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河北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文物普查发﹝2013﹞1号)文件精神,借鉴以往文物普查的成功经验,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好我县的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可移动文物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我国可移动文物种类丰富、数量庞大、价值突出,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实物见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此次普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可移动文物普查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由专业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手段集中调查统计的方式,对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掌握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现状等基本信息,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开展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全市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

围,保障文物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文物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普查的目标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建立、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为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涿鹿县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普查的文物为: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各类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目录的作品。具

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四、普查的技术路线

按照属地调查与行业调查相结合,单位自查申报与集中调查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可移动文物普查技术路线。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普查按照全国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县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和《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按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分级负责完成普查任务。

(二)、统一标准、规范登记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开发的规范、标准和软件开展工作。

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统一制定,实行标准化管理。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发普查数据处理软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录标准。根据《馆藏文

物登录规范》制定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等普查标准及程序。

3.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名录编制规范、文物收藏单位名录编制规范、工作报告编制规范、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4.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和文物收藏单位编码规范、信息采集技术要求和规范、文物数据汇总规范、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数据移植规范等。

5.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软件、信息登录系统、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应用服务系统。

(三)、统一平台、联网直报

普查实施统一平台、联网直报、一次入库、分级审核、动态管理。国家在统一平台上集中进行信息上报和管理。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统一管理平台上的信息,建立动态运行的数据库系统。各国有单位在统一平台上注册本单位专有账号,按照统一规范进行文物信息登录。县级普查机构有专门审核账号,依照权限在平台上对登录信息逐级审核。

(四)、属地管理、乡镇为基础

普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国有单位普查登记、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和文物认定,普查档案建立、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等,均以县域为基础。乡级普查机构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纳入各级普查范围的全部国有单位清单。

(五)、信息整合、资源统筹

普查信息数据库建设以现有条件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成果,科学整合现有资源。普查前已经建档且已经完成信息化的文物数据,可根据统一技术标准,批量导入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普查质量。

五、普查的组织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

(一)、涿鹿县普查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李宏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治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局长姜玉琛担任。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档案局、人民银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市科协。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张宝贵兼任。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普查组织宣传、文物认定、信息登录和数据管理等机构。主要任务是:1.组织制定《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执行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3.委派专人参加全市的普查业务培训,举办全县的普查工

作培训班,指导各乡镇普查培训。

4.对乡镇普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控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普查工作。

5.开展普查档案的建档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6.汇总、审核、验收各县、区普查数据,核定各乡镇普查信息发布。

7.向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输全县的普查数据。

8.编制并向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涿鹿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名录》,公布普查成果。

9.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管理和执行市财政预算,督促落实各级财政预算。

10.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工作。

11. 乡级普查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内普查的组织实施,协助县域的中央、省、市、县属国有单位文物认定和登录,指导检查行政区内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

(二)、乡镇普查组织机构

乡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

1.成立本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机构,成立普查机构,组建普查队伍。

2.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内的普查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

3.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登录,完

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和成果发布。

4.落实普查经费,分别列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5.各国有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和本级普查机构的部署,建立专门的普查工作队伍,按照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文物普查认定、信息采集登录及其他相关工作。其中,县属国有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在县级普查机构完成,其他国有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在所在地乡镇普查机构完成。

(三)、部门职责

在县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1.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动员、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普查工作。

2.提出本部门本系统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3.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普查工作经费。

4.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5.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机构进行调查登记和登录工作。文物数量较大的行业系统,应建立普查机制。

6.县、乡财政部门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制定普查经费管理办法,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六、普查的时间和实施步骤

(一)、普查的时间和标准时点

第一次全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从2012年10月开始,2016年7月结束。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24时。

(二)、普查的实施步骤

普查分为工作准备、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培训。

1.成立普查机构。县、乡级人民政府成立本行政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并设立普查组织、文物认定、信息登录等专门职能机构和相应专家库。重点文物收藏单位和收藏相对集中的行业、国有单位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2.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各乡镇根据县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制定本乡镇普查实施方案,并报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编制并落实经费预算。乡镇普查机构、国有单位编制本地区、本单位普查经费预算。

4.制定普查文物认定程序,编印普查工作手册。

5.组建各级普查队伍,编印普查教材,参加和开展各级普查培训。

6.建设普查信息管理平台和工作网站。

7、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

第二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乡镇为基础,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普查数据资料采取采集、建档、整理、报送、审核、登录同步开展的方式。

