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xx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中国电信xx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中国电信xx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中国电信XXX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守则》等企业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尊重事实,奖惩分明。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xxx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管理

第四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努力学习,熟练掌握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团结协作,努力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

第五条各级管理者(指公司各级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教育、引导和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共同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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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奖惩管理,按人事管理权限,实行二级管理模式。

市分公司负责员工奖惩制度的制定,负责市分公司本部以及全分公司员工的奖惩管理的实施;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市分公司和各分公司,应成立相应的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的审核;

(二)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奖惩决定的审批;

(三)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申诉的裁定。

第八条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的初审并提出意见;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的实施、申诉受理及材料归档等日常管理。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中,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二)在开拓创新等方面具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效的;

(三)在保卫国家、公司财产,争取和维护企业利益,防止重大事故发生,避免企业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

(四)在维护法纪,维护公司信誉,弘扬企业文化、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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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条奖励种类:

(一)通报表扬;

(二)通令嘉奖;

(三)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

(一)在业务发展、企业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在紧急情况下,不避艰险、坚守岗位、千方百计保证

通信畅通,出色完成通信任务,或在抢救、抢修通信线路、通信

生产设备等过程中有特殊贡献的;

(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消除通信、生产、设备、人身

事故,使公司信誉、财产和员工免受或减轻重大损失的;

(四)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维护社会公德受到

社会各界高度评价的;

(五)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或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十二条员工有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且表现或事迹

特别优异的可给予通令嘉奖。

第十三条授予荣誉称号。包括单项能手、优秀员工、优秀

人才、劳动模范等。

(一)单项能手(包括业务明星、服务明星、技术能手等)。各单位在组织竞赛或评比(包括各专业的劳动竞赛、评比或技术

比赛)活动中,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可授予“单项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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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秀员工(包括各类标兵、先进生产者、优秀管理者

等)。各单位在阶段评比或年度评先工作中,对年度工作积极主

动、认真负责,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授予“优秀员工”称号。

(三)优秀人才。授予优秀人才称号按集团公司和区公司相

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模范。授予劳动模范称号按劳动模范评选的相关

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在给予员工上述奖励的同时,可给予相应物质奖

励,即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也可以给予奖品、培训、带薪旅游

等不同形式的奖励。一次性奖金可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单项能手

区公司级,一次性奖励不少于xxx 元;市分公司级,一次性

奖励不少于xxx 元。

(二)优秀员工

区公司级,一次性奖励不少于xxxx 元;市分公司级,一次

性奖励不少于xxxx 元。

(三)优秀人才、劳动模范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通令嘉奖

区公司级,团体可一次性奖励xxxxx 元,个人可一次

性奖励xxxx 元;市分公司级,团体可一次性奖励xxxxx 元,个人可一次性奖励xxxx 元。

(五)获得集团公司级表彰的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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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未给予物质奖励或奖励标准低于公司标准的,按《xxx区电信有限公司奖励先进暂行办法》

(六)获得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荣誉称号的奖

励标准,按《xxx区电信有限公司奖励先进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员工同时获同类多个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时,

依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程序

(一)通报表扬: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将事迹形成书面

材料,根据奖励管理层级逐级上报,经相应的员工奖惩管理委员

会审批后发布。

(二)通令嘉奖: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将事迹形成书面

材料,填写员工奖励审批表(附件1),特殊情况亦可由本人提

请奖励,根据奖励管理层级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对请奖提议进行

核实,经相应的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发布。

(三)员工授予荣誉称号:由各单位按照各种荣誉称号的授

予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个人获荣誉称号及通令嘉奖的,应记入本人

档案。同时对获奖员工的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第十八条员工获奖后,如发现并核实主要事迹失实、虚假

的,由审批单位办理撤销手续,并追缴已发放的奖金或实物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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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虚报奖励的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追究责任。

第四章惩戒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给予处分:

(一)在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中,违反劳动纪律、通信保密纪律、安全生产纪律、财经纪律等各种规章制度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生产指挥调度、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

(三)在履职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企

业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国家法纪和其他危害社会或公司的合法权益的。

第二十条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或撤职;

(五)留用察看。

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警告、记过:三个月;记大过:六个月;降级或撤职:十二个月;留用察看:十二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岗位职务,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岗位工资等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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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处分的,应同时降低岗位层级。

第二十三条解除处分

解除处分是指员工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

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经组织程序终结处分。解除处分不

视为恢复原岗位职务、原工资待遇。受处分员工解除处分后,与

其他员工具有同样的晋职晋级机会。

第二十四条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给予减发绩效工

资,一般规定为:

(一)警告处分,减发半个月至 1 个月绩效工资;

(二)记过处分,减发 1 个月至 3 个月绩效工资;

