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交易契税提交材料

个人房屋交易契税提交材料
个人房屋交易契税提交材料

个人房屋及土地交易契税

一、普通住宅且为家庭首套房(平方以下)地: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地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首套房查档证明(房管局出具,有效期天);购房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地,还需出具户籍地(省内户籍)家庭首套房查档证明;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已婚且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簿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复印件;

(2)已婚但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男满周岁,女满周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

(4)单身(男周岁,女周岁):纳税诚信保证书(到办税服务厅填写);

(5)不满周岁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其父母、未成年兄弟姐妹登记卡;

(6)离婚、丧偶地:民政局出具地婚姻状况证明(有

效期天).

二、普通住宅平方以上地、非家庭首套房、非普通住宅: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地需提

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二手房交易:

(一)卖方(转让方)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卖方(转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查档证明(家庭唯一住房地提供)

3、卖方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评估确认书原件(房屋评估所出具);

(二)买方需提供如下资料:

、所购房屋是家庭首套房(平方以下)地: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地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家庭首套房查档证明(房管局出具,有效期天);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且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簿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复印件;

【已婚但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地】户口簿首页、

索引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男满周岁,女满周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

【单身(男周岁,女周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诚信保证书(到办税服务厅填写);

【不满周岁地】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及其父母、未成年兄弟姐妹登记卡

【离婚、丧偶地】民政局出具地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天).

、所购房屋平方以上地、非家庭首套房地、非普通住房地: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地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若买卖双方不同时来办理地,除以上买方提供地资料外,买方还需提供卖方地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共有房屋产权,共有部分转让地: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县局五楼税政科出具);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评估确认书原件(房地产评估所出具).

五、个人房屋拍卖导致产权转移地:

(一)卖方提供资料:

、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县局五楼税政科出具);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买方提供资料:

、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单位: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个人)需要提供地其他资料:

()如果是家庭首套住房且面积在平方以下地,根据(一、普通住宅且为家庭首套房(平方以下))提供资料;()普通住宅平方以上地、非家庭首套房、非普通住宅地,按照(二、普通住宅平方以上地、非家庭首套房、非普通住宅)提供资料.

六、无偿赠与、部分法定继承人出售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地:

、受赠人(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赠与(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评估确认书(房地产评估所出具);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受赠人)需要提供地其他资料:

()如果是家庭首套住房且面积在平方以下地,根据(一、普通住宅且为家庭首套房(平方以下))提供资料;

()普通住宅平方以上地、非家庭首套房、非普通住宅地,按照(二、普通住宅平方以上地、非家庭首套房、非普通住宅)提供资料.

七、房改房(个人拥有、单位产权地):

、单位地完税证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评估确认书(房地产评估所出具);

、房管局出具地产权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个人二手房交易涉及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性

质为出让地):

(一)国土局收取出让金地,需提供如下资料:

、土地评估报告原件(土地评估所出具);

、土地出让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国土局出具);

、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纳税通知单》原件(国土局出具).

(二)不需缴纳出让金地,需提供如下资料:

、土地评估报告原件(土地评估所出具);、该处房屋地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纳税通知单》原件(国土局出具).

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培训资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A表)填写案例讲解 案例一: 甲为一家五金店(个体工商户)A的业主,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2017年1月至4月A收入总额100万元,累计发生成本费用80万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万元,1月至3月累计已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1万元。甲有听力残疾,有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并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甲该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答: 收入总额=1000000(元) 成本费用=800000(元) 利润总额=1000000-800000=200000(元)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0000(元) 投资者减除费用=3500×4=1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0-14000=86000(元)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9750 应纳税额=86000×30%-9750=16050(元) 减免税额=375×4=1500(元) 已预缴税额=10000(元) 应补(退)税额=16050-1500-10000=4550(元)

案例二: 甲为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的投资人,该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2017年1月至2月A收入总额40万元,累计发生成本费用35万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元,1月累计已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00元,甲购买了符合财税〔2015〕126号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每月支付保费200元。甲该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答: 收入总额=400000(元) 成本费用=350000(元) 利润总额=400000-350000=50000(元) 投资者减除费用=3500×2+200×2=7400(元) 应纳税所得额=50000-7400=42600(元)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3750 应纳税额=42600×20%-3750=4770(元) 已预缴税额=2000(元) 应补(退)税额=4770-2000=2770(元)

