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学科

级别序号学科名称承担单位

带头人

1 老年医学浙江医院金宏义、谢海宝重点学科

2 心胸外科浙江省人民医院严志琨重点学科

3 肿瘤医学浙江省肿瘤医院吕桂泉重点学科

4 中医肿瘤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沈汉澄重点学科

5 血液病学(中医药)浙江省中医院虞荣喜重点学科

6 心血管病学浙医大附属二院、附属一院单江、陈君柱重点学科

7 血液病学浙医大附属一院林茂芳重点学科

8 泌尿外科浙医大附属一院陈昭典重点学科

9 肝胆胰外科(肝胰移植)浙医大附属一院郑树森重点学科

10 骨外科浙医大附属二院黄宗坚重点学科

11 神经病学浙医大附属二院黄鉴政重点学科

12 儿科学(新生儿)浙医大儿科医院杜立中重点学科

13 妇科肿瘤浙医大妇产科医院石一复重点学科

14 儿科学(呼吸)温州医学院附属育英医院吴荣熙重点学科

15 神经病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郑荣远林岩崇重点学科

16 肾脏内科杭州市中医院王永钧重点学科

第二批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学科

备注序号学科名称承担单位

带头人

1 中药学浙大药学院楼宣嘉扶植

2 呼吸内科(中西医结合)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陈少贤扶植

3 麻醉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连庆泉扶植

4 肿瘤科(中西医结合)浙江省中医院吴良村扶植

5 皮肤性病学杭州市第三医院徐爱娥扶植

6 中西医结合(药物依赖)宁波市微循环药物研究所杨国栋扶植

7 手外科宁波曙光手外科医院章伟文扶植

8 肿瘤学(消化)绍兴市人民医院单水阳扶植

9 普外科(肝胆胰)湖州市中心医院顾凤元扶植

10 血液病学温州市第三医院陈萍扶植

11 血吸虫病嘉兴市第一医院乌文琳扶植

12 骨外科学金华市中心医院张春扶植

13 心血管内科丽水地区人民医院韦铁民扶植

序号学科名称承担单位

学科

带头人

授予称号

1 劳动卫生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张幸重点学科

2 营养学(食品营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王茵重点学科

3 微创外科学浙江省人民医院王跃动重点学科

4 急重病医学浙江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浙

江省第二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

严静、方强

重点学科

5 给血医学浙江省血液中心严力行重点学科

6 卫生检验学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任一平重点学科

7 肾脏病学浙江省第一医院陈江华重点学科

8 耳鼻咽喉学浙江省第二医院、浙江省第一医

院、浙江省邵逸夫医院

杨蓓蓓

重点学科

9 儿科学(儿童保健)浙江省儿童医院赵正言重点学科

10 计划生育学浙江省妇幼医院、浙江省第一医

黄荷凤

重点学科

11 医学实验动物学浙江中医学院范水升重点学科

12 普外科学(胰脾胃疾病)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张启瑜重点学科

13 围产医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吕杰强重点学科

14 眼科学(眼视光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瞿佳重点学科

15 皮肤性病学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徐爱娥重点学科

第四批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

序号

计划

编号学科名称承担单位

学科

带头人

授予称号

1 04-001 劳动卫生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张幸维持原称号

2 00-001 病原分子生物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毛江森维持原称号

3 04-007 肾脏病学

浙江省第一医院

浙江省第二医院

浙江省邵逸夫医院

陈江华维持原称号

4 00-00

5 消化病学

浙江省第一医院

浙江省邵逸夫医院厉有名

姒健敏

维持原称号

5 04-010 计划生育学

浙江省妇女医院

浙江省第一医院

黄荷凤维持原称号6 04-009

儿科学

(儿童保健)

浙江省儿童医院赵正言维持原称号

7 00-009 口腔颌面外科学浙江省口腔医院

浙江省第一医院

浙江省第二医院

赵士芳维持原称号

8 04-011 医学实验动物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陈民利维持原称号

9 04-015 皮肤性病学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许爱娥维持原称号

10 07-001 胃肠外科学浙江省人民医院叶再元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1 07-002 感染微生态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李兰娟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2 07-003 医学组织工程学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组织工程中心

