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政策研究综述

经济适用房政策研究综述
经济适用房政策研究综述

经济适用房政策研究综述周 阳 吴元其 韩晓峰

摘 要:本文是一篇关于国内各方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研究的文献综述,它系统总结了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利与弊,归纳了解决我国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中所面临的困难,并在述评各家之言后,对经济适用房未来的命运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政策;廉租房;共有产权

一、引言

经济适用住房是一种供中低收入者居住,享受政府政策优惠的住房。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曾指出:“经济适用住房与市场价商品房都属于商品房的范畴,所不同的只是政府是否给予优惠,是否限定价格,是否控制销售对象”。据此认为,经济适用住房是受政府控制限价销售的,供城镇中低收入者居住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按实际开发成本加3%利润确定。

经济适用房政策自1998年随着房改启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经济适用房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显现出层出不穷的问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研究课题组(2005)的调查结果显示,经济适用房极大地满足了现有业主们的住房需求,但其中80%的业主并不认可目前政策的执行,和政策初衷相比,政策在执行中存在明显偏差。这些偏差的存在是由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方式决定的,也有政策设计本身的缺陷所致,认清不同原因并对症下药,对于政策制定者制定适当的宏观政策,解决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尴尬处境”至关重要。

二、经济适用房取得的主要成效

政府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居民消费结构,同时为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做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的战略性决策。从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来看已基本实现。

龙奋杰、董黎明(2005)认为经济适用房作为现阶段国家住房建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目标主要是为了扩大住房供给、调节房地产投资结构和启动市场有效需求;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承担了拉动城市经济增长和与城市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保持和谐发展的目标。陈新宁(2006)提出经济适用房使低收入者圆了多年的住房梦,大大满足了市场需求,从整体上平抑了住房价格上扬,推动了住房体制改革和转轨。

黄征学(2004)从公平性角度评价经济适用房政策。我国城镇住房存量中60%~70%的住房来源于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实行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之后,国家为提高居民购买力和平抑商品房价格,提出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该政策旨在促使占城镇家庭60%~70%的中低收入家庭拥有住房,尽量促进社会公平。

马晓茗、曾向阳(2003)为此总结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五点成效:对过高的商品房价格起到平抑作用;保障了中低收入居民的购房利益;带动了周边乃至城市商品房开发水平的提高;经济适用房建设与房改的货币化分配、二级市场开放和发展住房金融相结合,互相促进,互相推动;促进了住宅建设投资规模的增加,为住宅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现实意义就像严平(2001)所述,是十分巨大的,不仅有助于逐步缓解居民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正确引导消费,实现住房商品化,还有利于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解决以及整个社会的稳定。

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中存在的弊端

目前经济适用房实施过程暴露出许多问题,比如说真正低收入者还是买不起,购房审查不严,配套不完善,房屋质量差,购买程序繁琐等。

第一,无论是“以经济适用房或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还是占城镇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受惠者范围,都决定了补贴的范围过于宽泛,执行标准模糊,政策操作性差。王佑辉(2006)评价我国经济适用房政策效率偏差问题突出,从经济学“价格歧视”角度出发,由于政府部门在一级土地供给市场上扮演着垄断者的身份,因此造成经济适用房政策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实施住房价格歧视的两个条件未得到有效保证,市场分割标准难以操作,分割手段缺乏效率,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分割住房市场的标准是居民家庭的收入,但是多元化的收入分配格局,使我国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透明度极低。汪淑珍(2005)指出由于补贴对象过于宽泛,家庭年收入5~6万元的上限占人口总数的60%~70%,相对于如此庞大的需求,任何数量的补贴都是有限的,可见当前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既未实现公共资金配置效率提高的目标,又未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失灵。常华堂、张大勇(2006)从社会政策视角探析了城市弱势群体住房保障问题,指出对象界定不明、定位过宽,使得经济适用房对象排队、审核等环节出现“富人套购”、“投资”等问题,实际既难以操作,更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第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和运行,从立项、开发建设、销售乃至消费的各个环节,无一不需要谨慎研究、大力监督,这就使政府调控成本过高,社会效益损失巨大。孙向红(2003)提出经济适用房政策设计本身存在缺陷,随着政策的实施,其显现的问题自然层出不穷,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其高昂的运行成本和监督成本。张跃松、丁锐(2005)建议居民家庭的住房实际购买力水平需重新加以评估,由于资本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增加,而单凭工资单上的收入难以判断居民家庭的真实住房购买力水平。马强、姜丽美(2006)指出由于混淆了商品房与社会保障房的性质,加之具体措施不到位,造成了经济适用房既不经济也未能满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加之是居民家庭收入动态变化,使得政府信息取得成本很高;此外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是由政府划拨,但因透明度低,致使各种“寻租”活动泛滥。刘承丞(2006)也认为消费者会通过程序外的手段来谋取利益,只要这些手段的成本低于购买经济适用房所获得的收益,这种行为就不会自动消失,出现高收入者挤走中低收入者的局面。总之获取信息的成本甚至有可能远大于经济适用房所带来的收益。因此,避开这一能产生巨大信息成本的政策才是根本出路。

