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矽肺病待遇问题的复函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矽肺病待遇问题的复函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矽肺病待

遇问题的复函

劳险字[1982]10号

颁布时间:1982-4-30发文单位: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

四川省劳动局:

你局川劳险便字(82)18号函收到。对所询问题,现复如下:

一、退休、退职或精简回家的职工,在职时从事过矽尘作业,退休、退职或精简前未查明患有一期矽肺病或患一期矽肺病合并活动性结核病,或未作过矽肺检查,退休、退职或精简后,未再从事过矽尘作业,现查出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的,也可以按照(81)劳总险字52号文件的规定,改按患二

三期矽肺病职工的退休待遇办理。

二、(63)中劳薪字440号、(63)会通字50号《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患矽肺病职工若干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期矽肺病合并肺结核病的职工,在其病情未好转到硬结钙化期以前,应按照患二三期矽肺病的职工待遇办理。这里所说的“合并肺结核病”,就是指的“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病”。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五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修订公布的《硅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已有原则规定,今后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都应以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病为准。

《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厅云劳[1995]118号 (有效) *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六条至第九条的规定”已被《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在职人员死亡后有关费用支付问题的复函》(发布日期:2007年1月17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7日)停止执行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于一九八九年下发的云劳险(1989)5号《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和云劳(1993)76号《关于改革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明显偏低,难于保障职工遗属最低生活水平的需要,对此,现将修改后的《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职工在正常假期及病、伤、残休工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军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上述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职工享受下列各种假期时,其工资待遇按享受各种假期前一个月本人实得日平均工资计发。 (一)按国家规定享受一年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 (二)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一年一度休假的; (三)按省规定享受自学考试及复习假的; (四)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婚丧假的; (五)按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享受生育假的; (六)按省规定享受台、侨属陪同假的。 第四条:职工在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按负伤前一个月本人实得日平均工资计发,如本人工资低于企业日平均工资的,可按企业日平均工资计发。 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后,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凡鉴定为1——4级的应退出劳动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待遇,其计发标准分别按省统计局统计局公布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90%、85%、80%、75%。 凡因工伤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应安排适当的工作。 第五条: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系指女年满50周岁以上,男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配偶、父母(含死者16岁前大部分时间属于他人抚养的养父母)和未满16岁仍在普通中学和职业班就读的子女)。 第六条:在职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凡因工死亡的,如果本人工

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更好的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 4 定义 社会保险: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后,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对员工的物质帮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 5.1.1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各类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转移、撤销、续约等事务; 5.1.2对实际产生的保险理赔和保险补贴事宜进行办理。 5.1.3负责员工节假日福利、特殊岗位福利、待遇补贴等的发放。 5.2厂长 5.2.1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批示 5.2.2负责根据公司发展现况设定节假日福利 6 工作程序 6.1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 6.1.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和职能序列缴纳五险,生产序列(已缴纳五险或非农业户口生产序列人员缴纳五险)缴纳三险。 6.1.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所缴纳险别的天津市最低缴纳基数标准进行缴纳。 6.1.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分为公司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由财务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6.1.4员工离职时,公司即主动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返其相应社会保险凭证。 6.1.5社会保险的缴纳流程: 6.2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及待遇 6.2.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五险和三险的比例均为:公司担负

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理赔流程与索赔资料收集注意事项 目录 一、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保险索赔流程 二、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单证收集要求 三、理赔医案常见问题 四、理赔医案注意事项 一、分支机构关于参保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保险索赔流程 一、分支机构关于参保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保险索赔流程 一、分支机构关于参保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保险索赔流程 (一)接、报案 医疗纠纷发生时,分支机构接到医疗机构报案,应立即向理赔风防部(报案中心)报案,将报案登记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统一报案邮箱(2980826981@https://www.360docs.net/doc/b518441262.html,)。分支机构建立调解进度表,从报案开始跟进(请定期反馈)。

