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秋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第1—5章)

一、名词解释

1.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传说因狱墙、狱窗皆为圆形而得名。

2. 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

4.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五听”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5. 《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经》六篇。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从《法经》的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工具。

6.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7.具五刑:秦汉时期的一种酷刑,即对一个囚犯几乎同时施用五刑。《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默、剔、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署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8.廷尉:秦朝和汉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注意:其长官也叫廷尉。

二、论述题

1:夏朝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2. 奴隶制五刑是什么?

答: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yì)、膑、宫、大辟五种刑法。

奴隶制五刑作为中国奴隶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刑法,始于夏,发达于商、周。影响及至三国两晋南北朝,延续了数千年之久。包括墨,劓,剕(也作腓),宫,大辟(即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yì)刑-割鼻子,膑-去膝盖骨,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残忍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

3.西周邢事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1)以德配天(2)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提出的一种法制思想。内容简单说来即提倡德治,谨慎使用刑罚。西周各代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3)刑法世轻世重:(西周)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

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4.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取消了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开始打破了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与百姓者也。要求制定成文法,向老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尔有法可依。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2)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5.分析秦朝经济立法对秦经济发展的作用?

作用非常大,从某一方面说,这也是秦始皇的主要的功绩。秦朝鼓励和发展了农业生产,鼓励和发展了手工业产品,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这些都对秦朝的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

一、名词解释

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罪可以首谋隐匿。汉律规定,卑幼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犯死罪的卑幼,虽应处刑,但可以请求减免,首匿犯一般罪的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的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3.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北魏律》最先做此规定,隋律、唐律相继沿袭。唐律规定,五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因私事或假公济私

而犯的罪)徒二年,“公罪”(因公事而犯的罪)徒三年;九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徒一年,“公罪”徒二年等。明、清律无此规定。

4.开皇律: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贵族官僚在

法律上享有特权,内容上《开皇律》计分十二篇,刑名分死、流、徙、仗、笞等,改订中,废除了一些酷刑,减省了一些刑律,只留500条刑律,其法行宽平的原则,适应了新王朝建立之初世望宽屏、人心思稳的政治需要。《开皇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为历代封建法典所沿袭。

5.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永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6.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杖法”;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合计213门。

7.元典章: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并不是一部有朝廷统一制定、颁布的法典,只是地方官吏将自元世祖开始,国家颁布的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方面的法律文件进行抄录(设计会变的法律形式包括条格、诏制和成例),在此基础上,将其制度内容按照诏令、圣教、朝纲,台纲以及六部委纲目进行会变而成的一部法规会变作品,共计六十卷。内容上一形式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和司法审判规范为主。经过中书省对内容进行审查后,核准在全国发行,对元朝法律事件祈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当今系统研究元朝法律文件内容也有非常宝贵的价值。

8.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秋审开始执行于顺治十五年,首先要求各省的督抚将自己省内所有被判处斩和斩监候(相当于现代的死缓)案件和布政使、按察史会通复审,分别提出四种处理意见: (1)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

(2)缓决。案情虽然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3)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死刑,一般减为徒、流。(4)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合乎申请留养者,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二、论诉题

1、两汉立法指导思想

答:1.约法省禁--所谓约法省禁,就是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疏。这是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2.德刑并用(或说刑礼并用)--汉武帝时认为秦朝法令之失,在于“专任刑罚”。而法令只能“诛恶”不能“劝善”,不是治本的方法。因此要想治本,必行“仁义”,即把礼和刑结合起来使用。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成为汉代武帝以后的立法指导思想。 3.顺天行刑--由董仲舒提出而被汉武帝采纳,认为霜降以后万物肃杀,司法机关应开始断狱行刑,以顺应天时,所谓“王者承天意以从事”。为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蒙上一层神圣的迷雾。

2.什么是“准五服以制罪”

答:1. 晋律中首创的亲属之间相犯依五服等级为标准处刑的制度。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以卑犯尊,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重;以尊犯卑,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轻。

3. 简述唐律十二篇的篇章和结构?

答:《唐律疏议》一共12篇500条。12篇按照顺序及其内容来看,分别为:(1)《名例律》,规定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在12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卫禁律》,关于警卫皇帝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的法律。(3)《职制律》,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4)《户婚律》,关于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5)《厩库律》,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6)《擅兴律》,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7)《贼盗律》,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法律,是分则中很重要的内容。(8)《斗讼律》,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9)《诈伪律》,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10)《杂律》,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亡方面的法律。(12)《断狱律》,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

4. 宋朝法律制度有哪些重大发展?

答:宋朝法律制度:1、在立法上的体现(1)在《宋刑统》这部国家大法中,增加了皇帝个人敕令,反映出皇权对立法的控制。(2)制定编敕(3)制定《盗贼重法》2、在法律内容上的体现(1)规定了刺配刑(2)规定了最为残酷的生命刑——凌迟刑3、在司法制度上的体现(1)在中央司法机制之上,设置审刑院。(2)在地方州县之上设立提刑司

5.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

答:1、司法机关:明以后的皇朝体制,许多都受到元王朝的影响,原有刑部继承元的体制,仍然以刑部作为主审机关,虽然恢复了大理寺,却成为了复核机关。清的中央司法机关是以刑部为首,大理寺和负责监察的监察院为辅的司法制度。2、司法制度:明代地方司法机构有省、府、县,省一级设有提刑按察司,其是古代出现的较为独立的地方司法机构。清代地方司法分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四个审级。3、廷杖与厂卫:廷杖。廷杖不始于明,廷杖真正影响和制度化在明代最为突出。廷杖是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厂卫,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关。清朝没此机构。4、诉讼制度:明代的九卿会审(又称九卿圆审),清代的秋审、朝审,以及秋审、朝审以后如何来处理的四种情况。5、法律形式:《大明律》是把《名例》作为总则,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篇,即按照“中央六部”这个名称将《唐律》中的11篇分门别类进行编排,这是一种新的体例。《大清律例》中包括“律”这种稳定的法律形式和“例”这种非稳定的法律形式。

