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模式 许中伟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Guangdong Justice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毕业论文

(2014-2017学年第二学期)

论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模式

提交日期:2016年3月18日

概要

毒品问题,是当前全球性的一个难题,我国的吸毒状况也同样十分严重,随着吸毒人数的不断增加,毒品的问题也越发严重。在近年来,我国的毒情形式整体上是处于一个平稳可控的状态,但由于受到国内外的各种复杂因素,以及全球毒情持续蔓延的影响,国内的毒品问题依然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禁毒、戒毒在工作当中都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据了解,当前滥用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的新型毒品人数也在不断地增多,已经形成了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交叉滥用的局面。因此在给禁毒斗争增加难度的同时,也使得相关的戒毒工作面临着新的课题。

因此本文首先为大家介绍当前我国吸毒人员难戒断的表现和具体原因,并分析当前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工作当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上述所提出的问题,提出我的一些个人建议与方法,希望在日后能够在这方面工作的开展上更具有促进与优化的效果。

关键词:存在问题、建议方法、促进优化、吸毒状况严重

一、吸毒人员吸毒难戒断的表现和具体原因剖析

于今年的寒假期间,我很荣幸地来到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强制戒毒所参加校外的实训工作,在这里我所接触和学习的都是一些管理吸毒人员的一些康复治疗工作,使我大大地增长这方面的知识,填补了我在课堂外的知识空缺。

在实习的这一个月里,我亲眼目睹到一些吸毒人员有时在毒瘾发作的时候,身心饱受折磨,苦不堪言。在戒断毒瘾的最初12—14小时里,戒毒人员尚无明显的症状或体征。但紧接着,便开始出现了焦虑不安的情绪,而且变得难以控制。

渐渐的,由于他们的竖毛肌收缩,周身起鸡皮,手脚出现轻微震颤,对谁的劝导和教育都听不进去,此时如不能及时补充外源性吗啡类物质,在完全停用海洛因等物的48—72小时,戒毒人员的戒断症状严重程度可达顶点。此时,他们会表现出很明显的焦躁不安,呼吸出现困难,无法冷静地对待和思考问题。接着,戒毒人员还可以出现一些冲动性的不可理解的行为,犹如发狂一样,会猛烈地打哈欠,严重厌食,甚至还出现明显恶心、呕吐的现象,令人毛骨悚然。

而有的戒毒人员在毒瘾突然发作时,会感觉背部和四肢疼痛难忍,仿佛被虫咬蚁嚼的全身的骨骼肌肉一般瘙痒。后来我在一些专业仪器中的数据中获悉,戒

毒人员的体重出现了骤减,而且其心率加快,出现血压轻度升高等的现象。

经过每天复杂且危险的工作后,待戒毒人员的状态相对地平静且安定了,这时我就去向戒毒所的人民警察了解更多的知识,以丰富自身的认识。后来经过了解,戒毒人员之所以难以彻底地戒断毒品,主要是由于其精神方面的原因:众所周知,毒品对人具有强烈的成瘾性,一旦吸食过度,就很容易形成“心瘾”,对个人的心智和身体机能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心瘾”的确切的说法应是异常的心理依赖。它表现为对毒品存在很强烈的心理渴求和精神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亦称心理依赖性,在多次反复使用毒品后,会使人产生出愉快满足的欣快感觉,而这种心理上的欣快感觉,导致了吸毒者形成对所吸食毒品的强烈渴求和连续不断吸食毒品的强烈欲望,继而引发强迫用药行为,以获得不断满足的心理活动。吸毒者成瘾后的“终生想毒”和戒毒后又复吸,就是其心理依赖性的内在反应。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了精神的依赖之后,即使他们经过了相关的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得到基本的控制之后,若要完全地康复其原有生理、心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年,甚至数年的时间。

二、当前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自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以来,全省各地都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工作,深入地贯彻与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可否认的是,根据多年来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们的辛苦付出与不断地摸索思考,确实在这方面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吸毒人员的心理矫治、戒除毒瘾、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念等的方面均做出了不俗的成绩。但根据近年来对全国各地的强戒所内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归纳和研究,我认为当前我国强戒工作当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具体可以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一)内心抗拒管理的趋势增多

根据了解,所内的强戒学员大多数都是“多进宫”的学员,他们自身具有非常丰富的抗拒矫治经验,对戒毒场所内的环境、设施甚至对戒治人员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措施和内容都十分熟悉,所以他们在内心深处就很不屑这类的矫治方式,甚至会出现极大的排斥情绪。因此,他们会更容易地针对强戒管理当中可能会出

现的一些失误或者遗漏,强行对抗法律的约束而对监管的民警进行公开的对抗;而且在这其中存在着部分的强戒学员故意曲解《禁毒法》当中的有关内容,以强戒学员是“病人”和维护权益为由,蛊惑、煽动其他的学员在所内制造事端,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慌乱,甚至出现袭警等的危险行为。

(二)强戒所内的安全危险系数增加

在实际的数据了解得知,所内的一些强戒学员是非观念淡薄,性格偏执、情绪狂躁、自我中心意识强烈,反映出其自身自控能力差、遵规守纪意识差、无征兆的突发性行为比较多,而且危险性处于不断增强的态势,具体有两方面。

一是自伤自残的行为,个别强戒学员会企图通过吞食异物,即通过自残的方式来逃避正常的习艺劳动和管理矫治;二是拉帮结派,我们在实习工作中发现,个别学员之间的简单矛盾可能会因为牵扯到地域的问题而变得相当复杂,部分同乡的学员甚至企图制造出一些群体性的事件;三是对于危险物品的管理上存在漏洞,监管的民警一旦存在管理松散的情况,就会给到少数别有用心的学员提供私藏危险物品的契机,他们的方法多样,手段及其隐蔽,搜查和惩罚的难度很大。