(注意:医案是否在保险期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如确认不符保险赔偿范围内,应立即与医疗机构沟通,避免产生争议。) 问题 对于摔倒在医院就诊过程中摔倒的病人是否属于医责险范围 医疗责任保险报案登记表

理赔风防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同时将报案信息录入数据表,跟进医案。 一、分支机构关于参保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保险索赔流程 (二)介入调解(这块可与对应的调解部及时沟通) 接到报案后,分支机构的调解员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介入调解。草拟查勘报告,在估损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调查取证:医患双方有效证件(含身份证、委托人、受托人等证件)、调解申请表、有关投诉材料、有关病历、旁证等证据材料、调查笔录。 一、分支机构关于参保医疗机构医患纠纷保险索赔流程 (三)调解理赔 (1)自行和解根据保险条款特别约定,对参保医疗机构在赔偿权限内可自行协商和解的医患纠纷案件,当事医疗机构在赔付患方后可提出保险理赔。医患自行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案件调解员对事实清楚,法律责任明确,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医患纠纷案件,应先核损,根据收集的资料确认赔偿项目。Ⅰ、2万元以下的医案,分支机构有权自主主导医患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也可请对应的调解部给予技术性指导。需注意材料的收集和准确性,作为赔偿的依据。 Ⅱ、2-10万元的医案,分支机构应将案件提交技术小组。有关案件资料提交复印件,避免原件丢失。根据专家分析结果再进行调解。

(员工福利待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精编

(员工福利待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 表说明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是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退休核准部门退休核准通过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凭证。 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分类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按照不同的退休人群分别使用不同的表式在付标题注明,共分为五种:壹次性:适用于不满足按月支付条件的,壹次性支付养老补偿金和个人帐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参加了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转制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转制进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117号:适用于1998年1月1日后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的人员。 普通:适用于非上述四类以外的人员(含1998原行业移交人员)。 二、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具体要求 由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根据申报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个人缴费情况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实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项目逐项填写清楚。

申报单位在申报职工退休时,《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作为申报退休的凭证,申报单位在填写好该表后,须签署申报意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上级主管单位,也须有主管单位签署申报意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经劳动保障退休核准部门退休核准通过后,劳动保障退休核准部门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上签署核准意见且加盖公章生效。成为职工退休的最终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壹式六份分别留存在:退休核准部门、社保经(代)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申报单位(俩分,其中壹份须装入退休人员本人的档案)、退休人员本人。 对退休核准结果不服的可在退休核准之日60天内,向核准部门的上壹级行政部门或同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核准部门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各栏目的填写 1、“单位名称”填写申报退休单位全称。 2、“姓名”应和居民身份证壹致。 3、“社会保险号”应和居民身份证号壹致。 4、“年龄”申报退休时的实际年龄。 5、“性别”如实填写 6、“民族”填写全称。 7、“出生年月”应按公历时间填写,不要填农历日期。 8、“户口性质”选择:本市城镇、本市非城镇、外埠城

2020年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最新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最新规定 完整的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 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 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 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 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 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 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 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 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 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 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 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 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 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 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 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 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 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 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 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 不计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 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 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 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社会福利与保障形考答案(优.选)

任务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60 分。) 1. 以下哪项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济 C. 社会福利 D. 优抚安置 满分:3 分 2. 以下哪项不属于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 A. 动态性 B. 弹性特征 C. 刚性特征 D. 适度性 满分:3 分 3. 依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来分类,以下哪项不属于此类() A. 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 B. 社会保险基金 C. 机构基金 D. 社会福利基金 满分:3 分 4. 以下哪项不属于社会保障管理应该坚持的原则() A. 非属地化管理原则 B. 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C. 依法管理的原则 D. 社会化管理原则 满分:3 分 5. 儒家的社会福利思想主要有()