1.县、乡级普查机构制定本行政区域文物认定程序,开展国有单位收藏保管文物情况摸底排查。有关单位开展文物清库,完善相关档案记录,按要求登记申报。

2.各级普查机构对各单位文物申报信息进行核查认定,经

认定收藏有文物的单位列入登记范围。

3.运行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

4.收藏有文物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文物测量、拍摄、信息数据资料采集和登记,并及时将文物信息通过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上报。也可以纸质或者离线电子数据方式将文物信息报送各地普查机构,由普查机构统一录入上报。

5.各普查机构依权限组织专家对各区域内单位上报的文物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和现场复核。

6.各级普查机构向上级普查机构按季度报送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发布普查成果。

1.公布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

2.建立国有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及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编码系统。

3.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系统。

4.编制可移动文物普查档案。

5.编制普查工作报告。

6.完成项目的结项评估和审计工作。

七、普查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各国有单位调查、采集,在文物普查信息登录平台上登录;各普查管理机构按照权限对已登录信息数据逐级进行审核。

凡在我县境内收藏保管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都必须按

照有关规、真实性和准确性。参与普查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有范和标准,如实、准确地填报普查信息,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行为的,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普查中登记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受《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做出有损文物安全的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文物信息的提取,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在普查登记中造成文物损坏。普查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县、乡普查机构对第一次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资料、电子档案实行备份管理,确保安全。各乡镇公布普查数据,需报经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全县文物普查数据,由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县普查领导小组批准,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正式发布。

国家建立数据维护专门机构,建立制度,对各单位报送的文物数据严格管理,确保收藏单位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可依法流通;对文物收藏相对集中的国有单位,可在文物保护修复、文物安全保障等方面给予技术和政策支持。

八、普查的经费

第一次全县可移动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县、乡级人民政府分别负担,并分别列入县、乡相应财政预算。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和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

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全县、各乡镇文物普查所需经费应主要由文物所在地政府解决,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地方经费主要用于区域性普查组织宣传、单位调查、文物认定、人员培训、质量检查控制、信息采集和数据管理以及普查机构运行等项目。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加强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九、普查的宣传

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各乡镇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此制定本行政区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级普查机构要把普查作为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相应的重点内容。第一阶段,重点宣传开展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内容方法、程序步骤等。第二阶段,集中宣传与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作进展,普查先进事迹等。第三阶段,追踪宣传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发布普查成果,报道文物事业在增强文化软实力、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普查宣传建立县、乡级新闻发布制度,普查宣传覆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移动传媒等各类媒体。

十、普查的总结

普查工作结束阶段,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对普查组织、前期

调研、业务培训、单位排查、文物调查与认定、数据登录、成果整合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规范要求,编写本行政区的《普查工作报告》。并报送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总结经验,县、乡级人民政府可适时召开本行政区域总结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资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资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 2012-03-1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分类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此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文物分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文物藏品档案规范》(,,,, 0020—2008),国家文物局,2009年2月16日 《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发[2001]81号) 《藏品档案填写说明》,国家文物局,1991年11月19日 《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国家文物局,2007年6月5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文物分类 根据文物的异同,即构成每件文物基本物质的自然属性和所形成的社会属性之差异性、同一性,把全部文物区分组合成类的过程。 4 与此次普查中文物分类相关的文件材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及其著录说明中“文物类别”部分。 5 分类原则

5.1 文物分类体系结构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统一性。 5.2 文物分类的基本原则是质地为主,兼顾性质、功用,并充分考虑到中国文物传统分类方法。对存世量较大、类别特征明显的文物独立成类,不具备这些特征的归入其他类。 6 具体分类 根据文物分类原则分为31类。具体如下: 序类别内容及举例 号 金银器除货币、雕塑和造像以外的,以金银为主要材质的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工艺1 制品等。 铜器除货币、雕塑和造像以外的,以铜为主要材质的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工艺制2 品等。 铁器除货币、雕塑和造像以外的,以铁为主要材质的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及工艺制3 品等。 陶、泥器彩陶、黑陶、红陶、灰陶、釉陶、白陶、紫砂、彩绘陶、珐花、生坯、泥金饼、泥4 丸等工艺制品及陶制建筑构件、陶制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品等。 瓷器彩绘、颜色釉等各类瓷质制品, 5 砖瓦画像砖、城砖、砖雕、墓砖、影作、象眼、板瓦、筒瓦、瓦当等。 6 宝、玉石器玉、碧玺、玛瑙、翡翠、各类宝石、珊瑚、琥珀、蜜蜡、钻石、芙蓉石、松石、石7 榴石、晶石、橄榄石等制品及原材料。石器石刻石质工具、碑刻、墓志、经幢、画像石、法帖原石等。 8 漆木竹器各类漆制品、木质家具、竹藤质家具、生活用木器、木质工具、木刻板、牌匾、竹9 木简牍,以及竹、木、藤、草、核、匏质工艺品等。