(三)当前矫治与戒除的难度增大

现实中,大部分的强戒学员都至少进行过一次戒毒的治疗,但他们均未能彻底地戒断毒瘾。而主要的原因则是由于:

一是由于大部分强戒学员吸毒的时间比较长,他们的毒瘾较深,对大脑、心脏等的身体机能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一旦他们缺乏毒品的吸食,会出现各种难受的生理反应,所以致使了相关戒治的工作效果并不明显;二是目前我国新型毒品的成瘾性更强、更持久,其对身体产生的依赖性更大,由于戒毒人员自身的意识不强,因此也增大了戒治的实际难度;三是大部分的强戒学员存在着人格缺陷和人格障碍,他们普遍存在着意志力薄弱、行为退缩、缺乏信心等的人格特征,再加上其反社会型的人格特点,使得他们不能够很好地适应戒毒场所内的环境,难以与其他学员建立良好的正常人际关系,甚至会产生着对戒毒的抵制和对抗的强烈意识,消极地对待监管民警的苦口婆心,因此这大大地增加了戒治的难度。

(四)医疗救护条件相对简陋甚至缺乏

根据我国《禁毒法》第四十四条的具体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现实中,由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均已经吸毒成瘾较严重,身体的各个器官均遭受到了毒品的严重摧残,已经出现了多种的并发症状,他们的体质虚弱、疾病高发和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多发,因此这需要大额的资金用作医疗和戒服的工作。但目前我国已经挂牌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所,无论是在专业医务人员、医疗设施的方面,还是医疗经费拨发方面,都在超负荷地运转,虽然地方的财政给予了很多的支持,但与现行的法律要求相比之下,我认为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确实给场所内的安全与稳定建设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由于现行没有法规明确具体的收治身体标准以及受劳教所现有条件的限制,在决定和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时,通常只采取目测来进行体检,而无法进行一些全面而有效的身体检查,因此导致了大量患有急慢性内脏疾病的人员未能够被及时地发现而送往所内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只能被动地等待着病情的发作,身心忍受着很大的痛苦。一旦他们病情发作了,即使被发现也到了疾病的中晚期,救治的难度大大地增加,从而参照劳教管理符合条件的,就采取所外就医方式准许其回家接受治疗;但对于那些不符合所外就医条件的学员,所内现有的简陋医疗条件也不能对其进行有效且科学的治疗,因此这就大大地增加了所内学员死亡的概率;同时我认为,在危重的情况下采取外诊的方式,带到地方医院进行治疗的话,实际上也增加了很多不安全的因素,很多在转诊路途中的潜在风险没人能够很好确保。

三、有效优化我国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一)完善医疗保障并加强经费保障

对于上述所针对的问题,我建议所内应当建立并健全体制内的医疗体系。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内可以设立场地齐全、设施完备、具备基本检测条件、能够有效治疗一般常见疾病的小型医院。而且还要根据病情的轻重,以及吸毒人员的心

理情况来决定治疗机构所实施具体治疗的方式,这样的话不仅避免了因监(所)外就医期间对社会安全所造成的隐患,又能够及时地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监管人员在地方医院治疗期间在社会上造成的各类不利影响,也能够有效地防止在治疗期间脱逃事故的发生概率。

同时为了确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的合法且有效的实施,我认为当地政府应当有坚强且有力的财政作为保障,还要建议其按照场所建设、办公行政、收治管理这三个大的科目,依照《禁毒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标准,彻底地消除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产收益的依赖性思想,打破陈旧的经费保障模式,坚决地实行全额的保障。同时,我认为还要有明确的经费保障和保障办法,努力地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中,确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作为后盾。

(二)强化安全教育机制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对于强化安全的教育机制而言,我认为应当把有关安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纳入到民警的教育培训计划当中,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典型教育和经验教育相结合的科学方式,定期地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工作,尤其对于系统内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实例要作为教训,以此经常性地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做到警钟常鸣,时刻警醒每一名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严格防范各类疏漏和瑕疵;同时还要多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场所安全工作的大讨论,将其纳入到常态化的工作体制当中,不断地增强民警们的危机防范意识,将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多加交流与沟通,为日后我国新形势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铺垫。

我对于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而言,我认为应该进行合理且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这样的话能够极大地推动着决策落实、反馈真实情况、沟通协调关系、验证工作实效、提供决策依据等工作的开展,并发挥出其重要的作用。而具体的工作安排可以体现于以下的两个方面:

一是要科学地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能,依照法律规定赋予他们法定的权力,对于重大的问题应当有相应的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以保障其行为的合法性与制衡性。

二是要不断地完善监督和检查的办法,将传统的纵向监督检查与横向监督的多重监督检查办法相结合起来。

总结:

因此综上所述,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在我国目前的戒毒体系中的地位是牢固不可动摇的,也是当前我国其他戒毒制度实施的一项重要保障。我们既要强调对戒毒人员的社会人性化,又要明确地保证执法主体的强制性。而这些都对我国新时期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新课题。

因此,我们的强制戒毒工作者应当不断地提升强制隔离场所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建设水平,在当前社会优化与发展的同时,还要不断地探索并创新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实效性和体系性。只有强制隔离戒毒的制度不断地得到完善,才可以在时代前进的过程中更好地为禁毒战争服务,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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