A. 无为而治 B. 重视“礼”的稳定和“三纲五常”的思想 C. 兼相爱,交相利 D. 重视出世的思想 满分:3 分 6. 亚当·斯密主张国家应该实行()。 A. 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 B. 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 C. 政府干预的计划经济 D. 适度自由的市场经济 满分:3 分 7. 德国新历史学派主张应以()来应对阶级矛盾。 A. 激进的革命主义 B. 渐进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 C. 通过法律进行自上而下的改良 D. 激进的共产主义 满分:3 分 8. 以下哪位是福利经济学之父()。 A. 帕累托 B. 凯恩斯 C. 庇古 D. 弗里德曼 满分:3 分 9.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作者是谁() A. 凯恩斯 B. 詹姆斯·托宾

C. 保罗·萨缪尔森 D. 罗伯特·卢卡斯 满分:3 分 10. 以下哪位是理性预期学派的代表人物() A. 凯恩斯 B.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 C. 哈耶克 D. 罗伯特·卢卡斯 满分:3 分 11. 以下哪位是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A.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 B. 哈耶克 C. 保罗·萨缪尔森 D. 詹姆士·布坎南 满分:3 分 12. 边沁的社会福利思想主要有() A. 鼓吹经济干预主义 B. 贫困问题 C. 劳动价值论 D. 最大幸福主义 满分:3 分 13. 马尔萨斯的社会福利思想包括()。 A. 主张建立劳动保险制度 B. 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C. 国家和政府只能充当守夜人的角色 D. 贫困能起到抑制人口增长的作用

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要注意理清能否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赔偿标准不一如何确定、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等问题。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的注意事项: 一、能否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保险法》第50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这样的规定,删除了理赔的中间环节,可使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有效的赔偿,体现了国家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 二、赔偿标准不一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李某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已达3年,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有关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浙江省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涉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项,赔偿数额常常有几十万元。因诉讼标的大,责任人往往无力全额赔偿,加之保险理赔不顺畅,这类案件调解结案率很低,判决结案居多。 三、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doc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奇辉电气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行为,使公司员工了解并正确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住房制度、假期制度及其它福利。 第三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是,充分考虑员工的各项福利和保障得到充分地满足、以及公司支出的节约两个方面。 第二章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条公司医疗保险制度以《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制定。 第五条适用人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六条公司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代表公司员工,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劳务工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七条缴费标准 劳务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公司缴交8元,员工个人缴交4元。第八条缴交的劳务工医疗保险费,6元作为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作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 第九条社保(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简称)机构负责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并负责制做《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其制卡及照“回执”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制卡费20元,社保“回执”员工自行办理。 第九条劳务工医疗保险待遇按《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条公司劳务工医疗保险保险合作医院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医院。 第三章养老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十二条养老保险,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和在职员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员工按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障制度。

XX年社保局待遇结算科工作总结

XX年社保局待遇结算科工作总结 社保的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岗位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待遇结算科,是社保各对外窗口中业务最为繁忙,业务程序最为复杂,也是和全市百万参保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窗口,并被列入了全市效能作风关键重点岗位。我科室在市键岗位监督考评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全局上下的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下面,就本科室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亮点、成效和明年工作计划打算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待遇结算科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市社会保障局待遇结算科现有两个业务经办窗口,在岗人员5人,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和结报支付工作。 3、负责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和伤残津贴待遇人员的相关数据管理。 4、负责离休人员及享受医疗配偶(遗孀)的医保待遇的结报支付工作。 5、受理、审批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安置、特殊病种工作。 6、受理、审批参保职工特殊用药、特殊治疗工作。 7、负责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拨付工作。 今年以来,我科室共完成企事业新增退休人员审核2355

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2158人,工伤保险报销3134人,医疗保险报销2389人,异地就医1895人,特殊病种申请1541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738人,离退休人员亡故丧葬费、抚恤金审核发放557人,养老金待遇调资涉及万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异地认证1210人。各项待遇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二、以效能作风工作为核心,全力以赴做好本科室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待遇结算相关的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在今年上半年,我科室严格执行省厅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XX]244号),及时发放相关待遇;二是及时完成XX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3月中旬收到省人社厅《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之后,我科室用5天时间即完成调整,平均养老金调整额度为元,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3万余人,并于3月底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出台了《XX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自负费用补助规定的通知》,对因病罹患大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二次补助,切实保障患病群众的负担。四是出台XX年度《XX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策和待遇水平,并向弱势群体倾斜。