《中国法制史作业3》答案

1. 清政府立宪举措及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意义。

清末预备立宪实际上就是晚清政府政治上预备实行宪政的活动。对于立宪活动得以展开的一个直接原因却是1905年的日俄战争,日本以君主立宪小国战胜俄国那样一个专制大国,给清廷上下以很大震动。“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朝野上下普遍将这场战争的胜负

与国家政体联系在一起,认为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于是,不数月间,立宪之议遍于全国。清廷遂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次年,五大臣先后回国,上书指出立宪有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渐轻,三曰内乱可弭”,建议进行“立宪”。但是,他们指出,“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日本于明治十四年宣布宪政,二十二年始开国会,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清朝统治者看中的正是“预备”两字。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一、设立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咨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但从它的人员组成、议事内容和程序看,它是完全受制于皇帝、毫无实际权力的一个御用机构。二、制定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清政府在宣布预备立宪之初就采取了无限拖延的策略,但慑于革命运动和为了拉拢立宪派,不得不于1908年宣布立宪以九年为期。三、公布了“宪法大纲”,作为今后的制宪刚领。大纲的精义有: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主独揽统治权;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的权利义务。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的,它一方面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没有实质意义。这场宪政改革涉及的内容极其庞杂,触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在造成极大混乱的同时,直接加速了清朝的灭亡,拉开了中国政治的近代化进程的序幕,也给国人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民主政治启蒙教育。第一,预备立宪的直接后果:加速了清朝的灭亡。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第二,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相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它缩小了皇帝与国会之间的权力比例,调整和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二千多年的专制政体,拉开了封建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的序幕。第三,预备立宪传播了宪政知识,进行了民主政治思想的启蒙,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初步民主自治能力的知识分子,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2.中华法系“诸法合体”是如何走向“诸法分立”的?

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刑法《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大清商律《大清民律草案》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法院编制法》

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上的建树。

第一,颁布《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二,进行保障人权废除封建等级特权;发扬“国魂”革除封建恶习;整饬吏治任人唯贤等一系列立法活动。

第三,改革司法制度,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改革审判制度,采用律师制度等。

4.如何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从1928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先后制定了宪法(约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及其他单行法规、特别法规。这些法律的汇编通称“六法全书”,是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总称。六法全书是维护国民党统治的基本法律体系。国民党“六法全书”的立法框架,属典型的“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典,不过其主要的特点之

一,是实行民商分立的体例。

5.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宪法性文件和土地立法内容是什么?

一、宪法性文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毛泽东同志早在创造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政权时就倡议由党中央制定“一个整个民权革命的政纲”、“使各地有所遵循”。至1930年7月党中央成立“中国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负责起草宪法文件。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通过了工农民主政权第一个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4年1月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某些修改,最重要的是在第一条内增加“同中农巩固的联合”的条款,这是毛泽东同志代表的正确路线同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斗争的重要成果。二、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一)土地革命前期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土地问题决议案》。要求没收一切土地属于政府。(二)土地革命中期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土地暂行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提出没收地主土地归无地少地农民的原则。(三)土地革命后期1931年12月1日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这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区域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

1、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规定“所有封建土地、豪绅、军阀、官僚以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地实行没收。”

2、明确没收土地的分配办法。没收的土地归贫雇农、中农、红军战士;富农可分得一块坏土地;地主豪绅不分土地。

3、规定土地与水利国有。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正式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中,土地立法有:《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法制史作业4

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

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嫔嫁”(姐妹同嫁一夫)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随嫁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式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嫡长子继承,可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有利于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

(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一是整顿户籍,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四是.奖励军功。第

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在先秦时期,刑是处罚违法犯罪(甚至道德礼仪)的措施的规定,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

在周朝,有所谓周公制礼,礼是行为规范,违反礼的规定要受刑的制裁。在《周礼》中,刑只是法律当中的制裁手段。法,是明辨是非,实现公正公平的规范。用法代替刑和礼,体现了古人对法律的作用的认识。

“律”。据《说文解字》的解释,“律,均布也”。主要是强调法律的统一实施,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

3. 缇萦上书救父。

答:奴隶制五刑:即黥(墨)、劓、刖、宫、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以墨;劓刑是割鼻;刖刑即断足;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的刑罚;大辟即死刑。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

答:这次刑制改革,经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20多年,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缇萦,体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存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同时,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稳定,社会矛盾缓和,是刑罚改重为轻的社会原因。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4)秦汉的徒刑种类。

答:有对男女之分,主要有“城旦”和“舂”。城旦,适用于男犯,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的一种徒刑。舂,适用于女犯

两汉时期的徒刑都规定了刑期,

髡钳城旦舂:男犯剃掉头发带上械具去筑城,女犯舂米的劳役刑,刑期是五年。

完城旦舂:不加肉刑也不加髡刑的男子筑城,女犯舂米的劳役刑,刑期是四年。

鬼薪白粲:男犯为宗庙砍柴,女犯为宗庙择米的劳役刑,刑期为三年。

司寇:男犯到边境防御寇贼,女犯服相当劳役的刑罚,刑期是二年。

罚作,复作,男犯守边,女犯为官府干活的劳役刑,刑期是三个月到一年。

汉朝的徒刑基本是沿用秦朝:

