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为了使中、小学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适应教育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档案反映了学校教育发展的历史面貌,它是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科学管理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中小学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学校必须加领导,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学校管理工作计划,认真解决档案建设中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档案建设顺利进展。

第四条中小学档案应根据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学校全部档案(包括文书、第教学、科技、会计等方面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确保其完整与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保存和销毁。

第五条中小学应建立档案室,归属学校办公室或教务处管理,配备适应工作的档案专(兼)职人员,并保持对稳定。

第六条中小学档案工作,由各级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同时接受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中小学要建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制度,并将此工作列入各部门工作的职权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凡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照片、图纸、实物、录音带、录像带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按附件二办理)。

第九条中小学应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并进行分类、组卷,按时进行归档,案卷质量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档案柜(架)要符合标准,档案室要安全适用,备有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尘、防光、防潮等设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档案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学校档案室要认真做好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统计表。

第十三条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借阅和保密等项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审批登记手续,对丢失损坏档案和泄密者,应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档案室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鉴定小组,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保管到期的档案应提出销毁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销毁。

第十五条学校撤销时应将全部档案移交当地综合档案馆;学校合并时,应将全部档案移交合并单位;学校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档案室所需设备购置等经费,应在学校教育经费内列支。

第十七条各类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并制定本校档案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甘肃省中小学分类方案

2、甘肃省中小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附件1:

甘肃省中小学档案分类方案

为了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特制定甘肃省中小学档案分类方案。

1、文书档案:(1)党群类(党委、工会、团委、少先队)

(2)行政类

(3)总务类

2、教学档案:(1)教学类

(2)学绩类

(3)学籍类

(4)其它

3、科技档案:(1)设备、仪器类

(2)科研类

(3)基建类

4、会计档案:(1)报表类

(2)账簿类

(3)凭证类

说明:

一、根据中小学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本保管期限表分为永久、短期两种。

二、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凡是反映本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教育事业和教学研究工作中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在较短时间内本校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短期15年)。

附件2:

甘肃省中小学校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

1.1党群类:

1.1.1上级党委、工会、团委、少先队的文件:

(1)针对本单位重要的批复、通知、决定等永久

(2)普发的短期

1.1.2上级党委、工会、团委、少先队召开会议文件材料

(1)针对本单位的永久

(2)其它的短期

1.1.3本校党支部(联合支部)、工会、团委、少先队会议记录、花名册永久

1.1.4本校党支部、工会、团委、少先队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短期

1.1.5本校党支部、工会、团委、少先队各种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统计表

(1)年度或年度以上的永久

(2)季度、月份的短期

1.1.6本校党支部、工会、团委、少先队制发的通知、通报、报告、批复、决定及规章制度等文件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短期

1.2行政类

1.2.1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决定、命令、条例、规定、批复、通知、通报等文件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短期

1.2.2上级机关召开的与学校工作有关的各种会议文件材料

(1)本校领导人在会议上的发言(包括本校典型材料)永久

(2)其它短期

1.2.3上级机关或有关机关对本校工作调查、检查形成的文件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短期

1.2.4本校行政会议记录、职工名册永久

1.2.5本校的工作计划、总结、规划、统计表

(1)年度或年度以上的永久

(2)季度、月份的短期

1.2.6本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制发的通知、通报、批复、规章制度等文件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短期

1.2.7本校和上级主管机关签定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永久

1.2.8本校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短期

1.2.9本校机构设置、启用印章、人员编制、干部任免、技术职称、职工奖励、处分等文件永久

1.2.10本校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抚恤等文件短期1.2.11本校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存根短期

1.2.12本校的在大事记、组织沿革及反映本校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带等永久

1.3总务类

1.3.1本单位有关总务方面的文件材料短期

1.3.2本校固定资产统计表永久

2、教学档案

2.1教学类:

2.1.1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计划、大纲、意见、通知、规定等文件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短期