第三,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与一般商品房相区别的两种体制,两者相比前者更拥有政策优惠和价格优势,长期实行容易形成不公平竞争。常华堂、张大勇(2006)指出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中,监管无序、审核不力、分配不公,“社会保障性”缺失,有悖于政策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初衷。周红、毕建洁(2006)指出对购买资格审核缺少有效手段,导致“分配公平”的政策目标不明确。马萍萍、叶青(2005)也认为在市场经济运行的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性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存在和推行,使我国的住宅市场出现了“双轨”的状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刘学平、余鹏(2004)的研究表明,经济适用房政策有损市场公平竞争的失效行为,无论是在决策还是具体实行环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缺乏准确把握,实施方案和执行过程存在混乱。黄征学(2004)从开发商的角度分析认为,限定利润对开发商也是不公平的,反过来又会使开发商丧失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偷工减料,减少建设成本,影响经济适用房的质量。

第四,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与改革的长远目标不一致,也关闭了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出路,结果只能重回计划经济的老路。黄征学、周立群(2003)通过对经济适用房的经济学分析,得出会导致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成果,造成土地收益流失,加剧土地浪费的结论。张跃松、丁锐(2005)指出目前经济适用房对完全商品房供给的“挤出效应”,最终会导致市场活力的丧失和旧体制的复活,经济适用房是现阶段针对中国特定消费水平所作出的过渡性政策选择,住房改革的大方向是推行商品化、市场化,实现“自住其力”,切不可混淆政府的住房保证职能与过渡阶段的住房支持职能。

第五,目前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严重。《200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报告》通过对北京、西安、太原三个城市经济适用房的抽样调查显示:经济适用房主要满足了中等偏上家庭的需要,

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所占比例并不高,且很大一部分经济适用住房被用作投资。胡笑蓉(2005)通过对全国部分城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比较得出结论,房型超标、一房难求是各地经济适用房市场的主要特征。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调研组(2002)的调研结果表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逐步趋向豪华,背离了发展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四、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

第一,依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也只能是“低水平”、“基本”的保障,“安居”只能保障弱势群体“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房产”。陈淮(2005)的这一观点得到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的调研表明,应该取消经济适用房政策,同时进行更具公平与效率的制度安排,以“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房产”为目标,实行以租赁住房补贴政策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邬滋(2004)也提到在“居者有其屋”问题上,政府的立足点应当是保障户户有房住,而不是保障户户有房产。针对目前我国以售为主的流通格局已经形成,不宜急于调整经济适用房的存量结构,而应在增量结构中逐步扩大租赁比重。袁晓阳(2004)认为关于实施改革后的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政策所需要的资金,第一个来源应是政府每年出让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收入,这也是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财政补贴的主要来源;第二个比较可行的来源是,对高标准商品房征收附加税所带来的税收收入。

第二,要尽快建立“人头补贴”的住房补贴方式,使政府的优惠真正落到实处。张敏(2001)通过比较“人头补贴”与“砖头补贴”,认为前者有着绝对的优势:第一,能够避免政府对住房市场的直接干预;第二,财政补贴直接转化为消费者的福利,而不会在建设阶段产生效益流失或转化为生产者剩余;第三,鼓励居民自置住房;第四,能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效率。因此,从市场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砖头补贴”政策缺乏市场公平与违反效率原则,而“人头补贴”政策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薛红斌(2004)指出国家现行的政策是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过程中的有关税费来降低房价,从而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房子,实际上可以把这种补法改为直接补贴购房者。

第三,坚持以销定建,合理控制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规模。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会同建设部、财政部在山东、江苏、广东三省,烟台、威海、日照、徐州、苏州、广州、珠海七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经济适用房计划远高于实际,只有控制好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建设规模,才能解决体制上的弊端。马萍萍、叶青(2005)提出建议,由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种种问题,经济适用房的构建最好逐步缩小规模直至取消,使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方法完全转为我国政策中已有但还没有普遍实施的“廉租房”政策。

第四,要从传统的行政道德人和“强政府”思维跳脱出来,将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纳入市场体系。刘承丞(2006)指出要解决政府管制缺位的问题,不能单纯地从官僚的个人品质上去找原因,关键是要提供一种良性的压力,引导官僚的理性行为做出有利于组织的选择,这是公共选择理论在官僚定位问题上给出的解答。只有在考虑各方的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来增强对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的监管,才能保证控制销售对象的政策规定有效且经济的落实。

