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

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
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

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

今天(5月9日)下午,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及时间安排。近年来,在我市出生的外来人口子女已超过本地户籍出生人口,入学招生人数逐年递增,由此造成教育资源严重紧缺,入学招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2014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人数呈现的基本特点是:学前教育入园“持续增长,高位运行”;小学阶段事业规模“持续递增、步入高峰”;初中阶段事业规模“稳中有升、走出低谷”。

根据计划,2014年苏州市幼儿园小班入园人数预计9.71万余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0.94万余人。苏州三城区(姑苏、园区、新区)小班入园人数2.42万余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0.41万余人。2014年将要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预计近10万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0.85万余人。苏州三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数预计为2.44万余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0.13万余人。

2014年苏州市初一新生入学人数预计为7.93万余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1.08万余人。苏州三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新生约为1.61万余人,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600余人。

2014年苏州市报名参加中考人数为5.66万余人,与去年相比,增加0.21万余人。苏州三城区报名参加中考人数为1.36万余人,与去年相比增加300 余人。

幼儿园招生时间

5月28日,统一公布苏州市2014年幼儿园招生一览表。

5月29-31日,苏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统一招生。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5月15日,统一公布苏州市小学的施教区。

6月7—9日,小学入学报名。

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5月15日开始,公布苏州市区初中施教区,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开通入学咨询热线,安排专人接待。

5月21—23日,各小学集体进行毕业生信息采集。

7月1—4日,外来返苏人口子女入学报名。

7月5日,公办初中地段生、大学区辐射自主录取报名;经过批准的体育与艺术特色班统一报名。

7月6日上午,组织体育与艺术特色班专业水平测试。

7月7日,大学区辐射自主录取、体育与艺术特色班招生录取。

7月8日,大学区辐射未录取学生回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7月31日,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基本结束。

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5月30日—6月3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2014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6月30日下午4:00,公布中考成绩。

7月上旬,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录取。

7月中旬,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

7月下旬,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

2019年陕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全解读

1.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小学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学区划分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明确新生入学登记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初中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努力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4.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核准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二是加强过程监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纳入审批地市级、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5.规范义务教育特殊类型招生有哪些要求? 答: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要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等学校招生要纳入所在县(区)统一管理。 6.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7.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是否可以延缓入学?

苏州幼儿园大全

苏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序号名称所辖区性质类别等级保育教育费标准(元/月/生) 1 苏州市新苏师范附小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市现代化幼儿园320(上浮20%) 2 苏州市虎丘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3 苏州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4 苏州市机关民治路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5 苏州市市级机关公园路幼儿园市属 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6 公办一类幼儿园280(上浮20%) 7 苏州市桐芳苑中心托儿所市属公办一类幼儿园280(上浮20%) 8 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9 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附属花朵幼儿园市属公办省示范幼儿园400(上浮20%) 10 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姑香苑幼儿园市属民办800 11 苏州市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市属民办1300 12 苏州市虹桥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384 13 苏州市平江实验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480 14 苏州市挹秀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384 15 苏州市大儒中心小学校附属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省优质384 16 苏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校附属幼儿园平江区公办公办二类300 17 苏州市平江区中心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480 18 苏州市平江区曹家巷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444 19 苏州市平江区刘家浜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一类396 20 苏州市平江区观前街道古市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二类360 21 苏州市平江区苏锦街道北塔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二类360 22 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东环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396 23 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东环第二幼儿园平江区集体集体办省优质396 24 平江区星加双语幼儿园平江区民办476 25 苏州市平江区天筑幼儿园平江区民办490 26 苏州市平江区苗苗幼儿园平江区民办364 27 苏州市金阊区三元新村第二幼儿园金阊区集体市现代幼儿园幼儿班:444 托班:488 28 苏州市金阊区留园幼儿园金阊区集体市现代幼儿园幼儿班:444 托班:488 29 苏州市金阊区清塘幼儿园金阊区集体一类幼儿园幼儿班:396 托班:435

