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 查重版

中国、澳大利亚个税税制比较

摘要

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进入到了全民小康。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唤起了国民对于与自身利益切切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福利的关注。

特别是对福利水平起决定性作用的所得税税收更是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和税务部门的广泛关注。个人所得税是中国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增长最快地税种之一。由开征之初的1800万/年到现在己达到实现税收收入和收益1500亿元/年的纳税规模。虽然有如此惊人的增长速度,但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还是过小,在2005年个人收入和收益所得税税收收入和收益仅占全部税收收入和收益的7%,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均50%)相比相差甚远,偷税、逃税、漏税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款大量流失,这反映出我国所得税政策的施行力度还比较薄弱。

澳大利亚联邦联邦通过建立全名税号系统全面记录纳税人的收支情况,通过分阶计税结合其他的灵活的计税政策规范的对全民征收个人所得税,而税率和分阶方案随国家经济数据变化,收取的大量税收投入到全民福利。该税收机制有效的起到了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公平的征税方案也极大提高了人民的纳税热情,提高了国民的幸福感。实践证明该制度是一种非常成功的个税税制,给了我国目前不完善的个税制度有很多的借鉴。

本文通过对中澳两国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分析,指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有待完善和改善的地方,希望通过本文能够给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带来有用的建议,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澳大个人所得税中国个人所得税启示

The comparative of A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system and China individual income tax system

Abstract

Chinese people living level enter the XIAOKANG in the recently year,people begin to care the income tax and social benefits which is closed themselves。

Specially,the income tax was cared in the research institute area and tax bureau。Our individual income tax system introduced 1980's,then it become one of

the most increase fast taxes after china opening。The individual income revenues increase from 180 million in1980?s to 150 billion in 2006。meanwhile,our individual income tax rate is lower than other developed count ries?(about 50%)。Our country execution of tax is not strong through above data。

Australia's government records the individual Income and expenditure through

tax code and collect taxes through flexible sublevel tax。whose tax rate

and sublevel program Changed over GDP and CPI,the taxes are used for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welfare。The mechanism of tax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regulating the social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Fair tax also greatly improve

the enthusiasm of people's tax,raise the national happiness。Practice proves that the system is a very successful,there are a lot of reference to our country' tax system。

We hope get new ways to revolution of Chinese individual income tax through

the Australian in dividual income tax introduced 。

Key Words:Australian individual income tax,Chinese individual income tax,

comparative

目录

绪论 (4)

一、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体系介绍 (4)

(一)澳大利亚国情简介 (4)

1、澳大利亚经济状况介绍 (5)

2、澳大利亚税务制度简介 (5)

(二)澳大利亚个税税制 (6)

1、澳个税体系变更史 (6)

2、澳大利亚现行个税制度 (6)

二、中国个税体系介绍 (8)

(一)中国个税体制革延 (8)

(二)中国个税运行现状 (9)

三、中、澳个税税制对比 (10)

(一)中、澳个税体制的不同定位 (10)

(二)中、澳个税申报、个税扣缴制度简析 (11)

1、澳大利亚个税申报制度 (11)

2、澳大利亚个税扣缴制度 (12)

3、澳大利亚个税返还政策 (12)

(三)中、澳个税税率、税目对比介绍 (14)

1、个税税率对比 (14)

2、几种常见个税税目比较 (15)

3、澳大利亚个税特色税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中、澳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17)

四、澳大利亚个税税制对我国启示 (19)

(一) 建立全民税号制度 (19)

(二) 增强税收征管透明度、建立税务代理制度 (20)

(三) 利用完善的个税体系提高国民福利 (20)

五、总结 (21)

致谢 (23)

参考文献 (24)

绪论

改革开放26年来,我国税制历经多次改革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为辅的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复合税制体系。当前,我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意市场经济的过渡,正处于体制转换的关键点;由不发达经济向较发达经济的过渡,正处于经济“起飞”时期。在这段时期中,我国居民的收入和收益水平迅速提高,收入和收益两极化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的个人收入和收益所得税税收收入和收益却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

从1992年占总税收收入和收益的1%上升到2006年7%,这个水平与现在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和收益比重为50%①和如印度那样的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和收益比为17%的水平还是有较大差距的。

澳大利亚联邦联邦通过建立全名税号系统全面记录纳税人的收支情况,通过分阶计税结合其他的灵活的计税政策规范的对全民征收个人所得税,而税率和分阶方案随国家经济数据变化,收取的大量税收投入到全民福利。该税收机制有效的起到了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公平的征税方案也极大提高了人民的纳税热情,提高了国民的幸福感。实践证明该制度是一种非常成功的个税税制,给了我国目前不完善的个税制度有很多的借鉴。

本文通过对中澳两国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分析,指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有待完善和改善的地方,希望通过本文能够给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带来有用的建议,提供新的思路。

一、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体系介绍

(一)澳大利亚国情简介

澳大利亚(Australia),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1788年到1900年,曾是英国殖民地。1901年后,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澳大利亚是世界是最大的岛国—四面环海,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国土覆盖整个大陆的国家,拥有很多自己特有的动植物和人文景观。澳人口高度城市化,一半国生活住在悉尼和墨尔本两大城市。其墨尔本曾多次被评为世界上最宜居城市。

澳大利亚领土面积761。793万平方公里,是南半球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全球第12大经济体,全球第四大农产品出口国,也是多种矿产出口量全球第一的国家被称作“坐在矿车上的国家”。澳大利亚也是世界上放养绵羊数量和出口羊毛最多的国家,被称为“骑在羊背的国家”。

1、澳大利亚经济状况介绍

澳大利亚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2013年GDP全球排名第12,人均GDP达到67742美元,排名世界第5,在2000万人口以上的国家中排名第一,远高于美国,英国等其他主要英语国家。澳农牧业发达[1],自然资源丰富,有“骑在羊背上的国家”,“坐在矿车上的国家”和“手持麦穗的国家”之称,澳大利亚长期靠出口农产品和矿产资源赚取大量收入和收益,盛产羊、牛、小麦和蔗糖,同时也是世界重要的矿产资源生产国和出口国。澳大利亚的高科技产业近几年有较快发展,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有所提高。自197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经济经历了重大结构性调整,旅游业和服务业迅速发展,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增加,当前已达到70%左右。黄金业发达,已经成为世界屈指可数的产金大国。澳大利亚邮政是世界上少见的赚钱而不需要联邦补贴的邮政系统。

2012年主要经济数据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约1。6万亿美元。

经济增长率:3。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6。8万美元。

货币名称:澳元。

失业率:5。5%(2013年5月)。[7]

澳大利亚工业以制造业、建筑业和矿业为主。2009/2010年度,制造业产值为110亿澳元,占GDP的8。7%。建筑业和矿业产值分别为900亿澳元和1210亿澳元,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7。2%和9。5%。悉尼是其工业中心。

澳大利亚对国际贸易依赖较大。澳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澳主要贸易伙伴依次为中国、日本、美国、新加坡、英国、韩国、新西兰、泰国、德国和马来西亚。[2]2009/2010年度澳外贸总额5901亿澳元,同比增长5。3%,贸易顺差为89亿澳元。澳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当前,澳主要贸易伙伴依次为中国、日本、美国、韩国、印度、新加坡、英国、新西兰、泰国、德国等。

(二)澳大利亚个税税制

1、澳个税体系变更史

1884年,南澳大利亚州第一次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16年,所有在澳大利亚六个州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使用不同的税收标准和政策。1924年,澳联邦统一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法蓝图还是起源于1884年的南澳大利亚税法政策。

