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州及省直管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地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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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省直管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州及省直管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州及省直管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财力格局相对稳定。增值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后,全省上划中央收入由省与市县共担,保持省与市县、地区之间财力格局相对稳定,保证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二)保证各级既得利益。以2014年为基数,各级上划中央收入通过税收返还下达,保证既有财力不变。改革调整后,中央集中收入增量分配我省部分,主要用于对困难市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注重调动市县积极性。适当提高市县收入分享比例,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因经济形势变化、国家政策变动等引起的收入增减变化,按确定的收入分享比例,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同时,在推进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等改革过程中,做好过渡方案与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的衔接。

二、主要内容

(一)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

(二)地方分享50%部分中,原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部分分支机构缴纳的营业税分配地方部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安装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为省级收入;其他增值税省级分享15%,市州及所属省直管县、兰州新区分享35%。

(三)采取基数返还方式保证各级既得利益。以2014年中央、省、市县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等为基础,核定各级财政增值税收入返还基数。

三、实施时间和过渡期限

本方案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实施,即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届时根据中央对财税体制改革有关部署,研究是否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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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 连锁经营发展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3]9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8.28 【实施日期】2003.08.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3]92号2003年8月28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体改办、省经贸委、省贸经厅《关于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连锁经营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精

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连锁经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省连锁经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2年底,全省已有连锁经营企业50家,连锁门店385个,实现销售额25亿多元,从业人员1万余人。我省连锁经营的特点,从经营业态上看,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餐饮服务连锁店等形式发展较快,从经济成份看,个体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份积极参与,发展迅猛,国有经济占主体的格局已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从行业上看,除传统的商业部门外,连锁经营已涉及到粮食、医药、工业、电信、电力、石油、邮政、烟草等多个行业,从区域分布来看,兰州、天水、白银等大中城市发展较快,其他地区发展较慢。 当前,我省连锁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模较小。连锁企业平均门店数不到10家,2001年的销售额只相当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77%,规模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规范化水平低,配送中心建设严重滞后,投入不足,经营管理人才缺乏,配套政策不完善,市场不规范,影响了连锁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充分认识发展连锁经营的重要意义 连锁经营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消费方式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先进的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其实质是通过采购、配送、销售、经营和决策等环节的专业化,店名、店貌、商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化,商流、物流、信息流的集中化,达到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实现规模效益。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对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是推进我国流通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政

