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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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3个,为了让各位对现行税种进行了解,本站根据税收制度要素对每个税种做以介绍,首先了解一下税收制度的要素都有哪些。

(一)纳税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二)课税对象(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

(三)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设置税目的目的一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和国家经济政策,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进行税收调控;二是为了体现“简便”原则,对性质相同、利润水平相同且国家经济政策调控方向也相同的项目进行分类,以便按照项目类别设置税率。有些税种不分课税对象的性质,一律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因此没有必要设置税目,如企业所得税。有些税种具体课税对象复杂,需要规定税目,如消费税、营业税,一般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

(四)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设计,直接反映着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直接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高低,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3种:

1.比例税率。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的是这样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商品在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任何税种都要确定纳税环节,有的比较明确、固定,有的则需要在许多流转环节中选择确定。确定纳税环节,是流转课税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税制结构和税种的布局,关系到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关系到地区间税收收入的分配,同时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核算和是否便利纳税人缴纳税款等问题。

(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课税对象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

点来决定。如流转课税,当纳税人取得货款后就应将税款缴入国库,但为了简化手续,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可以根据情况将纳税期限确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

(七)减税、免税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减税免税的类型有: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

(八)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理罚款、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等。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纳税人必须按期足额的缴纳税款,凡有拖欠税款、逾期不缴税、偷税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都应受到制裁(包括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制裁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年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国税机关)按年度实施的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确认的一项制度。年审的目的是为了严格一般纳税人认定制度,加强一般纳税人纳税管理,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

一、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包括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资料的所属时间。

(一)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年审工作自每年1月份开始至5月底结束,1至3月份为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动员培训和通告年审以及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准备时间;4月份为一般纳税人办理申请年审时间,5月份为税务机关进行年审审验,作出年审结论的时间。

(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为申请年审当年的上一年度,比如企业 1999年申请年审,就应该报送1998年度的资料。

二、年审对象

(一)上一年度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临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即暂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三、年审程序年审程序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年审、中介公正、税务审核、税务结论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年审当年的1至3月份,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培训。

(二)申请年审年审当年的4月份,一般纳税人向其主管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年审,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一式三份,并附列如下证件、资料,送中介机构公正。 1.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4.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专用发票管理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8.当地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中介公正中介机构收到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后,应及时做出公正报告,4月底前将公正报告,连同一般税人年审资料送达一般纳税人主管国税征收机关。

(四)税务审核税务审核时间为年审当年的5月份,包括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和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复审两个部份

1.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进行初审,逐户提出《初审报告书》,并将《初审报告书》、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报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初审报告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的实现情况;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入库税额、欠交税额、累计欠交税额和日常稽核情况;

(3)会计核算(会计制度,帐簿结构,有无内部控制机制,核算方法和会计人员配备状况以及盘点制度等)是否健全,能否准确计算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4)是否有偷税行为、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和其他税务违章行为;

(5)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保管是否安全,使用是否正确;

(6)不构成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违章行为整改情况; (7)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出具的其他情况。

2.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县(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一般纳税人申报的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报告书进行复审,并作出年审结论。

(五)税务结论税务结论也称年审结论,由县(市)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税务结论或年审结论包括年审合格、取消一纳税人资格和限期整改三种。

1.年审合格年审合格,由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上加盖" ××市(县)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专用章"戳记并在发票购领薄

上加贴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识,表示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

2.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在下列限额以下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180万元以下;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不包括在内。 2从事工业生产的,30万元以下;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商业经营( 包括兼营)超过180万元,从事工业生产超过30万元),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亦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有偷税行为或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2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年审不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由县(市)国家税务局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右上方加盖"已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专用章,并收缴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发票领购簿。

3.限期整改

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达到180万元,从事工业生产达30万元),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通过年检,由县(市)国家税务局责令纳税人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求,再补办年审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在整改期间,停止供应专用发票,取消进项税额抵扣权: (1)在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帐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等三方面中,任何一方面不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 (2)不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税务机关日常稽查连续3个月被列入《未申报纳税人清单》或连续6个月被列入《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的;

