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房建信息技术中心

二○○七年六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

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实行实名注册制度,系统用户单位(即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交易保证机构)应到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核的机构,中介协会将向其发放登录钥匙盘、登录帐号及密码。

用户备案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用户备案的机构应首先登录中介协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713624684.html,)首页,点击首页中的“网上签约系统用户备案申请”图标,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2)选择单位类型后,点击“开始注册”按钮。

注:申请备案的机构在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中断,可在注册页面相应位置输入用户类型、机构名称及机构代码并点击“继续注册”按钮,在重新打开的“用户注册窗口”中继续填写未完成的注册

信息。

(3)申请备案的机构填写机构基本资料。

申请备案的机构填写本机构基本资料(“*”号标识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填写并核实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写系统操作用户信息。

申请备案的机构在填写完毕机构基本资料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用户注册”窗口。在该窗口内,机构可添加本机构系统操作用户的信息(“*”号标识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并为系统操作用户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及配置相应的用户权限。用户名和密码为6位至20位的字符,用户权限分为管理员权限、房源录入权限和网上签约权限。

注:

管理员权限是指被赋予管理员权限的系统操作用户可以对本机构下的所有系统操作用户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查询用户信息、新增或变更用户权限。

房源录入权限是指被赋予房源录入权限的系统操作用户可以进行房源录入操作、房源变更操作操作。

网上签约权限是指被赋予网上签约权限的系统操作用户可以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录入操作、相关合同附件上传操作、买卖合同注销申请操作、上传“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操作、打印“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和“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的操作。

机构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点击“添加”按钮完成

添加操作。

添加操作完毕后,系统自动跳转到“用户列表”窗口。在该窗口内,申请备案的机构可查看本机构内所有系统操作用户的信息,并可对任一系统用户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如用户想继续新增系统操作用户,可点击窗口上方的“添加”按钮。

(5)打印申请表。

申请备案的机构核实本机构基本资料及系统操作用户信息后,即可打印“用户备案申请表”。在打印申请表前,机构应对打印选项进行设置。

机构用户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中的“文件”按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页面设置选项。将页面设置选项中的页眉与页脚项清空,并将纸张大小设定为A4,将方向设置为横向后,即可点击“确定”按钮。如不清空页眉和页脚,打印出来的申请表的表头会有“页码,1/1”标识、

表尾会有“网址”标识。为使申请表样符合要求,用户在打印申请表前,应注意清空页眉和页脚。

机构设置完毕打印选项后,即可返回“打印申请表”页面。点击“用户注册”窗口左侧树状菜单中的“打印申请表”按钮,进行用户备案申请表打印操作。

用户备案申请表打印完毕后,机构即可持打印的用户备案申请表及新增的系统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介协会申请办理用

户备案。

存量房备案系统及资金监管系统概述

、概述 1.1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基础建设的发展,城市迈向现代化改造的步伐加快,存量房市场持续升温,但随之出现的问题也逐渐增多。 存量房交易是一项涉及资金量大,交易过程长的特殊商品交易。其交易过程难以实现普通商品一样钱货两清的同步进行,整个交易并非以支付房款来交付房屋而结束,而必须是还要经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才能得以完成。而在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均存在潜在的资金风险。有可能因单方的失信而造成整个交易的失败,甚至给对方带来一定资金的损失。 2006年底,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交易资金的管理。 我公司依据多年房产行业软件开发和实施经验自主研发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即“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符合建设部近期出台的编号为CJJ/T115-2007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其主要面向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城市为单位,依托房地产管理的各个业务系统,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测绘、交易(/备案)和登记以及后续管理环节采集的市场信息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进行有机的整合、传递、储存、加工、维护和使用。通过对信息的全面采集和ETL数据分析,全面实现房地产市场业务一体化和信息化操作,准确判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并纠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 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及资金监管系统是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模块之一,负责为其他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并且为发布和统计模块提供综合分析数据,使用者可单独采购本模块,也可随着业务的拓展逐步实施其他模块,模块之间以SOA模式有效整合且无缝衔接,满足您不断扩展的业务需求和多种业务方式的有效整合。 1.2系统建设目标 软件设计标准符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及《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要求,规划设计初期,已将其考虑纳入到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可与使用者目前运行的内部房产系统有效结合,有效保护现有的IT基础建设投资。 我公司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及资金监管系统的方案设计遵循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以确保满足客户需求的完整性、特殊性和可升级性。 系统采用开放的硬件架构平台,可以在任何主流平台上执行程序的运行,同时可以与使用者的内部应用系统相互结合,实现端到端的业务流程,将面向房产中介和预购人的应用(例如网站)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后台办公系统连接起来,实现办公流程的自动化并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减少纠纷、创造更高的百姓满意度。 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及资金监管系统的设计开发具有一定的难度与复杂度,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会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业务流程的设计与规划科学严谨,确保不留有漏洞,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损害相关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要尽可能简单,以方便使用者轻松上手。 2、由于系统需要和外部进行大量的频繁的信息交换,因此,要充分考虑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安全因素,通过多种安全机制,防止内部系统受到破坏,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泄,防止非法数据的进入。 3、软件系统涉及内网、外网、政务专网以及外部系统的各个环节,业务复杂,要协调各部分的一致性,保证业务处理的顺畅。 4、系统涉及监管资金的管理,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结算、对帐、查错、调帐机制,防范资金风险。1.3 名词解释 u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建设部批准的一部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15 – 2007,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建筑出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实用版

