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关于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关于加强风险防范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冀保监唐发[2013]5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

【发布日期】2013.03.20

【实施日期】2013.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关于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冀保监唐发〔2013〕55号)

唐山市、秦皇岛市、承德市各保险公司市级机构,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保险行业协会:

为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维护市场稳健运行,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现就加强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落实风险防范责任

各保险公司市级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或牵头机构,以下统称为“市级保险机构”)负责本系统各保险机构的风险防范工作,各市级保险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负责指导行业风险防范工作,各

行业协会的秘书长为第一责任人。

各市级保险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应结合实际,突出风险防范重点:一是寿险退保和满期给付风险。二是保证保险、非寿险投资型业务给付风险。三是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性保险违法违规经营风险。四是保险案件风险,如洗钱、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影响恶劣的案件。五是保险声誉风险,比如新闻媒体连续集中负面报道或者恶意炒作等。六是严重侵害保险从业人员或消费者权益等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其他各类风险。

二、未雨绸缪,提升风险预防能力

各市级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各机构要简化给付、退保、赔款手续和流程,缩短服务周期,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按时给付保险金。各机构应根据满期给付预测结果,对重点机构、重点地区提前备足资金,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付保险金。三是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各机构应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及时沟通解释,特别是对上门投诉的客户,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抚工作,防止个别事件演变成区域性、群体性事件。

各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组织保险机构积极防范各类风险。一是维护行业稳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的作用,督促各机构积极从自身做起,维护行业稳定大局。严禁同业诋毁或恶意炒作。二是加强与政府和媒体沟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报告、沟通,获得理解、争取支持,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指导公司及时向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澄清事实,消除公众恐慌,避免事态蔓延升级。

三、健全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一)建立保险机构风险排查月报制度

各市级保险机构应结合实际,逐一排查本系统各保险机构的风险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各市级保险机构负责妥善化解。各市级保险机构发现本区域存在重大风险

隐患的,应立即向当地行业协会和我局报告。

各市级保险机构应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本市行业协会书面报送风险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一是上月本系统各保险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实际效果。二是预测分析当月本系统各保险机构的潜在风险,以及本区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对做好本区域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各市级人身险公司应同时报送给付及退保情况月报表(详见附表)。

(二)建立行业协会风险排查月报制度

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接收、统计、分析各市级保险机构的风险排查报告,负责统计相关政府部门对保险案件的查处情况,负责对保险市场进行异常分析和舆情监测,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市级保险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各市行业协会应在每月结束15日内,向我局报送行业风险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一是上月本市各保险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明确说明是否存在给付或退保风险,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实际效果。二是保险行业的案件查处、市场异动和舆论监测等情况。三是预测分析当月本市保险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对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的监管建议。同时,应提交各市级人身险公司的给付及退保情况月报表。

(三)建立辖区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我局将根据信访投诉、市场监控信息、业务财务数据统计监测和各市风险排查报告报表,密切关注市场异动,及时摸清辖区风险底数。加强对重点公司、重点区域和重点险种的日常监管,深入排查风险点,及时提示风险,督促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做好风险应急准备和防范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行,筑牢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

各市级保险机构应切实履行对本系统各保险机构的风险防范职责。对于排查报告报送不及时、报告内容存在重大疏漏或故意隐瞒事实、风险未及时化解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

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市级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应采取有效自律措施予以严厉惩戒,同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暂缓分支机构设立或建议调整主要负责人等监管措施。

各行业协会应指导和监督市级保险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我局将适时评估行业风险排查报告和防范化解工作,并作为对行业协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明明

联系电话:0315-2050725

唐山保监分局

2013年3月20日

附表

公司给付及退保情况月报表

数据区间:20 年月日至月日

本表未特别标明的,单位一律为:万件/万元

本年累计

金额件数金额件数金额

一、满期给付合计

其中:分红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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