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应收利息”与“贷款—应计利息”科目的区别

谈“应收利息”与“贷款—应计利息”科目的区别
谈“应收利息”与“贷款—应计利息”科目的区别

谈“应收利息”与“贷款—应计利息”的区别

——新会计准则相关问题解答之一

2010年典当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要求企业按照摊余成本对各种贷款进行后续计量,这样对部分贷款的应计利息需要确认,从科目设置上,就产生了“应计利息”和“应收利息”两个不同级别、不同性质、不同作用的科目,现就两个科目的区别做出解释。

一、从科目级次和核算内容上看,“应收利息”是一个一级科目,是核算典当企业在“分次付息,到期还本”情况下,分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应收项目的科目。

而应计利息实际上是“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下同)科目的明细科目。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贷款”科目下至少应设置“本金”、“应计利息”“利息调整”等明细科目。“贷款—应计利息”反映的是典当企业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下,确认贷款的摊余成本利息部分。

二、从科目用途的角度分类,应收利息科目是一个结算类科目,它的借方反映应收利息的增加数,贷方反映收到的利息(应收利息的减少数)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应收未收回的利息数。

“贷款—应计利息”是贷款科目的备抵附加科目(具体的说应当是附加科目),它核算的内容是在一次性到期还本付息情况下企业应计的利息,由于借款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

息,在每期的期末,典当企业都应当把借款人应计的息费计入贷款成本,以增大该笔贷款的摊余成本。

例如,某典当企业发放一笔当金,本金10万元,按合同约定,利率0.5%,综合费率20‰,当期三个月,当户于每月月末支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发放当金时,做会计处理

借:贷款—**当户—本金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每月月末确认利息收入,做一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当户 2500

贷:利息收入 2500

收到利息时,做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500

贷:应收利息—**当户 2500

也有可能部分收回,比如收回2000元利息,即:

借:库存现金 2000

贷:应收利息—**当户 2000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当户全部还是部分支付息费,应收利息科目的借方余额即是该当户的尚欠的息费数额。

当期届满时,收回本金和最后一期的利息即:

借:贷款—**当户—本金 100000

应收利息—**当户 2500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XXXX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 (XXX〔20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应收款项周转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2010〕11号、《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苏国资〔2017〕69号)以及公司的《章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款项指公司经营项目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保证金、押金)和预付款项等。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各具体责任单位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有回收应收款项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甲方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负有向公司付款义务的单位。

第三条员工个人差旅费和备用金的借款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应收款项管理的各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也可以转发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经理层负总责、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管抓、公司XX部归口管、公司财务部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收、公司律师事务部协助收的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公司XX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 (三)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如该部不负责投资管理工作,改为“负责协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

借贷资金管理规定

借贷帐借贷资金管理规定 为确保借贷资金的有序运用和资金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记账要求: 1、所有的借贷账务必须在次月5日前结账,以报表的方式整理出各户头未收 回的借贷资金本息(此表格由记账会计在2014年2月30日前设计使用后存档),记账会计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因记错帐造成的损失由主管会计承担一切责任。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有账务的凭证装订入册,按规定将原始单据交董事长指定的专人存档。 2、所有的借贷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天发生的业务当日记清账、结好数, 不能拖到次日。所有内部员工借款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销,交回借款,由主管会计负责向借款人下达催收款通知和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回借 款,任何借款不准跨越和跨年度报销。拖一个工作日不到会计处报销和 交回借款,扣除借款人不称职工资10元/天,扣除主管会计借款总额5% 的不称职工资。 3、所有的收、支款科目要分开记账和使用收据,保证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 安全。对于各公司在经营中因销售和售后业务运营产生的其它入账资金 和支出要和社会借贷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分开记账,所有向社会发生的投 资借贷业务款项必须将借款人、担保人的联系电话写在借款凭证上,以 备后查,否则不允许现金会计打款,每次借款结算利息日到期后,由借 贷主管会计负责把表报给董事长并负责催收本利息款,特殊情况要以书 面的方式当日汇报给董事长。 4、对于公司生产销售经营性的支出款项要分别按照支款事项和支款人姓名按 各公司分开记明细账,对于三个公司在借贷帐各自支出的费用要单独设 立各公司户头帐,不准三个公司混合记账。董事长和总经理支出的个人 费用要设定一人一帐、单帐单项记录台账,不允许与其它支出混记。 5、对于向社会投资借贷发生的所有收支款项,必须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记账。 对于总经理分工经营的亨通公司中发生的业务收入和支出,要单独记亨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1. 总则 (2) 2. 资产分类的范围和分类方法 (2) 3. 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2) 4. 权益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4) 5. 其他资产的分类标准 (4) 6. 资产分类的其他要求 (5) 7.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规程 (5) 8. 附则 (7)

