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纠纷案例

大学生打工纠纷案例
大学生打工纠纷案例

暑期打工,陷阱不少

个案一:

7月9日上午10点多钟,学生小郭打进6459110:我们是暑期打工的学生,商家当初承诺的700元月薪,现在竟只能兑现300元。

小郭是宜昌城区某高中的应届毕业生,本想利用这个空闲的暑假打工,便和同班同学10人相约到城区某外语培训机构打工,主要负责帮助该机构做一些宣传和登记工作,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3小时,周六日每天8小时,双方口头约定为月薪700元加提成,但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可工作近一个月后,学生与商家为工资发生了分歧,原来他们的“月薪”概念并不相同。

小郭和同学们认为,月薪就是做完相应工作后,就应得到700元和提成奖金。但商家却有不同的理解,该培训机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认为应该以学生的实际工作量来核算工资,在这一个月当中,学生们其中有几天因下雨没有安排工作,因此这几天不能计入工作量,用700元除以规定的工作量后,再乘以实际工作量,就是他们的实际工资。根据我们核算,只有300元。”

分析:

对此,三立律师事务所的曾群律师分析,双方为工资起争执,首先,其争执的根本原因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资的给付方式规定不明确;其次,根据双方约定的一天3小时等用工的实际形式来看,应按小时计算工作量和报酬。

曾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不管用工再临时再短,都应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劳动部门的处罚,而求职者也应坚持签订书面合同,标明工作内容,形式,报酬支付方式等,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经常听说大学生打工被骗的事,陷阱太多,防不胜防。

骗术一:收取押金实为骗钱

案例:一个多月前,郑大工学院的张伟应聘花园路的一家公司做抄写员,每万字能挣50元,但公司说要先交100元押金。觉得工作轻松,报酬又高,小张和几个同学都去报了名。但几天后,当小张和同学拿着抄写完毕的文章一起去领工资时,却发现公司所在的办公室大门紧锁,早没了人影,这才知道上当了。

分析:和大学生小陈一样,张伟同样被人骗取了押金。一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承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更有甚者,有时学生交钱以后,招聘单位又推托说职位暂时已满,或者暂时没有工作可做,要学生等消息,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消息了。

支招:收押金本身就不合法,所以只要对方谈钱就必须慎重考虑。应聘时要看应聘单位的规模,再看负责招聘人员的素质。如果应聘单位只有一张写字台,两把老板椅,建议你还是最好离开。此时可称自己没带多少钱,如果遇对方死缠,你可以说“等我同学来后再商量”,让对方明白你不是孤身一人应聘。然后通过发短信等方式求助同学,以便在第一时间离开。

骗术二:黑中介最喜欢“拖”

案例:小刘被骗中介费一事,不少大学生都有此经历。

分析:这些黑中介,抓住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找工作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中介费后,却不履行承诺,不及时为大学生找到合适工作。他们往往不停地拖,让学生耐心等待,直到不了了之。更有一些中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骗取一定中介费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支招:大学生打工找单位,最好咨询学校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者由学校负责联系用工单位。如果必须自己寻找,也要找正式的企事业单位,或正规中介机构帮忙联系。

骗术三:找借口解雇,克扣工资

案例:去年,郑州大学大三学生小周利用暑假在新密市一所学校当教师。小周说自己很努力,工作上没有出过什么差错,然而离开时,学校却无缘无故扣了几百元的工资,负责人对此并没有任何解释。

同样,本报曾接到投诉,一张姓同学应聘到一家打着南街村牌子的公司,当时承诺一个月1000元,谁知道干了一个月才发了200元,而且不给签劳动协议。

分析:一些学生被个人或流动服务的公司雇用,本来讲好是按月领取工钱,但雇主往往在快要付工资时找个借口将学生打发掉,或者找种种理由故意克扣工资。

支招:出现克扣工资情况,可向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具体的待遇问题。

骗术四:高回扣诱惑你搞传销

案例:去年7月份,2000多名大学生被骗——重庆传销案开审。这起案件涉及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他们先后被骗至重庆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在暑期大学生找工作的旺季,不少传销人员仍会把目光盯住大学生。

分析:传销多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再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不少学生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老师和朋友。上当之后往往是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搭上一笔钱。

支招:打工前,一定要了解好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如果发现具有传销嫌疑应拒绝接受,一旦确认是传销但又无法脱身,此时应机智行事,承诺能帮对方发展多少下线,以到公共场所接人等为借口,寻机报案或逃脱。

骗术五:娱乐场所高薪,另有企图

案例:据报道,长沙民政学院女学生小娄经劳动路上一家职介所推荐,找到一份酒水促销的工作。在交了200元中介费后,她很快被通知到一家娱乐场所上班,上班时间是晚上7时到10时。据她讲,她第一次走进包厢就感到气氛有点不对劲,别的促销小姐为了抢业务,在客人要求陪酒时来者不拒。更有甚者,一些包厢里不时传来客人与促销小姐不堪入耳的调笑声,她几乎是逃出了那里。

分析:他们大都开出高薪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侍者,大学生到这些场所打工,往往很容易误入歧途。

支招:这种高薪招工最好不要去应聘,而且在娱乐场所里做服务员的学生,要拒绝接受陌生人递过来的烟、酒、饮料等。

骗术六:声称找家教,专骗女学生

案例:去年,陕西爆出一农民以找家教为名,骗奸12名花季少女的惊人消息,受害者中有数名大学生。

分析:单独约见女学生,这类陷阱多发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时,有的女学生在对方约见时,不加考虑就去会见,难免会遇到危险。

支招:加强保护意识,不要只从表面上判断对方好坏,第一次上门做家教时邀同学一起去,保持警惕,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大学生打工应如何维权?