谈谈那些被移动了的不可移动文物

谈谈那些被移动了的不可移动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之所以不可移动,是为了保护文物本体的整体性和文物与周边环境的整体性。然而在今天,很多文物周边环境荡然无存,自身也无立锥之地,在“保护”的目的下被迫移动,文物也有移动中被破坏、构建代替的遭遇;令人诧异的是,一些迁移案例甚至被奉为成功经验推广,全然不知文物环境的整体性已经被破坏。不可移动文物被移动的案例 整体迁移型锦纶会馆:始建于清雍正元年的锦纶会馆,是旧广州纺织业老板们聚会议事的场所,见证了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是广州唯一幸存的行业会馆。1920年,国民政府要将会馆收入公产,孙中山先生获悉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永远保留'。然而,2001年,广州为修建南北主干道康王路,锦纶会馆进行了国际首例连地基完整平移。 ▲锦纶会馆唐庄宋代壁画墓:该墓是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共11幅,均保存较完整,主要反映墓主人日常生活场景和当时社会佛家、道家、世俗等超度及吊孝时的场景,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2011年,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为避免壁画墓遭受破坏,完整地加以保护,决定将此墓整体搬迁。▲唐庄宋代壁画墓拆解重建型永乐宫:又名大纯阳万寿宫,元代时,为奉祀中国古代道教“八洞神仙”之一的吕洞宾而

建。永乐宫以壁画艺术闻名天下,它的壁画布满在四座大殿内,总面积达960平方米,题材丰富,画技高超,它继承了唐、宋以来优秀的绘画技法,又融汇了元代的绘画特点,形成了永乐宫壁画的独特风格,成为元代寺观壁画中最为引人的一章。永乐宫因黄河三门峡工程动工处于淹没区内,所以从1959年起,历经六年,将永乐宫全部迁移到芮城县城北。▲永乐宫张飞庙:又名张桓候庙,蜀汉末期,为纪念三国名将张飞而建的民间祠庙,后经历代修葺扩建,距今已有1700年的历史。庙内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字画碑刻,稀世文物200余件,被誉为'巴蜀胜景、文藻胜地'。因三峡工程建设,于2002年10月8日闭馆拆迁,迁建后的张飞庙,整体西移了32公里,2003年7月19日“搬旧如旧”的新张飞庙正式开馆。但是,因庙内张飞的塑像是泥塑,无法搬迁,新的张飞庙内供奉的张飞像是用铜塑来代替的。 ▲张飞庙迁出又迁回型天梯山石窟:也称大佛寺,创建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北凉,距今约有1600年历史。石窟中大佛依山而坐,脚下碧波荡漾,薄云缠绕其身,构成了一幅山、水、佛、云浑然一体的壮观奇景,是凉州颇负盛名的旅游胜地。1958年4月,为解决黄羊河下游居民用水问题,在天梯山石窟右侧兴修水库,大量的塑像和壁画被拆了下来,搬运到甘肃省博物馆。2006年,国家文物局要求将这批文物进行修复并运回原址,于是这批文物又被运回了武威。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 编制依据 本规范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制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和备案。 建档备案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属于专业档案。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地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类数据和信息资料保存,并发挥其作用的必要措施,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和促进文物资料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建档备案的责任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上级普查机构负责对下级普查机构的建档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资料收集范围 5.1 调查资料 5.1.3 田野调查记录 5.1.4 图纸、照片、拓片等资料 5.1.5 其他调查资料 5.2 行政资料 5.2.1 各类行政性文件及报表 5.2.2 培训教材 5.2.3 宣传材料 5.2.4 其他行政资料 5.3 汇总资料 5.3.1 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 5.3.2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5.3.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 5.3.4 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普查数据资料 6 建档与备案 6.1 通过田野调查,收集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资料。 6.2 对调查资料进行室内整理、分类、编号、命名后归档。 6.3 对普查档案进行审定和抽查,并签字、盖章。 6.4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建立文物普查档案。根据收录资料的内容,按调查资料卷(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建档。 6.5 调查资料卷、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应根据收录的内容编制目录,以便查阅。6.6 县级行政区域文物普查档案调查资料卷中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汇总资料卷,须制作备份,上报地市文物普查办公室。 6.7 地市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所辖各县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市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6.8 省级文物普查机构,在备案各所辖地市报送的文物普查档案的同时,建立本级的行政资料卷和汇总资料卷。并将本省各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和本级汇总资料卷报国家文物普查机构备案。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x〔x〕5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6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152号)和《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实物见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x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我县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保障文物安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普查的目标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