第五,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建立共有产权制度。李佳,刘学东(2006)介绍了英国政府2005年5月推行的一项“部分产权”购房计划,即购房人可以先购买50%产权,其余部分由政府、银行或抵押银行分担,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租给房主,这样,首次购房者只须凑足一半市价的钱,就可以购房了。刘维新(2007)介绍了创新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体制的基本思路,即坚持公共财政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现代产权法则,建立“政府与受助个人按份共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修改《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以法规形式明确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性质,修改原《办法》中不适合建立“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的条款,如土地供应方式、定价方式等等,并允许各省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的试点。

五、总结

经济适用房究竟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近几年逐渐成为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台在于保护更多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有房可住,虽然实施过程中遇到许多政策变形,但由于其初衷是好的,所以不仅不应该取消,

反而应该继续扩大供给,以平抑过快上涨的房价,在资本流动性过剩,股市风险过大导致房价有进一步上涨压力时,这种观点尤为能够被接受。但是另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由于经济适用房政策存在先天性的缺陷,无论怎么调整目前的政策或是加强监督管理,都无法避免经济适用房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

通过对各方观点的综述和评价,我们认为,一项政策是否应该结束,何时结束,主要取决于该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还存在,以及替代措施是否能行得通。如果问题还存在,甚至还很严重,而且替代措施比现有的解决办法更不可行,那么该政策就得继续执行下去。建立共有产权和廉租房制度是未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出路,经济适用房也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在目前这个过渡时期,应当逐步弱化经济适用房的作用,以便采取更加科学、公平的政策切实保障百姓利益。

(作者:周阳,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吴元其,安徽大学管理科学院副教授;韩晓峰,华侨大学商学院)

责任编辑:徐 宏

(上接第11页)地方为留住项目,强行占地,降低补偿标准。有的地方向征地农民承诺的条件不兑现,长期拖欠补偿费。

三是对土地和拆迁中的违法案件查处不力。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从保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地方利益的角度片面考虑,有意偏袒,消极回避,久拖不决。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不申请,应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不追究。

三、对策建议

(一)严格依法办事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的培训,使其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要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土地政策法律,提高广大群众的土地法律意识。

(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要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盲目扩大开发区的现象。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认真进行一次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搞好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和供应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三)完善征地拆迁和安置办法

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民,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对违反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用地,坚决不予报批。要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使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拆迁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不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群众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政府应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凡是征地拆迁补偿费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和拆迁。

(四)认真解决好公路建设和高校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于公路建设和高校扩建违法用地的问题,应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用地资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对上级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应尽快研究拟定新的标准,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五)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尤其对大案要案,要落实责任,重点查处,彻底处理。要坚持做到“四个不能结案”:没有可行方案的不能结案,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的不能结案,安置房源落实不到位的不能结案,说服教育不到位的不能结案。

(六)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中的问题,要把工作做在问题发生的开始阶段,及时深入群众,倾听意见,面对问题,不回避矛盾,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