下半江苏优质幼儿园名单

2007年下半年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名单南京市(115所) 1、南京市鼓楼区金蓓蕾幼儿园 2、南京市鼓楼区银城花园幼儿园 3、南京政治学院幼儿园 4、南京医科大学幼儿园 5、南京市鼓楼区三乐幼儿园 6、南京市鼓楼区星星幼儿园 7、南京铁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交通一村幼儿园 8、南京邮电大学幼儿园 9、南京市鼓楼区凤凰幼儿园 10、南京市鼓楼区莫愁幼儿园 11、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幼儿园 12、南京市鼓楼区青云巷小学附属幼儿园 13、江苏省公安厅幼儿园 14、南京市小西湖幼儿园 15、秦淮区秦虹幼儿园 16、秦淮区胭脂巷幼儿园 17、南京市小白鹭幼儿园 18、中国人民解放军94608部队幼儿园 19、南京秦淮晨光幼儿园 20、南京秦淮东方智能幼儿园 21、南京市秦淮幼儿园 22、南京市红梅幼儿园 23、南京市江心洲中心幼儿园 24、南京市奥体艺术幼儿园 25、南京哆来咪幼儿园 26、南京市南湖蓓蕾幼儿园 27、南京市双闸中心小学幼儿园

28、南京市建邺区回民幼儿园 29、南京华夏实验学校附属虹苑幼儿园 30、南京市建邺区南苑幼儿园 31、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 3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幼儿园 33、南京市石鼓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34、南京市府西街小学附属幼儿园 35、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幼儿园 36、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幼儿园 37、南京市五老村幼儿园 38、南京市白下区常府幼儿园 39、南京市白下区体育艺术幼儿园 40、南京市实验托儿所 41、南京市商业幼儿园 42、南京市清江花苑幼儿园 43、南京市下关区天妃宫幼儿园 44、南京小星星双语幼儿园 45、南京铁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安乐村幼儿园 46、南京铁路分局新民门幼儿园 47、南京紫金大地双语幼儿园 48、南京市下关区宝善街小学附属幼儿园 49、南京市下关区五塘幼儿园 50、南京石化二公司幼儿园 51、南京同乐幼儿园 52、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幼儿园 53、南京华电大地双语幼儿园 54、上海梅山厂区幼儿园中心园三分园 55、南京市天界幼儿园 56、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苏州幼儿园统计

?3 3之3双语智能开发幼儿园唯亭园 ?A 爱德汉语实验小学幼儿园|爱儿坊幼托|爱心艺术幼儿园 ?B 白茆中心幼儿园|板泾幼儿园|宝宝乐幼儿园|宝贝乐园|报本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贝贝幼儿园|贝贝园|北桥镇中心幼儿园|北厍中心幼儿园|北塔街道北塔幼儿园|北塔幼儿园|碧溪中心幼儿 园|柏庐幼儿园 ?C 彩香幼儿园|仓北幼儿园|沧浪宝小幼儿园|沧胥幼儿园|曹家巷幼儿园|常熟安琪小学附设幼儿园|常熟市漕泾托儿所|常熟市常福托儿所|常熟市大义镇中心幼儿园|常熟市董浜中心幼儿园|常 熟市古里中心幼儿园|常熟市机关幼儿园|常熟市淼泉中心幼儿园|常熟市实验小学幼儿园星城分园| 常熟市塔前中心小学幼儿园|常阴沙中心幼儿园|朝阳幼儿园|车坊三姑幼儿园|车坊中心幼儿园| 晨曦幼儿园|晨阳幼儿园|城北富士康幼儿园|城北街道新华爱心幼儿园|城北幼儿园|乘航幼儿 园|城厢镇第四小学幼儿园|城厢镇南郊小学第二中心幼儿园|城厢镇南郊小学幼儿园|聪明屋幼儿 园|聪明屋幼儿园|醋库幼儿园 ?D