调查:打工遭侵权学生多沉默

近日,记者对郑州几所高校20名有打工经历的大学生做了调查。调查显示,有80%的学生遇到过种种侵权,其中,拖付、拒付工资的比例占一半,收取培训费、服装费、押

金等形式的侵权也达到20%,而绝大多数学生都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

激烈的就业竞争等因素导致一些学生选择权益的退让来换取工作机会。河南财经学院大二学生杨浩告诉记者,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太多了,找个工作不容易,所以根本不敢和单位谈签合同的事情。

而一些用人单位则表示,大学生打工多是临时的,随意性大、流动性大,没办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在遭遇侵权后,因为担心维权太麻烦,大学生大多选择了沉默。河南农业大学大三学生小陈说,他在去年暑假为某饮料做促销时遇到了扣除50元服装费的情况,找用人单位理论数次无果后,干脆就放弃了,“虽然促销时穿的衣服质量不咋样,但好歹也是件衣服,总比什么也没有强。”

调查中,虽然30%的大学生对劳动法规有一定了解,但涉及具体维权时,他们又不知所措了。刚刚得到一份短期工作的大学生孙辉告诉记者,如果领不到工资,他会向劳动部门或媒体投诉。但当记者追问如何投诉以及该准备什么材料时,孙辉却摇摇头表示不知道:“打电话把事儿说清楚就行了吧?”

提醒:

1 打工签合同维权有证据

应聘成功,应与兼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权益。大学生假期兼职属短工行为,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具体条款可参照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刘涛说,“但从劳动维权角度讲,最好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尽量在合同上标明工资标准、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工作保障等。”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们应当留个心眼,比如大学生们最好结伴打工,保留工资单或工作服、上班卡等证据。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维权人证和物证。

除了要签书面合同和保留证据外,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一旦遭遇侵权,一定要勇于维权,大学生的整体维权意识提高了,相信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也会相对减少。

2.查中介资格

委托中介机构介绍前,应先查看是否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原件,办公地址是否与证件一致;同时,还可从公司招牌是否醒目、办公设备是否齐全、办公人员工作状态等,来判断中介是否可信。

3.不要轻易掏钱

不要轻易交钱给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交钱前多咨询情况,一问三不知、急着收钱的单位,多半是“黑中介”、“黑企业”。此外,还可从中介广告来判断岗位的可信度,越是“常年招聘”、“高薪急聘”岗位,越要小心,应聘时不要轻易交钱。

4. 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

5. 拒绝高薪诱惑。

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虽然诱人,但要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高薪”。若答案是否定的,则要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为什么他们会录用我?多个心眼便少一个受骗的可能。

郑州大学新闻学院的郭老师认为,大学生暑期打工,最好能学以致用,不要单纯干一些体力活,可以去一些和本专业相关的单位,不要太过于看重工资,重在积累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 一、甲软件开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办公楼纠纷案 要点:缔约过失 案情:2009年8月上旬,甲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 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在环境、位置、价格上可以选择,其中一家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8 月下旬,该公司派出有关人员同时和3 家卖主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在洽谈过程中,乙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9 月中旬,当甲软件公司同另外两家价格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乙开发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多次表示,若另外两家的价格真能降到每平方米8000元,则乙开发公司愿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与甲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10月中旬,在甲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乙开发公司却提出,公司内部文件明确规定了业务员不得在8000元以下同客户签订合同,王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明知有此规定,却擅自答应以低于8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签订合同,其行为是越权行为,对此公司概不负责。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此时甲软件公司若要购房,必须在每平方米8100 元以上才能签订合同。当甲软件公司再次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完。后来,甲软件公司查知乙开发公司的王某,在谈判过程中把所获得的甲软件公司有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泄露给另外一家软件公

司丙,致使丙软件公司拉走了甲软件公司的一部分客户,为此,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能否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乙公司不能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2、8 月下旬,如果乙开发公司不与甲软件公司签订楼房买卖合同,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乙开发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3、10 月中句,甲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开发公司必须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为什么? 不能。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订合同。 4、10 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价另行购房,对于差价,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公司赔偿? 甲软件公司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因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由于王某的泄密,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能否要求赔偿?为什么?