个人所得税收入和收益在1999年占一半联邦联邦的收入和收益,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个数字已经略有上升的趋势。家庭支持和社会服务已经成为联邦联邦最大的付出方面。

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和收益,联邦联邦需要依靠一套先进,完善的个税税制,持续运行的高福利政策。实践证明,澳联邦的税制是正确的。历经有利的连续14年不间断的经济增长和税收环境,联邦资金等方面的前所未有的出色。财政部长科斯特洛代表澳大利亚联邦宣布了一项计划,在未来四年中,澳计划减少所得税的280亿澳元。纳税人的最高税率从47%下调为45%。这些变化,这意味着只有2%的纳税人缴纳的最高税率,纳税人的全国3/5,只需支付30%的税率。此外,消除了税收老年人生活保障津贴工资收入和收益。在这一系列的减税政策,预计保罗·卡斯特罗联邦的预算盈余在2006/07年度达到110亿澳元。

2、澳大利亚现行个税制度

澳大利亚雇主分红,工资支付退休基金的工人,它会从工人的税收中扣除税金交给税给税务机关。据澳大利亚税法偏远地区纳税人年度医疗款项的在1250澳元以上时可以申报退税具体多少20%。征收管理上,采取自行申报告和税务核算的政策。

(一)报税年度及税率

每年7 月1 日至次年6 月30 日为一个财政年度,在每年的七月至十月之间,所有在澳大利亚有合法收入和收益的人都应凭雇主的工资结算单向税务部门申报税项并支付税金,

尽管其个人年收入和收益低于免税额$6,000 澳元,也须向税务局申明。与此同时纳税人如符合低收入和收益家庭、多家庭成员赡养、个人小生意等条件的话,可以向税务局申报退回部分或全部税金。报退税的手续通常可以自己办理。纳税人自行报税的最后期限通常为10 月31 日,除非纳税人已与税局或注册报税代理公司另有安排。如下表1是04/05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是澳大利亚财年,7月到10月,所有在澳大利亚谁拥有合法收入和收益与用人单位的工资结算应检查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即使个人收入和收益<6000元,也应当同样申报。同时,如果他们满足中低收入和收益家庭的纳税户,家庭成员的支持,个别小企业和其他条件,就可以申报到税务局退回部分或全部税款。通常退款手续通常可以处理自己。纳税人申报的最后期限通常是自10月31日,除非另有安排与税务局纳税人或注册税务师。

另外,澳籍居民年收入和收益的1。5%作为endowment insurance tax,而非澳籍贯居民则不用收取。联邦根据居民收入和收益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各等级税率适当改变。

纳税人在税局提供收入和收益数据后15天左右可以收到退税汇款单或补交税款通告。报税通常通过填写表单、委托代理和网上报税。邮局和商店卖报纸提供免费的纳税申报表。适合退休人员可以调用的收入和收益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在网站个人主页下载电子纳税申报。现在联邦税务局(ATO)积极鼓励纳税人使用网上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的收入和收益较低,可以通过税务局培训社区志愿者提供免费报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得到税务局建议专业税务agent解决税务问题和纳税人税务agent可以扣除税纳税人应税收入和收益的方面。

(二)税务号码。澳大利亚纳税人都有一个TFN,通过向澳大利亚当局申报核发。税号确定后,一般不会发生变化,澳大利亚居民所有的经济活动中都需要用到税号。单位在发放工资之前,会提前扣除税款。税法虽然没有规定如果不提供税号就不允许人们从事经济活动,但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就要依照税法以最高税率收取税款,扣去的税金首先被存入国库账户,居民需要通过申报可以领回多扣的税额。在使用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等福利时,引用税号的方式是为了方便税局将银行等方面得到的的纳税人有关资料和纳税人申报材料进行核

对。

(三)应税及扣税方面。澳大利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和收益有:资本净收益,工资,员工支付总额,工资薪金,医疗服务、事故保险服务缴款,免税收入和收益,公司红利收入和收益,租赁收益,利息收益,老年人生活保障津贴、津贴等。

允许免税的方面有:劳务费付出、教育服务付出、差旅费等其他款项。以上付出方面需要是纳税人本人在有关行业内为赚取工资或与行业有关而支付的款项,有关的银行税费、工会、学费、通讯、学习费用、住所办公室付出均可扣税;有关保险服务之保费亦可扣税;雇主为雇员交纳老年人生活保障津贴或自雇人士为自己交纳老年人生活保障津贴都可使用扣税,其具体多少随年纪有所不同;所有联邦鼓励的农作业投资,但需要符合税局之前颁发的退税目录。

二、中国个税体系介绍

(一)中国个税体制变迁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现代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下几个关键的时间点:

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05年08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此前业内一直呼吁的综合税制有望在未来实现。

(二)中国个税运行现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新经济形式的要求,于1980年9月开始征税的,至今已征收24个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经过长期的变革,税收制度的到很大改进,税收征收方法和税收额度都有较大变化。从1994年实施新税制开始至2004年,各国税,地税局以加强调节贫富差距为目的,全面改建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金额的到高速发展,超过经济的发展速度,从1993年46。82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个人所得税成为中国的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开始在中国税收中的比重已经占到了7%,甚至在一些地区,个人所得税已经超过营业税成为第二大地方税种。

个人所得税对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方面,也对调节社会的贫富差距起到巨大的调节作用。个人所得税的高低还对国与国之间的人才竞争有巨大的影响,因此税负高低至关重要。而税率其中最重要因素。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指导思想是调节贫富差距,兼顾财政的

收支平衡,我国目前采取了分项税制方式,针对不同类型所得采用不同的适用税率,有的施行累进税率,有的施行比例税率,具体最高税率见下表2:

表2 最高税率

在我国个税占总税收的比例过低,过去的20年时间中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增加了近百万倍,现如今我国个税比例达到了总税收的7%。和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比起来这个比例还很小,比如美国个人所得税约占比50%,其中企业所得税仅为个人所得税的大约1/5。这些数据说明我国其他税目征收过多,而对社会调节效果最明显的个人所得税却远远没有争购。

三、中、澳个税税制对比

(一)中、澳个税体制的不同定位

参考全世界个税的征收模式,大致有三种税制模式:分项税制,综合税制和综合税制。西方各国征税模式也经历了从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转化过程。在欧洲,西欧一般施行综合所得税制[3],北美的代表美国、加拿大施行典型的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而澳大利亚实行的和美国相同的综合税制。例如,澳税法规定:纳税人的所得一般有境内或非境内的一般所得和法定所得。一般所得一般包含个人劳务薪资、生产经营利润、更重资本处置股息、利息所得;法定所得有特许使用费自然资源所得、购买澳大利亚财产分期付款产生的利息所得、特定所得进出口所得、资本所得。综合税制是将一定时间的所有收入的总和减去减免和扣除额之后,按照分级税率的方法计算税金。

我国现行个税施行分类税制,不同类型的收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别扣除款项后按照不同税率计算税金。很多人认为这种税务制度不合理,一方面他的计算方法太复杂,同样的收入经过人为的操作可能收取不同金额的税收,另外对社会贫富的调节作用不甚明显。

例如,有甲、乙人具有相同的收入1800园,甲每月工资收入和收益750元,劳务报酬650元,福利收入和收益400元,在考虑“工资、薪金所得”的款项扣除额是每月1600元的情况下,甲不纳税。而乙若每月工资收入和收益1800元,每月要纳税10元。

然而,综合税制对于税务机关的执行力,纳税人的自觉性有较高的要求。综合税制下,要求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如果纳税人通过隐藏收入金额或者调节收入结构等方式逃税,我国税务机关通常无计可施。在分类税制下,税收通过报酬支付方代扣,效率高,可操作性强。

