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病人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反映医护人员对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具有法律作用。本制度是对已完成的病历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码、录入、质量检查、统计、装订归档、保存、借阅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科学、安全的管理病历,保证病历的安全,并通过病历的检查、统计向医院领导提供医疗质量、病种分布、医疗数量的数据报告来不断提升医疗质量。

一、病历的收集:住院病历的收集,出院病历的整理由管床医生完成;住院电子病历,在病人出院时全部打印。科室质量控制、科主任签字后,交护理组在病区固定的区域保存;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完成。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到各病区收集已完成的病历,由病区护理人员与病案室工作人员核对、交接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二、住院病历的整理、检查、编码、登记

住院病历的整理与检查:住院病历收集回病案室后,病案管理人员按病历排序表整理病历,发现有病历文书不全或/和填写质量没达到标准的,将通知病区或管床医生对病历进行补充或/和修改。

三、住院病历的编码和录入:在住院病历整理检查完成后,由病案管理员按《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对出院疾病进行编码,编码根据国家规定用铅笔标注在病历首页上。将要求的内容输入计算机系统。

四、病历的质量检查:病历检查由病案室质控医生、质控护士完成。检查归档病历按照《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对病历的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每份病历进行评分,归档住院病历≥90分为甲级病历、70~89分为乙级病历、≤69分为丙级病历;上架病历>90分为合格病历。检查数量大于当月归档病历总数的30%。

五、病案的借阅:病案借阅严格执行本院病案借阅制度。住院病历借阅按手工登记管理。登记内容包括:住院号、姓名、科别、借阅时间、借阅者、归还时间、归还者。

严禁任何人对归档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对丢失病案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遗失1份病历罚款1000元人民币)。

六、病案的复印:严格执行卫计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七、病历的装订保存:在病案完成编码、计算机录入、质量检查后,病案管理员再次对病案进行检查,按归档病历排序表整理,完后进行装订。装订要整齐,不能有纸张脱漏。

病案装订后,进行装袋,病案袋正面要填写病案号、患者姓名、病历份数、出院日期。

病案装袋后,按病案号排序放入病案柜,长期保存。住院病案在病人最后一次就诊后保存30年。

八、病案的安全保存:病案室分为病案库和病案接待办公区。

病案库是病案存储地方,非本科人员严禁入内,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和防止病案的丢失和损坏。

病案办公接待区是病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区域,并接待查阅病案的人员,同时也是阅览病案的区域。

病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个人私物,尤其是食品,病案室内严禁吸烟。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

二、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三、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或复印病历,病案概不外借。

四、医疗纠纷病案,需经业务院长批准,可依法提供其复印件。公、检、法办案或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信函,履行病历复印审批手续,交付工本费后,可获取其复印件。

病历复印制度

一、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医务科负责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材料(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和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保险公司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公安、司法、检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病历的,医院在上述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受理。

四、医院为申请人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医务科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后,开具复印凭具,由病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复印,对于未出院的病历,由医务科通知患者所在病区,由专职人员把病历整理好后送到病案室,等病案室复印完病历后再拿回病区,复印病历时应有申请人在场,杜绝患者私自接触病历资料。

六、复印完的病历资料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病案室和医务科加盖骑缝章。

七、复印病历资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管理和充分利用病案,特定本制度: 二、病案室应清洁卫生,严禁烟火,严禁喧哗,保持安静,为借阅者提供舒适的查询、借阅环境。 三、病案一律在病案室内借阅,病案带出病案室需由医务科科长或业务院长批准,病案室备案方可带出病案室。 三、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科长或业务院长审批方可借阅。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四、为了保证病案的有序供应,大批量或多部门集中借阅需事先预约,病案室按优先原则、时间顺序、日阅读量等,合理分批提供所需病案。 五、公、检、法、司等法律工作者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科长审批,方可查阅病案资料,复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六、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七、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 八、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 九、病案库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 十、院外不予借阅和借出,如确有特殊情况者,借阅时必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方可摘录病史,不得复印。如需借出,必须经业务院长批准,并同时交押金100元。一周内按时归还,如数退还押金。 病案复印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病案科(室)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下列人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 (一)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四)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 三、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