2.1.2上级教育部门召开的教学、教研、教改等会议材料

(1)针对性重要的永久

(2)其它的短期

2.1.3本校教学、教研、实验教学的规划、规定、条例、办法、制度、计划、总结、教改方案、经验、成果等文件材料永久

2.1.4本校每学期(学年)校历、教(校)务日志等永久

2.1.5本校专业设置、学制、课程安排、教材使用报告、批复永久

2.1.6本校各教研组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教研计划短期

2.1.7本校典型教案、观摩课教案、教学经验介绍、交流材料等

(1)县、区级以上的永久

(2)校级的短期

2.1.8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短期

2.1.9本校自编、译著教材、讲义和刊物的定稿、印本永久

2.1.10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反映短期

2.2学绩类

2.2.1本校在一定范围内考试和期中、期末考试材料

(1)统计报表永久

(2)成绩登记册短期

2.2.2本校各科成绩综合分析材料短期

2.2.3本校被评选的优秀作文选

(1)县、区级以上评选的永久

(2)校级评选的短期

2.2.4“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奖励文件材料

(1)县、区级以上永久

(2)校级的短期

2.2.5先进班集体典型材料

(1)县、区级以上永久

(2)校级的短期

2.2.6学校体育活动方面的计划、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学生达标情况等文件材料短期2.3学籍类:

2.3.1学生花名册、录取新生名单及基本情况统计表永久

2.3.2学生学籍登记表永久

2.3.3学生注册表、成绩表短期

2.3.4学生毕业去向统计及学生参军、特招名单短期

2.3.5学生毕业(疑业)证存根永久

2.3.6学生证、校微号码登记册和毕业证登记簿短期

2.3.7学校留级学生、跳级生、休、退、转学等文件和存根短期

2.3.8有关部门在本校录制、摄制教学工作的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永久

3、科技档案

3.1设备、仪器类

3.1.1教学设备、教具、电教、游艺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等短期

3.2基建类:

3.2.1基建有关文字材料、图纸、竣工验收材料等永久

4、会计档案

4.1报表类

4.2账簿类

4.3凭证类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划分。

甘肃省安监站安全管理资料教材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甘肃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编制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参考外省、市安全监督机构的资料格式及借鉴我省大型建筑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基础上编写的。 这次在网上发布的过程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资料》中的局部进行了修改,在重新编辑的工作中,得到了省建设厅有关领导和工程建设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处、省建设工会、兰州市安监办、天水市质监站、省建三公司、省建六公司、省建七公司、省长城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的帮助与支持,同时也收到了许多关心此项工作的同志提出的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很广,内容很多。编辑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在编辑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不妥之外,真切希望各单位在应用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站,使该《资料》不断充实和完善。 本《资料》编辑时,对使用较少的个别项目安全资料未加收入,各单位在应用中若遇此项目,可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甘肃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五年六月

总目录 第一卷安全管理 (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4) 二、施工组织设计 (11) 三、分部(分项)工程与特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 四、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操作证复印件 (47)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 (50) 六、安全教育 (57) 七、班前安全活动 (64) 八、安全标志 (68) 九、工伤事故档案 (70) 第二卷文明施工 (77) 一、文明施工管理 (78) 二、现场防火管理 (86) 第三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查验收表 (91) 第四卷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28)

毕业生档案报到证干部身份

学校里关于毕业生的会也已经开了一大堆,耳朵也长膙了,嘴唇也磨薄了,很多人随大流听听看看,可真正重要的一些东西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却没有搞懂。如果不信,你可以问问自己,什么叫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和谁签?有什么用?户口和三方又有什么关系?当一个个问题逐一提出来时,你可能已经开始觉得发虚。 在这里,我想简单的说一说我目前所知道的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相信肯定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但至少相信可以帮帮你。 首先是大学毕业后的人生基本规划(本处所指为非在职考研、考博、考公务员等同学): 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最为关键,举例如2008年6月毕业7月正式工作者,其从08年7月到09年7月这一年是对其人生的基本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原因涉及三项——三方协议、报到证(派遣证)、干部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 什么叫三方协议?网上答案都有,随便查查就知道了。但再深一些说呢,肯定有人不知道了。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 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 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与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你过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君保管好。 干部身份:

档案管理制度

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使用干部人事档案,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二条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库房为机要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保持清洁、安静,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设施落实情况,保证档案安全。 第四条严格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杜绝虚假材料。 第五条收集档案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第六条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查批准。销毁档案材料过程中,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不得让无关人员参与,大宗和绝密材料销毁时要有相应保卫措施。 第七条严格档案查阅、借阅审批手续。干部人事档案不准随手拿出库房,查阅、借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第九条凡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第十条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第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016年下半年甘肃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危害及其防护模拟试题

2016年下半年甘肃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危害及其防护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属于__。 A.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 B.第二产业中的服务业 C.第一产业中的服务业 D.服务业 2、为不影响大型国有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当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万元时不再存储。 A.300 B.600 C.800 D.1000 3、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属于__。 A.推荐性标准 B.强制性标准 C.一般性标准 D.行业性标准 4、”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这是____的职责。A:财务部门B:生产部门C:总会计师D:安全专职机构 5、采用__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治本的对策,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 A.工程技术 B.密闭 C.通风 D.吸附

