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2014年7月5日刘俊杰律师修改)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经协商就甲方转让乙方经营相关物业管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将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项目合作结束。

第二条:合作经营方式与内容

1、鉴于乙方资质、技术、品牌及资源优势,甲方决定对香格里拉物业项目进行运作及项目经营管理转让给乙方。

2、乙方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等待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互惠互利原则,乙方管理需缴纳甲方转让费用元(一次性)支付;

4、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全权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及项目中标后的管理;经营中出现任何赔偿、处罚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与甲方合作项目期间及合作终止后,所产生的一切与之有关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自己的管理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该乙方项目提出管理、质量指标,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但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

2)、检查和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客户直接投诉至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定期解决,甲方承担全

部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为乙方就项目投标、项目管理、经营与财务结算提供必要的支持;授权乙方直接与业主单位结算,付款路径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干涉或直接结算,否则应返还已支取结算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3)、及时将客户对合作项目管理的要求、建议或其他意见告知乙方,必要时就纠正措施制订和服务方案确定等事宜对乙方提供指导。

3、乙方的权利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

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对项目运作享有独立经营权、独立财务管理权、人事聘用权和分配权。

3)、有权自行在业主单位进行结算,有权决定业主单位的付款路径。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针及相关制度,接收甲方的监督,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均依照甲方所提出的质量管理标准执行。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洽谈除合作项目以外的业务。如有新项目需要合作经营,甲乙双方需在协商达成一致,就新项目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后,乙方可进行。

3)、乙方的人事聘用制度、工资制度、与员工所订劳动合同等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自己的经营活动和经营结果负责。

5)、乙方不得将与甲方合作项目另行转包给第三方。

7)、乙方在承包经营甲方合作项目期间所产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及资产由乙方享受和承担,涉及的仲裁或诉讼,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用的法律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解除、终止本协议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且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针及相关制度的,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甲方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2)违反本协议中的规定,隐瞒实际收入,不按规定上缴甲方转让费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2)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一旦解除,合作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由乙方主导解决,必要时甲方应予以协助。

2、本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在协议期满30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重新签订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亦重新洽谈。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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