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为实施文物的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拥有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驻县部队的可移动文物普查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组织开展,其普查工作不纳入我县的普查范围。 普查的文物包括:x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x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x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四、普查的技术路线

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

扎实搞好文物普查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 垣曲县文物局贾俊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为了使大家对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更深的认识,下面就由我对垣曲县几年来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以简要汇报。由于到任时间不长,错误和不到之处,还请大家指正、包涵。 一、“三普”背景 文物普查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每一次普查都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推上了一个新台阶。1956年的第一次普查后,我国公布了首批全国文保单位,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机制。1986年的第二次普查是在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之后,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普查手段和方法都较前一次有了较大提高,普查对促进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延缓我国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保持多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独立性、维系我国文化生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文物普查的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和推进了文化产业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培育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文物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近年来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乡土建

筑、商业老字号等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得到了重视并纳入了保护范围,这就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新一轮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对这些新的文物类别进行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探索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展示途径,继而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一五”期间自上而下开展的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一项文物工作。 二、“三普”起止时间及三个阶段工作重点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第一阶段是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三、“三普”工作概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首次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文物保护基础

2017文物保护知识竞赛试题

2017文物保护知识竞赛试题 来源文物保护知识竞赛试题、文化遗产包括()。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物质文化遗产不包括()。 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世界遗产包括()。 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自然景观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自然景观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不包括保护其()。 真实性时代性完整性延续性、文物根据其形态,可以分为()。 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古建筑和古遗址有历史价值文物和其他类型文物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文物工作的方针是()。 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以下()不是不可移动文物。 古墓葬出土的陶罐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壁画、自年起,每年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 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历史文化遗产日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遗产日、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分为()。 级文物、级文物、级文物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甲级文物、乙级文物、丙级文物国宝级文物、普通文物、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利用、开发相结合不改变文物原状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在城镇房屋拆迁、危房改造等过程中,发现尚未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其附属物时,应如何处理?()可以继续施工,自行处理可以继续施工,隐瞒不报可以采取边施工边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形式处理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依法取得文物的方式不包括()。 购买接受捐赠侵占依法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文物,以下不属于合法途径的是()。 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个人私自发掘得来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截至目前,我国一共开展了()次全国性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戊寅公墓俗称乔司千人坑,有余人被日寇杀害于此。 乔司大屠杀惨案发生于()。 年年年年、京杭大运河上现存唯一的一座七孔石拱桥是()。 广济桥宦塘桥长虹桥拱宸桥、余杭区目前唯一一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是()。 瓶窑镇余杭街道塘栖镇径山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瓶窑南山造像现存尊,凿于(),堪与飞来峰造像媲美。 唐代宋代元代明代、西泠印社首任社长、海上画派集大成者吴昌硕先生之墓位于(),已列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超山径山窑头山安乐山、南宋时期被誉为江南五山十刹之首的是始建于唐代的()。 釜托寺普宁寺径山寺法华寺、仁和街道普宁寺牡丹相传是()亲手所植。 宋代沈括明代于谦明代王守仁宋代苏轼、良渚文化首次发现独木舟和水稻田的遗址是(),位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手册》.pdf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手册》 国家文物局 2013年6月 目录 第一章可移动文物普查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概念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时间、范围与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组织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任务与成果形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组建普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国有单位调查和数据上报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普查总结和成果公布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可移动文物认定依据和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可移动文物认定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登录平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数据报送与审核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数据交换业务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软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普查信息采集软件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普查信息采集工作环节与工作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普查信息采集软件操作详解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可移动文物普查中的安全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普查工作中的文物保护与安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普查数据的保护与安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普查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普查工作结束后的文物保护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表及说明 第一节普查登记表 第二节填写示例及说明 附录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8、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选) 9、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最新】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规范不可移动文物的合理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地域文化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可移动文物,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依法登记的尚未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第四条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市、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财政、教育、旅游、宗教、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内容,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员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第七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列入市、区县(市)财政预算,专项用于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设施维护和文物保护员工资。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和社会捐赠专门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八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科技、网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单位,共同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损害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标志的行为。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按下列标准确认和标示。 1 纪年采用标准 采用公元纪年、历史(朝代)纪年和考古学年代三种。各类纪年均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标示。 2 时限划分标准 2.1古代文物年代上限为旧石器时代,下限为清代。 2.2 近现代文物年代自公元1840年至当代。 3 确定纪年的方法 3.1 古遗址:依据文化遗存确定年代。 3.2 古墓葬:依据结构形制、随葬品及墓志铭等确定年代。 3.3 古建筑:依据现存建筑物形制、结构特点及相关题记等确定年代。 3.4 石窟寺及石刻:石窟寺依据洞窟及造像形制、题记、文献等确定年代。石刻依据形制、内容等确定年代。 3.5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5.1 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和纪念地,依据重要事件发生的时间确定年代。3.5.2 重要机构旧址,依据机构占用时间确定年代。 3.5.3 行业性建筑和典型风格建筑及构筑物,依据始建时间确定年代。 3.5.4 名人故居、旧居,依据名人出生、居住时间确定年代。 3.5.5 名人墓、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墓葬依据墓主人埋葬或迁葬以及陵园设立时间确定年代,纪念设施依据设立时间确定年代。 4 年代标示规则 4.1 史前文物用考古学年代,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 古代文物用历史朝代纪年,年代明确的同时用公元纪年;个别地区历史朝代纪年不明确的可使用考古学年代。 地方政权控制时期用国家认定的“中国历史年表”中的政权纪年标示,并用公元纪年标示。 示例: 大理国仁寿三年(1238)