出口信用保险风险防范及理赔须知

出口信用保险风险防范及理赔须知 随着我司信用保险工作的投保深度及广度的不断提高,对信用保险的了解也越来越重要。虽然我司接触信用保险应该在江苏省外贸系统中比较早的,但是现在很多同志对信用保险还是不太熟悉,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司的权益,现将相关的重点和时效提醒如下: 一、完善合同条款。 在我们向信用保险公司提交的索赔单据中最有争议的是销售合同和往来函电。信用保险公司多次提出我们提交的索赔单据中缺乏“有效”的合同,即正式合同或框架合同,这对于追讨极为不利。我们公司的合同多为传真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也有用形式发票和定单来代替合同,而合同中明显缺少事后争议的处理条款,如“物权保留条款”;“争议解决与仲裁条款”;“第三方检验条款”“利息条款”“适用法律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等。应该努力完善这些贸易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关系,充分保障债权,特别是与中间商签定的合同中还要注明中间商和最终收货人的关系。而往来函电是索赔的最重要依据,特别是发生在应收汇日期后的函电能帮助确定债务关系。应该尽量让客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予书面答复。在“拒收,拒付”的案件中还应该收集船公司关于货物状况的说明。 二、支付方式的界定: 在信用保险中,非证方式被划分为D/P,D/A,O/A三种,但是这三种方式与我们贸易中的方式是有区别的。首先,D/P,D/A中的空运方式和出具“收货凭证”的海运方式,由于空运提单和收货凭证为非物权凭证(即货物所有权直接转让给客户)而被划入O/A中;其次OA方式中的自控提单(凭提单传真件付款等)被视为D/P。再则就是保险的天数一律从提单之日起算收汇日期,因此不可能出现“0”天,我们贸易中的AT SIGHT应该归入30天的范畴。把握好这一点,不仅可以把应有的风险都纳入保险中,还可以有效的节省保费。

公务员工资、保险与福利制度

公务员工资、保险与福利制度 一.公务员工资制度 1.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2.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3.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二.公务员保险和福利制度 1.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2.国家建立公务员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任何机关不得违么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4.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公务员录用制度 一.报考公务员的资料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录用公务员的原则 1.公开的原则。 2.平等的原则。 3.竞争的原则。 4.择优的原则。 这四个原则是以竞争为核心的有机整体,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三.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职务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一是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务范围: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这四个职务。显然,从政府机关以外选拔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不属于录用的范围。 四.录用公务员的程序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录用考核;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试用与培训七个步骤。

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是国家有组织地运用经济手段,通过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费用,以解决社会成员的养老需求,是退休职工的主要收入和生活保障,归入全社会统筹基金中。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英国的福利型和德国的社会共济型,兼有国家保障型和个人储蓄型。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518441262.html,/