四、罚则 (一)对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由国税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一)上一年度认定的临时一般纳税人其年销售额,应按其实际经营月份销售额换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或限额;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一经取消,在两年内不得再审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

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五、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

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

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

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七、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

(一)申请

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纳税人首先领取并填写《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连同如下资料呈交受理窗口: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中国人民银行准予从事金银首饰经营业务的批件或《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金银首饰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科目设置说明;

4、《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申请表》;

5、经营金银首饰购销存台帐式样。

(二)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税务受理资料后,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资格的,连同纳税人所报送的资料退回纳税人。对具备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资格的,制作《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受理窗口领取《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

八、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兔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

额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7日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营业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广,税源普遍;2、税收负担轻、税负均衡,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3、政策明了,适用性强;4、计算简单,操作方便,纳税人容易理解。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等。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四、营业税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

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六、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七、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扣缴义务人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八、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以一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此项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

主要是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税办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气象站,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种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餐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数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三)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四)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五)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七)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八)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九)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十)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就其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并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纳税人具有特殊性,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2、按照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确立税收管辖范围;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

确定较为复杂,征管难度大;4、注重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税法的适用性。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两类。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国籍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虽然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两类。生产经营所得也可以称为利润所得,它是指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利润。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场所所取得的经营所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总体税负是33%。

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税率为20%。

四、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五、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

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本法施行前国务院公布的规定,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以及其他重要生产性项目给予比前款规定更长期限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或者对非生产性的重要项目给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执行。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税。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

缴纳的所得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钦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 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面、雕刻、影视、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动所得

财产转动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街道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三)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8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确定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第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四)劳务报酬的计算

劳务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五)稿酬所得的计算

稿酬谢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

(十)偶然所得的计算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

(十一)其他所得的计算

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的每次收入额。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两种纳税方法。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高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都应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

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的特点: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2、具有收益税性质;3、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4、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应当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和盐共有七类: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三、资源税的税额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

四、资源税的税额计算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纳税人将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或捐赠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用数量或捐赠数量×单位税额

3、收购未完税产品,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资源税,其计算公式:

应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数量×单位税额

五、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 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六、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七、资源税的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在1988年9月27日发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起实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或使用土地的行为征税;2、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3、征收范围比较广;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四、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五、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六、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应依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七、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

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

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1、具有行为税的特点;2、具有税收用途补偿性的特点;3、实行一次性征收;4、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税额;5、耕

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三、耕地占用税的税额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

(二)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元至8元;

(三)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元至6.5元;

(四)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至5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四、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耕地占用税的减免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三)炸药库用地;

(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85年2月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并于198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我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征税办法也千差万别。就一个国家而言,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和政治经济任务不同,税收制度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我国的现行税制就是建国后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

税法及构成要素

知识点、税法及构成要素(★★) 【大纲要求】了解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例题·判断题】税法调整的是有关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的税收关系。()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 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 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A.税收行政法规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国际税法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A.《税收征管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D.《进出口关税条例》 ?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法律的是()。 A.企业所得税法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个人所得税法 D.财政部发布有关税收的公告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别于:负税人——税收的最终承担者 扣缴义务人——代缴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重点)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2010年04月01日 税收是美国支撑提供财政经费来源,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因美国经济兴衰、战争的爆发、政府的更迭以及立法的修改而波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邦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平均为18.2%,其中,2000财政年度全部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20.8%,是二战以来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由于受经济衰退和政策影响(如减税),2004财年,该比例降至16.5%的历史低点。 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美国的税收制度可谓是非常完善。总体而言,美国的税可分为以下几类,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从税种看,有个人收入所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和健康医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等;从税率看又分为单一税率、累进税率和递减率税;在税收的计量上有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下简要介绍美国有关的税。 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负。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

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以2004年为例,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见表一)。 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见表三)。 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收入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具体体现在税收的优惠措施上。一般而言,各州的经济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我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