黄河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3 07-004 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许毅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4 07-005 神经外科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张建民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5 07-006 烧伤外科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衢化医院

瑞安市人民医院

韩春茂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6 07-007 临床病理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陈丽荣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7 07-008 产科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

贺晶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8 07-009 小儿心胸外科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张泽伟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19 07-010 临床检验学

温州医学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

吕建新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20 07-011 麻醉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连庆泉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21 07-012 康复医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王小同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22 07-013 现场流行病学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许国章浙江省医学重点学科

第四批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学科名单

序号

计划

编号学科名称承担单位

学科

带头人

授予称号

1 07-F01 骨显微外科学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张春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2 07-F02 临床病理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

陈增良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3 07-F03 临床营养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震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4 07-F04

急诊医学

(急性中毒)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卢中秋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5 07-F05 小儿普通外科学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陈肖鸣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6 07-F06 卫生统计学

宁波大学医学院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其君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7 07-F07

血液病学

(移植)宁波市第一医院欧阳桂芳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8 07-F08 康复医学嘉兴市第二医院顾旭东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9 07-F09 麻醉学嘉兴市第二医院肖旺频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0 07-F10 产前诊断学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张秀兰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1 07-F11

食品卫生学

(海水产品) 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忠发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2 07-F12 胰腺外科学金华市中心医院张家敏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3 07-F13 血管外科学衢州市人民医院王李华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4 07-F14

职业病学

(化学中毒)浙江衢化医院邵志华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5 GJHZ-007-001 心血管病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宁夫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6 GJHZ-007-002 肛肠外科学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杨关根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7 GJHZ-007-003 感染性疾病学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娄国强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8 GJHZ-007-004

精神病学

(行为医学)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陈树林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消毒学与病媒生物控制

学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倪晓平

浙江省医学扶植重点

学科

19 GJHZ-007-005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投稿操作须知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 最新投稿须知 期刊简介 刊名:《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英文:Acta Academiae Medicinae Sinicae;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周期:双月;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ISSN:1000-503X;CN:11-2237/R;邮发代号:2-365;全国统一投稿邮箱:zgyxkxyxb@https://www.360docs.net/doc/b04837707.html,;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九号《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编辑部;邮编:100730;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性期刊(双月刊)。 办刊宗旨 主要报道我国在医学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刊登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生物医学、药学及与医学有关的边缘学科的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旨在促进医学信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 报道内容

主要栏目 设有院士论坛/述评、专家论坛/述评、论著、综述、技术方法、经验交流、研究简报、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科技消息、书评等。自2000年第4期开始,《学报》根据医学领域研究前沿或热点课题及当前重大疾病,每期开设一个重点专题,以突出每期报道重点。 收录情况 目前《学报》已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ical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Retrieval System, MEDLARS/PubMed网络版)及其《医学索引》(Index Medicus, IM)、荷兰医学文摘数据库(EMBASE)、美国化学文摘数据库及其《化学文摘》(Chemical Abstracts,CA)、世界卫生组织《医学増补文摘》光盘数据库(ExtraMED)、俄罗斯《文摘杂志》(РефсратнвньйЖурнал, РЖ/AJ)及波兰《哥百尼索引》(Index Copernicus,IC)等世界著名检索系统收录。同时,还被国内几乎所有重要的检索期刊及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4版)(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及其CNKI系列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中国生物医学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推进医疗、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省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创建期一般为三年,验收通过后,实行动态目标管理,每二年为一个周期。医院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要求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护理科室。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点学科创建单位和授牌单位均纳入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指导思想:为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需要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求,引入重点学科建设的竞争机制,以重点学科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第五条目标:把我院建设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高水平专科妇幼保健院。

