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项目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项目实施机构: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实施主体: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报告编制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时间: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二、经济技术指标 (1)

三、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5)

四、项目回报机制 (5)

五、项目协调机制 (6)

第二章物有所值评价总体思路 (8)

一、报告编制依据 (8)

二、物有所值评价背景 (9)

三、VFM评价目的及用途 (11)

四、VFM评价总体思路 (12)

第三章项目VFM定性评价 (14)

一、定性评价流程 (14)

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14)

1、基本评价指标说明 (15)

2、补充评价指标说明 (16)

3、VFM评价打分表及打分标准 (17)

4、评价方法 (20)

三、定性分析 (22)

第四章项目VFM定量评价 (27)

一、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方法 (27)

二、项目定量评价结果 (35)

第五章结论 (36)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机构: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地点:孝感市临空经济区

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本项目的实施为完善孝感临空经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带活大临空城市物流、能源流、信息流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对推动“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实施的目标和意义:通过实施本项目,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孝感市政府的资金压力,转变政府职能,拓宽融资渠道,以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筛选优秀的社会资本,为孝感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公共事业运营效率。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项目工程规模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全长18.3km,包括横2#路、纵2#路、陈天大道、孝汉大道、横14#路等道路管廊工程;二期工程全长16.6km,包括孝汉大道(北段)、孝汉大道(南段)、孝汉大道(左侧)、纵14#路、支56#路、支42#路、支45#路等道路管廊工程。

目前,一期工程中横2#路、纵2#路及陈天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土建部分已完工,共11.6km。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表及技术指标

(二)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廊土建工程,满足管廊自身运行的设备安装工程及管线支架的预埋件。综合管廊容纳给水、供电和通讯管线。同时,管廊内设置供配电、通风、给排水、照明、防火、防灾、报警系统等设施。

(三)入廊管线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纳入的管线:给水、供电和通信。

(四)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BOT+TOT”方式,即新建部分(二期综合管廊+一期未建部分)采用“BOT”方式,已建成部分(即一期已建土建部分)采用“TOT”方式,已建成部分在新建部分建成后统一完成移交,并开展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作。

(五)项目投资规模

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受国家政策贷款影响,借鉴其他城市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期贷款利率,在PPP模式下,贷款利率与可行性研

究阶段采用的贷款利率不同,需要做调整并进行核算。通过对建设期利息进行核算,采取央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为计算基数,得到总投资158083.00万元,具体总投资估算表如下所示。

表1-2 经核算的总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预计2016年底开工建设,201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七)前期已完成情况

临空经济区已完成二期管廊专项规划,并且完成一期和二期的可研报告和相应的立项工作。此外,一期已完成11.6km综合管廊土建部分。

(八)项目已建设部分审计

根据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建设项目施工费用清单,截止2016年3月7日,临空经济区已向施工方支付金额为:横2#路综合管廊已支付1000万元,纵2#路综合管廊已支付3130万元,陈天大道(包括道路、综合管廊)共支付14655.34万元,合计支付共18785.34万元,但费用中需扣除陈天大道道路建设部分,故具体临空经济区已支付金额需待政府审计后确定,此方案中暂以临空经济区提供的10537万元进行测算。

(九)项目产出

本项目产出主要包括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公共服务为管廊的运营与维护。

表1-3 项目产出说明

三、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一)注册资本金及资金筹措

按照项目资本金要求,考虑到目前项目存在已建资产及后期前期费用等因素,孝感市丰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翔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52000万元计,其中丰翔公司以一期建成部分管廊部分资产作价2600万元入股,占股5.00%,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49400万元入股,占股95.00%。

(二)公司治理结构

项目公司按《公司法》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项目公司依照《公司法》、《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运行。

(三)特别约定

项目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丰翔公司代表政府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管理、信息公开等职能,在涉及重大事项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项目回报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61号)明确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要实行有偿使用。该文件指出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本次PPP项目可获得三项收入:一是入廊单

位缴纳的入廊费,可以为一次性收取,也可为分期收取,本次考虑在入廊单位入廊后分期收取;二是入廊单位在运营维护期缴纳的运营维护费;三是政府基于入廊费与日常运营维护费数额,并考虑合理投资回报、结合最终绩效考评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项目协调机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专门协调机制,确保项目规范高效运作。

(一)要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市城建委、财政局、发改委、规划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临空经济区、城投公司、招投标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项目工作联席会,建立项目决策机制(联席会制度),主要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实现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市政府授权市城建委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等阶段工作。具体包括:负责邀请选择专业咨询公司为本次PPP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法律、招标、合同等方面进行指导;制定社会资本方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法依规采购社会资本;协助市政府完成入廊文件编制并报批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临空区、市发改委、物价局做好后续有关入廊费及运营维护费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协助市财政局、临空经济区、市发改委等项目联席会成员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指导项目具体实施。

