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市场

美国证券交易市场
美国证券交易市场

美国证券交易市场

——紐約證券交易市場(NYSE)

美国历史最长、最大且最有名气的证券市场,至今已有208年的历史,上市股票超过3,600种。约证券交易所约有3,000家总市值高达1,700万亿美元的大企业挂牌进行买卖,辖下共有400家左右的会员企业,每天约有3,000人在交易场地工作,20个交易地点合共400多个交易位。纽约证交所的交易方式也跟传统市场一样,是采取议价方式,股票经纪会依客户所开出的买卖条件,在交易大堂内公开寻找买主卖主,然後讨价还价後完成交易。纽约证交所上市条件较为严格,还没赚钱就想上市集资的公司无法进入纽约证交所。

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内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1.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前盈利不少于250万美元;

2.社会公众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不少于l10万股;

3.公司至少有2000名投资者,每个投资者拥有100股以上的股票;

4.普通股的发行额按市场价格例算不少于4000 万美元;

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4000万美元。

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1.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2.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

美元;

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7.(附: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纽约证交所上市程序:

1.上市申请。发行人自收到具有上市适宜性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可随时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出正式的上市申请。纽约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经3~5周

内,做出准否发行人股票上市的决定并予以通知。

2.签署上市协议。发行人接到许可上市通知后,即可与纽约证交所签署上市协议。

3.发行人责任承诺。除上市协议外,发行人还应签署责任承诺和声明文件,保证发行人负担持续性信息披露责任;接受美国法律对于公司管制的政策;保证在公司

董事中至少有两名代表公众股东的独立董事;承诺只要公司仍符合纽约证交所的

上市规则,公司将不能依股东会普通决议向证交所提出摘牌,但证交所有权依法

定原因决定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等。

4.招股说明书披露与注册。经过上述程序后,若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已得到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则可以按发行地国家要求的程序和方式将招股说明书和相

关招股文件披露,并报SEC和证交所注册备案。

5.安排上市交易。股票发行完成及股权登记完毕后,证交所安排股票上市。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NASDAQ)

众所知的美国科技股交易中心,成立於1971年。这电子交易市场并不像纽约交易市场一样,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场所,而是一种透过电子买卖方式,由证券交易商使用电脑、电话网、或电报网直接交涉而完成每一笔交易。作为一个电子系统,它初期的交投并不活跃,但很多现今的大企业,由於成立早期不可以立即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在纳斯达克挂牌便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约有4,100多家,而约有近2,000家是高科技公司。在美国上市的网路公司中,绝大部份都在纳斯达克上市。而与电脑及电讯相关的公司则占了纳斯达克一个大比数。美国市值最大的全5家公司中,纳斯达克就拥有了英代尔(Intel) ,微软(Microsoft) ,思科(Cisco)三家。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三大標準: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及原則:

先决条件

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有形资产净值在美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税前净利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公司资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 在美金五千万元以上。

积极条件

SEC及 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并须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

诚信原则

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持诚信原则,挂牌上市是迟早的事,但时间与诚信将会决定一切。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程序:

1.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

2.公司召开董事会议,提交首次上市建议,得到批准后,整理出至少三年的财务记录,制成符合美国或香港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组建承销团:包括会计师、律师、投资银行以及一个中立的金融顾问或顾问公司;4.路演;

5.签定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商在登记生效、正式销售前对售价和发行量提出建议;

——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

美国证交所是美国第二大的证券交易所,超过1,131支股票在此上市。美国证交所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大致都和纽约证交所相同,只不过在这里上市的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因此股票价格较低、交易量较小,流动性也较低。在还没有那斯达克证券市场以前,一些现在知名的企业因为资本额小、赚的钱不够多,无法达到纽约证交所的上市标准,因此就在美国证交所上市,像石油公司艾克森Exxon和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都是在这里长为大企业後,才再到纽约证交所上市的。美国证交所在1998年被那斯达克证券市场购,不过目前这两个证券市场仍然独立营业。

美國證券交易所美國國内公司上市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的其中一条:

-最近三年的税前营业利润合计不少于1亿美元,最近2年的税前营业利润合计不低于2500万美元。

-最近12个月的收入不低于1亿美元,最近3年的经营现金流入合计不少于1亿美元,最近两年的经营现金流入每年均不少于250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于5亿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于7.5亿美元,最近一年的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所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财务准则

分配准则(适用正常和替代标准)

1.店頭市場(Over-the-Counte)

店头市场,即指那斯达克证券市场.之所以叫做店头市场,是因此它的交易方式不同於传统的证交所,证交所的交易方式是由经纪人在交易场内为客户买卖股票,但是店头市场的交易方式,是经由庞大的电脑系统来进行,投资人想要买卖店头市场的股票,需要透过坐在柜後面的专业经纪人利用电脑来进行,故被称为店头市场即OTCBB。OTCBB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众多公司的股票先在此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的扩张积累,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这些市场。

