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化工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017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程长进

2018年3月

2012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可比口径,2017年与2012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39%,较大以上事故分别下降13%、25%。但2017年全国化工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出现反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2017年,化工和危化品行业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7起,导致77人死亡,分别上升41.7%、87.8%。其中:

较大事故15起、死亡57人;重大事故2起,死亡20人。

重大事故有: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事故, 10人死亡;灌南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10人死亡。

序号事故名称死亡人数企业类型事故发生环节存在主要问题

1浙江台州华邦医药化工公司“1?3”爆炸事故3精细化工生产过程变更-违反工艺操作规程

2吉林松原石化“2?17”爆炸事故3石油化工检维修-动火未对酸性水罐内进行气体分析3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5精细化工生产过程违法出租-非防爆电器

4河南济源豫港焦化“4?28”爆炸事故4焦化检维修-动火气体分析与动火时间超30分钟5临沂金誉石化“6?5”爆炸着火事故10石油化工装卸操作失误

6绍兴林江化工“6?9”爆燃事故3精细化工启动-试生产工艺-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7岷江电化有限公司“6?21”垮塌事故3氯碱上班途中违反劳动纪律

8乌海华资煤焦“6.27”爆炸事故3焦化检维修-动火延长动火票时间更换作业地点9青海盐湖工业公司“6?28”爆炸事故4氯碱检维修-动火示办动火作业票证

10九江之江化工厂“7?2”爆炸事故3精细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缺失11新疆宜化“7?26”爆炸事故5化肥开停车违反操作规程

12湖北大江化工集团“9?24”受限空间窒息事故3化肥检维修-受限空间未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13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11”中毒事故3化肥检维修-受限空间未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14大连西太平洋“11?18”硫化氢中毒事故3石油化工检维修-清洗违反操作规程

15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1?30”炼油厂爆炸事故5石油化工检维修未卸压

16灌南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10精细化工生产过程采用淘汰工艺/变更未分析风险17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7石油化工开停车煤改气变更未做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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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生产过程环节的事故

4起,死亡21人

变更管理

2017年1月3日,由于上一班员工由于24小时上班,身体疲劳,在岗位上瞌睡,错过了投料时间,本应在晚上11时左右投料(平时都是晚上11时左右投料),而3日却在凌晨4时左右投料,在滴加浓硫酸20-25°C 保温2小时后,交接给下一班(白天班)。

下一班未进行升温至60-68°C 并保温5小时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蒸了约20多分钟,发现没有甲苯蒸出,操作工继续加大蒸汽量(使用蒸汽旁路通道,主通道自动切断装置失去作用),约半小时后(即8:50左右),发生爆燃,造成3人死亡。

直接原因:开始减压蒸馏时甲苯未蒸出,当班工人擅自加大蒸汽开量且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致使主通道气动阀门自动切断装置失去作用。蒸汽开量过大,外加未反应原料继续反应放热,釜内温度不断上升,并超过反应产物(含乳清酸)分解温度105°C。反应产物(含乳清酸)急剧分解放热,体系压力、温度迅速上升,最终导致反应釜超压物理爆炸。

1. 设计院在设计华邦公司DDH 技改项目环合反应加热方式时,未对所设计项目进行必要的安全认证,也未开展项目风险研究或要求提供第三方风险研究结论,设计采用蒸汽加热方式,导致项目设计存在本质安全隐患。

2.华邦公司对蒸汽旁通阀管控不到位,既未采取加锁等杜绝使用措施,也未在旁通阀上设置警示标志,在作业工人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时,未能发现并纠正,致使反应釜温度和蒸汽联锁切断装置失去作用。

3.华邦公司未对DDH生产工艺进行风险论证,未掌握环合反应产物温度达到105°C会剧烈分解,反应釜内压力会急剧上升;对生产工艺关键节点控制不到位,批准使用的环合反应安全操作规程未能细化浓缩蒸馏操作,未规定操作复合程序,且操作规程部分内容与设计工艺实际操作内容不相符,编写存在错误,规程操作性差。