大学生打工心得精华版范文

( 心得体会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大学生打工心得精华版范文The essence of College Students' work experience

大学生打工心得精华版范文 【篇一】 从我的观察发现,现在大学校园里兼职的许多学生,他们兼职的目的并非完全是因为高额的学杂费和生活费,或者是贫困家境。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类奖学金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所以兼职的主要目的还是通过这个过程使自己对社会的了解加深了许多,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大学生的从事兼职的类型是有限的,很少能与自己的专业相关,多数还是廉价的体力劳动。这原因有多方面的,但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时间有限,一般都是利用课余时间,所以同学们只能选择耗时少,收入较高的工作;另一方面,社会经验较少,工作能力有限,诸多用人单位不予考虑。况且在校园里的学生了解兼职的途径还是不很广。很多都是同学介绍才走上兼职的岗位的。

那是否可以通过中介来了解呢?答案是否定的。很多大学生对中介机构表示怀疑,而学生在通过中介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上当受骗也很多。中介机构本身的信誉就是一个关键,再加上中介机构还要收取中介费,少则三五十元,多则一二百元。这对于收入又不高的大学生来说,要付上这笔中介费相当于要他们无偿打工三五天,甚至一个星期。但通过学校海报了解且能获得工作的同学也不是很多,相对而言,大学生自己的勤工俭学部门是在信誉和权益方面有较好的保障,但由于其发布的信息量远远不能满足同学们的需要,且有时同学之间还会通过某种内在关系先取得工作的机会。所以这在两方面上也影响了同学们的兼职“前景”。 大学生对兼职的所得还是理性的处理,不会肆意挥霍。多数会作为生活费,减轻家里经济负担。同时多数的家长也会赞同孩子在校做一些兼职,因为家长们也知道,在这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没有一点能力,没有一点社会经验是不容易找到好工作的,况且社会上的劳动力已经相当充足,每年高校却在不断扩招,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的也被媒体不断地报道,家长也担心孩子的未来,现存如果

对在校大学生打工的看法

对在校大学生打工的看法 In some countries, teenagers have jobs while they are still students. Do you think this is a good idea? Support your opinion by using specific reasons and details. In many countries it is common for teenagers to take part-time jobs while they are still in high school, while in other societies this is virtually unheard of. In the latter situation,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spend all of their time on their studies and consider schoolwork their "job". In my opinion, students benefit more from a more balanced lifestyle, which may include working at a part-time job. Therefore, I believe that it is a good idea for students to work while studying. While it is true that a student's most important goal must be to learn and to do well at his studies, it does not need to be the only goal. In fact, a life which consists of only study is not balanced and may cause the student to miss out on other valuable learning experiences. In addition to bringing more balance to a student's life, part-time work can broaden his range of experience. He wil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meet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life and will be faced with a wider variety of problems to solve. Furthermore, work helps a student to develop greater independence, and earning his own pocket money can teach him how to handle his finances. Finally, a part-time job can help a student to develop a greater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both for his own work and for that of the team he works with. For all of these reasons, I firmly believe that most students would benefit from taking a part-time job while they are in high school. Of course, they must be careful not to let it take up too much of their time because study is still their primary responsibility. In sum, living a balanced life is the best way to be successful. [参考译文] 青少年与打工 在许多国家,青少年普遍会在高中时期打工。然而在有些国家,这几乎是前所未闻的。如果是后者的情况,那是因为一般认为学生应把所有的时间花在学业上,把学业当作是自己的"工作"。我认为,生活方式越均衡,对学生就越好,而均衡的生活则须包含打工。所以我认为,在就学期间打工是个不错的想法。 虽然学生最重要的目标的确必须是学习,而且功课要好,但这不必是学生惟一的目标。事实上,只重视学业的生活并不均衡,这可能会使学生错过其他珍贵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案情 原告:徐某某 被告:周某某 2002年8月2日,被告与案外人上海市宝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被告购买位于上海市虹梅路3200弄20号401室商品房一套, 合同约定“宝鼎公司”于2003年10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被告,双方办理了预售登记。 2003年5月26日,被告与上海广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达公司”)签订《房地产居问合同(出售)〉〉,约定被告委托广达公司居问出售401室房屋。同年5月27日, 原、被告通过“广达公司”居问,签订《转让协议》一份。该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将401室商品房作价人民币1,140,000元转让给原告。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114,000元暂 存于中介方“广达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活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22.8万元。 开发商大产证办出后,通知被告办理小产证,待被告小产证办出后,办理原告小产证,同时原告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原、被告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且逾期达15日,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14,000元。此外, 原、被告双方还对其他的权利义务作了约定。 签约当日,原告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取出房款114,000元及中介费5,700元, 广达公司出具收条。同年10月31日,被告向中介方出具确认书,载明:由于本人自身原因 不出售系争房屋,本人不前往中介方领取原告暂存中介方的首笔房款,现同意中介方将上述房款退还给原告。 另,系争房屋于2003年6月2日经查核准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告,同年12月16日“宝鼎公司”办理

