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报名序号:

试或聘用资格。3、经审查符合笔试资格条件后,此表由招聘单位留存,并由考生现场登

记确认。4、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背面请写上自己的姓名。5、

如有其他学术成果或课题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

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的调研报告书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 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17号)的精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县积极响应,率先启动,精心组织,截至今日,已有3年时间。这项崭新的事业单位改革,一改往日的事业单位以身份定岗位的传统管理办法,打破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旨在构造一个真正的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竞争机制,让更多的人有了一个适合自己施展才华的平台,从而最大限度的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激活事业单位的创造活力。但由于事业单位种类繁多,人员结构复杂,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实施中存在不少问题。近日,我们通过问卷、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进行系统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单位571个,现有在职人员14695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726人,专业技术人员12414人,工勤技能人员1555人。其中: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396个,其中中学58所,小学335所,幼儿园3所。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554人,其中管理人员132人,专

业技术人员9147人,工勤技能人员275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35个,实有在职人员2409人,管理人员92人,专业技术人员2066人,工勤技能人员251人。农业系统所属事业单位46个,实有在职人员778人,其中管理人员65人,专业技术人员386人,工勤技能人员327人。 截止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全部完成岗位设置,90%的单位完成了岗位聘用。 二、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一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岗位不足,僧多粥少,有些教师虽已取得任职资格,但因聘任职位已满或者超员无法入岗,兑现不了相应级别工资,积极性受到影响。 省市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比例控制,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五年内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在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不得新聘人员。可是现实的情况是超结构比例的那部分人员大多是中高级职称获得者,他们大多是学校的骨干,关乎农村教育的明天,担负着兴盛农村教育的重任。他们正值人生的黄金时期,有思想、有激情、有活力,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他们也是家庭中的顶梁柱,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养,经济的重担无疑会让他们顾虑重重。由于得不到聘任,兑现不了相应级别工作,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实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实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doc)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问答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问答 时间:2014-11-01 09:16来源:未知作者:rkzzj 点击:次 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政策问答 一、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臵 1、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所称的岗位是什么? 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臵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岗位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具体到每个单位而言,岗位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相对而言都会有一定任职条件。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出发,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规范管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2、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臵?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 [200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也迫切要求制定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使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对制定岗位设臵管理规定提

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1)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推行聘用制度需要岗位管理方面的政策配套;(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岗位设臵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实施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前提和基础;(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臵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当前,规范岗位设臵已具备了基本条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逐渐形成,岗位管理已被很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接受。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接受。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和事业单位对岗位管理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和效果,为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相关规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3、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臵,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从管理学的角度上讲,一般组织机构的岗位能级,从高到低可分为四个层次:决策层岗位、管理层岗位、执行层岗位、操作层岗位。在任何组织中,其岗位的能级结构都是呈梯形结构的,合理的能级结构是发挥组织整体功能的重要因素,能级既体现在职务上,也体现在业务水平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北京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任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任管理 一、岗位设置管理 一、岗位设置或调整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三定方案所确定的单位性质、职能确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的类别。设岗单位类别分为三种:管理型单位、公益型单位、服务型单位。 (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设岗,由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三定方案后单位编制数设岗或按照单位实有正式在册事业人员数设岗; (二)已设岗单位三岗比例、岗位职数重新核定,需本年度设岗人数超过上一年度岗位基数10%以上,单位方可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市局批准后予以调整。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 (1)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三、三类岗位比例的确定: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3.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人员聘任管理 一、范围和对象 (一)已完成本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审核工作的事业单位。 (二)上一年度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首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首聘。 (三)上一年度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同一岗位层级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四)上一年度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并符合工勤技能等级岗位首聘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的首聘。根据吉人社字[2016]48号文件规定,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工勤人员,取得高一级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不占工勤技能岗位职数聘任。 (五)上一年度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管理人员,按管理岗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聘