4.华邦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对生产工艺流程缺乏有效监管,对夜班工人睡岗现象失察失管,致使错过投料时间;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风险意识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车间操作工人习惯性违反操作规程、变更生产工艺流程。

浙江台州华邦医药“1·3”爆炸事故

事故追责

1.洪道送,华邦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未能全面履行审批公司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职责,本次事故涉及的生产工艺规程即未经其审批就交付实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周相通,华邦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没有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未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未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曾纪斌,华邦公司C4车间及A4西车间车间主任,DDH生产工艺规程编写人。作为C4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对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缺少有效监管,未能发现并解决DDH 生产工艺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未细化浓缩蒸馏操作、未规定操作复合程序、部分内容与设计工艺实际操作不相符等问题,对车间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未能发现蒸汽旁通阀缺少管控存在安全隐患,未能严格检查并督促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班组作业人员长期习惯性违规操作失察失管,未能发现作业工人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致使反应釜温度和蒸汽联锁切断装置失去作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杨金平,华邦公司C4车间当班班组长。明知上下班交接时,环合反应处于20-25°C保温2小时结束状态,却放任操作工谭从虎未进行升温至60-68°C并保温5小时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未能发现并纠正谭从虎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行为,在谭从虎发现生产异常向其反应后,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2017年4月2日13时许,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万华油品

有限公司内,盛铭公司组织8名工人,开始在烘干粉碎分装车间的

东第二间粉碎分装一黑色物料。17时许,在重新启动粉碎机时,粉碎机下部突发爆燃,瞬间引燃

操作面物料,火势迅速蔓延,引

燃化工原料库物料,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暴露出企业非法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盛铭

公司,非法组织生产。

间接原因:万华油品企业违法出租给江苏的一家制药企业。制药企业违规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车间内有烘箱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干燥处理,但其所有的电源开关均是非防爆的。在启动烘箱过程中发生爆燃。

直接原因:

1.粉碎、收集、分装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除尘设施,导致可燃性粉尘积聚,由于使用不防爆电器产生电火花,引发可燃性粉尘爆燃。

2.由于车间布置不合规,生产组织安排不合理,无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事故扩大。

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

事故追责

(一)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张增保,万华公司总经理,实际负责人。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潘健,盛铭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 张龙江,万华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该起事故的发生

负有主要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潘桂盛,盛铭公司安庆现场负责人,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组织者。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母勇,盛铭公司安庆现场技术负责人,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参与者。在盛铭公司未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为其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2 月 9 日凌晨 2 时 20 分左右,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聚鑫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号车间内发生爆炸,爆炸引发临近六号车间局部坍塌,事故

造成 10人死亡。爆炸事故初步分析直接原因:

将设计用氮气(0.15Mp)将间二硝基苯压到高位槽的方式,改用压缩空气(0.58Mpa)压料,造成高位槽内沉淀的酚钠盐扰动,与空气形成爆炸空间,引燃物料。

间接原因:

1.辅助装置自控缺乏,精馏装置仅有单一温度显示,没有报警、调节控制等工程技术措施。

2.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变更管理随意性强。

3.风险识别不到位,变更无风险识别及新增风险的对策措施。

视频

1.生产涉及到的氯化、硝化等工艺都属于国家明确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但公司大多数员工都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技术和生产副总虽是大学学历但

也不是化工专业,发生事故的四车间23名倒班工人有20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严重违反国家法规规定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至少是高中学历的相关要求。

2.既涉及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又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但氯化、硝化反

应生产过程基本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较多,每个楼层都长期有

操作人员,这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与自动化程度低密切相关。

3.控制室、休息室都跟装置在一起,设计上存在布局严重不合理的问题。

二楼3名操作人员发现险情后全部逃生幸存,但没有联动机制通知楼内其他人员。

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硝基苯等化学品流入松花江,又引发重大污染事故,造成国际影响;

★ 2006年8月7日,天津市津南区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硝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0人死亡,3人重伤;

★ 2009年7月5日,河南洛阳洛染股份公司氯苯闪爆引发2,4-二硝基氯苯殉爆,造成8人死亡、110人受伤;

★ 2015年8月31日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在试生产混二硝基苯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

