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货币宪法学研究

浅析货币宪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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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货币宪法学研究

一、货币宪法学的提出

虽然货币宪法的提出已有半个多世纪,但相关问题研究引发人们的关注还是在20XX 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之后的事情。超前消费、市场及金融监管不力、华尔街的贪婪与欺诈、投资者的心理恐慌,都被看做引发这场危机的主要因素。有些学者甚至由此得出新自由主义已经失败的结论。然而这些论述只是看到了金融危机的直接推手,而另一些学者则睿智地洞察到金融危机背后还潜伏着深层次的制度根源,并纷纷将矛头指向美联储、指向货币当局以及长期以来美国政府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指向不受控制的货币发行权。奥地利学派认为,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的罪魁祸首是掌握货币发行权并滥发货币的利维坦政府。

货币权力的滥用对纳税人的财产权构成了巨大威胁; 一些超国家的货币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的存在,导致国家货币主权的丧失; 浮动汇率制的存在,使得对经济安全、财产自由的追求,都成了美国货币霸权的牺牲品。很显然,由货币权力滥用所引发的不仅仅是经济危机,更包括深刻的宪政危机、国家主权危机,并涉及一系列宪法学的基本命题: 货币发行权是公权还是私权,它应由哪个部门行使? 货币权力应受到何种规则的限制? 货币发行权与征税权、发债权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如何抒解政府与人民围绕货币发行权所产生的紧张关系? 这些命题恰恰构成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货币宪法学。

二、货币宪法学研究的现状

货币宪法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早就为哈耶克、布坎南、弗里德曼等经济学大师所重视。瑞士当代宪法学家波恩霍尔兹等同样对这一问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布坎南的Predictability: The Criterion of MonetaryConstitutions,以及收录这篇文章的耶格尔主编的In Search of a Monetary Constitution,波恩霍尔兹的Monetary Regimes and InflationHistory,Economicand Political Relationships 等,堪称这一领域的代表作。在国内,笔者与部分博士生一道也开始尝试货币宪法学的研究,并已经发表了《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货币宪法引言》《中国式通胀与货币宪法》《竞争性与政治化: 货币发行的两种理念刍议》等一系列粗浅的文章。单飞跃教授等人则从经济法的角度对货币宪法概念进行了阐释。不过从整体上来看,我国货币宪法学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研究成果还比较单薄,既不深入也不系统,对一些基本的概念、原则以及金本位制、中央银行制度、浮动汇率制等核心命题,还缺乏应有的关注与探讨,更遑论形成独立的学科和完整的体系。就相关的研究进路来看,也多是对通货膨胀、经济危机、财政赤字等经济、法律现象进行解释性的探讨,而未能深究迷雾掩盖下的事实真相与制度根源,所有这些都与货币权力的影响力及宪法学研究的宗旨不相称。

三、货币宪法学研究的前瞻

学科的发展与进步建立在社会现实的需求之上,只有当人们对货币权力有了足够的认知之后才会对货币宪法学的研究倾注更多的热情。当下,面对后危机时代的经济萧条、旷日持久的通货膨胀、愈演愈烈的主权债务危机,货币宪法学研究的广泛开展,以及通过货币宪法规则约束货币权力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已经具有了无可争辩的说服力。单单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而言,货币宪法学应当立足于金融危机的真实历史与演变趋势,从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对有关货币发行机制、

宪法学复习题及答案

宪法学复习题及答案(2) 一、简答题 1.简述宪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答:宪法学是以宪法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即是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也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科学。正因为宪法学是关于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之科学,由此可知,宪法是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具体而言,是指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宪法现象是相对于宪法发展规律而言的,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以外的一种法现象,即表现于各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成文与不成文宪法(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宪法概念)及其形式、宪法的运行制度(宪法的创制、实施、监督制度)、宪法行为(合宪与违宪)、宪法关系、宪法文化、宪法传统等总和。具体说来,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1)宪法的基础理论,这主要是关于宪法的概念界定、宪法的本质与分类、宪法的渊源形式与结构、宪法规范概念、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价值与作用、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中外宪法的历史发展等宪法的理论层面问题。 (2)宪法的实体规范,这是关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性规范与操作性规范的展开,它具体涉及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系列问题的宪法确认、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维护与国家机关权力体系的规制等宪法的规范层面问题。 (3)宪法的运行程序,这主要涉及宪法的创制(包括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宪法的实施和实现(包括宪法关系、宪法的适用与遵守、