6、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电气设备是__类。 A.Ⅰ B.Ⅱ C.Ⅲ D.0 7、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__进行检测。 A.井上空气含氧量 B.含氧量 C.空气含氧量 D.井下空气含氧量 8、安全评价的目的不包括__。 A.确定和衡量来自危险源的危险性、危险程度 B.确定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C.采取控制措施后仍然存在的危险性是否可接受 D.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可接受 9、__常用在桥梁或隧道入口前,以检验装备或碴石有没有超出正前方固定设备围砌的限界。 A.隧道检查器 B.山洞检测器 C.临界检查器 D.临界限界检查器 10、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__予以保证,该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A.董事会 B.厂长 C.经理 D.投资人 11、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期间__执业。

2011年应届毕业生-准备再考研-三方协议-报到证-户口和档案的最佳处理方法

2011年应届毕业生-准备再考研-三方协议-报到证-户口和档案的最佳处理方法

2011年应届毕业生准备再考研三方协议报到证户口和档案的最佳处理方法(转) 一、今年毕业后,先打算不找工作,准备再考研 问: 1.如果毕业前我不签三方协议,就一定的不到报到证并且丢失干部身份吗? 2.如果毕业前我不签三方协议,在毕业后两年内找到第一份工作,这时再和用人单位签三方还可以吗?如果可以签,我会同样得到报到证和干部身份吗? 3.我的这种情况,学校建议我把户口和档案都交托到市人才,如果我照做,那么市人才一般会怎么处理我的三方协议?是一定要给我签了三方才会保管我的户口和档案吗? 4.我的这种情况:今年毕业后,先打算不找工作,准备再考研。户口和档案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毕业前,到底是签了三方协议好还是不签好?如果随便找个单位签了,我怕明年万一没考上研,再找工作时就没法与用人单位签了。如果不签,我又怕领不到报到证,因此丢了干部身份。

答: 1、如果你毕业前不签三方,可以拿到毕业证,报到证但是户口和档案要被打回原籍,基本意味着要丢失干部身份。 2、如果毕业前不签三方,在一定时间内再签属于二次就业,很麻烦,而且毕业一年就是转正定职,确立干部身份,很显然,如果你不签,档案户口都打回原籍,你就没有干部身份了。 3、托管到人才是比较好的办法,学校没有推荐错,我们很多毕业想考研的同学都托管到人才代理公司,就相当于虚拟就业,和人才签三方协议,人才公司下面有其他公司,比如A公司,那么签了之后就相当于你已经就业了,是A公司的员工,但是你不需要上班,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比如考研,几年都可以,但人才会帮你管理档案户口,计算工龄,毕业一年后给你办理干部身份,包括你的党员关系等等,都会给你办,每年大概几百块钱的管理费,很划算,最适合你这种情况。 4、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放在人才和它签三方,我们往届也有很多毕业不签三方的,被打回原籍,最后户口和档案找不到又回学校来找,也找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 设备档案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 设备档案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电管理部,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设备的档案应分三级保存。分别为机电管理部、使用设备的项目单位、使用设备的车间。机电设备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第三章(主题释意与说明) 第四条 有关设备档案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员负责将本部门(单位)机电设备逐台建立设备档案及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备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4、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5、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6、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7、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8、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9、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10、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11、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 维护保养项目等)。 12、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 验收规范等)。 13、其他资料。 第六条 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有关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修理工具图册及设备维修、使用等。 第四章(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