考虑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的国情,现阶段应该还是应该继续施行分类税制,考虑到个人所得税应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基本功能,应该从税务机关的执行能力,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方式上逐步向综合税制的方式转变。可在实行综合税制的基础上,慢慢施行分类税制与综合税制相结合。逐步在不同的收入类型中施行不同的纳税方式,慢慢向更合理的综合税制方式转变。

(二)中、澳个税申报、个税扣缴制度简析

1、中、澳大利亚个税申报制度

澳大利亚个税申报的过程中,税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根据上文的介绍,澳大利亚税号一般是不会随意改动的,除非遇到婚姻状况变化或者其他特诊信息变化时才会到当局去申报改动。澳大利纳税人一旦形成雇佣关系时,雇佣双方需要共同填写包含纳税人唯一的税号的纳税申报表,经过ATO的审查之后才会形成有效的雇佣关系。

在纳税申报表上有几个问题时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我认为也是对中国的个人收入和收益所得税改革及富借鉴之意的:

特别值得我们在纳税申报注意有几个问题,我也觉得对于中国的个人收入和所得税改革有重要的意义:

(1)、在澳大利亚每人每年的税收款项减除额(即个税起征点—Tax free threshold)是6000澳元,澳洲为了避免向多位雇主申请税收减除额的偷税漏税行为,澳大利亚税局中要求纳税人只能一次提出减除额,即向一个雇主提出税收款项减除额,而且对于违反这项规定的惩罚较为严厉,会对违法纳税人征收最高税率,情节严重的可能要交由法院处理。这项这侧也起到了维护社会收税公平性的功能。

(2)、澳大利亚个税000澳元的起征点对于年收入40000的水平来说是相当低的,澳大利亚政府为了照顾低收入和经济负担重的居民,制订了各种税收优惠和税收折扣。这项制度主要分为两个方向执行:意识根据家庭抚养小孩的优惠和单亲家庭的优惠;针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施行覆盖了澳大利亚绝大多数的纳税人,非常大程度的做到了社会平复差距的调节。而且澳大利亚政府还根据其他的突发因素(例如自然灾害,

突发疾病等)制订了灵活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极大的照顾了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很大程度的保证了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

在中国现行的个税制度中规定16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一定程度的保证了基本生活保障,但是这种死板的税收起征点和征税税率也存在着不能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在纳税人遇到突发情况或者因为家庭情况的具体差别时,显得有些乏力,我国也急切的需要指定具体的优惠政策实现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的方向。我国政府虽然也制定了某些地域差别的征收政策,但是覆盖面较窄,方法粗放,难以实现较高程度的调节作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进一步加剧了个税难征收,征收不够数的问题。

2、澳大利亚个税扣缴制度

澳大利亚的预扣制度根据纳税人的需要和不同实际情况分为两种预扣制度:

1 工资预扣制:

澳大利亚工资有三种形式:月薪制,周薪制,双周薪制三种。澳大利亚政府根据三种不同的形式制定三种详尽的扣税制度,根据6000澳元的基本标准换算到周薪,双周新,月薪的方式。这种方式满足了不同纳税人的需要,保障了各种工资收入的稳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纳税人的生活。

3、协议预扣制:

针对某些不能定时获得报酬的澳大利亚居民,澳大利亚通常执行的预扣标准是20%在纳税年结束时,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结合不同的经济情况和扣减优惠,纳税人本人或者委托代理机构计算实际的纳税额。在预扣的基础上多退少补。

在中国,雇佣单位发放的工资一般会依照相应的税率进行实时扣税,但是针对其他类型的劳务报酬方面,则存在较大程度的监管不利的现象,很多劳务报酬的取得税务机关并无手段有效监管,当然税务机关公务员的不作为也有一定的影响;针对福利收入方面,由于政策不明,界定不清的情况存在,针对福利的征税力量还相当薄弱,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同样的住房补贴,有的单位是以代缴公积金的形式,有的单位是现金住房补贴,而有些单位则是福利分房或者廉价公租房,这些概念的界定不甚明清,征税执行显然是不够的。

3、澳大利亚个税返还政策

澳大利亚实行综合税制,会将一个纳税年的各项收入(与纳税号结合)综合起来,减去免除额和优惠额,按照解体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澳大利亚的预扣税系统则起到返还多扣税款的功能

在澳州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两个不走:

一是纳税人缴纳的预交税额(tax credit)

到了年末纳税人通过税务代理机构按照以下的计算步骤计算一年中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步骤如下

澳大利亚本着诚实以人为本的原则鼓励居民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税务返还,通常居民会通过税务代理机构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计算税务返还额度,澳大利亚当局通过这项政策鼓励澳大利亚纳税人积极参与到与自己切身相关的纳税活动中,澳大利亚的纳税由此变为纳税人主动参与的主动纳税,通过这项政策也增强了纳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又进一步促进个税的顺利征收。

我国政府采用的死板的纳税政策是税务局与纳税人的直接接触,纳税人和税务局是两个矛盾的行为单位,这种矛盾的现象造成了纳税的不公平性和较弱的执行力,于是澳大利亚的代理制度则通过第三方的方式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如果引入第三方的代理机构,能够用合理的方式向纳税人收取合理的公平的税金,则会促进纳税的有效执行。

(三)中、澳个税税率、税目对比介绍

税率的变化是调节财政收入收支平衡,动态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采用适当的税率有利调节国民的收入和收益分配,并且起到提高纳税积极性的作用。

1、个税税率对比

澳大利亚的个税税率施行的是五级累进税率。澳联邦04-07年施行的税率如下:

上表反应澳大利亚税率的两个特点

特点1:变化非常及时

如上表,澳大利亚税收每年都在发生变化,澳大利亚联邦会参考每年的GDP和CPI两大参数,结合国家的财政情况,迅速的调节税率,已达到满足居民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政的实际情况的需要。

特点2:税率趋势呈下降

有关资料表明,2000年以来,澳大利亚经济平稳发展,经过了14年的积累,澳大利亚财政状况空前良好,结合国家财政的支出情况,澳大利亚本着业界的最好良心,决定削减

280亿美元的税收,于是最高税率由47%下调至45%,并且起征点提高到150000澳元,伺候澳大利亚仅有2%的纳税人会支付最高税率,而全国3/5的纳税人只需支付30%的税率。联邦的及时减税政策是对纳税人体恤的表现。

而在我国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免征额为1600元。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比较2011年前后我过个税情况如下:

这些年我国GDP,CPI分别保持这7%,2%的增长,但是个税税率却没有响应的变化,我国个税税率的变化存在着周期过长的问题,可能政府机关会说个税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归根结底却是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管理机构不作为。

2、几种常见个税税目比较

薪金、劳务所得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澳大利亚,都是占个人所得税比率比较高的税收方面。在澳大利亚,薪金、劳务所得施行的是相同的税率,在澳大利亚被称为“Income from Personal Service”,源自个人服务所得的收入和收益。其中有:工资,奖金或与工作有关的各项津贴、劳务合同下的劳务报酬、遗产利息所得,它们在计算时都以五级累进制计算相应税额,只

有劳务合同的劳务报酬的预扣税是按所得的20%计(在有关预扣税制章节中已有介绍)。

1、工资和薪金所得

在澳大利亚施行的综合税制是对工资和津贴、奖金统一计算的,是加总计算的。比如某纳税人收入综合是40,000澳元(周薪为769澳元),另外还有不分一次性或者分次给付的奖金10,000澳元的,则按照五级累进税制纳税,本年度的应纳税额是:

()