宪法秩序的形成与宪法实现)、宪法实施的监督等宪法的实践层面问题。2.简述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答:由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所决定,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和核心地位。一般而言,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至上是宪政与法治的关键。宪法的至尊地位使宪法学具有了超越于其他部门法学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宪法学通过其研究成果促进宪法、法治、宪政以及宪法学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宪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联系远比宪法同其他部门法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宪法学的原理构成了各部门法学统一性和“合法性”的依据,它是一国法律、法学体系的基础。一部法律可以没有宪法条文上的依据,但一个法学部门却不能超越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精神。没有宪法学的繁荣,就“不会有其他部门法与部门法学的繁荣,更不会有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学的繁荣”。 3.何为宪法学的基本问题? 答:宪法学作为一个部门法学,也存在诸多要研究和解决的特殊学科“问题”:如宪法的本质和特征问题、宪法的形式和结构问题、宪法的基本原则问题、宪法的价值和作用问题、宪政问题、宪法的产生和演变规律问题、国家基本制度问题、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问题、宪法的创制与实施问题、宪法的保障实施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可归结为宪法本质问题、宪法原则问题、宪法历史问题、国家权力的规制问题、公民权利的配置问题、宪法实施问题共六大问题。在这六大问题中,有一个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基本问题,即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

简答题40道(考其中5道) 1.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 1、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因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性,且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2、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宪法学的知识体系对于各个法学学科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许多学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许多部门法问题的研究同样以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违宪问题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3、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宪法学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 2.简述宪法的特征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简述宪法的分类 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5、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 4.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 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是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力的前提。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宪法解释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实现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宪法规定一系列根本原则,需要综合认识不同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宪法解释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最大限度地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5.简述宪法的效力 1、纵向效力:宪法在多层级的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 2、横向效力(适用范围):宪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1)、空间效力: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驻外使馆、驶离本土的船舶和航空器),我国宪法的效力包括港澳台地区。 (2)、时间效力:宪法在什么时间段上发生效力,具体而言就是宪法的生效和失效问题。(3)、对人效力:指宪法对哪些主体发生效力,具体分为: ①宪法所约束的公权力主体; (4)、对事效力:指宪法对社会生活的哪些领域、哪些事项发生效力。宪法一般调整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对公共领域涉及国家权力运行的事项发生效力,在特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也可以对私人领域产生效力。 5.简述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学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学的研究 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经济市场的开始。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专政,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开放政策。它标志着经济建设成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任务。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1982年的宪法经历了88年、93年、99年和04年四次修正,充分体现了我国与时俱进的法律研究发展。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对宪法学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 一、宪法学研究的必要性 时代是不断前进的,社会发展是永远不会停滞的,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源,万法之基。如果宪法研究不与时俱进的话,没有冲破束缚勇气的话,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将无法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将反作用于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在82年宪法里,在一定范围之内的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的补充。到了88年,对宪法进行修正时,提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的组成部分,要对其进行有序的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延伸,私营经济在政府的有效引导下迅速发展,进一步扩大,对社会产生了很多有益的影响。到了04年,私营经济有了进一步长足发展,修宪案中明确表示政府将有义务保障以私营经济为代表的私有经济正当权利。政府将有效地出台政策扶持、帮助其发展,同时针对私营经济的井喷式的发展,政府将运用经济杠杆保障其健康稳定发展。这个实例说明中国的宪法学者一致在致力于其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问题,矛盾出现,原先的宪法可能出现的不合符现实的发展要求。发展运动是永恒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是静止不变的。只有不断地开展宪法研究,修正其存在的不符现实要求的地方,才能有效地促进国家的发展。 二、宪法修正的宪法学研究特点 宪法出台或者修正后,一系列的解释和标注将被发布,这些标注构成的体系就是宪法学所涉及的内容,这些都是宪法学研究者的成果。以2000年划分,改革开放后的宪法学的发展分为各具特点的两个段时期。 82年以后,宪法学进入了迅速发展时期。对82宪法的研究主要是该宪法的法律结构和主要依据上,对后来的四次修宪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据有关统计数据,到99年,关于82宪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近三千篇,涉及82宪法的书有二百多本。这个时间段的宪法学研究一方面集中在学术的自身建设上。虽然法律和政治是不可分开的一对孪生兄弟,但是他们在各自的发展道路上存在着差异,各自有自身的建设规划和方向。82年以后,以经济建设为纲的思想已经为宪法学的自身建设提供了借鉴。宪法学作为一个单独的法律科学开始朝着健康蓬勃的道路上发展起来。另一方面,这时期的宪法学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结构上,有效诠释了法律的整体思想和宏观构建。 这个世纪最后一次宪法修正是04年,到现在也就十几年的时间。首先,这段时间的宪法学研究集中在复合发展上。这个时期的宪法学的专著已经不是一家独大,而是百家齐放了。专著的多家学术齐放充分体现了学术的复合发展,观点的碰撞、思想的交融,推动宪法学科的进一步完善。其次,这个时期的宪法学的具体化、精准化发展。现在的宪法研究是针对某一个社会问题或领域,结合法律依据进行研究,由于只针对一个领域的研究特点,宪法学的研究更加的深化、更加的精准。最后,现在的宪法学方向性研究增多。中国社会经过高速发展,现在已经进入了社会矛盾问题凸显期,人们对法律,尤其是宪法的依赖越来越明显。这些都是迫使法律学者开展研究的方向和领域,宪法学的研究领域也是更加广泛。 三、宪法学的发展方向 随着时代的发展,宪法学也进入了自己全新的发展时期,其发展是多方向、多领域的。 首先,宪法学的研究更加注重辩证唯物的方式考虑问题,研究问题更加科学、合理,更加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以前的宪法学研究对问题分析的深度、合理度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起源于不成文宪法国家。 [ ] 2.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解决的消亡而消亡。 [ ] 3.我国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 ] 4.相同性质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相同。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应当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 ] 6.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 7.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源于美国。 [ ] 8.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就是说尽管古代就出现了“宪法”一词,但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在社会 主义革命取得成功,有了民主的事实以后才产生的。 [ ] 9.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的。 [ ] 10.在我国,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大得多。 [ ] 1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 ] 12.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具有纲领性的特点。 [ ] 13.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组成部分,享有民族自治权利。 [ ] 14.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 ] 15.我国的刑事犯罪分子也是公民。 [ ] 二、单项选择题: 1.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D.宪法没有附则 3.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 工作 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5.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 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 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西南大学《宪法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参考答案:D 3:[单选题]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参考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考答案:C 7:[单选题]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参考答案:D 8:[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现代货币金融学说作业(一)(1--3章)