店頭市場(OTCBB)上市的条件:

1.净资产到400万美元,

2.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

3.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每股4美元的,便可直接生入纳斯达克小子本市场。

4.净资产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股票还可以直接生入纳斯达

克全国市场。

店頭市場的特點:

1.属于场外交易。既没有统一的组织和交易场所,也没有一个系统的交易程序

和交易章程,而是在柜台或通过电讯设施完成交易;

2.其主要交易证券为各种债券和不能在证券交易所登记上市的股票;

3.其证券交易价格由证券买卖双方协议成效。

4.店头市场的参加者包括自营商、店头证券商、证券交易所会员、经纪商和个

人投资者。

店头市场有加速证券的发行,提高证券的变现性,促进证券交易价格公平等优点,但店头市场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容易引起纠纷。

中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体制的问题及其改进-2019年精选文档

中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体制的问题及其改进 在各国的证券监管体制中,证券交易所始终都是以一个重要的自律机构的形式在整个证券监管体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从一开始就是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建立起来的,这使得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与国家监管机构存在着某种天然的联系。1995年,国务院明确提出了证券市场的“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把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都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这种进步仍然主要体现在政府监管方面,自律监管制度的发展则明显滞后。为了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完善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组织功能,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和业务创新方面的职能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 一、中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的现状 为了强化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我国的立法部门多次修订了《证券法》,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05年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新的《证券法》在法律上明确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的地位,强化了其自律监管职能,这是我国立法上的一个重大发展。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这一定义,第一次在《证券法》中明确了交易所自律管理的职能和交

易所自律组织的性质。新的《证券法》还将原证监会享有的本该属于证券交易所的权力转移到证券交易所。例如,依照新《证券法》,证券上市交易申请由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不再由证监会核准。暂停或者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直接决定,不再由证监会决定或者由证监会授权交易所决定。甚至交易所对证券上市条件也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即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另外,新《证券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制定规则的权力,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一规定,明确了交易所制定规则的范围、内容及程序,而制定规则是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能的集中表现。因此,《证券法》的修改确立了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的地位,而且有关自律监管权力的规定也与发达证券市场的做法基本一致。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对其会员――证券公司的监管包括两个层次,其一是基于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行政性监管,其二是基于内部自治规则的自律监管。中国证券交易所监管权力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1)《证券法》第五章以专章规定了证券交易所的性质、设立、权利、义务等内容,其中交易所可实施的具有对会员监管性质的权力主要包括自行支配各项费用收入;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从会员制到企业制——证券交易所的进展趋势 摘要:世纪之交,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企业制公司。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术进展和国际证券市场竞争加剧的现实,同时也为加强交易所竞争力,巩固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轴心"地位奠定了基础。在我国经济马上融入世界经济大潮,全球证券交易所竞争白热化,证券市场结构变 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必需未雨绸缪,直面体制转轨和国际化的双重挑战,采取积极办法,为最终树立竞争导向的进展理念和国际化的进展战略,与国际市场接轨做好预备。 证券交易所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种特别的经济组织形式,是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世纪之交,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进展和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交易所的运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了一个大变化、大分化、大重组的时代,突出表示之一就是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企业制公司。证券交易所企业化浪潮给全球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加强了交易所的竞争力,巩固了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证券交易所企业化浪潮传统上,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的商业互助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是:(1)组织的所有权、操纵权与其产品或办事的使用权相联系;(2)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3)会员集体决策机制,一般为每个会员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业务份额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另一种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由分散股东操纵的企业制。在企业制下,公司操纵者和决策者可以不购买或使用公司产品,所有权、操纵权与交易权不挂钩。交易所认可客户之外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对公司有投票权,也认可非会员成为其客户。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润于公司之内,绝大部分利润通常是分配给股东的。企业制的目标理想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从内容上看,证券交易所的企业化(非互助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权,除向原有会员配售股票外, 其余的股票将发售给新投资者,包罗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上市企业和投资大众,使交易所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能充分反映更广泛的市场使用者的利益。 其次是分离所有权和交易权,任何符合资金和能力标准要求的国内外机构均能直接进入交易系统,从而使交易所所有者和市场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正式分离。 最后是挂牌上市,一方面使交易所的所有权进一步分散化,另一方面又可利用本钱市场的资源,便利筹集资金,同时提高交易所运营的透明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证券交易所纷纷放弃传统的互助组织形式,转而改组为企业制,并迅速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浪潮。这主要表示在两个方面:第一,很多原来采取会员制的交易所已经或计划