关于理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1.doc

关于理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 待遇的建议1 关于理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工资待遇的建议 提案人:李元标 一、富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富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现状目前我县涉及管理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20个,管理岗位的实际人员有192人。单位的管理人员目前实行等级工资制度,象有10个编制的富民县县创建办的管理岗位共可设置4个级别,即10级、9级、8级与7级。8级相当于副科待遇,而7级则相当于正科待遇。与技术人员系列的管理不同的是,8级以上的管理岗位需要组织部的批文才能聘用,所以管理岗位的的设置其实是沿袭了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管理模式。但这一模式,则是我国很多年以前就明文取消的一种管理模式(我国已经明文规定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因为管理岗位如此严格的晋升方式,导致了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8 上基本空设。工作人员终其一生,基本只能达到管理岗位9级,亦即永远只能领到相当于公务员系列的科员水平的工资。因为你如果要聘任到8级至9级的管理岗位,就相当于你就必须得“提干”,对于“提干”这种好事,对于多数人基本只能是一种奢望。而另外一方面,提干则意

味则你成为干部,要进入公务员系列了。因此,公务员改革的结果是:干部均进入公务员系列。因此,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在历次的工资改革中被冷落,处于被遗忘的十分尴尬的地位。 (二)富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特殊的结构扭曲的工资结构反映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不彻底性现实与党政工作职能革新的时代需要。 应该说,中国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主要实行的是公务员工资制度与技术职务工资制度,象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既具有行政职位的色彩又具有传统的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特征。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的特殊工资结构,反映了我国事业单位“去行政化”不彻底的客观事实;而另外一方面,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不增加,则从另外一个侧面又反映了中国党政职能转变所带来的对干部工人队伍的广泛“调整使用”的现状。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实际职能看,他们的工作性质其实更加接近于行政职能。从目前公务员与事业编制的比例来看到,事业单位人员占有很大的比重大致在90%,而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则占10%的比例。事业单位的人员改革一直列为当前中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由于行政队伍隶属于公务员系列这个新兴而且待遇保障优厚的人事群体,要进入公务 员系列等于难于上青天。同时,由于党政职能的转变,需要创立的新部门,所以这些部门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原有的事业技术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培训材料(DOC 9页)

奉节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培训材料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填写方法 一、填写原则 (一)表格填写应结合行业指导意见中《重庆市XXX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重庆市XXX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重庆市XXX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重庆市XXX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等四张表格,严格执行比例控制标准,与管理、专技及工勤各岗位等级做到一一对应。 (二)所有涉及到目标比例的小数点,均精确至两位小数。 (三)所有涉及到两位及以上小数向前进一位时,均采取“五舍六入”的办法计算。 二、填写步骤与方法: (一)单位岗位总量填写步骤和计算方法 1、填写单位岗位总量(编制数)。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为准。 2、填写机构规格。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为准,如:正科级、副科级、股级等。 3、确定和填写目标比例。首先,确定本单位属于“管理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中的哪一类型。然后,在相应栏中填写确定的目标比例。目标比例根据相应行业指导意见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实际情况确定。 4、计算和填写目标数量。根据确定的目标比例计算目标数量。 目标数量=单位岗位总量×目标比例 单位岗位总量栏中的管理、专技、工勤岗位目标数量取整时,采取五舍六入,即第一位小数≥0.6进一位,<0.6舍去。(如样表1)