责任编辑:庹云艳

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题目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工逐渐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他们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当前我国一个庞大的弱势群。然而他们的社会保障程度低,面临着各种尴尬和困难,这一问题引起了学术界以及政府的关注,其中,农民工医疗保险是社会公认的亟需解决的三大保障项目(养老、工伤、医疗)之一。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条件都是最脏、最累、最危险的,较为恶劣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无法保证甚至损害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其微薄的经济收入,难以承担城市中昂贵的医疗费用。这不仅仅不利于农民工的健康,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也不利于工业化人力资本的积累,不利于城市的发展和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对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总结,对它们的观点综述如下。 二、主题部分 从公开发表的已有成果来看,学术界有关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研究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杜受祜、陈希勇认为家庭健康保障是目前农民工健康保障体系的主要方式,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公平性和可得性差,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不能满足农民工健康保障的需求,农民工医疗救助状况令人堪忧。(杜受祜、陈希勇,2008)朱友梅,刘子森从调查中得出农民工的健康防护意识匮乏,习惯于以身扛病,心理健康状况的堪忧,他们不仅外部对其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如企业保险、工伤赔偿,其自身的健康防护意识也极其缺乏。(朱友梅、刘子森,2009)宋静、冷明祥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农民工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农民工作为流动入口的主体,是寄生虫病和传染病在城市的传播和流行的重要传染源。而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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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逐步实现公众健康服务均等化[8-9]。我国政府根据世界发 展报告[10]提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城乡居民存有的主要 健康问题和重大疾病防控需求,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 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与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可促动居民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树立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危险因素,控制疾病发生和流行;提 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屏障,共建健康中国,提升居民健康素质。 1均等化视角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健康是基本的人权,享受基本卫生服务是居民的权利,但是卫生 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定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规范,经 费构成尤为重要。为适合经济发展趋势及重点卫生问题,适时调整服 务方向,强调国家、社会、居民各方在卫生服务筹资中责权利,体现 国家履行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阿拉木图宣言》,推行初级卫生保健,保障全民享有健康权利的责任[11]。均等化是公民享有平等健康 权的基石,其意义在于防止区域间、群体间发展失衡与断裂,是构建 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着眼点,是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必然要求,有助于 促动社会发展[12]。均等化是政策实施所需遵循的指导原则,也 是判断政策的目标是否能达成的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公 平强调机会公平(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的参与机会)与结果公平(保护 弱势群体,弱者享有社会补助)的相互结合,机会和结果的公平是明 确政策内涵、形成具体目标时应遵循的理论基础[13]。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立足于保障公民健康权,意味着人人享有相同 的被服务权利。根据健康需求和政府财政承受水平确定服务内容,目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REFORMATION &STRATEGY 2010.5 2010年第5期改革与战略 NO.5,2010 第26卷(总第201期) REFORMATION &STRATEGY (Cumulatively,NO.201) 自从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明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开住房保障之先河以来,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莫不凝聚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引进和探索。本文作者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住房保障的研究进行归纳,以清晰的思路总结阐述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 见解。一、现状方面的研究 首先,针对地方区域进行研究。多采用年鉴数据或者网络收集数据来说明,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学位论文文献较多。文志鸿(2004)结合株洲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付能力、居民住房状况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阐述了 保障原则、保障对象、保障目标。黄英锋、吕德宏(2009)以陕西省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为例,分析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土地供应、住宅产业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政策体系建设等解决对策。蒋慧(2006)利用住房保障的倒U 型曲线和三阶段发展模型,分析了北京市目前所处的模型发展中的位置,确定北京市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垂直层次的动态保障体系。张佩、郭彬奇、胡长明(2009)将西安市的住房保障现状与天津、成都的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针对保障对象进行研究。魏珊、滕晓浩(2006)研究了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现状和原因。其它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大学生、老年人等的住房保障情况,但很少。 二、问题方面的研究剖析 (一)保障范围难以确定,保障层次之间的衔接不好,“夹心层”问题大量存在 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冯科(2006)提出政府要甄别经济适用房购买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份很难,个人的经济收入目前仍然属于个人隐私,并且消耗了太多政府的资源。将公积金中心变成住宅信贷银行的机构创新,陈立军(2006)提出划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标准的一个计算公式: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年家庭收入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丁燕1,张协奎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 [摘要]文章为总结我国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住房保障的四个大方面进行有见解地归纳总结,使研究动态思路清晰,供后续研究和建设参考。 [关键字]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5-0176-03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f China Ding Yan 1,Zhang Xiekui 2 (1.College of Business,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Guangxi 541004; 2.College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 530004) Abstract: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in China,by using reference research method,it reviews the typical references.Based on these,this paper sums up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 a creative way,makes the research dynamic situation clearer and supplies for reference on research and building. Key words:China;housing security system;research overview [基金项目]2008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08105951201M444)。 [作者简介]丁燕(1981-),女,湖北黄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张协奎(1963-),男,湖南桃江人,广西大学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建筑经济管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176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献综述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献综述4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前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台的历史背景 2002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万人。国家统计局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比重增加,老龄化的进程加快,意味着那些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险需求的人群也随着增加。为了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起初,城镇居民保障重点在住院和门诊大病,其中,提到了:(1)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2007年时,中央对中西部的补助标准是20元,成年人个人缴费是70元,其每年每人的筹资标准是22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10元,其每年每人筹资标准是100元。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由中央补助25元。成年人中低保,重残,低收入60周岁以上老人中央补助50元,个人不缴费。2013年时中央财政补助是188元,成年人缴费是7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30元,由于省市县级补助情况不同,每人每年的缴费也就相应的提高。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188元。成年人中低保,重残,低收入60周岁以上老人中央补助50元,个人不缴费(详见图表一,图表二)。(4)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540元,其报销比例为60%-8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250-720元,其报销比例为50%-7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500-980元,其报销比例为40%-60%。(换句话说,住越小的医院,报销的费用也就越多)。当然各地经济情况有所不同,在订立其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也就不同,不过,都是参照以上标准来订立(详见图表三)。(5)基本保额:2007年时,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2000-18000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用药治疗),精神病(门诊用药治疗)(简称“门诊大病”)的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学生,儿童因患白血病及其它恶性肿瘤的费用报销可在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提高20%。到了2013年,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详见图表三)。具体报销比例和累计最高报销限额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此外,国务院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经办管理和服务,基金管理和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相关制度衔接做了相关规定。