-+=

50000216000*0.03234010860

则该纳税人每周纳税额应为58澳元,若该年末此人预扣3016澳元,则此人应补缴差额。澳大利亚虽然施行的是预扣制度,但是最终的税金还是年末结算的。

在我国,工资和奖金是纳税是分离计算的,公式为:

=--税额(雇员年终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与扣税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我国税法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可按12个月平均,将其均值算入工资额中,这种计算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问题:相同金额的奖金不同的税额;月薪不同奖金不同而年收入相同却有不同的纳税额;以同收同税为原则,具体情况具体纳税应该是我国税务制度改善的方向。

2、关于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澳大利亚的税法中被称为`capital gain''。它是在纳税处理财产时溢价部分的所得在澳大利亚税法体系中所转让的财产又被分为三类:①收藏品转让。收藏品主要有珠宝、古董、艺术品。这类收藏品起征点是购买这些收藏品时的价格大于500澳元。②私人物品的转让。私人物品主要是指个人用的家具、衣物、运动器材、家电等,购买时价格在1000澳元以上的,其中汽车转让不在此项,在转让时若有获得,被定为应税所得。③不动产的转让。这一类主要是指房产、土地等属于个人不动产的转让(个人的主要居住房不属于应税财产转让所得)。

澳大利亚税法还规定,财产转让时若产生亏损,可以抵扣于财产转让时的所得。但是收藏品的转让损失只能抵扣收藏品的转让所得,而其他两项财产转让损失是可以抵扣所有的财产转让所得的。

3、福利所得纳税的探讨

这儿所谓的福利指的是非货币化的福利,例如公积金,免费宿舍,员工内部认购住房;或者银行行业为员工提供无息贷款,在我国,不管是单位还是员工很少会为这些福利纳税,某些单位会将工资奖金等纳税收入转化成非纳税福利从而达到逃税的效果,是我国税款大量流失。

在这方便,澳大利亚设置了针对非货币化的税款“Fringe Benefit tax FBT ”,针对单位提供的服务,便利,设施,工作餐,贷款,班车服务,停车场福利等福利进行纳税。

这里的乘数值(cross up rate)主要与GST 提供有关,其计算公式为:

() (1 1 )

FBT rate Gestate HGST rate FBT rate FBT rat CU e F rate R BT =++()(-)-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相关文献,该汇总方法不会带来税款的变化,雇主付出总额也不会变化,员工净得也不回变化。该方法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不同类型福利公平纳税的原则,是一种较先进的计算方法。该方法福利享受方是雇员,而纳税人是雇主,表征了税收部门的监管。该方法针对非货币福利纳税对我过福利纳税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例如我国将非货币化福利折算于每个员工工资,再进行缴税,该过程过于复杂,不利于纳税人自我评估,也不利于税务部门监管。在我国,只有针对住房公积金和免费住房的纳税规定,通常将公积金和免费住房转化成货币然后计算所得税〔国税出1999549号文件〕[10],

而像购物卡,免息贷款,集资房等其他福利则不纳入积水范围。

(四) 中、澳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对于税收意识方面,澳大利亚人认为:“In this World is certain except tax and death 。”澳大利亚成熟公平任性的税务制度使澳大利亚人以纳税为荣,而方便的税务代理中介保证纳税的顺利运行,澳大利亚成熟的信用评估制度也起到了监督的左右,澳大利亚的信用评级对于

澳大利亚人的经济生活影响是非常大的。当税收有一次不良记录,则会影响他的住房贷款,汽车分期贷款,因人唯一的税号制度也会使每个人的经济行为一一记录。

从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立法之初,税制改革在1994年发布了税前扣除支付800元/月。而此时的中国经济正处于复苏的开始的时间,我们的收入和利润仍然很低,大多数人的月收入和盈利甚至支付比扣除低,税收在人们心目中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由于整体个人所得税占所得税收入和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相对于其他税种的一小部分征收径流量是相当宽松的。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开始有大批大批的月收入和盈利越过资金扣除的限制居民。2000年,个人所得税最高税收总收入和收益,5%的比例,成为中国第六大税,个人所得税征收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的个人所得税,从概念到成为完全与他们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收入有关的东西,税务机关还加强了税务信息,公民纳税意识。

虽然近年来,纳税人有中国居民在发展阶段的一个很好的感觉,但大多数我们的居民税的意识还是很被动的,主要依赖于支付扣缴义务人代口,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税务法规2006年,凡年收入和盈利超过12万中国公民需要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截至3月,共有163万人次的申报数量,人群这些声明,大多是受薪的结束。私营业主,自由职业者很少个人所得税本声明。

四、澳大利亚个税税制对我国启示

(一)建立全民税号制度

中国目前的税收征管体系不健全,收集手段落后,难以反映征收更高的水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最多的个人所得税种纳税人,管理的工作量是相当大的,需要有一个严格的制度,以确保集合。不过,也有自我强加的预提和两种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申报系统征收,是不完美的,收集和落后,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自我报告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难以实施。税务机关都没有执法水平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征管。

到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年底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收入的中国公民需要自行纳税申报。截至2007年3月底有1.63亿人报税,其中大部分可能被监控收入和收益者,而自由职业者和私营业主在声明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只问个人的纳税申报,并不能监控的总收入和收益。

鉴于目前税收征管中也比较弱力,更高的收集成本,除尘效率不尽如人意。因此,我认为,人们应该从澳大利亚税号制度学习,而且在中国建立个人所得税的数字系统。

个人税号制度,是指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需要联邦政府机关申报纳税的ID号,这是终身的,个人信息被存储在数字不得随意修改。个人收入和未来收入,支付,债务的信息是这个号码,银行账号,通过覆盖全国的网络存储税务机关税收查询的基础。实现定向系统将使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以下的积极方面:

1、便于税务部门监管

建立个人税号制度,但你需要填写的个人所得税的人数,否则,就成了基础上,在其他的最高税率,工作或个人减税给收入和收益,而积极的纳税人个体的表,以便找到由税收号码的信息返回的理解。销售此类纳税人的利润,这是规定,由易反射的个人所得税数量,全面的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纳税人将可以填写纳税申报表,以反映真实的个人收入和利润。

税务部门在纳税人的收入和利润?他们因为它是不可能知道的税收和正在实施的好处到底有多少地方,第一个纳税识别号系统,而不是建立一个“检查通话”只有实现自己的纳税申报时?例如,根据公式A,2 B纳税人李,他可以用常规的扣除税收抵免的量两倍的公司后,根据当前的个人所得税,2帽的收集方法,计算方法如下:穿3000元和1500元的月薪(3000 1600)*为了支付10%= 115利税率在25115元,B也扣除正常缴费中扣除(1600

元人民币)的,纳税人不支付税利。事实上,每月的收入和李4500元利润,税是*的(4500 1600)125 = 15%,应付账款310元。通过建立一个唯一的税收号码系统,用户,存在的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的常见原因,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即可以互相传递信息。反映个人收入和收益的真实情况

税务政策,我们可以从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学习,同时寻找工作并获得收入和收益的建设,由税务ID表肯定反映了他的收入,收入和其他收入和收益相关的性质案例。如澳大利亚的税号表的设计是这样的一些问题,如第一个约定是你的税号,你的工作的选择性质:全职,兼职,短期工,临时工;您必须声明的钱,这份工作吗?扣除(规定只能申报一个单位);?负债和申报的税收优惠等等。如果纳税人更多的就业机会,纳税人需要填写一个以上的声明标题,然后由若干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的信息。每个纳税人最终的收入和收益信息将汇总到税务部门,中央控制由税务机关。