关于寒假打工的经历和感悟

关于寒假打工的经历和感悟 李梦云 (安徽农业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院系,14级) 摘要:本文是对我寒假工作(超市促销)的总结,包括经历跟一些亲身感悟。 关键词:社会环境大学生打工销售自信理论与实践待人处事 现在,离走进社会越来越近了。校园与社会环境本存在很大的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利用假期时间走进社会实践。校园与社会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也大不相同,所以我们还可以在社会实践中学到许多在校园里学不到的知识。这就形成了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的良性循环。 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外经济不断变化,在机会越来越多的同时,也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有了更多更艰巨的挑战,这也就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不仅要学好课本里的知识,还要主动走进社会,积极在实践中学习其他的东西,不断增加自己的经验,全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这个社会有立足之地甚至拥有不败之地。 一回到县城就积极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寒假临时工,组促销员。挂着实习生的牌子站在柜台旁,一脸幼稚、迷茫的站在那,不断提醒自己要大胆接近顾客,拉拢顾客,可好长一段时间站在那儿一声不吭的。一个大姐在顾客少的时候叫我如何推销产品。我也慢慢的放开胆去尝试,其实这种交流比想象的容易多了。就好像上台前紧张兮兮,但在台上只顾着自己的表演而忘了紧张。害怕就是这样被克服的。关键在于大胆的迈出第一步。在超市做促销员不能坐着,也不能在超市随便逛来逛去,得时时刻刻注意服务顾客。虽然每天只有商务或下午班,但一段时间下来,还是腰酸腿疼。或许也正如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在学校,每天有作息时间表约束你。课程表会告诉你,今天该干什么,明天又有什么事要做。而在这里,你可以无所事事地像木瓜呆在那儿,然后老板不满意你的表现扣你工资或者将你开除。积极的就是主动接近顾客,拉近与顾客的距离,然后耐心的推销产品。这也是在锻炼了我们的胆量、语言交流能力和心理洞察能力。我们胆大了才能冷静,冷静了才能很好的通过顾客的言语与表情察觉顾客的想法,然后再做出适当的回应,不至于慌张的不知所措。我们必须主动努力才可能继续干下去。在学校,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虽然这也存在竞争,可校园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一般不会找来嫉恨与报复。可是在社会中,优胜劣汰,你的成功就是别人的失败,工作直接影响了他人的经济利益。在社会中接触各种各样的顾客、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有经验去处理。尽管存在竞争,我们还得学习别人优秀的地方,这需要我们有经验去调整自己的心态。而这些经验需要我们日积月累,而不是在毕业后读本速成书便可成的。这些事情很多同学沉浸于学习与消遣还未来的及思考,便忽略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有个事实众所周知,学生的操作能力与在校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次

我对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与看法

我对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与看法 就业问题是近年来困扰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而我们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人群,与之相关的就业问题似乎也被赋予了更加突出的重要性。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紧迫性尤其因2007 年应届毕业大学生的人数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473 万人而显得更为突出了。 关于近年来日益引起政府、社会与学界广泛关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观点大多建立在一些直觉或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而就业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领域,需要真实、可信的事实材料和同样可信的客观分析作为基础。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面向大学生的就业机会也超过了上届,但供求不匹配仍然是毕业生求职的最大障碍。 (一)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式 据统计2006 年就业率状况专科和高职为59.1%,本科为77.6%,硕士和博士分别为 84 .1%和79 .3%,与2003 年同期相比,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就业率都略有下降,而专科和高职的就业率有所上升。 06 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从地区看,北京、上海等东部发达地区需求较旺,需求总量大于当地的生源数。中西部不少省区虽然有较大的用人需求,面临的问题是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往往招不到合格的人才,出现了“有地方没人去,有人没地方去的现象。在一些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前就业岗位相当有限,难以吸纳本地毕业生,总体上来讲,就业率稍有下降,但满意度依旧不高。 关于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目前社会似乎存在一种将问题归因于大学生的较为普遍的看法,人们的一般认识是,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制约了他们的就业渠道。具体而言就是,大学生往往只看好工作环境好、薪酬较高并且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职业,而对相对较低的就业岗位则缺乏兴趣。因此,本项研究对大学生的相关观念与态度进行了考察,并以此作为客观认识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基础。 在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上,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在很大程度上还与大学的学科与课程设置存在很大关系,并与大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以及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有很大关系。同时,来自家庭与社会的期望或压力也可能成为影响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 (二)大学生就业影响因素分析大学生就业难是中国近年所面临的社会整体就业状况的一部分,其形成原因也是非常复杂的。 一.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大学生直接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他们的心理与能力素质等能否适应当前的就业环境和就业需求,将直接影响其能否正常就业。然而,现实中无论是个人期待与就业环境之间,还是个人能力与就业市场之间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断层,而且这种断层已构成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 1、个人期待与就业环境之间的差距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个人期待,或者说就业预期,主要指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对自己未来就业前景的一种估计和预测,涉及对收入水平、就业地区和就业单位等方面的要求、预期和选择。大学生的就业预期通常建立在大学生对自身能力素质及就业市场两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的基础之上,并将直接影响大学生就业的理性程度,影响大学生求职的行为和结果,最终影响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需状况。客观地讲,当前大学生一般都能对自身能力水平及就业

广告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广告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楚经初字第315号 原告楚雄电视台传播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美玲,主任. 被告牟定县朝钦葛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钦,经理. 原告楚雄电视台传播中心(以下简称传播中心)诉被告牟定县朝钦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业公司)广告合同欠款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开云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杜朝钦和委托代理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1997年、1999年度,原告与被告共同签订了两份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在约定的时间和节目里为被告制作发布葛根汁饮料广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为被告发布了广告,1999年度制作发布费一万元,被告承诺于1999年8月20日前分两次付清,1997年度制作发布费五万三千六百元,经原告多次催交,被告拒不履行,1999年2月1日,双方协商,原告减免1997年度广告费三千六百元,被告承诺在1999年3月25日前付一万五千元,1999年6月25日前付一万五千元,同年9月25日前付一万元,2000年1月20日前付一万元,但至今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广告费六万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八千五百元.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我拖欠六万元广告费不实,我公司于1997年委托原告制作电视广告,所欠广告费五万三千六百元,1999年6月双方订立的协议中,已明确免去三千六百元,实欠金额应为五万元.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原告所属商贸部向我公司购进价值七千三百