.髡钳城旦舂(5岁刑)。 . 完为城旦舂(4岁刑)。 . 鬼薪白粲(3岁刑)。司寇和作如司寇(2岁刑)。男罚作、妇女复作(1岁刑-3个月)。“女徒顾山”。(指是妇女犯罪判处鬼

薪上山砍柴徒刑的,可以不亲自服役,每月花三百钱雇人代替。)

4. 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1)“八议”的内容

答:中国封建王朝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要上奏皇帝进行特别审议,以便对其减刑或免刑的一种制度。“八议”是由《周礼"秋官"司寇》中“八辟”演变来的,曹魏制定魏律时将“八辟”改为“八议”,“八议”从魏律开始正式载入律典,成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此后代相沿至明清律。所谓“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的所谓贤臣)、议能(所谓大才能的大臣)、议功(对封建王朝有大功勋者)、议贵(高官显爵)、议勤(对封建统治有特殊勤劳者)、议宾(先朝君主的后代)。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并使之法典化。

(2)“十恶”的内容

答:北齐律的“重罪十条”至隋唐发展为“十恶”大罪,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加强对危害封建统治秩序行为的镇压;所谓“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3)“八议”与“十恶”的关系。

答:“八议”是指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是封建贵族的特权,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在名例

律中立下“十恶”专条,强调这十种罪行的严重性质。犯“十恶”罪的人即使属于八议的范围,也不得享受议、请、减的照顾。“八议”与“十恶”相辅相成,共同为封建统治服务的。

5.胡蓝之狱

(1)明初时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

答:行政方面:在中央废除丞相制度,加强皇帝的专制集权,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废除行中书省,设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大权统归中央。在军事上建立卫所制度,设立五军都督府,在法律上实行厂卫特务统治,

在科举上以八股取士,加强文化思想的控制。

(2)明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明朝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为了维持政治、经济不遭受严重的破坏,君主专制统治更加强化,并发展到极端化的程序。这一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确立的,对整个明朝的立法活动都有深刻的影响。

一是重典治乱世。具体体现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于各级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达到更好的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

二是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

压,仅靠严刑峻法,虽可以取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预防犯罪的职能同法的镇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

(3)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措施

答:明朝从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惩贪官污吏。一是制定明《大诰》。是朱元璋洪武18-20年间亲手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兼有朱元璋对臣民的训诫,是朱元璋重典治乱世,特别是重典治吏的的主张、实践和措施。《大诰》包括《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4篇,共236条。内容是惩治贪官污吏的典型案例汇编。二是采取严厉措施严惩贪官污吏。《大明律》规定: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

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它官吏加重两等处刑。

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且刑罚残酷,如有“剥皮实草”等。

(4)《大明律》严禁臣下结党的法律规定。

答: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削弱皇权、分散

统治力量的教训,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列措施以外,《大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明律》中还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本人处死,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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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础作业电大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自然科学基础作业 引言不断创新的自然科学 (1) 试述你所知道的科学家的名字和工作(不少于3位)。 答:哥白尼是一位波兰天文学家,在1543年出版了著作—《天体运行》,这本著作事他科学思考、实际观测和数学计算的杰作,使对神学和宗教迷信的第一次庄严挑战,是近代自然科学诞生的先声。 达尔文是一位英国科学家,于1859年出版了《物种起源》一书,建立了进化论,书中不但提出了生物的“自然选择学说”,而且彻底粉碎了物种不变论和上帝创造万物论。 牛顿是一位英国科学家,在1687年出版的划时代的伟大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及他所建立的力学理论是人类认识自然历史上第一次理论大综合,为天文学、力学、机械工程学、建筑学等工程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从元素周期表可知道哪些信息? 答:元素周期表是元素周期律的具体表现,它的直行叫做族,共有16族,主族为A,副族为B;横列叫做周期,目前有7个周期;行与列的交界处叫做位。在位(也叫格)中列出了一种元素的主要信息:原子序数,元素符号,元素名称,外围电子的构型,原子量(相对原子质量);同时也提示该元素所在的族和周期。 第一章物体的运动和力 (3)什么是参考系?什么是质点? 参考系,又称参照物,物理学名词,指研究物体运动时所选定的参照物体或彼此不作相对运动的物体系。根据牛顿力学定律在参考系中是否成立这一点,可把参考系分为惯性系和非惯性系两类。 质点就是有质量但不存在体积与形状的点。通常情况下如果物体大小相对研究对象较小或影响不大,可以把物体看做质点。 (4)什么是速度?什么是速率? ①位移和时间的比值,叫做匀速直线运动的速度。速度在数值上等于单位时间内的位移大小。速度是矢量,其方向就是物体位移的方向。②在某些情况下,只需要考虑运动的快慢,就用物体在单位时间(例如1 s)内通过的路程来表示,并把这个物理量叫做速率。它是一个表示物体运动快慢程度的标量。 (5)什么叫力的三要素?怎样对力进行图示? 是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取决于力的大小、方向与作用点,此性质称为力的三要素。根据力的三要素,我们可以用作图的方法把“力”形象地表示出来,这叫做力的图示。具体的作法是:从力的作用点起,沿力的方向画一条线段,在线段的末端标上箭头。线段的长度表示力的大小,箭头的方向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是力的作用点。 (6)什么叫牛顿第一定律?什么叫惯性? ①牛顿第一定律: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②惯性:物体这种保持原来的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叫做惯性。.牛顿第一定律又叫惯性定律。 (7)质量和重量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通过牛顿第二定律,一个物体的质量m和它的重量G建立起G=mg的密切联系。由于在地球上同一地点所有物体的重力加速度g的值都相同,故不同的物体的重量与它们的质量成正比,因而可以通过比较物体的重量来比较它们的质量。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十年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十年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排序版) (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盗传必究!) 说明:试卷号:1001。 资料整理于2020年9月4日,收集了200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 [2013年1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2015年7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2017年6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2019年1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A)。[内部资料]A.五四指示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指的是(A)。[内部资料]A.前朝皇帝的后代 八议”最早规定在(A)。[2013年7月试题]A.《魏律》 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刑罚称作(A)。[2013年7月试题]A.醢 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A)。[2008年7月试题]A.《大唐六典》 北京国民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D)。[2016年7月试题]D.平政院 被庐之法”是(A)国制定的。[内部资料]A.晋国 编敕和以敕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5年7月试题]D.宋朝 编赦和以赦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3年1月试题]D.宋朝 编赦和以赦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7年6月试题]D.宋朝 编赦和以赦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9年1月试题]D.宋朝 采用“重典治乱世”的开国皇帝是(D)。[2008年7月试题]D.朱元璋 曾命吕侯作《吕刑》的是(A)。[内部资料]A.周穆王 充军被定为法定正式刑始于(C)朝。[2018年7月试题]C.明 充军创世于(A)朝。[2018年1月试题]A.宋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外,死刑的处决须在(D)进行。[2015年7月试题]D.霜降后冬至前 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人是郑国的(C)。[2012年7月试题]C.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公布成文法,提出反对的是(A)。[内部资料]A.叔向 春秋时期对晋国铸刑鼎提出反对意见是(D)。[2010年7月试题]D.孔子 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春秋时期晋国铸刑鼎,遭到(A)的反对。[内部资料]A.孔子 春秋时期叔问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D)。[2016年1月试题]D.子产 春秋时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D)。[2016年7月试题]D.子产 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A)。[内部资料]A.赵鞅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A)上。[内部资料]A.竹简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A)上。[内部资料]A.铜鼎 春秋时期竹刑的作者是的(A)。[内部资料]A.邓析 春秋时期子产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遭到(B)的反对。[2018年7月试题]B.叔向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A)。[内部资料]A.郑国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B)。[2020年7月试题]B.郑国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3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4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5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5年7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7年6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9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中现行刑律》颁布施行时间是(A)。[内部资料]A.宣统二年