(二)增强税收征管透明度、建立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权威性,代表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并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务代理,造成纳税人的欠税,除了支付或支付应付的纳税人,滞纳金的,税务代理制度,承担的税收税务代理申报税等,不仅提供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专业服务,以维持其法律和合法权益,同时也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税收调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大力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可以参考澳大利亚的税务代理模式,有国家认证的税务师有资格的税务代理机构设立,服务的个人或企业,那些人类个体税法精通处理所有应纳个人(或企业)的所得税,税法规定合理的税务筹划。这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效率,增加的税收处理的透明度,也有利于税收调节的税务机关。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辐射较大的,税务机关应采取具体措施,促进研究和税务代理,帮助社区改善中介机构的力量收集和质量。

(三)利用完善的个税体系提高国民福利

1、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渠道,形成强制医疗服务保险服务制度

澳大利亚实行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使用各种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澳大利亚的一半以上的人居住。对于使用医疗服务和福利的国民,我们需要鼓励所有被保险人。澳大利亚的联邦所得税制度是一个很好用的所有的人的参与,医疗保险服务税的征收(医保税)时,

澳大利亚工资分配制度

澳大利亚工资分配制度 文/马文堂 收入分配基本情况 20世纪90年代前,澳大利亚工资分配标准主要是通过联邦或各州产业关系委员会或劳资法庭裁定的大约3200个工资率确定。 1996年澳实施了《工作场所关系法》,对裁定工资率体系进行大幅度改革,除保留少数裁定工资率作为确定工资的标准外,绝大多数其他劳动条件主要通过企业集体谈判或雇员单独同雇主直接 协商来确定。现在澳企业工资由裁定工资率确定的占24.1%,由集体谈判确定的占35.3%,由个人劳动合同确定的占40.6%。总体发展趋势是,裁定工资率的总体作用在下降,但在餐饮业仍比较受欢迎,采用率高达65%;集体谈判和个人协商方式的作用在上升,前者主要在公共部门、大企业和全日制工作中流行,采用率分别达80%、79%和37%;而后者则受到私营部门、小企业及专业和管理人员的青睐,采用率分别达到50%、68%和75%。 从管理与非管理职业角度看,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实行和不断提高,非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标准在不断提高,管理与非管理人员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在逐渐缩小;从性别角度看,女性雇员工资收入

大大低于男性,约为男性的66%左右,而且这种差距在过去20年基本上没有改变;从行业角度看,雇员工资收入最高的前三位依次是采矿业、金融保险业和房地产业,工资收入最低的是零售业和旅馆餐饮业。 企业的工资分配 1、工资分配模式 大中型企业非管理雇员的工资目前主要是通过企业集体谈判或个人同雇主单独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雇员收入分为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货币报酬又分为直接工资和间接收入。直接工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生活费;间接工资收入包括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和雇主提供的奖励计划,如利润分享计划等。非货币报酬,又称为“工资包”,主要是指各种激励计划,包括个人奖金、小组奖金、目标奖金、收益分享、利润分享、雇员持股等形式。这种非货币报酬主要是针对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非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的,职务越高,非货币报酬越多。 2、雇员增资机制 20世纪50-60年代,澳大利亚经济快速增长,政府对工资

我国个人所得税概况

[摘要] 本文介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的状况,对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弊端以及在征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政府应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力度。个人所得税对我国现在以及未来财政收入有着巨大的影响,现在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收入的比例过低,所以在未来几年我国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的完善,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打好基础。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税收

目录 一、所得税的概念及其意义 (3)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4) (一)税款使用制度欠缺影响纳税积极性 (4) (二)全国适用同一费用扣除标准不符合实际 (4) (三)税率设置存在不公平 (4) (四)所得税分类税制模式征税范围过于狭窄 (4) (五)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5) 三、改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5) (一)重塑政府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形象 (5) (二)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6) (三)加强法制建设和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7) (四)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管机制 (8) (五)完善初次分配和税收征管配套政策 (8)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其意义 个人所得税,就是对个人获得的各种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于1799年始

创于英国,至今已有200年的历史。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方面的优点,它正在世界各国逐步得到广泛的推广,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目前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可达45%左右,且仍处于上升趋势。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已成为税制中的重要税种之一。1993年1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开始步入正轨。 个人所得税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对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它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事实上,收入的集中化与不平等正开始妨碍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壮大个人所得税就不仅是长远需要,而且是一种迫切需要。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本身不具备调节经济的功能,这与我国特有的经济结构有关。私人经济规模尽管已经不小,但质量不高;国有经济因产权原因,并非完全市场微观主体,它们都没有对调控政策作出迅速灵敏反应的能力。税制应及时作出制度安排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 在扣除项目和标准上。在分类课征的模式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只有计税工资,一定比例扣除等方式,是全国统一的标准,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和负担水平。而国外个人所得税,比如美国的税制是以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纳税单位设计,税务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的收入状况,费用状况,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扣除规定。 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入,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工薪收入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款使用制度欠缺影响纳税积极性

新西兰的社会福利制度

嘉阳鑫解读新西兰福利制度新西兰的社会福利制度由来以久,早在一八九八年为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就已引入了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新西兰收入资助的资金来源于税收收入。在新西兰没有一个特别的基金会需要工薪族缴纳任何款项。 嘉阳鑫海外服务中心下面将解开新西兰福利制度的神秘面纱。 新西兰是全球实施最有效率税收制度的国家之一。作为一个新西兰居民,不论你的入息是在任何地方赚取都要向新西兰当局缴交入息税。而作为一个新西兰税务居民,所有入息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投资利润、津贴和海外收入都要交税。新西兰税项包括入息税、商品服务税、扣缴税、意外赔偿税、附加福利税和赠予税等。此外,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金也由税务局代为征收,如家庭补助金、儿童补助金等。 新西兰是个福利国家,有些评论家用一句囊括“新西兰人的生老病死全给国家包了”。绝大多数新西兰人顺理成章地接受政府提供的一切福利待遇,这是他们生来就有的权利,同时也是政府回报支持者的明证。因此,新西兰人的基本生活和普遍健康得到保障。所有公民都有权享受这种优厚的福利制度。 此外,新西兰人的基本工资、家庭津贴、医疗津贴和退休金,都按统一定额发放,无须事先进行个人经济状况调查。政府税收用来供给众多的津贴:由于国库主要来源于累进所得税,福利国家实际上也是一种收入再分配制度。其理论依据来源于“家庭是社会的重要成分”这一信念。 新西兰救济制度(拥有绿卡的人及本土居民): 抚养补贴例如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补贴,以及给予孤儿、丧偶者和无人抚养的儿童的补助。

病残抚恤包括对病人和残疾人的补贴,甚至还向残疾人提供贷款,用于搬家、修理房屋和购买汽车。 养老金在新西兰,60岁以上可以领取养老金(到2001年将改为65岁)。 失业资助包括培训和失业救济,以及在寻找工作期间给予的补贴。 另外,还有儿童抚养补贴、葬礼津贴和康复补助等。 新西兰有关社会福利及其安康平安保证制度内容: 一、社会福利制度 收入赞助与其他国度的社会保证制度不同,新西兰收入赞助的资金来源于税收收入。在新西兰没有一个特别的基金会需求薪水族交纳任何款项。对那些契合赞助规范的人来说,承受现金救济是他们应有的权益。这些救济包括抚育补贴,例如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补贴(赞助单独抚育孩子的独身父母)以及给予丧偶者和无人抚育的儿童的补助。 病残抚恤的内容包括对病人和残疾人的补贴,以至还向残疾人提供贷款,用于搬家、修理房屋和购置汽车。 随着人民均匀寿命的增长,社会福利部门的压力越来越大,新西兰正在逐步进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据悉到今年会由以前的60岁上升到65岁,并且对超越一定数额的其他收入要征收附加税。但关于从私人养老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领取的养老金,其一半能够免征附加税。退伍军人的养老金与全国分歧。还有与工作相关的救济职业培训和失业救济。另外还有一种在寻觅工作期间给予的补贴。 其他的补贴方式有:儿童抚育补贴、葬礼津贴以及康复补助等。 新西兰的救济金每年调整一次,大局部是依据收往复几停止调整。某些收益人在得到救济金之前需求等一段时间。