房地产税费一览表 房地产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费一览表房地产税收政策即使会成为房奴,我们还是想买房,但房地产税是怎么回事呢?在买房前我是否应该要了解房地产税相关内容,以防后期带来无谓的麻烦。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 一、房地产税费一览表房地产开发项目报批报建费用一览表序号费用名称收费标准收费部门一、土地证之前1土地登记费1.6元/?国土资源局2土地出让金按土地等级分类国土资源局3土地效益金评估1×土地出让金勘测院4购图费首幅648元,复晒80元勘测院5勘察测量费定线:按红线长度1.2元/M勘测院、规划院测点费:326元/点,管线定线:1.4―1.6元/M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费20000元/公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日照分析1元/?景观分析15000元/公顷交通影响评价15000元/公顷电子文件上述计费的10%7拆迁管理费12-20元/?拆迁办8土地使用费1元/?国土资源局9契税3%市财政局10耕地占补平衡费10元/?国土资源局1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0元/?国土资源局12新菜田基金20000元/亩国土资源局13征地不可预见费征地总费用*2%国土资源局14土地管理费征地总费用*2%国土资源局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15规划服务费0.2%*工程造价规划局16价调基金住宅3元/?建委收费办公建5元/?建委收费办17市政配套费150元/?建委收费办18水增容费10元/?建委收费办19综合管网设计费1.6元/?*建筑面积规划院20人防工程质检费7.5元/?人防面积市人防办公室21人员掩体设计费 总投资10万元三类工程按设计概算的2.5%,二类工程按三类工程项目收费率的1.3系数,一类工程按三类工程项目收费率的1.2系数部队专业设计院22供电设计费5%*工程造价电力设计院23排水设计费4.5%*工程造价自来水公司24给水设计费4.5%*工程造价自来水设计院25煤气设计费5%*工程造价煤气设计院26采

个人房产交易涉及的各项税费

个人房产交易涉及的各项税费 京城楼市2016-03-13 22:11 政策依据:2016年2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6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那么,现在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各个税种具体是如何缴纳的呢?可能很多人依旧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先对一般的房产买卖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下分析只针对河北省)。 (一)房屋买卖 (1)一手房 对于购买一手房来说,买方需要在税务机关缴纳的税种只涉及到了契税和印花税两个税种。

契税方面,根据政策新规定,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只以90平米为界限。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家庭唯一住房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减按1%;90平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按1.5%;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减按2%。 印花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买方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具体缴纳税款情况见下图: 附注:以上政策适用于河北省地区,上述所称家庭唯一住房中,家庭的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二手房 个人购买二手房,缴纳税费的情况相对于一手房来说要复杂一些。因为,这笔交易不仅仅会涉及到买方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还会涉及到卖方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城建税和两费。

营业税方面,新政提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将原来个人转让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调整为免征。个人所得税方面,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征收定率由3%调整为1%。而对于能够提供原始凭证,则按照20%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具体缴纳税款情况见下图:

房产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课件 今天主要是针对房产交易中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收政策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讨论学习一下。二手房交易通常应该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其根据不同标准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区分住宅和商用房;,区分交易时限是否超过5年;区分住宅面积,主要是90平米以下,90平米以上140平米以下及140平米以上。区分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等。由于涉及税种较多,而且不同税种的优惠范围是交叉于以上四个方面,因此,我这里以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及商用房为三大类,分别介绍相关税收政策。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及商用房的基本划分标准:在我们吴忠市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住房划定为普通商品住房: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并根据地区实际上浮10%来确定当年普通商品住宅的成交价格。超过标准的为非普通住宅。 一、普通住宅 对于普通住宅,区分90平米以下及90平米以上140平米以下。 首先介绍一下对于这两者统一适用的一些政策有: 1.营业税:(财税【2011】12号)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 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

业税; 2.契税:(财税【2010】94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 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3.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个人购买或销售住房在2008年 11月1日(含)以后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在2008年11月1日以前按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贴花; 4.个人所得税:依据2011年7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与房产交易相 关的政策: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90平米以下特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二、非普通住宅 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的住宅。 1.营业税:(财税【2011】12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契税:对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5年,也不论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均按照3%正常缴纳。 2. 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普通住宅是一样的,统一适用的税

