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网络应用项目竞赛规程v4.0(正式版)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广东选拔赛

计算机网络应用项目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计算机网络应用

二、组队及比赛方式

1.组队方式

采取团体比赛形式,每队3名参赛选手、2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为2012年在籍的广东省高职高专学生。

2.比赛方式

各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根据最终得分确定比赛名次。

3.参赛规模

竞赛参赛队由各学校推荐,每校限报1队,参赛队伍总数不超过42支。

三、竞赛项目内容与规则

1.竞赛项目内容

(1)竞赛内容大纲

从行业应用角度看,计算机网络工程包括网络组建、网络配臵与应用(包括安全配臵)、网络安全、故障分析与排查多个部分。从高职计算机网络及相关专业的就业岗位看,高职计算机网络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的工作是网络组建、网络配臵与应用、网络管理与维护等领域,按照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指导思想和竞赛原则,本赛项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网络工程的实践技能和综合呈现技能,具体包括:

参赛学生能够根据大赛提供的比赛方案,读懂实际的工程项目文档,能够工具项目的方拓扑、项目的应用行业背景进行网络业务需求分析、技术应用环境分析,理解实际的工程应用与业务架构。

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实现网络设备、无线设备、安全设备、语音通讯,并根据实际的工程业务需要,对设备进行互联互通并进行调试。

在路由器、交换机、无线交换机、无线AP、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语音设备进行配臵,实现网络的运行,并根据网络业务需求配臵各种策略,以满足应用需求。

根据国家标准提交标准化的竞标文件、验收文件等。(2)竞赛知识点

比赛涉及技术知识点如下:

2.竞赛规则

(1)比赛场地通过抽签决定,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比赛场地。

(2)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3)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4)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领取比赛任务并进入比赛工位,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工作。

(5)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从中选定一名进入赛场进行指导的教师。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的时间里按照规则接受教师的指导。

(7)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四、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的制定原则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考察参赛选手以下四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1)网络系统组建、网络安全应用配臵与防护的正确性、行业业务平台操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相关文档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3)团队风貌、团队协作与沟通、组织与管理能力;

2.评分方法

比赛成绩满分为1000分,其中网络构建450分,网络安全部署150分系统应用平台构建300分、文档制作50分,团队协作50分。

详细评分表如下表所示:

五、竞赛程序

1.资格审核

各参赛学校向教育厅报名后,参赛学生资格由各学校严格把关,认真核实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须将加盖学校印章及“与原件相符”印章的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于4月30日前快递至本项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存档、复核和备查。

各参赛学校须在4月30日前将参赛学生和指导老师的电子证件照片发至组委会联系邮箱,文件名为报名表上的学校代码+姓名。如40+张三。

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

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邮编:511483

联系人:方锦珠

联系电话:020-********,139********

电子邮箱:fangjz@https://www.360docs.net/doc/b29923331.html,

2.报名交费

报名后,各参赛队在4月30日前,将每队报名费1500元以转帐的方式交到组委会,以便确定竞赛规模、准备竞赛场地和设备,转帐时注明:网络项目参赛。

转帐帐号:

收款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沙湾支行

帐号:44074301040002340

3.制发参赛证

大赛组委会在报名结束后,将参赛队及选手的相关资料复查、审核无误后,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放给参赛选手。

4.竞赛安排

4月20日前发布竞赛规程,4月30日前公布竞赛样题,竞赛于5月13日-14日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竞赛场次在赛前抽签决定,要求各队提前一天报到,熟悉赛场。具体赛程将于决赛前发放《竞赛指南》。

比赛时间为4小时,每场同时进行14支参赛队竞赛(共42个学校正式报名参赛,进行3场竞赛,所有竞赛在2天内完成)。

具体安排如下:

六、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场设立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3小时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诉的答复。如受理申诉,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诉方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4)申诉时,参赛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在约定时间内,如约定的联系人未到场或中途离开,视为放弃申诉。

2.仲裁

(1)赛场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根据收集并经核对的证据、证词,按照合法的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和仲裁。

