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20140316号函】

关于做好2015年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药检、药店及有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考试报名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共分科《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全部为客观题。

二、考试方式

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即日开始报名,考试时间10月17-18日。

五、培训方式

我校特聘请多年参加阅卷及命题工作的中南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专家及教授授课,重点讲解命题规律、考核重点、开设面授精讲通关班、串讲班、周末班、点题重点保过班、VIP真题密训班等。学员随到随学。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和教材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代收,培训费按所报课程收取,一人同时报多种班型可以优惠,5人以上团队报名可享受8.5折优惠。

七、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符合免考条件需另提供其它等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59号(原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产权交易大楼(海程大酒店正对面,省公安厅斜对面)。

联系人:田主任 138******** 0731-********

客服QQ:19939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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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二O一四年三月一十六日附件1: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附表2:报名回执单

附件1: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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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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