2018房产交易税费计算依据: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案例)(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2018房产交易税费计算依据: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案例)(老会计人的经验) 2018房产交易税费计算依据: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案例)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实际举例 第一类:二手商品房 甲购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现在以65万元给乙。那么 (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 营业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 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 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 ②按照1%征税: 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 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附件1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投资者信息 姓 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被投资单位 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类 型 □个体工商户 □承包、承租经营单位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据实预缴) □查账征收(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一、收入总额 2 二、成本费用 3 三、利润总额 4 四、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 五、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6 六、投资者减除费用 7 七、应税所得率(%) 8 八、应纳税所得额 9 九、税率(%) 10 十、速算扣除数 11 十一、应纳税额(8×9-10) 12 十二、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3 十三、已预缴税额 14 十四、应补(退)税额(11-12-13)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代理申报机构(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7.第7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8.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下表对应的方式填写。

房地产开发预售阶段环节税收政策详解教学文案

房地产开发产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它与现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预售阶段其实与施工阶段对房地产开发来说应该是同一个阶段,但由于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税务处理的特殊性,笔者将其单独作为一个阶段来分析。 为了防止开发企业通过故意延缓收入实现的确认时间,随意确定成本对象或混淆成本界限等方式递延或逃避纳税义务,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以及不同纳税人之间税负和纳税时间的公平,税法对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的主要税种均作出了规定。 (一)营业税 1、房地产企业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房地产企业预售开发产品,属于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当然成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2、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向购房者收取的定金、违约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等价外费用,均应该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自觉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否则存在涉税风险。但房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及标准1351117270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及标准(一)房产测绘费: 1、幢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含面积计算、共用面积分摊): 住宅用房A(楼外型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三种):0.6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B(楼外型结构较简单,户型四至六种):0.9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C(小面积测量建筑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或楼外型复杂,户型在六种以上(不含六种)):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50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80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0.80元/平方米; 2、配图资料费: 不需要现场测绘,直接绘制图纸的,按20元/户收取; (二)产权登记费(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抵押办按各自的业务分别收取): 1、住房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80元/套 2、住房以外房屋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 (1)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2)201-500平方米:300元/宗; (3)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 (4)1001-5000平方米:1000元/宗; (5)5001-10000平方米:20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 3、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民自建、翻建自住房产权证工本费:10元/证; 4、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按增加证书数量:10元/证;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事情补办证书且权属状况未发生变化的:10元/证; (三)交易手续费(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收取): 1、住宅: 二手房(一般私房、房改房、经济房、单位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3元/平方米); 商品房:3元/平方米; 经济房:1.5元/平方米; 拆迁房:新建住房按1.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按3元/平方米;住房以外:新建房屋按0.25%收取,存量房屋按0.4%收取; 2、非住宅: 二手房(一般私房、房改房、经济房、单位房):0.8%; 商品房:0.5%;

房产交易纳税问题详细讲解(附案例分析)

房产交易过程中的纳税问题详解 (附案例分析) 《纳税辅导》仅供参考,具体执行应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本期内容为个人二手房交易环节,交易双方所涉及税费政策解析。 在历次房地产业的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国家对个人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税费政策也屡次发生变化。同时,由于二手房交易的房屋类型可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住宅还可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交易的类型又可分为正常转让、互换、赠与、受赠后再转让等,不同情况下对交易双方征收的税费均有差异,是日常咨询的重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整理,供参考。 一、个人转让住房涉及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

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第五条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因此,根据目前政策,个人转让住房,应判断是否普通住房、是否满5年两个因素,确定是否缴纳及如何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根据营业税税额的7%(市区)缴纳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2%缴

房屋租赁合同、房产交易新税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愿将恒屹新村 4 号楼28 号东数第15 家车库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就如下事宜达成协议: 1、该房租赁期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该房屋租金一年3000元[叁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3、乙方应维护房屋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发生水灾火灾,是乙方的责任时,由乙方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 5、乙方自行负担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6、本合同一事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备注: 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

本文介绍不同类型二手房的税费,有二手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税费的计算方 法。二手房的税费会因产权类型不同以及房产证填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二手商品房税费: 二手商品房就是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按照市场价直接购买后上市出售的房产类型,但是经 济适用房不属此类。 契税:成交价格的 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名词解释:非普通住宅——凡是“建筑面积在140 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 1.0、实际成 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 1.2 倍”的,属于非普通住宅,反之为普通住宅,此外,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宅待遇】。 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 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 5.5%的营业税,满 5 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X 5.5%的标准交纳; 个人所得税: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 2 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X 20%; 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名 词解释:合理费用——合理费用一般是指业主在购房时所交纳的税金、贷款利息、装修费用、公证费、手续费等,但是需要提交相应的凭证,如装修款发票等。】 如果房产已经满 5 年的,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否则依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业主在出售该房产当年内计划再行购置房产的,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在1年内重新购置房产后将相应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退还。 房改房税费: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X建筑面积X 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 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缴款指引

