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民币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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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货币制度

货币的存在已有数千年的历史,现代人们的生活中的经济行为都离不开货币,人们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都需要通过货币来完成。货币是一个历史的经济范畴,是商品经济自发发展的产物,是交换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货币不断地向高级形势发展,迄今为止,世界各国的货币制度日趋完善。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近现代我国的人民币制度。

一人民币制度的诞生

人民币制度诞生于战火纷飞的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处于被封锁、包围、分割的状态,为了自力更生地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各解放区银行纷纷发行地方性的流通货币,用以防止国民党货币的入侵,保护人民群众的物质财富。在战争环境下,解放区货币制度存在发行和流通不统一的缺点.随着解放区的不断开辟和扩大,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有所增强,多元化货币流通的格局影响到解放区之间的物资交流和战争供给,因此客观上要求货币发行和流通由分散走向统一,以适应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1948年12月1日,由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成的中国人民银行宣告成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统一流通。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和人民币的发行,开创了中国金融史上的新纪元。人民币"不但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货币,且将逐步统一所有各解放区的货币,成为新中国战时的本位货币,标志着新中国货币制度的开端。

从源流上来说,人民币制度是解放区货币制度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人民币继承了解放区货币的优良传统,但更加集中统一,人民银行新货币的发行,预告着解放区货币的进一步巩固,和解放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二人民币制度的健全和巩固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令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但在建国初期,人民币制度是不够完善的。具体表现在钞票种类复杂,面额大小悬殊,票幅尺寸参差不齐,纸张质量和印刷技术也较差,还没有完全摆脱通货膨胀、物价不稳的痕迹。据统计,"从1948年12月至1953年12月,共印制发行了12种面额、62种版别的人民币,最小面额只有1元, 最大面额则50000元"。这段时期的人民币因券种纷繁,不利于交易和核算,亟需进行整顿和改革。实际上,人民币的改革从1950年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以后就开始准备工作,原来定于1953年实施,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推迟了时间。到1955年2月20日, 国务院颁发《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对货币制度实行改革,以便利交易和核算。《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简称新币),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简称旧币),新旧币的折合比率为1比1万。新币主币面额1 元至10元,辅币面额1分至5角,每种券别印有汉、藏、蒙、维吾尔四种文字。自新币发行之日起,凡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货币收付、帐薄记载及国际间的清算等,均以新币为计算单位。应当指出,这次币制改革并不是重建一种新的货币制度,而是对新生的人民币制度作了改进,主要是改变了货币的单位价值使人民币具有好看、好算、好使用、好记帐的优点。将动辄以万元为单位的价格标度缩小为1元,不

仅提高了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 而且化繁为简为计算和流通提供便利。钞票上印有四种文字,更有益于全国各地区的经济交流,展现了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经过改革的人民币制度是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符合广大人民愿望的。新人民币种类简洁,交易与计算均感方便,能节约大量人力和财力,从而一举消除了旧人民币上留有的通货膨胀的痕迹,令人耳目一新。这是我国进入国民经济建设时期在货币流通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在财政收支平衡和金融物价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并提高了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地位。

三人民币制度特点

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货币制度,人民币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第一,人民币是集中统一的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合法货币是人民币,也就是说,在我国市场上只准人民币流通。中国人民银行以国家信用作保证发行人民币,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通过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来调控国民经济。货币流通规律要求市场货币流通量必须与商品流通量相适应,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人民币的发行原则是坚持经济发行、计划发行和高度集中统一发行,其中坚持经济发行是最根本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授权统一掌管人民币,负责集中统一印制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法律保护人民币,任何损害人民币和损害人民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人民币是独立自主的货币。建国不久,我国即排除了市场上流通的外国货币,以坚持独立的货币政策,不受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国内一切收付、计价单位和汇价的单位都由人民币承担,在国际上则作为计价、结算手段。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比价,是根据国内国际市场情况独立自主确定的。人民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

第三,人民币是相对稳定的货币。人民币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购买力,"因为我国物价是建立在国家拥有雄厚的物质储备,并按稳定的价格投入市场的基础之上的,同时我们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统一管理了金融业,使货币流通的计划性日益加强,国家掌握的黄金、外汇也在逐日增多,单只黄金储备一项1954年就比1950年增加了10倍以上。由此可见,人民币不仅有充分的物资保证,而且有不断增加的金融储备,这是币值稳定的坚强后盾。当然,人民币是受纸币流通规律所制约的,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出现通货膨胀的危险,所以,人民币的稳定是相对的,这就要求将"稳定币值"突出地放在货币政策目标的首位。

第四,人民币采取主辅币流通结构。人民币的代号为"¥",以"元"字的汉语拼音"Y"加两横而成,其主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无论每次支付数额多大,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拒绝。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供日常零星使用。在流通中,两者的比例应根据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以满足金额大小不同的购买支付需要。一般地说,人民币主币与辅币的比例,各种主币之间的比例以及辅币之间的比例,搭配均是合理的,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相适应的。

四我国实行特殊的货币制度

我国的货币制度有别于其他的国家,这是由于国情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它的特殊性就在于,我国现行的货币制度是“一国四币”的特殊货币制度,即在香港、澳门、台湾、大陆实行不同的货币制度。需要明确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的货币,他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相反,香港、澳门、台湾的货币具有局限性,不能代表一国的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我国实行“一国四币”的特殊货币制度意义重大,它适应了经济发展需求,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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