(XXXX11)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一、中国现行税制运行的基本情况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30年内,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税种包括对商品及劳务征收的流转税和对企业及个人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两大类。另外,还有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的一些财产行为类、资源类税种等。目前,中国共设有20个税种,除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船舶吨税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有17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其中,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

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近年来,中国税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1年-2007年,税收收入总额(不含关税,未扣除出口退税)由15710亿元,增长至4945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左右,高于同期GDP年均14.7%(按现价计算)的增长速度。中国税收收入能够呈现出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经济长期以来保持了快速、健康、稳定地增长,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中国税收结构也得到了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稳定。2007年,流转税和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和26%,2008年,这个比例为58.2%和27.47%。二是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比例关系趋于稳定。近几年,中央税收收入与地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在六四开这一稳定合理的区间,较好地适应了中央强化宏观调控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地方财力所需。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 日本是亚洲东部太平洋上的一个群岛国家。国土面积为37.79万平方公里,2001年人口为1.27亿人。日本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列世界第二位,属于高收入国家,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03.59万亿日元(2001年平均汇率:1美元=121.58日元)。 一、日本税制概况 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课征的制度,由中央征收的税称为国税,由都道府县征收的税为地方税,日本的税收立法权统一在国会,各种税法都要经国会批准,主要税种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些地方税的解释权或减免权归地方政府。日本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兼顾型税制,国税、地方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国税由大藏省管理,地方税由自治省管理。 日本现行税制共有53个税种,国税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地价税、酒税、烟税、挥发油税、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印花税、汽车重量税等;地方税的主要税种有:个人和法人居民税、个人和法人事业税、不动产购置税、汽车税、汽车购置税、轻油交易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持有税、事业所税、城市规划税等。另外,日本的社会保障税不是独立的税种,而是以加入保险的形式缴纳的。在日本现行税制中,国税所占比重极大,地方税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 二、日本税制的发展 日本税收制度的形成,主要是借鉴了外国的税收制度。经过明治维新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两个阶段,随着其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已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税收制度。 1868年明治维新以前,日本的税收制度以土地税为主,土地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80%左右。此后,虽然在1881年提高了酒税,于1887年引进了所得税,但由于经济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所得税收入仍占税收收入的50%以上。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第二世界大战前我。1940年日本大规模改革中央、地方的税收制度。在直接税方面,分为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重点转向对个人所得课征;对企业所得住所法人税按6%的固定比例征收。在间接税方面,简化了酒税,改变货物税统一税率制,而是按商品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税率。经过税制改革,到1941年,日本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总额的64%,逐渐形成了以个人所得税和法人所得税为中心的直接税体系。 二战以后,日本税收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5----1949年)为经济混乱,税制整顿时期。这时,由于各级政府尚未健全以及经济衰退,入不敷出,主要依靠发行公债。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B)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 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 2.应纳税所得额:

3.抵免限额: 4.实际管理机构: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单选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2.某服装厂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该服装厂应按照()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80万元 B.48万元 C.8万元 D.64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 A.20% B.30% C.50% D.100%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10% 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A.企业实际经营地 B.企业登记注册地 C.企业会计核算地 D.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 三、多选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B.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金 C.直接向某山区小学捐赠的支出 D.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支付费用 B.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C.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税收概述》word版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概念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征税的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2)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种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力之上,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 托,征税就无法实现; (3)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 (4)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必须筹集大量的资金,即组织国家财政收入。为了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必须通过制定税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企业、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项目、数额和纳税程序,惩治偷逃税款的行为,防止税款流失,保证国家依法征税,及时足额地取得税收收入。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入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入。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税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调整产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之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时,以法律的平等原则,公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平等竞争,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特征是指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财政分配形式的质的规定性。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也是古今中外税收的共性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概括为税收“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强制性是国家的权力在税收上的法律体现,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它也是与税收的无偿性特征相对应的一个特征。正因为税收具有无偿性,才需要通过税收法律的形式规范