★ 2017年7月2日江西九江之江化工生产对硝基苯胺时反应失控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涉及硝基苯类生产企业多次发生重大事故:

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

发生在试生产或开停车环节的事故

3起,死亡15人

各类事故的案例分析20篇

各类事故的案例分析 焊割典型事故案例 在焊割作业生产巾所发生的触电、火灾、爆炸、高空坠落及其他事故等,其主要原因归纳为一句话——人的因素,即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因此,在工作中学而非用,往往带有侥幸心理去对待安全工作。如:违章作业、无证操作、不穿戴防护用品等等。也就是说,好多事故发生后经不起原因分析,只要操作者稍有安全意识,事故就能避免发生。今天,我们必须从沉痛的教训中醒悟过来。通过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焊割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了实现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目标,应该从我做起。为了进一步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现将事故实例提供给学员参考。 一、触电事故 实例1:焊工擅自接通焊机电源,遭电击 1.事故经过 某厂有位焊工到室外临时施工点焊接,焊机接线时因无电源闸盒,便自己将电缆每股导线头部的胶皮去掉,分别接在露天的电网线上,由于错接零线在火线上,当他调节焊接电流用手触及外壳时,即遭电击身亡。 2.主要原因分析 由于焊工不熟悉有关电气安全知识,将零线和火线错接,导致焊机外壳带电,酿成触电死亡事故。 3.主要预防措施 焊接设备接线必须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进行。 实例2:要换焊条时手触焊钳口,遭电击 1.事故经过 某船厂有一位年轻的女电焊工正在船舱内焊接,因舱内温度高加之通风不良,身上大量出汗将工作服和皮手套湿透。在更换焊条时触及焊钳口因痉挛后仰跌倒,焊钳落在颈部未能摆脱,造成电击。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2.主要原因分析 (1)焊机的空载电压较高超过了安全电压。 (2)船舱内温度高,焊工大量出汗,人体电阻降低,触电危险性增大。 (3)触电后未能及时发现,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较长,使心脏、肺部等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破坏,抢救无效。 3.主要预防措施 (1)船舱内焊接时,要设通风装臵,使空气对流。 (2)舱内工作时要设监护人,随时注意焊工动态,遇到危险征兆时,立即拉闸进行抢救。 实例3:接线板烧损,焊机外壳带电,造成事故 1.事故经过 某厂点焊工甲和乙进行铁壳点焊时,发现焊机一段引线圈已断,电工只找了一段软线交乙自己更换。乙换线时,发现一次线接线板螺栓松动,使用板手拧紧(此时甲不在现场),然后试焊几下就离开现场,甲返回后不了解情况,便开始点焊,只焊了一下就大叫一声倒在地上。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学总结

《农村小学学生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研究》事故典型案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5、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 (9) 6、消防安全 (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最新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资料

案例一2013年6月21日江苏常州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客高空滞留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3年6月21日12时30分左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乐项目。载有11名游客的列车在回站前最后一次冲上提升塔架刹车段时,未按正常流程回站、滞留在刹车段,同时主控面板报356号故障。在此情况下,操作人员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并启动了应急救援措施。第一套救援方案为采用链条放车,由于在操作台尝试进入特殊模式失败,进行了第二套救援方案:采用绞车放车,但尝试下来绞车也未能提起列车,第二套救援方案也失败,于是园方正式请求消防支援。 在等待消防支援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尝试切断设备电源后重新上电,并采用手动模式提升列车,可以上提但不能下降;再试,在提升一段距离,仍不能下降,此时列车位置已经接近螺旋段,由于担心再提会进入螺旋段更难于救援,于是只有放弃尝试等待消防到来。