平凉历史文化

平凉历史文化 一、平凉历史 平凉市位于陇山东麓,泾河上游,是关中西去北上的古道要冲;又依六盘三关之险,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历史悠久,建制变革较大。 公元前二七二年,秦昭王灭义渠戎,置陇西、北地、上郡,平凉入秦的版图,属北地郡。 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一一四年)分北地郡置安定郡(治所在高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境),平凉全境改属安定郡;东汉并泾阳入朝那,平凉属凉州刺史部安定郡的朝那、乌氏二县。 三国时曹魏于郡上设州,此地属雍州安定郡,恢复了泾阳县。西晋又废泾阳县,新置都卢县,平凉市境东部属朝那县,西部属都卢县。 十六国南北朝是最乱的时期,平凉全境先后为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夏、北魏、西魏、北周所领有,建制变化很大。前秦永兴二年(公元三五八年)苻坚欲进攻前凉,置平凉郡(初治高平镇,后治鹑阴),取平定凉国之意,平凉之名始见于史册。以后,前秦苻坚曾以平凉为根本,向后秦反攻:夏赫连定曾即皇帝位于平凉。北周武帝建德元年(公元五七二年)于今市境的西北部治平凉县,属长城郡。是平凉市建制的开始,距现在一千四百一十年。 隋代,开皇三年(公元五八四年)废郡置州,平凉市属原州。大业初又废州置郡,平凉市属平凉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六一八年)复置原州,治平高。天宝元年(公元七四二年)再改平凉郡,旋复为原州,平凉市属原州。贞元七年(公元七九一年)泾原节度使刘昌筑平凉城扼弹筝峡口,奠定今平凉市城址,距现在一千一百九十一年。宪宗元和四年(公元八零九年)移行渭州于平凉,平凉市废。广明初复陷吐蕃,中和四年收复为渭州治。 唐末,李茂贞据凤翔称岐王,渭州属于岐,历后梁。后唐明宗天成元年(公元九二六年)灭岐,渭州属后唐。后唐清太二年(公元九三五年)以原平凉市的安国、耀武二镇复置平凉市,属泾州;后晋天福五年(公元九四零年)改属渭州。宋代,仍为渭州治所,属泾原路,为泾原路经略安抚使驻地,与西夏接壤,是当时的军事重镇;至大观二年,共领泾州、原州、渭州、西安州、会州、德顺军、镇戎军、怀德军等五州三军,遂代泾州、原州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军事中心。徽宗政和七年(公元一一一七年)置平凉军,设节度使。金代开六盘道,大定二十七年(公元一一八七年)始置平凉府,辖五县,属凤翔路。平凉市为府治所。 元代仍以平凉为府,辖三县,属巩昌总帅府,并潘原县入平凉市,平凉市仍为府治所。自此,平凉市的辖境再未有大的变动。明代的平凉府辖三州七县,属陕西布政使司关内道;平凉市仍为府治所。 清初沿明制,属陕西布政使司。康熙八年(公元一六六九年)改属甘肃布政使司,平凉仍为府,府上设道:初为平庆泾固化道,同治末改为平庆泾固化盐法兵备道,平凉县为道、府治所。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 第三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耕地开垦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耕地开垦和新开垦耕地的地力培育等开支。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建立省、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补充耕地项目库;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年度计划方案,并从补充耕地项目库中安排具体项目,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补充的耕地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定稿)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甘政发〔2012〕32号 2012年3月1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 属各企业: 为切实提高为企业生产服务水平,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现 就加快全省生产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生产性服务业是为企业生产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业,是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正处于黄金发展期、机遇叠加期、奋力跨越期,切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生产服务能力和水平,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选择,是促进二、三产业互动发展的重要步骤,是全面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的战略举措。各部门、各市州一定要从加快实现富民兴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努力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区域发展战略和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抢抓产业转移的机遇,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切实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到2015年底,在兰州、天水、酒泉等有条件的市州形成1-2家收入过2亿元的大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在全省5大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现新突破。 (一)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围绕打造物流公共信息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物流政策三大平台,构建省内城际现代物流配送、西北区域物流集运、国际联运通道三大体系,形成以兰州为中心覆盖全省的“一个物流核心圈、四大物流通道、六大物流枢纽、六大物流集聚区”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以建设兰州全国物流示范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兰州市商贸物流中心、集装箱节点站、无水港、武威南煤炭集疏中心和天水物流园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支持大型工业企业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主业,与物流企业加强各种形式的战略合作,推进物流需求社会化。加快物流园区(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制造业集聚区物流资源和物流功能整合,积极引导工业园区、生产加工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释放物流需求。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联运等传统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不断提升一体化服务水平,加快向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供应链集成商转变。支持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实行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21 【实施日期】2010.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72号)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刘伟平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居民实行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保主保重、公开公平、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第二章保障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因病、因残、因灾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七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州)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原则上按四类施保。 一类: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常年患病,经济负担沉重,严重收不抵支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家庭变故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单亲家庭。 