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0开工日期

2013.3.10开工日期
2013.3.10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

一、约定开工日期意义。

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工期纠纷并不像工程造价、质量、工程给付等引人关注,但开工前工作涉及发包人的准备工作、现场移交、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报送资料、准备文件、保险等工作,而开工日期的确定又会关系到延期开工、工期顺延、索赔,但作为工期的法律意义涉及是否违约、违约金数额、工程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起算时间直至最后的工程款结算等问题。

2010年漳州有一个政府工程,2012年2月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有四家公司进行招投标,其中一家是局长的关系户,最后中标的却是福建三建公司,3月8日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发出开工令后七天”但在2010年8月甲方才通知福建三建开工,工程在2011年11月正式竣工验收。这就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2010年2月至8月正式施工前这段时间,乙方五大员的工资、施工班组对外支付的工资是否可以向甲方索赔的问题。二是工程惯例,正常的开工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左右,但这次工程开工时间是合同签订后五个月,钢筋水泥价格上涨应由谁承担。三是2010年3月至8月,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进场后多支付的租金是否可以向甲方索赔的问题。四是2012年3月,甲方进场搭盖临时设施算不算正式乙方实际施工,开工日期就该开始起算。五是2011年11月的竣工算不算工期延误。

而以上关于工程索赔和工期延误、工程款结算问题都涉及到了开工日期的起算时间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开工日期除了是单纯的时间和期限方面的约定,还涉及开工和竣工时间、工期延误、违约赔偿等诸多法律问题。如果不对开工日期条款做出清楚约定,发承包双方一但因开工相关的界定发生争议,则很难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裁判依据。

二、如何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条款

(一)保证整个协议中开工日期的一致性。

一般的合同都通知条款中约定开工日期确定的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中或专用条款中再作约定。如:

99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一节: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中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由此可见,99版在通用条款中将开工日期问题设置为交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另行做出约定。协议第三条预设的条款是,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按此设置,发承包双方只需按商定的日期和天数填写即可订立该条款,双方在横线中的约定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甲方出具开工后七日内。或是于2013年5月1日前开工。而我们看附件中,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也有一个开工时间的问题。为避免合同附近的开工时间与协议中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话,合同附件中的开工时间要么不填,要么与协议中一致。要么就写暂定或是计划时间。

11版,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 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 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方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方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而在协议中增加了“计划工期”的概念。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

该版本有三个开工日期,一是协议中里“计划开工日期”、二是通用条款的开工日期、三是第四部分的合同附件的开工日期,前两个开工日期是不明确的,计划开工日期只是表示双方的计划,具体的时间依赖通用条款的约定。而在附件的开工日期是具体明确的。所以,这三个时间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到底以哪一个为准?所以,合同附件中的开工时间要么不填,若填写的话,应为暂定的或计划开工时间。

(二)避免实际的开工日期可能无限期拖延

由于一般的合同不太可能约定绝对的开工时间,如双方定于2013年5月1日准备开工。一般都约定了相对的开工时间,如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申请后7日内,或是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后7日内。但无论哪一种,都意味着

将开工时间授权给对方确定,另一方没有决定权。这对工程任一方来说风险很大。

对于双方来说,在专用条款里应该约定:一是在开工前,一方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对方,给对方合理的开工准备时间。二是开工日期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的 45 天内。两个时间以先到达的时间点为准。如此:首先,开工日期是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的 45 一定期限内开工,任一方不必担心发包商无限期地拖延时间;其次,至少提前7天下通知,给了对方一个合适的开工准备的时间。

(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开工前应满足以下条件,同时双方同意下列条件已被工程师载入通知之中,并且承包商收到开工指示之日,一是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且如果有要求,合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审批。二是发包方已向承包方提交了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据。三是除非另有约定,发包方将现场实际的进入和占有合同约定的开工所需要的各类许可证移交给承包方。四是承包方按照约定收到预付款,并向发包方提供了预付款保函。如果承包方在收到中标函后的180

天内,没有收到工程师的开工指示,则服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终止合同。

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28天内提报进度计划,根据投标附录或进度计划占有现场。工程师通知的开工日期是工期的起算点;承包方在开工日期后,必须尽早施工,保证进度;拖延开工的后果,业主可要求加快进度,直到终止。

三、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

一般来说,开工日期有以下几种确定方式:

(一)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就是《中标通知书》、《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时间点。如果《中标通知书》、《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点不一致,《建筑施工合同》约定应开工日期应视为对《中标通知书》约定开工日期的变更。《建筑施工合同》的协议中或是合同通用条款的开工日期约定不一致,则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对组成合同的文件解释顺序确定,以解释顺序在前的文件记载的时间点为准。

(二)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时间。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施工许可证制度属于《建筑法》对于开工的程序性规定,是建设工程行政管理的需要,《建筑法》对于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审批程序、施工中中止中断情况进行了规定。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实质要件是工程资金到位、工程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已经获得批准。获得施工许可证只是表明工程可以开工了。