第六条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1、医院将按照市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结合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省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科研平台,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建设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重点学科设置、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学术带头人的确定,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资金、人员、设备、课题研究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的落实,协调各部门在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关系。 第八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制订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申报、评审、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巩固和发展医院已有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市、省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手术、会诊),“送出去”(外出进修学习、参加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及院内组织专题学术讲座,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内定期业务学习,个人自考、自学、函授的方式进行。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保障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继续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使用于人员培训经费争取比上年增长10%;积极鼓励多学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的申报,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 一、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引导有能力的科室骨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等级。组织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学科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本年度将选送2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在“院内信息报”上发表一篇进修心得,在全院做一次与进修相关的专题讲座。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科主任、护士长业务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查房1-2次/周,护士长查房1-2次/月,并且科室内有记录,病历中有记载,并作为科室质控检查内容之一,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 五、鼓励医护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各级医师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 六、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各种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各科每年至少有一人以上发表论文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七、鼓励各科室及个人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年终评议后授予“科技奖”。 八、科教科制定医院中长期及短期人才培训计划,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特色专科。 九、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讲座的形式举办,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 十、做好学分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授予学分,学分档案登记在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换证、验证工作。保证验证合格率100%。

卫生部人事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关于

卫生部人事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关于 公开选拔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校长的通知 卫人干便函[2009]173号 有关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成立于1956年,是我国国家级医学科学学术中心和综合性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北京协和医学院于1917年创办,是我国最早设有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本科教育的重点医学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与北京协和医学院(简称“院校”)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体制,相互依托,优势互补,教研相长。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副院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副院校长2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全心全意投入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具有立足国内、面向世界,

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团队意识和民主作风强,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胸怀宽阔。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2.具有胜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战略思维、宏观决策和组织领导能力。在科研、教学、医疗等领域有较高造诣,在研究和解决本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问题上有创新思路和知识储备。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二)任职资格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 从事专业工作,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担任正处级行政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 身体健康。 三、选拔工作程序 1.公布信息。 2.公开报名。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报名者本人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 4.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笔试或面试,经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拟任人选。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1 申请代码:2014310309000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 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 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北京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2 天津市 31 重庆市 03 上海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04 河北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 山西省 34 北京医院 06 内蒙古自治区 35 中日友好医院 07 辽宁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8 吉林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09 黑龙江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10 江苏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1 浙江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 12 安徽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13 福建省 42 中华医学会 14 江西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 15 山东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 16 河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 17 湖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 18 湖南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 19 广东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21 海南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2 四川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3 贵州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 24 云南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25 西藏自治区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 26 陕西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27 甘肃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8 青海省 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最新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

附件1 湖北省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二、三级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二、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 三、申报表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经市、州继续医学教育领导机构、部、省属单位签署 具体意见、加盖章后,由上述单位统一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若表内填写不完,可用同样大小的纸续写。 五、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填写思路: 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4.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六、湖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说明 (一)组成 (1)(2)(3)(4) (1)各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单位代码 (2)二级学科分类代码 (3)三级学科分类代码 (4)项目数字号码 市、州卫生局及部、省属单位代码由省继教办填写,项目数字号码由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单位填写。