大龙幼儿园|大儒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大市幼儿园|大新中心幼儿园|德尔双语幼儿园|德积幼儿园|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第一人民医院托儿所|丁家巷幼儿园|东湖幼儿园|东湖苑幼儿园|东环幼儿园|东桥中心幼儿园|东沙幼儿园|东张中心幼儿园|渡村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 ?F 凤凰飞翔幼儿园|凤兰幼儿园|葑门中心幼儿园|福前幼儿园|府前中心幼儿园|福山中心幼儿园|府巷幼儿园 ?G 古市幼儿园|郭巷中心幼儿园 ?H 海马中心幼儿园|海新幼儿园|海虞中心小学幼儿园|航西幼儿园|好孩子幼儿园|荷花便民托儿所|何市中心托儿所|合兴中心幼儿园|横泾中心幼儿园|横扇镇菀坪振菀幼儿园|横扇镇中心幼儿 园|红联幼儿园|红苹果幼儿园|红星幼儿园|红庄新星幼儿园|后塍幼儿园|虎丘第二中心小学|虎丘中心幼儿园|湖苑幼儿园|湖左岸国际幼儿园|花桥镇新浦村幼儿园|花桥中心幼儿园|花溪托儿所|璜泾镇中心幼儿园 ?J 机关第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水乡分园|暨阳幼儿园|家佳幼儿园|佳佳幼儿园|郊区浒关镇第二幼儿园|锦丰中心幼儿园|金港幼儿园|金港幼儿园分部|金港中心幼儿园分园|金光村幼儿园|金光

2018年黑龙江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18年黑龙江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基础教育健康、科学发展的核心环节。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基本形成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规范有序、阳光监督的入学秩序;探索了许多符合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加快破解“择校热”和“大班额”等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部分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2.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重点统筹哪些方面? 一是统筹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相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特别在压实工作责任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二是统筹做好学校布局规划。《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科学合理、方便就学的总要求,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采取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等办法,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三是统筹学校管理模式改革。要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加强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补齐乡村教育短板。 3.围绕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新提法、新要求?

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 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村合格幼 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试行)》),制订《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现将《办园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幼儿园办园标准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50份)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编制说明 一、《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是根据省教 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的

通知》(苏教基〔2008〕37号)、《苏州市幼儿园评估考核标准》(苏教基〔2003〕20号)和《苏州市幼儿园评级定类考核标准的通知》(苏教基〔2007〕53号),结合苏州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实际和2009年苏州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指标“农村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及办学点标准化建设100%达标”的要求,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苏州市幼教事业健康和谐、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苏州市幼教现代化水平。 二、《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以百分制记分。共有30项指标,每项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经全面考核汇总后,依据所得总分来评定幼儿园是否达标。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适用范围:农村村级合格幼儿园的创建评估。申报合格幼儿园的村园是大、中、小年龄班齐全的成型园;年龄班不全,规模在2班以上的参照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实行一票否决: 1.课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的; 3.有安全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五、本《标准(试行)》从2009年5月开始试行。 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93号 (1)

〔2019〕93号 广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2019年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 通知 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19〕14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19年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职教中心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 1 -

二、招生任务 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双90”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招收择校生,小学做到六周岁儿童(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全部按时入小学,六年级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高中和职教中心要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三、招生原则和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公办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招生工作,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确保学前三年教育的入园率达到“双90”标准。 (二)小学招生工作 1.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确保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范围 (1)县办小学: 广平第一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焦庄村和卢董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 - 2 -

安路以南、宇康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同时招生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东,长春大道以西的非农业户籍适龄儿童。 广平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南村、西关村、西北堤、纪家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北、建新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广平明德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北关村、后固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人民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广平县明德小学东校区招收店西、店东、店中和刘庄村籍的适龄儿童。 广平第二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南贺庄村、北贺庄村、袁庄村、单庄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广安路以南、东城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广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招收军营和吕庄村籍的适龄儿童。 广平第三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北、新城、东关后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西和建新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 3 -

2019年黄骅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报名时间、要求都在这!