六十五元葛根汁,扣除此款外,尚欠四万二千六百三十五元.另外,对起诉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金八千五百元缺乏根据,1999年7月6日,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五万元广告费,每月从经销商杨建波处收取五千元,至付清广告费为止,但由于广告未达预期效果,未能收到广告费,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协议第四条约定,如在7月中旬原告未能收到第一次广告费,原告即可停播甲方广告,这是我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不存在承担违约金,故原告起诉的欠款数额不实,违约金诉讼请求缺乏根据,由此增加的诉讼费只能由原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以下事实明确表示无异 议,1999年2月1日,传播中心与葛业公司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协议约定,传播中心为葛业公司在1997年至1998年所做广告,欠广告费五万三千六百元,免去三千六百元,应付广告费五万元,至2000年1月20日前分四次付清.对以上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争议的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本案争议事实如下:传播中心与葛业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是否应予以认定,合同约定的广告费一万元是否应予认定.为此原告提交了1999年6月28日的广告业务发布合同予以证明,被告不认可此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和所欠的一万元广告费,为此提交了1999年7月6日协议,协议除对已认可的五万元广告费确认外,还对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其中,还约定双方各投资五千元用于被告产品的广告促销,并特别约定广告合同另行签订,但该合同未提交法庭.从原、被告双方所提交的合同来说,被告提交的合同签订在后,原告提交的合同签订在前,双方所涉及的广告发布,从时间上看不是同一内容,原告提交的合同的广告发布首次时间是7月5日,次数一百次,而被告提交的合同的内容仅仅概括约定了广告发布各投五千元,具体内容另行约定,因此,被告提交的协议并不是对原告提交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的变更,两个合同在广告发布上没有联系,因此,对原告提出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予以认定,欠广告费一万元予以认定,对被告提交的合同对欠款的偿还方式约定予以认定;二、被告是否有违约的事实,原告认为被告未及时给付广告费,属违约行为,被告认为不违约,本院认为,原告所提交双方认可的五万元广告费不存在违约事实,原告提交的1999年2月1日的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但被告提交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未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合法劳动合同,致赔偿双倍工资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东一法排民一初字第44号原告:段志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 委托代理人:唐泽某,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东莞某公司,住所地:广东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XX。 法定代表人:张定某,该公司副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龚志某,湖南国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段志某诉被告东莞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慧仪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独任审判,并先后于2014年2月18日、2014年4月25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时原告段志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唐泽某、被告美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龚志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段志某起诉称,段志谋于2012年11月16日入职被告美信公司从事保安工作,但美信公司并未和段志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段志某缴纳养老保险、支付加班工资及高温津贴。2013年10 月28日,美信公司与段志某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美信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段志某的合法权益,段志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美信公司支付段志某:1、因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4200(从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0月28日);2、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的加班工资16813.16元;3、高温津贴(2013年6月至10月)750元;4、经济补偿金2200元;以上共计43963.16元。 被告美信公司口头答辩称,一、其无需支付段志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理由为段志某入职时手续齐全,包括签订了入场登记表、承诺书、入职担保书,双方于段志某入职后第二天即2012年11月16日签订劳动合同;二、段志某的加班费应根据美信公司提交的有段志某签名确认的考勤表进行认定处理;三、美信公司无需支付段志某高温津贴,因为保安室是个独立的房间,内置风扇;四、段志某以更换工作环境为由主动离职,故美信公司无需支付段志某经济补偿金。 经审理查明,原告段志某于2012年11月16日入职被告美信公司工作,任职保安。2013年9月16日,段志某向美信公司提交辞职单,并于2013年10月28日离职。段志某在2012年11月、12月及2013年2月至9月的工资条显示其应发工资分别为988.74元、1913.2元、2554元、2036.8元、2133.1元、2195元、1996.35元、2050.36元、2223.14元及2187.1元,共计20277.8元。 段志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美信公司支付:1、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0月2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4200元;2、工资差额(含加班费)16813.16元; 3、2013年6月至10月的高温津贴750元; 4、经济补偿金2200元。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企石仲裁庭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东劳人仲企庭案字(2013)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美信公司应于该仲裁裁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段志某:1、2012年11月份至2013年10月份工资差额(含加班费)12553.34元;2、高温津贴750元。二、驳回段志某的其他请求。段志某对裁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起诉,请求依法裁判。 庭审中,段志某同意其诉求的加班费按照仲裁裁决认定的金额12553.34元计算。双方均确认段志某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200元/月。段志某主张其在职期间,美信公司并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要求美信公司支付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0月28

