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方式的思考

文化遗产2008年第1期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方式的思考

[作者简介]萧放(6),男,湖北英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刊发5公约6中文文本。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决定了传承人的认定原则。单一属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我们从

个体的历史传承与社会声望两个向度考虑;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从文化整体中切分重要文化环节,确定关键传承人。对认定为非遗传承人的对象不仅要有经济、社会的生活保障,还需精神关怀。当然传承人也应该自觉承担传承文明的责任与义务。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保护

1中图分类号2G123

1文献标识码2A

1文章编号21674-0890(2008)01-127-06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决定

传承人的认定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历史社会中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形态的精神文化与技艺传统,这些文化传统长期服务于它的创造主体,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遗产。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5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6

(Conventio n

f or t he Saf eguardin

g of the I ntangi ble Cultural H eri-t age),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严格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0

5公约6还就非物质文化

遗产涉及的范围作了具体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口头传说和表述,

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有关自

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

能。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对象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两大存在形态:一是单一属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一属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该遗产具有与个人才智紧密结合、个性特征鲜明的特点,它不依赖群体合作,具有独立表现、独立传承的文化属性。如个性化很强的表演艺术:故事、歌谣、史诗、评书、音乐演奏、工艺技能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它的文化土壤是集体性的,但在才艺表演与技艺传承上大多是以个人出现的,从传承人主体的角度看,具有单一的文化遗产属性。二是综合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该项文化遗产具有群体参与的属性,它依托较广阔的文化空间,文化传承与享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如节日、庙会、群体仪式活动、社区信仰等,这些公共参与较强民俗活动,就属于综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的不同属性,决定了我们不同的文化保护措施。有效持久地的保护需要针对被保护对象实际、量身定制相应的保护方式。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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