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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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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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报此表需另附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 2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经销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下同)。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所负责的专业技术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属于综合性的、基础的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属于产品方面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对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第六条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第七条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第八条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第九条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本专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作出书面报告;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第十条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第十一条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和评优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承担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技术委员会可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本专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与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第三章组织机构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介20131030

一、概述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标委”),原全国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共同领导下,从事全国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对ISO/IEC JTC1(信息技术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国际归口工作。信标委的工作范围是信息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涉及信息采集、表示、处理、传输、交换、描述、管理、组织、存储、检索及其技术,系统与产品的设计、研制、管理、测试及相关工具的开发等的标准化工作。 截至2013年10月,信标委共归口国家标准74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447项,涉及词汇、编码字符集和字型、数据通信、软件和系统工程、卡和身份识别、程序设计语言、图形图像表示、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数据管理、文件描述与处理语言、用户接口、信息技术教育、生物特征识别、分布应用平台与服务、信息技术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2011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二届委员会换届。 第三届信标委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共同领导下,探索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加强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使信标委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迈向新的高度。

二、第三届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肖华司长 副主任委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韩俊副司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 子信息司丁文武 司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软件服务业司 陈伟司长

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校长 /怀进鹏院士 财政部会计司应唯副司长 全军军用标准 化办公室 总工程师 中国电子技术 标准化研究院 赵波院长 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林宁书记/研究员 北京赛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林副总经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任志安副处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 阳军处长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5名顾问和132名委员名单见附录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委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7.15 【实施日期】2013.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委员信息登记工作 的通知 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落实201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部署,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家标准委决定开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委员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登记范围及内容 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复成立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以及国家标准委直属工作组(SWG)。 信息登记内容包括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的基本信息以及委员信息。信息登记数据截止时点为2013年6月30日。

二、信息登记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国家标准委标准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登记的具体组织、联络和汇总工作。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SWG)秘书处负责本技术委员会及下设分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 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汇总本技术委员会(TC)、下设分技术委员会(SC)以及所属委员的有关信息,认真填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信息表》(数据项要求见附件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基本信息表》(数据项要求见附件2),并将填好的表格电子文件以“技术委员会信息表-TCxx”和“委员信息表-TCxx”命名后,于2013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c@https://www.360docs.net/doc/af9856729.html,。相关表格电子文件可从国家标准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f9856729.html,)首页“技术委员会”栏目中“资料下载”子栏目下载。 国家标准委标准信息中心前期已发出《关于核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信息的通知》(标信函[2013]8号),请各技术委员会提前做好准备。有关信息登记的内容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信息登记工作是实现技术委员会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技术委员会高度重视。在信息登记基础上,国家标准委组织建设的“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af9856729.html,)将向技术委员会委员提供相关标准信息服务。 信息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家标准委标准信息中心联系。国家标准委标准信息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王乐:010 - 6592 7769; 吴雯:010 - 6592 0091; 张薇:010 - 6592 7730; 衷龙:010 - 6592 6005。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 全国微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 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 全国信息和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 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7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8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0 全国医用电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1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2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5 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6 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7 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8 全国真空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9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0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1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2 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3 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4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6 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7 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8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0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1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2 全国农业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3 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4 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5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6 全国带电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7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8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9 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0 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1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2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3 全国导航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4 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5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6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7 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8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9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0 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1 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2 全国齿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3 全国机械振动与冲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4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5 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6 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7 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8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9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0 全国电力电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1 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2 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3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5 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6 全国人造板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志愿者申请书范文5篇