二类: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且需要政策扶持的计生两户和供养大学生的家庭。 三类:虽有劳动力,但因家庭成员残疾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 甘政办纪〔2011〕34号 研究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011年6月30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石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省政府副秘书长马自学,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及天水市政府、张家川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汇报和各有关部门及天水市、张家川县政府对涉及到的扶持政策、项目建设的建议。会议认为,张家川县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发展活力逐步增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但受自然条件、区位、历史等因素的限制,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总量小,财政困难,基础设施欠账多,贫困面大且程度深。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着力支持张家川县加快发展,对于促进我省与陕西省的经济交流合作、维护渭河中下游生态安全和加强民族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议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张家川县予以支持: 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今后省上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时,对张家川县的补助系数高于全省县级平均水平。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张家川县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扩大投资补助规模。对张家川县自行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对需要国家和省安排建设资金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开发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中央和省安排张家川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农林牧水气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政府投资配套,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三、强化扶贫开发支持。将张家川县纳入“十二五”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和省上特别困难县范围,在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继续倾斜安排少数民族特困片带专项资金。力争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增幅不低于民族地区重点县平均水平。 四、加快交通项目建设。将秦安(莲花)—张家川—陕西陇县(石槽沟)和张家川—清水—麦积高速公路建设纳入全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积极推动实施。尽快启动实施张家川县城至恭门火车站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加大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通畅公路工程建设力度。 五、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加快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城区防洪工程、城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投资支持。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93号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于2013年9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3年9月10日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18 【实施日期】2016.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25号) 《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已经2016年7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林铎 2016年7月18日 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困人员是指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本办法所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指依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第三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坚持托底供养、适度保障、属地管理、城乡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领导,将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相关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 第七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以及提供志愿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关于深入推进四百机制提升精准管理精细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推进四百机制 提升精准管理精细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推进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精准管理、精细服务效能,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重大项目靠前指挥、复杂工作扁平管理、重要政策点对点宣讲、融资需求银企直通的原则,以量化管理为基础,通过实施百个重大项目党政领导包抓推进百名厅局长精准服务帮扶百家企业百名处长百场政策宣讲百名行长千家企业银企需求对接的四百机制,达到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强化领导与企业帮扶联系、重点政策上通下达、降低银企需求信息成本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实施百个重大项目党政领导包抓推进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分层管理和推进原则,分年度编制省级、市级领导包抓推进省列、市列重大项目表,明确省级、市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包抓领导、一支包抓团队、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年度省列重大项目、市列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及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年度重大项目落地开工,确保包抓项目顺利推进。 (二)建立和实施百名厅局长精准服务帮扶百家企业工作机制。在靠实靠细领导包抓责任的基础上,从实施的十大生态产业项目中精选100个发展前景好、前期工作成熟的新建项目或投资完成率低的续建项目,并根据项目推进和企业实际,按照问题精准、责任精准、措施精准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由相关部门厅局长对项目实施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帮扶,切实形成通过服务帮扶企业促进产业项目落地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和实施百名处长百场政策宣讲工作机制。以基层需求为出发点、以难点问题