《现代货币金融学说》作业(一)(1--3章) 一:填空 1、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最主要的功能是_________,这是比交换媒介更重要的功能和基本特性,故货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 3、货币的三大功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划分货币层次的一个主要依据是金融资产的_________大小。 5、现代西方利率理论,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古典利率理论主要包括庞巴维克的_________、马歇尔的_________维克塞尔的_________、费雪的_________。 8、凯恩斯理论认为,利率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决定,在其它条件不变时,_________增加,利率下降;反之,若货币需求下降,则利率_________。 9、关于货币供应量变动与利率之间的关系,弗里德曼的“三效应”学说是指_________效应、_________效应和_________效应。 10、同样期限的债券可能其利率水平不同,其主要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 11、资产的流动性可用其变现成本加以衡量,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_________,另一是_________。 12、按照分割市场理论,收益率曲线不同形状是不同期限债券的_________差异所决定。二:名词解释 1、流动性效应 2、费雪效应 3、均衡利率 4、利率风险结构 5、收益率曲线 6、风险升水 三:选择题 1、货币区别于其它金融资产在于其()。 A、交易媒介功能 B、价值贮藏功能 C、价值稳定 D、受利率影响 2、广义货币M2包括以下资产之一()。 A、股票 B、非银行金融机构储蓄存款 C、银行体系定期存款 D、保险单 3、在凯恩斯的理论决定模型中,货币供给曲线()。 A、向右上倾斜 B、水平线 C、垂直线 D、向右下倾斜 4、在凯恩斯看来,如果其它条件不变,物价水平上升,则利率()。 A、上升 B、下降 C、不变 D、难以确定 5、弗里德曼认为,如果流动性效应超过收入与物价水平效应及通胀预期效应,则扩大货币供给的最终利率水平()扩大货币供给前的利率水平。 A、低于 B、高于 C、等于 D、无法确定 6、按照弗里得曼的三效应学说,如果经济中的通货预期效应,收入及价格水平效应超过了流动性效应,为降低利率水平,央行应()货币增长速度。 A、提高 B、先提高后降低 C、先降低后升高 D、降低 7、在可贷资金理论中,若政府赤字通过发行债券弥补,赤字增加意味着()。 A、利率上升 B、利率下降 C、利率不变 D、利率难以确定