志愿者申请书范文5篇 志愿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助人为乐行动的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志愿者申请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志愿者申请书范文1# 尊敬的校及院团委领导 您们好!我是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20__级1班的学生曾和蔺。现在为院上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部的干事。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乐于助人是中华名族传统美德中的一块瑰宝。一直以来我都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志愿者,给那些需要的人奉献我的一片爱心,让我的双手成为托起他们希望的力量之一。但是由于以前的条件限制,我只能参加一些诸如捐款的活动。刚进入我们学校,当听说我们学院有个一个专门从事志愿者服务的部门后,我欣喜若狂。我毫不犹豫第参加了我们部门的竞选,很幸运地成为了“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部”的一名成员。 是我们部门给了我这个平台,让我的梦想得以实现。于是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干好部门的各方面工作,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而我确实是这样做,团结部门干事,配合各部门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刻苦学习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踊跃参加部门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20__年11月14日那天让我刻骨铭心,因为那是我们部门开展的的第一次大型活动,也是我大学里的第一次走出校外去进行志愿者服务。那天我们到了博爱福利院,去看望那些孤独的老爷爷老奶奶们。我们打扫福利院的卫生,陪爷爷奶奶们吃饭、聊天、拉家长,还送上了我们精心准备的节目。我们的节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让爷爷奶奶们笑的合不上嘴。我们和爷爷奶奶们建立了深后的感情,当下午我们要离开的时候,有两个奶奶哭了,我们的女同学也禁不住哭了。我知道我们的不舍,我们对那些爷爷奶奶的爱并没有因为离开而结束。我们是他们的孙女,我们的爱还会继续。 20__年11月份我们学校举行了运动会,这让热爱运动的我激情澎拜。虽然最终我没能

全国260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代码及名称

全国260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代码及名称 TC号TC名称 TC1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 全国微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 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 全国信息和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5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6 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7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8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9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0 全国医用电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1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2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5 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6 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7 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8 全国真空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19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0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1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2 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3 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4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6 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27 全国电气信息结构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0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1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2 全国农业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3 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4 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5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6 全国带电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7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8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9 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0 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1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2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3 全国导航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4 全国变压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5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46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附件: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规范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包装、黄金、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的行业标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 第四条行业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经费等按照《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委会进行管理。 第二章行业标委会的组建

第六条组建行业标委会要根据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行业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七条组建行业标委会的基本条件 1、没有相应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现有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行业标委会未包括的领域和范围。 3、产品或技术在科研、开发、生产、使用和流通等领域有一定的规模或应用范围。 4、有适合的秘书处挂靠单位,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八条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根据行业需要均可向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提出组建行业标委会的建议,并填写《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第九条行业标委会的名称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十条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有关单位提出的组建行业标委会建议进行论证、审核,将拟同意组建的行业标委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材料包括: 1、组建行业标委会申请报告(包括组建行业标委会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的基本情况、行业标委会名称和工作范围等)。 2、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5全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全国微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SC1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压传动和控制分技术委员会 SAC/TC3/SC2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压传动和控制分技术委员会 SAC/TC3/SC3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密封装置分技术委员会 SAC/TC3/SC4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压污染控制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4/SC1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档案工作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SC2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字音译、转写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S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动化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SC5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识别与描述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SC7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SC8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文献统计分技术委员会 SAC/TC5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SC1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 SAC/TC5/SC6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漆前金属表面处理及涂漆工艺分技术委员会 SAC/TC5/SC7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料产品及试验方法分技术委员会 SAC/TC5/SC8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颜料产品及试验方法分技术委员会 SAC/TC5/SC9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结构防腐涂料体系分技术委员会 SAC/TC5/SC10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料用漆基产品和试验方法分技术委员会 SAC/TC6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8/SC1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械环境试验分技术委员会 SAC/TC8/SC2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候环境试验分技术委员会 SAC/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9/SC1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爆电机分技术委员会 SAC/TC9/SC2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爆电器分技术委员会 SAC/TC9/SC3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装与维护分技术委员会 SAC/TC9/SC4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电气设备防爆分技术委员会 SAC/TC9/SC5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炸药危险场所用防爆电气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 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志愿者个人信息资料(请认真如实填写)Array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党派 学校/工作单位职位 证件类型:□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1)(2)(3)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教育程度:□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特长/技能:□文学□采编□主持□外语□教育□曲艺□舞蹈□声乐□器乐 □ DJ □美术□雕刻□舞美设计□园艺□医学□烹饪□企划□摄影□摄像 □财会□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法律□礼仪□公关□微机操作□网络维护 □程序设计□其它 志愿服务项目选择(请在“□”、“○”、“△”内打√选择,“”填写) □社区服务:○护绿保洁○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治安联防○法律援助 ○家教服务○家电维修○管道疏通○公益宣传○美容美发○其它 □结对服务:○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优抚对象○孤寡老人○困难学生○困难残疾人 ○下岗职工○戒毒人员○艾滋病人○帮教对象○心里障碍病人○其它弱势群体 □环保服务:○环保宣传○环保调查○植绿护绿○动物保护○保护母亲河○垃圾分类 ○清除白色污染○其它