(三)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应完成一期与二期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项目前期手续工作;负责一期已建资产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审计工作;负责一期与二期工程设计标准、建设标准、运营标准的衔接工作;经市

政府授权,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与项目公司、入廊单位签订入廊协议;负责项目运营阶段的监管工作及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项目公司合作期满后的清算工作;负责后续资产的移交与处置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管廊项目按PPP模式运作,会同城建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等部门确定项目收益范围;及时做好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实施方案评审工作;负责会同城建委、临空区完成项目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方进行商务谈判、制定入廊政策;配合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及时做好各年的政府付费工作等。

(五)市政府授权丰翔公司作为项目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选中的社会资本成立特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公司章程开展工作。丰翔公司作为城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城投公司对丰翔公司起到监管作用。

(六)其他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联席会议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物有所值评价总体思路

一、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4、《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5、《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6、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7、《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8、《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

9、《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空间发展规划》

10、《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综合管廊(二期)专项规划》

11、《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12、《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物有所值评价背景

(一)PPP模式的兴起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PPP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英国公共服务领域开始应用的一种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方式。

2012年12月,由于造成大量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全寿命期的效率不高、项目的成本高于一般传统模式10%-20%等原因,财政部出台通知(财预〔2012〕463号)将盛行多年的BT模式叫停。PPP模式可有效解决公共供给效率低下、政府资金匮乏等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转而关注新常态下的PPP模式。

按照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概念定义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指导意见》指出:PPP模式的适用范围主要为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

PPP模式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大特征,常见运作形式在《指导意见》中,按照经营收费情况将PPP模式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

PPP模式推行将改变公共资本单一结构的投资困局,对于国家而言是一项能产生上千万亿资本、资金红利的重大改革。当前,我国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参与投资和运营,一方面是以此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一方面为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和债务。PPP模式将为基础设施提供重要的资本和专业支持,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二)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的提出

尽管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实践已经走过十个年头,但很多实践者仍然对PPP模式本质的认知存有误区,即将PPP模式视作一种融资模式。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PPP模式产生和发展的最初始动因——融资需求驱动。事实上,PPP模式的本质是与传统的公共采购模式相对应的一种替代性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的交付方式,融资只是其某些具体运作模式下的一部分功能。

近年来,“物有所值”的概念在我国的少数PPP项目中开始受到关注,其原因与这一概念在英国诞生时(英国审计署把它定义为“最优化利用可用资源以获取想要的结果”)类似:在促进基础设施领域民间资本参与的政策背景下PPP模式得以广泛应用,公共部门在决定某个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时,更多是出于对政策的响应以及融资或引资的需要,而非通过理性、客观的比较和评估得出的结论。在此背景下,一些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是否能够实现比传统的公共采购

模式更高的效率,即更高的投入产出比、更优化的资源配置或更合理的风险分配,成为一个被长期忽视却值得思考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就对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全过程提出了具体意见。其中第八、九条规定,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价;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进行项目准备。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出,为提高工作效率,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PPP项目的联审机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确保“物有所值”。审查结果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采购决策时,只有预期PPP 模式能带来物有所值,才予以采用,否则就应当采用其他采购模式。

三、VFM评价目的及用途

VFM评价的目的是用于比较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和传统采购模式的优劣。考虑的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同方案的成本和风险,包括定性评估(可行性、合理性、可完成性)和定量评估(公共部门比较值)。

VFM评估结果主要用于政府前期决策阶段是否确定采用PPP和确定风险分担的依据。

四、VFM评价总体思路

图2-1 项目VFM评价总体思路

VFM(Value For Money,VFM)是指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全寿命周期成本与传统模式下,综合部门建设、运营下的总成本相比较后可以得到的价值增值。物有所值(VFM)评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传统上由政府提供的综合产品和服务是否可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评估体系,旨在实现综合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最优化。VFM 评价的引入是为了避免在促进基础设施领域民间资本参与的政策背景下盲目推进PPP项目。

项目VFM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部分。其中,VFM的定性评价就是对推动PPP项目“物有所值”的定性因素具体分析,判断项目自身能力,侧重考察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完成性;VFM的定量评价是在项目个案基础上,比较PPP模式的总收益和总成本与传统公共采购模式的总收益和总成本,看哪种采购模式总成本低而总效益高。

第三章项目VFM定性评价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采购模式实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估方法。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重点关注项目采用PPP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公共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

一、定性评价流程

1、结合项目情况建立定性评价指标体系,并逐项定性分析。

2、由市财政局组织召开评审会,由专家根据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定性分析及自身经验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汇总得出项目定性评分结果。

3、得出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果。

因此,本阶段定性分析进行指标分析描述,待评审会专家评分后得出项目定性评价结果,在最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报批版中增加评分相关内容。