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及启示

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及启示 美国拥有发达的证券市场,也相应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证券信用评级制度是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评级是信用评级制度的起源,它既是证券信用评级的核心业务,其评级方法也是其他种类评级的重要参考。 一、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的发展过程 证券信用评级制度产生于美国。19世纪末工业革命促成美国经济迅速膨胀,许多股份公司主要通过大量发行债券筹集巨额建设资金,投资人的投资选择机会众多,但缺乏可靠的信息来源,面临极大的风险,社会迫切需要一种计量和反映证券投资风险的简单、有效的工具。1909年美国穆迪公司的约翰.穆迪(John Moody)在《穆迪铁路投资分析》一书中首先提出证券评级方法,并对当时发行的各种铁路债券进行分析,利用A、B、C等简单符号,把铁路债券划分成不同的信用等级。这种做法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其后,1922年普尔出版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的前身)开始对工业债券进行评级,1924年标准统计公司(1941年与普尔出版公司合并)和菲奇公司也分别用类似方法对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美国证券信用评级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重要时期。第一个时期,1929—1932年的经济危机。这次世界经济危机严重冲击美国的资本市场,近一半的债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投资人损失惨重,证券投资风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实践证明,评级机构评定的债券信用等级基本上揭示了其偿还能力,证券评级制度开始初步发挥指示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第二个时期,20世纪30年代以后。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禁止金融机构同时兼营银行业和证券业。1933年证券法禁止证券承销商(主要是投资银行)对其承销的有价证券进行评价。这样,作为第三方的评级机构对债券风险的评估成为证券承销商制定销售战略的重要依据,投资银行对证券评级的需求大大增加。在这个时期,美国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普遍开始重视信用评定工作,并在资产评估、银行监管等方面广泛利用评级结果和评级方法。美国证券交易所(SEC)规定,有价证券发行计划书中记载的评级情况,必须是SEC认可的评级机构作出的评级。美国全国保险协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以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作为投资证券的标准。财政部货币监理官一再要求所有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在各州注册的会员银行利用信用

海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简介及其发展趋势

海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简介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从组织形式来看,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依据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交易所以投资者认购或发行股票的形式筹集资金,投资者是交易所的股东,但不一定是交易所的会员,交易所本身可以上市。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会员发起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证券公司是其主要的会员,交易所的筹建费用及营运资本由会员以缴纳会费的形式筹集,交易所不向会员之外的投资者融资,也不可以上市。许多证券交易所在成立之初采用的是会员制,后来又转变成了公司制。目前国际上主要的证券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交易所采用的都是公司制,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已经上市。 一、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1、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在美国证券发行之初,尚无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大都在咖啡馆和拍卖行里进行,1792年5月17日,24名经纪人在纽约华尔街和威廉街的西北角一咖啡馆门前的梧桐树下签订了“梧桐树协定”,这是纽约交易所的前身。到了1817年,华尔街上的股票交易已十分活跃,于是市场参加者成立了“纽约证券和交易管理处”,一个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基本形成,1863年,管理处易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此名一直沿用至今。 由于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交易所在1914年7月被关闭,但同年11月又重新开放,各种债券的自由交易,有力地支持了美国的一战。1929年10月的“黑色星期四”导致美国股票市场崩溃,股价下跌引起的恐慌又引致了美国经济的大萧条。交易所随后推出的恢复投资者信心的计划,重振了资本市场,对美国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功不可灭。1971年2月18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非营利性法人团体。2005年4月,纽约交易所宣布收购电子交易运营商Archipelago控股公司。纽约交易所从非营利性法人团体转化为营利性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集团公司,集团的股票在纽交所上市。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组成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2007年4月4日,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于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纽约,由来自5个国家的6家货币股权交易所以及6家衍生产品交易所共同组成,其上市公司总数约4000家,总市值达28.5万亿美元(21.5万亿欧元),日平均交易量接近102 0亿美元(77亿欧元)。 在2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纽约证券交易所为美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对世界经济有着重大影响的证券交易所。 2、纳斯达克证券市场

信用交易与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创新

信用交易与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创新 摘要中国证券市场创建10多年来已取得长足的进步然而制度缺陷明显差不多制约其进展专门不能专门好地应对中国加入WTO后经济金融全球化和证券市场国际化越来越猛烈的挑战加快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专门是进展证券信用交易关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进展尤为重要本文在分析了市场环境变化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挑战之后讨论了进展证券信用交易的意义及模式选择关键词制度创新;信用交易;模式 一、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成长的动力 当前中国证券市场进展的外部环境正发生着极大的变化要紧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日强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蔚然成风中国加入WTO使得经济金融全球化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阻碍更加真切 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无疑会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新的进展机遇但更多的是挑战因为中国证券市场有明显的缺陷股价运行的极端不平稳性投资者行为缺乏理性极具打算经济色彩的中国式“分业模式”阻隔货币市场资金与证券市场之