电大-社区护理学(本科)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社区护理学(本科)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社区护理学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社区:“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族、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内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2、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人、残障人、慢性病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的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性的基层卫生服务 3、社区护理:社区护理是综合应用了护理学和公共卫生学的理论与技术,以社区为基础、以人群为对象、以服务为中心,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融于护理学中,并以促进和维护人群健康为最终目的的连续性的、动态性的和综合的护理专业服务。 4、社区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

统的社会和教育活动,促使人们自愿改变不良的健康行为和影响健康行为的相关因素,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 5、健康社区:指拥有健康的物质环境、人文环境和健康人群的社区;其建设的基本要素包括社区健康政策、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和健康人群;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参与健康互助,拥有健康人群是健康社区建设的宗旨。 二、单选题 1.健康的含义不包括( E ) A.心理健康B.躯体健康C.社会适应良好D.道德健康E.人际关系良好 2.关于健康与疾病的描述正确的是( D ) A.健康就是没有疾病B.健康是绝对的C.健康与疾病之间有明显的分界线D.疾病与健康可以相互转化E.真正健康的人占绝大多数

2018电大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题及答案(完整版)

单选 B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指的是(前朝皇帝的后代)。 B “被庐之法”是(晋国)国制定的。 C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 C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铜鼎)上。 C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竹简)上。 D 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的封建法典是(晋律) D 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周公)。 D 典卖法律关系制度化,始于(宋朝)。 F 《法经》共(六)篇。作者是(李悝)。 F 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刑统)作为法律形式。 G 改“法”为“律”是战国时期的(商鞅)。 H “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杀)。 H 皇帝制度的理论化、神秘化,开始于(汉朝)。 H 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主导是(儒家思想) H 汉初至文景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黄老思想)。 H 汉武帝之后,法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 H 汉朝律典的代表是(九章律)。 H 汉朝以典型判例作为法律形式的一种,称作(决事比)。 H 汉朝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叫做(科)。 H 汉朝首次下诏废除肉刑的皇帝是(汉文帝)。 H 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见知故纵)。 H 汉律规定,女子犯罪量刑,可以不亲自服徒刑,每个月出钱三百以顾人,此刑罚叫做(女徒顾山)。 H 汉代对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叫做(征辟)。 H 汉代致仕的年龄是(七十)。 H 汉代诸侯百官的器用、服饰、乘舆各有规制,如有“逾制”,即构成(僭越罪)。 H 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做(券书)。 H 汉代的起诉叫(告劾)。 H 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鞫狱)。 H 汉代对当事人进行判决叫(断狱)。 H 汉代经过审讯,得到口供,三日后再行复审,叫做(传复)。 H 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比) H 汉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同秦朝一样,叫做(廷尉)。 H 汉律规定,如果官吏不执行而且阻碍皇帝诏令,侵犯皇权,则定为(废格诏书罪)。 J 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魏律) J 将“法”改为“律”,是在(战国时期的秦)。 J 晋国公布成文法时遭到孔子的反对。 J 晋国的“常法”是(赵盾)制定的。 J “君权神授”理论的最早提出者是(董仲舒)。 J 加役流作为死刑的减刑始于(《贞观律》)。 K 《开皇律》规定的笞刑分(五)等。 K 《开皇律》的篇章体例主要依据(《北齐律》)。 L 《吕刑》的作者是(吕侯)。 L 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约法三章)。 M “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M “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西周)。 P 炮烙之刑出现于(商朝)。 Q 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具五刑)