YF-ED-J871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经纪成交版)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七年五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

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卖人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规定

京建交〔2008〕628号 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 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开发区房地局、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交易保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现将我市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

当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详见附件1),由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按《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07〕508号)的有关规定,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服务窗口提供网上签约政策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 二、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设置的服务窗口负责为本辖区内的存量房买卖提供网上签约服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办理转移登记的,由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提供服务。 各服务窗口设置在交易权属办事大厅,提供免费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办公时间。 三、在服务窗口进行网上签约的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 2、当事人向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3)买卖双方自行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编号:FW-2021114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 titlecontent]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一、房源核验申请、受理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核验,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申请核验。申请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央产房、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受理房源核验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存量房房源核验受理回执》。 二、房源核验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进行房源核验,核验应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事项包括:确认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权利状况与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一致,且房屋无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信息。 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无记录的房屋,房源核验时,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先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存量房录入模

块补录该房源信息。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同步该房源信息后,完成房源核验。 三、房源核验结果告知 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和验证码查询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窗口领取《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核验未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 四、房源信息发布 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申请房源核验的,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核验房源完成网签或发生限制权利状况影响交易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 五、房源核验和房源发布撤销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持以下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撤销房源核验:(一)《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撤销房源核验的,仅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和《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

网上签约流程

非师范生网上签约流程的详细说明 注意:使用中请注意浏览器版本,IE 6.0 暂不要升级到IE7.0,如果版本不正确,使用中会出现页面错误或窗口不响应的问题 省内签约系指毕业生同山东省境内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 省外签约系指毕业生同山东省境外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 省内、省外用人单位的划分依据为其单位所在地,与毕业生生源地无关。 经学校在网上审核、存档的网上协议书(含录入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派遣的唯一依据,网上协议书同纸质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纸质协议书(含同省外单位签署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不作为派遣依据,同省外用人单位签署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仅作为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凭证。 省内签约流程 省外签约流程 解约流程

省内签约流程 非师范生可在本网站上直接同用人单位签约。具体流程如下: 目前,未在本网站注册的用人单位暂时无法同毕业生签约。 1、注册:毕业生打开本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713624684.html,)注册,注册过程中“选择毕业生类型”时,我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选“省内院校毕业生”,点击下一步直到注册界面,输入毕业生采集信息时所用的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注册。 2、生成简历:(未生成简历的毕业生,在本网站不能进行省内签约操作)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点“新建简历”,填写所有五个模块的内容,并逐个模块保存后,点击“完成”按钮,简历生成。 3、求职:毕业生同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网上、网下)联系,达成签约意向。 4、投递简历:毕业生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网站,从左边主菜单中“网上求职”中的各种搜索工具和搜索方式搜索用人单位,点击相应的工作岗位链接,在弹出的页面中,会有对该用人单位及该岗位的详细说明和用人要求,毕业生认为可以接受,就可以点击该页面最下部“投递简历”按钮,显示成功后即可。 注意:每位毕业生只能免费发送50次简历,50次以后则需升级为高级会员才能继续发送简历。每次发送,系统都有相应提示。 5、签约邀请:用人单位在本网站收到毕业生简历后,通过本网站向该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发送时用人单位可设置应约期限,毕业生要在此期限

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 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业务操作流程 (3) 一、用户登录 (3) 二、房屋挂牌 (4) 三、合同管理(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 (8) 四、银行抵押 (21) 第二章、系统管理操作流程 一、用户管理 (27) 二、日志查询 (31) 三、密码修改 (32) 第三章、系统设置及其控件安装 (33) 一、控件下载 (33) 二、系统要求、环境设置 (34) 三、电子密钥驱动安装、数字证书关联及PIN码修改 (42) (1)电子密钥驱动安装 (42) (2)数字证书关联步骤