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06-01- 儿科内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06-02- 儿科外科学 01-02- 解剖学06-03- 新生儿科学 01-03- 遗传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 01-04- 病理学07- 眼、耳鼻喉学科 01-05- 寄生虫学07-01- 耳鼻喉科 01-06- 微生物学07-02- 眼科学 02- 基础机能08- 口腔医学学科 02-01- 生理学08-01- 口腔内科学 02-02- 生物化学08-02- 口腔外科学 02-03- 生物物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 02-04- 药理学08-04- 口腔修复学 02-05- 细胞生物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 02-06- 病生理学09- 影像医学学科 02-07- 免疫学09-01- 放射诊断学 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2- 超声诊断学 03- 临床内科学09-03- 放射肿瘤学 03-01- 心血管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03-02- 呼吸病学10-01 急诊学 03-03- 胃肠病学11-01 医学检验 03-04- 血液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3-05- 肾脏病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3-06- 内分泌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3-07- 神经内科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 03-08- 传染病学12-04- 卫生毒理学 03-09- 精神卫生学12-05- 统计流行病学 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6- 卫生检验学 04- 临床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1- 普通外科学13- 药学 04-02- 心胸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 04-03- 烧伤外科学13-02- 药剂学 04-04- 神经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 04-05- 泌尿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 04-06- 显微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 04-07- 骨外科学14- 护理学 04-08- 肿瘤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 04-09- 颅脑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 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 04-11- 麻醉学14-04- 儿科护理学 04-12- 皮肤、性病学14-05- 护理其他学科 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05- 妇产科学15-01- 医学教育 05-01- 妇科学15-02- 卫生管理 05-02- 产科学16-01 全科医学 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7-01 中医(中西医) 06- 儿科学17-02 中药学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 (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教授) 任职资格应具有博士学位 职务能力要求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学、学术业绩较突出,具有成为所在学科带头人的潜力。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 担任教学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含大课理论教学、小讲课、教学查房、PBL教学)达30学时以上,教学评价优良。 2. 至少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 3. 完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一项(2018年始)。 4. 参加教师培训有关项目(2019年始)。 5. 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优质教学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1. 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 发表SCI论文累计IF大于10.0,且其中至少1篇为《医学部Top期刊》论文或至少2篇IF ≥ 3.0(其中1篇为通讯作者发表)。 2. 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 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一等奖不计排名,国家二等奖排名前7位,省部一等奖排名前5位、省部二等奖排名前3位)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无奖项和专利则增加SCI论文1篇。 3. 著作 优秀学术著作或教材纳入评审的综合考虑。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担任全国性学术组织的青年委员及以上、核心期刊编委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 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根据卫生部与人事部共同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47号)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01号),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 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5.填补国家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凡拟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必须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核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卫生部直属单位和全国性一级学科学会(包括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及卫生部直属单位、全国性一级学科学会于每年9月底以前,将下一年推荐的或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项目名称、主办单位、内容和方式、申请依据、教学对象和人数、日期、地点、考核办法和拟授学分、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讲课人简况以及收费标准等,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五、申报的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进行评审,报卫生部批准。 六、卫生部每年年底将批准认可的下一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分类,列出项目编号、名称、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

省医科院竞争性科研项目奖励性配套管理办法.doc-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省医科院竞争性科研项目奖励性配套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科技创新活力,保障科研队伍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整体科研水平,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性配套的范围 奖励性配套的对象范围是:通过社会公平竞争,经政府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上述项目需以我院为第一承担单位,或立项合同书上明确我院作为合作单位。不含院所专项,以及已按照要求配套的人才(团队)、学科(平台)建设计划等。 二、奖励性配套的额度 根据合同财政性经费(扣除设备费和外拨经费)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奖励额度。具体比例如下: 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核定;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核定;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核定;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三、奖励性配套的核定与发放 奖励性配套额度由科技处根据当年竞争性科研项目立项情况,提出配套方案,由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审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经院内公示一周,于次年年初下达配套额度的70%,项目按期通过验收(基金类项目结题)再下达30%。

四、奖励性配套的使用范围 奖励性配套额度中的40%用于科研人员激励,其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制定,报研究所(中心)备案。激励对象仅限于参与项目研究的本院有关人员。 奖励性配套额度中的40%作为项目组发展经费,使用期限内参照横向经费管理,但不支持仪器设备购置、“三公”费用方面的支出,不得以项目合作形式拨付外单位。 奖励性配套额度中的20%作为所级统筹经费,由所在部门统一安排,用于所级学术管理。 五、奖励性配套的监督检查 奖励性配套经费由科技处和财务处共同监管,发生以下情况的,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取消剩余配套额度,并视情况追扣已使用额度: (一)科学研究弄虚作假,有关行为违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研人员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的; (二)科研经费使用严重违反规定的; (三)以各种手段套取奖励性配套经费,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奖励性配套的使用期限 奖励性配套使用期限为项目合同期限延长2年,未使用的奖励性配套经费在项目合同到期2年后由财务处统一取消配套额度。