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培训资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A表)填写案例讲解 案例一: 甲为一家五金店(个体工商户)A的业主,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2017年1月至4月A收入总额100万元,累计发生成本费用80万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万元,1月至3月累计已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1万元。甲有听力残疾,有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并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甲该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答: 收入总额=1000000(元) 成本费用=800000(元) 利润总额=1000000-800000=200000(元)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0000(元) 投资者减除费用=3500×4=1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0-14000=86000(元)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9750 应纳税额=86000×30%-9750=16050(元) 减免税额=375×4=1500(元) 已预缴税额=10000(元) 应补(退)税额=16050-1500-10000=4550(元)

案例二: 甲为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的投资人,该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2017年1月至2月A收入总额40万元,累计发生成本费用35万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元,1月累计已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00元,甲购买了符合财税〔2015〕126号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每月支付保费200元。甲该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答: 收入总额=400000(元) 成本费用=350000(元) 利润总额=400000-350000=50000(元) 投资者减除费用=3500×2+200×2=7400(元) 应纳税所得额=50000-7400=42600(元)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3750 应纳税额=42600×20%-3750=4770(元) 已预缴税额=2000(元) 应补(退)税额=4770-2000=2770(元)

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政策的理论和实践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集中表现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理论的形成和实践上.这种理论同剩余型模式与制度型模式的区别在于,它促进了"生产性的"、有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福利干预.发展型社会政策结合经济议题,力图通过协调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来改善所有人的福利.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若干实际的社会投资策略和资产建设策略,实现社会政策从以消费和再分配为导向的服务转向提高受助者能力、扩大经济参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干预方法,这使发展型社会政策明显有别于福利领域的其他方法.中国正力图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也处于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改革的反思时期,社会政策的作用凸现.怎样在"社会转型"与"全球化"双重叠加的背景下,发挥社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正的功能,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点政策议题.发展型社会政策对中国的启示意义是: (1)要重新重视和确立政府在社会福利中的主导角色; (2)在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安排上要具备长远性、战略性眼光. 社会保障在西方的兴起与发展并不是一件由来已久的事情,但它在西方国家所释放出的能量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果把整个社会经济比做一艘乘风破浪的舰船,社会保障就是遭遇风暴时的避风港,它消除了人们处于不确定社会中的恐惧,减少了社会成员面临的种种风险。可以认为,西方国家发达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最近几十年以来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有力武器。 市场经济的补充与法治精神的体现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形成于十九世纪末的德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在英、法、瑞典、加拿大等国家中得到正式确立与发展。各国相继以社会保障形式干预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是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的困扰,缓和随工业化的发展而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通过政府干预解决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社会保障一贯扮演的角色,其实就是对市场配置资源结果的合理修正,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 西方各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历程虽然各不相同,但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并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1881年德国首次以“皇帝诏书”形式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了世界各国通过法律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先河。随后颁布了《事故保险法》、《伤残及养老保险法》、《职业介绍及失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了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样,瑞典、法、英、美、加、日等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构建过程中,无不伴随着大量详细的社会保障法规的颁布与实施,这成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一大特色。 “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因国情不同而异。但不外忽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是在国民遭遇疾病、受伤、生育、死亡、年老、残废、失业等情况,造成收入中断或丧失时,给予一定的补助及帮助以保障其生活来源的制度。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式的保障制度,它是在个人与雇主缴费的基础上,由国家财政支持运作的,带有国家强制性。其中社会保险的四大支柱——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事故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基本部分。以瑞典为例,它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1994年支出能够占到当年整个社会保障支出的86%,其核心地位可见一斑。 社会救济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提供的保障制度,一般由财政拨款。具体的救济

Australiantaxationlawnotes澳大利亚税法概要

Topic 2 Ordinary Income 1.Assessable income = ordinary income + statutory income (s. 6-1(1)) Taxable income = assessable income - deduction (s. 995-1(1) & s. 4-15) 2.Ordinary income: a. Periodicity, recurrence & regularity (Harris, Dixon) b. Income must be money or convertible into money c. Receipts from income producing activities will be regarded as ordinary income & income earning activity (Harris, Dixon) 3.Income earning activities: a. Personal exertion (personal services, employment, one-off services) b. Property (interest, rent, dividend) c. Carrying on a business (sales, services) 4.S. 21A enables value of benefit, non-cash benefit, to be assessed as ordinary income under s. 6- 5. FCT v Cooke & Sherden 5.S.21A does not operate in an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If employment, the benefit is taxed under FBT. 6.Non-cash benefit: property or services provided wholly or partly in respect of a business relationship, or for or in relation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o a business relationship. S. 21A(5) 7.S. 21A(3): the value of the benefit is reduce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taxpayer would have been entitled to a once only deduction if the taxpayer had incurred the cost. 8. Entertainment is non-deductible per s. 32-5. 9. If a receipt is ordinary income under s. 6-5, a receipt that substitutes for it will also be ordinary income under s. 6-5. FCT v Dixon 10.Receipts generally not considered as ordinary income include capital, windfall gains, hobby receipts and mutual receipts. 11.Purely gift from friend or family cannot be treated as ordinary income. FCT v Harris 12.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cancellation of business contracts is income. Heavy Minerals Pty Ltd v FCT 13.Amount received for the sterilisation of assets are treated as capital (loss of use of asset or income producing capacity). Glenboig Union Fireclay Co Ltd v IRC

在澳洲,你需要知道这八大社会福利

在澳洲,你需要知道这八大社会福利 澳大利亚社会福利和保障津贴种类多而齐全,凡获得澳大利亚绿卡身份居民和公民,都可享受其应有的福利待遇。很多中国人都十分羡慕澳大利亚的全民福利政策,那么究竟有多好? 牛奶金 这里的牛奶金,当然不是真的指孩子喝牛奶的补贴,而是指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都是没有等待期的,即拿到PR就可以申领。对于有小孩的家庭,从以PR身份登陆澳洲那天开始,就可以开始申领了。当然小孩也必须是PR。Family Tax Benefit Part A:只要有小孩,即发放该补助。这项补助发放额度和家庭的总收入有关。 Family Tax Benefit Part B:只要有小孩,即发放该补助。这项补助发放额度和父母的低收入一方的收入有关。相当于是对父母中一方工作,一方不工作而在家带小孩的家庭进行补贴。 托儿补助金 Rent Assistance:只要有小孩,同时是租房的,就会有租房补贴,最高额度是两周发$208。这项补助的发放额度和家庭