同时《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只是表明该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的法律条件,享有开工的权利。建设单位可以在取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施工。所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时间一般早于实际开工日期。因此,在建设单位获得施工许可证后,并不必然导致工程施工。

同时,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也就是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不会必然导致工程停工。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要求工期顺延及经济补偿,在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没有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该工程工期仍应按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实际开工日按合同约定工期计算。

案例:2009年5月发包方甲与承包方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2009年7月8开工,2010年5月7日竣工。2009年8月8日工程正式开工,2009年12月1日因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被政府部门责令停工,但乙方并未停工,仍实际继续施工,2010年7月7日工程竣工。事后因工程结算问题,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2个月,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辩称:一是开工日期应从实际开工日期应2009年8月8日计算,而不是从双方约定的2009年7月8日计算;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被责任停工,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工期应当顺延。

法院认为:一是双方虽然约定了开工日期,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与约定开工日

期不一致的责任不在于乙方,所以开工日期应以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二是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没有施工许可证的,乙方可以暂停施工。但乙方实际并未这样停工而是正常施工,故乙方提出的免责意见,法院不采纳。最终认定法院认定工期延误1个月。

(三)“开工报告”或“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时间。

“开工报告”一般是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书面资料,表明承包方已经做好了开工准备。监理工程师对此有一个审核的期间,这个期间可长可短。如果以开工报告作为实际开工日期显然以承包方不公平。

“开工通知”一般写明承包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一定的时间内正式开工,所以,开工通知日期一般早于正式开工日期。

从内容上,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均属于发包方、承包方的意思表示;但出具开工报告(开工通知)的时间一般都在协议书签订之后;因此,若二者确定的开工日期不同,应理解为发包方、承包方通过开工报告(开工通知)的方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变更了协议书确定的开工日期。所以,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以开工报告上的开工日期为准。

(四)监理第一次会议纪要,其他会议纪要确定的开工时间

监理第一次会议纪要往往在工程开始后召开的,所有该纪要将成为工程开工日期的一个关键文件,而且监理会议纪要往往是由各方一起召开的,包括工程发包方代表、工程承包方代表和监理代表以及工程参建方的代表,与会各方都将在会议文件中签字,这样监理第一次会议纪要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即为工程参建各方所确认。

工程的其他会议纪要是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召开的,如果其中涉及工程开工日期的问题,并且会议纪要经工程各方签订确认,这也是确定工程开工日期的一个重要文件。

2012年厦门中院有个案件是关于开工日期的。在观音山,泉州某品牌的《营运中心屋顶钢结构合同》,工期60天,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令为准,工程完

工后双方对工期是否延误问题产生争议。本案中,甲方没有向乙方出具开工令用于证明开工时间,乙方也没有证据证明乙方实际进场施工时间。最后厦门市中院把监理第一次会议纪要的时间认定为开工时间。

(五)施工方进驻工程现场的时间

工程实际施工,显然必须是工程的施工方进场之后才有可能发生的。因此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与施工方的进场时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另外,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顺序,施工顺序最靠前的工序对于确定的工程的实际开工时间点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六)小论

在司法实践中,当各种确定开工时间的文件或事件在时间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工程的实际开工时间就很关键。司法机关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认定开工时间:首先,双方通过协议方式就开工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意识自治原则,就以双方确定的时间点为实际开工时间。

其次,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这个日期为开工日期,认定的证据可以是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纪录、会议纪要等;

再次、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

最后、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从上面的几条原则可以看出证据的重要性。可以这样说,发生因延迟开工导致工程逾期,只要承包商没有过错,承包商都不得承担违约责任。但关键是要有证据。例如,尽管发包人下达了开工令,但施工场地没有达到平整要求,管线没有接通,或者存在其他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因素,承包人就应该做好纪录,让监理或者发包方代表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顺延工期的证据。相反,如果没有证据,恐怕责任就只能自己承担。

四、如何设定开工日期条款

(一)开工时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

很多工程开工前,工程还未完全具备开工条件,如果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开始施工,这很容易导致工程停工和承包方对发包方的索赔。

所以,对于发包方来说,为避免承包方提起停工索赔,一是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方已知晓工程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实际情况;二是该不具备条件所增加的费用已计入了合同报价,三是承包方愿意承担该情况所产生的后果;四是应要求承包方放弃因此产生的索赔权利。五、若有可能可以将开工前发包方应准备的工作全部委托承包方办理,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对于承包方来说,从规避风险角度考虑,承包方如果不认可施工条件,一是不宜提交开工报告,而应发函催促发包方尽快让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二是在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施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明确不同意开工的主张;三是如果承包方同意施工,则必须牢记已进入了工期考核期,应当立即就发包方未满足施工条件情形及时办理工期签证和(或)索赔,并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否则,一旦工程全面铺开,相关证据将无法取得,办证索赔的难度势必加大。

(二)正常开工的条款约定。

对于承包商来说,在专用条款里应该约定:一是在开工前,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给承包方合理的的开工准备时间。二是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接到中标函(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的 45 天内。两个时间以先到达的时间点为准。如此:首先,开工日期是在承包商接到中标函(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的 45 一定期限内开工,承包商不必担心发包商无限期地拖延时间;其次,至少提前7天下通知,给了承包商一个合适的开工准备的时间,没有“克扣”承包商的合同工期。