外严峻威逼到证券市场资金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 这就要求我们分析阻碍市场进展的因素寻求中国证券市场进展的途径证券市场作为社会经济复杂大系统的一部分与外部环境之间总存在信息和动能等的互换由此获得推动市场进展的外部动力;证券市场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也是相互作用、相互和谐的这是其内部动力而且是市场进展的全然动力(李启亚,2001)中国证券市场要在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下获得进展应加快对外部市场开放的步伐以便从外部猎取进展的力量;但最全然的应该是证券市场的创新促使中国证券市场适应世界经济和国际资本市场进展趋势的过程证券市场创新的内容专门多然而我们认为关于中国证券市场来说最迫切最全然的是制度的创新因为大量的研究说明体制、结构、机制和法律等制度性缺陷差不多成为我国证券市场进展的全然性障碍解决市场进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应该从制度创新入手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内容要紧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的创新;交易制度创新即进展多层次的市场并引入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监管制度创新等就中国证券市场当前的形势来看进行证券信用交易试点并逐步引入证券信用交易发挥买空卖空机制关于活跃市场增强市场稳固性等方面的作用应该第一提上制度创新的日程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 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摘要世纪之交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术发展和国际证券市场竞争加剧的现实同时也为加强交易所竞争力巩固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轴心"地位奠定了基础在我国经济即将融入世界经济大潮全球证券交易所竞争白热化证券市场结构变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必须未雨绸缪直面体制转轨和国际化的双重挑战采取积极措施为最终树立竞争导向的发展理念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国际市场接轨做好准备证券交易所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是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世纪之交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交易所的运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了一个大变革、大分化、大重组的时代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给全球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加强了交易所的竞争力巩固了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传统上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的商业互助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是(1)组织的所有权、控制权与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相联系;(2)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3)会员集体决策机制一般为每个会员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业务份额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另一种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由分散股东控制的公司制在公司制下企业控制者和决策者可以不购买或使用企业产品所有权、控制权与交易权不挂钩交易所允许客户之外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对企业有投票权也允许非会员成为其客户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润于企业之内绝大部分利润通常是分配给股东的公司制的目标理想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从内容上看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权除向原有会员配售股票外

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

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简介 03-18 17:13 来源:人民网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融资方、投资方、监管方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系统构建需求的日渐强烈,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本文介绍了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相关退市制度和退市状况。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为退市提供了法律依据,它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有权在必要和适当的时候,下令否决或取消证券的登记注册。同时,美国各交易所有很大的自主权来做出是否退市的决定,但退市标准有所不同。纽交所(NYSE)和纳斯达克(NASDAQ)是美国最重要的两个股票交易所,其退市规则最具代表性。 传统上,美国的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制定的退市标准有所不同,其中纳斯达克原是场外交易市场,属于纽交所主板外的创业板市场。但随着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得以和纽交所平起平坐,纽交所和纳斯达克逐渐成为平等的竞争对手。 纽交所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定位于优质大型企业,上市标准较高。相比之下,纳斯达克仅有不到40年的历史,其上市公司多为高科技企业。 一、纳斯达克交易所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一)退市标准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分为若干子市场,包括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asdaq Global Market)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Nasdaq Capital Market)。 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和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的已上市企业,如要继续挂牌,必须达到下列(表1)三组条件中的至少一组,否则,该企业将被退市。 表1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和纳斯达克全球市场退市条件要求 资料来源:Nasdaq 官方网站,上市标准和费率指引 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如要继续挂牌,必须达到下列(表2)三组条件中的至少一组,否则,该企业将被退市。 表2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条件要求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2008-01-20 摘要:世纪之交,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术发展和国际证券市场竞争加剧的现实,同时也为加强交易所竞争力,巩固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轴心"地位奠定了基础。在我国经济即将融入世界经济大潮,全球证券交易所竞争白热化,证券市场结构变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必须未雨绸缪,直面体制转轨和国际化的双重挑战,采取积极措施,为最终树立竞争导向的发展理念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国际市场接轨做好准备。 证券交易所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是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世纪之交,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交易所的运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了一个大变革、大分化、大重组的时代,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给全球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加强了交易所的竞争力,巩固了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传统上,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的商业互助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是:(1)组织的所有权、控制权与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相联系;(2)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3)会员集体决策机制,一般为每个会员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业务份额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另一种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由分散股东控制的公司制。在公司制下,企业控制者和决策者可以不购买或使用企业产品,所有权、控制权与交易权不挂钩。交易所允许客户之外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对企业有投票权,也允许非会员成为其客户。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润于企业之内,绝大部分利润通常是分配给股东的。公司制的目标理想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从内容上看,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权,除向原有会员配售股票外, 其余的股票将发售给新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和投资大众,使交易所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能充分反映更广泛的市场使用者的利益。 其次是分离所有权和交易权,任何符合资金和能力标准要求的国内外机构均能直接进入交易系统,从而使交易所所有者和市场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正式分离。 最后是挂牌上市,一方面使交易所的所有权进一步分散化,另一方面又可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便利筹集资金,同时提高交易所运营的.透明性。