2018考研-周叶中《宪法学》考研笔记更新版

2018昆工法学考研《宪法》笔记 周叶中版 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1)宪法,亦即各种形式的宪法规范; (2)宪法现象,所谓宪法现象是指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 (3)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二、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宪法学的研究范围是指具体的宪法形式,而宪法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1.宪法的基本理论。 2.宪法的基本规范。宪法基本规范是指一国通过立宪活动,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 原则和基本方式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的主要的行为规范。 3.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实施是宪法制度与宪法运行的总称。 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 第一节宪法释义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P32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①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②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③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①历史上,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其所取得的权利和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②内容上,其基本内容分为国家权力的依法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①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资产阶级宪法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

法学——《宪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9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宪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方式及题型 宪法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题型: 1、选择题:占总分的30%,内容为概念和基本原理,覆盖本门课程的各部分知识点。 2、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占总分的50%,主要从宪法学相关理论和知识点方面考察,灵活运用并分析实际问题。 3、论述题:占总分的20%,主要从总体上把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历史发展,运用相关知识点进行论述。 二、大纲内容 (一)导论部分 导论部分主要讲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简要叙述宪法学在西方国家和在中国产生、发展的历史;介绍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说明宪法学的意义并提出学习要求。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了解:宪法学概念、宪法学的体系和结构安排。 掌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第二节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本节内容了解即可。 第三节宪法学的分类与特征 了解:宪法学的分类。 重点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本节内容了解即可。 (二)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本章阐明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分类和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以及宪法效力和宪法作用等宪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掌握:宪法的分类,重点关注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区别,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等的区别。 重点掌握:宪法的渊源。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了解:宪法制定概念、制宪机关、制宪程序和新中国宪法制定情况,宪法解释概念、宪法解释种类,宪法修改的概念、限制、方式、和程序。 掌握: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类型、宪法解释原则、我国宪法解释权归属。 重点掌握: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能进行判断。 第四节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了解:宪法效力的概念。 掌握:宪法效力的分类。 重点掌握:宪法的作用。 (三)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介绍宪法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了解:英、美、法等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能识别各个国家代表性宪法文件,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趋势,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特征。 重点掌握: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了解:清末预备立宪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宪法发展史及各个时期的代表性文件。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制定背景及内容和历史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 A.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B.它是一种宣言或声明 C.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D.它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2.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 3.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依据是(A )。 A.修改的程序不同 B.制定的主体不同 C.有无法典形式不同 D.与现实关系紧密程度不同4.宪法的主要功能是(A )。 A.保障公民权利 B.规范国家权力 C.维护国家统一 D.促进经济发展 5.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 )。 A.人民民主专政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多党合作制 6.下列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方能生效的是( C )。 A.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部门的行政规章C.自治区的自治条 D.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7.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中设立常委会的有(D )。 A.全国人大 B.各省级人大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8.民族自治地方的( B )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A.人大常委会主任B.政府行政首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院检察长 9.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B )召集。 A.委员长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委员长会议 10.我国的哪一部宪法结构体系有严重缺陷,全部宪法仅有30个条文?( B )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1.下列原则中仅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有(B )。 A.主权在民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 D.法治原则 12.国家制度的核心是(A ) A.国体 B.政体 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 13.旧中国惟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A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 14.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B )。 A.共同纲领 B.1954年宪法C.1975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C )。

现代西方货币金融学说作业一及答案(精选.)

现代西方货币金融学说作业题 第一单元(第1——3章) 一、名词解释 1、信用媒介论 2、信用创造论 3、有效需求 4、边际消费倾向递减 5、资本边际效率 6、流动偏好 7、计算货币 8、管理货币 9、流动性陷阱 10、交易动机 11、投机动机 12、半通货膨胀 13、社会政策 14、萨伊定律 15、自然利率 16、现金余额 17、消费倾向 18、货币需求 19、预防动机 20、投机动机 二、单选题(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将其编号填入括号 内。) 1、在直接影响物价水平的诸多因素当中,费雪认为最主要的一个因素是()。 A 货币的数量 B 货币的流通速度 C 存款通货的数量 D 存款通货的流通速度 2、凯恩斯主义的理论体系以解决()问题为中心。 A 需求 B 就业 C 货币 D 价格 3、凯恩斯认为现代货币的生产弹性具有以下特征()。 A 为正 B 为零 C 为负 D 不可确定 4、凯恩斯认为()是变动货币供应量最主要的方法。 A 公开市场业务 B 再贴现 C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D 财政透支 5、凯恩斯认为变动货币供应量所产生的直接效果是()。 A 物价的波动 B 生产的波动 C 需求的波动 D 利率的波动 6、凯恩斯认为与现行利率变动方向相反的是货币的()需求。