电大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电大天堂【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天堂【宪法学】形考作业一:(第1—3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B 2、B 3、A 4、D 5、C 6、B 7、B 8、A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CD 2、ABD 3、AC 4、ABCD 5、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爱国统一战线: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宪法:所谓宪法,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3、刚性宪法:所谓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4、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已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异己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5、成文宪法: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宪法。 6、民定宪法:指由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方式通过的宪法。 四、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司法机关监督立法机关监督专门机构监督 2、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4、138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12分

1、宪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答: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二、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合宪性。 三、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六、论述题(13分) 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 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 (1)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的,在我国即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2)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3)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一样,有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在对内职能方面,有政治职能即民主和专政的职能,也有经济文化职能,在对外职能方面,都担负着保卫国家,抵御外来入侵和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国际友好合作的任务。 (4)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 名词解释题库 名词解释 26.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27.以古非今罪:秦朝的一种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政策和制度,要处以族刑。28.《春秋》决狱:汉朝断案的方式,汉代在审判案件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则根据儒家经典<春秋》一书中所表达的儒家经义为依据定罪。29.会审公廨:清政府设置在租界内的审判机关,对于中国人和外国侨民之间发生的诉讼,由中国地方官与领事官会同审断。 26.炮烙:炮烙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火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 27.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是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指秦朝国家官吏统一用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以及立法意图所做的解释。 28.刑统:所谓“刑律统类”或“刑统”,即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各条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从秦商鞅“改法为律”,直到唐律,历代法典无不称律,“刑统”的出现是法典编纂上的一个变化。 29.龙凤合挥:太平天国“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挥方准”。“合挥”,就是今天所说的结婚证书,上面印有龙凤图案,所以也叫“龙凤合挥”。 26.《九章律》:汉高祖时萧何制订。萧何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吸收秦律,即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合为九篇,故称《九章律》,是汉朝的一部综合性法典。 27.八议: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但“十恶”除外。 28.盗贼重法:宋朝的“盗贼重法”实际上是“重法地法”的扩展,无论在何地,凡属劫盗罪当死者,籍没其家以赏告密者,妻子编制千里之外,逢赦也不移不释。 29.“五四指示”: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因其发布日期,又称“五四指示”。“五四指示”拉开了解放区土地立法的序幕。26.三不去又称“三不出”,中国古代不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情况。是指妻子虽然犯了“七出”之条,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丈夫不得休弃: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27.通行饮食罪是汉代为镇压农民起义而设立的罪名。禁止为起义农民通情报,当向导、供给饮食。 28.御史台是中国古代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唐代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为次官,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29.重法地法是宋仁宗开始实行的法律制度,即凡在“重法地”犯罪,加重处刑。最初以京城开封诸县为重法地,后来扩大到河北、京东等地。 26.质剂是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把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2分)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1分);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2分)。 27.《法经》是战国时期魏文侯相李悝总结各国变法的经验而作的我国最早的一部初具体系的封建法典(3分)。共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2分)。 28.明代九卿会审是中国古代封建司法制度(1分),即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由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和通政使共同审理(3分),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1分)。 29.《中国土地法大纲》,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于1947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1分)共十六条。(1分)大纲规定彻底废除封建及半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3分) 26.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它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王权继承制度。27.廷尉,秦汉时期最高司法审判机关。28.《宋刑统》于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宋刑统》的体例,仿自唐末的《大中刑律统类》、后唐的《同光刑律统类》和后周的《显德刑律统类》。《宋刑统》的律文,基本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宋刑统》12篇、502条;不过在每篇玄__F设‘:门’',合计213门。 29.“六法全书”是指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后制定的宪法、民法、刑港、塞寿鎏、诉讼法、法院组织法、行政法及其他单行法规、特别法规和判例、