证券交易市场的种类

证券交易市场的种类 证券交易市场是己发行证券买卖流通的市场,为已经从一级市场获得证券的投资者和想要购买已发行证券的投资者提供交易平台。在这个市场中证券在各个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时所获得的收益和损失,都由证券现在的持有者享有和承担,不再属于最初的发行公司。 (一)场内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是一个有组织、有固定地点的,在集中的时间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在我国,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交易的场所,其本身并不持有证券,不进行证券买卖,也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证券交易所应该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为此,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了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和不得从事的事项。 (二)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OTC(Over the Counter Market),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在某些情况下也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进行场外交易。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历史早于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其证券成交量远远超过证券交易所的成交量,在证券交易市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三)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创业板市场是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市场,注重于公司的发展前景与增长潜力,其上市标准要低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以新兴创新公司的证券为交易对象。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较主板市场要宽松,在经营年限、盈利水平等规定上较为放宽。

美国证券监管体系

美国证券监管体系的第一个层次是政府监管,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完整的针对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1933年通过并于1975年修订的《证券法》;1934年通过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通过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这一套法律体系为政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定权力。 政府监管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成立"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即SEC),统一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商、投资公司等实施全面监督。SEC在证券管理上注重公开原则,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以法律手段为主。 证券监管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行业自律。行业自律主体包括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团体,通过对其会员进行监督、指导,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目的是为了保护市场的完整性,维持公平、高效和透明的市场秩序。自律组织的自律活动需在证券法律框架内开展,并接受SEC的监管。SEC 既可以对自律组织颁布的规则条例进行修订、补充和废止,也可以要求自律组织制定新的规章。 美国证券业的自律监管主要通过一系列自律组织来实施。这些自律组织包括以下三类:一是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NASDAQ)等;二是行业协会,如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全美期货业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等;三是其他团体,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交易所是最早出现的自律组织,主要通过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标准,对其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时监控交易活动,防止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主要关注市场交易及其交易品种。行业协会则是另一类重要的自律组织。一般来说,市场主体在注册成为该协会会员之前,不能进入这一行业。行业协会主要通过制定行业准则和行业标准,推广行业经验来实施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并对其会员进行监督。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团体参与证券市场,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 证券监管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受害者司法救济。即利益受害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就市场参与者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提起赔偿诉讼请求。美国较为健全的证券法律体系及各州法院利用判例对各州的反证券欺诈法律(又称"蓝天法",Blue Sky Law)进行扩张性的解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反证券欺诈制度,为利益受害者的诉讼请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而美国数量众多的证券法律从业人员和完备的集团诉讼等制度安排,也极大地减小了利益受害者的法律诉讼成本,使得受害者的诉讼请求转变为对违规者的现实威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履行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职能的联邦政府机构,其成员由五名委员组成。SEC主席由总统任命、其他委员由参议院批准。SEC只对国会负责,不受总统和其他行政部门的干涉。SEC本身是一个合议制的机构,通过辩论形式决定和解决有关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其人员实行错期轮换制,以保持连续性,与总统和行政部门更替不是同步的。有人认为SEC有立法权,其实,其立法权仅仅是根据国会通过的证券法律,进行解释和制定规则,并非独立的立法权。在美国,立法权仅属于国会,但国会的立法受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有人认为SEC有准司法权,所谓准司法权是指其有行政处罚权,当有行政法官在场的情况下,SEC有权提起某种诉讼,如果有大量事实存在作为依据,上级联邦法院不得予以驳回和推翻SEC的最终裁决。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职权 SEC被赋予广泛的职权,以便其有效地履行职能。SEC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对违规行为调查权 SEC对违反联邦证券法律的行为所进行的调查通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非正式调查,是指SEC的官员根据从各个方面获得的情况,对被申诉的不当行为进行非正式的询问。第二阶段是正式调查。在正式调查之前,SEC官员应向SEC提交一份申请,说明确有可能发生过违反证券法律的事实。SEC 签发的调查令授权调查人员调取证据,要求证人发誓作证,并由法院的书记员对证词进行证实。在调查