(三)记大过处分,减发 3 个月至 6 个月绩效工资;

(四)降级或撤职处分,减发 6 个月至12 个月绩效工资;

(五)留用察看,减发12 个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损失、影响标准

(一)直接经济损失的标准:“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是指造成

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10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造成较大经

济损失”是指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以上、50 万元以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是指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50 万元及以上。

(二)造成影响的标准:“造成不良影响”是指致使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等任一项工作出现延误或差错(统称失误,下同),

产生负面影响,或被地市级主流传媒曝光;或造成客户重复投诉

到地市级或越级投诉到省级管理机构,被通报批评、纠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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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的;或引发集体(超过 5 人,下同)上访等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情节较轻的。“造成严重影响”是指失误被省级以上主流传媒

曝光;或造成客户投诉到部级以上管理机构,被通报批评、纠正

查处的;或引发集体上访等群体不稳定事件,情节较重的。“恶

劣影响”是指失误被中央级主要媒体曝光;或造成客户重复投诉

到部级以上管理机构,被通报批评、纠正查处的;或引发集体上

访等群体不稳定事件,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六条违纪违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1.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3 次以上,或旷工1 至2 天;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者经常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未严格遵守业务、工作规程,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造

成经济损失或出现工作差错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情节较轻的;

4.泄露企业内部信息情节较重的,或泄露企业秘密级商业秘

密情节较轻的;

5.工作时间,出现与客户争吵等不规范行为或推诿扯皮、贻

误工作,引起客户有理由投诉,情节较重,被核实确认,要求书

面整改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一定经

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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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离职守、违章操作,造成责任事故或通信事故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或离岗时不按规定进行工作交

接,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含受伤的职工本人),导致因工责任

伤亡事故一次重伤 2 人或死亡 1 人的;

5.泄露企业内部信息情节严重的,或泄露企业秘密级商业秘

密情节较重的;

6. 引发客户投诉事件,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理取闹、散布谣言、挑拨是非,或诬告、威胁、侮辱他人,损害他人威信或声誉,影响恶劣的。

(三)员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较

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2.失职渎职,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较大责任事故或

重大通信事故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因工责任伤亡事故一次重伤3 人

或死亡 2 人,或当年内发生累计死亡 2 人的责任事故的,或者发

生一般火灾事故的;

4.泄露企业内部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泄露企业秘密级商

业秘密情节严重,或泄露企业机密级商业秘密情节较轻的;

5.引发恶性服务事件,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6.聚众闹事或造谣生事,散布不利公司言论,损害公司形象的;- 12 -

7.滥用职权,违反人事纪律等,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员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降级或撤职、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

特大通信事故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因工责任死亡3 人以上(含当年

累计死亡 3 人以上)较大伤亡责任事故的,或者发生重大火灾事

故的;

4.泄露企业秘密级商业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泄露企业机

密级商业秘密情节较重的;

5.引发恶性服务事件,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6.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或消极怠慢,严重影响

公司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7. 弄虚作假、违规舞弊,情节较轻或影响一般的,给予记

过处分;情节较重或影响较大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

或影响恶劣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9.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收受贿

赂或索取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或私自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

公司正常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考察活动等。按相关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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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至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金额达到5000 元

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员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严重违反公司

规章制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 3 天以上或半年内累计旷工 5 天以上;

(二)合同期内累计受 2 次以上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员工离职时,拒不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或监守自盗的;

(五)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留用察看处分期间,无悔改表现,留用察看期满不能

解除处分的;

(七)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的;

(八)其他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违纪违法情形。

第二十八条赔偿经济损失

员工有上述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七条情形造成公司直接经

济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外,同时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具体标准为:

(一)损失金额5000 元以下的,赔偿100%;

(二)损失金额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按:5000+(实

际损失金额-5000)×60%赔偿;

(三)损失金额 1 万元以上的,按:10000×80%+(实际损

失金额-10000)×20%赔偿;总计赔偿限额不超过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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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处分适用原则

(一)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二)员工主动交代违纪违规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或减轻危害后果和影响的,可减轻处分。

(三)员工有隐匿、伪造、销毁证据,或对违纪违规隐瞒不报、不采取补救措施,或阻止他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应从重处分。

(四)员工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员工有本办法尚未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产生负面影响的,公司将比照本办法的类似条款对其进行处分。

(六)员工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时,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若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应依照从重、不重复的原则处理。

(七)同一处分事项,有多个责任人的,负次要责任者,处理标准原则上可按主要责任人处理结果适当降低 1 至 2 个等级或按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的30%~50%衡量。

(八)减发绩效工资或赔偿经济损失扣款,当月扣除后的员工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处分程序

(一)由事件发生单位(部门),或事件调查处理部门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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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核准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员工处分审批表(附件2),报相应的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