病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定版

吴忠市人民医院 病案管理制度 目录 - 11 -

病历(案)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管理病历(案)。 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设置病案科,由高级职称人员负责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配设相应的设施、设备与人员梯队。制定病案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制度、规

范、流程等执行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对参加病案专业继续教育及时进行登记记录。病案管理人员均接受规范培训,并有记录。 为每一位在门诊、急诊、住院患者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的病历,按现行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建立医师工作站,有处方及检查化验报告等查询功能。按规定为门诊、急诊、住院患者书写病历记录。保存每一位来院就诊患者的基本信息。为每一位门诊、急诊患者建立就诊记录或急诊留观病历。对门、急诊患者至少保存包括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科别等基本信息。为每一位住院患者建立并保存病案,出院病案由病案室保管。每一位住院患者有姓名索引系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控制每份病案的去向,对未归档的病案有记录。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病案及信息的安全。病案库有防盗、防尘、防湿、防蛀、防高温措施。病案科工作人员知晓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科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和缺陷及时改进。职能部门定期对病案科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有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实施文件,发至每一位医师。病历书写作为医师岗前培训、临床医师“三基”训练主要内容之一。由质控科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对于公检法、保险业及患者 1、可查阅或复制病历的人员有:A.患者本人。B.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C.保险机构。D.公安、司法机构。 2、由医务科负责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医务科核准、注明复印内容,签字后由病案室人员核对、登记后予以办理。 3、受理申请时,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A、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B、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患者的委托书。 C、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D、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

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E、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着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医务科核定签字,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由病案室协助予以办理。 5、可以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6、复印或者复制病历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

病历借阅制度.

病历借阅制度 1、存档病历限于本院在职有关医务人员借阅,并需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2、律师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所要复印病历患 者本人的委托书,由医务科办理手续后方能借阅和按规定复印。 3、患者本人或死者配偶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并写申请,经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复印或借阅。 4、病历借阅者对所借病历应妥善保管和管护,不得转借、涂改、拆散、缺页和丢失,借阅病历不得复印外传。 5、病历借阅者应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将所借病历之内容随意外泄。 6、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的单份病历可随时借阅。因科研、教学需借出数量较多的病历时,应经医务科同意,与病案室联系后,病案室按数按时提供,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周。 7、借出病历如遇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病案室可随时通知调回。 8、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种要求及借口,病案管理人员可给予拒绝。 病历复印制度

一、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 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 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 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 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 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 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三、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 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

病案管理制度及医保管理制度(初稿)

病案室 第四章病案管理................................................................ 参照三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参照三院封存、启封病历管理规定.................................................. 参照三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 参照三院住院病历借阅制度........................................................ 参照三院医院病案复印制度........................................................ 参照三院病历回收管理规定........................................................ 参照三院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参照三院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 本规定促进病案管理正规化、信息化。 二、适用范围 病案的订正、归档、借阅、登记、保存。 三、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 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四、工作程序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死亡病历7个工作日)全部收回到病 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 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 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 为了更好的为医院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人员提供病案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特制定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服务规范与服务程序。 1、服务对象:病案服务限于相关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 2、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司法机关和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提供病案服务,履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申请核查与病案信息核查。具体细则参照我院《病案查阅复印制度》。 (2)制定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具体细则参照我院《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3)病案服务登记信息必须完整,包括借阅人、借阅与归还时间、借阅目的以及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保留相关借阅、复印或复制人的申请、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

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3、病案服务规范与程序: (1)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①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②死亡患者的代理人或其近亲属;③保险机构; ④公安、司法机关 (2)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具体操作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信息科复印→申请人缴费→盖章 (3)由信息科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

病案管理制度流程全套

病 案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 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施。 (1 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 (3 (4 (5 对病案和病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病案管理人员的作用。③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写好病案,管理病案,珍惜病案价值,发挥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

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 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 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 6 7 9 1、住院病历查阅及复制由申请人提出,医务科受理。 2、申请人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的规 定。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 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病历借阅制度和复印制度