社会福利与保障概述

课程简介 社会保障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它是建立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学科。 社会保障的萌芽或开端——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标志着国家干预和政府介入了对弱势人群的保护) 社会保险的起点——1883年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这种保障活动变成了由政府强制实施的制度安排)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专业设置、学科研究、实践探索……(代表人物:我国著名学者、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功成教授) 课程性质: 《社会保障概论》是高等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作为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可面向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开设。 第一章绪论 §1·1 社会保障的含义、特征与构成 一、概念————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功成教授:)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概念涵盖的层义:中心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社会保障对象: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责任主体:主要政府(国家) 社会保障目的: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企业、个人缴纳;社会成员捐助。 受保障者收益:有的取决于投保和缴费的多少;有的取决于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1)保障性:国家给予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经济制度。 (2)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确立国家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 (3)社会性:保障的覆盖围是全体社会成员。 (4)互济性:社会保障的统筹和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类互助互济的原则。 (5)公平性:社会保障的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公平分配。 (6)福利性:社会保障事业是社会福利事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容 1.层次划分法 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 2.容划分法 国际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 我国: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 广义围:另有社会互助保险、个人储蓄积累保险、商业保险等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容——社会保险制度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车险也成为老百姓随之而来的附加消费。不过很多车友只知道买车险,而对于在万一出了情况之后怎么办,却是一头雾水。“投保容易、理赔难”是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这里我们结合各大保险公司的规定,整理出这篇简易理赔流程,望车友在出情况时能够心中有数,及时报案,顺利理赔. 只要您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流程逐项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理赔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复杂。不管是自己撞了车、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大致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1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 工资福利保险直接涉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特别为公务员所关注。同时, 由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标准还是其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参考标准,因此,也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本法总结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实施的 经验,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作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将公务员 的基本工资制度作了改革,确立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增长水平,公务员的 福利待遇和公务员在生、老、病、死等情况下的物质保障等,并对严格执行 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措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福 利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提 供了法律依据。 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 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2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有规定 一、工资的功能和作用。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其劳动成果所获得的以货币 形式表现的收入。一般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两种。公务员的工资,是指 国家根据按劳动分配原则,分配给分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 建立合理、科学、公平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工资的保障、 激励、调节功能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证公务员本人及赡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其安心工作,解除 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工资作为公务员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经济来源,必须要 能够解决公务员自己及全家必须的生活开支,以维持公务员健康的体质,使公 务员能精力充沛地从事所承担的工作,并对其家庭在生活上有一个比较妥当 的安排,使其不因家庭生计而分散精力。因此,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不但仅是 公务员个人及家庭生活消费问题,而且关系到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效 能能否得到充分地发挥。 2.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有效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富 有竞争作用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建立在对个人物质利益 的关心基础之上,给其合理的工资报酬,使公务员认识到,对于她们的工作和 劳动,国家给予了承认并给予足够的报偿。 3

关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关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因退休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是: (1)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和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满9年,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根据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合同制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根据国经贸企改[1999]301号文件、领导小组文件[2000]15号、国发[1994]59号、国发[1997]10号等文件规定,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破产项目的破产企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 (5)按照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破产的中央所属核工业矿、原中央所属现已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矿及有色金属矿、地处深山职工再就业困难的三线企业(原国防科工委[1984]计

研字第1239号文件确定的名单中未实施三线调迁的企业),其企业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从事提前退休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享受按月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2、因离休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达到法定离休条件均可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 (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 (2)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和包干制待遇; (3)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敌占区从事革命工作; (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 上述老干部男60岁,女55岁,可以离休,享受离休养老保险待遇。 3、因退职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非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龄条件或工龄条件或其它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应

关于公司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办法

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各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在册员工,各子分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3职责权限 3.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社会保险统筹缴费基数的确定及每月费用的缴纳;负责各项 福利的发放名单编制和发放。 3.2各子分公司社会保险统筹缴费基数的调整需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执行。4社会保险统筹管理 4.1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以及当地社会统筹基金中心文件的规 定的险种和相关规定为全体在册员工参加统筹保险; 4.2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末实发工资额为标准,中层管理人员社保基数按照 3500元基数缴纳,公司高管按照缴费基数上限为标准。 4.3员工本月入职,次月起缴纳社会保险统筹。 4.4员工离职后公司将终止社保统筹缴费,每月10日前离职,公司不缴纳本月社保, 10日后离职缴纳本月社保。 5员工福利管理 5.1节假日福利 逢元旦、春节、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等传统节日或法定节假日,公司给予员工酌量福利费或福利物品,福利费金额或者福利品根据公司营运状况酌情确定。 5.2员工健康检查 公司每年择机组织在册员工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体检项目和费用视具体情况确定。 5.3员工结婚福利 公司员工结婚,由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前往祝贺并发放500元公司礼金或等价实物,接亲距离不超过100公里的,公司免费提供一辆服务车和一名司机。5.4丧葬慰问及补贴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丧葬由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前往吊唁并发放500元公司慰问金,乌昌地区可免费提供一辆服务车和一名司机。 5.5生日福利 员工生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定制生日蛋糕一个或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以及总经理和全体员工签名贺卡一张。 5.6住院慰问 员工住院,公司综合管理部、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购买价值100元的营养品

