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指导纲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

(学前班)教育指导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新党办发〔2005〕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08〕19号)的精神,正确指导我区农村“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我区农村学前“双语”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纲要。

第一部分总则

一、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区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新疆农村“双语”幼儿园(学前班)学制为两年。

二、“双语”幼儿园(学前班)应从实际出发,实施“双语”教育和素质教育,为少数民族幼儿身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特别注重培养幼儿热爱祖国、民族团结、互帮互助、文明礼貌的良好品德。

三、“双语”幼儿园(学前班)要在促进少数民族幼儿全面发展的前提下,遵循语言学习规律,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幼儿汉语交流的能力,打好汉语的听、说基础,为少数民族幼儿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准备。

四、“双语”幼儿园(学前班)必须遵循少数民族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选择和实施有利于幼儿全面发展的课程,寓语言学习于各项活动之中,使幼儿获得健康、快乐,富有个性的发展。避免“小学化”教育倾向,杜绝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五、“双语”幼儿园(学前班)应利用家庭及周边环境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师要尊重少数民族幼儿身心特点,满足幼儿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需要,努力为幼儿创造一个积极、愉快的“双语”学习环境。

七、“双语”幼儿园(学前班)必须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游戏和教育活动时间。建立一日生活常规,注重幼儿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

第二部分教育目标与建议

“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育内容应该是全面的、启蒙的,幼儿学习是综合的、整体的。依据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考虑到我区实施两年制学前“双语”教育的目标和少数民族幼儿“双语”发展的需要,“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育内容要特别突出语言领域(包括母语和汉语,本纲要中所涉及的语言均含这两部分内容),同时兼顾健康、社会、科学和艺术领域,使之相互渗透融合于整体教育活动之中,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少数民族幼儿全面发展,尤其是促进少数民族幼儿汉语听、说能力的发展。

语言领域教育使用汉语和母语教学,健康、社会、科学和艺术领域教育使用汉语教学。

一、健康

(一)教育目标

培养少数民族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乐意参加体育活动,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在集体生活中具有健康、愉快的情绪,促进身心和谐发展。

(二)教育建议

1.幼儿园(学前班)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保证幼儿有充分的锻炼机会。要充分利用一日生活中每个环节,利用园内外的一切可利用的场地,为幼儿提供活动空间。

2.尊重幼儿成长发育的规律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指导,避免过高、过低或强求一律的要求。

3.健康教育应当结合幼儿园其他各领域教育进行,使幼儿在“玩中学,动中做”,注意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和积极、主动、乐观的心理品质。

二、语言

(一)教育目标

培养少数民族幼儿具有学习汉语和母语的愿望和兴趣,乐意与人交谈,讲话有礼貌;注意倾听对方用汉语和母语讲话,理解日常用语。能够运用汉语说出自己想说的事情,表达自己的认识、情感和体验;喜欢倾听汉语故事、儿歌、诗词,对阅读汉语图画书有兴趣,对生活中常见的汉语文字感兴趣;能听懂和会说日常汉语。

(二)教育建议

1.语言教育的时间安排应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应保证幼儿学习汉语和母语的时间。

2.创设一个乐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双语”学习环境。

3.尊重幼儿语言发展的个体差异,教师要尽可能考虑幼儿语言学习方式和速度的不同,关注每位幼儿语言发展的水平,并为他们提供适宜的指导。

4.注重激发幼儿对汉语学习的兴趣,采用表演游戏、听说游戏、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让幼儿体验到汉语学习的愉悦,使他们能够正确发音、丰富词汇、掌握日常句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汉语听、说能力。

5.少数民族教师应当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在教育活动中要做到语言规范、亲切、文明,发挥在幼儿语言学习中的榜样示范作用。

6.教师应当有效利用家庭和社会良好的母语环境,结合课堂教学,提高幼儿的母语听说能力。

三、社会

(一)教育目标

培养少数民族幼儿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的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初步的责任感与同情心;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二)教育建议

1.在幼儿生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创设幼儿反复实践的机会,使幼儿获得真实的情感体验,并落实到幼儿行为习惯的形成上。

2.教育活动要通过创设丰富和多样的物质环境,宽容和接纳的心理环境,促进幼儿的社会性发展。

3.社会教育活动应采取情境化、游戏化、随机化的教育方式,以幼儿体验为重点,以正面教育为主要方式,坚持一贯性和一致性相结合的教育原则。

4.积极开展“四个认同”教育(祖国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特别是要通过识国旗国徽、学国歌、颂首都等方式,引导幼儿实际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介绍各民族的文化和生活,增进理解,加强团结。

5.社会学习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因此幼儿园、家庭、社会应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形成良好社会品质。

四、科学

(一)教育目标

培养少数民族幼儿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对周围的环境、事物和现象感兴趣,能够运用各种感官探究问题;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兴趣;知道爱护动植物,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二)教育建议

1.科学活动的内容要从幼儿身边熟悉的事物和现象出发,引导幼儿对生活中常见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变化规律产生兴趣和探究欲望。

2.重视科学教育的游戏化、生活化,引导幼儿在日常生活、游戏中运用多种方式去探索科学、理解科学,形成初步的科学态度。

3.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幼儿发现问题,产生疑问;支持、鼓励幼儿运用已有的经验进行猜想和解释;支持幼儿按自己的想法进行操作和实验,尝试自己解决问题等。

4.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和空间等现象产生兴趣,建构初步的数概念,并学习用简单的数学方法解决生活和游戏中某些简单的问题。