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定

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定》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安监局,甘肃矿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保证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保证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市(州)、县(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县级以上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制止、处罚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 (二) 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实施行政处罚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第二章执法依据、管辖范围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八)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九)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十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十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十四)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十五)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十六)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十七)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十八)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十九)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十) 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 (二十一)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二十二)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二十三)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二十四)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二十五)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十六)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二十七)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二十八)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二十九)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三十)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三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三十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三十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三十四)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三十五)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六条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管辖范围。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按照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职责,负责对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第七条执法准备工作。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一、毕业生报到证办理 《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单独办理的学生请联系档案管理单位封装入档案)。《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 (此处插入百度地图,见附件) (一)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 1、毕业生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系加盖系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就业协议书》并确认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5、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6、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并上报省就业中心。 7、省就业中心核发《就业报到证》。 8、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9、外省学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需持学院保卫处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10、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二)初次办理报到证 各学校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办理时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接收函、合同等)或者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等。日常个人办理的时间通常从8月中上旬开始。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也可委托学校代为办理(上述两种办理途径均可,由学生视个人具体缓急程度自行选择)。办理时,须提供填写和盖章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单位提档函)、离校毕业生自己办理时还需要携带毕业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件。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生遗失《报到证》,须有本人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和原派遣单位证明,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有“遗失补办,原同号《报到证》作废”字样。 (四)报到证改派 已签发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①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②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③毕业生违约后要求重新改办的;④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等。 改派时须提供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退函、原《报到证》和新单位的协议书或接收函。毕业生自己办理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超过择业期,省中心不再受理改派,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新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的移动转入,或通过工作调动解决。 二、毕业生档案提取 (一)档案在人才中心(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凭本人的人事代理本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档案(关系)托管地人才中心提取档案。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425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Staff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派专人负责;其余员工的档案均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总裁办公室和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实行交叉管理。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

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7)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7)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25 【实施日期】2017.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33号)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7年9月18日省政府第16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唐仁健 2017年9月25日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资金、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甘肃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甘肃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下文是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欢迎阅读!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装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常识普及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职业教学和就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培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单位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生产

甘肃省安全系统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章制度实施研究细则(修订稿子)

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负责律法规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2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适用本实施细则。 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类功能区及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政府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联系)安全生产的

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第二章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省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一次、市县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省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一次、市县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五)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

档案接收和报到证问题

档案接收问题 一、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毕业生未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例如:小李入学前户籍是沈阳市铁西区,择业期内,小李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希望把档案及户口转回生源地,此时,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沈阳市人事局,户口落回沈阳市铁西区。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3、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毕业时,与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直属单位--------辽宁华育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简称华育中心)签订了就业代理协议,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华育中心,户口落入沈阳。 二、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即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协议书,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沈阳中捷友谊厂录用,并且沈阳市人事局同意接收其档案及户口,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沈阳市。 就业单位是中省直单位的,只需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不需要有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就业单位。例如:我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毕业生到我院工作,只需要我院(用人单位)和辽宁省教育厅(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我院。 2、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已就业,但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管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是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此时其档案及户口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2)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属于灵活就业,即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只有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的公章,而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word范文文档.doc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word范文文档1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 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

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 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

2020年(安全生产)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甘肃省安全生 产条例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壹次会议于2006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3月29日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壹次会议通过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运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生产运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运营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且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第六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参和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或者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

第八条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宣传,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教育,积极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且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壹条生产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运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运营活动。 第十二条生产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运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第十三条生产运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运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运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甘肃省文明工地的创建标准

甘肃省文明工地创建的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且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的封闭式围墙,墙体书写企业或公益宣传标语,并标明企业名称;市政公用工程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定型化、工具化、坚固安全的连续封闭防护隔离围档及醒目的警示(灯)标志。 (二)工地实行挂牌施工,大门口悬挂“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卫生须知牌、现场平面布置图)。 (三)房屋建筑工程用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实行立面全封闭防护,防护的高度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周围人行通道上方搭设两层整齐、安全可靠的防护棚。 (四)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料场、加工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有防止运输车辆遗洒和车辆将泥浆带出工地造成现场外环境污染的具体措施办法,落实工地“门前三包”制度。 (五)工地现场施工机具的设置应安全、合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分类、有序存放,并设置标牌,做到整齐、安全,临边、洞口的防护到位,符合规范标准。 (六)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 (七)建筑施工活动遵守环保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现场内不燃用烟煤,不用敞口容器溶制沥青,不焚烧各类废弃物。

垃圾的清运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不凌空抛掷。未经批准不得夜间施工。 (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凌空作业人员系戴安全带(绳)。 (九)工地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分设,并保持安全距离。宿舍干净整洁,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使用通铺,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设置独立的操作间,有卫生和防中毒管理制度,配备排风设施,炊事人员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厕所保持清洁、卫生,设有化粪池或集粪坑,不得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或城市下水道。 (十)工程质量合格,检验批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施工安全达标,工地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治安案件等。 第十三条评选“样板工地”除达到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施工现场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宿舍内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低于2.4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16人。 (三)食堂的灶台及其周边贴瓷砖,地面做硬化处理,门扇下方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配备冷藏设施,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上岗。 (四)厕所采用水冲式,并有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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