大学生第一次暑假打工心得体会

大学生第一次暑假打工心得体会 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当然,也是我第一次经历社会实践。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于是我毅然踏上了社会实践的道路。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够和差距所在。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在日常的工作中上级欺压、责备下级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事实如此,但这也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它让我明白到别人批评你好或是你听取他人的意见时,一定要心平气和平,只有这样才能表示你在诚意听他说话.虽然被批评是难受的,但是也要明确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们的批评.这样才能在失败中吸取教训,为以后的胜利铺路.我们要学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才是我们所应该做的. 我也从工作中学习到了人际交往色待人处事的技巧.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价值,人往往是很执着的.可是如果你只问耕耘不问收获,那么你一定会交得到很多朋友.对待朋友,切不可以斤斤计较,不可强求对方付出与你对等的真情,要知道了给予比获得更令人开心.不论做什么事情,都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胜利要有信心,要学会和周围的人沟通,关心别人,支持别人. 打工的日子,有喜有忧,有欢乐,也有苦累,也许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暑假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月,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 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劳,锻炼一下意志力,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无非就是我们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显现出来.我们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产.知识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的和锻炼. 在这次暑假的工作中,我懂得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或益良多,这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启发.这次的打工是一个终点,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给在校大学生的几点建议

给在校大学生的几点建议 作为一名在校的大学生我只是在一些问题上提出的的个人看法,也许有的地方不对,也许有的地方和大家的观点不一样,但是确实就是我所想所说的。下面我就从生活学习等方面说出我的想法, 一、生活方面 1、钱要花在需要的地方,18岁成人,父母供我们读大学(交学费+生活费)已经尽责了,不要再苛求别的; 2、电脑、数码相机等一些可有可无的奢侈品,请自己用奖学金买; 3、每年去一个地方旅游(费用奖学金或打工)不是单纯的玩,而是看看外面的世界,不断调整自己的发展策略; 4、多给家里打电话,不要打电话就是要钱; 5、谦虚一点,少说多听,不然出去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6、要懂得挣钱不容易; 7、多听长者的话,记住父母告诉你的永远是对的,我们不理解只是暂时的,以后你会明白的; 8、生活上不要看不起任何人; 9、不要以为自己很聪明,这样很可笑; 10、对于家庭不好的孩子,不要自辈,没有什么大不了,路还长,自己奋斗; 11、话要说到,事要办到,领不领情那是她的事; 12、我不反对谈恋爱,但不要把课外时间全部用来谈情说爱和研究如何ML; 13、大学生同居可以理解,但是女孩子们请考虑清楚,在为你的所爱献出第一次值得否?要为自己、父母和你的下一代负责;对于男生,如果你不能为她披上嫁衣,请停止你那解开她衣扣的手,要有责任感,感情不是儿戏; 14、如果在大学你交不到知心朋友,那么在社会上就更不可能了,同时要反思自己为什么没有朋友; 15、尊敬长辈,甚至于你的学长、学姐,她们的一句话可以改变你的大学生活; 二、学习与思想上 1、尽已所能入党,你不要去抬扛,你入不上那是你不行,不要找借口; 2、不要和辅导员、老师顶撞,吃亏的是自己,记住你是学生,社会最底层,教授家的一条狗都比你地位高;

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4000字)

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金桥公司诉被告张克、被告荣祥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02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杨善和独任审判,分别于2002年10月17日、11月18日、1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桥公司委托代理人肖世敏、程睿、被告张克、被告荣祥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国军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2年3月23日,原、被告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由被告为原告从上海运输货物到成都及其他地区。被告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托运的货物受损。其后,被告未依法进行赔偿,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因在处理事故中所支付的费用和可得到利益共计270198.9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张克辩称,原告所述合同的签订及因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事实属实,但赔偿金额应照实计算。 被告荣祥公司辩称,荣祥公司未与金桥公司签订任何运输合同。事实是张克与金桥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但张克现不是荣祥公司人员,荣祥公司也未对其授权。故金桥公司的起诉与荣祥公司无关。荣祥公司不应承担本案责任。 经审理查明,2002年3月23日,被告张克与金桥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托运货物为化工原料、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等货物。始发地为上海,收货地为成都、乐山、重庆、绵阳等地,运输费用为10440元。金桥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付4000元。运输期限为5天,如迟到一天扣运费500元。在全程运输中,造成货物破损、受潮、短缺、被盗,均由承运方按货物价值赔偿。运输车辆为川c05466,车辆户口登记地址为自贡荣祥汽贸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金桥公司预付运费4000元给张克,张克经清点货物后并在承运单上签字。上述合同内容及承运单、运费等事实,张克均不持异议。张克在运输途中,当行至安徽省桐城市与另一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金桥公司托运的货物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金桥公司邀请安徽省桐城市公证处对货损情况予以公证。2002年3月28日,该公证处出具了公证文书及物品清单。该清单按照现场尚有的货物名称及数量进行了清点。同年3月30日金桥公司与荣祥公司(张克)就货损处理问题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大安区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定损中心、江西银轮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了协议(以下简称五方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五方对张克承运的货物进行了清点,对公证书中所列完好物品清单共计20项清点数量完全予以认可,均无异议。对损坏货物由金桥公司提供原始货价进行计算,损坏货物残值处理按8%计算由金桥公司处理。计算依据仍依金桥公司原始货价计算,从货物价值中直接扣除。上述公证文书及五方协议,原、被告均不持异议。 庭审中,金桥公司提供了已对托运客户进行了赔偿的证据共计262171.9元,其中包括公证文书所列货损180696.3元,公证文书未列货损81475.6元。对上列两项赔偿的金额,质证中,荣祥公司认为,其一,按照五方协议,金桥公司应提供原始货物价值,金桥公司对客户所作出的赔偿不能作为赔付依据。其二,公证文书中未列出的货物即表明金桥公司未交与被告张克承运。故公证文书以外的货损不能作为赔偿请求。对此,金桥公司反驳认为,托运的货物是经张克清点无误,但在清点货物中,却短缺了部分货物,因在处理事故中,当地农民抢走了许多货物,由此造成短缺的货物理应由被告赔偿。庭审中,对金桥公司已对客户赔偿的金额逐一进行了核实。核实中,荣祥公司对金桥公司的部分赔偿证据及金额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此外,金桥公司在处理事故中花去了8601元的费用,被告张克及荣祥公司经质证后认为公证费属实,机费虽属实,但应按火车硬坐费计算。 另查明,张克驾驶的运输车辆是在荣祥公司按按揭方式购买且挂靠在荣祥公司经营运输活动,且荣祥公司按月向张克收取管理费。

