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精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点,国家决定在毕业生离校前的5、6月份进行预征。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要按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部署,精心组织,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就有关

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

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统筹,周密安排;要主动联系省级征兵办公室,协调好军队士官直招与士兵征召的工

作安排;要督促、指导各高校主动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建立联系,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学校“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本校预征工作;预征工作由校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

二、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

各高校要在毕业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要通过邀请现役的原优秀高校毕业生回校作报告或典型事迹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要将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深讲透。通过讲座、校报、网络、广播等,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等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毕业生;把征集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等明确告知毕业生;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同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提供毕业生在军队成长的新闻线索,推介典型人物,努力营造良好

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逐项落实征集工作要求

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任务新,任务重,时间紧,环节多,各高校要按照当地征兵部门的工作安排,按照预征工作的时间节点,精

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1)5月份,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落实好预征报名工作。要把好毕业生预征政审关,按照要求配合做好体检工作,协助兵役部门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要特别重视做好民族地区毕业生的预征工作,大力鼓励、积极推荐他们报名应征。

(2)6月15日前,高校汇总《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6月30日前,高校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经确认,在《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各高校要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保持和他们的有效联系。10月31日前,要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向县(市、区)征兵部门上交《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没有进行预征登记的毕业生,报名应征并回校补办相关手续的,高校要及时予以办理。

(4)各高校、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地做好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有关工作,切实

把政策落实到位。

(5)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在切实做好今年预征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加强思想教育、政策宣传、组织方法、工作体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今年预征工作结束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应征登记情况进行统计,并于7月10日前,报我部高校学生司。统计口径见附表。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地区各高等学

校。

附件:

1.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

2.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流程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九日

附件1: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省(区、市):(盖章)填表时间: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此表填写完毕后传真至教育

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杨琨电话:010-********、010-********(均带传真)

邮箱:yangkun@https://www.360docs.net/doc/ac10676916.html,

附件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

征工作流程表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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