1、存档病历限于本院在职有关医务人员借阅,并需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2、律师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所要复印病历患 者本人的委托书,由医务科办理手续后方能借阅和按规定复印。 3、患者本人或死者配偶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并写申请,经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复印或借阅。 4、病历借阅者对所借病历应妥善保管和管护,不得转借、涂改、拆散、缺页和丢失,借阅病历不得复印外传。 5、病历借阅者应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将所借病历之内容随意外泄。 6、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的单份病历可随时借阅。因科研、教学需借出数量较多的病历时,应经医务科同意,与病案室联系后,病案室按数按时提供,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周。 7、借出病历如遇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病案室可随时通知调回。 8、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种要求及借口,病案管理人员可给予拒绝。

一、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 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 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 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 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 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 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 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 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doc

榆林市第一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1、病历是国家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医院必须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办法对全院住院病历进行编码并集中保存和管理(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病历应保持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科室应对住院病历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毁损,未经批准住院病历不允许查询、复印或复制。 3、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组成。住院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有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平时由各临床治疗小组主治医师重点把关,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最后把关。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病案。 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2-3日内归回病案室,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发现填写不全者不予归档;病案室与科室移交病历时要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当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的,其报告单要做登记,待取得报告结果后应及时归档并按归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

6、病案室要认真做好病历质量的初查工作,重点把格式、项目、文字“三关”;积极配合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做好病历质量的全面检查工作,发现有缺陷病历及时反馈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必须在质控人员通知3日内将病历根据规范修改并评价等级,及时送交病案室,杜绝有严重缺陷的病历归档,确保“A 级病案率”在90%以上。病案室按月统计病案审核及返修情况报质控办兑现奖惩。医务科、质控办应不定期检查住院病历及出院病历书写质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7、病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病案室工作制度,做到病案不丢失、不涂改、不损坏、不泄露,特别是确认有纠纷或差错事故的“特殊病历”,更应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执行“特殊病历”登记制度。 (1)特殊病历是指因公伤、车祸、打架斗殴、医患纠纷等引发当事人与第二人或单位形成了经济责任关系的病历。 (2)凡是特殊病历,在病人出院时,主管医师必须在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特殊”字样,并由科主任签字。科室出入院病历登记本也需标注“特殊”二字。 (3)归档特殊病历,也要在病历袋上标注“特殊”二字并由专人、专柜保管。 (4)住院医师在收治怀疑有纠纷的患者时,应请科主任同时进行病情检查,并在首次病程记录中双签字。住院治疗期

医院病历借阅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借阅管理制度 1、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 2、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及因科研教学需要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旧病历外,其他病历一律不得外借。借阅者只准在病案阅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4、再次入院的病历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6、对出院仍在原出院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7、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审批方可借阅。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8、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严格审批,方可查阅病案资料,复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9、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医务科审核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0、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11、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 12、病案室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

病案管理制度全套精选

病 案 管 理 目录 一、管理组织 二、医院各部门对病案和病案管理的职责 三、病案保管制度 四、病案归档、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 五、病案管理奖惩制度 六、病案质控标准 七、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 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二)职责 (1)对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2)定期抽取病案室对各病案管理情况的报告。 (3)监督病案管理制度及医院解决的实施情况。 (4)审核申请新病案内容、项目、格式的报告。 (5)组织与病历书写有关的教育培训。 (6)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病案委员会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病案管理工作不是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共同努力,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病案管理应实行分级责任管理,即分院级、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三级;由科室、病案室(医务科兼)具体实施。 (1)挂号、住院、收费处和病案室责任 ①准确使用病案号。②认真填写和仔细检查病案首页及病案各项内容是否准确。③严格住院病人病案的传递。④按病案整理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⑤按病案归档存贮、供应借阅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系统的管理。⑥对收集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 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病案室上墙制度(一)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1、住院病案由医务部负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病历管理要求,有序地归档保存。 2、病案室于办公时间内办理借阅手续,其他时间除为急诊再住院病人书写病历使用外,不办埋借阅手续。 3、严格院内病历借阅制度,除科研教学、病历讨论外,非直接为病人进行诊疗的人员不得借阅病历。 4、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均需在病案室进行,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5、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病案室的病历,要由科主任出具注明借阅原因及归还时间并签字的借条,在病案室登记后方可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医务部批准方可调阅。 6、患者因医保、医疗、病退等需要要求复印病案的,需按医院"复印病历制度"执行。 7、复印人员要认真填写复印登记,交纳复印费用后,由医务部人员负责病案复印。 8、病案室人员要严格按照复印病历制度,及时准确为病人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服务。病案复印后,要在复印的病案资料上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复印专用章,同时做好复印登记。 9、使用病案应小心爱护,保持整洁。病案内的各种记录、文件资料等不得私自涂改、拆散、伪造隐匿、销毁或遗失,不得转借他人。