2011年国家自然基金获得者——军事医学科学院pdf

项目批准号申请代码1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金额项目起止年月81102101H2602RKIP磷酸化介导的神经元凋亡在微波辐射致海马损伤中的作用及机制左红艳军事医学科学院2312.01-14.12 81171531H1901福氏志贺氏菌HtrA蛋白功能研究朱力军事医学科学院5812.01-15.12 81101342H0603间充质干细胞在炎性微环境中选择性调节破骨细胞发育和功能及其机 制研究朱恒军事医学科学院2212.01-14.12 81172981H3006阿曼托双黄酮的辐射防护作用机制研究周喆军事医学科学院5812.01-15.12 31100961C060704基于生物学网络预测IL-17介导炎症信号通路中的关键节点周婷婷军事医学科学院2312.01-14.12 81172008H1606人结直肠癌肝转移中Gankyrin的作用及其机制研究周涛军事医学科学院5512.01-15.12 81172925H3001多功能基协同的口服肽类药物设计及口服吸收研究周宁军事医学科学院4512.01-15.12 81101812H1617Epimorphin在肝癌细胞转移中的作用及其机制研究周军年军事医学科学院2412.01-14.12 31100697C100304工程化心肌组织中闰盘自组装形成及其分子机制的实验研究周瑾军事医学科学院2312.01-14.12 61101032F010801适用于激光共聚焦活细胞成像的实时微波照射系统研制和剂量学研究周红梅军事医学科学院2512.01-14.12 31170127C010603副溶血性弧菌转录调控子OpaR的功能研究周冬生军事医学科学院5612.01-15.12 31170029C010201鼠疫耶尔森菌效应分子YopM参与其致病的分子机制研究钟辉军事医学科学院5712.01-15.12 31172301C1803DC在布鲁氏菌持续性感染形成中的作用及机制研究赵忠鹏军事医学科学院6312.01-15.12 31100591C0503基于质谱多反应监测技术的高通量,高灵敏的血清生物标志物定量确证 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赵焱军事医学科学院1712.01-14.12 31110303027C040505第二届国际蚊虫及蚊媒病监测和防治学术研讨会赵彤言军事医学科学院611.05-11.12 81102426H3101胍丁胺激活I-咪唑啉受体抗吗啡依赖的信号转导机制探索赵太云军事医学科学院2012.01-14.12 21172263B020601以病毒衣壳为靶标的新型抗乙型肝炎病毒先导化合物的发现赵国明军事医学科学院6012.01-15.12 31171084C11microRNA200b调控树突状细胞发育分化的分子机制研究张毅军事医学科学院6012.01-15.12 81130037H16CUEDC2磷酸化修饰在肿瘤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张学敏军事医学科学院30012.01-16.12 81102451H3104TLR4多糖配体的结合力及单糖组成特点研究张小锐军事医学科学院2012.01-14.12 81102169H2609中国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的环境影响因素及传播风险预测研究张文义军事医学科学院2412.01-14.12 31100978C0703CUEDC2对DNA损伤诱导的G1/S检查点调控及机制研究张维娜军事医学科学院2512.01-14.12 81100995H0918甲基苯丙胺影响海马谷氨酸释放的作用机制研究张树卓军事医学科学院2312.01-14.12 21102176B020601葛根素的结构改造及其抗溶血作用的构效关系研究张首国军事医学科学院2512.01-14.12 81171920H1602APC-Cdh1在防止肝细胞的自发性细胞周期再进入和癌变过程中的作用张普民军事医学科学院6012.01-15.12 81172220H1615Rack1分子在肺肿瘤发生中的功能张继帅军事医学科学院5812.01-15.12 31172165C040601融合蛋白GTH在大鼠精子转基因中的应用研究张国利军事医学科学院5712.01-15.12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2008年博士生名单