中国税制习题及答案

《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 2.纳税人 3.课税对象 4.税率 5.税制结构 二、单项选择题 1.()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三、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 2.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具有收入不稳定、征管难度大的特点。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 4.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第4章 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 一、单选 1、()有权决定纳税人的资格或身份。 A 税务局 B 财政局 C 税务人员 D 法律法规 2、()是法律上纳税义务的直接承担者。 A 纳税人 B 扣缴义务人 C 负税人 3、当一家商店向它的顾客销售货物时,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可能是增值税的负税人。 A 消费者 B 商家 C 消费者、商家 4、如果一个外国人将其所拥有的一项专利转让给在中国境内的一家企业时,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A 外国人外国人 B 外国人中国境内企业 C 中国境内企业外国人 D 中国境内企业中国境内企业 二、多选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是指税收法律规定的直接履行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B 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无权决定纳税人的资格或身份。 C 扣缴义务人是间接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D 经济上的承担纳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是纳税人 2、以下哪些可能成为纳税人() A 国有企业 B 行政单位

D 个体工商户 三、判断题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有权决定纳税人的资格或身份。 2、纳税人只在法律上承担纳税义务。 3、扣缴义务是法律上纳税义务的间接承担者。 四、名词解释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3、负税人 五、问答题 1、纳税人具有怎样的特征? 第二节 一、单选 1、()是征税的客体。 A 征税基础 B 纳税人 C 税目 D 税务局 2、哪些人一般无需缴纳消费税?() A 消费品的生产者 B 消费品的进口者 C 消费品的委托加工者 D 消费品的批发销售者和零售者 3、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直接决定了税款的多少和税收负担的高低。

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

中国的税收制度概述 中国的税收制度,从改革开放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结构逐步合理,杠杆运用纯熟,既保证了财政需要,又有效调节了经济的健康运行。 [编辑] 中国税种的构成 税种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体系中的具体征税的种类。每个税种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期、纳税时点、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规处理等构成。税种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纳税人)和征税客体(征税对象)的不同。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身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用法律、法规形式开征的所有税种的总合,构成了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制。因此,税种是形成税制的直接因素,也是税制结构的基础。 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革。改革后我国的税制由37个税种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因此,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 [编辑] 中国税种的分类 税种分类是对一国(地区)全部税种的分类,它是根据每个税种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的类别。税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进行分类后,便于对不同类别的税种、税源、税收负担和管理权限等进行历史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评价,找出相同的规律,以指导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因此,它是研究税制结构的方法之一。 我国与当代世界各国一样,实行由多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我国现行的税种比较多,名称各异,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多种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不仅决定着税种的性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税种的名称。因此,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是最常见的一种税种分类方法。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等。 (1)流转税类。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流转额具体包括两种:一是商品流转额,它是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者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由此可见,流转税类所指的征税对象非常广泛,涉及的税种也很多。但流转税类都具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即以商品流转额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介绍(doc 30页)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介绍(doc 30页)

中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1.甲类卷烟50% 2.乙类卷烟40% 3.丙类卷烟25% 4.雪茄烟25% 5.烟丝30% 二、酒和酒精 1.粮食白酒25% 2、薯类白酒15% 3.黄酒240元/吨 4.啤酒220元/吨 5.其他酒10% 6.酒精5% 三、化妆品30% 四、护肤护发品8%其中香皂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 五、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2.其他首饰和珠宝玉石10% 六、鞭炮、焰火15% 七、汽油 1.无铅汽油0.2元/升