江苏省政府93号令

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政府第93号令) 《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政府第93号令),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 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 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类地区(见附表),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省长令9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93 号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于2013年9月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9月10日 —1 —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2 —

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类地区(见附表),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 —3 —

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74号  《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5日起施行。 代省长刘伟平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测、验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环境质量等构成的满足农作物安全和持续生产的能力。 耕地质量管理包括对耕地的使用和养护、耕地地力建设、耕地质量监测、农田环境质量监测、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与检查验收。 第四条耕地质量管理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质量低于占用耕地质量的,占用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达到占用耕地的质量水平。 第五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工作,组建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的保护建设与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影响耕地质量的行为进行调查; (二)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评定验收; (三)组织实施耕地质量的等级认定; (四)对耕地质量实施动态监测; (五)拟定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技术规程; (六)组织实施耕地质量建设,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中低产田改造、科学用水、新技术研发等技术推广活动,为耕地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所属的土壤肥力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经贸展览与洽谈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15]107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6 【实施日期】2015.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5〕10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近年来,在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品牌展会的示范带动下,我省展览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展会数量和规模明显提升。但由于我省展览业起步较晚,在配套设施、市场化程度等方面基础相对较弱,展览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同我省文化、旅游等优势资源还不相适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推进我省展览业快速发展,带动内外贸易、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布局 (一)发展目标。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展览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争取到2020年,全省专业展馆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年举办各类展会160个左右(规模150个标准展位以上),年度展览面积超过120万平方米,展览业直接收入8亿元以上,带动相关产业收入80亿元以上。加强展馆设施建设,扩大展览面积,实现展览场馆功能更加完善,配套设施更加完备,展览业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部门协同配合更加有力,行业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有效的发展目标。 (二)发展布局。充分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区位优势,围绕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战略定位,发挥我省物流通道、交通运输的枢纽作用,科学规划行业区域布局。推动兰州、敦煌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城市,推进天水、酒泉、张掖、临夏等市州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重点城市,增强集聚效应和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陇东南地区发挥电子机械制造、中药材、特色农产品、养生、民间工艺品等领域的优势,推动展览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河西五市依托新能源、旅游、文化、生态农业、葡萄酒等产业优势,积极举办各类专业展览。鼓励临夏州举办少数民族用品、清真食品展览。推动区域特点显著、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展会品牌化发展。 二、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支持大型品牌展会。对我省目前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天水伏羲文化节、中国(甘肃)国际新能源博览会、中国(临夏)国际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博览会等展会,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规模和档次,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国际化水平高、全国知名的品牌展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旅游

甘肃省平凉市2019版高一下学期地理期末考试试卷A卷(新版)

甘肃省平凉市2019版高一下学期地理期末考试试卷A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7题;共62分) 1. (4分)(2018·浙江模拟) 读长三角和川渝地区示意图,完成下题。 (1)东西部合作交流过程中,川渝地区的主要优势是() A . 科技力量强 B . 基础设施发达 C . 政策资金优势明显 D . 矿产资源丰富 (2)川渝地区人口大量流向长三角,对长三角的有利影响主要有() A . 改善城市环境 B . 增加就业岗位 C . 提高农业比重 D . 缓解劳动力短缺 2. (6分) (2017高一下·大田月考) 读城市化进程和某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变化曲线图。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1)该国人口开始出现负增长的时间为() A . ① B . ② C . ③ D . ④ (2)下列各国中,人口发展情况与图示类型一致的是() A . 埃及 B . 中国 C . 德国 D . 新加坡 (3)当前,图示城市化进程所处的阶段是() A . Ⅰ B . Ⅰ和Ⅱ C . Ⅱ D . Ⅲ 3. (4分) (2014高一下·淮安期中) 经济因素是影响城市功能分区的主要因素.读“某城市地租分布等值线图”,回答下题.

(1)图中地租等值线a、b、c的大小关系是() A . a>b>c B . a<b<c C . a=b>c D . a>b=c (2)造成图中局部地区地租分布等值线由中心向外凸出的主要因素是() A . 地形条件 B . 交通的便捷程度 C . 人口分布状况 D . 早期商业活动 4. (4分) (2017高一下·南川期中) 图为某区域五个村落的分布示意图。读图,回答下面小题。 (1)图中序号代表的村落中,最有可能发展为小城镇的是() A . ①② B . ①④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苏政发[2004]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定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达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

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大气环境、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防灾减灾项目; (三)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项目; (四)经济适用房、职工集资房;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 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98号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13年2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26日起施行。 省长刘伟平 2013年2月24日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实行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第三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和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第四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公示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第二章保障标准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指导性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参照省上指导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七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分类施保。 一类保障对象:因主要劳动力亡故或者重度残疾,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常年患重特大疾病,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水平接近农村“五保户”的单亲特困家庭。 二类保障对象:因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劳动力缺乏、不能外出务工的家庭;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支出负担沉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生活明显困难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单亲家庭。 三类及以下保障对象: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较低,在当地属于明显困难的家庭。 三类及以下保障对象由市(州)、县(市、区)确定。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补助。省人民政府制定一、二类保障对象指导性补助标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三类及以下对象补助标准。 第九条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六部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省委办发[2001]18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中共甘肃省委 【发布日期】2001.03.27 【实施日期】2001.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 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1]18号) 各地、市、自治州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离休干部,并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各级党委、政府