2019年黄骅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报名时间、要求都在这! 2019年黄骅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规定,公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片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任何跨片区招生行为。严格执行省市大班额治理要求,新招年级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3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片内2019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报名 (一)乡镇中小学 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监督指导本乡镇各学校招生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必须使片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工作。招生期间需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小学一年级需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片中小学报名。 (二)城区中小学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在城区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城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对象:在城区小学毕业并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所需手续: 1.户籍手续:提供户口本原件,能够证明户主与学生的直系亲属关系。 2.房产手续:城区有房并实际居住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宅基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正规机打发票),二手房必须过户。 3.经商租房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19年6月底前半年以上;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4.务工租房手续: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原件、居住证(非黄骅籍的)原件、出具近六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加盖务工单位公章)、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5.其他手续:一年级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初一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持有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 两点说明:(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实际变动需要随迁就读的,9月2日后联系片内初中

徐州市2020年市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徐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 徐州市2020年市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中小学: 为更好地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校”,相对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段招生管理,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稳妥、有序地做好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2020年市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有关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办法、投诉电话等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结果监督机制,学生入学学校确定后,其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各校校园网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接受监督;建立学生升学信息部门联合核查机制,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须在学校核查的基础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2.按条件就读原则。取消跨施教区择校,2020年起,市区初中小学招生实行“零择校”,公办学校按条件按规定招收新生。 3.规范收费原则。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公办学校,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包

括借读费等。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招生规模 三、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学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第一类:市区户籍(市区户籍指户籍在剡湖街道、三江街道、鹿山街道社区内的户籍居民,下同),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产权房的新生。 第二类:市区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新生。 第三类:户籍不在市区,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产权房的新生(借读生)。 第四类:户籍不在剡湖、三江、鹿山三个街道内,父母或本人无市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市区,取得市区的居(暂)住证一年及以

2020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

中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姚家镇中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结合2015年中牟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严格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现就2015年姚家镇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认真落实镇中心校小学中牟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惠普性,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国和地方的有关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保证本校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入学,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规范操作,防止生源无序流动。 3、根据我镇实际,严格按照县局的统一时间进行操作,确保招生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 4、统筹安排,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妥善解决群众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1、组长:刘瑞欣 2、副组长:王智敬 3、组员:张守亮、姚新合、李志学、张留记、安变丽 全镇各中小学校长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2、业务:具体安排部署全镇各中小学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招生方案与实施细则、招生通告、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打印并上报各种信息。 四、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做好符合年龄的校区内的儿童的招生工作,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2、根据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学额数,坚决杜绝不足龄新生入学。 3、采取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 4、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新生年龄为2009年2月28日前出生: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招生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 招生 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0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 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 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 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 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招生政策的 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 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 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 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 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 2020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分配 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 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高中招生。 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 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 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2020年太原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20年太原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提出要求,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2019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省研究制定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办法,确保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部落实到位。省教育厅于2020年3月1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全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市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即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即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即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 答:《通知》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学校要精准做好控辍保学

2021年上海杨浦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21年上海杨浦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上海杨浦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欢迎大家的关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1年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可为家长提供哪些服务? 2021年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可以访问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入学报名系统”2021年3月25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家长也可访问“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随申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孩子报

2020重庆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外地户口)

2020重庆小学招生政策(本地户口+外地户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的通知》(教基一厅〔20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当前教育实际, 近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快跟小育去瞧瞧~ 报名条件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 地区村校(点),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就近免试原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 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 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材料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 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各区县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读尽读,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随迁子女 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 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 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 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在民办中小学校核定的办学规模内,确定当年的招生计划,并 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备案。民办中小学校(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 民办中小学校)于4月20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开展招 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民办中小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 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招生程序和时间

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科(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从2014年起,我市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启动实施,经过三年持续大力推进,在全市范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市20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1.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化改革,巩固三年改革成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公办中小学学区覆盖到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行政村,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八公开”: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要指导辖区内各个中小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本县(市、区)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从7月1日起开始招生和报名工作,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提前。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在运城投资、经商、建校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 3.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根据运城市双拥办有关精神,驻运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薄、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 4.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引

