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税收相关政策提示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税收相关政策提示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税收相关政策提示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

税收相关政策提示

营业税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90号

土地增值税

五、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一、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契税

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

11、税目: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立据人

12、税目:营业帐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帐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纳税义务人:立帐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企业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非货币性资产

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四、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

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六、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文件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也可选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尚未处理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

篇一:《技术入股协议书(修正版)》 技术入股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广州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广州X X X有限公司(下称博斯特公司或公司)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遂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2011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 300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的股份,余下%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 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 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分析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 目录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 1、无形资产的确认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 (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 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 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 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 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 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 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 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 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 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 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 1、市场份额 2、高盈利能力 3、受保护状态; 4、垄断地位; 5、市场潜力; 6、神秘性; 1

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 8、竞争优势; 9、独一无二性; 10、折扣价格; 11、变现性; 12、所有权控制。 (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 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 一个例子: 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 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 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 1)投资--《公司法》 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 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 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 1)为什么实施评估 2)评估的预期用途 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 《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 2

技术的入股协议详情

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________省(市)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下称____公司或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的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乙公司。 第二条:甲方目前已拥有商标及技术专利状态描述; 乙方现有的无形资产及产品项目描述。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以上管理、技术、市场和品牌的总价值人民币为(大写)________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取得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份,余下百分之________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____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案例 XX 市 XX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 TEARS) 二〇XX 年十一月 A 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资产评估报告 书摘要 XX 评报字(20XX)第 003 号 XXXX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 A 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 有关规定 ,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 A 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 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 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 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 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 20XX 年 XX 月 1 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 在此被定义为, 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 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 以及 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 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 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 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 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 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 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 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 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 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1/7

《无形资产最新评估准则》讲解及在实务中的运用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讲解及在实务中的应用 赵强 目录 第一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讲解 第二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实务中的应用第三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实例研究

第一部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讲解 一、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讲解 二、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 新《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分七章共34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评估对象 第四章操作要求 第五章评估方法 第六章披露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准则制订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定义; 3、 3、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无形资产的定义 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定义: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定义: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两个准则中对无形资产定义的比较: 两个定义的区别点:

评估准则强调了特定主体控制这个理念,更关注特定主体控制下的产权关系对无形资产的影响; 会计的无形资产范围小,评估中的无形资产范围大,既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也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两个定义的相同点: 都强调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产生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准则的适用范围: - 不适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域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评估; -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要遵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以及商誉的评估; - 执行其他相关业务时参照执行:无形资产价值咨询、其他没有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估值等; 准则定义的无形资产范围与适用的范围不完全一致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

股权投资协议书 股东名单: 经出资人充分协商讨论,就投资XXXXXXXXXXX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筹资金额、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详见附表 5、法定地址:详见附表 6、法定代表人:XXXX 第二条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金额填写大写,币种为人民币¥)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注:出资人下面条款简称股东 1.原有公司资产进行资产盘点(盘点应把有形资产和原有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分类统计),统计以后提供资产盘点报表。资产盘点报表经所有投资人复盘确认无异议后对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办法可以不委托第三方,经原来资产持有人先行估价),评估价经全体投资人评估确认无异议后计入原资产持有人的认缴出资额。 2.新开拓客户不包括已经计入公司资产信息中的客户。 第三条利润分红和亏损分担及争议处理办法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筹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年度财报显示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分担公司经营产生的亏损。利润及亏损以自然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经营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本有限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所占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所有股东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经营产生的任何收益归所有股东即公司所有。 4.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股东有权按其出资比例优先取得股份财产。 5.股东有权检查日常经营事务的执行情况,有权利监督和检查做账及财务状况。可以向法人要求召集股东会议针对其发现的异议问题进行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及公司管理层高管决议为原则。 6.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1)某一股东转让自己所占有的股份; (2)超过公司资本额30%的重大投资项目,超过公司资本额100%的市场销售、投标、承接的工程项目。 (3)更换公司股东职务。 (4)无超过公司资本额100%的资金需求情况,在股权确定后不增加新的投资人。若因重大资金需求等原因必须引入新的投资人,需要经全体股东商议新投资所占股份额以后,形成一致意见后决定。 7.股份的转让 (1)不允许某个股东向股东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若有重大原因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股东之间转让其所占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成员同意。否则不能操作。 8.股份的退出 (1)退股必须是满一个财务年度以后;不满一个财务年不予结算退股金额。 (2)退股后股份折为现金,折算依据为年度财务资产报表。退还金额为其持有股所占资产额的80%;入股期间产生的收益分红和经营亏损应同样享有和承担。 (3)退股金额返还支付现金之前,退股股东应与公司法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在一年内不在公司业务主要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做对公司利益及客户有损害的行为。签订的承诺书有财务总监存档,经全体股东同意后