美国税制介绍

美国税制介绍 美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税制沿革 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独立。1781-1787年这13个州组成联邦国会。此时这一松散的州际联盟尚没有征税权。部分州只对有些船舶征收吨税或限制关税。在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比重极低。1787年,美国制定新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享有独立征税权。关税成为联邦的主要收入来源,此外还征收少量消费税及一些直接税,各州政府主要课征财产税和人头税等。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联邦政府实行扩大消费税和提高税率的政策,消费税比重急剧上升,关税退居次要地位。至1902年,消费税占联邦税收入总额的比例高达95%。在州一级税收收入中,财产税仍居于主导地位。1913年,第16次宪法修正案赋于联邦政府以所得税征收权,美国税制开始向以所得税为主体过渡。这以后,所得税法几经调整和完善,税上收入增加很快,到1982年,在联邦全部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收占47.6%,具有所得课税性质的社会保险税收入占32.9%,公司所得税占7.5%,形成以上述3种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格局。 税制结构 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与赠与税、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及专项用途消费税)、暴利税、印花税等。关税是由关税署负责的税种。各州一级税制不完全一致,一般有销售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继承税、机动车牌照税、州消费税等。地方主要以财产税为主。此外有对旅馆营业、供电、电话使用征收的营业税、许可证税等。美国各级政府的税收总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税收收入则占财政收入90%以上(1993年高达98.4%)。1988年,在联邦税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5.36%,公司税占10.68%,社会保险税占37.26%。在州一级税收总收入中,1986年对货物、劳务征税占59.62%,个人所得税占28.97%,公司税占1.83%;在地方一级税收总额中,财产税占70.04%,对货物、劳务征税占20.01%,个人所得税占5.89%。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为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美国公民指出生在美国的人和已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居民外国人指非美国公民,但依美国移民法取得法律认可有永久性居住权的人。其他外国人即为非居民外国人。美国公民和居民外国人要就其在全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外国人仅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投资所得与某些实际与在美国的经营业务有关的所得交纳联邦个人所得税。

中国税制期末复习增值税

第二章:增值税 第一节:商品劳务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一)商品劳务税的概念 ●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也称为流转税或货物劳务税。 ●(二)流转税的特点 ●税收负担的间接性 ●税收分配的累退性 ●税收征收的隐蔽性 ●税收管理的方便性 ●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第一节:商品劳务税概述 二、商品劳务税的分类 (一)按征税环节:可分为单一环节商品劳务税和多环节商品劳务税。 (二)按征税标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三)按计税依据:从价税可分为总额型和增值型商品劳务税。 (四)按计税价格:从价税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五)按涉外性:商品劳务税可分为国内商品劳务税和涉外商品劳务税。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的征税。 ●增值额的理论含义:v+m ●各国增值税制度中,据以征税的增值额为法定增值额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实行普遍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 ●4、税率差别小(大多为单一税率)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三)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GNP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中间投入产品的价值后的余额为征税增值额。 增值额=工资+利息+利润+租金+折旧 由于增值额的构成基础从宏观上相当于GNP,所以称为生产型(国民生产总值GNP型)增值税 第二节:增值税概论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三)增值税的类型 2、收入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中间投入产品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为征税增值额。 增值额=工资+利息+利润+租金 由于增值额的构成基础从宏观上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国民生产净值NNP型)增值税

税法及构成要素

?知识点、税法及构成要素(★★) 【大纲要求】了解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就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题·判断题】税法调整的就是有关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的税收关系。( )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 法。 (1)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例如《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与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就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就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与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就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 与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 A、税收行政法规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国际税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 A、《税收征管法》

税收概述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A.税法属于制定法 B.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C.税法属于习惯法 D.税法具有综合性 2.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从狭义税法的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3.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是()。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率 D.课税对象 4.减免税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体现了税法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下列关于税收减免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增值税即征即退是税基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

B.增值税的减免税由全国人大规定 C.免征额是税额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 D.抵免税额是税额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 5.下列关于纳税人的叙述不正确的有()。 A.纳税人是由税法直接规定的 B.当存在税负转嫁时,纳税人和负税人就不一致 C.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的一种特殊的形式 D.纳税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6.下列各课税要素,与纳税期限的选择密切相关的是()。 A.纳税人 B.计税依据 C.纳税环节 D.课税对象 7.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是()。 A.法定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税基式减免 8.体现征税广度的是()。 A.纳税人 B.税率 C.计税依据

D.税目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由()发布。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中国人民银行 10.下列各项中,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是()。 A.个人所得税 B.土地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增值税 11.下列各税种中,不适用从价计征形式的是()。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关于纳税期限的决定因素,下列描述不正确的是()。A.税种的性质 B.交通条件 C.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 D.应纳税额的大小 13.()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我国税制(含征收)和税种介绍

