均未设置弯折、层中柱够直锚设置弯折。 (二)柱钢筋工程质量通病原因分析: 1、工人将本就是非全高加密的柱子扎成全高加密的柱子, 导致上面的箍筋不够;施工班组长未根据层高及图集要求计算出该层应该套多少箍筋,造成梁柱交接处核芯箍数量不足。 2、车丝人员未先实验每种规格的丝头应该有几个丝、有多少长度,现场作业人员上下未用螺纹钳拧均匀,造成直螺纹露丝过多或不均匀。上下钢筋未对齐,焊接随意造成电渣压力焊不饱满。 3、现场带班不在场或在场粗心大意,导致钢筋规格施工错误,规格施工小了影响工程质量验收不掉、大了浪费钢筋增加工程成本。柱截面改变,翻样未正确翻样或现场施工随意,导致未及时收

头、未及时变截面问题。 4、施工带班未按要求安排工人施工定位钢筋造成钢筋偏位。 5、现场无带班或带班不用心,导致柱箍筋规格、间距、加密区高度不符合图纸规范。省工,致使箍筋露绑。 6、钢筋翻样人员翻样错误,造成钢筋未长短交错开。存侥幸心理节约钢筋使用短料施工,造成钢筋露出长度不足。 7、竖向钢筋偏位、箍筋下料不规范、质量人员未吊柱筋进行控制导致柱保护层未满足最小保护层厚度。 8、钢筋下料错误 (三)柱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施工班组长提高自己的责任心,根据层高及图集要求计算出该层应该套多少箍筋,跟工人进行交底,避免出现梁、柱交接处核芯箍现象。梁、柱交接处核心箍按10cm一道施工。 2、车丝人员先实验每种规格的丝头应该有几个丝、有多少长度,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用螺纹钳拧均匀,保证柱子直螺纹连接上下露丝1个半。柱钢筋在采用电渣压力焊时,要注意焊包偏位、空洞,上下钢筋对齐,保证焊剂质量、把握焊接时间,电渣压力焊不饱满的及时割掉重焊。在绑扎过程中,需提前把焊渣敲打干净后再绑扎。 3、现场带班按图施工,钢筋翻样人员按图纸图集翻样,保证柱筋规格符合图纸、柱截面符合图纸、收头符合图集规范。 4、距混凝土成形面5cm一道,上部、中部再套一道。

故意伤害民事起诉状范本

故意伤害民事起诉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有风险提示) 原告: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__族,___年____月___日生,__________人(户籍)。 住址: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被告: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__族,___年____月___日生,__________人(户籍)。 住址: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_____元,护理费____元,营养费_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元,鉴定费_____元,残疾赔偿金______元,精神抚慰金_______元,合计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易法通——法律大数据行业风控专家,10+年的沉淀,数百万的咨询和合同拟审服务数据| 越沉淀,越专业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左右,被告人______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因____________引发纠纷,在________场所被告人对原告___________,使用凶器________打击原告__________,致使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人民法院_____刑___字第__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______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___年____个月。 经______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情为___伤,伤残等级为___级,后期医疗费用评估为______元,休息期评定为_____天,营养期评定为____天,护理期评定为_____天。产生了鉴定费_____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依《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告伤害原告身体,应对原告因此次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________元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提醒: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仍有风险,最好找专业律师审查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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