的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在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他们的生活待遇,保证广大离休干部能安度晚年。 一次性补发拖欠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是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在中央财政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历史拖欠一次性补发之后,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对今后因工作不力再度发生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拖欠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厅字[2000]61号,以下简称《意见》),妥善解决我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以下简称“两费”)拖欠问题,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甘肃省平凉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B卷

甘肃省平凉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B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7题;共14分) 1. (2分)下列词语中,字形和划线字的读音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A . 褫夺编者按龟裂(jūn)少安毋躁(shǎo ) B . 受理头炷香辟谣(bì)振聋发聩(kuì) C . 缘份综合征靡丽(mǐ)相机行事(xiàng) D . 蛰人捅娄子火铳(chòng)解甲归田(jiě ) 2. (2分) (2018高二上·哈尔滨月考) 下列不含通假字的一项是() A . 乃瞻衡宇,载欣载奔 B . 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 C .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 D . 零丁孤苦,至于成立 3. (2分) (2019高一上·合肥月考) 下列句子中与“行李之往来”中“行李”语言现象不同的一句是() A .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B . 可以解燕国之患 C . 以其无礼于晋 D . 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 4. (2分) (2018高一下·舟山开学考) 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分析,最准确完整的一项是() A . 是虚写,“大江东去”比喻千古历史,如同沙里淘金一样,最后积淀出历史人物。

B . 是实写,写出东去的长江,怒涛冲刷,不见一丝旧迹,只有一些优秀人物还留在人们的传说中。 C . 从大处着笔,虚实结合,不仅给人以极佳的试听效果,写尽雄伟壮阔的长江气势,而且化空间为时间,从具体有形的长江,写到抽象的历史长河,从对自然伟力的惊赞转到对历史英雄的羡叹。 D . 概括写。概括长江的总体气象,用比喻概括整个人类历史。 5. (2分) (2019高一上·北仑期中) 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 赋,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文体,讲究文采、音律,兼有诗歌和散文的性质,宋代的赋进一步趋向散文化,如苏轼的《赤壁赋》。 B . 词,我国传统诗歌中的一种特殊体裁,是一种可和乐演唱、句式长短不齐的诗体,又称曲子词、诗余、长短句等。词按字数分为小令、中调和长调,毛泽东的《沁园春·长沙》属于中调。 C . 1901年以来,诺贝尔文学奖已经颁发给了百余位优秀作家,褒奖他们“创作出富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获得教养的途径》作者赫尔曼·黑塞曾在194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中国作家莫言,莫言成为有史以来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D . 朦胧诗派,20世纪80年代大陆诗坛上出现的一个新的诗派,以舒婷、顾城、北岛等为代表。朦胧诗强调诗人的自我意识,内容含蓄隽永,往往借助象征、隐喻等手法,创造出一种朦胧的艺术形象与意境。 6. (2分) (2016九下·杭州月考) 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 . 苏轼、归有光都是宋代散文家,他们的代表作分别是《赤壁赋》和《项脊轩志》。 B . 赋是一种介于韵文和散文之间的特殊文体,源于《诗经》和《楚辞》,在表达方式上一般总是先极力铺陈描写,最后在篇末画龙点睛,揭示主旨。 C . 闻一多是现代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他是新月派的主要诗人,提出了新诗的“三美”:语言美、绘画美、建筑美,著有《红烛》、《死水》等。 D .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著有话剧《龙须沟》《茶馆》《骆驼祥子》等。 7. (2分)下列划线的词语运用正确的一项是() A . 根据老舍同名小说改编的话剧《我这一辈子》公演后,深受业内好评,演员方旭的表演丝丝入扣,生动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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