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溪乡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董溪乡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董溪乡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董溪乡狂犬病预防控制预案

狂犬病是国家法定报告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与动物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主要传染源为犬。人对狂犬病病毒普遍易感,病死率极高,至今无特效治疗方法。为切实抓好狂犬病防制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联合防控机制

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和组织辖区内村组、相关职能部门、农户落实犬只管理、免疫、捕杀等综合措施,认真做好狂犬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乡安办、畜牧、卫生、派出所、财政、教育、宣传部门及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联合防制体系,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狂犬病防制形式及措施落实效果,因时因地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机制,确保我乡狂犬病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下面将董溪乡狂犬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长:赵必顶(政府乡长)

副组长: 许少志 (政府副乡长)

成员:刘松生(乡卫生院院长)

任自军(乡人武部长、副乡长)

邓礼坤(乡财政所所长)

吴大洪(乡广播站站长)锻炼

杜洪良(乡畜牧站站长)

王平生(乡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委主任

下设防治工作办公室在乡兽医站,赵自刚任办公室主任,杜洪良为副主任、付顺为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全乡犬只狂犬病防治预案以及处理日常防治业务。

二、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防制措施

结合我乡实际,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地推广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董溪乡狂犬病预防控制预案》。三是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彻底有效处理。四是加强犬只狂犬病

疫苗的注射。五是加强犬只管理,做到犬只圈养、栓养。对犬只运输和交易要进行排查督导,严防携病犬只进入我乡。

三、明确职责,协同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

彻底消除狂犬病的危害,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要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制度,互通情况,及时沟通,切实把狂犬病防制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乡由政府牵头,成员部门参加,建立乡防制狂犬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负责协调指导全乡狂犬病防制工作。

(一)畜牧兽医部门

负责制定我乡《动物狂犬病防治预案》;负责提供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免疫接种和监管疫苗安全性;负责登记、统计犬只数量及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全乡犬只依法进行研发注射、登记、发放家养犬免疫证;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市场检疫;负责动物狂犬病诊断、动物狂犬病疫情统计和监测、狂犬病动物及其尸体的消毒处理和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众防制狂犬病宣传教育。

(二)派出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制工作。配合开展公众防制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对全乡辖区内散养犬、流浪犬进行处臵和扑杀。

(三)卫生院

负责制定我乡《狂犬病防制预案》;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强化培训;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组织供应和接种工作;负责犬伤患者的救治;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负责做好狂犬病死亡者的尸体消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众防制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四)财政所

负责落实必要的狂犬病防制工作经费。

(五)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稽查、取缔非法犬类的交易市场;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对市场出售的犬类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卫生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类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众防制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六)中心校、村小学

负责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交易;负责学生群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众防制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七)乡广播站

负责及时以简报、图片新闻等形式对我乡开展狂犬病法制工作情况进行正面报道;负责协调做好狂犬病防制法令、法规及防治知识的社会公益性免费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众防制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八)各村委会

负责制定辖区内狂犬病防制预案和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开展1次辖区内犬只的免疫接种工作,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散养犬、流浪犬的处臵和扑杀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防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开展防制狂犬病工作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及督促检查,实行责任到人、责任包干制度。以全乡7个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挂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及村主要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分工职责负责。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疫情发生的,乡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通江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动物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

由畜牧站牵头,以村为单位进行。坚持强制免疫,有偿注射。如因农户个人原因对家养动物不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导致狂犬病疫情发生的将按《动物免疫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因乡、村、组干部不作为导致狂犬病疫情发生的,经核实无误,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情结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人间狂犬病防制工作

由卫生院、学校牵头。各村以乡村医生为监测员,对犬伤患者及时正确治疗,一旦发现狂犬病人,要及时向卫生院报告疫情;各学校以安全员为监测员,对犬伤学生及时正确救治,履行好疫情报告制度。如因医务人员、教职工不作为导致狂犬病疫情发生的,经核实无误,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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