的总收入有关,也和租金有关。Child Care Benefit (简称CCB):小孩上幼儿园,才发放该补助。这项补助的发放额度和家庭的总收入有关。Child Care Rebate(简称CCR):小孩上幼儿园,并且父母都工作/上学至少15小时一周的情况下,才发放该补助。政府住房 为了保证人者有其屋,保证低收入者也能住房,澳大利亚 政府每年都拨款建造大批的政府房。由政府委托的专门公司管理,以极低的价格出租,通常每个星期房租为15澳元左右,而且往往是很漂亮的大楼。比如墨尔本1958年奥运会 的运动员村大楼,大部分都是政府房子,奥运会结束后,大部分都给低收入者居住。什么人可以申请呢? 原则上任 何人都可以,但它的特殊收费方式把有钱人自动排除在外,基本收费原则是按收入的百分比交租。有一点需告诉大家,中国新移民申请政府房的人很少,部分老一代移民特别是老年群体,存在在政府住房居住。 因为凡住这种房子的多为低收入家庭,属社会底层,但是因为很多低收入人群没有车,所以廉租房总是建造在交通方便,寸土寸金的地方,但是治安不一定好。中国人往往很关心子女的生活环境,因此宁可多花点钱,也要找一个“好地区”。购房补助 为促进澳洲人买房,各个州政府都推出首次购房补贴。大部分的做法是提供1.2万至2.5万澳元的补贴,或者是减免和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订立太晚,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执法不严、征收范围不全面、征收管理力度不足、起不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等问题,导致税款过多流失。故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让它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重要税种,全世界22个发达国家,17个国家以此税种为主,剩余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例最低的也在14%以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聚集财政收入,调控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跨国所得不断增多,国内居民收入来源也更加多样化。面对新形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难以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随历经9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鞭长莫及。导致这种局面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1.1、征收范围不全面 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可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列举法又可以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正列举方式即对税法中有确切订立的项目给予课税,尚未出现在税目中的项目不用纳税。反列举方式则是确切规定出不在纳税范围的项目,除此之外所有项目都要纳税。通常地,反

澳大利亚税收制度概况

一、澳大利亚税收制度概况 澳大利亚为联邦制国家,行政管理分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全国划分为6个州和两个地区。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其行政事务由内阁负责,内阁由总理主持。联邦国会是国家的立法机构。议会实行两院制,即众议院和参议院。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层次分明,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国防、外交、贸易、大学教育、福利、就业、社会保险、州际基础设施等事务;州政府主要负责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交通运输、公共秩序与安全、环境、财政、城市供水、州内基础设施等事务;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废物管理、产妇医疗保健、公园和花园、地方道路、其他市政。 澳大利亚实行分税制,税收收入分为联邦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两类,其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分别对应了三级税收权限。 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对其税收制度进行改革。1985—1996年,工党政府对税收政策进行了局部调整;从1996年后,进入全面税制改革阶段。为了提高政府收入水平,缓解所得税税负过重给纳税人造成的压力,协调直接税与间接税之间的比例关系,同时抵消地下经济和灰色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澳大利亚于2000年7月对原有税制进行了结构性改革。经过改革后,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商品与劳务税、退休金税、国民保健税、福利税、资源税、关税、土地税、印花税、消费税、工薪税、机动车辆税、资源特许权使用税、银行账户税等。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如下: 表一:澳大利亚政府间税种划分

联邦政府 州政府 地方政府 个人所得税 土地税 相关收费, 如垃圾费和水电气等服务性收费。 公司所得税 印花税 商品与劳务税 消费税 退休金税 工薪税 国民保健税 机动车辆税 福利税 资源特许权使用税 资源税 银行账户税 关税 (一)个人所得税 目前,澳大利亚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006至2007纳税年度的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 表二:2007纳税年度的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澳元) 税率(%) 1 6,000以下 0 2 超过6,001至25,000的部分 15% 3 超过25,001至75,000的部分 30% 4 超过75,001至150,000的部分 40% 5 超过150,000的部分 45% (二)公司所得税

澳大利亚各类福利申请标准

澳大利亚各类福利申请标准 澳大利亚于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社会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新移民抵达澳大利亚后,马上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保健及家长津贴等福利。澳大利亚社会保障津贴种类齐全,主要有以下形式—— 养老金: 澳大利亚享受养老金的男子需65岁以上,女子60岁以上。领取者的妻子即使本人无资格享受养老金也可领到养老金。能否领取养老金或领取多少,将根据有关人收入、资产而定,并要满足居住条件的要求。年金与通货膨胀率挂钩,每两年调整一次。凡领取养老金者可以得到优惠的医疗药品和其他卫生保健待遇。政府对享受养老金者提供的其他优惠包括减收交通费、地方税、电费和汽车注册费等。 家庭子女补助金: 凡养育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女的人可以得到补贴,但取得这笔补贴必须经过对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的调查。家庭补贴通常每两个星期发一次,交给主要监护人,一般都是交给孩子的母亲。孩子助养费的领取根据一个有孩子的家庭年收入情况而定。 残疾人和病人救济金: 因伤残而领取抚恤金的人和因患病而领取临时补贴的人,接受康复治疗和培训,父母或监护人因孩子身体、智力或心理伤残而需要在家里得到护理和照顾的可以领取残疾人和病人救济金。已经就业或者正在接受培训但是不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伤残者可以领取交通费补贴;长期在家照顾严重伤残的养老金领取者或领取其他补助者的人可以得到护理者补贴。 失业救济金:

对于正在寻找职业的失业者或为寻找工作机会正在接受教育、培训或安置的失业者,为使其能得到足够的收入,以维持他们自己和家属的生活所发放的补贴,有"寻找工作补贴"和"重新开始津贴"等;失业救济金额度目前为每人每两周约410澳元。新移民在抵达澳大利亚两年后才有资格申领。 孕妇补助金: 居住在澳大利亚,且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孕妇,可以申请孕妇补助金。如在前往澳大利亚定居途中孩子生在船上的产妇,以及在澳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孕妇,也能享受此种补助。每分娩一个孩子时,可得到一次性分娩津贴。 全民享有免费医疗保健: 国民保健(Medicare)是澳大利亚国家健康保险计划,新移民可以即时享有大多数免费医疗服务,国民保健病患者也可享有免费公立医院的治疗。国家将会为病人支付:看医生的费用、在公立医院手术、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实行统一结账,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费。国家虽不会为病人支付买药的费用,但政府通过“医药补贴计划”对许多医药处方给予补贴。 此外,还有学习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看护津贴、配偶津贴、电话津贴、房租津贴、交通津贴、托儿津贴等,但大多数新移民要等两年才有资格申领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包括失业救济金和学习津贴。新移民抵达澳大利亚后即可享受的福利包括医药津贴、孩子助养费、特别救济金、大学奖学金和学费免息贷款的偿还等项。 澳大利亚是高福利国家,是全世界公认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先驱。基本福利制度具体体现在: 1.从小学到高中12年的免费义务教育; 2.大学学费比留学生低2/3,并且是免息政府贷款;

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附件1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投资者信息 姓 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被投资单位 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类 型 □个体工商户 □承包、承租经营单位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据实预缴) □查账征收(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一、收入总额 2 二、成本费用 3 三、利润总额 4 四、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 五、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6 六、投资者减除费用 7 七、应税所得率(%) 8 八、应纳税所得额 9 九、税率(%) 10 十、速算扣除数 11 十一、应纳税额(8×9-10) 12 十二、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3 十三、已预缴税额 14 十四、应补(退)税额(11-12-13)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代理申报机构(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7.第7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8.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下表对应的方式填写。