1. 总则 1.1 为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资产风险,合理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该分类应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合理评估资产的风险和实际价值。 1.3 资产风险分类应坚持全面性、审慎性、动态性原则,按照公司实际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逐笔分类、季度计提、及时调整,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 2. 资产分类的范围和分类方法 2.1 资产分类的范围: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其他类资产。 债权类资产包括:各种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租赁资产、贴现、担保及承兑汇票垫款、与金融机构的同业债权、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对股票和基金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性资产。其他类资产包括:委托资产、抵债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表外业务等。 2.2 按照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正常: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正常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0%。 关注: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关注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2%。 次级:是指借款人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次级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25%。 可疑: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可疑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50%。 损失: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损失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3. 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3.1 按照资产风险分类法对债权类资产进行分类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最新)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及备用金管理办法

(最新)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及备用金管理办法关于颁发《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和 《备用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和《备用金管理规定》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2、《备用金管理规定》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保证基建及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货币资金的内容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原则: 1. 合法规范、确保安全, 2. 保障需求、效益优先,

3. 预算控制、加强考核, 职责明确、合理授权。 4.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购买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应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紧急零星采购支出和其他零星费用支出, 7.确需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五条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银行营业时间内送存开户银行。 第六条现金支付申请及授权批准 1、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经审核批准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提取。 2、员工借支现金应凭批准的出差申请、物资采购计划或签报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主管签字~借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合审批~1万元及以下的由总经理、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授权分管副总经理单独审批。 3、财务部经办人员凭审批生效的“借款单”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2014.1.1起执行)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 财金[2013]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

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中冶集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冶集资[2004]34号文和第2004-61期会议纪要精神,为规范资金中心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地对资金中心和分中心的资金往来及有关费用结算进行计量和核算,特制定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冶集团会计制度》为基础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冶集团资金中心和资金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第四条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管理,提高沟通效率,规范集团资金系统相关制度,集团资金中心将统一各资金分中心的名称,具体名称见附件一。 第二章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内容 第五条资金中心的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资金中心与各分中心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收付资金和票据清算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二、资金中心与银行之间的信贷业务和资金中心与各分中心之间的内部信贷业务的会计核算。 三、资金中心的成本费用及经营效果核算。主要包括手续费、利息等财务费用的核算、汇兑损益及营业费用的核算、成本和损益及本年利润核算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及时:资金中心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条准确:资金中心会计科目的使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应认真填制和审核,以保证准确无误。 第八条真实、完整:资金中心的会计核算、会计资料和数据要真实和完整。 第四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九条资金中心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正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得随意增减会计科目或擅自改变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 一、第10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资金中心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 2.资金中心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资金中心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二、第10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xxxxx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2008年12月10日 七、公司各管理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八、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九、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 十、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二、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 . 3. 出 二、“银行存款”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 本 八、“坏账准备”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按期末余额的3-5计提。 第二节非流动产核算 一、“固定资产”核算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本科目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管理制度)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管理制度)贷款五级分类 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于我国简称“壹逾俩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仍的贷款,只要超过壹天即为逾期; 呆滞是指逾期俩年或虽未满俩年但运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 呆账是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 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于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均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壹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另外这种方法是壹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于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壹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中国1998年的贷款五级分类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仍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壹、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壹直能正常仍本付息,不存于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仍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仍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二、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仍贷款本息,但存于壹些可能对偿仍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仍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三、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仍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仍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于30%-50%。 四、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壹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于借款人重组、兼且、合且、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仍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于50%-75%之间。 五、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仍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均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见,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于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于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于75%-100%。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于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仍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含附件.