2008级博士研究生 序号 专业 学生 性别 导师 1药物化学 陶佳颐 女 方唯硕 2药物化学 陈肖卓 女 雷平生 3药物化学 郑 丹 男 雷平生 4药物化学 郑朴荣 男 刘 刚 5药物化学 刘 伟 男 刘站柱 6药物化学 熊 亮 男 石建功 7药物化学 田 冶 男 石建功 8药物化学 里艳茹 女 石建功 9药物化学 张 淏 男 尹大力 10药物化学 张 刚 男 尹大力 11药物化学 韩伟娟 女 尹大力 12药物化学 李 菁 女 于德泉 13药物化学 张 婷 女 于德泉 陈若芸 14药物化学 赵 芬 女 于德泉 庾石山 15药物化学 赫 军 男 张培成 16药物化学 李义秀 女 张培成 17药物化学 方振峰 男 庾石山 18药物化学 柏 健 男 庾石山 19药物化学 陈 辉 男 庾石山 20药物化学 杜 丹 女 庾石山 21药物分析学 徐维盛 男 吕 扬 22药物分析学 侯艳艳 女 吕 扬 23药物分析学 王晓雪 女 再帕尔 24药物分析学 沈国庆 男 再帕尔 25药物分析学 黄 江 女 再帕尔 26药物分析学 吴彩胜 男 周同惠 张金兰 27药理学 楚世峰 男 陈乃宏 28药理学 马开利 男 陈乃宏 29药理学 李志鹏 男 陈乃宏 30药理学 赵 明 女 陈乃宏 31药理学 李光艳 女 陈乃宏 32药理学 刘振佳 男 陈晓光

33药理学 陈柏年 男 杜冠华 34药理学 时丽丽 女 杜冠华 35药理学 张恒艾 女 杜冠华 36药理学 杨 涛 男 杜冠华 37药理学 李晓秀 女 杜冠华 38药理学 吕 琪 男 胡卓伟 39药理学 吕晓希 男 胡卓伟 40药理学 王子艳 女 胡卓伟 41药理学 王晓星 女 胡卓伟 42药理学 张庆颢 男 李 燕 43药理学 连泽勤 男 李 燕 44药理学 孔祥臣 男 刘耕陶 45药理学 魏 宁 男 刘耕陶 46药理学 冀呈雪 女 刘耕陶 张建军 47药理学 刘 茵 女 刘耕陶 朱海波 48药理学 高丽辉 女 申竹芳 49药理学 李彩娜 女 申竹芳 50药理学 陈超杰 男 王爱平 51药理学 单永超 男 王爱平 52药理学 李万芳 女 王爱平 53药理学 路 莉 女 王晓良 54药理学 杨晓娟 女 王晓良 55药理学 鲁雯雯 女 王晓良 56药理学 李萍萍 女 王晓良

医院药剂科职能转变与国家临床药学重点学科建设(第二课)

医院药剂科职能转变与国家临床药学重点学科建设 目录 基本情况 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科研平台建设情况 教学平台建设情况 临床药学发展情况(主要包括临床药学服务能力、药学服务质量管理、临床药学专科技术辐射作用的) 一、零差率后医院药学供给侧存在问题 无效供给过多多数药师在从事保障性工作 有效供给不足缺乏高技术含量的药学服务 “双创”意识缺乏缺乏服务创新与模式创新 需求侧关注不足患者药学服务需求多元化 二、医院药学发展 1、减少无效供给 2、增加有效供给 3、服务创新与模式创新 4、主动适应需求侧的变化 三、强化医院药学有效供给———高技术含量的药学服务

处方医嘱审核临床查房及治疗药物建议治疗药物监测 医护患的用药咨询公众用药宣教个体化治疗联合门诊 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PIVAS、TPN与化疗药物配置 ADR监测报告分析评价用药分析及用药干预 药物经济学评价医院药学科研付费药物咨询门诊 药物基因组监测 四、疏解医院药学无效供给(低职业技能) 医院药学非核心业务 药品库存管理建立在网络与物流体系下的零库存管理、多家医院区域化药库整合 门诊药房调配自动化药房、社会化药房、网络化药房 中药饮片调剂与煎服饮片集中煎煮中心 院内制剂配制扩大院内制剂优势制剂的使用 减少药师低水平重复劳动 整合优化药学资源配置 节约人力物力成本 零加成医院药学“危”与“机”并存 控制医院规模弱化门诊功能调剂人员过剩调剂量下降业务范围萎缩