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参照国内外对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的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定性评价确定了10个定性评价指标,其中6

个为基本评价指标,4个为补充评价指标,评价体系指标如下表。

表3-1 项目定性评价指标表

(一)基本评价指标说明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采用PPP模式,将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投资、运营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环节有效地整合起来,通过一个长期合同全部交由社会资本实施,是实现物有所值的重要机理。

2.风险识别与分配

在PPP模式下,通过科学合理地识别特定环境下的重要风险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合理风险分配获得物有所值,风险转移的原则是把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控制风险的一方。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指标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和监管机制,是否落实节能环保、支持本国产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能否鼓励社会资本创新。PPP模式下,强劲的竞争性投标过程和面向产出的输出规格,创造了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环境。这样使得社会资本在操作项目时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技术来更好的完成以及交付项目,从而降低

整个项目实施和运作过程中的成本,使PPP项目更加物有所值。

4.潜在竞争程度

PPP模式下,不同的社会资本自身综合实力、项目经验等方面各不相同,有资格、意愿、实力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的数量构成了潜在竞争程度。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可以降低长期的资产和服务的成本。

5.政府机构能力

政府机构的PPP理念和能力主要包括: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依法履约、行政监管和项目执行管理等能力。

6.可融资性

PPP模式下,可融资性主要指项目的市场融资能力,具体指在一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多渠道低成本融资、持续获取长期优质资本的能力。

(二)补充评价指标说明

1.项目规模大小

PPP项目的准备、论证、采购等前期环节的费用较大,只有项目规模足够大,才能使这些前期费用占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比例处于合理和较低水平。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规模越大,才能够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2.预期使用寿命长短

项目的资产使用寿命长,为利用PPP模式提高效率和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提供了基础条件。

3.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

全生命周期成本是确定PPP合作期长短、付费多少、政府补贴等的重要依据。项目对采用PPP模式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的理解和认识程

度越高,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越准确,项目越物有所值。

4.行业示范性

项目的实施在行业具有示范性,将增加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可以获得更多中央或省部级补贴,降低政府成本。

(三)VFM评价打分表及打分标准

1.打分表

VFM定性评价采用专家打分方式完成,构建城市综合管廊VFM定性评价打分表如表3-2所示。根据《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六项基本评价指标权重为80%,其中任一指标权重不超过20%;补充评价指标权重为20%,其中任一指标权重不超过10%。

表3-2 城市综合管廊VFM定性分析评价打分表

2.定性分析评价打分标准

每项指标评分分为五个等级,即有利、较有利、一般、较不利、不利,对应分值为100~81、80~61、60~41、40~21、20~0分。根据该评分等级,本项目列出各个指标的详细打分依据,详见下表。

表3-3 VFM定性评价打分参考标准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汇总

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 称“专项资金补助”)。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 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 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 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 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岀,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 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 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 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 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 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本项 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