而从发包方的角度,施工合同的工期应明确约定,一是约定总工期的天数。总工期确定后,承包方报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只能是在总工期的框架下进行;二是约定承包方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到关键节点的时间,建筑关键节点确定后,发包方的建设战略才不会出差重大偏差;三是约定监理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改,承包

方应无条件执行。

(三)应定义什么是“开工”。

在“实际开工日”各方有不同的认识,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起算还是机械进场起算?是放线日期起算还是破土日期起算?是承包方工程材料进场起算还是发包方向承包方移交场地起算?是从临时设施开始建设起算还是其他。

定义了什么是“开工”,就可以确定什么情况下是实际开工,这对于发、承包双方来讲都很重要。在约定实际开工日期时,都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同时对“开工”进行词语定义,确认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的“开工”行为。

2008年福建一家房地产公司甲方为以旅游地产在山东泰山圈地,为了配合圈地同,2008年6月房地产公司与福建一家建筑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99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开工令为准”。2008年7月,甲方、乙方、政府领导在工地现场进行了开工典礼仪式,报纸也进行了主要报道。2009年2月工程正式开工。2010年3月双方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对于工程是否违约问题,乙方认为应当以2009年2月做为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甲方认为工程2008年7月作为实际开工时间,因为甲方、乙方、市领导共同确认“我宣布xx工程正式开工”。

住宅楼工程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的发言稿

住宅楼工程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的发言稿 住宅楼工程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你们好!在这个充满希望、万物复苏的季节,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在这里举行xx市xx区xx镇xx社区住宅楼工程项目的开工奠基仪式,这个项目的开工建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谨代表项目监理单位--xx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项目的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参加开工仪式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致以衷心的感谢!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质量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保证达到预期目标,是我们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管理的首要任务,在此我向大家保证:我公司将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严格履行合同赋予我们的监理职责,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监理工作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严格把好各个施工环节,为最终的工程质量做奠基。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决心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旁站监理,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重点监理,加强监督。对每一道工序、每一项工艺、每一个重点

部位都进行认真的把关,做到提前监理,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求做到不发生返工,我们将坚持质量重于泰山的宗旨,以一流的服务,创造一流的精品工程,恪守职业道德、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建设监理的科学性、公正性,以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地实施监理为已任,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追求工程最佳效益。同时,也希望各有关单位对我们的工作大力支持,一如既往地支持本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早日建成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 最后,预祝本工程早日建成,成为xx镇新农村建设的亮丽风景,谢谢大家!

开工仪式讲话稿

开工仪式的准备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它要以一个隆重、高效、节俭、严谨的形式展示在世人面前,并向到会及所有关心此项事业的人们宣布项目开工这一重大消息,因此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开工仪式讲话稿,供大家参考。 开工仪式讲话稿 叉车项目开工典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叉车年产3万台叉车项目开工庆典,我谨代表*集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该项目的各级领导、合作单位和各界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随着机械化大工业的快速发展,工程机械市场越来越大。*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拥有动力总成等完整配套体系与技术体系,我们准备用轿车工艺与技术来生产叉车等工程机械,这将会给叉车产业来一次大的冲击和革命。我们

要做叉车行业、工程机械行业的颠覆者,我们十分感谢芜湖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我们的全力支持,我们只有继续发扬*人的创业精神把项目做好,把规模做大,把产业做大,把效益做好,早日上市,才能报答市、区领导对我们的厚爱。 企业的竞争是产品质量、品牌、技术能力和流程的竞争,是企业文化的竞争,是领导班子的意志与决心、责任心、事业心的体现。我们要认真研究学习国际顶级工程机械企业的产品线、产品技术、工作流程、品牌定位和市场策略,认真研究学习国内前三位工程机械企业的优点和特点,例如迅速成长的三一重工,建立最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严格的成本控制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我们要迅速集聚全国优秀人才,充分依托*资源,通过最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提高执行力,向这些好的民营企业挑战。*公司要全心全意做好*叉车的后盾,希望*叉车做好三年工作规划,迅速把规模做大,把产业线做丰富,把产业链做完整,新企业要先做大规模,后做强做稳。紧紧围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确保从今年起不能亏损,力争三年后上市。 *叉车项目占地约*亩,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厂房、研发楼同步建设,基础工程将于今年年底峻工,一期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叉车3万台的生产能力。这将极大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效的助力芜湖经济的突飞猛进。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开工仅仅是*叉车迈出的第一步。我们要求,严控工程质量,严控投资,严控规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这是我们的目标。希望参与*