近现代文物用公元纪年,公元纪年不详的用“清末”、“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示。 4.2 含两个以上连续时代的,应标示起止时代;时代不连续的,中间用顿号间隔;不能确认具体时代的,应标示跨度年代;时代不详的,标示“不详”。 示例1: 唐—元 示例2: 新石器时代、商、汉 示例3: 商周、唐宋 4.3 用历史朝代纪年和公元纪年同时标示的,先标示朝代纪年,同时在括号内标示公元纪年。 示例: 清康熙五年(1666) 4.4 历史朝代标示容易产生歧义的,可遵循以下原则: 4.4.1 夏商周:年代明确的分别标示为夏、商、西周、春秋。商或周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商周,西周或春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周。 4.4.2 汉代:分为西汉、东汉,不明确的标示为汉代。 4.4.3 三国:具体分为三国魏、三国蜀、三国吴,不明确的标示为三国。 4.4.4 晋代:分为西晋、东晋,不明确的标示为晋代。 4.4.5 十六国:可标示时代及国别;不明确的标示为十六国。 示例: 十六国前燕 4.4.6 南北朝:标示南北朝各代;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北朝、南朝或南北朝。 示例: 北魏 4.4.7 五代十国:标示时代及国别;不能确定的可标示为五代十国。 示例: 五代后唐 4.4.8 宋代:分为北宋、南宋,不明确的可标示为宋代。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化遗产分类与评定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文化遗产分类 〇洞穴址〇聚落址〇城址〇窑址〇窖藏址〇矿冶遗址〇古战场〇驿站古道遗址〇军事设施遗址〇桥梁码头遗址〇祭祀遗址〇水下遗址〇水利设施遗址〇寺庙遗址〇宫殿衙署遗址〇其他古遗址 〇帝王陵寝〇名人或贵族墓〇普通墓葬〇其他古墓葬 〇城垣城楼〇宫殿府邸〇宅第民居〇坛庙祠堂〇衙署官邸〇学堂书院〇驿站会馆〇店铺作坊〇牌坊影壁〇亭台楼阙〇寺观塔幢〇苑囿园林〇桥涵码头〇堤坝渠堰〇池塘井泉〇其他古建筑 〇石窟寺〇摩崖石刻〇碑刻〇石雕〇岩画〇其他石刻〇 古遗址 〇 古墓葬 类 别 〇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 〇 其他〇 古建筑

〇 石窟寺 及石刻 〇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〇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〇名人故、旧居〇传统民居〇宗教建筑〇名人墓〇烈士墓及纪念设施〇工业建筑及附属物〇金融商贸建筑〇中华老字号〇水利设施及附属物〇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〇医疗卫生建筑〇军事建筑及设施〇交通道路设施〇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〇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名称 地址及 位置 GPS坐标纬度 °′″ 测点说明代码 经度 °′″海拔高程 米级别 面积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〇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〇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〇未定 分布面积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平方米年代 统计年代