市政工程地下管线构筑物综合管廊的防水处理探讨

市政工程地下管线构筑物综合管廊的防水处理探讨 发表时间:2018-08-31T14:04:24.72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8期作者:赖少雄 [导读] 文中着眼于市政工程的综合管廊建设,针对于地下管线构筑物进行防水问题分析并总结防水问题的原则与操作方法,试图给广大市政管理人员提供防水处理措施的思路。 赖少雄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广东省深圳市 518033 摘要:各种丰富的地下管线组成了城市复杂而又多功能的市政基础设施,人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依靠的就是市政部门精心运营的地下管线设施。在现代化条件下,对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要进行稳定的运作,必不可少要在市政工程的实施水平上下功夫。显而易见脱离了市政部门对地下管线的有效保护,城市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就会产生很大的不稳定性,甚至产生经济损失。 文中着眼于市政工程的综合管廊建设,针对于地下管线构筑物进行防水问题分析并总结防水问题的原则与操作方法,试图给广大市政管理人员提供防水处理措施的思路。 关键词:市政工程;地下管线;综合管廊 一、简述市政工程地下管线构筑物 (一)概念 城市地下管线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大体上包含了城市内供水、排水、燃气、输配电、移动通讯、广播电台、工厂企业的管线或其搭配设施。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运行的关键力量,起到了维护城市平稳运行的生命力,为市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多次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实际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中的地下管线体系建设达到多功能性、稳定性、可控性并存的地下管线建设体系,达到更高的防灾能力。 (二)特点 市政工程中的地下管线以钢筋混凝土作为构筑物的主要材料。地下管线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存在于城市的运行中,可以总结出其有几点特征: (1)作为地下管线构筑物 必须深埋在城市行车道之下,上面覆盖的土地必须要足够承受行车带来的符合,因此相对来说地下管线是处于行车道下方深处的市政基础实施,难以检修。 (2)我国市政基础的地下管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地下中有着丰富的线路和各自的功能,各行其道相互交织在一起。设计市政地下管线构筑物的过程中也是对复杂管线的一个考验,既要满足新加入的管线的构造,又要保证管线间不相互影响。 (3)具有难以更改和维护性 由于在施工之前要深挖行车道管制交通较长时间。施工完毕之后通常将其覆盖,难以再次进行项目重新开工或者二次维护。所以对于项目要求一次成功,拒绝再次修改。 (4)由于地下管线错综复杂 各种功能的管线交织在一起容易发生相互影响的情况,所以要提前计划好对于燃气、通讯、供水、供热等管线的安全分析,确保工程进行和运营维护时不产生相互影响的问题。 二、防水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原则 由于上文所总结市政地下管线构筑物特点,显而易见我们要保障所建设的市政地下管线构筑物的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完工后尽量不进行二次检修,不然会造成巨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原则上要保证减少返修的情况,最大程度上要做好地下管线构筑物的防水防渗漏工作。大多数地下构筑物施工完成后的情况来看,发生渗漏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使用了劣质的材料造成工程验收后才发生渗漏工作。比如采用质量不过关的混凝土和防水层材料,加上施工时缺少对施工质量的重视,忽视技术规范进行防水预防措施等,造成时候渗漏问题的产生[1]。地下管线构筑物的防水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组成: (1)防范为主题 工程在建设最初设计工程设计图的时候,与客户和管理人员就应该协调制定好该工程的防水等级。我们普遍采用的防水等级分为四级,按照工程对于防水需求的重要性进行分级操作[2]。但是我们进行市政工程一定要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上进行防范意识的加强,无论该工程要求的防水等级如何,工程项目中一定要保证混凝土结构能够做到自防水。 同时我们还要从细节上注意细部的防水结构,地下水通常就是从构筑物的孔与缝中透过的,地下防水中强调十缝九漏的说法不无道理,所以我们要从施工缝、变形管道、穿墙管的连接处、螺栓等机房进行排查,避免地下水从这些细缝中渗入到地下管线引起整体综合管廊的损害,造成整体不可逆转的损失。 (2)设置多道防线 按照市政工程地下管线构筑物的建筑层次来看,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可以起到抗水压或者是自防水的效果。我们要加强地下构筑物的防水等级,就可以在后期工程中加入卷材外防水的操作。目前,我们普遍采用的方法是在构筑物主体结构为基础进行迎水面的卷材覆盖。在迎水面上进心防水卷材安置并加入防水涂料结合为一个防水层,与外墙一起合并为一个保护层,最后进行覆土操作。地下防水层作为长期存在于地下运行的地下管线构筑物,必须要具备长期运行的条件。既要满足防水防渗漏的特点还要保证不会从外墙脱落,达到一经使用不必再次检修的要求[3]。 (二)方法 市政工程中地下管线构筑物的具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的要点有很多,我们不光要贯彻落实上文中针对于防水提出的以防范为主题,加

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某市综合管廊P P 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人:**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代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市人民政府决定**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一、项目概况 **南部新城定位是**行政、文体、商贸与度假休闲综合片区。规划范围北至**南路、东至**东路、南至东海域,总规划面积约为平方公里。**南部新城综合管廊系统建设结合片区主干路网先行实施,目的是率先形成片区重要的综合管廊的系统,推进片区地块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本项目地下综合管廊位于**南部新城区域,包括**西路、石厝路、双浦路、东山路、洪钟大道、肖厝南路、洪钟大道(调概)及**西路(调概)共8条道路下的管廊,设计总长度14.33km。其中,**西路、石厝路、双浦路及东山路区域管廊即将建成,以下简称“管廊A部分”;洪钟大道、肖厝南路、洪钟大道(调概)及**西路(调概)目前处于施工建设中,以下简称“管廊B部分”。管廊B部分合同签订情况如表1-1所示。 表1-1 在建工程合同签约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综合管廊中纳入的管线为:①110KV和220KV的高压电缆(单独一个舱室);②10KV电力;③通讯、有线电视及交通信号电缆; ④给水管;⑤中水管;⑥其他预留管位。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PPP合作范围包括**西路、石厝路、双浦路及东山路区域的管廊A部分以及洪钟大道、肖厝南路、洪钟大道(调概)及**西路(调概)区域的管廊B部分。采购一家社会资本,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30%),在合作期限内(20年,含管廊B部分建设期2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管廊A部分的运营维护以及管廊B部分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与运营维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方案 (待审稿)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1项目背景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中明确提出将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36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 2014年9月,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将PPP定义为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PPP作为新兴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由于其具有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独特的运作方式和特点,在城市基础设施上已经得到了大量的成熟应用,不少城市地下管廊工程成为全国示范项目。 此外,为了推进PPP模式在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基于此,**市拟采用PPP模式建设**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通过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改善城市风貌。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方案 (修订稿)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前言 (1) (一)项目背景 (1) (二)编制依据 (2) (三)编制原则 (5) 二、项目概况 (7) (一)项目名称 (7) (二)工程概况 (7) (三)项目实施机构 (8) (四)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必要性 (9) (五)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 (9) (六)项目意义 (10) 三、PPP运作方式 (11) (一)项目运作方式 (11) (二)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2) (三)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14) (四)项目公司融资安排 (14) (五)回报机制 (15) (六)服务内容约定 (15) (七)PPP相关工作组织 (15) (八)道路和管廊工程界面划分 (16) (九)合同体系安排 (16)