石峰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石峰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一、石峰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图示 二、石峰区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三、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和统筹入学。 1.划片入学是指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安排入学。 2.统筹入学包括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和优惠优抚入学。区教育局先对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再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多校划片,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的,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确保无房无户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区级认定的轨道交通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分类及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石峰城区的户籍和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石峰区且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峰区购买住房(拥有100%产权)并实际居住,但户籍(非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云龙区户籍)没有迁入石峰区的,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所在地为依据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小学招生政策

龙新教(初)〔2014〕190号 龙岩市新罗区 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

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1)。 2.农村小学招生根据生源实际,按户籍辖区所在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有效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招生户籍要求。适龄儿童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若迁入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报名登记。 学校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其办证时间截止日期

中小学招生方案

宝丰县中、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有关精神,为实现 2016年我县达到县城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同时,依据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初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普教股具体组织实施。 2.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各片区生源数量和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标准、校址分布,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定每所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

3.均衡发展的原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初中、小学招生工作,进一步树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正确导向,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关注并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4.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六岁的适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乡镇招生方案由各乡镇中心校制订,要明确各学校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报县教体局普教股备案。 (二)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及审验手续见附件2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 乡(镇)初中招收本乡(镇)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校制订招生方案,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报县教体局普教股备案。县直中学招收县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城区住户子女。 (二)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3 (三)城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4 五、关于军人子女优先就学问题

2012年上半年省优质幼儿园确认名单

附件 2012年上半年省优质幼儿园确认名单 (93所) 南京市(2所) 1.南京下关区海燕幼儿园 2.南京东方智能鑫园幼儿园 无锡市(3所) 1.无锡市洛社镇新开河幼儿园 2.无锡市华庄中心幼儿园南湖分园 3.无锡市滨湖区庆安小剑桥幼儿园 徐州市(29所) 1.徐州市云龙区鸿雁幼儿园 2.中国人民解放军94592部队幼儿园 3.徐州市七彩阳光福苑幼儿园 4.徐州市新城区幼师幼儿园 5.徐州市云龙区阳光雨幼儿园 6.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幼儿园 7.徐州市泉山区飞扬幼教风华南苑分园

8.徐州市泉山区金陵幼教中心 9.徐州市泉山区英皇幼儿园 10.徐州市泉山区飞扬幼教春雨分园 11.徐州市泉山区博雅天童实验幼儿园 12.徐州市鼓楼区怡康旗舰幼儿园 13.徐州市鼓楼区东方明珠幼儿园 14.徐州市鼓楼区华商第一幼儿园 15.徐州市妇联幼儿园锦绣山水分园 16.徐州市鼓楼区幼师九里幼儿园 17.徐州市铜山区利国一幼 18.徐州市铜山区央士久隆幼儿园 19.徐州市铜山区中亚幼儿园 20.新沂市草桥镇中心幼儿园 21.新沂市马陵山镇中心幼儿园 22.丰县实验幼儿园 23.丰县华山镇套楼中心幼儿园 24.丰县赵庄镇中心幼儿园 25.邳州市金太阳中心幼儿园 26.邳州市燕子埠镇中心幼儿园 27.邳州市启智蒙氏幼儿园 28.邳州市赵墩镇中心幼儿园 29.徐州市贾汪区机关幼儿园

常州市(4所) 1.常州市钟楼区大地万福幼儿园 2.常州市中央花园幼儿园 3.常州市武进区遥观中心幼儿园 4.常州市戚墅堰幼儿园河苑分园 苏州市(2所) 1.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龙景花苑幼儿园 2.苏州市金阊区新庄幼儿园 南通市(9所) 1.启东市天汾幼儿园 2.启东市苏蕾幼儿园 3.如皋经济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4.如皋市雪岸镇南凌幼儿园 5.如皋市搬经镇夏堡幼儿园 6.如皋市郭园镇车马湖幼儿园 7.如皋市江安镇黄市幼儿园 8.如东县新店镇汤园幼儿园 9.海门开发区幼儿园 连云港市(14所) 1.东海县桃林镇中心幼儿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