破除以药养医改革支付方式药品成为成本经济地位下降科室地位下降 药品调剂转向用药咨询互联网+用药咨询专病慢病用药咨询建联体内药学服务延伸 药品供应转向药学服务药学实践转化药学PIVAS TPN 五、创造药师转型条件——建立三大平台 个体化药物筛选和临床评价 创造转型条件——购设备 创造转向条件——“引进来、送出去”联合自身培养 人才——高学历、多元化、国际化 六、人才培养 临床药学科选拔10人次到国内外学习,引进5名国内外高端临床药学人才;同时通过自身培养的方式培养了10名临床药师 七、转型成效——科研项目多 八、根据临床药学学科建设规划,已初步建设成临床、教学、科研 为一体,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和药学服务质量高的国内一流的精品学科 九、转型成效——论文、论著近5年发表论文290余篇,其中SCI78 篇、EI5篇、中文A类期刊150篇 十、转型成效——专利获得中国发明专利15项、俄罗斯发明专利1 项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填表说明 一、项目申报备案的条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备案过的国家级继 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及远程项目),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同一项目,可填此表申报下一年度备案。 二、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备案时自动生成。 三、项目网上备案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备案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 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四、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3.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4.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5.填写项目备案表时,如项目已完成多期举办,要求填写每期的举办地点;如项目拟多期举办,要求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每年最多不超过6期。 6.填写项目备案表时,表中的不可变更项“网上申报系统”已进行了必要的控制,特此说明。如项目名称中的期(届、次)数或年份需调整时,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北京市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2 天津市31 重庆市 03 上海市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04 河北省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 山西省34 北京医院 06 内蒙古自治区35 中日友好医院 07 辽宁省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8 吉林省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09 黑龙江省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10 江苏省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1 浙江省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 12 安徽省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13 福建省42 中华医学会 14 江西省43 中华护理学会 15 山东省44 中华口腔医学会 16 河南省45 中华预防医学会 17 湖北省46 中国医院协会 18 湖南省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 19 广东省48 中国医师协会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21 海南省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2 四川省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3 贵州省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 24 云南省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25 西藏自治区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 26 陕西省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27 甘肃省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8 青海省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5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肾脏内科进修生招生简章2017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肾脏内科进修招生简章 一、科室简介 1、科室学科建设情况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肾脏内科专业组筹建于1980年,成立于1983年,1986年正式建科,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一支以老一辈专家为指导,以中华肾脏病学会全国前任常委黄颂敏教授、现任常委付平教授为学术带头人,陶冶主任、苏白海党支部书记兼教学副主任、刘芳科研副主任、胡章学医疗副主任为领导班子,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力,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梯队和医疗技术团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肾脏内科目前是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四川省教育厅、卫生厅双重点肾脏专科(四川省重点学科/教育厅,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卫生厅),国家卫生部肾病专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卫生部县级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培训基地、卫生部腹膜透析培训示范中心、卫生部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基地(血液净化技术)、四川省血液净化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教育部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肾脏病疑难危急重症诊疗中心和肾脏病医疗人才科研、教学培训基地。现有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会全国常委1人,全国青年委员2人,20人次为肾脏病专杂志编委和特约审稿人,3人任全国肾脏病相关学会常委,2人任省、市肾脏病专委会主任委员,6人次任省市肾病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和委员,1人任成都市护理学会内科专委会主任委员。 华西肾脏内科近5年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65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2项,科技部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作为骨干单位参加“十二五”支撑计划3项,“973”课题1项,“863”课题1项,卫生部公益项目2项,纵向课题总研究经费累计达1800余万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第三完成单位),中华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排名第二),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四川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1项(第一完成单位)。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8项。横向课题56项,累计经费1000万元。近5年在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发表4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15篇。主编肾脏病专著2部,护理方面著书3本。每年参与研究的多中心临床药物及器械3-5项。专利产品-CRRT基础置换液2008年获准国家五类新药并上市,为国内唯一上市销售置换液。 科室目前已授权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CP临床药物和器械试验基地;卫生部腹膜透析培训示范中心;四川省卫生厅医学甲级重点学科;国家医学继续教育和四川省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基地;中国慢性肾脏病(CKD)管理示范培训中心;华西医院血管中心、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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