公司入股合同范本

公司入股合同范本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公司入股合同范本 公司入股合同是公司合作方愿意出资入股,与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就出资股份,分红比例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合同协议,下面是这篇公司入股合同范本公司入股合同范本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1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上述各方为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探索健康环保的自然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 2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责任公司”(名称为暂定,以各方协商议定后的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农业种植、农产品经销等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4、法定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 5、法定代表人:张籍 3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130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作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同时现金出资36万元,出资额总计96万元,共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 % ; 乙方以现金20万元及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64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88亩土地作价为40万元,出资额总计为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4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干股合作协议书

干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的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公司股份:甲方公司在___________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暂按 照每股人民币【壹】元计算,公司总股份数共计_____股。 1.2干股:甲方公司及创始股东授予乙方员工本协议约定比例或数量的股份,乙方无需实际出资,在合 同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股份比例项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该股份性质不属于进行工商登记的资本股份,不享有股东比例项下对应的公司资产权益,不享有表决、同比增资、资产分配、公司清算等资本股份权利,不能转让与继承。 1.3分红:指甲方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以及财务税务规定,按照财务年度核算下来的公司税 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作为分红分配时,应保留公司业务发展的足够现金流。 1.4员工股东:指按照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的甲方员工。 1.5期权股权激励:指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在本干股协议实施的基础上,由模拟股份过渡至资本股份的 股权激励。在该方案下,员工股东实现和享有资本意义项下的股份权利。 第二条乙方干股 2.1 甲方授予乙方___%的干股,即_____股(数)。 2.2 乙方持有上述干股,仅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有效。乙方离职时,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 再享有本协议项下干股权利。 2.3 乙方享有该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利,但无其他资本股份项下的股东权利。与此对应,如甲 方公司未能实现盈利,将不进行分红;而乙方作为干股股东也无需承担以自有资金填补公司亏损的资本股东 义务。 2.4 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资产权益和相应的分配清算权利,包括固定、无形资产及升值。 第三条分红核算、领取 3.1 每财务年度的分红核算,将在下年度的四(4)月份之前完成。

技术资产评估案例解析(doc 7页

技术资产评估案例解析(doc 7页)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3.6 技术资产评估案例 案例 一、评估对象 高品质铜金粉属于国家高新技术超微功能粉体材料领域,S公司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运用多学科、多领域前沿技术的交叉综合,于1998年12月成功研制了高品质铜金粉的生产技术。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表明,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产品具有分散性好、附着力强、稳定性好、色泽逼真,酷似黄金,且光亮持久等特点,产品各项性能远优于国内低品质产品,可与国外进口产品相比,已成为高档金色包装印刷廉价代金最理想的材

料。 二、评估目的 S科技有限公司研制开发了高品质铜金粉生产技术,为加快公司的高品质铜金粉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拟以该技术成果与D上市公司合资,以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为合理确定双方所占的股份,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技术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报告用户 该报告委托方为S公司,是报告的主要用户。D公司是拟合资对象,对无形资产评估分析过程及其结果十分重视。因此,本评估报告直接为委托方(技术转让方)提供参考意见,间接为技术受让方投资决策(确定合资方式和认同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依据 技术无形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技术依据。 法律依据主要有评估委托合同、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评估技术依据是国资办发(1996)36号文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委托方提供的《高品质仿金复合金属粉体材料(铜金粉)生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委托单位1998~1999年的会计报表、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粉末冶金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铜金粉产品检测报告》、由H省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铜金粉产品分析测试报告》、用户意见和产品试用报告、产品购销合同等;评估方收集的资料,包括同行专家对技术水平的评价、市场调查情况等。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 季珉 目录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 1、无形资产的确认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 (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 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 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 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 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 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 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 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 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 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 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 1、市场份额 2、高盈利能力 3、受保护状态; 4、垄断地位; 5、市场潜力; 1

6、神秘性; 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 8、竞争优势; 9、独一无二性; 10、折扣价格; 11、变现性; 12、所有权控制。 (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 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 一个例子: 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 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 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 1)投资--《公司法》 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 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 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 1)为什么实施评估 2)评估的预期用途 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 《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

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相关问题小结

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相关问题小结 一、涉及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法规 新《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旧《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新《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公司法》第29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新《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物出资问题

