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申请书

企业核名申请书
企业核名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名称

原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注:已设立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填写本栏。

原名称

注册号(集团登记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选名称1.2.3.

住所(经营场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

注册资本(金)

或出资总额币种:,数额:万元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业务范围)

投资人

或设立人

(隶属企业)

名称或姓名证照名称及号码

□企业集团冠省名或市名申请

母公司与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总和币种:,数额:万元

集团成员

企业名称证照号码注册资本(金)母公司万元子公司万元子公司万元子公司万元子公司万元□已预先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设立人除外)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拟调整项目原申请内容拟调整内容

□已预先核准名称延期申请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原有效期有效期延至年月日登记机关审查意见(仅限于申请冠省名或市名)

经初审,该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在我局登记,提交申请材料齐全,所填内容符合法定形式,拟同意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同意其使用名称:。

□同意其名称由变更为:

请予核准。

(登记机关印章)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企业集团冠省名或市名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设立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3、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可以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表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广东XX贸易有限公司或者XX贸易(广东)有限公司、XX(广东)贸易有限公司。

4、申请新设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原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栏;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投资人或设立人(隶属企业)”栏。设立人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

5、企业集团申请冠省名或市名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栏和“企业集团冠省名或市名申请”栏。其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注册资本(金)或出资总额”栏、“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栏、“投资人或设立人(隶属企业)”栏等无需填写。

6、“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填写该栏。

7、“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名称中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申请新设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保留期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设立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申请人为企业、企业集团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9、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经营场所)、注册资本(金)或出资总额等,变更投资人(设立人)项目的除外。

10、已设立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冠省名或市名的,须由登记机关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登记机关印章。

11、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三个月。投资人(设立人)可以在名称保留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延长三个月,申请延期时应缴回《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经延长保留期的名称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保留期满未办理商事主体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1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3、“投资人或设立人(隶属企业)”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设立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 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 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 (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 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 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核名申请书

工商核名申请书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 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 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 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 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 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 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核名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 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 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 (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 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 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核名申请书

工商核名申请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 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 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 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 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 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 或附页续写。

新公司注册核名表格注解最新版

打印时请删除所有红色标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字号1.如有备选名称请填写至少5个2. 3. 企业住所地 注册资本(金)请填写数额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 □分公司□营业单位□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最后根据需求再修改 投资人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XXXX公司营业执照号码XXX 身份证号码

□企业变更名称预先核准原企业名称 注册号 拟变更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字号1.2.3. 企业住所地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 □分公司□营业单位□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拟调整项目原申请内容拟调整内容 □已核准名称延期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原有效期有效期延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上面所有投资人在此处签字或盖章。投资人为企业,请加盖企业的公章及法人签字;投资人为自然人,请签字。 年月日 □同意使用承诺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企业,拟用“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本单位(或个人)对该企业名称登记无异议。 本单位(个人)特此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本单位(个人)与该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民事司法途径解决。 此处如果申请核名的企业字号已经注册过的,需要注册过的企业加盖公章,新名字不需要。 同意使用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分公司核名申请书

分公司核名申请书 篇一:企业预核名申请书 受理日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签名盖章)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

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投资人(自然人)情况 注:1、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 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投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此页不够用时,可另备页面。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篇二:企业核名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2 3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 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 (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 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 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 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网上核名流程

企业网上核名流程 企业网上核名流程?公司核名和工商核名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工商核名会包含一个个体户核名,个体户不用在网上核名,直接去当地工商所去核名就可以。下面由合肥鑫山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大家简单介绍,希望能给您的选择带来帮助。 一、合肥注册公司预先核名项目 1、收费标准:不收费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3、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申请人须提供名称查重报告) 二、合肥注册公司预先核名依据 1、《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三、合肥注册公司预先核名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名称预核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合肥注册公司预先核名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合肥注册公司预先核名备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工商局网站下载或者

核名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字号1.2.3. 企业住所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注册资本(金)万元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资人 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拟调整项目原申请内容拟调整内容 □已核准名称延期 已核准名称通知书文号 原有效期有效期延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 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 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 (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 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 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预先核名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1年第一版)

投资人(合伙人)授权委托意见 兹授权委托作为代表或代理人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如下:(请在以下选项后划“√”,不选或者涂改授权权限的,本授权委托意见无效。) 1不得修改申报文件任何内容。( ) 2授权修改申报文件出现的错误文字内容。( ) 3如申请的企业名称未能核准,授权修改、增加或减少企业名称字词表述。( )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请详细注明: 代表或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 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全体投资人(合伙人)签名盖章处(企业变更名称只加盖原企业公章): 年月日注:1、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自然人。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单位股东(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3、“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①办理内资名称预先核准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②办理外资名称预先核准的,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独资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由本人签字,中方法人合伙人加盖本单位公章,外方法人合伙人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③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时,由拟变更企业加盖公章。

成立公司如何核名

成立公司如何核名 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③使用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 ( 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 ④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⑤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⑥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⑦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⑧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⑨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及提示 一、《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 名称的填写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如:

成立公司如何核名

成立公司如何核名

成立公司如何核名 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③使用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 ( 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 ④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⑤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⑥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⑦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⑧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⑨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及提示 一、《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 名称的填写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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