2019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缴款指引 2019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定期定额户)缴款发生变化,请关注: 1.需由自然人纳税人个人完成缴款。 2.目前提供个人三方协议和银联卡两种在线缴款模式。特别提醒,自然税收管理系统WEB端与扣缴客户端缴款模式略有不同。 3.请提前做好三方协议签订、银联卡支付等相关准备工作;尽早完成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 特别提醒,WEB端申报可以在WEB端完成缴款;扣缴客户端申报后未缴款的,也可以在WEB端完成缴款。WEB端支持个人三方协议和银联卡两种在线缴款模式,同时支持在线打印电子缴款凭证至银行缴款。 一、三方协议缴税 本功能适用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在缴款时进行选择。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

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点击【立即支付】; 3.确认此次缴税所使用的三方协议缴款账户,点击【确定】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二、银联在线支付 未签订三方协议缴款的纳税人,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款。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银联在线支付】,点击【立即支付】;

3.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特别提醒:怎么查询已缴税情况? 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已完成】,纳税人可查看已缴税情况。

个人房屋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说明

个人房屋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说明 一、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范围:住宅和非住宅。 对房屋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典当等行为均纳税征收范围。 二、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税种、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 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01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 5]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政策规定,个人住房交易中将会涉及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这样八个方面税费及基金。 1、营业税:个人销售住房适用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售房收入减除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行为属转让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行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允许扣除项目的余额。扣除项目金额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所列举的成本、费用和税金。 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房产交易细则及税费

◥◣◥◣◥◣◥◣二手房税费制度过户二手房买卖贷款收费详细

二手房税费制度 1.商品房 契税:2%(首次购房,90㎡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等) 契税:2%(首次购房,90㎡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3.非普通住宅(面积超144平方含144) 契税:4% 注:房产证附记栏中如有“另有面积ⅹ”或“赠送面积ⅹ”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予征税。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核定征税”税率1%或者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两种方式;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是指:夫妻双方同时只拥有一套生活用房)。 (2)一年内“先买后卖”、“先卖后买”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夫妻共有名义重新购房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可按规定给予部分或全部

减免个人所得税。 (3)产权为单位,房屋出售时无个人所得税,但须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20%。 二.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契税:4% 交易手续费:1% 登记费:550元/套 印花税:0.1%+5元 税费政策: 1. (1)144㎡以上的住房满两年按差额的5.5%征收营业税,个税20%征收;未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个税20%征收。 (2).144㎡以下的普通住宅未满两年的在基准价以内营业税按原购房价减去现核定价差额部分的5.5%征收,全额1%个税征收。满两年免营业税,征收1%个税。满五年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个税。 144平方米以下满两年超过基准价按差额征收5.5%营业税,全额1%个税,未满两年超过基准价按全额6.5%(营业税、个税)征收。 2. 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6.5%(营业税、个税),满两年超出基准价按全额6.5%(营业税、个税)征收,未超基准价免营业税。 3.夫妻之间继承上市交易的满两年的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核定价的50%的20%征收。父母双亡的子女继承满两年的免营业税,个税按100%的20%征收,未满两年的按全额5.5%征收营业税,个税按100%的20%征收。 4、商业用房税额征收如下: (一)未满两年,营业税=核定价格×5.5%,个税=差额×20%。 (二)满两年,营业税=差额×5.5%,个税=差额×20%。 (三)办公楼、门面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差额×30%,其他房屋不收土地增值税。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对经营范围的免税,第二类是对特定人员的优惠,第三类是对特定情形的优惠。我们逐一来看: 一、经营范围优惠 “四业”所得暂不征税 四业即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无论是个人,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4]30号;财税[2010]96号 二、特定人员优惠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依据:财税〔2019〕21号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行确定具体限额标准。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税〔2019〕22号 (三)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税[2000]84号 (四)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

三、流转税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 号规定: 1、税率 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税率为11% 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 2、新老项目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2016年4月30日以后的为新项目。 实际工作中,认定老项目的其他情形: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施工合同,可以辅助有付款记录、工程形象进度、照片等。 3、销项税 (1)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 号”: 销售额二(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1+11%)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二(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宁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X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

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财税〔2016〕140号”,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2)销售折扣 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第四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例如:同一项目户型的相同期间中,因为司庆当天9折优惠。税务机关有可能认为价格明显偏低要求核定销售额。 (3)预缴税款