□公共服务:○维持交通○维持秩序○文明劝导○其它 □健康救助:○献血△ O型△ A型△ B型△ AB型△特殊血型 ○捐献骨髓○医疗陪护○健康指导○其它 □赛会服务:○外语翻译○微机操作○礼仪接待○安全保卫 ○体力服务其它 □文艺宣传:○节目主持○声乐○器乐○戏剧○相声○杂技○魔术○舞美○ DJ ○其它 □公益机构:○福利院○敬老院○慈善会○红十字会○纪念馆○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其它 □捐助服务:○志愿者组织△资金(金额) ○志愿者服务项目△物品各类○数量 □“三下乡”活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 □志愿者组织管理:○注册报名○网络维护○内务管理○信息采编 ○调查研究○微机操作○财务管理○其它 □其它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请在相应栏内打“√”) 其它事项说明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仓山区志愿者联合会监制

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b5E2RGbCAP 第二条为了充分发挥有关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开展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批准,成立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标委会”)。p1EanqFDPw 第三条本公共服务标委会是在广东省公共服务领域领域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全省公共服务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公共服务标委会的专业领域由省质监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DXDiTa9E3d 第四条本公共服务标委会由省质监局统一规划和业务管理。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广东省公共服务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措施等建议。RTCrpUDGiT 第六条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在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制订广东省公共服务专业标准体系表。根据行政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广东省公共服务专业领域提出制定、修订广东省地方标准的规划、年度计划。5PCzVD7HxA 第七条根据省质监局批准的计划,组织公共服务专家制定、修订和复审广东省地方公共服务标准。 第八条组织公共服务专业广东省地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文本中涉及的技术内容和审查工作质量负责,并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jLBHrnAILg 第九条受省质监局委托,组织广东省公共服务专业地方标准的宣讲、解释和培训工作,推动标准的实施;对公共服务专业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做出书面报告;向省质监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广东省公共服务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xHAQX74J0X 第十条受省质监局的委托,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相应公共服务标委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参与国家标准化组织相应公共服务标委会会议以及其他有关活动。LDAYtRyKfE 第十一条受省质监局委托,承担公共服务专业标准化范围内服务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参与国际标准提案审议工作,提出审议意见;组织本专业领域公共部门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我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典型经验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国标委公布的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草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抄送省质监局。Zzz6ZB2Ltk 第十三条开展与国外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跟踪和研究本专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学术诠释、技术创新。dvzfvkwMI1 第十四条受省质监局的委托,及时向省质监局及地级以上市质监局通报所承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推荐符合要求的广东省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rqyn14ZNXI 第十五条将广东省内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地方标准,通过标杆管理推广普及。 第十六条办理广东省公共服务专业标准化工作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公共服务标委会由党政机关、企业、教学科研机构、认证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选派的在职工作专家组成。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成方案由省质监局审查批准。EmxvxOtOco 第十八条公共服务标委会委员不少于21人,并且为单数,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5人。主任委员由相关单位推荐、经协商一致后由省质监局批准并聘任;SixE2yXPq5 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秘书长(含副秘书长)由秘书处所在单位推荐、省质监局批准并聘任;委员经过自荐或单位推荐、由省质监局批准。根据工作需要,标委会可聘请在公共服务和标准化专业领域享有盛誉的海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公共服务标委会的顾问。6ewMyirQFL 公共服务标委会设秘书处,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公共服务标委会和秘书处的印章,由省质监局颁发。秘书处设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kavU42VRUs 第十九条标委会设观察员和会员若干,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办[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委内各部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04年3月2日印发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职责 (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统一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统一规划技术委员会;