接事故报告后,武进区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公安、消防、卫生、质监、旅游、安监等部门和太湖湾度假区管委会等部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紧急调来大型云梯车和救护车。14时55分,第一名女性乘客被消防云梯车安全转移至地面,至16时53分,乘客全部安全返回地面。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查,造成列车滞留的直接原因是:传感器故障导致控制系统无法判断车行方向,系统保护将车停在提升塔架顶部刹车段。而江苏嬉戏族有限公司虽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平时也进行了应急演练,但是预案中对紧急情况预估不足,紧急救援操作不当造成自救不能正常进行,致使乘客滞留时间过长,也是致使此次故障被扩大为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制造厂家应立即分析导致该传感器发生故障的原因,并评估今后发生故障的概率,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对策。对于特别重要的几个传感器(尤其是传感器本身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列车悬停空中的)应增设传感器自诊断模块,主控系统在每次发车前需确认这几个传感器的健康状况。 2.制造厂家应加强与运营使用单位的沟通协调,对现有操作规程中各种可能引发意外的细节逐项进行评估,指导运营单位对各种可预期的设备故障进行正确处置,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 3.运营使用单位应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反复演练,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认真评估,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 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企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 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化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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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酸氯化岗位玻璃冷却器爆炸事故 1. 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25日上午10:30分,某化工厂氯乙酸工段C1氯化釜系统玻璃冷却器突然发生爆炸。其中C1氯化釜三楼九节玻璃冷却器全部炸坏,炸坏后的碎片造成附近 D2 、E1 、E2等三台氯化釜共七节玻璃冷却器不同程序的损坏。爆炸发生后,当班人员迅速关闭氯化系统相关阀门,氯化岗位做紧急停车处理,氯乙酸其他结晶、离心包装等岗位未受到影响,生产保持正常运行。经维修人员紧急检查、抢修后,氯化岗位于11:00部分氯化釜恢复开车(4主4副),下午18:30分氯化系统开满正常。 这次事故由于设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万余元,并且爆炸后形成的酸雾向周围弥散,造成极坏的影响。 2. 事故调查: 1)C1氯化釜停用前后的情况调查:根据查看相关记录,该氯化釜最后一次投料使用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15:36,到14日21:00转为主釜,在15日15:00氯化反应中期发现釜体穿孔后停用。停用后,工段组织人员对通氯阀、进出水阀等进行了关闭,并对釜内料液进行了抽空处理。

2)化验室人员对氯乙酸氯化系统相关气体及该氯化釜釜内残液(约500㎏)等进行了 化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a)主釜尾气组成:HCl:64.5%;Cl2:1.75%;H2/Cl2:3. 17%; b)副釜尾气组成:HCl:73%;H2/Cl2:3.15%; c)氯化釜釜内残液:HAc 34.55%;HCl 2.10%; 另外氯化釜残液内含有大量Fe2+离子。 3)维修人员对该氯化釜分配台通氯胶囊阀、釜上通氯玻璃阀及釜上DN100气相大阀进行检查,发现以上氯气和气相阀门关不死,存在内漏现象。 4)维修人员对氯化釜水洗处理后,打开釜盖后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氯化釜内穿孔两处,距离釜底圆弧以上400m m处(方向分别为西南侧一处,孔径φ8mm),同时发现穿孔处上下共约600mm宽的釜体出现一周脱瓷。 3. 事故原因分析: 1)由于该氯化釜几处通氯阀门内漏,造成氯气进入氯化釜系统内。

2018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_案例49与练习

2018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49及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职工的行为中,不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是。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C: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D: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凶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病伤复发的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2、8月6日18时,驾驶员甲驾驶装满液氯的槽罐车驶入某高速公路B56段,20时许,槽罐车与驾驶员乙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槽罐车撞坏,槽罐破裂,液氯泄露,造成除驾驶员甲之外的两车其他人员全部死亡。撞车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甲不顾槽罐车严重损坏,液氯已开始外泄的危险情况,没有报警也没有采取措施,就迅速逃离事故现场,由于延误了最佳应急救援时机,泄漏的液氯迅速汽化扩散,形成了大范围污染,造成了该高速公路B56段附近村民30人中毒死亡,285人住院治疗,近万人紧急疏散,7日2时,应急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村民的紧急疏散和氯气污染区伤亡人员的搜救,并对现场进行了紧急处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案例描述,应追究刑事责任。 A:槽罐车驾驶员甲 B:货车驾驶员乙 C:附近村民 D:村里主要负责人 E:应急救援组 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A:加强劳动保护 B: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C:减少环境污染 D:生产事故伤亡责任划分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4、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列车重量应根据__、__、__确定。 A.机车牵引力;区段内线路状况;设备条件 B.机车牵引力;列车长度;设备条件 C.编挂条件;区段内线路状况;列车长度 D.编挂条件;机车牵引力;设备条件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其中属于行业标准特有的必经阶段是 A:预阶段 B:征求意见阶段 C:复审阶段