美国NASDA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NASDA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深证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 [摘要] NASDAQ全称为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The NationalAssociatio Of Securities Dealers Antomted Quotations),是全球第一个电子化的证券市场。美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型的监管体制,对NAS-DAQ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主要由美国证监会(SEC)负责。SEC作为美国政府执行联邦证券法律的主管机关,其主要权力包括:法规执行及管理权、违法行为调查权、准司法权、强制执行权、提出诉讼权、发布禁止令权。暂停或撤销登记权及民事处罚核定权等。SEC根据美国有关法律所授予的上述权力,对NASDAQ市场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一)NASDAQ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体制架构 NASDAQ全称为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The NationalAssociatio Of Securities Dealers Antomted Quotations),是全球第一个电子化的证券市场。美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型的监管体制,对NAS-DAQ市场信息披露的管理主要由美国证监会(SEC)负责。SEC 作为美国政府执行联邦证券法律的主管机关,其主要权力包括:法规执行及管理权、违法行为调查权、准司法权、强制执行权、提出诉讼权、发布禁止令权。暂停或撤销登记权及民事处罚核定权等。SEC根据美国有关法律所授予的上述权力,对NASDAQ市场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除SEC外,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dri-ties Deaers,NASD)及其全资子公司NASDAQ股票市场有限公司(NAS.DAQ Stock Market,Inc.)是NASDAQ 市场的主要自律监管机构。其中,NASDAQ是后者整个市场体系中的一部分。在这两个自律监管机构中,负责市场信息披露管理的主要有两个部门,即NASD管理公司(NASD Regulation,NASDR)的市场管理部和NASDAQ股票市场有限公司的市场监察部。市场管理部有权就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有关信息和分析结果提交SEC或司法部,同时,该部还负责向NASD会员、投资者以及其他市场人士提供各种有关交易事项和规则的解释和咨询。此外,市场管理部还拥有多个先进的市场监管技术系统,如股票监察自动跟踪系统(SWAT),能够根据每只股票的历史价格、交易量信息、产业发展趋势资料和有关公司公布的新闻构造监控分析模型。市场监察部是1996年应NASD鲁德曼委员会的建议而成立的。该委员会提出,NASDAQ市场本身应该在某些方面拥有市场监管的权威,如宣布交易暂停和监督实时交易报告等。市场监察部的职能主要是实施实时的在线监管,审查来自

美国证券市场对外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例情况: 2、美国在国际证券市场中地位相对衰退后的反思与改善 美国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其证券市场发展也有上百年历史,美国证券市场历来就是外国公司跨境上市的首选。无论是成熟型的跨国公司,还是创新或创业型的中小企业打算海外挂牌上市时,几乎都会选择美国的证交所。其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美国的IPO发审采取的是注册制,不同于我国的审核制,排队周期较短,效率较高;第二,相比其他国家,美国的上市门槛设置较低,市场容量大,市场活力强。1但是,在全球金融资源争夺日趋激励的今天,美国国际板统治地位却在一步步被削弱。 其根本原因:一是,21世纪初开始美国证券监管趋于严厉,加大了境外企业在美国挂牌上市的难度、降低了资本形成机制。其实,从历史视野上看,美国资本市场一直是十分重视融资效率与资本形成机制的。无论是《证券法》(1933年)和《证券交易法》(1934年),还是《全国证券市场促进法》(1996年)都强调证券监管规则是否“将会提高效率、促进竞争及资本形成”。然而,2001年12月到2002年6月接连发生的安然和世通等大公司财务欺诈事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2002年)。该法案标志着美国资本市场监管目标的天平开始向金融安全目标倾斜,这无疑加重了海外企业的法律负担。二是,上市费用与上市后的年费过高,纽约和NASDAQ证交所各项费用明显高于伦敦证交所。 当伦敦和新加坡等新兴证券国家对证券法灵活宽松修改和调整、减少融资成1 资料来源:Listed Compan y Manual, Section 1 - The Listing Pro cess, 纽约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ny semanual.n y https://www.360docs.net/doc/b13554431.html,/LCM/Sections/,最后访问时间2012年2月13日。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我国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权、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权、公司债权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必须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1)证券发行核准制。在我国,证券发行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人提出发行申请,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进行合规性初审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核准制不仅强调公司信息披露,同时还要求必须符合一定的实质性条件,如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治理水平等。核准制的核心是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市场参与各方的行为约束,减少新股发行中的行政干预。 (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证券发行上市保健制度是指由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辅导,经尽职调查合适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善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权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带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只接受有保荐机构推荐的发型或上市申请文件。2.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人应该禁止调查,对发行人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附带连带责任。3.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其所推荐的公司上市后的一段期间负有持续督导义务,并对公司在督导期间的不规范行为承担责任。4.保荐机构要建立玩呗的内部管理制度。5。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实行持续监管。 (3)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是证券发行核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审委的主要责任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独立表决,依法对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证券交易市场的板块