反对国家分裂与维护民族团结的综述

反对国家分裂与维护民族团结的综述 目前,尽管随着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中国不再任人宰割,并且在国际上具有重大的影响力,但是影响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的因素还有很多。本文既是对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一个尝试性的概括、总结,又是本人对反对国家的分裂与维护民族团结的探讨。 一影响国家分裂、民族团结的主要因素 (!)国际霸权和敌对势力的影响。现在某些嫉妒、仇视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军事能力强大的国家,编造谎言,利用国际舆论。大肆指责中国人权,支持影响民族团结的台独,疆独等份子。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干涉我国内政、破坏我国统一和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力度。 (2)三股恶势力的影响。徐敬龙在《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及增进民族团结对策研究》中认为,当前民族分裂主义往往与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构成三位一体,形成三股恶势力,对我国的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构成了严重挑战。其中,民族分裂主义为患最烈。而江泽民同志指出: “在中国近代史上,民族分裂活动从来都是外国侵略势力策动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从来都是外国侵略势力割取我国边疆领土的内应力量。他们既背叛了祖国,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是国家和民族的罪人。”在国际敌对势力的支持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不断挑起矛盾、制造事端,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危害极大。 (3)台独分子的影响。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台湾自从在陈水扁党政后,台独愈演愈烈。修改教科书、宣传台独思想、寻求国际支持等等成为了陈水扁实行台独的主要途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听中国的劝阻,执意卖大量军事武器给台湾。这些都对反对国家分裂、维护民族团结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4)媒体因素。当今,书籍、报刊、网络、影视等媒体影响极其巨大,在迅速交流科技进步及健康文化的同时,国内外敌对势力也借机利用这种新兴的媒体手段,疯狂宣扬反动言论,极力煽动民族矛盾,意图离间民族关系。在当前的网络化条件下,其破坏性更强。 二反对国家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的措施 (1)徐敬龙在《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及增进民族团结对策研究》中认为建立、健全促进民族团结的机制机构,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分子的活动。民族关系问题是一项特殊的国家政治问题,处理和解决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能够“服众”。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健全能促进民族团结的机制、机构,遇事有规章、处理有机构,如此就具备了公平、合理地解决民族关系问题、促进民族团结的机制和机构保障。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处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并要不断增强各民族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当今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行径,我们要发扬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充分信任和依靠各民族干部群众,旗帜鲜明地对一切妄图分裂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阴谋进行坚决的斗争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网络、影视,用鲜活的材料说明道理; 要改变过去那种只讲抽象原则、不敢联系实际,只讲一般问题、不敢触及热点问题的做法。同时也要做到严格宣传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防止负面影响。杜绝在公开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中出现

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完整版)

方兴地产产品标准化系列 FX-Z03-2012 方兴地产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 (交楼标准及户型)

方兴地产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交楼标准及户型) 2012年9月

目录 1 编制说明 (1) 2 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 (2) 2.1 保障性住房定义 (2) 2.2 面积标准 (2) 2.3 保障性住房套型各功能空间面积配置分析 (2) 3 建筑及精装修交楼标准 (4) 3.1 内装修材料及部品 (4) 3.2 保温材料 (5) 3.3 外墙装修材料 (5) 3.4 屋面做法 (5) 3.5 地下室材料做法 (5) 4 设备交楼标准 (6) 4.1 给排水专业 (6) 4.2 空调与通风专业 (8) 4.3 强电专业 (9) 4.4 弱电专业 (10) 4.5 燃气专业 (11) 5 方兴地产保障性住房案例——金茂府 (12) 5.1 概述 (12) 5.2 建筑及精装修交楼标准 (18) 5.3 金茂府廉租房单方成本指标 (19)

1编制说明 随着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日益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必定迎来大的发展。作为有社会责任的且具有央企背景的地产公司,方兴地产必然要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总结公司内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提高标准化水平,为大量、多地开发实施提供技术支持,缩短开发周期,节约社会成本,而进行此项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 此研究只在方兴北京金茂府A4~10地块20号楼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基础上进行归纳、整理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伴随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量的增加,系统性的研究将逐步开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除应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的相关地方法规的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此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标准参考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其他地方项目使用时,需依照当地地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标准及项目成本控制综合执行。