实际开工日期的司法认定

实际开工日期的司法认定 邦渝律师事务所律师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工程款支付引发的纠纷,第二类是因工期延误而引起的纠纷,第三类是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在相当多的司法案例中,支付工程款和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两个诉求形影不离,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当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就以工程逾期竣工为由进行抗辩或提起反诉主逾期竣工违约金,以达到少付、不付工程款的目的。反诉逾期竣工违约金也是发包人制衡承包人的一把利剑,很多工程因为逾期竣工,导致承包人在结算工程价款时忍气吞声,却不敢诉诸司法途径解决。司法实践中,认定工程是否逾期竣工,三个关键问题就是工程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工期应否顺延的认定和竣工日期的认定。 一、工期定义及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示文本)第1.1.4.3条定义工期为,“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该条款定义的工期,是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基础上,结合合同约定的工期变更,进行相应的天数调整后工期总日历天数。但该定义作为合同条款,定义过于笼统,无法实际操作,若在专用合同条款里没有明确,将会留下争议风险。《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

期定额(2000)》在总说明第五条对单项工程工期作了定义,“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容,并达到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这一定义具体明确,适合合同操作。该定义明确了工期起算时间点和结束截止日,虽然是对单项工程定义,但仍可参照作为整体工程项目的工期定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200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255号)指出,“工期定额的工期天数,是指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容,符合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止的全部施工日历天数。”该定义更具体、更具操作性。但该定义又牵涉出了“开工之日”这个法律概念,开工之日如不能确定,势必影响工期日历天数的计算。 二、确定实际开工日期的法律意义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是计算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的起算点。实际开工日期是指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打表计算工期的节点,是计算实际完成工程所需的工期总日历天数的起算点。 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工期纠纷并不像工程造价、质量、工程给付等引人关注,但作为工期的法律意义涉及是否违约、违约金数额、工程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起算时间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开工日期

工程项目开工仪式布置方案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开工仪式筹备方案 一、开工仪式时间和地点 1、时间:暂定为2012年4月吉日吉时 2、地点: 二、参会人员 (一)主席台领导 1、赵省长及省政府、省建设厅领导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3、高新区管委会领导 (二)其他参会人员 1、管委会干部 2、高新区建设单位 3、高新区下属单位 4、 5、媒体记者 6、礼仪服务人员 7、公安武警人员 8、施工方代表 三、会场设计 1、会场为一块136m×90m的经平整和夯实的场地。

2、搭建24m×12m×1m的主席台(有上下台阶、上铺红地毯、台面铺设2层阶梯站台、摆放花卉富贵蓝10-12株)。主席台上摆三排桌子(12人-14人-16人),放置发言台,发言台有鲜花,麦克分一个。台左右各放一对音响,主席台正面台下摆放0.8m绿色植物和鲜花,桌签42个,矿泉水42瓶。 3、主席台主背景为20m×6m,正中为“榆林高新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开工仪式”的大字,配有 4、主席台后面放8个空飘气球,高出背景1米,露出8个大字“兴园、造园、立园、建园”或其他内容。 5、主席台两侧摆放16组冷焰火,准备8000个小气球,到时,礼炮齐鸣,8000个小气球同时升空。 6、主席台前开挖直径5m,深1m的奠基池,池内竖立刻有红色“奠基”两字的石头或者石碑,并注明时间和主题,上披红绸大花的奠基石。备用的铁锨数把(上结红绸)。 7、会场中央为主会场,奠基池前红地毯铺出6×20米的嘉宾区,摆2排桌椅,可坐50-60人的嘉宾。 8、嘉宾区后是10个方队,由管委会干部方队、建设单位(道路、桥梁、绿化)方队、管委会下属单位方队等组成。每个方队60人,5×12列队,共600人。加秧歌队、乐队700多人。占地15米×65米。各个方队进入会场,在自己的方队牌前列队。 9、方队南侧30米为机械摆放区,摆放铲车等,外围飘10个气球。

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2011-11-17 11:25:13) 转载▼ 分类:实务解读 标签: 杂谈 如何确定开工日期 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张泗军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在建设工程诉讼过程中也是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高频点。具体的建造过程中影响工期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是工期管理的两个关键点。为此,成熟的承包人在建造过程中,非常注意开工时间的确定。 根据我们的调研,发觉目前施工合同中关于开工日的确定有四种形式:1、以实际开工日为准,2、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3、以施工许可证确定的日期为准,4、以相关人员签署的开工令为准。在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之后,我们认为上述几种确定开工日期均存在疑点。 我们首先讨论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日期为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制度属于《建筑法》对于开工的程序性规定,是建设工程行政管理的要求。《建筑法》第七条至十一条对于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审批程序、施工中中止中断情况的报告制度进行了规定。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实质要件是工程资金到位、工程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已经获得批准。同时本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

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因此,在建设单位获得施工许可证后,并不必然导致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可以在获取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施工,因此,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时间一般早于实际开工日期。如果合同约定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日期为开工日期,显然对承包人很不利。 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也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不会必然导致工程停工。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要求工期顺延及经济补偿,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没有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该工程工期仍应以实际开工日按合同约定工期计算。 接着我们来讨论一下以“开工令”或“开工报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观点是不妥,原因是这样的: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如果发包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开工所需的条件,承包人应该无条件按照开工报告确定的时间开工,否则承包人就要承担逾期开工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如果未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虽然发包人下达“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作为承包人仍然可以拒绝开工。开工报告一般是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书面资料,目的是向其表明承包人已经做好了开工准备。监理工程师对此有一个审核的期间,如果以开工报告确定的时间作为实际开工日期,该