A 交易 B 预防 C 投机 D 所有 7、凯恩斯认为货币交易需求的大小主要取决于()。 A 收入 B 财富 C 利率 D 心理 8、凯恩斯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储蓄与投资的主要关系是()。 A 储蓄与投资一致 B 储蓄大于投资 C 储蓄小于投资 D 不确定 9、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的病根在于()。 A 资本过于集中 B 资本主义私有制 C 有效需求不足 D 政府干预过多 10、提出累积过程理论的经济学家是()。 A 西尼尔 B 庞巴维克 C 维克塞尔 D 马歇尔 11、文特劳布认为货币需求的产出流量动机由()决定。 A 居民的行为 B 企业的行为 C 资本所有者的行为 D 劳动者的行为 12、文特劳布认为投机性动机货币需求形成了货币的()流通。 A 商业性 B 资本性 C 金融性 E 无序性 13、文特劳布认为当货币向商业性流通转移时影响的是()。 A 物价 B 利率 C 货币量 D 汇率 14、文特劳布认为当货币向金融性流通转移时影响的是()。 A 物价 B 利率 C 货币量 D 汇率 15、新剑桥学派认为借贷资金供给曲线与利率呈()变动关系。 A 同向 B 反向 C 不规则 D 不相关 16、文特劳布的货币需求七动机中凯恩斯没有分析过的是()。 A 产出流量动机 B 金融流量动机 C 弥补通货膨胀损失的动机 D 政府需求扩张动机 17、新剑桥学派认为物价的最主要决定因素是()。 A 工资 B 就业量 C 货币供应量 D 利率 18、新剑桥学派认为在通货膨胀的传导过程中主要的传送带是()。 A 货币工资率 B 失业率 C 利率 D 信贷量 19、新剑桥学派的政策目标是()。 A 保持社会稳定 B 保持经济均衡 C 保持经济协调 D 保证物价稳定 20、新剑桥学派在诸多经济政策中把()放在首要地位。 A 收入政策 B 金融政策 C 财政政策 D 社会政策

宪法学研究生推荐书目

宪法研究生阅读参考书目 陈驰 一、法理学、法哲学类 1、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 2、西方法哲学史纲张乃根 3、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张文显 4、当代法哲学研究与探索文正邦 5、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吕世伦 6、法哲学论吕世伦、文正邦 7、法哲学范畴研究张文显 8、法律的文化解释梁治平 9、法律文化理论刘作翔 10、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文化张中秋 11、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从丛郑永流 12、法理学问题波斯纳 13、法的价值论卓泽渊 14、法理学论丛张文显、李步云 15、近代化与法川岛武宜 16、制度法论麦考密克、魏因贝格尔 17、民主新论乔?萨托利 18、民主与民主化刘军宁 19、市民社会理论研究邓正来 20、西方文明:精神与制度的变迁董小燕 21、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凯尔森 22、市场法治论邱本 23、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高全喜 24、政治的正义性:法和国家的批判哲学之基础奥特佛利德?赫费(德) 25、权利正义论戴剑波 26、法律哲学(德)考夫曼 27、良法论李龙 28、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谢晖 29、经济与社会(德)马克思?韦伯 30、法律与宗教伯尔曼 31、法律与革命伯尔曼 32、法律帝国(美)德沃金 33、认真对待权利(美)德沃金 34、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德)马克思?韦伯 35、人性论(英)休谟 36、社会契约论(法)卢梭 37、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法)卢梭 38、自由主义(英)霍布豪斯 39、政府论(英)洛克 40、论法的精神(法)孟德斯鸠 41、法律制度(美)弗里德曼