(二)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对处理意见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拟定处分依据;

(三)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定处分的依据告知员工本人,

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员工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四)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作出对该员工给予处分或免予处分的决定;

(五)员工奖惩管理办公室将处分决定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将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第三十一条解除处分程序

(一)员工处分期满后,本人应向奖惩管理办公室提出解除处分申请,并附处分期间的认识和表现情况;

(二)奖惩管理办公室组织核查,员工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可填写解除处分审批表(附件3),报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

(三)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解除处分的决定;

(四)员工奖惩管理办公室将解除处分决定书面通知员工本人(附件4);解除处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16 -

第三十二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按公司依法制定的

《xxxx电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535 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15 日

内向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员工

奖惩管理委

员会对员工申诉进行复查,并于30 日内做出复查决

定。情况复

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查决定为

最终决定,员工奖惩管理办公室书面通知申诉人。员工对

涉及解

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的,通过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进行调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员工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

法违纪的

财物,应全部没收、追缴归公。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奖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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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云南红星美凯龙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红星美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各物管处主管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3.2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各物管处负责人对主管的考核进行复核。 3.3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品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在抽查中对各物管 处员工进行考核。 3.4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管处员工“一般过失、违规行为”和“较 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5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主管及以上级人员的奖励与处罚,并负责所有奖励标 准的审批(部门内部表扬除外),负责“重大过失、违规行为”和“特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6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建立、修订及奖惩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4.0原则 4.1所有奖惩措施均应本着实事求是、无夸大、掩盖事实现象,处罚依据事实应 经当事人确认。 4.2所有奖惩措施均应在员工发生应该奖惩或罚款的事实后及时落实。 4.3奖惩分明,员工发生符合奖励、惩罚条件事实均应奖励或处罚,不能重罚轻 奖或重奖轻罚,同一员工不因奖励影响处罚,不因处罚影响奖励。

4.4奖励处罚措施须以员工工作中的具体行为或事件为依据。 4.5员工所受的任何奖励与处分均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内部档案。 5.0工作程序 5.1奖励 5.1.1奖励分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精神 奖励可附加物质奖励。 5.1.2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年度内,第一次给予本部门通报表扬,第二次给 予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5.1.2.1拾金不昧(价值500元以上),主动交公的,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5.1.2.2员工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屡受业主/使用人表扬,或收到业主/使 用人书面表扬/感谢信(第一次给予100元奖励); 5.1.2.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 5.1.2.4举报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 5.1.3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600元奖励: 5.1.3.1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行为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打不还手的,公司给予委屈奖; 5.1.3.2收到业主/使用人锦旗的。 5.1.3.3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1.4有下列情况的个人,按照每次奖励500-1000元并通报表扬: 5.1.4.1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的(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2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5.1.4.4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未住院的; 5.1.4.5履行工作职责,不怕牺牲,英勇负伤住院的,奖励提高1-4倍。 5.1.5有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集体),年度内,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000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13年2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重庆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第二条人事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十条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第二节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第十二条奖励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三条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四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 惩处 3.2.1 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 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360docs.net/doc/aa8550209.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模板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新华航空》《新世纪》编辑部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暂行) 一、奖励规定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是指对有功员工给予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嘉奖。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若干元、授予主编基金个人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给予奖励。同时, 可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 工作一贯表现突出,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改进经营管理方法, 使公司管理规范化且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3.提合理化建议, 被公司采纳, 且在工作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4.其它应予奖励的, 视情可奖励1000-50000元; 审批程序与权限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奖励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名, 填写《奖励呈报表》, 执行主编审核批准发文。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励, 由公司提名, 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本规定的奖励依据为公司纪律规定。 二、惩处规定 本规定适用全体员工。 惩处是指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失职行为而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惩罚。 惩处原则:

1.一事一罚的原则, 但能够多项处罚并举; 2.按章办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对涉及编辑流程或蓄意破坏的行为以及个人品质的问题, 应从重从严处理。 惩处的形式: 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 或工资) 、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开除。 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1. 违反公司组织纪律 2. 不听从指挥、工作推诿、不思进取; 3. 不服从组织分配 4.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5. 不遵守劳动时间; 6. 工作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7. 不遵守考勤制度。 8. 违反财务纪律 9. 违反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各种( 项) 财务开支标准; 10. 冒名多报、谎报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11. 违反公司安全、治安纪律; 12. 违反( 或触犯) 国家法律、法令; 13.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她人;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处理 第二章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请假时间:病假早 10: 00 周。否则以旷工计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一)在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负责人销假者。

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修订新版)