工程开工典礼策划方案(含流程及人员安排)

工程建设项目 开 工 典 礼 流程及人员安排

一、开工典礼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时间:2017年3月7日中午12点。 (二)地点:Kibuli Road 上的Total 加油站内。 (三)拟邀嘉宾: 1. 业主方:镇秘书;工程技术部主管Andrew;监理;Makindye区区长;议员;理事。 2. 我方:各领导及全体项目人员。 3. 当地民众。 (四)拟邀媒体:当地媒体,10人左右。 (五)仪式主持及剪彩礼仪:业主方提供或礼仪公司提供。 二、主要议程 1. 双方代表致辞。按KCCA的建议应为:镇秘书致欢迎辞——工程技术部主管Andrew致辞——监理(UB)发言——我方代表致辞(我方可有3-5名领导致辞)——区议员致辞——Makindye区区长致辞——议员致辞——理事致辞——坎帕拉市政局局长。 2. 我方致欢迎词的主要内容应为: ·本项目由Bukasa ring road, Kibuli road, Go-down road, Church road四条路组成; ·业主是KCCA, 由CCCC承建; ·合同工期一年半; ·可为当地提供80个左右就业岗位。 3. 剪彩。 4. 用挖机动土。 5. 全体领导前往即将施工的4条路巡视。 三、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布置在仪式当天11:00am前完成,需我方准备的物品包括挂历,宣传彩页,T恤,条幅,安全帽,反光衣等,如有必要,准备音响设备。 2、提前获取当日的天气情况。 3、提前通过KCCA或Makindye区区长进行交通管制。 4、提前通过KCCA或Makindye区区长联系开工典礼场地所有者。 5、提前3天确定贵宾、嘉宾名单(见上)。 四、我方人员安排: 五、会场布置 1、7:00am:将我方需准备的物品带到会场,打扫会场,铺设地毯。 2、7:30am:架设帐篷,拉条幅,插彩旗。 3、8:30am:准备主席台、桌椅、鲜花、水、气球等。 4、9:30am:准备音响设备,礼仪到场及彩排。 5、10:00am:引导机械设备进场,在设备上贴上CCC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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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本 开工,工厂开始生产或工程开始进行。进行工程开工时,需要发出开工通知书。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工程开工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篇一 致第合同段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业主已于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已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现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1.1)条和投标书附录的规定,正式向您部发出开工通知书,希望接到本通知书的28天内正式开工。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公章) 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篇二 三亚视广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由贵公司负责丽莱酒店的有线电视抢修任务,工程施工地点三亚市金鸡岭路,本工程为单项抢修工程,由于线路信号低,把原有野外三分配器改为野外四分配器,需布-电缆,路由共约90米。请贵公司务必根据要求时间X月X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时限X天完成。 联系人: 特此通知: 工程部负责人签名:公司负责人签名: xx广电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年X月X日

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篇三 公司领导: 我单位施工的3上01切眼,现已安装完毕具备施工条件,准备于20xx年10月3日中班进行施工,请安监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开工前验收工作。 附图: 掘进室:安监处: 综掘二队 9-27 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篇四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20xx—0201)的通知》(建市〔20xx〕56号)、20xx《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xx〕11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现印发给你们。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四部份组成,适用于湖南省行政

开工通知书范本

开工通知书范本 开工,工厂开始生产或工程开始进行。进行开工时,需要发出开工的通知,告知相关人员。下面给大家带来开工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开工通知书范文篇一致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 国力大厦消防整改2 月27日 工程开工日开工,并委派邱xx 上报资料,准予20xx年春xx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处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合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由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请将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施工设备及材料报国力大厦物业办理进场手续。 工程师年月日签发 承包单位收件人(签名) 施工单位:江西保安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开工通知书范文篇二致第合同段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业主已于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已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现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1.1)条和投标书附录的规定,正式向您部发出开工通知书,希望接到本通知书的28天内正式开工。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公章)