证券交易市场上的“板块” 中小企业板(符合“主板”要求) 中小企业板——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 特点: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相对独立管理。 还是有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分 由于总股本较小,比较适合进行金融创新的实验,板块中的股票很有可能作为“非流通股减持”的试点对象。 创业板(第二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 服务对象: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相对宽松的方面: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 新三版 “新三板”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原来只针对国家高新园区内的企业,现在已全国放开。 1 .新三版运营管理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 服务对象: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的企业。 3. 投资者群体:机构投资者为主(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4. 投资新三板的条件: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015.9)或者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上新三板的好处: IPO绿色通道(暂时还没有)【IPO:转主板后,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 ? 1. 财富增值{通过市盈率【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企业有了“估值”。 ? 2. 融资变得容易(信息公开,受公众监督,投资人更放心)。 ? 3. 价值变现:过了限售期后,合伙人或员工手上的股权即可出售。 ? 4. 股权融资:企业可以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融资。 ? 5. 定量增发:企业可以通过“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的方式融资(原有股票价值被稀释。) ? 6. 增加授信:银行更愿意提供贷款。

证券监管:美国与欧盟的制度比较

证券监管:美国与欧盟的制度比较 全球金融市场正面临一场特殊的变革。新产品、新技术不断产生,跨国金融活动大量涌现,这些变革共同改变了传统的资金融通方式。当今的资本市场无疑为那些借贷者、投资家和投机商进行各种交易活动提供了一种更为高效的机制。然而,就是这个金融市场,也同样高效地在世界范围内传递震荡或带来更大范围金融混乱。目前的研究集中在对金融监管的挑战问题上,这个问题是金融市场飞速发展所必然要提出的,其最主要的重点是放在证券业务的监管上.由于交易制度、模式不同,各国的证券监管也不同。本文尝试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欧盟(EU)在监管模式上作一比较。 首先应该强调一点:SEC的规定和欧洲的规定之间的一些不同可能是因为在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严格限制银行从事证券活动;而在欧洲,监管模式体现在投资服务业(ISD)规定和资本充足性规定(CAD)中,银行业和证券业在统一的银行业构架下可以自由合并。由于一般认为银行比非银行投资公司更容易受蔓延的混乱所损害,因而在合并的银行业制度下,监管者们更关心如何防范银行中投资机构的倒闭。也就是说,比起在银行业和证券业在法律上分离的制度下(如在美国),在合并的银行业制度下,投资公司的倒闭暗示着更严峻的系统问题。结果,欧洲的监管者可能会强调那些能够维持机构继续经营的资本形式(主要是

股本)的重要性。这一点又可以帮助解释欧洲和美国关于将附属债务作为监管资本的规定上的不同。 客户资产的分离和投资者补偿 欧盟的那些规定中没有与SEC的客户保护细则相当的具体条款。但ISD(投资服务业规定)的第10条(Article 10)确实要求各成员国为客户的证券和现金采取充分的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及防止投资公司挪用客户的保证金为自己谋利。关于这一笼统规定的具体实施留给了各国监管当局处理,至于各国如何适用第10条还有待了解。 资本定义 SEC和欧盟(EU)在资本定义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附属债务算作资本的标准和对待变观能力差的资产。 就附属债务而言,欧盟的标准明显比净资本细则中的要严格。更重要的不同如下: 1.最短到期日:CAD(资本充足性)规定,符合条件的附属债务必须有最少两年的到期日。与此对比,SEC的规定中,最少到期日为一年。但SEC对认购证券也允许更短的到期日,而对于循环附属贷款协议,偿还期为一年以内是允许的。 2.现金对证券:在CAD下,附属贷款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供才能按监管范围内的资本对待,而SEC将有抵押的本票(“有担保的即期票据”)作为符合条件的附属债务。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公司清单

纽约证券交易所: 中国石油 PwC 中国石化 KPMG 中国电信 KPMG 中国网通 PwC 中国联通 PwC 中国移动 KPMG 中国人寿 PwC 中国铝业 PwC 东方航空 PwC 南方航空 KPMG 华能国际 PwC 上海石化 KPMG 兖州煤业 GT 中芯国际 Deloitte. 中海油 E&Y 广深铁路 PwC 玉柴国际 KPMG 无锡尚德 Deloitte. 南太电子 Deloitte. 新东方 Deloitte. 迈瑞医疗 Deloitte. 天合太阳能 Deloitte. 先声药业KPMG 橡果国际Deloitte. 英利新能源KPMG 赛维LDKKPMG 侨兴移动KPMG 易居中国Deloitte. 药明康德Deloitte. 永新视博Deloitte. 诺亚舟Deloitte. 东南融通Deloitte. 巨人网络E&Y WSP Deloitte. 文思创新Deloitte. 鑫苑中国E&Y 古杉能源KPMG 昱辉阳光Deloitte. 多元水务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 & A. 圣火药业HANSEN, BARNETT & MAXWELL, P.C. 正保远程教育Deloitte. 安防科技GHP Horwath,P.C. 中国生物药业Deloitte. 21世纪不动产PwC 泰和诚医疗E&Y 中国绿色农业E&Y

