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及销毁记录

食品留样及销毁记录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初级中学校食品留样及销毁记录表

一、各食品加工销售部要加强食品成品留样管理,对生产、销售的各种主副食成品留样存放,以备查验,并实行专人负责制。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50g。

三、做好留样记录工作。留样记录的内容包括日期、餐次、留样名称、留样

四、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餐饮部食品留样工作的检查监督。凡不按本制度执行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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