四、项目产出分析 (18) (一)主要边界条件 (18) (二)项目产出分析(以20年运营期进行测算) (21) 五、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2) (一)物有所值评价 (22) (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3) 六、社会资本的选择 (23) (一)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 (23) (二)社会资本的选择方式 (26) 七、PPP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28) (一)项目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8) (二)市住建委的权利 (29) (三)市住建委的义务 (30) (四)政府方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30) (五)社会资本的权利和义务 (30) (六)项目公司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31) (七)风险分配机制 (32) (八)履约保证 (33) (九)建设管理 (34) (十)运营和维护 (35) (十一)入廊费和运维费 (35) (十二)运营期届满的项目设施的移交 (39)

世界各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简史

世界各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简史 法国法国由于1832年发生了霍乱,当时研究发现城市的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对于抑制流行病的发生与传播至关重要,于是第二年,巴黎市着手规划市区下水道系统网络,并在管道中收容自来水(包括饮用水及清洗用的两类自来水)、电信电缆、压缩空气管及交通信号电缆等五种管线,这是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的综合管廊型式。近代以来,巴黎市逐步推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在19世纪60年代末,为配合巴黎市副中心的开发,规划了完整的综合管廊系统,收容自来水、电力、电信、冷热水管及集尘配管等,并且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线的种类多和敷设要求高等特点,而把综合管廊的断面修改成了矩形形式。迄今为止,巴黎市区及郊区的综合管廊总长已达2100公里,堪称世界城市里程之首。法国已制定了在所有有条件的大城市中建设综合管廊的长远规划,为综合管廊在全世界的推广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德国 1893年,原德国在前西德汉堡市的KaiserWilheim 街,两侧人行道下方兴建 450 米的综合管廊收容暖气管、自来水管、电力、电信缆线及煤气管,但不含下水道。在德国第一条综合管廊兴建完成后发生了使用上的困扰,自来水管破裂使综合管廊内积水,当时因设计不佳,热水管的绝缘材料,使用后无法全面更换。沿街建筑物的配管需要以及横越管路的设

置仍发生常挖马路的情况,同时因沿街用户的增加,规划断面未预估日后的需求容量,而使原兴建的综合管廊断面空间不足,为了新增用户,不得不在原共同沟外之道路地面下再增设直埋管线,尽管有这些缺失,但在当时评价仍很高,所以1959年又在布白鲁他市兴建了300米的综合管廊用以收容瓦斯管和自来水管。1964 年前东德的苏尔市(Suhl)及哈利市(Halle)开始兴建综合管廊的实验计划,至 1970 年共完成 15 公里以上的综合管廊并开始营运,同时也拟定在全国推广综合管廊的网络系统计划。前东德共收容的管线包括雨水管、污水管、饮用水管、热水管、工业用水干管、电力、电缆、通讯电缆、路灯用电缆及瓦斯管等。英国英国于 1861 年在伦敦市区兴建综合管廊,采用 12 米× 7.6 米之半圆形断面,收容自来水管、污水管及瓦斯管、电力、电信外,还敷设了连接用户的供给管线,迄今伦敦市区建设综合管廊已超过 22 条,伦敦兴建的综合管廊建设经费完全由政府筹措,属伦敦市政府所有,完成后再由市政府出租给管线单位使用。俄罗斯 1933年,前苏联在莫斯科、列宁格勒、基辅等地修建了地下共同沟。俄罗斯规定在下列情况敷设综合管沟:在拥有大量现状或规划地下管线的干道下面;在改建地下工程设施很发达的城市干道下面;需同时埋设给水管线、供热管线及大量电力电缆的情况下;在没有余地专供埋设管线,特别是铺在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投资协议 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 乙方(社会资本): 年月