2.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撤销等管理事项; 3.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4.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 5.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 6.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规划、组建和管理建议; 2.组织或者参与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指导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立项、报批以及国际标准化等业务工作; 4.协调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5.推荐本部门、本行业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 6.定期向国家标准委报告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7.其它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协助国家标准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国家标准委委托的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为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全国XXXX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草案

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提高国土资源领域标准制定、修订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标准化对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国土资源领域土地资源和地质矿产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工作组织,遵循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批准设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技术委员会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国土资源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及措施建议。 第五条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国土资源部门实际情况,分析国土资源领域标准化的需求,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提出标准化发展规划建议和国土资源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建议,负责标准立项建议的论证;提出采用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开展国际交流活动的建议。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 第七条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土资源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推动标准实施;对国土资源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国土资源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第八条技术委员会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对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技术内容进行解释和咨询答复。 第九条技术委员会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技术业务工作,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技术委员会会议,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第十条技术委员会负责跟踪、研究分析国土资源领域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和工作动态,组织收集、分析、翻译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国内外标准一致性对比分析;提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开展国际交流活动的建议。 第十一条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技术委员会负责开展技术委员会委员和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下设的分技术委员会,提出组建和调整分技术委员会的建议。 第十三条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技术委员会办理与国土资

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模板)

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编号(注册机构填写):[ 不填] 填表日期(不填): 年月日 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 年月 1994.06 民族汉 彩照黑白皆 可(必须有) 籍贯福建 泉州 户籍 所在地 福建 泉州 政治 面貌 共青团员/群众/ 党员/预备党员 学历本科 在读 职称无职务 (根据 个人情 况填写) 职业学生 毕业学校及专业例:福建医科大学在读五年临床 工作单位及地址工作单位:‘学校-学院-部门’或‘学校-学院-年级-部门/班级’ 地址: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例:福建医科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住址家庭住址(与身份证上一致) 身份证号码****************** 特长例:二胡、演讲 其他有效证件号学生证号:3130103*** 爱好例:唱歌 联系方式联系 地址 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12#321 邮编350108 联系 电话 18********* Email *******@***** QQ ********* 服务意向如医疗卫生、紧急救助、帮扶支教、阳光助残、城市清洁等等

注册号编制规则 例:3 5 0 0 0 0 0 0 8 0 1 0 4 0 8 0 0 1 位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数 注 册 350000008010408001号 一、第1、2位: 35代表福建省。 二、第3—8位:表示青年志愿者所属的区域或行业。 (一)第3、4位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代码。 第3、4位为01—09的分别为9个设区市。(例:01代表福州市,02代表厦门市,03代表宁德市,04代表莆田市,05代表泉州市,06代表漳州,07代表龙岩,08代表三明市,09代表南平市)。 第3、4位为11—40代表省直单位或全省形的行业团体青年志愿者协会(例:11代表省直团工委,12代表闽江工程局,13代表省地勘局,14代表福建炼化有限公司···20代表助残联络站)。 第3、4位为41—99代表省属高校。(41代表厦门大学,42代表福州大学,43代表福建师范大学,44代表华侨大学,45代表福建农林大学, 46代表集美大学,47代表福建医科大学,48代表福建中医学院, 49代表漳州师范学院、50代表福建教育学院,51代表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52代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53代表福建工程学院···)。 (二)第5、6、7、8位:

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体系优化说明 1.发展概况 我国的气体标准化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 1979年原化工部科技局确立西南化工研究院为化学气体(包括稀有气体)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这是我国气体标准化的首个工作机构。 根据气体标准化发展的需要,1994年4月,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第一届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气标委)成立,负责我国的气体标准化归口管理,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58,秘书处设在西南化工研究院。同年10月,SEMI(国际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组织)中国标准化委员会化学品分技术委员会成立,秘书处也设在西南化工研究院,开始了电子工业用气体专项标准化研究及标准的制、修订。1996年全国样品技术委员会气体标准样品分技术委员会成立,秘书处仍设在西南化工研究院,负责国内气体标准样品技术归口管理。至此,气体标准化有了三个不同的组织体系。由于三个秘书处都设在同一个单位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使得气体标准化能够在不同的领域得以协调发展。 迄今已是气标委第三届委员会的第五个工作年。 经过30年的发展,气体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标准包括了产品标准、基础通用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气体标准样品等。初步形成了一个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气体标准体系架构。 然而,目前的这个体系构架存在诸多不足并需要不断完善。为适应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WTO新形势的需要,应当优化气体标准体系,调整气体标准化的组织结构。 2.组织体系优化方案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和气体标准化全方位拓展形式的需要,气体标准化组织体系应按照与气体标准体系框架一致的目标构建。 拟在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构建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和工作组共计12个。其中:(TC201/SC1)电子工业用气体分会已在半导体材料与设备技术委员会组建,(TC118/WG)气体标准样品工作组,已在全国标准样品技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附件: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包括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和标准制定工作组)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委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某一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较宽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分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技术委员会下面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直属工作组)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新兴技术领域或尚不具备条件组建技术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下面设立,从事一项或一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性标准化工作技术组织。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工作组负责的专业领域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直属工作组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由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标委会进行业务指导,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管理辖区内有关标委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在标委会管理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标委会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标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暂停、恢复、撤销等重要事项的审批; (三)负责标委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审批; (四)负责标委会考核并作出奖励或惩罚决定; (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与标委会管理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受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的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委会管理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向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标委会规划、组建、管理建议和筹建、成立申请; (二)承担有关标委会的筹建、成立等工作; (三)负责有关标委会所从事专业领域内国家标准体系建立、计划

关于推荐先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推荐先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表彰近两年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和个人,以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奋发向上、积极奉献的良好风尚,经研究,中电联标准化中心拟组织开展评选先进标委会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标委会 (一)评选范围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力行业归口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按要求完成标委会的换届工作; 、制(修)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水平较高,适用性强, 并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按时完成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主要考核年至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并完成标准项目的复审工作。 、秘书长、秘书按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的要求参加了标准化业务培训;

、秘书处挂靠单位支持标委会工作; 、标准补助经费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按时、保质完成中电联标准化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其它突出业绩。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标委会委员、顾问及秘书处工作人员。 、标准的编写人员。 (二)评选条件 、积极参与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标委会委员的职责; 、在标准制(修)订、采标、标准翻译及标准宣贯工作中业绩突出; 、标准的编制按计划进度完成; 、标准技术内容科学、先进,经济合理,适用性好,可操作性强,技术含量高,编写规范; 、起草的标准实施效果好,在行业中影响大,标准文本发行量较大; 、具有良好的工作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先进标委会申报材料 、填写《电力行业先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表》(见附件); 、年度标委会工作总结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附件: 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的全国标委会、电力行业标委会、能源行业标委会,以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 第五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相应专业技术领域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制修订任务; 二、业务范围清晰,与其他标委会原则上无业务交叉;

三、有适宜的电力企事业单位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支持标委会工作,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七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的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范围和标准体系草案等,并填写《组建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全国标委会的筹建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表2)要求填报。 第八条中电联对组建标委会申请进行审核,并征询有关方意见,将拟组建的标委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批准组建的标委会,中电联下达标委会组建要求,标委会筹建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成标委会组建任务。 第十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标委会的组建方案草案(附电子文件),内容包括: 一、标委会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任务、程序,秘书处职责,组成人员、顾问的条件和职责,经费管理等; 二、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组成人员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 三、标准体系表草案、工作规划草案;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7年10月30日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委员会的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技术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负责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二)规划技术委员会整体建设和布局; (三)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注销等事项; (四)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

(五)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评估; (六)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跨部门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 (七)其他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家标准委委托,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协助国家标准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为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应当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地开展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提出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二)编制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体系,根据社会各方的需求,提出本专业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建议; (三)开展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及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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