实物出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以得出实物出资是合法的,但是出资的实物必须通过合法的评估。 一、出资规范的重要性 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既是约定的义务,也是法定的义务;是股东或者出资人对公司资本所作的直接投资及所形成的相应资本份额。出资实质上是股权的对价,任何人欲取得公司股东的身份和资格,必以对公司的出资承诺为前提。现代商业社会,公司运营要以诚信为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申请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挂牌公司,出资过程中的规范及诚信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股东出资不规范除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完整性存在瑕疵之外,也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混乱或存在重大变更的法律风险。 二、实物出资需履行的流程 1、评估作价 《公司法》第27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所以,股东以实物 出资时首先应当对实物进行评估作价,既要核实实物的产权,也要对其价值进行真实的评估。对于法律法规对实物出资评估作价有专门规定的,应当根据该专门规定进行办理。这里的法律法规关于实物出资评估作价的专门规定,主要适用于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情形。 2、转移产权 《公司法》第28条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股东应当 在约定的出资日期将实物的产权转移给公司。如果实物的产权转移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则股东应对该出资的实物在法定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该股东的实物出资义务始完成。如以厂房该等不动产出资的,则需要在房管部门进行厂房产权的变更登记。 三、其他问题 (1)“验资报告”能否作为实物出资已经交付的证明 1、公司法修订前的实物出资与验资规定 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此证明即为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

专利权如何作价出资入股

专利权如何作价出资入股 新《公司法》规定,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但对于专利权如何作价出资入股,专利权出资比例为多少合适,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黑龙江中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宇提醒,过高或过低的出资比例都存在风险。 出资比例不是越高越好 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新《公司法》规定,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不再限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 赵宇表示,新政实施后,一些有知识产权出资的创业人士就不受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限制,加之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特点,因而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其价值很难用精确的方法计算出来,所以在知识产权作价的评估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被高估的情况。 “新公司法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但过高或过低的出资比例存在着风险。”赵宇主任表示,因此,股东在决定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时,应该按将来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来确定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 他还提醒投资者,知识产权价值并不是不变的,存在升值、贬值的风险。所以,投资方必须选择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种类出资。 交易标的内涵和外延要明确 据了解,在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时,技术出资人必须是有权处分该技术的人。 赵宇表示,即使是技术的发明人,也未必拥有技术。比如职务发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的职工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出来的权利归单位享有。所以,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双方必须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 更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易中,技术出资人不能简单笼统地将出资入股的技术称为“以XX技术出资”,要精确地确定出资入股的技术包括哪些内容,比如,它究竟是一种产品、一种工艺,还是一种设备,或者是几方面的内容都兼有。对

(完整版)幼儿园投资入股协议书

投资入股协议书 一、投资入股各方基本资料 (一)投资方基本资料 ***,身份证号:********************** 手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二)入股方基本资料: ***,身份证号: ******************** 手机:************ 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以下简称为:丙方 二、本协议的原则、项目名称、宗旨、项目选址及项目进展情况: 1、原则: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友好协商、有始有终。 2、项目名称:早教中心幼儿园城区教学分部(以下简称早教分部)。 3、宗旨:推广“中国早教之父”冯德全30多年的早教科研成果,同时引进国内外其它先进的早教理念,潜心研究,创新发展,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幼儿群体立体早教开发模式,建设规范化的适合幼儿全面健康成长的早教乐园。 4、项目选址:*****(县公安局旁)。 5、项目进展情况:目前甲方已完成项目选址、房屋租赁及用地协议,主体教学楼已于年月日开工,现正在建设中。 三、各方投资入股金额、比例及本协议期限: (一)、甲方拟对该项目投入现金壹佰万元,其中甲方投入现金伍拾万元;乙方自愿入股投入现金肆拾万元;丙方自愿入股投入现金壹拾万元。叁方约定,乙、丙方一经入股,不得在协议期内随意拆资退股。叁年后如乙、丙方执意要求退股,甲方可同意退股,并按原入股资金数额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返回给退股方,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丙方要求退股则甲方按原入股资金数额双倍(如:入股10万即退20万)返回给退股方。但乙、丙方不得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自然

AHP模型无形资产评估案例

组合无形资产评估案例 案例 某厂是一国有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开发出某系列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各地,该系列产品的商标已经注册,并被评为知名商标。目前,企业拟进行整体股份制改造,要求对该系列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委托A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该项评估工作。评估人员经调查分析后,决定采用分层法进行评估。 一、分层法评估的基本思路及步骤 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是美国学者Saaty提出的一种运筹学方法。这是一种综合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可以将人的主观判断标准,用来处理一些多因素、多目标、多层次复杂问题。 采用AHP法进行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分割,关键问题是找到影响组合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及其对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贡献份额,即比重。其基本原理是: 首先,确定各种因素对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贡献权重作为AHP 法的总目标; 其次,将影响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具体要素作为方案层的组成要素; 再次,将产生组合无形资产的直接原因作为准则层的组成元素。