2017年电大2017本科公共政策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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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考核(一) 《公共政策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一至第四章之后题目:请联系某一具体方案,讨论决策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题目:请联系某一具体方案,讨论决策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形式:小组讨论(个人事先准备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 1.联系实际的例子。 2.个人的讨论提纲 3.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员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给每一位学员评分。要求能够完整准确地指出决策方案应包括的内容,联系实际的例子能够充分证明其观点。 一.案例 1992 年 6 月 1 日,《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引发了全国的“禁放”潮。 1993 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自当年 12 月 1 日起,北京市城八区为禁放烟花爆竹区。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准生产、运输、携带、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此后,全国 280 多个城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类似的法规。禁放烟花爆竹法规出台后,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类问题,提高法律的执行力,已成为政府相关部门面临的一项挑战。近些年春节期间的实际情况表明,违反禁放法规的人数在不断增加;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城市政府在不同的程度上放宽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允许居民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5 年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即要修订。据北京市法制办周继东主任介绍,修订的原因是社会各界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通过以上这个事例说明公共政策制定很重要,要讲究四个原则,既民主化原则,规范化原则、合法化原则,公开化原则。如果当初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遵守这个原则可能就不用 12 年后再次修订,这样对公共立法资源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二.个人提纲:个人提纲:公共政策具体内容是由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环节或阶段所构成的有机系统。(一)公共政策制定 (1)民主化原则。 (2)规范化原则。 (3)合法化原则。 (4)公开化原则。(二)公共政策执行共政策执行的手段 (1)行政手段 (2)经济手段 (3)法律手段 (4)思想教育手段(三)公共政策评估科学的政策评估包括哪三个阶段:①评估准备阶段。②评估实施阶段。③评估总结阶段。(四)公共政策终结:主要是对行政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实事求是地对行政执行的情况进行评定,对行政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三.小组讨论提纲:小组讨论提纲:(一)公共政策制定 (1)民主化原则。 决策的民主化是现代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公共政策要体现公共利益,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能够参与进去,让自己的利益需求都能够得到体现,这样制定的政策才能符合绝大多数的利益,它追求社会公正,强调公民参与。 (2)规范化原则。制定一个公共政策必须具有严格的规范,不是随意的,也不是任意的。只有规范的程序,一些负面的、现实中很难操作的公共政策,可能就不会出台或者会被取消。 (3)合法化原则。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相关的法规。公共政策的制定不能违反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公共政策的制定之前我们一定要分析是否符合宪法,符合我们相关的法规。 (4)公开化原则。这个公开化原则要求我们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当中,要透明、公开。这也是民主化的具体要求。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化,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避免“黑箱”操作。(二)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执行是一定的机构或人员,为了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如发布命令、拨付款项、订立契约、收集资料、传递信息、委派人员、创设机构等。公共政策执行的手段。(三)公共政策评估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持续,考察整个政策过程,对政策的效率、价值等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实现政策目标的程度。科学的政策评估包括哪三个阶段和主要任务①政策评估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评估对象、制定评估方案、准备评估条件。②评估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利用各种调查手段全面收集政策过程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的整理,运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对政策作出评估。③评估总结阶段的任务:处理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四)公共政策终结:主要是对行政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实事求是地对行政执行的情况进行评定,对行政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政策终结的对象 (1)功能.功能是政府为了满足民众的需要而提供的服务,它代表着政府

2018年电大《中国法制史》试题资料集附答案

2018年电大《中国法制史》试题资料 集附答案 单选 1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帝王是(尧) 2夏朝有一种刑罚,共(三千条) 3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夏朝) 4秦穆王曾命(吕侯)作刑 5商朝法律中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在西周被称做(殷彝),作为一种法律形式。6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小司寇) 7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 8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 9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 春秋时期晋国铸刑鼎,遭到(孔子)的反对 10秦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及其长官的名称为(廷尉) 11、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券书) 12、汉代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称为(鞫狱) 13、最先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的是(北魏律) 14、在中国法制史上,“八议”最早规定在(北齐律) 15、“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北齐律) 16、以下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是(北齐律) 17、隋朝以(大理寺)为中央审判机关26、清朝负责复核重大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 是(大理寺) 18、《唐律疏议》/ 唐律的第十一篇是(捕亡)19、《大中刑律统类》共(121)门20、明朱元璋以(重典治乱国)为立法指导思想制定明律 21、在我国法制史上,正式把“十恶”纳入法典中的是(开皇律)22、《唐律疏议》规定:债务人负债不偿时, 债权人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物,这叫做(牵挚)2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是(宋刑统) 24、太平天国的结婚证书叫(合挥) 25、武昌起义后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21)条27、《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 “五四指示”)颁布于(解放战争时期)28、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的司法机关是 (肃反委员会)29、“昏、墨、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 其中“杀人不忌为(贼)” 30、西周时吕刑制定了赎刑和有关刑法原则的内容,吕刑的作者是(吕侯) 31、我国首次公布的成文法写在(铜鼎)上 32、汉代曾明确利率,超过法定利率这叫做(取息过率),以缓解社会矛盾33、明律规定,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所谓“风 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二等)处罚34、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管的制度,叫做(禁榷制度)35、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民法典是(《大清民律草案》)36、鸦片战争后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是(法部)37、《史记〃殷本记》说“纣囚西伯(羑里)” 38、秦朝强制男犯白天修筑城的徒刑叫做 (城旦) 39、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主导是(儒家思想)) 40、最早规定封建五刑制度的法典是(开皇 律)。 41、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当属(凌迟) 42、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臵奸党罪名的 法典是(大明律) 43、辛亥革命发生后,清政府用了三天便制 订和通过了(十九信条)1.《左传〃昭公 六年》记载:“周有乱政, 而作” ( 九刑) 2.在我国,首次以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年龄 的是( 汉朝) 3.宋代初年出现的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 凭证,叫做(红契) 5.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 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大唐六 典》) 6.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 法典是(《大清新刑律》) 7.《钦定宪法大 纲》的正文是(君上大权) 8.以孙中山为首 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 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组织大纲》) 9.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机关是(立法院) 10.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 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五 四指示” ) 11.我国古代赎刑最早出现在(夏朝) 12.商 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法) 13.春秋时 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 刑鼎的人是(子产) 14.战国初期魏国的李 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 典,叫做( 法经) 15.秦朝有—种以极端残 忍的死刑与肉刑并 用的刑罚,叫做(具五刑) 16.汉朝有一种 法律形式是比照断案的典型 判例,此法律形式为( 比) 17.清朝复审 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 (秋审) 18.《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臣民 权) 19.太平天国早期的革命纲领是(《天朝 田 亩制度》) 20.北京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 (平政院) 21.西周出现了契约关系,买卖契约称为 (质剂) 22.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针对某类 事情的 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此法律形式为 (科) 24.在中国历史上,将典卖制度化的朝代不 是(西周)。25.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 政法规及行政 立法总汇的法典不包括(《崇德会典》)。 26.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 性文件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45.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劳动人民 制定,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中华苏 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27.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 的掸让制,确立了(王位世袭制)。28.西 周有一种刑罚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这种刑罚叫做(脯)。30. 战国时期,在秦 国进行二次变法改革的 人物是(商殃)。 31.首次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下来 的法律是(汉律)。 32.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服 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33.唐 代官吏退休年龄为(七十岁)。34.宋朝将 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正式纳入 法典,即(凌迟刑)。 35.明代刑罚除死刑外,以(充军)为最重。 36.史书上记载:“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40.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唐律)。42.清 朝主管审判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刑 部)。多选 1、夏朝的监狱叫(ABC) A圜土B夏台C均台D囹圄E牖里2、 奴隶制肉刑包括(ABCD)A墨B劓C刖 D宫 3、以下属于商朝死刑的有(ABC)A炮烙 B脯C劓殄D墨 4、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先后实行(BCD)A 禅让制B嫡长继承制C兄终弟及D父死 子继 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ABCD)A流 刑B赎刑C鞭刑D扑刑 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的原则有 (ABCD) A父母之命B媒妁之言C同姓不婚D附远 厚别 7、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制有(BC) A《被庐之法》B《仆区法》C《茆门法》 D《常法》 8、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BCD)A法者, 公布之图籍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 D以刑杀为威 9、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三 公指(ABC) A丞相B太尉C御史大夫D廷尉10、秦 朝的经济立法包括(ABCD) A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B关于农 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C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D关于 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 11、两汉时,妾的名称有(ABCD)A小妻 B小妇C外妇D下妻 12、蜀国共同制定“蜀科”的有(ABCD)A 诸葛亮B刘巴C法正D李严13、北朝的 法律主要有(ACD) A《麟趾格》B《大统武》C《北齐律》D《北 魏律》 14、隋朝的主要立法有(ABCD) A《新律》B《开皇律》C《大业律》D《大 业令》 15、唐朝的主要立法有(ABCD) A《唐六典》B《武德律》C《贞观律》D《永 徽律》16、《大中刑律统类》是将(BCD) A律B令C格D式17、唐律在第一篇名 例中规定了若干刑法原则,有(BD) A划分公罪与私罪B同居相隐C同罪异罚 D老小废疾减免刑罚 18、唐代官吏犯赃罪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 是(ABC) A受财枉法赃B受财不枉法赃C受所监临 赃D群盗 19、元律宣布各族人民法律上的不平等,按 民族标准把人民划分为(ABCD)A蒙古族 B南人C色目人D汉人 20、明律规定了封建国家的专卖制度,包括 (BC) A钱法B钞法C盐法D茶法21、以下程 序属于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是 (ABCDE) A纳采B问名C纳吉D亲迎E请期22、 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公布成文法,受到