我国税制(含征收)和税种介绍 1.税种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税种极为广泛,包括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流转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与房地产有关的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如契税、印花税、关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税和烟叶税等。 中国不设资本利得税,出售固定资产所得也视为普通收入征收所得税。 2.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中国主要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其实施条例由国务院颁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被授权解释并执行税法及实施条例。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负责监督地方税局机关的征收管理。 3.征管机关 对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和个人(包括中国和外国籍个人)的税收管理分别由两个独立的税务部门来负责,即国家税务局在各地的分局及地方税务局。一般说来,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分局主要负责征管增值税,而地方税务局则负责征管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性税种。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主要由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分局负责,部分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4.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法人制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纳税年度按公历年计算、税率(基本税率25%)、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境外所得税抵免、企业重组特殊政策、特别纳税调整、在年度翌年的5月31日或之前完成纳税申报。其中涉及到税率/优惠税率包括:

5. 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以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按月由雇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 其中:在符合某些条件时,外籍个人下列受雇所得是可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雇主负担的员工住房补贴(需提供发票);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 一、夏、商、周时期 夏朝是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我国历史上的税法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贡产生于夏朝,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干年土地收获的平均数按一定比例征收的农产物。贡因其带有强制性,所以是具有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 助产生于商代,是指借助农户的力役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一种力役之征。 彻产生于周代,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要将一定数量的土地收获缴纳给王室。即由力役形式改为实物形式。 贡、助、彻这三者都是王室作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获的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从税收起源角度看,由于王室又是国家代表,因此,贡,助,彻也具有一些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是我国税收产生的起源。 二、春秋战国时期 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了“初税亩”,宣布对私田按亩征税。税这个名称始于“初税亩”,是指对耕种土地征收的农产物。“初税亩”首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是历史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一个里程碑。 三、隋唐时期 隋及唐前期的赋税制度均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用调制。 “租庸调”是指以人丁为基本依据和计量单位,田有租,户有调,身有庸。 唐朝中期税法最大的改革是实行“两税法”。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故名两税。两税的内容为地税与户税的合并,也就是以户税、地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发展而为一种新的税收。 四、明清时代 明朝赋税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实行著名的“一条鞭法”,将地税与徭役合一,按田亩征纳,“计亩征银”,将繁复的赋役项目编为一条,均平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由历代对人征税转为对物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代的实行的主要税法改革是实行摊丁入亩制度。即“摊丁入地”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地丁合一,使得土地的开垦和人口的增加达到了历史空前水平,对社会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2011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情况 2011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实现各项收入68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06.5亿元,首次突破500亿元,同比增收113.9亿元,增长29%,税收形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29.1亿元,同比增收97.6亿元,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的66%;社会保险费收入168.7亿元,同比增收39.6亿元,增长30.7%;工会经费收入6.6亿元,同比增收1.2亿元,增长22.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10.3%;其他代收费及基金收入1.1亿元。 企业所得税税收知识简介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

中国税制习题集答案

《中国税制》习题集答案 第一章税制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 C 3. D 4. A 5. B 6. C 7. A 8. C 9. A 10. C 11. A 12.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E 2. ACD 3. ABD 4. BE 5. BC 6. DE 7. ABCDE 8. ABCD 9. ABCDE 10. ACE 三、判断并说明理由 1. 错。税收只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而非全部。 2. 错。国家课税权力通过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四、名词解释 1.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 税收三性:指税收的三个特征,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这三个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 3. 税收职能: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 4.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5.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答题 1. 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形式,其所以特殊,就是在于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权力实现的分配。国家征税不受所有权的限制,对不同所有者普遍适用。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普遍的形式。 具体来说,国家是通过制定法律征税的,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一切税收都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按照国家的意志行事的。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不依法纳税就实行法律制裁。国家机器如警察、法庭、监狱等,都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总之,税收就是国家在国家机器的保证下,通过法律体现国家意志,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从而参与社会的分配。 2. 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㈠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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