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浅谈

国外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大学生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美、英、德、法、新加坡等5个国家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包括完善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强制实行大学生医疗保险等。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险国际比较 一、文献综述 1.国内学者的研究 我国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因此理论研究较少,可以说目前,大多数研究只是通过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的描述,进而提出初步的建议或措施,还缺少对于新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1)对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费医疗不再能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求,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大学生公费医疗存在的问题,研究此类问题的学者也逐年增加。 刘铁明(2006)认为,在突发疾病与意外事故前,目前的大学生公费医疗显得苍白无力。传统的公费医疗体制下,对于一旦出现大、重疾病的学生来说,有限的投入成了杯水车薪。易建明,陈阳林(2007)简要分析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问题,他们认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全国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保障水平低,学生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过重;国家财政拨款不够,学校承担责任不够。余青、戚巍(2007)指出当前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有:公费医疗不再适应社会发展;公费医疗地域限制太大;重大疾病患者难以得到医疗保障等等。安华(2009)认为目前的大学生公费医疗社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现行的大学生公费医疗体制中,国家将计划内大学生的医疗经费拨给各高校后,各校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报销比例。各地各校的标准都不一样,可以说是各校管各校,社会化程度低,医疗保险抗风险的能力较差。 (2)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的筹资制度的研究 李均(2006)针对现状得出应该探索适应大学生筹资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

国内外民族社区研究综述

国内外民族社区研究综述 1引言“社区”是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术语,由德国社会学家T?nnies(1999)于1887年提出。20世纪20、30年代,以帕克(Park R E)、伯吉斯(Burgess E W)、麦肯齐(Mckenzie R D)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以都市社区为研究对象,对“社区”一词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的阐释,并发展出一系列社区研究理论(费孝通,1999)。在该阶段,大都市内不同种族和民族居民居住地得到了政府和学者的关注,以民族成员为社区人口构成主体,兼具社会性和民族性的特殊社区类型,即民族社区,成为研究的重心(高永久等, 2009)。 同一时期,以费孝通为代表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首次将“社区”概念引入中国(费孝通,1999)。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变迁,社区概念被赋予了更多具有本土特色的内涵,已经从一种具有精神和情感内涵的“社会类型”,逐渐演变成了以文化为核心、具有地域内涵的“地域性社会”(孙立平, 2001),并且在新的社会实践形式下出现了多样化的形态。在中国,民族社区主要指西北和西南少数民族聚集地内,以少数民族成员为主体,以民族社会成员的共同地缘和紧密的日常生活联系为基础的民族区域性社会,是一个兼具社会性和民族性的社会共同体,表现为小型民族社区(即一个村寨)或大型民族社区(多个村寨形成的地域综合体)。与国外民族

社区研究不同,受国内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的影响,乡村地区的民族社区成为研究重点。 本文以“ethnic community”、“ethnic minoritycommunity”为关键词进行国外文献检索,以“民族社区”、“少数民族社区”、“民族旅游社区”、“民族旅游村寨”等为关键词进行中文核心期刊检索,并涉及关于“土著居民”、“乡村社区”、“旅游感知”、“城市空间结构”和“乡村空间系统”等领域,共计获取18本专著和百余篇论文。基于文献分析,对民族社区相关研究领域、方法、内容和理论进行梳理和总结,旨在对比国内外研究的不同,并对国内民族社区未来研究重点进行展望。 2国外民族社区研究进展国外民族社区的研究起源于民族人类学、社会学家对初民社会的原始部落研究(Boas,1974),通过典型社会学方法探索初民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之后出现的以乡村社会学和乡村地理学为理论基础的乡村地 区少数民族社区研究,主要通过定性描述来分析乡村少数民族社区的历史和社会现象(陆翔兴, 1989)。二战前后,乡村民族社区研究曾出现一段时间的停滞,重心也转移到城市民族社区研究(Willbern, 1966)。 20世纪30年代以来,城市民族社区研究一直以欧美国家为主导,主要分析城市中本土少数民族和外来民族移民聚集地的生存状况、存在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Rosenblum et al,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本文从经济发展、立法、发展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等方面做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公平性基金平衡 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即集资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涉及面广而复杂,短期而经常性,补偿形式为医疗给付,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及发生平率高、难以控制费用的特点。正因为这些特点,各个国家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应对模式:英国、加拿大等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德国领衔全球流行最广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自由至上的美国采用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还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医疗保险模式。而我国作为独一无二有着悠久的古代史、复杂的近代史、独特的社会体制、沉重的人口负担微妙的城—农关系、广阔的地域和文化差别等等不能复制的特点的国家,别国的经验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难以给于我们最重要的帮助。我国的医疗保险,不断沿革、不断摸索、至今仍在进行、永远为舆论所关注、现状永远都在变动。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沿革及现状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政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同时,为了控制用药与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十一类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的规定及公费用药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医治时,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3、公费、劳保医疗的历史作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