在校大学生打工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范文大全

在校大学生打工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范文大全 一、调研方法说明 (1)、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以问卷的形式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全校五个二级学院进行调查。 (2)、问卷说明:本次问卷设计了13道题目,分单项,多项,及问答题。我们把问卷设计的简单明了,易于反映被调查者的真实情况。 二、调研对象简介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全校的五个二级学院,对不同院系的大一、大二、大三,学生都做了的调查,其中大三的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被调查者不多。但都以对大学生打工这一现象的认识与了解为出发点,都取的了一定的效果。 三、数据统计表 问卷发放情况:共向全校五个二级学院发放100份问卷,回收1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100份,有效率100%) 年级性别学院名称大一大二大三 男女男女男女 人文学院6 5 7 4 2 0 信息工程学院6 6 5 2 0 0 外国语学院6 7 4 3 0 0 建筑学院7 3 5 2 0 1 商学院5 5 5 3 1 1 四、统计结果分析及描述(表格+分析+结论) (一) 男生:调查中,大一33人,大二23人,大三3人。 观点年级大一大二大三 没有打过工24 12 1 打算打工的29 19 2 (二) 女生:大一26人,大二13人,大三2人。 年级观点大一大二大三 没有打过工20 7 0 打算打工的21 8 1 分析:在上面两个图表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在校大一生无论男女,打过工的很少。而在大学期间打工打算的同学却不少。这说明了在校的大一学生,对早日接触社会的愿望比较迫切,对他们来说,在大学期间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实现一定的自我价值,锻炼自己的能力,学到一些在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是非常有意义的。但也有一些同学不赞成打工的观点。他们认为把时间花在的学习上,在大学期间多拿点证书,会比打工更有意义。大二的学生对于打工的态度相对而言没有大一的学生那么积极。或许是经历了一年的磨练,心理成熟了许多。但仍可以看出大二的学生打过工的比例远比大一的大。这说明大二的同学在大一的时候打过工的人数不少。由于大三的同学这段时间忙于找工作,及其他事情。被调查的人数有限,无法做进一步的分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门大多认可大学生打工这一现状况。 (三)、全院:男女共100份. 选项题号A B C D E F G 其他 1 3 2 68 2 70 30 3 2 6 4 24 10

我对大学生兼职的看法

我对大学生兼职的看法 何谓大学生兼职,通俗的说就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出外面打工,挣一些生活费。现在很多人对大学生这一做法存在争议。这些争议无非就两种,一些人认为是弊大于利,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利大于弊。就我个人观点而言,我赞同后者。其理由如下: 其一,我出生在农村,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所以我从小就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所以我们既然能在空余的时间让我们的父母减轻下负担,那我们为什么不去做呢。 其二,我相信很多大一新生也象我一样对自由式的大学生活感到空虚、迷茫。因为我们一下子真的很难从高中生角色一下子转到大学生角色,很难的适从这种无父母、老师为自己开辟的道路。所以我们在这阶段我们会很容易沉迷于各种网游、小说的虚拟世界里。从而使自己的大学生活也碌碌无为,一无所获。更甚者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而大家都知道,只有我们在有事可做,感到忙不过来时才不会感到空虚、迷茫。才会感到生活过得踏实、充实。才能使自己更快的适应大学生活。也才能使自己在大学里学到更多有用的东西。“兼职工作”正好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我们为什么不去做呢? 其三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在做事情时,如果我们在起跑线上就输给人家,那么我们在以后的道路要想追上人家则要无比的艰辛才能做到。大家都知道,我们为什么来读大学,我们读大学无非

就是为了以后我们更好的适应社会、改造社会。而“兼职工作”就能让我们更早的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所以只有我们做过兼职工作我们才不会在起跑线上输给人家,甚至我们能在起跑线上占有一定的优势。 综上所述,既然兼职工作能有那么多好处,我们为什么何乐而不为呢?然而也有些人认为兼职工作占用了我们大学生很多的时间使我们大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其实我们再认真的想一想这个问题,真的是兼职工作占用了我们学习的时间吗?我看未必吧,时间是象海绵一样被挤出来的,如果我们真的想学习,哪里不是我们学习的地方,哪时不是我们学习的时间。所以大部分那些拿兼职工作会影响学习时间的同学只不过是拿“兼职”来自己不努力学习的借口罢了。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一些一些兼职工作确实也浪费时间。但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些兼职工作呢。我们为什么不选择其它适合自己的工作呢。 所以我赞同大学生去找兼职工作,因为这一做法不仅对我们个人有利,也对家庭有利。但我们也不能盲目的去找兼职工作。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大学生活。