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投资协议 甲方(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 乙方(社会资本): 鉴于: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并以BOT方式实施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且, 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本合同“甲方”)于年月至年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本合同“乙方”)。 为维护各方协议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本项目经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和地方当前PPP相关政策、城市综合管廊相关政策等,甲、乙双方签订本“PPP项目投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待乙方与政府资本代表(广州市建设公共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并依法组建PPP项目公司后,甲方再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详细的《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2016年综合管廊试点项目之一,综合管廊全长19.39km,主要沿天河智慧城现状科翔路~华观路、科韵路、柯木塱南路~高唐路、软件西路、横三路、横五路、拟建高唐路(华观路以南)、云溪路、沐陂西路、凌岑路、规划横七路布置,设控制中心 1 座、9处分控室以及20座箱式变电站。 2.合作模式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融资方式,并采用“BOT”方式运作,由政府资本出资代表与中标人(社会资本)按照34%:66%的股权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共同在广州市成立项目公司。经市政府授权,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在特许经营期内,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

XX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模板】

**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KZJ2016PPP-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授权主体:**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实施机构以竞争性磋商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承担**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和移交。**市是全国首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本项目是**市地下综合管廊近期建设项目,即2016~2020年拟实施的项目。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6.2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43子项目,共96.47公里。 七、申请人(社会资本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必须为通过**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115家社会资本,或2016年1-5月间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社会资本;(须经资格后审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相应投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

2、资本实力 (1)申请人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2)申请人的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不低于AA,或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3)申请人银行存款余额(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7日内任何一天的银行存款余额均可,若有多个账户则以同一天各账户存款余额之和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存款证明。 3、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业绩要求 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铁类项目业绩(以PPP、EPC或承接工程等形式实施的投资、建设、施工业绩均可),以合同为准。 5、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1、主体要求”及“2、资本实力”的要求。各成员联合后共同满足“3、资质要求”及“4、业绩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同时为项目公司控股方;明确联合体各单位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调研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调研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现代化城市地下用于集中建设电力、通讯、燃气、广电、给水、雨污水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被喻为城市的毛细血管及中枢神经,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生命线”。地下综合管廊是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重新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的麻烦,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管线的使用寿命。 一、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意义 (一)节约地下空间。由于建设初期没有充分估计地下管网的需求,造成了大量的重复性建设,建设占用了大量的地下空间资源,没有做到合理使用。 (二)节省养护成本。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可以使管线使用寿命及安全性得到明显提升,因为综合管廊的建设是选择混凝土结构,能够避免外力破坏管线,防止管线与污染接触。 (三)改善城市环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能够使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得到优化,防止架空线网密集、风险难以预测、管线事故多发、路面反复开挖等情况发生,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 (四)减少安全隐患。地下综合管廊可以借助动态监测以及各类信息化技术,能够对管线的状态以及运行情况进行实时掌握,及时发现管线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 二、我市地下管线的现状

(一)我市的市政管线包括电力、通讯、天然气、给水、雨水、污水。通道主要埋设在道路两侧和非机动及人行道上,以直埋式为主,且已运行时间较长,集约化程度低; (二)部分管线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存在设计标准偏低,安全可靠性较差的现象; (三)许多地下管线未进行统一规划,地下管线产权分散,各自为政,造成地下空间拥挤,管线存在大量上下重叠交叉,管线之间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对管线的运行和保养带来不便。 三、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议 (一)强调规划先行 1.应抓紧编制规划。结合**市城市的定位,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的需要,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以确保地下综合管廊的严肃性、连续性、有效性。 2.结合需求,因地制宜。按照**市的总体规划,对于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及各镇级开发区等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对于已建成区规划要及时跟进,对现有管线实际状况与规划结合,调整制定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并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廊建设。 (二)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推进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

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条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法律适用。 1.1术语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丁: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中心城区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丁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届工程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公司:指甲、乙双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建设运营期政府补贴总累计值:指乙方为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目的提 供符合本合同标准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管理运营成本及 合理回报等。金额按照本合同公式计算。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维护及移交方案