开工通知书范文篇三工程部: 本公司承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该工程的业务员同志,联系电话为;该工程的设计师为设计部同志,联系电话为;施工负责人为同志,联系电话为;跟踪人员为同志,联系电话为;责任监理为同志,联系电话为;工程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请在接到此通知后:1.工程部、工程部跟踪人员编制施工计划方案。2.组织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负责人。3.到设计部领取经过审批的工程施工图纸。4.把工程合同的施工内容、要求,甲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摘录(整理)打印出来交给工程负责人、工程部跟踪人员;安全交底记录交一份给施工人员张贴在工棚内。5.在上述开工日内进场施工。6.责任监理根据工程负责人的通知及时对该工程的安全文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材料节约进行跟踪。 7.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在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8.工程部跟踪人员负责督促: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机器型号、编码号抄写在施工图纸上;工程隐蔽前、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部、工程部进行材料核查和质量检查以及工程验收。9.工程部负责人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工程部、监理部、设计部进行验收,售后部同时与工程部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维保接收移交手续。 开工通知收悉,工程部将按要求准时开工,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跟踪、施工、验收,办理工程维保移交手续。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仪式的致辞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仪式的致辞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仪式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艳阳高照的季节,XX项目的奠基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首先,受XX书记的委托,我代表XX县四家班子对XX项目顺利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前来参加今天开工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临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XX项目位于新城规划区中央核心区,项目占地总面积XX平方米,建筑总面积XX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X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定位为国际交流中心,由一栋33层高近100米的地标性大厦、多栋高层及多层附属配套建筑组成,是集酒店、办公、商业、娱乐、餐饮、会议、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国际性综合组团。 作为新城区开发的`标志性建筑,XX项目在新区开发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扩大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有力推进新区的拓展;将极大地提升新区的形象和品位,提高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为加快新区建设步伐作出重要贡献,并有力地推动X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XX项目正式动工,这只是项目建设的第一步,希望项目开工后,工程设计方在原有设计基础上,将国际最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与新区

品牌定位有机结合,打造一座现代的具有最新建设理念、最高设计水平、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区标志性 建筑;项目建设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资源,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以一流的建设质量、一流的建设速度和一流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建设,早日竣工。 XX项目倍受全县上下关注。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此,县委、县zf将要求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搞好各项优质服务。同时,希望项目的投资者和承建方,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把XX项目工程建设成为新区的样板工程和精品工程,为新区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最后,衷心祝愿XX项目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竣工日期如何界定1111

[转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若干法律问题辨析(2013-07-24 16:37:40)转载▼ 标签:转载分类:土木工程 原文地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若干法律问题辨析作者:fangemil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若干法律问题辨析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吴涛 【内容摘要】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几个基本概念着手,以工期索赔为主线,结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重点就工期顺延、经济补偿等工期主要争议问题进行了较详尽的阐释;同时,基于当事人履约中的争议和司法裁判中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孔之见。 【关键词】意义开、竣工日期工期索赔工期顺延经济补偿建议 一、工期法律问题在施工合同纠纷处理中的重要意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期纠纷并不像工程造价争议和工程质量争议那样“引人关注”。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之一,工期的法律意义涉及确定承包人是否违约及计算违约金的数额、给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的起算时间、建设工程交付及风险转移等诸多问题。而且,在承包人提出工程款支付请求时,工期延误往往是发包人抗辩的一个重要理由之一。但是,实践中对工期问题特别是在竣工日期认定、工期顺延标准判断等诸多方面均存在争议。因此,笔者特撰此文,以求教于方家。 二、开、竣工日期的概念和认定。 工期是建设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时间段。因此,判断工期的最重要两个时点就是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二者经历的天数即为工期。 1、开工日期的概念和认定。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2]。这仿佛不难理解。但实践中开工日期存在“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3]”、“《施工许可证》上明确的开工日期[4]”、“承包人实际的开工日期”这四种情况。若这四者是一致的(或当事人最终协商确定一致),当无争议。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这四者却并非一致。因此,从法理上准确界定对发、承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开工日期则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开工报告》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 《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均属于发、承包人的意思表示(合意),但出具《开工报告》的日期定在协议书签订的日期之后。因此,若这二者确定的开工日期不同,当可以理解为发、承包人通过《开工报告》对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进行的变更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所以,在《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下,当以《开工报告》上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1.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第11.2条还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可见,上述规定事实上并未将监理签发的《开工报告》作为开工日期确认的时点,仍然是以《示范文本》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定确定;而且,发、承包双方均应该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开工迟延或推迟开工的责任。特别是对于承包人而言,明白此节的意义在于,对于协议书上并没有“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等类似约定或监理的确也未予签发《开工报告》的情况下,除非具有约定的、属于发包人责任的阻却开工事由(如无施工图、施工现场未完成“三通一平”等),承包人应该按照《示范文本》协议书中前述明确的“开工日期”开工,否则,承包人可能承担延期开工的法律后果。 (2)《施工许可证》对开工日期的影响

最新项目工程开工庆典致辞

最新项目工程开工庆典致辞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致辞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艳阳高照的季节,__项目的奠基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首先,受__的委托,我代表__县四家班子对__项目顺利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前来参加今天开工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临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__项目位于新城规划区中央核心区,项目占地总面积__平方米,建筑总面积__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_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定位为国际交流中心,由一栋33层高近100米的地标性大厦、多栋高层及多层附属配套建筑组成,是集酒店、办公、商业、娱乐、餐饮、会议、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国际性综合组团。 作为新城区开发的标志性建筑,__项目在新区开发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扩大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有力推进新区的拓展;将极大地提升新区的形象和品位,提高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为加快新区建设步伐作出重要贡献,并有力地推动__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__项目正式动工,这只是项目建设的第一步,希望项目开工后,工程设计方在原有设计基础上,将国际最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与新区

品牌定位有机结合,打造一座现代的具有最新建设理念、最高设计水平、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区标志性 建筑;项目建设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资源,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以一流的建设质量、一流的建设速度和一流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建设,早日竣工。 __项目倍受全县上下关注。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此,县委、县政府将要求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搞好各项优质服务。同时,希望项目的投资者和承建方,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把__项目工程建设成为新区的样板工程和精品工程,为新区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最后,衷心祝愿__项目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致辞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初秋时节,气象万千,惠风和畅。在这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大家在这里见证青云湖水资源保护工程的开工。在此,我谨代表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青云湖水资源保护工程的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支持工程建设的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敬意!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者表示深深的谢意,并预祝青云湖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顺风、顺水、安全、高效!