职员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贯彻我司现阶段“依靠人才、积极进取、资源高效”的经营理念,继续保持职职员作积极性和职业自律性,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有功必赏、有利必返、奖励从快; 惩戒原则:底线为界、逾越必罚、以功补过。 第三条奖励方式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力争通过“鼓励先进、奖罚分明、鞭策落后”的机制来促成职员忠于职守、追求效率、工作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员。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是公司对职员高度认同企业价值观,并在工作行为与态度、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社会公德、应急救援、参与管理、学习进步、人才举荐等诸多方面有良好且突出的表现时给予及时、有力的肯定与表扬,鼓励继续保持先进的有效机制。 第六条即时奖励类(适合于无须绩效考核或公开评估选拔的情形,即发生即奖励) 一、提案奖 鼓励职员在公司多方面、多渠道的提供个人价值。这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提案制度正是公司激发人力资源个体的参与活性和思维活性、不断提升职业参与感和成就感、助力公司走向成功的重要动力机制之一。 本奖项偏重于奖励基层员工、工程师与非管理者。 (一)奖励条件:本奖适合于全司在职职员,凡符合以下之一条件,即时奖励。 1.管理提案经采纳后,使得公司从成本节省(含营销费用、采购费用、管理费用、建安费用、财务税费等)、综合效率提升、管理流程优化等其中某个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2.提案经采纳后使得本部门内的工作成效获得明显提升,或部门内人力成本得到明显节省; 3.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提案经采纳后收益明显; 4.有关较大程度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的提案; 5.工作中善于思维或方法创新,有效突破原有模式,获得明显工作收效的;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1 第二章 第五条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 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 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 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 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 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 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 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它从业人员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

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 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 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 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 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 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 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 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 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 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 -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 10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1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核建发〔2015〕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奖惩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第四条员工奖惩遵循的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求是,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含劳务派遣、借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奖励种类。 (一)一般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专项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奖励、合理化建议奖、质量安全奖、论文及征文评选奖等。 第八条一般奖励标准。 (一)予以通报表扬的情况: 1.在公司党建、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

企业员工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企业员工奖励暂行办法》,激励广大员工忠于职守、进取创新、甘于奉献,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成员企业集体或个人各类奖项的申报、评审、授奖活动。 第三条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 第二章奖励种类与评审条件 第四条奖励种类分为创造奖、功绩奖、特殊贡献奖、品格奖四类基本奖项。 (一)各成员企业可在符合此四类奖项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奖励的需要进行细化命名。 (二)以上四类奖项均可以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合并使用。精神奖励依次分为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四个等级。 第五条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必须能够模范地践行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拼搏、奉献精神,在所在岗位做出突出业绩并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一)研发或设计的新产品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二)技术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并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三)管理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后,显著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并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四)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直接或间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五)通过优化设计院所提交的最终设计方案,显著降低投资或提高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集体; (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显著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增加显著效益的企业管理人员。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一)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工作者; (二)在提升企业形象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三)通过优化岗位结构,精干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实物劳动生产率连续三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集体或个人; (四)在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之前,提出预警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暂行

《新华航空》《新世纪》编辑部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暂行) 一、奖励规定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是指对有功员工给予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嘉奖。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若干元、授予主编基金个人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公司可给予奖励。同时,可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一贯表现突出,视情可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2.改进经营管理方法,使公司管理规范化且有显着成效的,视情可奖励人民币2000-3000元; 3.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且在工作实践中有显着成效的,视情可奖励人民币2000-3000元; 4.其它应予奖励的,视情可奖励1000-50000元; 审批程序与权限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奖励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名,填写《奖励呈报表》,执行主编审核批准发文。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励,由公司提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本规定的奖励依据为公司纪律规定。 二、惩处规定 本规定适用全体员工。 惩处是指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失职行为而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惩罚。 惩处原则: 1.一事一罚的原则,但可以多项处罚并举; 2.按章办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对涉及编辑流程或蓄意破坏的行为以及个人品质的问题,应从重从严处理。 惩处的形式: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或工资)、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开除。 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1. 违反公司组织纪律 2. 不听从指挥、工作推诿、不思进取; 3. 不服从组织分配 4.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5. 不遵守劳动时间; 6. 工作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7. 不遵守考勤制度。 8. 违反财务纪律 9. 违反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10. 冒名多报、谎报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11. 违反公司安全、治安纪律; 12. 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令; 13.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他人; 14. 其他应予惩处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予通报批评。 1. 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 2.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岗或自行离岗在两小时以内,尚未耽误工作的; 3. 假满后,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准而不到岗在四小时以内而尚未耽误工作的; 4.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处理个人私事尚未造成影响的; 5. 工作时间窜岗聊天,当月内不超过两次; 6. 工作时间借故不接受工作,情节轻微的; 7. 缺乏合作精神,不与同事配合工作,情节较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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