关于住房保障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住房是人们生活的根本,政府为此建立了一套住房保障体系,但在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影响了保障作用的发挥。本文就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体系问题对策 一、引言 .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是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颗“定心丸”,这一常识性的认识决定了实现“居者有其屋”是个人和政府共同努力的目标,住房问题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化,政府应负责的承担起为人民提供住房保障的重任。 房改以后,政府建立了一套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实现方式: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面向中低收人家庭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三是面向最低收入者的廉租房政策。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影响了保障作用的发挥,本文就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以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二、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依然严峻,住房保障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 (一)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仍有相应的问题存在:第一,建设遭遇“软阻力”。让地方政府拿出相当数量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意味着政府要突破以往“以地生财”模式,牺牲部分土地收益,向保障住房“输血”,对此,出现了保障性住房比例不足的现实。第二,政策缺位。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有大幅度提高,由于在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上的政策缺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投资性购房、炒房的工具。第三,缺乏住房普查统计数据,住房保障缺乏长期规划。目前,我国不仅缺乏城市居民收入分布的统计数据,而且还缺乏住房普查数据。因此,很难准确地把握住房困难的实际情况而做相应的举措。这些制度随着市场的发展仍然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尤其是在具体执行环节还需要加强,相关的制度配套措施还不够健全。 (二)保障性住房的结构设计不合理且覆盖面较小,经济适用房重购买轻租赁,“经济”而不“适用”。 主要的问题是存在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和高档住房的市场供应结构比例失衡,不能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保障I生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目前作为主要的保障供应方式—啦济适用房,是通过购买产权解决居住问题。因定位模糊,管理粗放,在不少城市发生了严重的扭曲现象,政府花了大量资金,倾斜政策的效应却未落在真正需要支持的低收入家庭。且少

综述中华民族理论

综述中华民族“一个”与“多元一体”理论 摘要:关于中华民族“一个”与“多元一体”的研究可以追述到19世纪出至今,主要有两个时期,一是抗日战争时期由顾颉刚发表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后引发的大讨论,而是1988年费孝通先生发表的《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后引起的新一轮大讨论,本文主要对这两个时期学者对中华民族问题的研究进行研究述评。 关键词:中华民族一个多元一体 面对全球化的潮流,为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认识和解读费孝通先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结构论的同时,我们需要看看这个问题的源头。 一、抗日战争时期关于中华民族从“一个”到“多元一体” “中华民族”一词产生于20世纪初,当时主要是指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派很快改变了以前的排满做法,倡言满汉一家,五族共和。“中华民族”这一名词在当时学者的文章、政治家的演讲乃至政府的文告中,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其含义也不断充实,由原来主要指汉族,扩展为包含中国境内各个民族的民族共同体。这一变化,在五四运动以后尤其明显。 (一)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及其争论 1938年12月,顾颉刚在昆明创办《益世报·边疆周刊》,目的是

引起学者对边疆问题的重视,促进边疆人民和内地同胞的合作,以共同抵御野心国家的侵略。不久,他在《益世报·每周评论》发表《“中国本部”一名亟应废弃》,指出:“中国的历代政府从不曾规定某一部分地方叫做‘本部’,在四十年前我们自己的地理书里更不曾见过这个‘本部’的称谓。”“这个名词就是从日本的地理教科书里抄来的”,日人伪造、曲解历史来作窃取我国领土的凭证,因此必须废弃之。傅斯年在看到顾颉刚的文章后,给顾颉刚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说:“‘中华民族是一个’,这是信念,也是事实。”顾颉刚“读到这位老友恳切的来信,顿然起了极大的共鸣和同情”,于是撰写了《中华民族是一个》。文章开首即云:“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从今以后大家应当留神使用这‘民族’二字。”接着对“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进行了论证。 第一,自古以来的中国人只有文化的观念而没有种族的观念。到秦始皇统一时,“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意识就生根发芽了;第二,中华民族既不组织在血缘上,也不建立在同文化上。现有的汉人的文化是和非汉人共同使用的,不能称为汉人的文化,而只能称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第三,“汉人”二字说不通。因为汉人在血缘上既非同源,文化也不是一元。中国人只是在一个政府之下共同生活的人,在中华民族之外决不该再有别的称谓;第四:斥责五大民族(即汉、满、蒙、回、藏)之说,认为“五大民族”之说是中国人自己作茧自缚,成为帝国主义假借“民族自觉”分化中国的口实;第五:当务之急就是使“种族的界限一代比一代的淡下去而民族的意识一代比一代高起

住房保障论文保障性住房论文

住房保障论文保障性住房论文 保障性住房市场公平分配研究 内容摘要:文章通过对现阶段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性缺位的研究,得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法,并得出结论:在现阶段规制政策执行力缺失及信用违约成本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况下,保障住房市场的公平分配需要引入罚金与刑罚作为规制的手段,并且加快完善相配套法律及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支持收入状况评定,直到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住房专业性机构。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分配公平 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密集讲话更是引起广泛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成为中央调控楼市的重要目标。据估算,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投资接近8000亿元,中央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决心之大,可见一斑。今年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最大、任务最重的一年。 住房具有明显的社会保障性质,世界各国政府都对国民的住房问题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我国政府也不