类□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含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代□清代□近现代□不详〇 古遗址〇洞穴址〇聚落址〇城址〇窑址〇窖藏址〇矿冶遗址〇古战场〇驿站古道遗址〇军事设施遗址〇桥梁码头遗址〇祭祀遗址〇水下遗址〇水利设施遗址〇寺庙遗址〇宫殿衙署遗址〇其他古遗址 别〇 古墓葬 〇 古建筑 〇 石窟寺 及石刻 〇 近现代重要 史迹及代表 性建筑〇帝王陵寝〇名人或贵族墓〇普通墓葬〇其他古墓葬 〇城垣城楼〇宫殿府邸〇宅第民居〇坛庙祠堂〇衙署官邸〇学堂书院〇驿站会馆〇店铺作坊〇牌坊影壁〇亭台楼阙〇寺观塔幢〇苑囿园林〇桥涵码头〇堤坝渠堰〇池塘井泉〇其他古建筑 〇石窟寺〇摩崖石刻〇碑刻〇石雕〇岩画〇其他石刻〇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〇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〇名人故、旧居〇传统民居〇宗教建筑〇名人墓〇烈士墓及纪念设施〇工业建筑及附属物〇金融商贸建筑〇中华老字号〇水利设施及附属物〇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〇医疗卫生建筑〇军事建筑及设施〇交通道路设施〇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附录一 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

附录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分类原则划分为六类,每类中包括若干子类。 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只能归入一个文物类别,如果包含两类以上文物,以其主要文物内容归类。分类标准如下: 1 古遗址 1.1 洞穴址 1.2 聚落址 1.3 城址 1.4 窑址 1.5 窖藏址 1.6 矿冶遗址 1.7 古战场 1.8 驿站古道遗址 1.9 军事设施遗址 1.10 桥梁码头遗址 1.11 祭祀遗址 1.12 水下遗址 1.13 水利设施遗址 1.14 寺庙遗址 1.15 宫殿衙署遗址 1.16 其他古遗址 2 古墓葬 2.1 帝王陵寝 2.2 名人或贵族墓 2.3 普通墓葬 2.4 其他古墓葬 3 古建筑 3.1 城垣城楼 3.2 宫殿府邸 3.3 宅第民居 3.4 坛庙祠堂 3.5 衙署官邸 3.6 学堂书院 3.7 驿站会馆 3.8 店铺作坊 3.9 牌坊影壁 3.10 亭台楼阙 3.11 寺观塔幢 3.12 苑囿园林 3.13 桥涵码头 3.14 堤坝渠堰 3.15 池塘井泉 3.16 其他古建筑 4 石窟寺及石刻 4.1 石窟寺 4.2 摩崖石刻 4.3 碑刻 4.4 石雕 4.5 岩画 4.6 其他石刻 5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5.1 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5.2 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 5.3 名人故、旧居 5.4 传统民居 5.5 宗教建筑 5.6 名人墓 5.7 烈士墓及纪念设施 5.8 工业建筑及附属物 5.9 金融商贸建筑 5.10 中华老字号 5.11 水利设施及附属物 5.12 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 5.13 医疗卫生建筑 5.14 军事建筑及设施 5.15 交通道路设施 5.16 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 5.17 其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6 其他

抢救不可移动文物永不言晚

抢救不可移动文物永不言晚 (2012-08-19 14:50:38) 转载▼本文来源:《法制与新闻》(2012年第8期),作者:莫小宝 标签:文化 文物保护谢辰生 励小捷 国家文物局永不言晚抢救 文物与旅游分类:文保动态(聚焦文保热点)

■ 本刊视点■ 抢救不可移动文物永不言晚 (本刊特约撰稿) 莫小宝/文 作家王小波曾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半写在故纸上,还有一半埋在地下,只是缺少了一部立在地上的历史,可供后人其中漫步。一座城市的历史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它的建筑。 昔日著名的“太太的客厅”——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而今只剩断壁瓦砾,被一块块蓝色铁皮包围着,上书:“驴肉往北100米”。

北京梁思成的故居被房产商“维修性拆除”了,重庆蒋介石行营也被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宣布“保护性拆除”,同此“保护”的还有济南英领事馆。南京的张治中公馆变身为“天价豪宅”,挂上了6400万元的出售牌;广州的“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则成为了夜总会…… 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文物保护执法检查落下帷幕。 2012年6月底,路甬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报告称,我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报告特别指出,有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文物环境和历史风貌,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施工,造成一些文物损毁消失。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去年年底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时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全国最大规模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 所谓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 “北京‘梁林故居’(即梁思成故居)、重庆‘蒋介石行营’被拆除只是两个具体案例。普遍的问题是,国家目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镇人口已经超过50%。”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直言,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已进入凸显期。“我们文物保护部门感到压力很大。” “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以权代法,权大于法,有法不依。”谢辰生对笔者表示,“在所有政府机构中,毫不夸张地说,文物部门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

