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2009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2009年07月09日
根据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的精神,今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三个贯穿于”的要求,以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为核心,以落实“一岗双责”、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我局党组、纪检组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三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三大工程”相结合,把落实“一岗双责”与强化内部监督相结合,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组织召开了三亚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9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制定了《三亚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办领导、牵头单位和实施责任人。

二、努力构建惩防体系责任机制

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构建惩防体系责任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听取汇报、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党组、纪检组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总局、省局、三亚纪委一系列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10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经验和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中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使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并结合单位实际部署了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此外,还根据《三亚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分管情况,采取分片包干,分段管理,分级负责,做到层层抓落实,不留死角。

二是责任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从党组第一把手到税务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参与的责任制工作体系。

三是考核机制。按照《三亚市国家税务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全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核,副科以上干部都要填写《廉政考核登记表》,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廉政情况,由群众参加测评,组织进行鉴定,结果归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三、切实抓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为了充分发挥市局党组的集体核心领导作用,使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我局领导班子认真执行《三亚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
“党组主要职责、党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并认真贯彻执行。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要问题都是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局领导班子每年按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有关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

二是认真执行信访处理制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我局除了在市局征税大厅、各基层单位窗口设立信访举报箱,制作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

地点、电话等外,对群众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依照规定调查处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从构筑责任防线、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制约防线、法纪防线五项机制,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探讨,从抓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四项工作入手,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是认真执行谈话和诫勉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税务系统廉政谈话制度(试行)》、《海南省国税系统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和中办印发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三亚市国税系统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局党组、机关党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不定时与党支部负责人、各区、分局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个别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诫勉谈话,指出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督促其及时纠正和整改。

四是认真做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我们对分局某税务干部工作不负责,导致税款拖延一个多月和违反工作纪律,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六天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分。

五是认真执行特邀监察员制度。按照《海南省国税系统特邀监察员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党组、纪检组从纪委、新闻媒体、企业等领域聘请了13名特邀监察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在市局办税大厅和各区局、分局统一制作了税务人员廉政监督岗和特邀监察员岗,方便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四、认真开展行风建设

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市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三优四满意活动”、“创文明高效机关,造一流发展环境”、“创建五星级服务机关活动”中,都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200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税收廉政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五星级服务机关活动的基础上,把“服务在国税,满意在社会”的国税服务理念和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解决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行风建设。

五、加强“两权”监督


局认真贯彻上级“两权”监督制约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一方面,抓好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一是加强对税收重要岗位和环节的监督,重点检查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入库、税务稽查、集体评税、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推动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化。建立起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工作制度、集体评税制度、税款征收入库检查制度等,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税收增长。二是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构建人机结合的执法责任机制,严格行政管理问责制。真正做到谁的权力谁行使,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追究谁。此外,我们还根据省局制定的税款双限制度的规定和计征科一起对各区局、分局的手工征税开展专项检查。

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和配套措施。对外实行税收执法权公开,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使服务对象通过公开渠道了解本单位的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结时限、监督渠道、违诺责任追究等。对内实行行政管理权公开,重点是干部任免、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公务接待、重大事项审批以及分局经费支出情况放在市局FTP“市局政务公开栏”上,向干部职工公开,并由监察室留存归档,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政务,接受群众监督。

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我局各级领导干部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保持廉洁自律,自觉拒收礼金,拒绝纳税人请吃,拒绝办理“人情税”、“关系税”,坚持按原则办事,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部职工带好头、表好率。

七、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从总体上看,我局今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认真检查我局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思想上、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二是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落实“两权”监督制约制度的作用认识不够,一些重要岗位和人员的内部监督制约和互相协调配合还不够;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上和方法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在制度和机制创新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五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方法还不多;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提高。


今年下半年,我局将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三亚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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