2015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陷及改革思路_利雅

036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6月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e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收稿日期:2015-03-01 作者简介:利 雅(1987-),女,汉族,广东省梅州市人,广州工商学院财金信息管理系思想政治辅导员。研究方向:财税教学及学生教育管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陷及改革思路 利 雅 (广州工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850) 摘 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模式、税率与税制设计、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缺陷和漏洞,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对收入公平调节的作用。应该从科学优化税制模式、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和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水平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 税制模式 ; 税率与税制设计 ; 税收征管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657(2015)03-0036-03 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叫个人所得税。我国首次对个人所得开征个人所得税,是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征以来,个人所得税通过了六次修改,目前执行的是2011年6月修订并从当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的来源非常广泛,包括所有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以及除以上各项所得以外的,其他确实有必要征收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个人所得;还包括一些难于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定的个人所得。总之,各项所得均须视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课征制,这是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之一,即不同所得按照对应的税率、费用扣除和计税的方法来征税。 一、分类课征税制模式存在缺陷,需科学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选择的是分类课征的税制 模式,即将纳税人不同性质和来源的所得项目,分别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和比率税率两种税率形式进行征税。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是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特点,而采用源泉扣缴并且操作简单方便,则是分类课征税制模式的显著特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分类课征税制模式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目前已无法实现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进行公平调节的目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税源流失。收入来源种类日益多样化,这将扩大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的范围,导致现有应税项目无法囊括全部收入种类。我国现行税制中,不同来源收入征收所得税的税率和扣除额不完全相同,容易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可以进行收入类型转换,把税率高的应税项目转移到税率低的应税项目,或把收入由扣除额低的项目向扣除额高的项目转移,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二是纳税人单项收入有可能无需纳税或少纳税,结果造成税源流失,无法实现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进行公平调节的目的。第二,税负不公。现行税制下,不同的纳税人即便收入相同,但因为收入来源不一,应按不同的所得项目计征个税,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不同,其结果是收入相同,但税收负担并不一样。第三,调节收入力度不足。在现行税制下,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为

澳大利亚财政管理体制及启示

澳大利亚财政管理体制及启示 一、澳大利亚国情概况 澳大利亚地处南半球,土地面积768万平方公里,是世界第六大面积国家,也是唯一一个领土覆盖整个大陆的国家。澳大利亚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人口约2000万,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资源丰富,农牧业及服务业都很发达。它的领土划分为六个州和两个领地:分别是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南澳大利亚洲、西澳大利亚洲、塔斯马尼亚洲和北领地、首领地(即首都堪培拉所在地,人口约32万)。 澳洲原为土著人居住,后成为英国殖民地,1901年形成澳大利亚联邦,只有100多年的建国史。由于上述历史渊源的因素,澳大利亚类似英美模式。其政治体制实际上是非完全意义的三权分立。议会是国家立法机构(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负责制定法律,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很健全。宪法第83款规定,没有法律对拨款的授权,任何资金都不能从联邦中支出。由此看出国家财政资金是由议会控制的。总督是国家元首,由英国女王任命,负责签发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督一般没什么实权,但其能够任免总理。行政机关的总理和部长(即内阁)是议会的成员,而且总是从下议院多数派政党中选举出来的。这一点澳大利亚宪法遵循了英国的责任政府模式。这种模式不同于美国,美国总统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不是议会成员。同样,总统的部长也从议会外任命。由此看出,其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不是完全分离,特别是2005年7月1日后以霍华德为领袖的自由党多年来首次控制了参众两院,更削弱了两权的独立性。澳大利亚主要党派有自由党、工党、国民党和绿党。司法机构包括警察和各级法院,它们对于政府是独立的。 二、澳大利亚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澳大利亚政府间的事权划分明确 澳大利亚的公共行政管理系统主要沿袭英美模式。国家行政管理分为联邦、州(6个州和2个领地)和地方(约863个)三级。每个州有各自的体制,负责管理地方政府,都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与政府分级管理相适应,澳大利亚实行典型的分税、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并通过较为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尽可能使公民享受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非常明确。 涉及全国的事物由联邦负责,主要有:国防、外交、宏观经济管理、全国性的税收、州际基础设施、电讯、移民、金融、社会保险;涉及州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州一级政府提供,主要有教育、警察、卫生、医疗保健、交通和州内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只负责一些非常本地化的事物,如:社区服务、消费

西方福利制度论文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简介 陶承德等在《科技革命与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一书中认为,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社会物质财富大量增加。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就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处于贫困线以下。特别是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发展,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竞争的加剧,使许多企业生产不景气甚至倒闭,使相当数量的工人失业,生活水平下降。为了保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兴起和形成福利制度。福利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加强社会福利而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是资产阶级政府采取的重要的改良主义措施,是资本主义社会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稳定,阶级矛盾趋于缓和的重要原因之-。 福利制度的初创是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在I9世纪7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发生了长期萧条,失业问题日趋严重,工人运动日益高涨,社会矛盾逐渐激化。特别是在欧洲无产阶级革命的中心--德国,俾斯麦政府对工人运动除了采取镇压手段之外,也把实行社会改良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手段笼络工人,德国就成了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障立法的国家,它在1883年、1884年和1889年,先后通过了疾病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和老年及残废保险法。许多欧洲国家也借鉴和学习德国,如英国、瑞典、挪威、芬兰、法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瑞士等国也先后制定有关疾病、工伤事故的法律,1911年英国还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国性的、强制性的失业保险法和国民健康保险法。 在本世纪30年代,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发生,造成了大批劳动者的失业,贫困和饥饿引起了资产阶级的极度恐慌,特别是德、意法西斯的上台和空前规模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危机和战争使人民觉醒,在欧洲左翼的政治力量加强,苏联社会主义又给人们指明了新的社会发展方向,欧洲和亚洲一些国家的民主革命风起云涌。在这种背景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加快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步伐,美国国会于1935年8月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还建立了有关给年老退休的工资收入者直接提供年金津贴、失业补偿、贫困和盲人救济、被扶养穷困儿童救济、促进妇孺健康和公共健康服务等9个社会福利计划。并于1942年11月为了动员人民支持战争,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受英国政府之托,提出了一个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西方社会保障史上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提出了两个基本思想,一是社会保障应以保障居民维持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为限;二是社会保障应体现“普遍和全面”的原则,即应包括所有居民的各种不同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这个报告得到英国战时联合内阁和战后工党政府的原则批准,英国相继建立了家庭补助法(1945年)、社会保险法(1946年)。国民健康服务法(1946年)、国民保险(工业受伤)法(1946年)、国民救济法(1948年)等。1944年制定的教育法也把免费的中学教育确立为普遍享受的权利。法国、瑞典等国也进一步完善了福利制度,使福利国家的框架基本形成。 陶承德等认为,50年代以来,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浪潮汹涌澎湃,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得到迅猛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特别是60、70年代,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这也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完善福利制度、发展福利国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进入完善阶段。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福利的享有面愈益向全民化发展。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把保险范围由工资收入者的职工保险扩大到非工资收入者如农业经营者、手工业者、商人和自由职业者。对收入很低或没有收人而无法参加保险的贫困者、失业者伤残者等通过设立社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补贴项目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 第二、社会福利项目更加广泛。除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外,还纷纷设立了各种救济,象住房补贴、孕妇补贴、儿童营养补助、单亲家庭补助、老年人医疗照顾计划等。如英国公民一出世便可享受国家发放的婴儿补贴;产妇有医疗补助;学龄儿童除了在公立学校免费就读以外,还享有儿童津贴;失业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救济金;病患者可以在公立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同时可以领取疾病津贴或疾病补助救济;老年人有退休金、养老金;死亡者家属可领取抚恤金等。瑞典的社会保险制度源于英国,又超过英国,被誉为“从摇蓝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如瑞典公民年满67岁即可领取全额的基本年金,而且不交纳任何手续费,也无需经过收入情况调查,雇工和雇员不交纳保险税。 第三、社会福利支出大幅度增长。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均占相当大的比重,社会福利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如美国1975年社会福利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达18.7%,占政府开支比率达57.4%,1982年的社会福利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5。西欧的英、法、德、意、比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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