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难点和建议

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难点和建议 [关键词]文物保护;问题;建议 民和县历史悠久,远在旧石器时代有人类居住的痕迹。境内仰韶、马家窑、半山、马厂、齐家、卡约、辛店、唐注式遗迹遗物丰富,尤以闻名于世的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的命名地马厂塬遗址和被誉为“东方庞贝”的史前灾难遗址就坐落在这里。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 近年来,在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重视下,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各级领导对文物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县上与各级乡镇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责任和保护要求。二是在省、地和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主管部门补助等多种途径对建国以来公布的国家、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更换、维修、加固、迁移了文物保护标志牌。三是加强对农田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和道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遗址、墓葬都能依法保护。四是公安部门对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加大,使针对文物的犯罪活动得到遏制。 二、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县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随着社会经济事业建设步伐的加快,野外文物保护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难度。 (一)主要问题 1、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浓厚。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有偏差,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淡薄,积极主动性差,因而在庄基修建,农田基本建设等过程中存在一些遗址、墓葬得不到保护的现象,甚至还有发现地下文物隐瞒不报的现象。 2、自然或人为因素破坏了遗址、墓葬周边环境及本体。我县古遗址、古墓葬多处于黄河和湟水河流域沿崖的一、二层占地上,植被较差,水土流失严重,对文物本体造成一定的破坏。同时距离村庄比较近的遗址和墓葬,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多遭蚕食,部分遗址和墓葬周围筑建了住房和畜圈,破坏了周边环境,导致遗址和墓葬地表标识完全消失,甚至破坏了文物本体。

龙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赣州市龙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龙南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周密计划、积极行动、团结协作,全面推进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不漏乡村、不漏社区、不漏地块”拉网式普查,坚决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发生,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到2009年12月25日已全面完成田野调查,全县共普查了105个行政村(含11个社区),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59处,其中新发现331处,复查28处,普查率达到100%。现将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定位,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1、加强领导,夯实保障措施。为加强对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于2008年3月份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以及各乡、镇(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县文化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促进了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2008年度安排了文物普查经费6万元,购置了普查必要的设备,满足了文物普查工作的需要,确保了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文物普查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已到帐6万元,有效地保障了文物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科学谋划,精心制定方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有关文物普查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按照全县文物普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几上几下的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龙南

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关解释

关于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有关解释 一、术语解释: 1、文物指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指的是可以移动位置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的物质遗存;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2、国有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图书馆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收藏的,属于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可移动的物质遗存,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可移动文物,均应认定为国有可移动文物。 3、普查认定范围: (1)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收藏的文物;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收藏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 (3)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4、认定条件: 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历史文物、古籍、历史档案、古脊

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1)历史文物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其中近现代文物的认定条件以《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为准。 (2)古籍和历史档案参照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3)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分为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二、普查意义: 作为历史文明古国,中国可移动文物资源丰厚,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2011年我国开展了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此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批准,在北京、陕西和青岛市三个试点区开展。青岛被选为唯一的地级市试点单位,体现了国家对青岛文保工作的信任,可以说责任重大,机遇难得。张新起市长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我区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十一次党代会和第次人代会精神,延续青岛百年文脉的重要契机。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评选结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评选结果 (一)古遗址 西山古道北京市门头沟区 西辽城村遗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辽城乡 魏家窝铺遗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 青山沟小城子山城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乡 辽春捺钵遗址群吉林省松乾安县赞字乡、余字乡 海西东水陆城站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桦川县、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北水关遗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 影山头遗址江苏省泰州兴化市林湖乡 泗洲造纸作坊遗址浙江省杭州富阳市高桥镇 彭公水坝遗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 浦溪河流域遗址群安徽省黄山区甘棠镇、耿城镇 黄柏竹林坑遗址福建省南平武夷山市武夷街道 华林造纸作坊遗址江西省高安市华林风景名胜区 黄河三角洲盐业遗址群山东省广饶县、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寿光县、昌邑县 陈庄城址山东省淄博高青县花沟镇 李家沟遗址河南省郑州新密市岳村镇 南漳古山寨群湖北省襄樊市南漳县板桥镇 鬼仔石像遗址群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道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老鼓楼衙署遗址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街道 阿梢脑遗址四川省九寨沟县漳扎镇 锦江谷岸遗址群贵州省铜仁市 学山遗址云南省澄江县右所镇 镇坪盐道遗址陕西省镇坪县 一棵树烽燧遗址甘肃省酒泉敦煌市南湖乡 夏尔雅玛可布遗址青海省都兰县巴隆乡 小河湾遗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新集乡 红山口遗址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红山农场 (二)古墓葬 大河口墓群山西省翼城县隆化镇 宝日陶勒盖墓群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伊和淖苏木 春秋塘茶林场墓群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 李洲坳墓葬江西省靖安县水口乡 闰楼墓群河南省正阳县付寨乡 地埂坡墓群甘肃省高台县罗城乡 (三)古建筑 清太医院旧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街道 蔚县关帝庙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西合营镇