第一章、业务操作流程 本系统分为房屋挂牌、合同管理、银行抵押以及系统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员、银行管理员、操作员、项目管理)四大模块。下面我们将按具体操作流程作详细的介绍。 一、用户登录 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前先把usb-key插上,然后打开“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此系统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二手房”栏目中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时将会看到如下页面(图1-1),输入用户PIN码,即进入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如图(1-2) 注:有关电子密钥驱动安装、证书链安装、数字证书关联的步骤及PIN码修改我们将在第三章为您作详细的介绍。 图(1-1)

图(1-2)此为登录后的首页 二、房屋挂牌 用户登录后,即进入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我们在左边可以看到不同的栏目,这些栏目是公告信息、房屋挂牌、合同管理、银行抵押、系统管理、系统其他。根据权限的不同,您只能进入相应的模块进行相应的操作。 如下图(图1-3),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输入房产证号、权利人姓名,选择所属中介公司,进行查档挂牌(根据中介公司使用费用交纳情况,给出可以查询信息的次数,按查询次数逐个扣除,直至不能使用查询功能为止),注:挂牌前需签订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在第三点合同管理有介绍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身份证: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坐落 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号,填发单位为北京市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 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__ __,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__。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 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 ___元(小写),_ _元整(大写)。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 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

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常见问题答疑

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常见问题答疑 一、系统用户备案注册常见问题答疑 1、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用户备案注册的具体手续及流程? 答:经纪机构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713624684.html,),点击信息网首页中的“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登录”图标,进入网签系统。在网签系统登录界面内,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备案注册界面。 经纪机构进入用户备案注册界面后,应首先导入本机构基本资料并填写系统用户信息。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即可打印用户备案申请表。经纪机构持打印的用户备案申请表及申请系统用户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并领取系统登录钥匙盘。 2、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用户备案注册的具体手续及流程? 答:交易保证机构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713624684.html,),点击信息网首页中的“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登录”图标,进入网签系统。在网签系统登录界面内,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交易保证机构在用户注册界面内,填写机构资料及系统用户信息

后即可打印用户备案申请表。交易保证机构持打印的用户备案申请表及申请系统用户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并领取系统登录钥匙盘。 二、房源录入与房源公示常见问题答疑 1、所有房源均需网上挂牌,并生成房源唯一编号后才可发布广告吗?答: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源均应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公示并在取得房源发布编号后方可发布广告。 2、房源录入后多长时间能够发布? 答:管理部门对房源所在典型区域核对无误后,即可发布。 3、第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录入房价与第二家不一样怎么办,以哪家录入为准? 答:系统自动默认第一家录入的房源价格。如您掌握的房源价格与第一家机构录入的不一致,您可以与第一家经纪机构或委托人进行协商后修改房源价格。 4、房源公示后,如发现房源公示信息有误,可以进行修改吗?修改后还需等待24小时后才可进行签约操作吗? 答:房源公示信息有误的,录入房源的系统操作人员可以在房源发布列表中直接对该房源进行修改,修改后系统重新对该房源的公示时限进行计时。

关于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分析

关于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分析

关于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分析郑州市2013年1月—12月房地产市场数据 累计批准预售面积(万平方米)住 宅 累 计 批 准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非 住 宅 累 计 批 准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套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住 宅 销 售 均 价 住 宅 二 手 房 成 交 套 住 宅 二 手 房 成 交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住 宅 二 手 房 成 交 均 价 非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套 非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非 住 宅 累 计 成 交 均 价 14 57. 16 92 6.9 1 53 0.1 91 58 7 88 4.6 8 74 06 47 01 6 42 5.6 2 62 85 19 07 8 25 1.1 7 12 33 6 郑州市2014年1月—3月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数据