42、法律的运作行为(美)布莱克 43、现代化与法(日)川岛武宜 44、新社会契约论(美)麦克尼尔 45、法治论王人博、程燎原 46、历史哲学赵家祥 47、政治哲学宋惠昌 48、公共哲学江涛 49、经济哲学董德刚 50、社会正义原则戴维米?米勒 51、法的真善美吕世伦 陈驰(963947168) 2011-9-21 15:09:45 二、中国宪法专业类 1、中国宪法精释蔡定剑 2、宪法学基本理论(上下)张庆福 3、宪法基础理论李龙 4、宪法学原理徐秀义、韩大元 5、宪法比较研究李步云 6、宪政论丛张庆福 7、宪政新论莫纪宏 8、宪政新论季卫东 9、新宪政论(美)斯蒂芬?L?埃而金、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 10、人权与法治齐延平 11、法权与宪政童之伟 12、权利政治论范进学 13、宪政的中国之道王人博 14、国家、公民与行政法董炯 15、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林来梵 16、宪法的司法化王磊 17、宪法诉讼原论胡肖华 18、市场经济与宪政建设王叔文 19、宪法至上:法治之本朱福惠 20、宪法与制度创新朱福惠 21、人权概念起源夏勇 22、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英)米尔恩 23、当代人权保障制度胡锦光、韩大元 24、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实践郑航生谷春德 25、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蔡定剑 26、宪法监督论李忠 27、宪政法律秩序论肖北庚 28、行政法哲学宋功德 29、行政诉讼价值论刘善春 30、立宪思潮与清末法制改革卞修全 31、宪政古今(美)C.H.麦基文

宪法学教案

《宪法学》 教案 主讲教师:莫良元 安徽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2年2月 教案序号:01 授课时间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下午6-7节课 授课学时 2 教学内容 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及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概念、掌握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其内容上具有根本性,与其相适应,一般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和监督、调控手段。 教学重点 与难点 宪法的定义。关于宪法的定义,国内外学者对宪法所做的定义划分成若干个类型。如有的学者将其划分成实质意义的宪法、形式意义的宪法、古代意义的宪法、近代意义的宪法、现代意义的宪法、功能与作用意义的宪法、政治或阶级意义的宪法、主要有十几种类型。我们认为,宪法的定义应表述为: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加提问 思考题与参考书 思考题: 1、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2、怎样认识宪法的概念? 参考书: 1、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课后小结 系统地学习了绪论部分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及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中的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应了解宪法的特征,掌握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讲授内容与课堂组织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我们认为,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这里的宪法应从动态的角度,做广义的理解。具体而言,是指宪法及其发展规律。包括宪法及有关宪法的理论、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宪法文化、宪法实施的状况等等。 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 (二)有助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有助于我们学好其他部门法。 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 (二)分析的方法 (三)认真阅读教材及相关资料。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其内容上具有根本性,与其相适应,一般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和监督、调控手段。 (一)宪法的内容带有根本性

货币银行学练习题 (2)

货币银行学练习题 第一章 判断题: 1、与货币的起源密不可分的是贫富分化。 2、价格标准是各种商品在质上同一、在量上可以比较的共同基础。 3、用纸做的货币,比如银行券和国家发行的纸币,在性质上都是一致的。 4 、钱、货币、通货、现金都是一回事,银行卡也是货币。 5 、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同发挥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一样,都是处于流通过程中的现实的货币。所谓流通中的货币,指的就是这两者的总体。流通中的任一货币,往往是交替地发挥这两种职能。 6 7 造。 1 A 2 A 3 A 4 A 5 A 6 A 7 A 8 A 12 A 13 A 14 A 、银行吸收存款 B 、汽车购买 C 、工资支付 D 、商品购买 15 、经济对货币的需求包括对: A 、世界货币的需求 B 、储藏手段的需求 C 、流通手段的需求 D 、支付手段的需求 第二章 三、判断 1、信用的形式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interest)。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 2、高利贷者除了货币需要者的负担能力和抵抗能力以外,再也不知道别的限制。