7天酒店 KPMG 康辉医疗E&Y 晶科能源PwC 搜房网E&Y 安博教育PwC 乡村基Deloitte. 柯莱特Deloitte. 明阳风电KPMG 大全新能源Deloitte. 学而思Deloitte. 学大教育Deloitte. 诺亚财富Deloitte. 易车网E&Y 希尼亚GHP Horwath P.C 思源经纪PwC 纳斯达克市场(NASDAQ): 新浪网 PwC 搜狐网 PwC 网易 PwC 空中网 Deloitte. 携程网 PwC 亚信科技 Deloitte. UT斯达康 PwC 盛大网络 PwC 分众传媒 Deloitte. 九城软件 Deloitte. 第九城市 PwC 百度 E&Y 灵通网 PwC 侨兴环球 PwC 前程无忧 PwC 金融界 Deloitte. 德信无线 Deloitte. 汽车系统 ARMANDO C.IBARRA 太平洋商业 PwC E龙E&Y 中国科技 Deloitte 中国医疗 KPMG 中星微 E&Y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pdf

从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 2003-10-22 作者: 摘要:世纪之交,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浪潮反映了技术发展和国际证券市场竞争加剧的现实,同时也为加强交易所竞争力,巩固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轴心"地位奠定了基础。在我国经济即将融入世界经济大潮,全球证券交易所竞争白热化,证券市场结构变革加速的背景下,我国证券交易所必须未雨绸缪,直面体制转轨和国际化的双重挑战,采取积极措施,为最终树立竞争导向的发展理念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国际市场接轨做好准备。 证券交易所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是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世纪之交,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交易所的运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了一个大变革、大分化、大重组的时代,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转向公司制企业。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给全球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加强了交易所的竞争力,巩固了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全球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浪潮传统上,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的商业互助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是 :(1)组织的所有权、控制权与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相联系;(2)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3)会员集体决策机制,一般为每个会员一票,而不管其在交易所占的业务份额有多少。 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另一种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由分散股东控制的公司制。在公司制下,企业控制者和决策者可以不购买或使用企业产品,所有权、控制权与交易权不挂钩。交易所允许客户之外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对企业有投票权,也允许非会员成为其客户。交易所不需要留存所有的利润于企业之内,绝大部分利润通常是分配给股东的。公司制的目标理想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从内容上看,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化(非互助化)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是分散所有权,除向原有会员配售股票外, 其余的股票将发售给新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和投资大众,使交易所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能充分反映更广泛的市场使用者的利益。 其次是分离所有权和交易权,任何符合资金和能力标准要求的国内外机构均能直接进入交易系统,从而使交易所所有者和市场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正式分离。 最后是挂牌上市,一方面使交易所的所有权进一步分散化,另一方面又可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便利筹集资金,同时提高交易所运营的透明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证券交易所纷纷放弃传统的互助组织形式,转而改组为公司制,并迅速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浪潮。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许多原来采取会员制的交易所已经或计划 采取公司制。目前,除纽约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各大证券交易所纷纷改制并上市(见表一),而处于世界霸主地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几度考虑改制方案。 第二,新成立的交易服务机构都采取了营利性的股份公司结构,如“自营交易系统运作机构”(PTS)和“另类交易系统”(ATS)。 可以预见,今后将有更多的交易所进行公司化改造,以适应证券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 交易所治理结构变化的原因从根本上说,交易所治理结构变化的原因是近十 多年来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交易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结果。 传统的交易所在成立时普遍采取非营利的互助组织形式,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交易所经营处于垄断地位下,会员制的组织方式对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最小,会员可通过互助组织控制服务价格;二是会员制交易所适应了交易非自动化的需要, 由于交易大厅空间有限,不可能将交易权给予所有投资者,因此,须对进入市场的资格加以限制,将交易资格分配给固定的会员或席位。 近十多年来,交易所之间的竞争白热化,竞争使传统的互助组织失去存在基础,最终导致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向公司制转变。具体来说,交易所治理结构变化有如下几个原因: 1、竞争挑战会员制存在的垄断基础。证券市场的激烈竞争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资本市场全球化加剧了传统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交易所的垄断地位受到严重挑战; (2)由于技术进步,另类交易系统对传统交易所构成巨大威胁; (3)监管体制变化鼓励竞争,如美国证监会1999年作出两个决定,允许在纽交所上市的公司在不满纽交所服务的情况下可转到纽交所的竞争对手纳斯达克上市,并允许电子交易系统申请成为交易所,并自由交易在纽交所上市的股票。 激烈的竞争对交易所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是深远和重大的:其一,会员制存在的垄断基础不复存在,证券市场上交易所之间不断激烈的竞争使金融中介控制交易所服务价格的需要和能力下降;其二,激烈的竞争迫使交易所采取以获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