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资本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权力与资本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近年来,在许多高官腐败案的背后,经常能看到一些不法商人的鬼魅之影。《人民论坛》杂志社经调研发现:官商结盟是未来中国推进改革亟待解决的十大国家级难题之一。社会全面转型阶段下的官商结盟,主要表现为非公经济领域的图利商人与一些堕落官员的勾结。相对于非公经济组织内部的职务犯罪,官商结盟的最大特征就是私有资本与公共权力的相互利用,资本绑架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使之偏离正确的价值指向,危害性更大。笔者认为,打破官商之间的利益结盟,防止“权力资本化”和“资本权力化”是当前非公经济领域反腐败的关键。
官商结盟本质是权力与资本的勾连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就预防职务犯罪指出: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清晰地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事实上,这里所指的“勾肩搭背”,是比喻有些官员与企业或商人的关系已异化为利用关系。
官商之间的勾肩搭背,表面的特征是权力与资本的勾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营造创富环境,企业致力于创造财富,官员有责任为商人服务,商人也离不开政府的服务,官商之间不可能没有交往。但需要着重考察的是隐藏在官商背后的权力与资本之间的关系问题。资本的本性要求必须在市场机制中通过交换的方式获取利润,进行增值。作为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官员掌握的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无论是资本还是权力,均有相互结合和交换的潜在冲动。
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权力与资本的关系常表现为三种形态:第一种是相互隔绝,在此状态中,权力与资本处于绝对的安全距离,相互之间没有勾连关系;第二种是在不受监控的情况下,权力与资本的关系“不清不白”,在此状态中,权力与资本相互越界,保持纠缠的关系;第三种是在严格监控之下,权力与资本之间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
第一种状态尽管在安全距离上可实现腐败预防机制的有效化,但其实在实践中要使官员与商人完全隔离,既不可取也不现实;第二种状态主要表现为官商之间形成以非法利益为纽带的结盟关系,反映当前非公经济领域的腐败就是公共权力与私有资本的相互勾连。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多数高官的落马,莫不与向某些非公经济领域的利益输送有关。第三种状态意味着官商交往有道,相互之间严格遵守各自的边界。在实践中,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并不意味腐败发生的必然性,但有近似于难免的可能性,因此要对官员和商人

的交往进行严格防范。
借鉴历史规范从政行为打破官商结盟
历史是现实的镜鉴,历史的慧光可以照亮现实的征途。“三反”、“五反”运动,是中共反腐史上石破天惊的大事。前者以党政公职人员为运动对象,后者主要是发生在私营工商业者中。从历史角度看,“三反”、“五反”作为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反腐败运动整体,在笔者看来,其核心使命就是要打破官商之间的利益结盟,规范党政干部的从政行为,促使非公经济领域的商人合法经营,建设风清气正的社会。在当下,以群众运动的模式反腐败已不可取,但将其作为非公经济领域反腐倡廉策略的参照却是可行的,主要是因为官商结盟的本质仍没有变。
中共发动“三反”运动最初主要是着眼于解决党政机关内部的腐败问题。“五反”运动不是“三反”运动的既定内容,它是在“三反”运动中,中共发现资产阶级的腐蚀对党政机关内部腐败有重要负面影响而临时决定开展的。
据史料记载,建国初期官员腐败大都是由非法商人从外部勾结而来,“他们拉拢、收买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少数被他们收买的干部从他们那里领取干薪、干股,或者拿回扣、佣金,充当坐探、代理,同他们合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说白了,建国初的官商结盟就是权力与资本的勾连。从新中国第一反腐大案看,官员与商人结盟确实是公职人员腐败的重要原因。在此案中,刘青山和张子善勾结私商张文义,违反国家政策,贩卖马口铁获得巨额利益。相对而言,权力在资本面前更具优势,所以权力经常受到资本的腐蚀。这是我党发动“五反”运动的动因。在“五反”运动中,暴露出许多资本家腐蚀官员的案例。譬如,上海大康药房就曾有组织有计划地贿赂党政干部,为其牟利服务。
从历史经验看,我党在建国初期反腐败成功的重要经验,就是在权力与资本的关系上,认识到官商结盟的重大危害性,把党政机关内部和非公经济领域的反腐败视作一个完整的体系,强调只有相互配合、内外夹攻,打破官商之间的非法利益同盟,才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我党把党政机关内部的腐败与非公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看作是一对孪生兄弟,贪官和“不法奸商”就像是一个腐败藤上结出的两颗“毒瓜”,无论是治理党政机关内部的腐败,还是治理非公经济领域的腐败犯罪,关键在打破官商结盟。
明晰边界有效间隔权力与资本的距离
相对建国初期,当下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当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三反”、“五反”已大

不相同,但它们的背景却具有许多相似。比如,都处于社会转型期;有少数党员干部经不起腐朽方式的诱惑;都是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占据重要地位的时期。但比较而言,当今的情况有许多新变化,官员受到非法商人的种种诱惑今非昔比。改革开放以来,从湛江海关案、厦门远华案、上海社保资金案中的高官,到近期查处的刘志军、薄熙来等,都能看到官商利益结盟的影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持权力与资本的完全隔绝是不现实的,但防止官商结盟是可行的。这就要求对权力与资本两大“魔兽”都要进行有效驾驭。
划定权力与资本的边界,防止官商结盟,发达经济体已有成熟实践。譬如在香港,商人做生意很简单,与官员搞好关系并没有用,而官员害怕跟商人处关系。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做生意不擅应酬无大碍,不用请主管官员吃饭。实际上,香港公务员能够按章办事,是因为没有权力寻租空间;商人与官员交往过密,双方不仅不能获得特殊照顾或好处,反倒可能引来麻烦。比如,在一则报道中,香港一位高级公务员因要求政府项目承包商雇佣其家人而被罚款60万港元;另一位产业署要员因要将物业管理合约批给其亲属拥有权益的公司而被判刑两年半。
官商关系的背后,反映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任何社会都难以避免官商之间的密切关系,但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依靠与官员的裙带关系而维系的商业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低效的和畸形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官商相敬如宾,本质上是要求权力与资本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使官商之间的规则由潜变明。在此意义上讲,防止官商结盟,既要给权力和资本划定明晰的边界,使其各归本位,严格确认两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定位,又要加强对权力与资本的结合进行强有力的监督,以完善的制度体系预防权力与资本的勾连,防止官商结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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