3、个人的货币收入总额,通常情况下就是个人可以支配的货币收入。 4、银行券无非是向银行家开出的、持票人随时可以兑现的、由银行家用来代替私人汇票的一种汇票。 四、不定项选择 1、信用活动中的货币发挥的职能是:A、储藏手段B、支付手段C、流通手段D、价值尺度 2、商业信用最典型的做法是:A、赊销B、有借有还C、票据化D、挂账 3、由债权人开出承诺到期付款的有价证券是:A、商业票据B、支票C、商业汇票D、商业期票 4、一直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是:A、银行信用B、国家信用C、消费信用D、民间信用 5、信用的基本特征有:A、所有权转移B、偿还性C、使用权转移D、付息性 6、在商业信用中采用的商业票据有:A、支票B、传票C、期票D、汇票 7、消费信贷的基本类型有:A、银行信用B、合作信用C、商业信用D、国家信用 8、在典型的商业信用中实际包括两个同时发生的经济行为,亦即A、买卖行为B、借贷行为C、分配行为D、生产行为 9 10 11 A 12 13 14 A 15 16 1。借 制。 3 4 1 A 2 A、赊销 3 A、商业票据 B、支票 C、商业汇票 D、商业期票 4、一直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是: A、银行信用 B、国家信用 C、消费信用 D、民间信用 5、信用的基本特征有: A、所有权转移 B、偿还性 C、使用权转移 D、付息性 6、在商业信用中采用的商业票据有: A、支票 B、传票 C、期票 D、汇票 7、消费信贷的基本类型有: A、银行信用 B、合作信用 C、商业信用 D、国家信用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西南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2013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请你立即放下笔,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交给监考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5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任何公民,非经( A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6.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C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现代西方货币金融学说作业3

一、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 1. 【题目】:【专题讨论】 结合凯恩斯的货币金融学说、新剑桥学派的货币金融学说、新古典综合派的货币金融学说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的货币金融理论的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讨论(异同点)? 考核目的:这是一道讨论题,希望通过师生之间的教学交互和同学们之间的协作学习与相互启发,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和创造性,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对国家干预阵营内的经济学家们在货币金融理论领域内的主要观点和主张的认识,为以后更好的研究其他金融问题奠定良好基础。 要求: (1)认真研读教材第2~~5章的教学内容; (2)了解各学派产生的经济背景; (3)掌握各学派的货币金融理论的特点; (4)由辅导教师组织学习小组讨论,每组以5~8人为宜; (5)进行一定的文献调研; (6)讨论结束后每人完成一篇不低于600字的作业。

解题思路: (1)讨论应从国家干预主义的理论特点入手; (2)分析各学派在货币需求理论、货币供给理论、利率理论、通货膨胀理论、储蓄理论等方面的不同之处; (3)清楚其在货币政策主张上的特点。 答:(1)在经过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的“停滞膨胀”局面的现实挑战,和经济学内部对以美国“新古典综合派”为代表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严重激烈争论之后,80年代出现了一个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新学派――新凯恩斯主义学派。这个学派的出现及其以后的迅速发展,似乎使人们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席卷西方宏观经济学领域之时,看到了已经失势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重振其雄风的希望。新凯恩斯主义坚持凯恩斯的基本经济信条,以其独辟蹊径的研究方法和新颖的理论观点来复兴凯恩斯主义。其影响正在逐渐扩大,其部分理论已经被写进了西方的教科书。 “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英文名称是New Keynesian Economics。“新凯恩斯学派”的英文名称是New Keynesians ,New Keynesian Economists或者New Keynsian School。不过,应该注意,这些名称与Neo-Keynesian Economists的区别。后者一般指托宾、莫迪利安尼、索洛等经济学家或者指罗宾逊夫人、卡尔多、帕西内蒂、斯拉法等经济学家。现在,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中,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New Keynesian Economics) 相对应的是原凯恩斯主义经济学(Original Keynesian Economics ),同新凯恩斯主义者(New Keynesians )相对应的是原凯恩斯主义者(Original Keynesians )。新凯恩斯主义学派的主要成员为:哈佛大学的格雷戈里.曼丘和拉里.萨默斯,麻省理工学院的奥利维尔.布兰查德和朱利奥.罗泰姆伯格,哥伦比亚大学的艾德蒙.费尔普斯,伯克利加州大学的乔治.阿克洛夫和珍妮特.耶伦,斯坦福大学的约瑟夫.斯蒂格里茨,威斯康星大学的马克.格特勒,以及普林斯顿大学的本.伯南克等人。格雷戈里.曼丘和戴维.罗默主编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两卷本,是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代表性论文集。 一、新凯恩斯主义学派的由来和发展 1、原凯恩斯主义与新凯恩斯主义: 原凯恩斯主义认为,在经济体系中,价格和工资是刚性的,市场是非出清的,产品市场存在过剩产品,劳动市场存在过剩劳动供给,所以,失业和生产过剩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他们认为,失业和生产过剩的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能自行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政府干预才能消除生产过剩和失业。另外,由于根据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制定的自由放任政策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中对解决实际问题束手无策,所以导致了凯蒽斯经济学的出现。根据凯恩斯经济学制定的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在实践中似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这使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受到了西方各国政府的欢迎。而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主义的新思潮也由此兴盛起来,并逐步取代了经济自由主义的传统统治地位。