五、艺术

(一)教育目标

培养少数民族幼儿能够初步感受并喜爱自然、生活和艺术中的美;让幼儿体验艺术的多样性,乐意参加艺术活动;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教育建议

1.艺术教育的内容应体现直观性、真实性并贴近幼儿生活。音乐、美术、舞蹈等不同的艺术门类要互相交叉、融合、彼此相通,形成一种有机的融合。

2.在组织实施艺术活动时,应在面向全体幼儿的同时,关注每个幼儿的个性特点。要充分调动他们的主体意识,为他们创设参与体验、主动探索、积极实践的条件,鼓励他们大胆进行个性化的艺术活动。

3.教师要利用当地各民族的风俗、独特的艺术形式,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帮助幼儿充分感受自然、生活和艺术作品的美。

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

一、教育环境

幼儿的发展是在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良好的环境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心理环境

1.保教人员对幼儿的态度要和蔼、真诚,以尊重、理解和接纳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幼儿。主动与幼儿交往,经常采用鼓励、表扬等正面教育手段,形成使幼儿感到宽松、愉快、文明的集体生活氛围,严禁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

2.保教人员应在一日生活和各项活动中,引导幼儿友好相处,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3.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之间应建立和谐、民主、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使幼儿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和熏陶。

4.教师要重视为少数民族幼儿创设良好的汉语交流环境,使幼儿乐意倾听汉语,想说、敢说、有机会说、喜欢说汉语。

(二)物质环境

1.合理利用幼儿园现有空间和条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空气新鲜,光线充足。为幼儿提供的各种活动材料要安全、卫生,摆放便于幼儿操作。

2.重视操作活动对幼儿身心发展的作用,依据各年龄段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教育目标和幼儿的发展需要设置不同的活动区(如语言区、美工区、建构区、游戏区等)。

3.环境的创设与布置应有利于幼儿欣赏、参与和互动,发挥环境促进幼儿健康发展的功能。

二、教育活动

幼儿园应根据动静交替、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幼儿的一日生活、学习、游戏及体育活动。

(一)生活活动

1.建立合理的作息制度,帮助幼儿建立有序、健康的生活方式。

2.保教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修养,注重自身行为对幼儿潜移默化的影响。

3.在幼儿的生活活动中要尽量减少包办代替和不必要的等待现象。关心照顾有特殊需要的幼儿。

4.幼儿的生活习惯和能力培养是一种养成教育,幼儿在形成过程中易出现反复,保教人员应做到耐心细致。

(二)学习活动

1.确定学习目标应从培养幼儿的汉语听说能力、情感、态度、知识等方面入手。学习目标应做到要求明确、具体、恰当、有层次、有弹性。

2.选择学习内容要有利于幼儿各种潜能的开发和基本学习能力的培养,围绕幼儿生活周围的人或事进行,做到容量适度。

3.学习活动的时间应安排在幼儿注意力最集中的时候,组织学习活动时应培养幼儿坐、立、行的正确姿势。

4.教师在组织幼儿的学习活动时方法要灵活多样,根据内容恰当地选择集体、小组和个别教育的组织形式。

5.教师要面向全体幼儿,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关注幼儿不同的认知特点和学习方式,鼓励并支持幼儿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学习。

6.汉语应成为“双语”幼儿园教师之间、师幼之间日常教学的语言,但根据幼儿汉语听、说发展的不同阶段,可采用母语与汉语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地促进幼儿汉语听、说能力发展。

(三)游戏活动

1.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围绕贴近幼儿的生活,有助于扩展幼儿的经验来组织开展游戏活动。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游戏机会与条件,尽可能有效地利用现有空间,提供丰富多样的游戏材料,充分运用代用品、半成品、本土材料。

3.引导幼儿在游戏中通过交流、合作,体验学习的快乐,提高汉语的听说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四)体育活动

1.在季节和天气允许的条件下,要保证幼儿每天在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

2.根据天气、气候及幼儿的年龄特点恰当地选择体育活动内容,使幼儿的各项基本动作都得到锻炼和发展。

3.为幼儿准备丰富多样的活动器材和安全的活动场地,因地制宜,可以自制部分体育活动用品。

4.活动时注重检查幼儿服装是否整齐、便于活动,随时随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教育资源

幼儿园(学前班)应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为幼儿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一)做好家长工作

幼儿园(学前班)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宗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家长工作,指导家庭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多样的家园联系形式,如家长会、家园联系册、幼儿园开放活动日等建立家园联系,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为幼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利用好周边教育资源

幼儿园(学前班)应合理有效地利用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各种资源,拓宽幼儿教育的空间。

(三)做好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幼儿园应与小学加强联系,切实为幼儿的入学作好身心发展、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的准备,尤其是汉语的听、说能力的准备,为其进入小学继续学习和生活打好基础。

第四部分教育评价

一、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的基本反馈机制。评价工作与提高“双语”幼儿园教育质量具有密切的关系。

二、实施教育评价时,要注重评价者的多元化。评价过程是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

三、教育工作评价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计划和活动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是否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各项教育活动。

(二)教育的内容、方式、环境资源的利用是否能有效地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幼儿园内营造的语言环境是否有利于促进幼儿汉语听、说能力的发展等。

(四)教育内容和要求能否兼顾整体与个体差异,能否有效地促进每一个幼儿汉语和母语能力的提高,使每一个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四、教师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价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构建或选择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幼儿身体、语言、认知、社会性等方面,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单一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

(二)评价宜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尽量采用自然观察的方法,注意分析幼儿的行为表现和积累的各种作品。

(三)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他们的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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