例外,自1998年住房实行货币化改革之后,出台了“富人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最困难的居民享受政府补贴的廉租房”政策,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但在实践运行中,保障性住房市场却出现了不少问题。 我国保障性住房市场现状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1997-2008 年,尽管经济适用房投资总额从185.5 亿元增加到982.6 亿元,增长了429%,但其占城市住房投资比例却从12%下降到 4.45%。1998-2007 年,经济适用房销售面积虽然从1700 万平方米增加到3500 万平方米,但从2001 年开始,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面积从绝对额上确是下降的。根据2008 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已经建成的廉租房只有350 万户左右,廉租房的保障面积尚不足5‰。中央财政无法全包廉租房资金缺口,只能很有限地解决部分困难地区的廉租房建设资金缺口。按照相关政策,廉租房建设资金应以财政供应为主。然而,实际上只有少数城市可以做到。由于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廉租房的建设和推广远未达到预定目标。2010 年上半年,由于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社会及中央政府压力,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河北省2010 年将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5 万套,廉租住房保障达到12.71 万户;浙江省将重点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项工程包括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1 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0 万平方米以上;广州市2010 年本级政

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将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基础建设也迅猛发展,城市需要大量劳动力。而我国有 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且农村生产力低下,农民收入水平极低,不能满足生活 上和子女的上学需要,于是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必然趋势。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 政治体制,在从传统社会像现代社会转变的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职业流动和社会身 份转变不一致、不协调,从而产生了我国特有的在城市从事劳动的农民即农民工。 因此关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的研究涉及到各个方面。本文要介绍的文章是以下几个 方面: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研究;二、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障碍问题研究;三、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对策研究;四、国外关于农民工研究现状。 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研究 邵念、陈爱云指出“这一群体患病后不就诊、应住院不住院、住院后提前出院、选择低廉自我医疗措施的比例相当高。同时,他们收入不高且不稳定,在城市中几 乎享受不到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在面临较大疾病风险时,就会陷入‘吃饭还是吃药’的两难境地”①。 王芳在《医疗保障的社会分层分析》中提出,现阶段我国城市中的农民工基本 没有医疗保险,大多数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单位的医疗保险待遇,而是完全依靠自 己有限的个人积蓄,这种依靠自身的保障是一种十分脆弱的保障,不利于促进社会 公平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②。 针对农民工目前这种无保障的现状,不少城市尤其是外来农民工比较多的经济 发达的地区,对农民工医疗保障模式进行了探索。杨艳、陈立坤、唐荣分析了上海、北京和深圳三个城市为农民工提供医疗保障政策和措施后指出“这些政策都将农民 工当成可长期在同一个城市居住的人来对待,所实施的保障模式大致和城镇职工的 医疗模式相似。但是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强,不适合这些具有很强地区性 的保障政策③。 ①邵念、陈爱云.浅析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J].农民工医保,2010(10). ②王芳、卢祖洵、王红、肖峥山.医疗保障的社会分层分析[J].中国社会保障,2009(10). ③杨艳、陈立坤、唐荣.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探讨[J].北京市计划经济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

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补充的研究综述

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补充的研究综述 作者:王业鸿冯森映 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47期 摘; 要:本文运用数据分析、文献调查等研究方法,分析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的发展历程,阐述了不同学者对商业保险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看法,以及不同时期我国商业保险面临的发展问题,并总结了部分问题的解决方向。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发展历史 一、研究方法及不足 1.文献研究法:首先,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研究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其次,收集政府部门和保险行业发布的相关文件,最后,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合、分析并进行小组讨论,总结成果。 二、课题研究历史 对于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互补和竞争关系。首先是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互补关系,李良军(1998)通过讨论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关系,认为商业保险不仅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而且促进了社会医疗保障的发展。孙爱琳(2002)通过对商业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认为虽然基本医疗保险在解决百姓的患病需求、维持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无可比拟的作用,但其仍然不能完全满足多元化的健康保险需求,还需要进行补充,因此,相对灵活便利的商业健康保险就是很好的选择。然而,她对商业保险依然持谨慎态度,与外部环境难容、经验不足等问题突出,其他方面也都需要发展和完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进行商业化合作、吸取国内外经验等来解决。另外,刘海兰(2013)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数据,并使用SWOT分析法,对收集的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商业保险公司应选择优势机会战略并结合自身和实际情况,积极展开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密切合作,来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 其次是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争关系,顾昕(2009)研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认为医疗保障制度制约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然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保险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反而提高了人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视,促进了其发展。刘玉娟(2011)通过研究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竞争性,发现在医保行业中存在挤出效应,即人们对社会医疗保险的依赖会降低对商业保险的需求。事实上,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分歧是一直存在的,商业健康保险如果要谋求更好的发展,还需要国家对商业医疗保险给予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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