房地产交易税费计算及银行按揭基础知识

房地产交易税费计算及银行按揭基础知识 一.按揭基础知识 ●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 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 根据还款方式分为: (1)等额本金按揭贷款:就是根据贷款金额除以贷款期限(10或15年*12个月)等于本金,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递减,中途有钱可以多还或提前结束,这种方法比较实用。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2)等额本息按揭贷款:就是本金不变,利息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平摊到每个月,如果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这贷款时间内每月所还的金额是不变的。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办理程序 一般是: 1、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契约》,并交纳40%房价款。 2、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手续,提供银行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见下文),由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银行批准。 3、银行根据《法律意见书》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该按揭申请: (1)银行批准,由律师所安排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代理申请人办理预售合同现房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2)银行不予批准,申请程序终结。申请人与发展商另行签订付款协议或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履行。 需要向银行提供的文件包括: 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本地户口 (1)单身 户口本、身份证、个人银行流水账(半年)、单身证明、工资证明。 (2)结婚 户口本、身份证、个人银行流水账(半年)、结婚证、工资证明。 (3)离婚 户口本、身份证、个人银行流水账(半年)、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未再婚证明)、工资证明。 ●商业贷款利率及贷款年限 ●基准利率(年) 4.9% ●贷款时间 1年—30年 ●男子最长年限至65岁女子最长年限至60岁 ●贷款时间为5的整数倍 ●贷款首付最小额为总房价的40% ●贷款金额必须为整数倍。 1、首套 以家庭为单位,首套贷款利率为4.9%,首付比例为20%、30%、40%,贷款额度为80%、70%、60%,全部为基准利率。 2、二套 无任何优惠政策。 3、外地户口不允许二套贷款及拥有二套住房。 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上限可贷款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上限可贷款50万元。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

房产交易涉及6大税种

房产交易涉及6大税种,一下就哥哥税种做简单的总结。另外附上二手房交易 专题。 一是契税政策。 财政部1991年对以房产进行投资征收契税作出规定。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税率为3%—5%。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城镇职工购买第一次的公有住房,享受免征契税,同时规定(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三)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房产征收契税。 1999年规定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国家在2007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从2007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明确对承受抵债房产征收契税。2010年财政部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另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二是营业税 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按成交价格征收5%的营业税。 1999年,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2000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按4%的税率征收;对于居民住房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其缴纳的营业税仍应按5%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2%的税率征收 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

上海房产交易税费表

上海房产交易税费表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房(否则为非普通住房): 1、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 2、内环线以内套总价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 3、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上海房地产交易税费清单: 合同公证费 出售方:总房款×0.3% 购买方:总房款×0.3% 备注:由引发方承担 合同印花税 出售方:总房款×0.05% 购买方:总房款×0.05% 双方(暂免征收) 交易手续费 出售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购买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交易登记费 出售方:------ 购买方:80元/套 备注: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抵押登记费 出售方:------ 购买方: a.商业及组合200元/套 b.纯公积金100元/套 配图费 出售方:------- 购买方:25元/张 权怔印花税 出售方:------- 购买方:5元/本 契税 出售方:------- 购买方:

a.普通住宅:总房款×1.5% 备注: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b.非普通住宅:总房款×3% 营业税 出售方: 1.普通住宅: a.两年内:房款差额×5.55% b.两年后:------- 2.非普通住宅: a.两年内:总房款×5.55% b.两年后:房款差额×5.55% 购买方:------- 备注:售后公房和动迁房首次转让可免征营业税(注:售后公房须有凭证,动迁房应该是唯一一套拿房的动迁房,须有证明 所得税 出售方: 1.普通住宅: 总房款×1% 或利润×20% 2.非普通住宅: 总房款×2% 或利润×20% 购买方:------- 备注: 1、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出售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先以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保证金。 3、经查询无法确认利润的按照普通住宅总房款的1%非普通住宅总房款的2%缴纳。 土地增值税 出售方: 1.普通住宅:征免 2.非普通住宅(暂免征收) a.可以提供购房发票: 应纳税额=(卖出价-买入价-买入的契税-本次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费)X 适用税率-扣除项目合计X 速算扣除系数。 ①增值率≤ 50%,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0; ②50%< 增值率≤ 100%,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③100%< 增值率≤200%,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④增值率>200%,适用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35% b.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及契税单: 转让收入的0.5% 购买方:------- 备注:凡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任何一项的,且居住满五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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