2017年至2017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2017年至2017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2017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65事故原因分析 2015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安全人机工程基本知识考试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3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目前主要有。 A:地勘钻孔测定法、实验室间接测定法、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 B:地勘钻孔测定法、实验室间接测定法 C:实验室间接测定法、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 D:地勘钻孔测定法、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2、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A:使用 B:储存 C:运输 D:处置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3、x月x日16时48分,某县城关镇西街居民陈某家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共有1 500 kg制鞭炮用药物爆炸,冲击波波及300 m,造成27人死亡,轻重伤18人。爆炸波及73户,严重损坏房屋141间,损坏各种家具、家用电器200多件,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该县外贸中转站电工陈某(停薪留职),县十五里店乡外贸经营处退休干部何某、十五里店乡冯湾村村民李某等3人,在没有

任何申请、未经公安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村民李某将430 kg制药原料铝镁合金粉(强还原剂)、高氯酸钾(强氧化剂)等称好后,叫工人混合,筛在原存湿药地面上。因地面湿,外面雪后空气湿度大,药物吸湿性强,镁、铝合金粉遇水产生氢气,使混合药物内部升温,产生化学反应燃烧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如下:1.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管理规定,把工厂建在居民稠密区,非法生产。2.生产技术负责人根本不懂药物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只是凭所谓“广告”去学了2 h 的制鞭炮技术。 3.严重违反爆炸物品存放规定,干药、湿药、成品、半成品超量、混存,超量百倍配制药物,并且房屋结构不符合安全规定,生产工序紧密相连。4.没有防火防爆设施。这起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构成事故。

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doc

2017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 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案例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 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生命是千山盛开的鲜花,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人们歌颂大地,歌颂生命的宝贵。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安全事故就像一张血盆大口时刻都有将其吞噬的危险,那些用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能感悟到生命的宝贵,安全的重要。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抓安全、促生产的思想深入人心。特总结以下安全案例,教育员工。 案例分析一 事故经过: 2018年6月28日,我中心注水工齐牧休假到期后,在回岗位途中与胡延林等人在采油队清424注水站聚众饮酒。因饮酒过多,齐牧与胡林二人在发生口角后出现斗殴事件,事件造成齐亨然面部毁容,胡延林右臂骨折。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齐牧与胡林二人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出勤纪律管理制度和特殊违规及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相互串岗并违反“禁止饮酒”禁令,导致发生斗殴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 该事件最终由警方(派出所)立案和查后,作出决定:1、由胡林一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共计赔偿齐牧医药费十六万元并承担个人全部医药费;2、该事件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经会议研究决定,将齐牧与胡林二人开除出本单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注水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能在日常工作检查中了解驻站人员的生活动态; 3.提高区队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双轨道运行。 案例分析二 事件回放 2018年8月,注水工李牧、韩幕和韩每因没有严格按照注水站巡检制度正常巡检,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水处理管线断裂漏水,最终致使冒罐漏油流入周围农民林地,产生坏境污染事件。 事件原因及处理方式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典型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一、目的 通过此次学习培训,规范现场操作,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对特定案例的分析总结,增强全体员工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二、典型事故类别、特定案例分析 (一)触电 对经过或靠近作业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作业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在电焊机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注重安全防护,电线破损,没有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导致的触电事故;以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案例1:广东揭阳一工地发生特大触电事故12人惨死 事件经过: 2004年4月8日,中润钢铁有限公司为扩建厂房,在该厂毗邻的围墙外扩大用地面积,目前已进入打桩阶段。晚上7时许,打桩承包人陈邓领(音)将一批打桩物资拉到工地北面的地方。为看管这些物资,中润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叫本公司的10名工人,连同工地的十几名工人,一起将位于工地南面的铁结构的阿望亭搬到北面。他们大约搬移了200米,阿望亭的上端碰到在工地东北面处的3条东西走向的万伏高压线,从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事故原因: 1、中润钢铁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高压线方面的安全隐患。高压线架设采用的是12米电杆,架设后的高压线与原地面距离有7米以上,因厂方进行“三通一平”填土,致使高压线距现地面的高度减少,再加上厂方未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且该片土地毗