二、运营维护方案 ****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大道段、****段)PPP项目总里程19.6公里,其中****大道段建设里程4.3公里,****段建设里程15.3公里。其中****大道段已先行开工建设,需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将该段项目法人依法变更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大道段的投融资、继续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段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待项目合作期满后按合同要求进行项目资产移交。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整个项目合作期为20年,项目运营模式采用TBOT的运作方式。 1. 运营维护方案概述 1.1 综合管廊的运行管理模式 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是组织形式、如何构建、如何运作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好了,才能使技术上的优势发挥作用。本项目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总的原则是“协作型构建、专业公司运作、物业式管理”。 1.2 本项目运营各参与方的定义 1、甲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市管廊一期项目公司:由****市政府授权的本项目政府出资方,负责与本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乙方:项目公司,是为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下称“项目公司”; 3、运营维护承包商:项目公司在报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按照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遴选方式、资格条件等选择的专业管廊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4、入廊管线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内容确定的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的产权单位。 1.3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内容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PPP合同,综合管廊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各部位的清洁; 2、执行安全监控和巡查制度;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一、关于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财政补助在PPP项目中的补贴方式的约定 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补助”)。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 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 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 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 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完整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试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1-12(10)-2015)(试行),(以下简称《指标》),自2015 年7 月1 号执行。《指标》的制定发布将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起到积极作用。 本《指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指标》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建设计 院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电力工程定 额管理总站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 监中心北京市燃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投资估算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制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本指标)。 一、本指标以《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相关的工程设计标准、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有关定额指标为依据,结合近年有代表性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二、本指标适用于新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改建、扩建的项目可参考使用。 三、本指标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编制投资估算、多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参考依据;是项目决策阶段评价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 四、本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分项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和综合费用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综合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二)设备购置费依据设计文件规定,其价格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设备运杂费指除设备原价之外的设备采购、运输、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模式案例解析pdf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模式案例解析 地下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即在城市地下建设一个隧道空间,将水、电、气、热、通信等各类市政管线有机综合集约化地铺设在同一条隧道内,并进行集中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市政基础设施。 2015年,国务院及各部委多次出台政策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强调在综合管廊建设中,应优先考虑引入社会资本,采取P P P模式。同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对采取P P P模式建设的管廊项目,给予额外资金奖励。同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到2020年计划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从部分试点城市开展PPP咨询服务情况和率先实现具体项目落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要运用好PPP 模式,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周期较长 地下综合管廊建成后,可以避免传统直埋方式下因管线扩容、维修等反复开挖道路的额外施工浪费,减少环境污染;同时,综合管廊避免了管线直接与土壤和地下水接触,延长了管线使用的寿命,降低成本。但这种“节约”是在管廊整个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都在100年左右)中逐渐实现的,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却需要短期内一次性投入。因此,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出来。 二是建设费用高 物业管理及运营维护费用低。地下综合管廊往往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同步配套完善的消防设施及监控设施。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则相对简便,通常情况下通过配套的监控设施即可完成对整体地下综合管廊的监控管理,与高昂的建设费用相比,运营维护费用之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日常运营维护的频度和强度相较于传统直埋方式也大大降低。 三是管线单位入廊协调难度大 地下综合管廊集中修建,里面铺设各种市政管线,包括水、电、气、热、通信等,各管线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单位和所有人,其中有国企也有私企,有央企也有地方企业,协调难度很大。对管线建设单位而言,入廊的短期效益并不明显,减少管线重置等长期效益在未来才能显现出来,这也是管线单位的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那么,围绕地下综合管廊的上述3个主要特点,在此类项目中PPP模式需如何设计呢? 一是合作期限的设置要合理 地下综合管廊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往往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周期,相应的P P P合作期限也应适当增长。相较于道路等其他基础设施PPP项目,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合作期限一般建议不低于25年,可设置为28~30年(特许经营项目通常约定的期限不超过30年),如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可以接受,长于30年的安排也未尝不可。 二是付费模式设计要注重可操作性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的要求,P P P项目回报机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地下综合管廊可向各入廊管线单位收取相关费用,属于准 116

2016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15个试点城市名单

2016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15个试点城市名单xhf0293发表于:2016-5-27 来源:一站服务浏览次数:8416次 257 摘要:2016年,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6年将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全国地下综合管廊15个试点城市名单你知道么? 全国地下综合管廊 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开展了"2016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本次竞争性评审共有20个城市参加,选取15个作为试点城市,评审结果于当日产生。最终,15个城市入选2016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国家第二批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 郑州、广州、石家庄、四平、青岛、威海、杭州、 保山、南宁、银川、平潭、景德镇、成都、合肥、海东

据财政部2014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将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 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还下发通知明确,自今年4月19日起,实行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周报制度,以落实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的工作部署。根据通知,全国所有城市、县城均在报送范围之列,各市县要在每周二中午12时前报送上周管廊建设的规划和工程建设情况。 在综合管廊建设的热潮中,2015年十个试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进展如何?国内其他机会市场又在哪里呢? 内蒙古包头 包头市共有两个综合管廊,即北梁棚户区腾空区和新都市区。包头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近远期规划了102.56公里,近期在新都市区规划了26.4公里,北梁棚户区规划了8公里;远期在昆北改造区规划了16.81公里,结合旧城道路改造设计(民族西路)规划了5.7公里;远景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了45.65公里。 北梁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将于6月1日前开工建设。新都市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计划今年5月底前确定PPP合作企业、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将于6月开工。 辽宁沈阳

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之附件三

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招标文件之附件三 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徐州市广弘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广弘公司”)与 _________________(社会资本名称),根据《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称“《股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作为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唯一共同的项目公司,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公司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在《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称“《PPP项目合同》”)批准之后,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注:本章程暂按中选社会资本为由2家社会资本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约定(下同),待本项目确定中选社会资本后,按照中选结果对签约主体数量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经营范围:徐州市城东大道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等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条除PPP项目合同和股东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各股东的合作期限为股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PPP项目合同合作期届满为止。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公司经营期届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期限为准)。