附件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

财务统一核算及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统一核算及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核算管理体制,统一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种收入一律上交公司,各部门不得对外收费,各级财务人员严格按资金审批管理制度监督资金使用。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组织、控制、监督财务收支和财务核算,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做好财务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财务部配备相应岗位的财务人员,依法办理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务工作。 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五条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1、会计制度:公司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期间。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换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固定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期末,对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本位币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除筹建期间及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可予以资本化外,其余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等价物确定标准: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6、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若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7、坏帐核算方法: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库存材料、物料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库存材料及物料用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

公司往来款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往来款管理办 法模板

xx往来款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资金往来行为,保证企业资金高效利用,并减少坏账风险,根据《集团公司XX办法》,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应收预收款、应付预付款、应收应付票据、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现就相关项目进行详细规定。(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和应付票据分别参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等。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和市场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市场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市场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1、财务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确保应收账款数据真实可靠。 2、应收账款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本着“谁经办,谁催收,谁引起,谁解决”的原则,市场部作为应收账款的归口部门

主体,重点负责客户资信、信用额度、款项催收等事宜,财务部作为协助部门应当做好往来对账、坏账审核、坏账计提等工作。 第五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客户预先评定的信用限额内办理相关业务,超信用额度的发货需要经销售总监(或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并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七条财务部应于每月初5日内完成上月应收账款对账工作,针对上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通报市场部,并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由经办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市场总监(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八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当日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账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财/2)472-2014 国家电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销售业务》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第四条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三)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四)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五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应付票据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 (三)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四)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五)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以及上级拨入资金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六)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二章往来款项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类似机构是往来款项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办法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为做好内部银行核算,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纳入集团管理的下属公司。 3、会计科目设置 3.1内部银行开户单位资产方增设1005“内部银行存款”、负债方增设2005 “内部银行借款”。 “内部银行存款”表示开户单位在内部银行的存款余额;借方反映内部银行存款增加,贷方反映内部银行存款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内部银行借款”表示开户单位在内部银行的借款余额;贷方反映内部银行借款增加,借方反映内部银行借款减少,期末余额在贷方。3.2内部银行资产方增设1006“内部贷款”、负债方增设 2006“内部存款”。 1006“内部贷款”反映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借款情况;借方反映开户单位在内部银行里借款增加,贷方反映开户单位在内部银行里借款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 2006“内部存款”反映内部银行开户单位存款情况;贷方反映开户单位在内银行存款增加,借方反映开户单位在内银行存款减少,期末余额在贷方。 4.账务处理 4.1 开户单位账务处理 A、开户单位向内部银行借款(内部银行向银行提款到帐)时:

凭证附件:内部银行收款回执、内部银行借款协议、内部银行借款借据。 会计分录:借:内部银行存款——集团 贷:内部银行借款——集团 B、开户单位收到内部银行拨款时 凭证附件:银行回单、内部资金调度申请、内部银行付款回执。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内部银行存款——集团 C、开户单位归还内部银行借款时: 凭证附件:内部借款还款回执、银行付款回单。 会计分录:借:内部银行借款——集团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D、开户单位向内部银行归集资金时: 凭证附件:内部银行收款回执、银行付款回单。 会计分录:借:内部银行存款——集团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E、月终收到内部银行存款利息时: 凭证附件:内部银行结息凭证(回执),开户单位开具利息发票,有统借统还的应开具零税率的利息发票。 会计分录:借:内部银行存款—集团 贷:其他业务收入(非统借统还利息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统借统还利息收入)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会计核算,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满足会计信息 使用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 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 相互可比。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 和费用。 (六)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公司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八)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 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 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 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