在进行五舍六入时,若管理、专技、工勤岗位的目标数量总和较岗位总量少1,则将“指标数1”分配到主体岗位中。 在进行五舍六入时,若管理、专技、工勤岗位的目标数量总和较岗位总量多1,则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可将“指标数1”在三类岗位中任选一类岗位进行扣减。 在计算管理总量、专技总量、工勤总量时出现小数点的,单位也可以通过调整三类岗位的目标比例,将岗位目标数量计算成整数。 (二)管理岗位填写步骤和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的目标数量和目标比例的填写,采用先确定目标数量,再依据目标数量计算目标比例的方法。 1、填写管理岗位目标数量。首先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直接填写领导职务职员岗位数。然后根据职员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计算和填写同级非领导职务职员岗位数(具体计算方法见培训材料一),同等级的非领导职务职员岗位数填写在同等级领导职务职员岗位数的后面,并用+号连接(如样表1) 2、计算和填写管理岗位目标比例。根据管理岗位各个等级的目标数量计算出目标比例,目标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数采取五舍六入的办法)。 目标比例=各等级的管理岗位目标数量÷管理岗位总量 (三)专业技术岗位填写步骤和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的目标比例和目标数量的填写,采用先确定目标比例,再依据目标比例确定目标数量的方法计算,并逐层往下填写。 1、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目标比例1”。首先,在“目标比例1”栏目中填写事业单位类型。然后根据各类型事业单位的行业指导意见,直接填写规定的高、中、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该比例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如单位可设至高一级的岗位,而不设置时,可将高一级岗位的目标比例移至下一级岗位合并计算)。

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doc

南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泉委办〔2008〕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三)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

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市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应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比例标准范围内。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模板】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部门聘用单 位 岗 位类 别 岗 位等 级 招聘 数量 岗位聘用条件备注 年龄学历专业名称 专业方 向 教师资格证性别 华龙区教育局 华龙区 戚城小 学(19 人) 专技十三级8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汉语言 文学 中小学语文 教师资格 男女各 4人专技十三级4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数学中小学数学 教师资格 男女各 2人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体育 体操 方向 中小学体育 教师资格 不限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体育中小学体育 教师资格 男性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音乐 舞蹈 方向 中小学音乐 教师资格 不限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美术中小学美术 教师资格 不限专技十三级2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信息技 术 中小学信息 技术教师资 格 男女各 1人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师范本科及 以上 科学中小学科学 教师资格 不限 岳村镇 东西寨 小学(1 人) 专技十三级1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不限 仅限1999级、 2000级华龙区 户籍(以入学 时户籍地为依 据,行政区划 调整的以目前 区域为准)的 中师毕业生报 考

华龙区卫健委28个岗位疾病预 防控制 中心 (10 人) 专技十三级4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医学检验、卫生检 验专业毕业。 检验技 术 不限专技十三级6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公共卫生、预防医 学专业毕业。 公共卫 生 不限 孟轲乡 卫生院 (5 人) 专技十三级135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临床医学或者相 关专业毕业。 临床医 学 不限 有助理医师 以上资格证专技十三级140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中医学或者中西 医结合专业毕业。 中医学不限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康复治疗专业毕 业。 康复治 疗技术 不限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医学影像专业毕 业。 医学影 像技术 不限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护理专业毕业。 护理学不限 具有执业护 士 证书 岳村镇 卫生院 (7 人) 专技十三级1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 历,口腔医学专业毕 业。 口腔医 学 不限 有助理医师 以上资格证专技十三级140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中医学或者中西 医结合专业毕业。 中医学不限 中医或者中 西结合资格 证,主治医 师资格。 专技十三级235周岁以下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 学历,临床医学或者相 关专业毕业。 临床医 学 不限 有执业医师 资格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对照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对照表管理人员 行政级别 正厅 副厅 正局 副局 正处(校长)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专业技术人员 工资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2750 2130 1640 1305 1045 850 720

640 590 550 初级(助讲、二级实指) 正高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副高(高讲、高级实指)六级 七级 八级 中级(讲师、一级实指)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工人工资标准职业资格级别50高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普通工工资标准副处(副校长)六级 正科(中层正职)七级 副科(中层副职)八级 科员

办事员九级 十级 员级(教员、三级实指)十三级 注: 副高、中级和初级分别执行 七、"十、十二级事业单位岗位薪级工资改革对照表岗位工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技术人员 正高2800正高副高中级1900 1630 1420 1180 1040 930 780 730 680 620 590管理人员 岗位 正部 副部

副局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标准2750 2130 1640 1305 1045 850 720 640 590工人岗位 技师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高级技师830 690 615 575 545 540薪级工资薪级 标准9 10 11 12 13标准 80 91 102 113 125 137 151 165

