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局党的基层组织

青岛市体育局党的基层组织

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市委办公厅《关于青岛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青办发…2011?7号)通知精神,结合体育实际,现就局系统党的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的章程,通过一定形式将党的有关工作向党员或人民群众公开,使党员群众了解、监督和参与党的活动和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

(一)实行党务公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实行党务公开,广泛集中党内各种意见和建议,可以使党组织的决策和工作措施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让党员充分知晓党内事务,群策群力参与党内活动和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实行党务公开是扩大党内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实行党务公开,能够充分发挥广大

党员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能够促进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和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拓宽党组织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从而更好地以党内民主促进和带动党外民主。

(三)实行党务公开是强化党内监督、治理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公开是实施监督的前提。实行党务公开,把党的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促进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有利于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监督关口前移,及时防止和纠正党内的不良风气,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二、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党组织决策的群众参与度有明显提高,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违规违纪现象有大幅度下降,为我市体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青岛体育发展大局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开展党务公开、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广大群众投身体育事业的积极性,营造好发展环境,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体育科学发展的能力。

2、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原则。要根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实行党务公开,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和要求;要遵循《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保密法》、《体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没有明确禁止公开的事项,一般可以公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先内后外、内外有别原则。向党内、向党外这两个层面公开,要区分情况,有所不同。首先在党内公开,使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此基础上,酌情向党外公开。

4、坚持实事求是、及时便利原则。公开要顺应党员群众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内容要真实全面,形式要简捷明了、及时便利。

5、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要不断总结和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与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在实践中总结,

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三、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全面、具体、合法的原则,凡属党的规章制度要求公开的事项、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及难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之外,都应全部公开。

(一)本单位党组织综合性工作和“三重一大”工作。有关体育发展重大决定的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体育竞赛训练、全民健身工程和体育场馆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二)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三)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党员管理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四、完善党务公开的形式

(一)栏板公开。各级党组织要设立党务公开固定栏或活动板面,党务公开栏板可与政务、局务、单位办事公开栏结合使用,要设置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注意实用性、耐久性、美观性。

(二)会议公开。适宜在党内或单位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通报情况。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公开。

(三)媒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综合性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具有长期性且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可采取在媒体上开办专栏形式予以公开。

(四)网站公开。要稳步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党务内容的程度。局党委开通了党务公开网站,全系统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内容都可在《局党务公开网》站上公布。局在《青

岛体育网》开辟了《党务公开》栏目,请各党组织将党务公开内容发送到《青岛体育网》公开。有自己网站的局属单位同时要将党务公开有关内容公布在本网站上。有条件的要积极利用好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平台公开党务信息。

五、把握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真实性。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二)全面性。在突出重点内容的同时,对于其他党务内容,只要不是党内秘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具体,便于党员群众知悉。

(三)及时性。要根据不同内容的特点,及时加以公开,保证公开的信息尽早产生社会效益。

(四)实效性。要保障党务内容公开后能产生积极效果,促进党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使党员群众满意、单位和谐稳定。

六、建立完善党务公开的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局党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根据公开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可根据需要进

行调整,定期公开的内容每年不少于四期,随时公开的内容应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支部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

(三)实施党务公开内容目录制度。各单位党支部都要编制党务公开内容目录,明确每项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单位等。严格按照目录实施公开。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要强化党务公开监督制度。局党委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目录规定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等要求实施公开,以及党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情况。要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单位党支部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党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和群众党员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制度化。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和干部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五)实行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坚持“谁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

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意见、完善决策和改进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序进行意见收集反馈。党务公开后的意见由各相关党支部负责收集。收集意见可采取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征求意见会议、专题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务公开考核结果与各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挂钩。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完善公开程序。按照审核—预公开—公开—反馈的程序实行党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在公示前必须经党支部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事项报局党委审核把关。各党支部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需要调整的经党支部研究进行调整后再公开。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对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及时反馈给有关处(科)室,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经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局党委批准后进行公开。

七、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顺利实施,成立以彭一念同志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赵秀云、宋德官、陈勇、高绪和、李君玲、刘新宏、栾述伦、于亲华、刘强、李雷同志为成员的市体育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监督管理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局党务公开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每年要专题研究部署并不断改进党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局属单位和机关处(科)室,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全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处(科)室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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