最后,在分清了AHP法的三个层次后,就可以在相邻层次的各要素间建立联系,完成AHP法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的构造。 运用AHP法解决问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问题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第二步: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 第三步: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相对权重(层次单排序); 第四步:计算各层元素的组合权重(层次总排序)。 (一)分析模型的建立 在进行组合无形资产的分割时,我们总是可以评估出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组合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折现或资本化),关键是要找出组合中不同类型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在总的组合无形资产价值中的贡献,即比重。这样,可以将确定不同无形资产在组合无形资产价值中的权重作为AHP法的总目标,而其中各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应作为方案层的各个不同要素。由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对超额收益产生的作用不同,贡献大小不一样,因此将超额收益产生的各种原因(在业绩分析中可以确定)作为准则层的诸元素。分清了AHP 法中的三个层次(问题复杂的还可以将准则层分若干子层次),就可以在相邻层次各要素间建立联系。这一点可以依据一般经济活动的逻辑规律或咨询被评估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下层次对上一层次某一因素,即各种类型无形资产对超额收益产生的原因,有贡献的用连线联结起来的,无贡献的不划连线。至此,完成了AHP法层次递层结构模型的构造,称为组合无形资产分析结构图。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示范样本)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示范样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9194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协 议示范样本)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其它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其它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 分享到:上一篇:关联方的概念和不平等性 下一篇:什么是认股权证 特别推荐·合作协议书样本·股东贷款协议·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一)·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样式二)·干股协议书(范本)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分析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一) 文章推荐相关评论 信息分类:评估实战加入时间:2000年1月1日10:20 文章出处:评估专家网文章作者:陈德全 一、评估项目名称:A公司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A公司(概况略) 三、评估目的:为A公司将其资产投资于组建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提无形资产的价格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A公司的无形资产。 五、评估基准日:1998年7月31日 六、评估依据 (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二)《中国机械工业年鉴(1997)>>; (三)国家财政部1998年6月9日发布的1998年第5号公告; (四)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6月30日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公告; (五)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1998年6月30日公布的1998年l一6月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监测指标。 (六)A公司提供的1994—1997年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七)A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七、A公司无形资产的清查情况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能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无形资产的具体形态有专列,专有技术,商标和商誉等等。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的判据是它的运营效果中有无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是指企业收益超出平均收益的部分。 (一)A公司具有无形资产 A公司是一个以生产销售矿冶设备中振扳动机械为主的工业企业。为了判断该公司是否存在无形资产,我们做了比较大量的调查工作,进而在分析的基础上做出了判定。以A公司提供的94年一97年四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我们编制了A公司94年一97年财务数据统计及分析表(详见表1),对A公司是否存在超额收益作了如下分析。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行业的,工业的和社会的平均水平。A公司1994年至1997年的销售净利润率稳定在12.32%至13.34%之闻,四年平均为12.70%,保持相当高的水平。A公司属于矿山治金机械制造

2019年-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限制法律规定

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限制法律规定 一、无形资产出资的有比例限制的法律规定 1、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1)【已撤销】 第六条(非货币出资比例)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该版本已被修改】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失效]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修正)【该版本已被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

无形资产合作协议

无形资产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促进开发区产业发展、宣传开发区整体形象、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10天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甲方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路标、显著位臵的广告权,道路、桥梁等的冠名权交由乙方运作,收益由乙方支配,作为开发区的产业发展服务费,产业发展服务包括区域内产业规划、产业定位、项目宣传推广、招商引资、产业引进费用和项目落地奖励。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应为乙方实施广告权和冠名权提供支持和便利,确保乙方的广告权和冠名权落到实处。同时应确保乙方对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广告权和冠名权的独享,

不再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签定同类协议。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在确保乙方取得和独享开发区内路标、显著位臵的广告权,道路、桥梁等的冠名权的前提下,要求乙方按照协议开展相关的宣传、推介和招商、产业引进等产业服务活动。 2、甲方只对乙方进行相关授权,不参与乙方活动的组织,乙方开展活动须最大限度宣传甲方的整体形象及为甲方招商引资。甲方不对乙方所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负责,乙方须自行承担开展活动的风险及安全问题。 (三)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乙方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为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招商及产业发展相关服务。 2、乙方应把通过本协议获得的收益尽可能地用在对甲方的宣传、推广、招商及产业发展相关服务方面。 3、乙方对甲方的宣传、推广、招商及产业发展相关服务应取得实质性的收效。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取得开发区内路标、显著位臵的广告权,道路、桥梁等的冠名权等提供相关的文件和审批支持。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确保其上述权利的独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