邻原有厂房,场地较为隐蔽,未向有关部门申办手续,从而逃避了有关部门监控,使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 2、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违章指挥,在不了解情况和打桩承包人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要求该厂工人搬动阿望亭至东北方向(该亭长2.5米、宽2.3米、高5.3米)。 3、工人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在搬动阿望亭时,只顾下面,不顾上面,致使高达5.3米的阿望亭触到高压线,导致触电。 案例2 事故经过: 某厂电焊工甲和已进行铁壳点焊时,发现焊机一段引线圈已断,电工只找了一段软线交已自己更换。已换线时,发现一次线接线板螺栓松动,使用扳手拧紧(此时已不在场),然后试焊几下就离开现场,甲返回后不了解情况,便开始点焊,只焊了一下就倒在地上。工人丙立即拉闸,由于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事故原因: 1、因接线板烧损,线圈与焊机外壳相碰,因而引起短路。 2、焊机外壳未接地。 案例3 事故经过: 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附件 国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 分析材料 一、“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点评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油气爆炸。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和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管道保护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存在死角、盲区,未能

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后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1)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黄岛街道办事处对长期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分局)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 (3)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对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厂区规划;事发区域危化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同意对排水明渠设置盖板使之变为暗渠,道路整治工程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未发现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 (4)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应急办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还存在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和谎报问题。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省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有关责任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材料

柴矿员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起火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11年2月4日下午16点10分,选冶车间段主任接到报告,压滤工段锅炉后堆积的滤布起火,段主任立即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车间人员进行扑救,将火扑灭。在现场扑救过程中,当班司炉工袁学反映,可能是压滤工张立琴烧炭时没有将火种淹灭造成的。经过有关人员对张立琴的调查,张立琴承认曾将几块木头在锅炉内烧着以后用土掩埋成木炭后收存在纸箱里,并将纸箱存放在现场,木炭将纸箱引燃发生火灾。 二、事故原因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张立琴,利用上班时间制作木炭,属违犯劳动纪律,事后又没有将火种完全熄灭,并将易燃物放在工作场地,没有认识到危险性,缺乏安全意识,差点引起大的事故;间接原因是锅炉工袁学安全意识薄弱,发现张立琴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事故。当班班长没有巡查到位,制止张立琴的违纪行为,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处理意见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张立琴罚款500元,并给以严重警告处分;间接责任者袁学罚款200元。选冶车间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罚款300元,当班班长罚款100元。操作工尹艳琴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向车间汇报,避免了事故进一步扩大,奖励100元。 四、防范措施 1、各单位立即在本部门展开防火自查活动,从作业现场的用火管理到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能力。 2、各单位利用此次事故为鉴,在班前会和周三安全会议上开展大讨论,杜绝事故隐患。 3、各单位加强现场检查力度,杜绝三违行为。 选矿车间11.13石碴擦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1月13日上午15时许,选矿车间破碎工段郑某在鄂式破碎机工作平台上操作时(距离破碎口1米处),矿石在破碎过程中,一小块石碴突然崩起,郑某来不及躲闪,小石碴崩入眼睛,造成眼睛受轻伤。 二、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 1、郑某操作时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眼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矿石在破碎机中相互挤压崩起擦伤眼球,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㈡间接原因: 1、选矿车间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危险的辨别和防范能力较低。 2、选矿车间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对破碎工段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范措施 1、各单位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考试。 2、选矿车间及时召开安全教育会,针对此次事故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强调所有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3、选矿车间负责设计加长鄂式破碎机上方的防护盖,立即投入使用,有效制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处理意见 1、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300元。 2、对选矿车间管理不到位罚款200元。 3.、对相关主要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 五、事故的经验教训