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范文

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范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的注意事项: 一、能否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保险法》第50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这样的规定,删除了理赔的中间环节,可使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有效的赔偿,体现了国家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 二、赔偿标准不一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

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李某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已达3年,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有关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浙江省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涉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项,赔偿数额常常有几十万元。因诉讼标的大,责任人往往无力全额赔偿,加之保险理赔不顺畅,这类案件调解结案率很低,判决结案居多。 三、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必须进行质证,由法庭予以全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9条规定,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作出新的责任认定。

2020年(员工福利待遇)保险暨个人权益与福利

(员工福利待遇)保险暨个人权益和福利

保險暨個人權益與福利 保險業務說明暨須知 壹、公教人員保險 本校教職員參加保險類別計有公教人員保險(私校部分自八十八年五月卅壹日起生效實施)及全民健康保險兩種,學校每年另提撥專款為教職員工免費辦理團體保險,茲摘錄相關之規定如左: 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承保機關為中央信託局公務人員保險處。(一)本校編制內教職員,依公教保險條例之規定,壹律參加公教保險;已建立薪級及考核制度之私立要保學校,其公教保險被險人之保險薪給,依其實際所敘薪級辦理加保。 (二)新進人員自到職敘薪日起,由承辦保險人員檢具加保名冊向中信局公保處辦理要保手續。 (三)保險費率依承保機關所公告之費率為準(目前為7.15%),乘以保薪即為每月應繳保費,其中,被保險人自付35%,於每月發放薪資時由出納組代為扣繳,學校負擔及政府補助各為32.5%。 (四)公教保險費之計算方式:係依加保者實敘薪額確定保險薪給,並依政府公告之保險薪給標準表訂定保薪,學校於每學年初即依考核晉級結果辦理變更保險薪

給。 (五)公教保險之現金給付: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發生殘廢、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等四項保險事故時,依規定予以現金給付;其給付金額,以被保險人當月保險俸(薪)給為計算給付標準。 (六)本校教職員或其家屬依前項要點申領各項給付時,請檢附相關文件向人事室辦理。 二、全民健康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全民健保):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為承理單位,另設台北分局、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高屏分局,本校係由高屏分局承理各項業務。 (一)全民健保為法定強制保險,未依規定加保或申報不實者,將受行政機關處以罰鍰。 (二)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包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被保險人依其所屬團體屬性區分為六類,本校教職員工係屬第壹類(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專任有給人員)。 (三)保險對象投保之優先順序及其限制: 1.第壹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三類被保險人,第壹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至第六類被保險人。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相关详细法律释义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的原则] 4.1 甲方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确定工资分配方式。 ●律师批注 【风险提示】 ⊙薪酬待遇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只是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关的操作细则。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6条规定,本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因此,同工同酬的标准有三条:第一,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第二,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第三,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同工同酬。在当年的立法背景和市场形势下,该说明是符合社会现实的。当时的用人单位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者岗位多为生产岗位,劳动者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容易通过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考核。但是现今的社会化规模化大生产,尤其随着科技发展和专业分工细化,如何考核不同的劳动者是否付出了相同的工作量,是否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同工同酬经常出现的一个认识误区是相同的岗位劳动报酬相同。其实,相同的岗位可以不同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说明同岗位的工资可以分成不同档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可以作为参考。该意见第14条规定,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从上述意见中有理由认为,仅凭劳动者在相同岗位工作就认定劳动者应获得完全相同的报酬显然不合适,因为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制度方面有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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