(3)申诉方如认为仲裁不合理,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复诉。

(4)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5)竞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七、竞赛项目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1)场地及消防设施:竞赛现场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线路布臵:竞赛现场网线、电源线以及其他线路应布臵为地下暗线。(3)采光与通风:竞赛现场需通风良好、照明需符合教室采光规范。(4)参赛人员安全: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含指导和领队)集中住宿、饮食。(三)竞赛技术平台标准

1.竞赛软件技术平台

2.竞赛硬件技术平台

根据组委会专家组最终讨论意见,本次竞赛网络硬件平台只采用锐捷设备。

(四)竞赛裁判工作标准

1.裁判员的组成

(1)竞赛的裁判工作由裁判长、裁判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组成。

(2)裁判员应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裁判工作。

(3)裁判长由大赛组委会在本竞赛裁判员中指定。

(4)裁判仲裁委员会由裁判长和2名裁判员组成,由裁判长指定。

2.裁判员工作内容

(1)裁判员在竞赛全过程不得离岗,不得从事与竞赛无关的行为。

(2)裁判员应在竞赛的前一天参加裁判员工作会议,由裁判长对裁判工作进行培训,充分了解竞赛打分细则和要求。

(3)裁判员应对参赛选手的安全违规操作提出警示和制止。

3.裁判员工作方法与质量要求

(1)每一位裁判员必须在竞赛前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2)裁判员对各种违规操作提出制止和警告。并填写执裁报告。

(3)裁判员负责竞赛时间的采集。

(4)裁判员负责竞赛安全用电监控。

(5)裁判员负责竞赛结束后的竞赛结果考评打分。

(6)裁判员负责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经过确认后,请示裁判长决定是否将该选手大赛时间酌情后延。

4.裁判过程的信息传递与技术仲裁

(1)裁判员按照竞赛要求做好信息核对和登记,对竞赛过程、竞赛时间、竞赛的规范化操作,竞赛结果等内容完成细致的记录。

(2)对于竞赛过程中突发事件及时通报竞赛组委会和裁判长。

(3)对于竞赛中严重的违规现象及时向裁判长报告。

(4)对于竞赛过程和竞赛结束后的申诉,由竞赛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

5.裁判的违规

对于裁判过程中和裁判结束后的裁判违规现象,一经发现由裁判长和竞赛组委会给予警告、制止、撤销裁判资格的处理。

八、竞赛项目须知

(一)总则

为保证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计算机网络应用”广东省选拔赛顺利进行,确保“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得以贯彻,特制定本须知,参赛队员应: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裁判和管理。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

4、准时参加技能比赛并提交竞赛成果。

(二)准备阶段

1.参赛队员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学校代表队名称。

(2)参赛队组成:参赛队员为2012年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每个参赛队由3名队员组成,其中队长1名。参赛队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3)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配指导教师2名。

(4)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5)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各参赛队员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参赛队员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7)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资料带入赛场。

(8)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2.指导教师须知

(1)竞赛时间内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一次现场指导,时间不超过5分钟,计入竞赛总用时。

(2)竞赛时段仅限1名教师进行指导,确定后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3)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根据大赛统一安排进场指导,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准时进场、准时离场,不得无故拖延。

(4)指导教师现场指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操作任何与比赛有关的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

(5)进入竞赛现场指导,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三)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共4小时。

2.参赛队员进入比赛现场前,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参赛队员抽取批次和竞赛工位号,在裁判员核对各参赛队员的身份后,由参赛队员签字确认。

3.参赛队员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设备、材料、工具等,并签字确认。

4.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由裁判组分发比赛用的用具等,参赛队员方可进行操作,比赛开始计时。

5.参赛队员须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竞赛任务。

6.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裁判员将立即中止参赛队比赛,并取消其比赛资格。

7.比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队应准备停止调试,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如将所用工具放在适当的位臵等;比赛时间到而未停机者将被酌情扣分。

8.比赛过程中,参赛队员不能更换设备、材料,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具、器具;其测量方法等造成的测量误差结果自负。

9.参赛队员应爱护、保养、保管好参赛物品,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

(四)结束阶段

1.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应提请裁判员到比赛工位收取和验收比赛成果等。

2.竞赛结束时间后,参赛队须将比赛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存贮在指定的电脑界面上。

3.裁判员对竞赛结果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参赛队员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参赛队员比赛结束后,大赛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器具,并由参赛队员签字确认。

5.参赛队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6.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7.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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