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认定

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如何认定 孔令昌律师 开工日期是计算工程工期的起始点,竣工日期是计算工期的终点,两者直接影响工期的认定。工期的认定,一方面确定承包人是否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是否应该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工期逾期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要对承包人因工期逾期的损失进行赔偿。工期的认定对双方都有至关重要的关系,所以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认定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 一、关于开工日期的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那么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以上规定呢?如果双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开工日期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根据双方的约定认定开工日期。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7.3.2条开工日期约定:“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但是,如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开工日期。 首先,如果存在开工通知的,应该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如果虽然有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但是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那么什么情形下属于开工条件的具备,法律并没有明确。根据施工实践,开工条件应包括法律上的开工条件和现场实际施工的条件。法律条件主要是发包人取得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合格等。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主要是指施工场地、进出道路、水电、通讯等条件已具备。还包括没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干扰,比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流行疾病、政府管制、周边群众阻扰等。 但是这里的开工条件如果是因为承包人的原因不具备的,那么还是以开工通知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比如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条件是由承包人负责的,或者开工条件不具备是由于承包人不配合造成的。 其次,如果没有开工通知,承包人已经进场施工的;或者虽然有开工通知,但是在开工通知前,承包人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这两种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致辞

项目工程开工庆典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艳阳高照的季节,XX项目的奠基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首先,受XX书记的委托,我代表XX县四家班子对XX 项目顺利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前来参加今天开工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临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XX项目位于新城规划区中央核心区,项目占地总面积 XX平方米,建筑总面积XX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X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定位为国际交流中心,由一栋33层高近100 米的地标性大厦、多栋高层及多层附属配套建筑组成,是集酒店、办公、商业、娱乐、餐饮、会议、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国际性综合组团。 作为新城区开发的标志性建筑,XX项目在新区开发进程 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扩大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有力推进新区的拓展;将极大地提升新区的形象和品位,提高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为加快新区建设步伐作出重要贡献,并有力地推动XX经济社会的快速

发展。 XX项目正式动工,这只是项目建设的第一步,希望项目 开工后,工程设计方在原有设计基础上,将国际最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与新区品牌定位有机结合,打造一座现代的具有最新建设理念、最高设计水平、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区标志性 建筑;项目建设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资源,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以一流的建设质量、一流的建设速度和一流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建设,早日竣工。 XX项目倍受全县上下关注。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此,县委、县zf将 要求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搞好各项优质服务。同时,希望项目的投资者和承建方,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把XX项目工程建设成为新区 的样板工程和工程,为新区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最后,衷心祝愿XX项目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初秋时节,气象万千,惠风和畅。在这个美好

实际开工日期的司法认定

实际开工日期的司法认定 重庆邦渝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工程款支付引发的纠纷,第二类是因工期延误而引起的纠纷,第三类是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在相当多的司法案例中,支付工程款和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两个诉求形影不离,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当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就以工程逾期竣工为由进行抗辩或提起反诉主张逾期竣工违约金,以达到少付、不付工程款的目的。反诉逾期竣工违约金也是发包人制衡承包人的一把利剑,很多工程因为逾期竣工,导致承包人在结算工程价款时忍气吞声,却不敢诉诸司法途径解决。司法实践中,认定工程是否逾期竣工,三个关键问题就是工程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工期应否顺延的认定和竣工日期的认定。 一、工期定义及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以下简 称2013示范文本)第1.143条定义工期为,“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 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该条款定义的工期,是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基础上,结合合同约定的工期变更,进行相应的天数调整后工期总日历天数。但该定义作为合同条款,定义过于笼统,无法实际操作,若在专用合同条款里没有明确,将会留下争议风险。《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在总说明第五

条对单项工程工期作了定义,“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这一定义具体明确,适合合同操作。该定义明确了工期起算时间点和结束截止日,虽然是对单项工程定义,但仍可参照作为整体工程项目的工期定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2009年V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发(2010 )255号)指出,“工期定额的工期天数,是指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止的全部施工日历天数。”该定义更具体、更具操作性。但该定义又牵涉出了“开工之日”这个法律概念,开工之日如不能确定,势必影响工期日历天数的计算。 二、确定实际开工日期的法律意义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是计算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的起算点。实际开工日期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打表计算工期的节点,是计算实际完成工程所需的工期总日历天数的起算点。 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工期纠纷并不像工程造价、质量、工程给付等引人关注,但作为工期的法律意义涉及是否违约、违约金数额、工程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起算时间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开工日期除了是单纯的时间和期限方面的约定,还涉及开工和竣工时间、工期延误、违约赔偿等诸多法律问题。 三、确认实际开工日期的裁判观点