累计批准预售面积(万平方米)住 宅 累 计 批 准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非 住 宅 累 计 批 准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套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住 宅 销 售 均 价 住 宅 二 手 房 成 交 套 住 宅 二 手 房 成 交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住 宅 二 手 房 成 交 均 价 非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套 非 住 宅 累 计 销 售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非 住 宅 累 计 成 交 均 价 21 9.1 6 18 0.1 5 39. 01 18 91 8 18 2.6 2 74 47 89 00 78. 77 68 34 31 51 49. 23 12 40 郑州市2013年和2014年月成交量对比 住宅月均销售住宅月 均销售 住宅均 价 住宅二 手房月 住宅二 手房月 住宅二 手房成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BF——2007 0129 合同编号:CY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C七年十二月修订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 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 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房建信息技术中心 二○○七年六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 操作指南(交易保证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实行实名注册制度,系统用户单位(即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交易保证机构)应到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核的机构,中介协会将向其发放登录钥匙盘、登录帐号及密码。 用户备案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用户备案的机构应首先登录中介协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713624684.html,)首页,点击首页中的“网上签约系统用户备案申请”图标,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2)选择单位类型后,点击“开始注册”按钮。 注:申请备案的机构在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中断,可在注册页面相应位置输入用户类型、机构名称及机构代码并点击“继续注册”按钮,在重新打开的“用户注册窗口”中继续填写未完成的注册信息。

(3)申请备案的机构填写机构基本资料。 申请备案的机构填写本机构基本资料(“*”号标识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填写并核实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写系统操作用户信息。 申请备案的机构在填写完毕机构基本资料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用户注册”窗口。在该窗口内,机构可添加本机构系统操作用户的信息(“*”号标识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并为系统操作用户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及配置相应的用户权限。用户名和密码为6位至20位的字符,用户权限分为管理员权限、房源录入权限和网上签约权限。

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共有权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出卖人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区路小区号 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2 、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 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 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

网上签约及解约有关流程注意事项说明

网上签约及解约的有关流程注意事项的说明: 一、签订就业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约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及单位隶属,是否有人事接收权。近年来,一些非法的传销组织开始盯上初涉社会的高校毕业生,为此大家一定要在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上下点功夫。一般有合法主体资格、有信誉的单位会很配合毕业生对其的调查了解的;反之,那些答应得痛快,条件给得诱人,但当毕业生对其有关主体资格了解、调查时百般拖延,甚至恼怒的单位,毕业生要提高警惕; (2)到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工作的毕业生,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对外地生源和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殊规定和政策后再签订就业协议; (3)明确就业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包括工作的具体地点; (4)明确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处理办法,如果同时面临多种选择机会,应当注意向用人单位说明,取得用人单位的理解,不能以欺骗手段先签约,后违约,给个人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5)明确就业后继续考研或调离的条件; (6)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对劳动报酬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到单位报到后,还应在劳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劳动内容、保险福利、服务期限等事项; (7)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如果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支付违约金,协议书中应就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约定。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当事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毕业生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由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 (8)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十分必要,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试用期和待遇等关键问题。注意就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的内容与未来劳动合同内容的衔接。最好是将违约责任、服务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有关社会保险等内容以补充条款形式约定,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 (9)明确补充条款。以上这些内容可以在协议书的补充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述。如果没有补充条款,应该将该栏画去或注明“空白”。 二、毕业生如何与省内用人单位在信息网上签约?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2)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3)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买房卖房 东莞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详解

买房卖房东莞存量房网上交易操作流程详 解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选二手房技巧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必须到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备案,取得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资格,并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操作培训,方可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入网资格。在获批后,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提供的账户进行登陆和使用《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是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中介机构挂牌实现的房地产交易 (一)网上挂牌(房源信息发布): 1、产权资料审查 房屋权属人(以下简称“业主”)到中介机构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料无误后,方能进一步操作。对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出示经公证的业主委托书。 2、房源信息审查 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输入房产证号码、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实业主提供的房产证信息是否与系统上该房屋的登记信息相符,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如信息相符,且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况,则该房屋为可出售房屋。 3、签署中介委托合同 经查询核实,如属可出售房屋,则由中介机构登陆系统与业主签订《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并打印后双方签名盖章。最后将该房屋信息在网上挂牌发布,成功挂牌后,中介机构复印相关资料,并打印《房源信息发布回执》交给业主。 4、信息发布显示 《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实时公开发布房源挂牌信息,具体显示房产基础信息、委托中介机构(一家或多家)基础信息、意向交易价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终止 根据《存量房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如设定时间(90日)已到期,系统将自动取消该房产的挂牌信息。 6、信息发布续期 设定时间(90日)到期后,如挂牌的房产尚未成功出售,业主可与中介机构可重新签署《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重新办理网上挂牌业务(以上1,2,3流程)。 (二)网上签约:

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示范文本

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房屋所有权人)、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 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 行: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徐州市 号25栋4单元4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 (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平方 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 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

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卖人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区路小区

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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