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的风险防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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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的风险防范与对策

作者:解昱丁晓莉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2年第05期

【摘要】本文概述了信用证诈骗的概念,分析了产生信用证诈骗的根源,提出防范措施:开证申请人的防范,一是要做好的资信调查,二是采用恰当的贸易术语;受益人本身的防范,一是要慎重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二是要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制作商业单据;银行

的防范,第一,明确银行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建立健全银行内部规章机制。

【关键词】信用证;信用证诈骗;防范

国际贸易由于有银行信用的介入,信用证可靠性得到加强,现在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一种主

要的支付方式。根据银行的规矩,在进行信用证结汇的时候,并不检查核对有关货物,只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导致诈骗案件不断发生。本文采用对信用证诈骗的概念、存在问题进行分

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关于信用证诈骗

1、信用证诈骗

信用证作为当今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被英国法官称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当然信用证诈骗也随信用证制度的产生而产生。在英国信用证法制上,有一例意义重大的判例,判例中有这样一段陈述:“只要卖方的提示中包含了对于买方的认知是不正确的、对事实进行了实质性的的虚假陈述的单据,都属于诈骗”。在我国《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诈骗行为”。

[1]由此可见,信用证诈骗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不法商人通过不诚实的手段牟取他人利益。

2、信用证诈骗产生的原因

信用证制度在绝大多数国家中普遍采用。在最近的几十年,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诈骗案件屡

屡发生,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信用证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使得不法商人有机可乘。在信用证制度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交付货款的原则。UC600在第五条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开证行只要审核单据与信用证符合就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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