病人出院后医护人员整理好病案,最后由护士交予病案收集人员,并做好交接双签字。 10、病案作为医疗信息的宝贵资料,必须由院内工作人员传送。 11、病案保存必须防火、防潮、防霉、防虫咬,保持整洁、完整,保证安全。病案室每天通风,室内不得吸烟、晾洗衣物。 病案借阅归还管理制度 1、借阅病案人员,必须是本院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临床、科研、论文、讨论病历需要方可借阅病历,必须并经病案室同意,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2、非本院人员、患者及家属不得借阅病历,必要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及有关证件经医务部批准方可摘录客观病历,复印病历必须按复印病历制度执行,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需经科主任同意,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3、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两天内归还。 4、对借阅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否则追究当事者责任。 5、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6、归还病历时病案室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认真检查病历,确保无误后归档。

病案科管理制度(定稿)

病案科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的规章制度。 2.制定并落实病案科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每一岗位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描述。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保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供应、对外复印、分类编码、质量监控、索引登记、存储等,满足患者、医务人员、行政部门、社会保障及法律对病案的需求。 (1)严格遵守病案回收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等,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 (2)保守病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病人隐私,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借阅病案。 (3)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进行。 (4)按规定外界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各种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编码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联系临床医师,保证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6)应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做好病案保存管理工作,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

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4.依法收集医学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提供各种病案信息。 5.负责审核病案中的各种病例纸张是否符合医院要求。 6.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回收制度 1.病案实行7天归档制,患者出院一周内回收到病案室。 2.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工作人员与病案室工作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科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档案的下落。 3.病案窒工作人员每日至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4. 病案科每月统计出院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 5所有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 6.超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医院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7.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病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病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xx xx 市人民医院 病案管理制度 目录 病案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病历(案)工作制度............................................................................................................. - 2 -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管理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病历交接、保管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收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病案归档上架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保存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病案库房防护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 病案室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室安全应急预案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及程序病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病历复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吴忠市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申请书..................................................................................................... 病案借阅归还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吴忠市人民医院病案借阅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示踪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借阅、归还登记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管理员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案室进修学习完成情况登记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病历质量全程监控、评价、反馈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说明]病案借阅制度

[说明]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病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病历资料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存储、供应、分类、编码、索引登记、医疗统计、统计分析和信息提供,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负责检索病案首页的数据资料,为医院的管理、医疗、科研以及保险公司、公安机关、上级医疗部门提供相关的病案资料。 四、负责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病案借阅手续。 五、根据《病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病案复印工作。 六、负责协助质控科的归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归档病案单项抽查,超时归档、借阅的病案上报医务科,按医院规定进行扣罚和管理。 七、协助做好病案及统计的相关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病案复印制度 1.下列人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职称评定机构; (5)公安、司法机关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近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提供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并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工作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6)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的,应提供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两人进行采集),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 3.患方申请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应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由医务科统一审批,由病案室人员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经核对无误后,医务科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医院受理复印的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未经医务处批准,病历原件不得拿出医院,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5.复印内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病案的内容有: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病人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反映医护人员对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具有法律作用。本制度是对已完成的病历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码、录入、质量检查、统计、装订归档、保存、借阅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科学、安全的管理病历,保证病历的安全,并通过病历的检查、统计向医院领导提供医疗质量、病种分布、医疗数量的数据报告来不断提升医疗质量。 一、病历的收集:住院病历的收集,出院病历的整理由管床医生完成;住院电子病历,在病人出院时全部打印。科室质量控制、科主任签字后,交护理组在病区固定的区域保存;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完成。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到各病区收集已完成的病历,由病区护理人员与病案室工作人员核对、交接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二、住院病历的整理、检查、编码、登记 住院病历的整理与检查:住院病历收集回病案室后,病案管理人员按病历排序表整理病历,发现有病历文书不全或/和填写质量没达到标准的,将通知病区或管床医生对病历进行补充或/和修改。 三、住院病历的编码和录入:在住院病历整理检查完成后,由病案管理员按《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对出院疾病进行编码,编码根据国家规定用铅笔标注在病历首页上。将要求的内容输入计算机系统。 四、病历的质量检查:病历检查由病案室质控医生、质控护士完成。检查归档病历按照《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对病历的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每份病历进行评分,归档住院病历≥90分为甲级病历、70~89分为乙级病历、≤69分为丙级病历;上架病历>90分为合格病历。检查数量大于当月归档病历总数的30%。 五、病案的借阅:病案借阅严格执行本院病案借阅制度。住院病历借阅按手工登记管理。登记内容包括:住院号、姓名、科别、借阅时间、借阅者、归还时间、归还者。 严禁任何人对归档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对丢失病案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遗失1份病历罚款1000元人民币)。 六、病案的复印:严格执行卫计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七、病历的装订保存:在病案完成编码、计算机录入、质量检查后,病案管理员再次对病案进行检查,按归档病历排序表整理,完后进行装订。装订要整齐,不能有纸张脱漏。 病案装订后,进行装袋,病案袋正面要填写病案号、患者姓名、病历份数、出院日期。 病案装袋后,按病案号排序放入病案柜,长期保存。住院病案在病人最后一次就诊后保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