【Selected】商业银行贷款应收利息管理办法.docx

Important & Selected Documents GGGG商业银行贷款应收利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表内外贷款应收利息管理,挖掘收入潜力,努力实现ⅩⅩ年度收入计划,根据总行工作会议安排,经研究决定,特制定ⅩⅩ年度表内外贷款应收利息清收管理办法。请你们想方设法积极清收,努力实现应收利息清收计划。 一、本办法所称的应收利息包括表内、外应收利息。 二、各支行应加大应收利息清收力度,努力实现清收计划。 (一)、表内应收利应做到应收尽收,正常贷款应收利息年底必须请收一次,且应收利息余额不得大于上年底应收利息余额。 (二)、表外应收利息应尽最大努力积极清收盘活。各支行应对表外应收利息进行梳理分析,对于核销产生的应收利息,应通过清收核销贷款途径收回,并保证利息收回率不低于收回本金的10%;对利息逾期90天进入表外的应收利息,各支行要列出清单,责任到人,落实请计划和清收任务进行清收。 三、考核办法。 (一)对于应收利息超过上年底余额的,超过部分总行在计算各支行综合利润时等额扣除; (二)利息逾期90天进入表外没能收回的,在计算各支行综合利润时,视同本金为不良贷款计算应计提拨备,进而扣减综合利润。 (三)收回表外不良贷款,利息低于本金的10%的。不予计提手续费。 四、清收队收回的置换核销贷款应收利息,不得纳入支行收息进度统计。 五、各支行每月初5日前上报表外不良利息收回统计表,没有收回进度空表上报。 六、各支行要真实统计,准确上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各支行建立表外应收利息收回台账,以便核对。 Important & Selected Documents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缩短 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 财金[20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切实提高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决定对金融企业应收本收利息核算期限作进一步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贷款利息自给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本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二、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三、贷款本金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作为呆滞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实施后,贷款按新的办法进行分类。 四、各金融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应收利息的核算和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力度,及时消化历史包袱,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其他有关规定仍按《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 25号)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抄送:中央金融工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监事会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资产分类的范围和分类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权益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其他资产的分类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资产分类的其他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 1.1 为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资产风险,合理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该分类应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合理评估资产的风险和实际价值。 1.3 资产风险分类应坚持全面性、审慎性、动态性原则,按照公司实际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逐笔分类、季度计提、及时调整,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 2. 资产分类的范围和分类方法 2.1 资产分类的范围: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其他类资产。 债权类资产包括:各种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租赁资产、贴现、担保及承兑汇票垫款、与金融机构的同业债权、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对股票和基金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性资产。其他类资产包括:委托资产、抵债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表外业务等。 2.2 按照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正常: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正常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0%。 关注: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关注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2%。 次级:是指借款人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次级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25%。 可疑: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可疑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50%。 损失: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损失类资产的损失专项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3. 债权类资产分类的标准 3.1 按照资产风险分类法对债权类资产进行分类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3.1.1 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影响还款的非财务因素等);

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雁塔联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联社财务管理,不断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行为,促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护自身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和《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联社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三条联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在财务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重大财务事项须经理(监)事会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四条联社应当依法纳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则以及联社经营战略,对财务活动进行组织、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和监督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财务管理体现以下五个方面的财务关系: (一)投资者向联社注入资本,联社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体现着资本收益分配

的关系; (二)联社向债权人筹措资金,到期后按存入日的挂牌利率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体现着债权、债务的关系; (三)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强制和无偿参与联社收益分配,同时对联社承担社会道义、实施各项财政经济政策,体现着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 (四)联社按规定向客户筹措资金、发放贷款,体现着社会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 (五)联社接受职工的劳动,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体现着职工和联社之间在劳动成果上的分配关系。 第六条联社的财务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金结构优化原则,即联社在资金筹集中应当考虑资金成本的高低,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保持最有利于实现发展战略和财务目标的资金结构。 (二)资源有效配置原则,即联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拥有的各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优化组合,并随着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使其发挥最大的利用效果。 (三)成本效益最优原则,即在联社经营管理活动中,加强成本管理,控制费用水平,实现以尽可能少的成本耗费获得最大化的效益,从而提高成本竞争优势。 (四)收益风险均衡原则,即联社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存在的收益与风险互相依存的关系,经过充分评估后进行正确的抉择,取得合理的平衡。 (五)分级授权管理原则,即建立内部分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联社内部信用社、直属分社和经济制分社的财务管理权限及其相称的责任,明确互相制约、相互配合的管理关系。 (六)利益关系协调原则,即利用经济手段处理联社相关利益主体的财务关系,

(整理)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标准,有效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公司各项支出合法、合规。 2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和办事处。 3职责 3.1公司的费用支出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3.1.1办事处的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中的办公费用、业务费用,在总部核定的 费用预算指标内据实列支。 3.1.2办事处办公用房装修、业务用车租赁及发生营业外支出报总部资金财务 部审批。 3.1.3总部资金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核批复属于部门授权范围之内的办事处费 用申请。 3.2成本费用的发生部门: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责任。 3.3资金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成本费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国家和公 司有关规定,负责成本费用支出的具体核算。 3.3.1总部资金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包括核定办事处费用 预算、检查办事处成本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办事处授权之上的有关费用支出等。 3.3.2办事处资金财务部和总部本级财务负责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审