2019年电大本科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整理版

单选题 1.”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B.杀)”。 2.西周时吕刑制定了赎刑和有关刑法原则的内容.吕刑的作者是( B.吕侯)。 3.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B.鼎上)。 4.汉代对利率曾有明确规定,超过法定利率这叫做(A.取息过率)。 5.明律规定,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所谓”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处刑要加重(B.二等)。 6.在中国法制史上,”八议”最早规定在( A.(曹) 魏律)。 7.《唐律疏议》第二篇的篇名是( B.卫禁)。 8.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叫做(D.禁榷制度) 9.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10.鸦片战争后清朝的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是(C.法部)。 11.夏朝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C. 启). 12.我国古代赎刑最早出现在( A. 夏朝)。 13.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 A. 赵鞅). 14.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 法经)。 15.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井用的刑罚是( D. 具五刑). 16.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厩律.兴律三篇的是( C. 察律)。 17.清朝每年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 A.秋申). 18.《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19.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篇起草的外国法学家是( D.日本人). 20.《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C.九刑)。 21.在我国,首次以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是( B.汉朝)。 22.宋代初年出现的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凭证,叫做( A.红契)。 23.中国法制史上,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C 《开皇律》)。 24.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A.《大唐六典》)。 2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26.《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是( A.君上大权)。 27.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是(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8.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机关是( C 立法院)。 29.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 C”五四指示)。 30.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A.神权法)。 31.春秋时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 D.子产)。 32.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法经)。 33.秦朝有—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 D.具五刑)。 34.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 D. 比)。 35.《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36.太平天国早期的革命纲领是( A.《天朝田亩制度》)。 37.北京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 D.平政院)。 38.西周出现了契约关系,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39.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针对某类事情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此法律形式为( C. 科)。 40.“重罪十条”始于( D.北齐律)。 41.在中国历史上,将典卖制度化的朝代不是( A.西周)。 42.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政法规及行政立法总汇的法典不包括( D.《崇德会典》)。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是( B.《钦定宪法大纲》)。 44. 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的掸让制,确立了( A.王位世袭制)。 45.辛亥革命发生后,清政府用了三天便制订和通过了( B.《十九信条》)。 46.西固有一种刑罚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这种刑罚叫做( C. 脯). 47.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的( C. 子产)。 48. 战国时期,在秦国进行二次变法改革的人物是( B. 商殃)。49.首次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下来的法律是( C. 汉律). 50.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 C. 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51. 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 D.七十岁)。 52.宋朝将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正式纳入法典,即( C. 凌迟刑). 53.明代刑罚除死刑外,以( D. 充军)为最重。 54.史书上记载:”吕命穆王,训夏( D. 赎刑)。” 55.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的长官叫( C. 廷尉)。 56.在我国法制史上,正式把”重罪十条”纳入法典的是( B.北齐律)。 57.首次{最早规定规} 定封建五刑制度的法典是( A.开皇律)。 58.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 B. 《唐律》)。 59.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D. 《宋刑统》)。 60.清朝主管审判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 刑部)。 61.太平天阔的结婚证书叫( A. 合挥)。 62.武昌起义后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 A.21 )条。 63. (在中国历史上)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劳动人民制定,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64.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 B.三公九卿制)。 65.中华法系的代表法典是( C. 唐律疏议)。 66.正式确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 开皇律)。 67.采用”重典治乱世”的开国皇帝是( D.朱元璋)。 68.《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称为( A. 君上大权)。 69.夏朝法律制度”昏.墨.贼,杀”中规定的刑名是( D.杀)。 70.商朝”立纣为太子案”进一步说明了王位继承实行严格的( C. 嫡长继承)。 71.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72.秦朝的判案成例叫做( B.廷行事)。 73.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C. 儒家思想)。 74.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 A.魏律)。 75.典卖制度法律化的完备始于( C. 宋朝)。 76.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法典是( C. 《大明律》)。 77.最早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 78.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制法典是( D.《开皇律》)。 79.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C.断例)。 80.通过胡惟庸案,可以总结朱元璋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 A.重典治吏 )。 81.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 B.鸦片战争后清朝 )。 82.在太平天国的法律中,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造轮船的法典是( B.《资政新篇》)。 8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 B.工农兵代表大会)。 85.夏商周三代监狱的通称是( D.圜土)。 86.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人律典的封建制法典是( B.晋律)。 87.宋朝将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叫做( C.申明) 。 88.太平天国后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B.《资政新篇)。 89.《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B.责任内阁制)。 70.朱元璋将重典治乱世的重点放在( A.重典治吏)。 71.《史记.殷本记》说”纣囚西伯( B.羑里)” 72.春秋时期对晋国铸刑鼎提出反对意见是( D.孔子)。 73.秦朝强制男犯白天修筑城的徒刑叫做( A.城旦)。 74.“重罪十条”是”十恶”的基础,确立“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C.北齐律)。 75.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B.《开皇律》)。 76.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当属( D.凌迟)。 77.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C.赎刑)。 78.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 B.束矢)。 79.《法经》共(C.六篇)。 80.《中华民国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1.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生殖机能的刑罚是( D.宫刑)。 82.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中心是(A.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 83.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 A.鞠狱)。 84.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刑事法规是( A.《中华苏维埃共 .