181 197 215 233 253薪级标准83薪级标准41024薪级52标准414845薪级65标准202600级别岗位标准 办事员550 十一初 十二级 十三员级550起点薪级工资: 1、"技术岗:一(39),二至四 (25),五至七 (16),八至十 (9),十一至十,十三 (1)。 2、"管理岗:一(46),二 (39),三 (31),四 (26),五 (21),六 (17),未定职毕业生见习、初期工资: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1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了已经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并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都纳入实施范围。同时规定,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实施范围。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未获得批准以前,要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另外,事业单位存在三种人员,第一种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第二种是已经没有实际功能的单位中还没有分流或安置的人员;第三种是被借用到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的“混岗”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对第一、第二种人员,可以先采取06工改的做法,等国家和省里有了新的政策以后再予以统一考虑。对第三种人员,因为这些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都还在原事业单位,所以在首次岗位设置中要在原事业单位聘任,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量理顺关系,让这些人员能尽早回到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2、如何对事业单位进行功能分类? 答:事业单位确定单位类型,关系到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数量及其结构比例的确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但是,事业单位如何分类,省里没有统一的细化标准,跟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也不尽相同。同时,由于各个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也很难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主要还是要根据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来定。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功能分类,可以先由事业单位自己填报,然后再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会同编办以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为根据,同时考虑现有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逐个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人事或组织部门、编办、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共同进行商定。 3、如何确定岗位总量? 答:确定岗位总量,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按照省里的规定,除了学校、医院外,其他事业单位都要严格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不得突破。但是,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事业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超编或没有核编的情况。因此,《实施意见》第2条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主要依据,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事业单位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时应按照“先入轨、后完善、再规范”的要求,可以先按现有正式的在编在职人员(也就是纳入06工改的人员)数量确定岗位总量,确保现有正式在编在职人员能全部入岗。但是,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完成后,各地要抓紧时间,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或对超编人员进行消化。 4、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设置有哪些规定? 答:事业单位确实需要设置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的,必须要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条件,并要求岗位设置具体到人,要按审批权限逐级报到省里审批。 5、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如何设置? 答: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可设置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岗位数量原则上按每个乡镇(街道)一个的标准确定,由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统一调控使用,但是这些岗位只能用于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6、特设岗位如何设置? 答:特设岗位是专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必须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批准设置,事业单位确需设置特设岗位的,要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但是,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时,不设立特设岗位。 7、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如何设置? 答:《实施意见》规定市属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岗位,由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要求这些岗位也设置到人,由市里统一核准。 8、如何掌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关于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浙委办〔2009〕138号文件已经有明确的规定,而且省里还出台了《浙江省

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1、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 4、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5、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6、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能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

等级。 7、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8、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1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如何确定所包含岗位的等级?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1、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哪两种岗位?各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等级划分

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等级划分 1、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 4、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5、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总理>部长>省长>厅长>处长>科长 6、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能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7、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8、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法和步骤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法和步骤 (黔东南州人事局2009年3月) 第一部分岗位设置管理概述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背景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2006年7月,国家人事部在全国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岗位设置管理基本政策文件 (一)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 1、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2、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 4、国家人事部与文化部、科技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农业部、卫生部等单位制定的9个《行业指导意见》 (二)省、州出台相关文件 1、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 2、省人事厅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结构比例暂行方案》(黔人通[2007]274号) 页脚内容- 1 -

3、《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设置方案》(黔人通[2002]38号) 4、我州制定的《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州人发[2008]3号) 5、省人事厅印发的《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7]194号) 6、省人事厅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8]165号) 7、州人事局印发的《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8]24号)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需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岗位类别设置: 岗位类别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而划分的工作岗位。事业单位的岗位类别设置分为三类: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设置的原则: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设置的原则: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页脚内容- 2 -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浙江省人事厅 【发布文号】浙人才〔2007〕184号 【发布日期】 2007-07-31 【生效日期】 2007-10-01 【效力】 【备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均应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接收上级机关按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成立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其成员按照需要,可以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二章招聘对象、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