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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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

的通知

【标 签】企业所得税,监管级次,中国网通集团

【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鲁地税发﹝2002﹞121号

【发文日期】2002-12-12

【实施时间】2002-12-1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涉外机构和广大涉外税务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以人为本,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以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和我省实施外经外贸、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三大亮点为契机,以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为重点,抓住机遇,更新观念,完善制度,强化暂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我省改革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健康发展。为适应机构改革和加人世贸组织、经济全球化等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在维护国家权益,营造投资环境,促进税收收入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加强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直觉性

涉外税收政策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是地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税收的组织收入职能,又肩负着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国家对外形象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在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随着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增加和国内企业走出去发展,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对象将迅速增多,管理任务将更为繁重,对跨国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执行、税收情报交换等国际税收管理事项将迅速增加。尤其是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大大推动了改革开放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各级地税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增强做好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在人员配备、办公自动化等方面予以加强,在文

明执法、树立形象方面严格要求。从各方面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对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队伍建设

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人员战斗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关系改革开放和国家权益的大局,关系国家、政府和地税部门的对外形象。因此,省局党组一再强调,外事无小事,外税无小税,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队伍建设。一要经常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形势教育,使广大涉外(国际)税务干部牢固树立国家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增强主权意识、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要通过业务培训、竞争上岗、持证上岗等形式,选拔熟悉涉外法律、财税、国际贸易、外语、计算机等知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充实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队伍,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要努力实践人人是涉外窗口,人人是地税形象,人人是投资环境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涉外税务机构在宣传地税工作、树立地税形象、营造投资环境方面的窗口示范作用。

三、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涉外税收政策

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税收法规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是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的根本任务和基本要求。各级地税部门一是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向纳税人宣传涉外税收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和各项管理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二是要坚持统一、法治原则,自觉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禁超越权限自行制定涉外税收政策,杜绝在吸引外资过程中税收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三是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做到当期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坚决不收人情税和过头税。四是要认真推行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税收检查办法,切实减少审计(检查)次数,杜绝多头审计(检查)和重复审计(检查),为涉外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文明的纳税环境。

四、遵循国际惯例,认真做好国际税务管理工作

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融入经济全球化,要求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必须遵循国际惯例,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一是要严格按照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国际惯例,高度重视税收协定执行工作,提高税收协定执行对维护国家权益、服务对外开放重要作用的认识,把执行税收协定作为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我国对外信守协定的法律形象。二是要严格按照税收情报交换规程和保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利用税收情报核查涉税事项维护税收权益的意识,强化工作力度。三是要积极进行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调整工作,有重点地选择典型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

五、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职责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各地普遍强化了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增设了机构,充实了人员,调整了职能,为今后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保持涉外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执法、服务的规范性,省局强调,涉外税收必须由县以上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在税收政策管理方面,市级地税局的涉外税收(国际税务)政策业务管理由各市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机构负责;县级地税局应在税收管理科设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岗位,具体负责涉外税收管理事项,确保有专人管理。在涉外企业和外籍个人的税收征管方面,设立涉外税收(国际税务)专业征收管理机构的市、县(市、区)地税局,由专业机构负责;未设立涉外税收(国际税务)专业征收管理机构的市、县(市、区)地税局,其征收管理业务应由其直属分局负责,要求明确一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并在办税服务厅单独设立涉外窗口,选派1-2名了解国内外税收法律、熟悉涉外税收法规、懂外语的税务干部负责涉外税收政策的宣传、咨询及征收管理工作。

六、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做好当前的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移交和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各地要在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中认真、及时做好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和保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完善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活动、税源变化、申报纳税、税款入库情况,加强对各项征管资料的分析比较。二是加强收入调度分析,各市地税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及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按照《全省涉外税收管理信息资料报送制度》的要求,做到涉外税收收入和基本情况按月调度、按季分析、按时上报。要把省委、省政府加快我省外经外贸发展的成果反映到涉外税收上来,确保完成全年涉外税收任务,为完成全省地税收入任务做贡献。

(二)切实做好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对涉外企业进行专项审计,由省局统一下达审计户数和审计重点,各级地税部门一般不再安排专项审计任务。需要安排专项及专案审计的,应报市级地税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县级地税部门一般不安排专项审计任务。

(三)切实加强转制企业税收政策适用认定工作。随着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原国有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越来越多。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对国有企业因境外上市而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其税收政策按内资企业对待。各市地税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机构要及时调查了解,报省局研究解决。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地税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机构应对税源监控范围内的涉外企业在经营和纳税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在协定和政策执行、情报交换、反避税工作中发生的容易引起国际纠纷、影响国家形象的突发事件,要在向本级地税局党组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层报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处),以杜绝各类违规执法事件的发生。

省局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机构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加强国际税

务工作为突破口,夯实管理基础,提高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带出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开创全省涉外税收(国际税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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