电大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8年) 《监督学形考作业1》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 题目: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代有无借鉴意义,有何借鉴意义? 形式:小组讨论(个人事先准备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讨论提纲。2、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员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给评分。无论认为有无借鉴意义,都要说明理由,要求能够谈出自己的观点,并举例说明。 1、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以来,历朝统治者了解澄清吏治对维持其统治长治久安的重要性,都十分重视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的建设。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这些制度规范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监督及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历史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使为官者由不想贪到不能贪,这是保持清廉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说过:“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333页)目前,尽管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借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的合理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建立完善包括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干部举荐任用责任连带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廉政制度,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五十年代中期,我国曾初步建立了一套行政监察制度,对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日益发展和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高效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当代的行政监察工作也是现实的挑战。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现行的行政监察体制。 为此,首要的是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监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各项制度建设的成败。 2、在行政监察机关建设上,应重视保障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并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 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出,各朝代监察制度的体制虽各有变化,但都实行了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保证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实现对各级官员的有效监督。我国现行的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中央设立国家监察部,接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地方政府依法设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接受上级监察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但对这样一种体制,质疑一直较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监察独立性。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很可能为各级地方政府过多干涉辖内行政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职能提供机会,侵蚀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独立性的丧失,必然影响监察机关的威信,有损其权威性。因此,不少学者提出我们可以像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一样,通过对专门从事权力监督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来加强其独立性。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来进行,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也必须得到更多的重视。 2005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对派出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更初步体现了中央今后的改革意向。但是,通过对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分析,我们发现,如果是在监者自监式的独立监察制度之下,那么监察的效果同样会差强人意。2007年6月12日,《南风窗》杂志报道湖北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腐败。“一县纪委机关就有干部职工40人,一年里总开支竟然达310万元,人平近8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费用近百万元。”纪委如此,作为与纪委合署办公并事实上受纪委领导的监察机关我们也能想见会是怎么样。事实已经敲响警钟。在接受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我们的监督机关都竟然如此,那么在垂直领导下,没有了县委书记的怒斥,谁又来监督我们的监察机关。历史已经证明,我们不能再回到监者自监的体制下去。 所以,虽然加强独立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但是,这种独立一定是要建立在具有外部监督与保证的条件之下,不如此,历史必重演。 3、依法树立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其监察职能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官僚制度中处于一种异常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此是封建国家机器上的平衡、调节装置。这样一来,监察功能的发挥除依赖监察系统的自身完善和人尽其用外,还受到皇帝的制约。在封建官僚系统中,皇帝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凡事一断于上”,具有绝对权威。而封建监察制度在本质上是皇帝的附属物,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正是由于拥有这把“尚方宝剑”,监察官员才能做到不避权贵,“以卑察尊”,才能使监察机关真正成为“纠百官罪恶”的机构,才能真正起到澄清吏治、维护封建制度的作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监察制度要想发挥其效能,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威。当然,我们现在的监察机关所拥有的“绝对权威”,并不是“封建争权"(或者是类似的个人权威、集团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因为,只有依照法律,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才能取得“绝对权威",监察机构才能不受其它不良因素的影响,才能真正独立出来;监察官员才能真正履行其监察职能。因此,只有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使体现民主的法律成为监察权力合法性的惟一依据,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平等原则不受破坏,才能保证监察制度的施行不受领导人的干扰。 4、固定监察与临时监察相互配合以及监察官的互察 中国古代不仅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固定的监察区和监察机关,以实现坐镇监察的效能,同时还实行监察官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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