2020年工程项目开工仪式主持词范文汇编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全体参建员工同志们: 大家好! 在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和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参建单位紧锣密鼓的精心筹备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xxx工程已经具备了开工的条件。XXX西起XXX,东至XX,途经XX省市,总体规划有X干X支,总长XXX余公里。该工程采用X80钢,西段压力XMPa,东段压力XMPa,年输气量XXX亿标方,总用钢量达到XXX万余吨,总投资XXX多亿元,这在世界上也是前所未有的。建设XXX工程既是能源战略的需要,也是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它对拉动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地举行XXX工程开工仪式。 首先,我介绍参加今天开工仪式的主要领导及嘉宾: XX省发改委副巡视员XXX XX市代市长XXX XXX副局长XXX XXX副局长XXX XXX发改委石化处处长XX XXX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XXX XXX建设厅总工程师XXX XXX环保局环评处副处长XXX XXX文物局文物处处长XXX XX县县长XXX XXX县委书记XXX XX县人大主任XXX XX县政协主席XXX XX县纪检委书记XXX XX县常务副县长XXX XX县副县长XXX XX县副县长XXX XXX项目部副经理XXX XXX项目部党工委副书记XXX XX监理部总监XXX XX县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畜牧局、交通局、文体局、电力 局、电信局、XX镇、XX镇、XXX镇、XX镇、XX镇、XX乡领导,

政府监督、检测公司、施工项目部、监理部,新闻中心等嘉宾。 在此我代表XXX筹备处对各位领导及嘉宾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我宣布:XXX工程(试验段)开工仪式现在开始(鸣炮,锣鼓、腰鼓齐奏)(约30秒) 第一项:请施工单位公司领导XXX同志讲话 第二项:请施工单位公司领导XXX同志讲话 第三项:请XX省XX市市长XXX同志讲话 第四项:请施工单位领导XXX同志向“青年突击队”授旗(接旗:XXX) 第五项:请XX监理部总监XXX同志宣布开工报验准备情况 第六项:请XXX施工单位XXX项目经理XXX汇报现场开工准备情况(报告X总:按照开工报验程序试验段现场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指示!)(XXX报告地点:方阵前,面对主席台) 第七项:请大唐国际天然气管路项目筹备处总经理宣布XXX工程(试验段)开工。请各位领导、嘉宾剪彩并参观施工现场(彩炮、高空彩炮、冷焰火、鞭炮等齐放,小气球放飞,锣鼓、腰鼓齐奏)。 【篇二】 一、略 二、列队:全体都有,立正,向左看齐,向前看,跨立价值准则: 全体都有,请大家拿出我们最饱满的激情给我一起诵读我们的价值准则: 我们的愿景是:大宅设计,源自东易; 我们的客户愿景是:服务至上,保证质量; 我们的精神是: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我们的服务宗旨是:做一家,成十家; 我们的产品观是:标准工艺,源自东易。 三、问好:今天是2015年X月X日,是我们XX小区XX先生雅居开工的日子,首先我代表公司感谢XX先生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东易书香门第从2005年成立至今,10年以来我们服务了1417位客户,今天我们将为我们的第1418位业主铸造他的新家,希望所有家人们为了我们共同的梦想加油为了我们东易书香门第百年基业奋斗!那我来问一下我们大家有没有信心把XX先生的雅居装修做到?四、宣誓:我宣誓: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高度的意识,良好的心态,将我对企业,对客户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真正落实到实处,执行到实处,让客户满意,是企业放心。宣誓完毕! 五、感言:下面请首席设计师XX发表讲话,请资深家装顾问XX 发表讲话,设计部经理XX发表讲话,工程部经理XX发表讲话,工程

通知 建设工程开工通知书

建设工程开工通知书 开工,工厂开始生产或工程开始进行。下面给大家带来建设工程开工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建设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一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依据《公路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现将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严格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10号)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第14号)的规定执行,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二、申请人(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填写《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报相应的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审批。施工许可实施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并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的有关格式实施。三、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实施工作,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通过实施施工许可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实现依法建设。此前实行的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同时废止。2 附件: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 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年六月十四日 建设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二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的通知》(建市〔20xx〕56号)、20xx《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xx〕11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现印发给你们。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四部份组成,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原《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xx)同时废止。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月23日 建设工程开工通知书范文三 单项工程开工通知书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简单的概括,是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所经历的时间。工期的计算将涉及资金的投入多少,因此,对合同的签订双方都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下面,律伴网小编整理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 【律师解读】 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 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涉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 一、开工日期 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 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

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竣工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了竣工日期,则该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确认的形式一般是书面的,可以是竣工验收登记表、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监理记录等。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该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工程交付的前提。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3、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政府不再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而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验收或自行验收,因而竣工验收的主导权在于发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该规定的法理依据是在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若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 4、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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