核、核算本单位的成本费用开支。 4成本费用的范围 4.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提取 的应付利息。 4.2证券发行成本:指与证券发行收入直接相关的各种成本费用。 4.3其他支出:指公司委托代理业务和商业化收购业务的业务费用及管理费 用项下的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费、差旅费、会议费用。 4.4营业费用:指公司在政策性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 括提取或转回的各项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税金、人员费用、业务费用、管理费用。 4.4.1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循谨慎性原则,在政策性不良资产持有期间所进行 的价值评估和盘点清查,对于发生的损失,予以确认并提取的相应准备金。 1)特别呆账准备。待处置贷款持有期间,在对贷款质量进行定期内部评 估和检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相关抵押物的价值等情况,计算检查过 程中发现的贷款本息损失,并经内部授权后于检查当期予以确认,提 取特别呆账准备。 2)一般呆帐准备。公司按照当年处置贷款本息所发生的净损失与待处置 贷款本息(包括待处置贷款、待处置贷款表内应收利息和孳生利息)

中国农业银行利息收支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利息收支管理办法》 的通知 来源:农银发[1994]27号作者:中国农业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利息收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银行利息收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利息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准确、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一)中国农业银行的利息收支均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应收利息科目是核算发放贷款或拆出资金当期应收取而未收到的利息,应收利息按季核算。 (三)应付利息科目是核算吸收的存款、发行债券以及各项借款当期应付未付的利息。实支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冲减。除活期储蓄存款外,应付利息均按季核算。 (四)应收应付利息的结息日由总行确定,各行不得改动。 (五)应收应付利息的核算范围包括: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利息支出和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六)应收应付利息按实际执行利率,包括按规定浮动利率计提,贷款加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七)计算应收应付利息的方式,采用余额计提法和逐户计提法。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计算方式坚持配比原则。 (八)应收应付利息科目按存贷款种类设置分户帐。 (九)实收实付利息大于应收应付利息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催收贷款的应收利息不计入当期损益,计算后的应收利息纳入表外科目反映,实际收到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方法 (一)单位活期存款(包括信用社存款)仍按季(每季末月20日)结息,实际计付的利息直接记入存款单位帐户。 (二)活期储蓄存款仍执行按年(每年6月30日)结息的办法,日常销户的利息支出直接在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中列支。 (三)定期储蓄存款(包括零存整取、存本取息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储蓄存款)分档次按季提取应付利息,计息期以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为计提依据。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利息支出直接在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帐户中列支。 (四)单位定期存款、金融债券和长期借款按其不同期限、利率分别按季计提应付利息。 (五)保值储蓄贴补支出按实际公布的贴补率提取,实付数在提取的应付贴补息中列支。 (六)逐户计息的贷款户,仍执行按每季末月20日结息的办法,其应收利息全额计入有关贷款利息帐户,应计收的利息在贷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列支;如不足支付部分,则转入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待实际收回利息时,再冲减应收利息科目有关帐户,并按规定计收复利。 (七)实行利随本清的农户贷款,按季计提应收利息,并全额计入农业贷款利息收入帐户;实际收回农户贷款利息时,相应冲减应收利息;农户贷款转入催收贷款时,应从结转之日起,将该户应收未收的利息在设立的登记簿上登记,作为核销坏帐损失的依据。 (八)缴存存款利息收入、中央银行往来利息收入和中央银行往来利息支出以人民银行实际划入数列帐。 (九)全国联行往来相互占用的资金,按日积数计算后的应收应付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年终由总行统一清算。联行往来结息日仍为每年的2月末、5月末、8月末和11月末。 (十)同业往来相互占用的资金,按日积数计算应收应付利息,直接计入有关帐户,按季划转。具体结息日由经办行商定。 (十一)总行与分行系统内往来的资金存欠利息,不再纳入损益核算,由总行计算后年终统一清算。系统内往来的结息日为每年的2月末、5月末、8月末和11月末。分行辖内的资金往来如何核算由各行自定。 (十二)拆入、拆出资金按合同、协议确定的利率,在每季末月20日逐笔计提应收应付利息。 (十三)利差补贴、贴现利息收入按实际收入数计入有关帐户。 三、核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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