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通知单塔吊、扣件专检 一标

监理安全通知单塔吊、扣件专检 一标
监理安全通知单塔吊、扣件专检 一标

监理安全预告单

工程名称: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一期学生宿舍楼工程编号:20111029 Array附:1、市质安总站《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钢管扣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2、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表

市质安总站《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钢管扣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1年10月28日

杭建监总[2011]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建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力度,落实住建部[2010]164号及省住建厅[2011]6号文精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市质安监总站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钢管扣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1、自查自阶段:11月1日至11月7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塔机安全监控

装置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依据自查用表(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自纠工作,并填写自查用表,于11月7日前报总站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办公室(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座17楼)。

2、集中检查阶段:11月8日至11月3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总站组成专业检查小组。对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和钢管扣件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二、三)。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对建筑起重机械及承重支模架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及承重支模架检测、验收、备案登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及承重支模架专项方案是否真正指导现场实际施工;现场钢管扣件进场检测台帐及检测批次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各种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塔身标准节及主要结构件、主要工作机构、组合式塔机基础;起重、变幅和对重钢丝绳、附着装置、垂直度和自由端高度、电气系统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同时,市总站邀请部分检测及安装单位的专家,对现场起重机械及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实施专项检测。对7月1日后安装的塔机进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配置及在线情况检查;对5年以上塔机进行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测厚检测;

三、检查要求:

1、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单位应对现场的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承重支模架等进行全数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整改。

2、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将现场搭设、使用的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承重支模架等相关的资料留存现场备查。在总站专业检查组现场进行检查时,请落实有关工种人员、辅助工具以及材料等配合工作。

3、总站各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或现场存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严格按规定实施现场与市场联动,对涉及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

2、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表

2011年11月日

隐患整改通知单表

项目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致:遵义山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事由:塔机使用 2015年4 月29 日,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隐患。请贵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完善整改,限2015年5 月1 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到施工单位项目部。 存在的问题: 1、1﹟楼塔吊司机未持有效证件上岗(过期未审)。 2、现场未配备专业塔吊指挥工,造成现场指挥混乱、信号不明确,给 施工带来了较大安全隐患。(为保施工安全,劳务公司在未按规定 聘用到合格人员上岗前暂停塔吊使用,期间如私自使用,出现的一 切安全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劳务公司收件人:发件人: 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遵义分公司 播州时代中心项目部 日期: 日期:2015年4月29日

项目工程安全隐患通知书 工程名称:播州时代中心编号: 致:遵义山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事由:深基坑施工安全隐患 1、2015年6 月6 日,项目部检查发现,1号楼靠加油站面边坡有较大施工安全隐患(喷浆支护边坡顶部、底部经过多次处理都不同程度的开裂现象,现在正处于雨季随时都可能有塌方的危险)。在此通知你方各施工班组人员暂停此段边坡的一切施工,严禁任何人员靠近或在此段休息、停留。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50元/每人每次)和相关防护用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行为。 3、本工程正处于基坑施工段,在场作业人员要随时观察边坡情况,如有异常及时给在场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发应;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退到安全区域,再向上级领导汇报处理。特别提醒:严禁在边坡附近停留或坐着休息﹗ 4、各班组长要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交底、教育,监护好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每月底反馈给项目部存档)。 劳务公司收件人:发件人: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播州时代中心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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