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首页填写正确率在98%以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33970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33970 榆林市第一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1、病历是国家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医院必须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办法对全院住院病历进行编码并集中保存和管理, 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 2、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保管?病历应保持整洁、排列有序、符合要求?科室应对住院病历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毁损?未经批准住院病历不允许查询、复印或复制。 3、病案室负责全院出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各临床科室设立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由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组成。住院医师每周检查一次管辖病区现住院病历?并有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平时由各临床治疗小组主治医师重点把关?出院时治疗小组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医师, 最后把关。患者出院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应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规定格式、次序、时间整理病案。 5、出院病历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2-3 日内归回病案室?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对病案内容进行核对?发现填写不全者不予归档, 病案室与科室移交病历时要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当患者出院时尚未发出检查报告的?其报告单要做登记?待取得报告结果后应及时归档并按归定对号粘贴到患者病历中。 6、病案室要认真做好病历质量的初查工作?重点把格式、项目、文字“三关”,积极配合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做好病历质量的全面检查工作?发现有缺陷病历及时反馈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必须在质控人员通知 3 日内将病历根据规范修改并 评价等级?及时送交病案室?杜绝有严重缺陷的病历归档?确保“A级病案率”在

90%以上。病案室按月统计病案审核及返修情况报质控办兑现奖惩。医务科、质控办应不定期检查住院病历及出院病历书写质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7、病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病案室工作制度?做到病案不丢失、不涂改、不损坏、不泄露?特别是确认有纠纷或差错事故的“特殊病历”?更应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执行“特殊病历”登记制度。 ,1, 特殊病历是指因公伤、车祸、打架斗殴、医患纠纷等引发当事人与第二人或单位形成了经济责任关系的病历。 ,2, 凡是特殊病历?在病人出院时?主管医师必须在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特殊”字样?并由科主任签字。科室出入院病历登记本也需标注“特殊”二字。 ,3, 归档特殊病历?也要在病历袋上标注“特殊”二字并由专人、专柜保管。 ,4, 住院医师在收治怀疑有纠纷的患者时?应请科主任同时进行病情检查?并在首次病程记录中双签字。住院治疗期 间必须全面而详实地书写病历。患者出院时?住院医师需填写与住院病历诊疗情况相一致的门诊病历交付患者?以便复诊时查阅。 8、病案实行个人唯一编码制?每个住院患者每次住院使用同一编码?如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现两个编码?病案归档时应合并为一个编码。病案室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对每份病案进行及时编码及电脑录入?并将病案装订成册后集中保管。 9、出院病历原则上永久保存?至少不低于30 年。 10、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技档案。需借阅、复印病案者严格按照《病案借阅制度》, 附一, 和《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附二,执行。 二、病案管理流程图 获取病人名称 接接病案交回病案室病病 待待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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