国内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及现状_于晨龙

49 地下管廊篇 一、国外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在城市中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概念,起源于19世纪的欧洲,首先出现在法国。自从1833年的巴黎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条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系统后,迄今已经有近182年的发展历程。经过百年探索、研究、改良和实践,其技术水平已完全成熟,并在国外的许多城市得到了极大发展,并已成为了国外发达城市市政建设管理的现代化象征和城市公共管理的一部分。 ——法国。法国由于1832年发生了霍乱,当时研究发现城市的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对于抑制流行病的发生与传播至关重要,于是第二年,巴黎市着手规划市区下水道系统网络,并在管道中收容自来水(包括饮用水及清洗用的两类自来水)、电信电缆、压缩空气管及交通信号电缆等五种管线,这是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的综合管廊型式。近代以来,巴黎市逐步推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在19世纪60年代末,为配合巴黎市副中心的开发,规划了完整的综合管廊系统,收容自来水、电力、电信、冷热水管及集尘配管等,并且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线的种类多和敷设要求高等特点,而把综合管廊的断面修改成了矩形形式。迄今为止,巴黎市 国内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 于晨龙 张作慧 区及郊区的综合管廊总长已达2100公里,堪称世界城市里程之首。法国已制定了在所有有条件的大城市中建设综合管廊的长远规划,为综合管廊在全世界的推广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德国。1893年,原德国在前西德汉堡市的K a i s e r -Wilheim 街,两侧人行道下方兴建450米的综合管廊收容暖气管、自来水管、电力、电信缆线及煤气管,但不含下水道。在德国第一条综合管廊兴建完成后发生了使用上的困扰,自来水管破裂使综合管廊内积水,当时因设计不佳,热水管的绝缘材料,使用后无法全面更换。沿街建筑物的配管需要以及横越管路的设置仍发生常挖马路的情况,同时因沿街用户的增加,规划断面未预估日后的需求容量,而使原兴建的综合管廊断面空间不足,为了新增用户,不得不在原共同沟外之道路地面下再增设直埋管线,尽管有这些缺失,但在当时评价仍很高。1964年前东德的苏尔市(Suhl )及哈利市(Halle )开始兴建综合管廊的实验计划,至1970年共完成15公里以上的综合管廊并开始营运,同时也拟定在全国推广综合管廊的网络系统计划。前东德共收容的管线包括雨水管、污水管、饮用水管、热水管、工业用水干管、电力、电 缆、通讯电缆、路灯用电缆及瓦斯管等。 DOI:10.16116/https://www.360docs.net/doc/a1113063.html,ki.jskj.2015.17.012

【运营管理】地下管廊运营维护及移交方案

【运营管理】地下管廊运营维护及移交方案

运营维护方案 ****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大道段、****段)PPP项目总里程19.6公里,其中****大道段建设里程4.3公里,****段建设里程15.3公里。其中****大道段已先行开工建设,需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将该段项目法人依法变更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大道段的投融资、继续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段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待项目合作期满后按合同要求进行项目资产移交。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整个项目合作期为20年,项目运营模式采用TBOT的运作方式。 1. 运营维护方案概述 1.1 综合管廊的运行管理模式 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是组织形式、如何构建、如何运作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好了,才能使技术上的优势发挥作用。本项目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总的原则是“协作型构建、专业公司运作、物业式管理”。 1.2 本项目运营各参和方的定义 1、甲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市管廊一期项目公司:由****市政府授权的本项目政府出资方,负责和本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乙方:项目公司,是为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下称“项目公司”; 3、运营维护承包商:项目公司在报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按照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遴选方式、资格条件等选择的专业管廊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

工作; 4、入廊管线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内容确定的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的产权单位。 1.3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内容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PPP合同,综合管廊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各部位的清洁; 2、执行安全监控和巡查制度; 3、协助管线单位专业巡查、养护和维修; 4、保证管廊设施正常运转; 5、运营维护期内的大、中修; 6、发生险情时,采取紧急措施,必要时通知管线单位抢修; 7、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因此基于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的内容及运营管理的重要性,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提高对管廊及各项设施故障的预知及即时响应的处理能力来提高管廊及设施系统的可靠性,为入廊管线单位提供专业管线入廊服务。 1、从预防系统设施故障的发生为出发点,及时消除隐患,设施维护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此,在保障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对各设施在使用环境内的维护需求进行一个全面的零基审查入手,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运行人员、维护人员从不同角度深入了解各系统设施的技术细节,通过对每一个设施的审查和评估,确立运行和维护对策。同时通过实施预测维护、状态检查维护和状态监测等手段,采取措施消除潜在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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