公司学习2017年典型事故案例活动总结

公司学习2017年典型事故案例活动总结 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深刻汲取2017年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检维修过程安全管控、特殊作业票证管理、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做好化工过程的安全管控工作,中硅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事故案例,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展开讨论、剖析及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学习、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利用公司、部门及安全员微信平台发送事故案例学习资料和学习要求,利用食堂及办公楼视频装置滚动播放事故案例视频,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周五中层干部例会、每周安全员会议、每日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等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大班长及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先从领导层面上、管理层面上查找事故原因,分析安全管理中的不足;利用班前班后会、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员工深入学习、讨论,着重分析检维修过程、生产过程、装卸物料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断细化、完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公司在年后重新审核承包商施工资质,外来施工人员及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质、文化及身体素质,签订安全协议,组织外来施工人员重点学习《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硅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发放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作业所在生产区域在检维修作业前,由区域负责人针对施工方案、安全注意事项、检维修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管控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穿戴等内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安全交底培训,培训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作业过程中,安排素质较强的监护人进行全程监护,确保了特殊作业风险可控。 对照事故案例原因分析和经验教训,在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涉氢管网专项检查、系统防憋压专项检查中重点加强对涉氢管线、液态物料管线、可能积液的气态物料管线、储罐、设备、安全阀等进行专项排查,并要求岗位做好防憋压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及附件进行了及时维修、更换。 通过学习事故案例,对照自查自纠,我们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公司将在风险管控、事故苗头排查上细化工作内容,逐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机制。

2017溺水事故案例

2017溺水事故案例 溺水事故一 2017年1月2日下午18时左右,衡水市阜城县崔庙大息庄有人发现,三个小孩掉进一条很深的水渠。傍晚孩子浮出水面,随后被打捞上岸,救护车赶到 时,3个孩子均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溺水事故二 2017年1月5日,咸阳的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在当地某游泳中心儿童戏水池内玩耍,没多久,她发现4岁的儿子不见了踪影。经过大家一个多小时的找寻,最终发现孩子已经意外溺亡。监控显示:事发时,肖女士就站在距离孩子三四米远的地方。但当时她背对着孩子在玩手机,并未发现异常。孩子挣扎三分多 钟后,慢慢沉入水底。 溺水事故三 2017年1月7日下午3点多,肇庆市荷田村6年级小学生小莫和同班的3名男孩一起前往新兴江荷田村附近江段沙洲玩耍,准备去河里摸几条鱼用来烧烤。结果,小莫落水,直到8日晚上,他的遗体才被打捞起来。 溺水事故四 2017年1月10日凌晨,一名复旦学生清华溺亡,此名学生试图从荷塘北岸朱自清雕像处跨过冰面到南岸的水木清华牌匾处。不料,走到荷塘接近中心区域时不慎落水,一死一伤。

溺水事故五 2017年1月12日,扬州文汇西路文汇苑小区就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名10岁小男孩在小区内溺水身亡,昨天下午1点多钟,小男孩带着妹妹到小区里的景观河边玩耍,不知何故,小男孩落水了,后经120施救后确认一名小孩己无生命迹象 溺水事故六 2017年2月26日,深州境内大田南干渠,两名儿童下水游泳被冲向下游,幸好有渠道上施工人员及时发现,一名儿童得救,另一名却不幸溺亡,年仅12岁。溺水事故七 2017年3月11日15时,十堰市茅箭区香山苑一标段发生一起溺水事故,死亡1人。 溺水事故八 2017年4月2日下午3时23分,我局二程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三个小孩在二程到桐柏路口处一水塘落水。派出所迅速出警,到现场后得知有一人己被救出,两小孩不见踪影。派出所协同村立即派人下水搜救,经过二十余分钟的搜寻,落水两人先后被找到。后经120施救后确认一名小孩己无生命迹象,另一小孩送医院抢救(己确认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溺水学生被救起,身体无大碍。

