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2007〕58 号
华师〔2007〕58号
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及调整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校历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确保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顺利举行,根据广东省教育
厅《关于调整广州大学城各高校校历的通知》要求,大学城各高
校本学期所有教学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结束,故我校本学期教学
校历需缩减两个教学周。为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现将 我校2007年“五一”放假及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校历
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节放假三天,其前后两个双休日照常上课,补
回一周教学时间,具体方案为:
5月1日(星期二)、5月2日(星期三)、5月3日(星
期四)放假。
—1—
4月28日(星期六)上星期二的课程,4月29日(星期日)上星期三的课程;5月4日(星期五)上星期五的课程; 5月5日(星期六)上星期四的课程;5月6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程。
5月7日起按正常教学校历上课。
二、利用周末安排考试,压缩一周的考试时间,具体方案为:
04、05、06级考试周调至6月24日——7月1日共八天。
其中:1.6月23日安排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03级考试按《关于2003级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基于教学校历调整方案,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的各项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2.按照学期原定课程教学日历,在新调整的考试周前完成课程教学工作的课程,可以提前安排课程考试,但须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3.2003级学生毕业前的相关工作按《关于2003级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 —2—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