2017年文物保护知识竞赛试题

2017文物保护知识竞赛试题 2017文物保护知识竞赛试题 1、文化遗产包括()。 A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B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 c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 D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 2、物质文化遗产不包括()。 A不可移动文物 B可移动文物 c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D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 3、世界遗产包括()。 A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 B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自然景观c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自然景观D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文物古迹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不包括保护其()。 A真实性 B时代性 c完整性 D延续性 5、文物根据其形态,可以分为()。

A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 B古建筑和古遗址 c有历史价值文物和其他类型文物 D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6、文物工作的方针是()。 A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B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c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D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7、以下()不是不可移动文物。 A古墓葬出土的陶罐 B古建筑 c石窟寺及石刻 D壁画 8、自2017年起,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A自然和文化遗产日 B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c历史文化遗产日 D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遗产日 9、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分为()。 AA级文物、B级文物、c级文物 B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c甲级文物、乙级文物、丙级文物 D国宝级文物、普通文物

文物保护工作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文物保护工作汇报 篇一:关于广安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广安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广安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刘伯清 (20XX年10月24日) : 根据这次督查工作的安排,我现将广安区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广安区是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的故乡,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存,巴蜀文化底蕴十分深厚。通过多年努力,现已报请各级政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文物保护点382处。并有馆藏文物700余件,其中珍贵文物近300件。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得到可持续发展,文物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文物保护水平得到进

一步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步伐进一步加快,促进了我区文化强区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馆藏文物管理工作。对现有的馆藏文物,严格按要求标准做到科学的登记建卡建档、定期除尘防虫等工作。为提高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文博信息化建设,20XX年开展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了全部馆藏文物的信息采集工作,并荣获广安市“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们对馆藏文物的安全常抓不懈,加强对文物库房的铁门、铁柜、铁窗等基本保护设施的配制外,另增添了监控、消防等设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守护,确保了馆藏文物无一件毁损、丢失或被盗。 (二)地面文物保护工作 1、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和“科学论证、规划先行”的方针,我区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先后聘请了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广安白塔、广安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和《广安白塔地基抢险加固工程方案设计》。并在20XX年,委托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北方工程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向国家文物局报请了广安白塔、冲相寺摩

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

普查分为工作准备、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 1.成立普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本行政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并设立普查组织、文物认定、信息登录等专门职能机构和相应专家库。重点文物收藏单位和收藏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国有单位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2.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各省根据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制定本省普查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编制并落实经费预算。各级普查机构、国有单位编制本地区、本单位普查经费预算。 4.制订颁布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与规范,制定普查文物认定程序,编印普查工作手册。 5.组建各级普查队伍,编印普查教材,开展各级普查培训。 6.开发普查软件,建设普查信息管理平台和普查工作网站。 7.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 第二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础,开展文物调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建档、边整理、边报送、边审核、边登录。 1.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本行政区域文物认定程序,开展国有单位收藏、保管文物情况摸底排查。有关单位开展文物清库、完善相关档案记录,按要求登记申报。

2.各级普查机构对各单位文物申报信息进行核查认定,经认定收 藏有文物的单位列入登记范围。 3.在普查机构指导下,列入普查范围的各文物收藏单位根据国家 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文物测量、拍摄、信息数据资料采集和登记,并即时将文物信息通过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上报。也可以纸质或者离线电子数据方式将文物信息报送各地普查机构,由普查机构统一录入上报。 4.各级普查机构依权限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文物信息进行 网上审核和现场复核。 5.各级普查机构向上级普查机构按季度报送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普查数据、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1.公布全国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 2.建立全国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及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编码系 统; 3.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 4.编制可移动文物普查档案; 5.编制普查工作报告。 6.完成项目的结项评估和审计工作。 普查意义编辑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逐步建立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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