合同纠纷法律专家建议及案例分析

合同纠纷法律专家建议及案例分析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 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 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

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1 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 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间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

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

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咨询题 某公司在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咨询题,职员甲2008年1月1日进厂,但公司一直遗忘与职员甲签订劳动合同,职员甲明白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 动声色,直至2008年5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觉与职员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职员甲补签劳动合同,职员甲同 意补签,然而公司要先支付其2008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职员甲只情愿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2008年5月1日。 咨询: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上述案件较为妥当? ◆案例分析 针对职员甲的咨询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职员 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然而从 本案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公司完全能够先不去支付该员双倍工资,将劳动 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因为从职员的心理上并不情愿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以后如果仅为3个月的工资去起诉的可能性也专门小,即使职员离职后去起诉,公司最终也仅是支付其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并没有其他的额外处罚。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后,单位仍应向该职员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让职员签收。如果发觉其 再次拒签劳动合同,应在2008年6月1日前赶忙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差不多满一个月的,也要赶忙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 现在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操作建议

(1)建议公司加大对劳动合同的治理,建立签订、保管、存档等规范体系; (2)针对职员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A、时刻上把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 月内; B、形式上把握:书面通知职员签订劳动合同,职员拒签合同的,书面 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C、证据上把握:注意保留职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意向书中设定拒签合同的缘故,访谈笔录、证人证言等) ■案例二:加班费运算咨询题 某时装有限公司与其主管级别的职员都签订有一份《定薪协议》,协议约定职员每月固定薪资3000元,该薪资包含加班费及差不多工资、奖金等;公司与普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对薪资作出约定,职员每月 工资1000元,公司以此作为运算加班费的运算基数。 咨询题:该公司针对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否违法? ◆案例分析

关于大学生兼职的实践报告

关于大学生兼职的实践报告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竞争的激烈,就业形式日趋严峻,为了在毕业后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很多在校大学生选择了从事兼职工作,一方面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接触了社会,获取了一些工作经验,提高了自己的综合实力。大学生兼职已是大学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其存在很久,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兼职是大学生交际圈的突破,是大学生生活的润滑剂,也是大学教育在地域上的延伸。无论同学们有没有做过兼职,眼下都存在着一条漫漫兼职路。在这条路上,我们该怎么走,走向何方呢?在兼职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挫折可能对部分大学生今后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何更好的做好兼职工作,为以后的生活打好基础,日益成为我们大学生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试图了解高校大学生的兼职状况,以期掌握大学生兼职的一些特征,从而为高校加强对大学生兼职工作的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关键字:大学生就业,网上兼职,赚钱经历,综合实力 大学生兼职赚钱的原因 大学生群体自身的特点使得大学生选择兼职赚钱。 从学习方面上看,大学的课堂授课时间要大大少于中学阶段,以自学为主的大学生们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从生活方面看,进入大学后,衣食住行等个人生活往往都由自己安排,自主、自立、自律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大学生活节奏快,活动空间大,接触面广,朋友同学来自全国各地,语言、个性、习惯、价值观念各不相同的差异,在共同生活相互接触中,易逐渐融合;从校园环境上看,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各种启事,各式传单随处可见,各种组织的活动,各式

性质的社团比比皆是。这为大学生们兼职提供了丰富的舞台。 社会广告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大学生选择兼职赚钱。 进入新的世纪,各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增长,为了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各大企业开始投入大笔的广告费用,加强对企业品牌的宣传。企业广告除了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广告,街头、车站站牌海报外,还包括新品推出时的商场、街头、超市等地的宣传促销(包括广告传单、优惠券派送等)。企业对这部分广告宣传的人员需求量大,但此类工作临时性强,一般集中在节假日,且企业希望能尽可能地降低这部分的成本,又能出色地完成工作,因此,在选定这部分工作人员时,企业一般愿意选择在校大学生为他们服务。 强劲的毕业就业压力使得大学生选择兼职赚钱。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一个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都将或迟或早地推向市场。在市场上进行双向选择,取消了统分统配的大学生,也毫不例外地要面对择业的考虑。调查结果显示:84%的同学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从事兼职工作是他们了解社会、贴近现实的最好方式,兼职经历能让他们更多地发现社会需求,明确自身的不足,通过兼职能让他们将来更好的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于是他们纷纷迈出了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兼职。 大学生兼职赚钱的特点 大学生在寻找兼职信息方面各具特色。 从性别来看,分别有69.4%的男生,45.2%的女生自己寻找兼职,38.8%的男生,25.5%的女生通过熟人寻找兼职,22.9%的男生,27.5%的女生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兼职,还有部分同学通过广告寻找兼职。调查还发现,80%以上的同学认为学校非常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兼职指导机构,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确保兼职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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