关于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的难题与对

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的难题与对策 褚宸舸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范围的限定、材料的选择以及方法的运用取决于对“宪法学说”概念本身之理解,特别是其和“宪法思想”的关系。如此,才能进一步厘清学说史、思想史、学术史和制度史各自研究的重点。 “学说”指在学术上自成系统的主张、理论(《辞海》),学术上有系统的主张或见解(《现代汉语词典》)。“思想”亦称“观念”,即理性认识(《辞海》),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现代汉语词典》)。“学说与思想的区别在它的系统性及完整性,而不是对国家或法律问题的某种见解或主张。 从认识论上看,人们对宪法规范、宪法制度所产生的反映与思考,统称为宪法意识。宪法意识可以分为宪法心理(宪法感觉)与宪法思想两个层次。宪法心理是一般人对宪法规范、宪法制度的某种情绪、兴趣、态度、认知、信念、愿望,属于感性认识。宪法思想则是理论家借助抽象思维,形成观点、主张与见解,并进一步体系化的理性认识。宪法学说是宪法思想中具有较强系统性、深刻性和定型化的那部分内容。一些政治家、社会活动家、革命家如果只有对宪法、宪政的观点、主张或见解,并未系统化、体系化,一般不能成为宪法学说研究的对象。 “学术”一词往往与进行高等教育和研究的科学文化群体相联系,与学科分立与知识累积相关联。学术史研究更注重学科教育体制与学说知识传承脉络之间关系的研究。制度史是以往研究的主体,侧重立宪史实、过程的考察以及宪法文本的研究。

学说史研究的难题在于如何判定哪些是较系统化、体系化的思想,和该问题相关的另一问题则是材料(文本)的范围,即选择哪些人和著作进行研究。 在一般西方政治法律学说(思想)史、西方宪法思想史的著作中,主要关注的是政治理论家、法学家以及虽然是政治家、活动家、革命家,但兼为政治思想家、法学家的作者作品,其中主要侧重于学院派学者及其作品。但如果对中国法学史有所了解,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有其特有的难题:第一,中国法学乃至宪法学的后发性和不成熟性造成了可以作为学说史或思想史研究对象的经典文本以及宪法学者凤毛麟角,由此给学说史研究带来了资料的局限性。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法学作为一种知识类型,是晚清时西方的泊来品,在中国传统的四部之学(经史子集)知识图景中并不能找到,现代宪法学发展至今也才一百余年,并非成熟的学科(和其他学科及西方相比)。以近代法学史为例,从载体来看,相当多学者的论著往往是先发表在一些非学术性的报纸副刊上,后才结集出版。即使梁启超、萧公权等大家,其影响很大的作品以现在标准衡量,也只能归入政论、时评等非学术著作类别。如果以是否属于学院派学者作为作品进入学说史考察范围的标准,却发现在学术和政治法律实践之间难以划定一条清晰的界限,当时学人在政学两界“两栖”的很多,相比较而言,在资讯很不发达、经济落后社会动荡的情况下,完全在高校做纯粹学问的学者不是没有,但人数并不多。这些学者随着时间的流逝,如果没有传人进行学术传承,其人其学说很可能已不为我们所知。 第二,随着史观的变化,对代表过去时代的重要文献和人物往往需要重新界定。因为所谓“代表人物”和“代表著作”,往往是后知之明,可能是某种盛行一时史观的反映,或者是一种有意无意“神化” 的产物。一般范式或谱系的研究,首先面临一个类型化的分类问题。这种分类一般是韦伯所谓的“理想类型”,作为一个概念工具,它帮助我们把现实的非理性对象安顿成一个理性的秩序,其最主要的功能是让我们用此概念去跟我们研究所寻得的资料进行对照比较。但我们过去往往把这种类型化的手段理解为事实本身,为了意识形态化的叙事方便,简单化的把近代法政人非此即彼的框到所谓保皇派、改良派、革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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