机械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 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 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 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 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但有些使用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 把危险当回事,将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例 如下面的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不把危险当回事,用手代替应该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导致的不幸事件。 1999年8月17日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塑料粉碎机的入料口是非常 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必须使用木棒将原料塞入料口,严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 了一会儿木棒后,嫌麻烦,就用手去塞料。以前他也多次用手操作,也没出什么事,所以他觉得用不 用木棒无所谓。但这次,厄运降临到他的头上。右手突然被卷入粉碎机的入料口,手指就给削掉了。 手是我们身体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很多安全生产操作的条文,都是用曾经流过血的手写成的,千万不要再冒失去手的危险去验证它的正确性。爱护自己的双手就是爱护自己的生命。 三、习惯不能成自然,休息也得想安全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经常做一些不安全的行为,有一些行为可能是不经意和习惯做出的,但不 知你是否想过,就是这些小小的习惯行为,有时会造成终生的后悔,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1年8月17日下午,河北某机械厂职工李某正在对行车起重机进行检修,因为天气热,李某 有点发困,他就靠在栏杆上休息,结果另一名检修人员开动行车,李某没注意,身体失去平稳而掉下,结果造成严重摔伤。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麻痹大意只会招来伤害。在生产作业现场,我们都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警惕性,不论是在操作的时候,还是在暂时空闲,想休息的时候,都要牢记安全第一,做到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千万不能习惯成自然地去做一些不安全的行为。 2003年7月29日早晨7时35分,东岭矿碎石车间的岗位职工正在打扫岗位卫生,为岗位交接班作准备。由于生产任务紧,皮带运输机仍在运输矿石。11#皮带岗位操作工吴好强象

近几年发生的典型危化品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近几年发生在全国、省、市的典型危化品行业安全事故案例: 1、“8.12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65人死亡,760多人受伤,68亿损失。时间:2015年8月12日23:30,此次事故原因是:危化品仓库硝化棉高温自燃着火引燃附近的硝酸铵造成爆炸,进而引爆周边的其他危险爆炸物,造成特大爆炸事故。 2、“2.28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爆燃事故”,2012年2月28日,是因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提高反应釜伴热导热油温度、导热油泄露着火后处置不当,导致反应釜内硝酸胍达到爆炸点爆炸,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 3、“11.28河北盛华氯乙烯气柜泄露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18.11.28日,河北盛华氯乙烯气柜卡滞倾斜导致氯乙烯大量泄露,操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误操作导致泄露扩大,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公路及对面的海泊尔化工,遇到高温加热炉发生闪爆事故。造成24人死亡,21受伤。 4、“11.22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是一起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黄岛至潍坊的输油管道黄岛段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7.5亿损失。 5、“5.1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苯罐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原因:2018年3月,上海赛科公司发现编号为75-TK-0201苯罐(内浮顶罐)呼吸阀排放VOC超标,检修后VOC仍然超标,判断浮盘密封泄漏,并安排清空检修。4月19日,对该苯罐倒空作业并加盲板隔离,蒸罐、氮气置换至5月1日。5月2日,打开储罐人孔进行检查,5月3日至7日检查浮盘密封损坏情况,发现约1/4浮盘浮箱存在积液。5月8日,上海赛科公司组织上海埃金科公司、浮盘浮箱厂家确认超过1/2浮盘浮箱存在积液,决定拆除更换浮盘浮箱。5月9日,上海埃金科公司将疑有积液的浮箱全部打孔,并将积液用泵排至另一苯罐。5月10日起,组织进行拆除浮箱作业。5月12日13时15分,上海埃金科公司安排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接受浮箱的传出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另有1名上海赛科公司操作人员在罐外对作业实施监护,15时33分左右罐内发生闪爆。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源引发事故,较大安全事故。 6、“6·5临沂金誉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是指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临沂市临港区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一液化气罐车在装卸作业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重大安全事故。 7、“7.16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液化烃球罐爆炸事故”,2015年7.16日,石大科技公司油品储运车间违规进行倒罐作业,在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监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遇点火源引起着火爆炸,无人员伤亡。 8、“7.29东营神驰化工着火事故”,2017.7.29神驰化工一储罐平台上检修动火,下面隔油池未做安全防护,火星掉落引燃隔油池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9、“7.31山东金岭新材料苯胺项目爆炸事故”,2017年7月31日13时许,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苯胺项目硝基苯生产装置发生爆炸,造成1人轻微伤、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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